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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網癮調查報告(一)
一、調查背景
隨著1994年我國引入互聯網,各大高校紛紛投入極大的財力和物力建設校園網絡。信息豐富、傳播速度快、交流互動性強、影響范圍廣便是網絡的的顯著特點。這也促使大學生對科學的探索,激發大學生學習的熱情,利用網絡平臺把自己錘煉成為一名品學兼優的大學生。網絡帶給我們方便和效益的同時也給我們帶來了不良的影響和沖擊,其中一些身心尚未成熟的大學生無節制地沉湎于網絡不能自拔,自制力和自控力差,易沉迷于虛擬的網絡世界,不按時就餐,夜不歸宿,通宵達旦,影響紀律;生物鐘混亂,影響健康;社會交往簡單,人際關系淡薄等問題現象的出現。這嚴重影響了大學生正常的學習和生活,扭曲了美好的心靈,荒廢了學業。為此,針對此大學生網癮問題,我將作出此次有關大學生網癮的調查報告。
二、調查方式
1.上網查找關于大學生網癮問題的相關資料;
2.通過與身邊的同學當面交流溝通,了解當今大學生對待網絡的態度;
3.網上聊天,與網友、同學討論大學生網癮現狀;
4.制作網上問卷調查,對部分大學生網癮進行可靠數據收集;
5.私下出訪校內外網吧,大概了解網吧上網人群。
三、調查結果
1.通過網上查閱相關研究資料顯示,在我國現有的網迷中,60%以上的是大學生,在此當中10%的大學生有網絡綜合癥的傾向。早在2007年2月,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就對全國13所高校進行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大學生網絡成癮問題情況不容樂觀,在大學生中斷學業的調查結果分析有80%的大學生是因為網絡成癮。據北京公安部門統計,青少年犯罪中3/4的人都是網絡成癮患者。
2.在調查問卷中,結果發現現在很多的大學生都基本上呆在宿舍上網,很少出校外網吧或者到校內網吧上網。宿舍成了大學生網絡蝸居的場所。
3.由于大學生自身都攜帶電腦來學校,因此校外的網吧對大學生的吸引力沒那么大。通過私下走訪一些校外網吧,發現進出網吧的人群更多的是中小學生或者社會上的人。有些網吧甚至還出現未成年人自由出入的現象。
4.從網友和同學或者身邊真實的現象中了解到網癮的大學生思想幼稚,在現實中遇見困難或者人際關系等問題,他們習慣于在網上找心
理平衡,長期下來,自我封閉。對于自己的人生、大學生活從沒有認認真真的規劃過,對現實和將來都很迷茫。
5.網上一項數據結果顯示, 60.5%的青少年網民的上網目的是看動漫,電影,下載音樂等, 57.9%的青少年網民選擇聊天或交友, 47.2%青少年網民選擇玩網絡游戲,另有43.6%、 39.5% 及 21.1%的青少年網民分別選擇了
學習和工作、獲取信息、通訊或聯絡作為其上網目的。
6.調查問卷中顯示,當代大學生在對于自身上網的目的更多的是尋求網絡游戲的刺激,查找學習工作信息,視覺與聽覺的消遣,沉面于上網聊夭、網上購物或網絡愛情。
7.通過調查與直接交流了解到很多大學生在上網時間難以控制,從1-2小時到5-6小時,上網時間不斷延長,。有些大學生甚至會出現沒有上網時會倍感空虛、心煩。大部分認同在網上比在現實生活中更快樂或更能實現自我。
8.在網上了解與現實調查中,發到現在的大學生在對待網癮上很少與家長溝通,找不到共同的話題,無法進行交流。就算沉湎于網絡也不去理會家長的焦慮與擔心。家長的言語在大學生心中越來越缺乏威懾力。
9.大學生活更多的是靠大學生自覺,然而由于大學生活的隨心所欲,很多大學生在對待學業上抱著一種漠不關心,冷淡對待的態度。一部分大學生寧愿花時間在網絡上需求自我欣慰,也不愿抱起書本埋頭苦干。上課時間安排不合理,出現課少分散等情況,對部分學生網癮的形成也是有一定影響。
10. 對學習不感興趣,對老師、同學有較強的叛逆心理。網癮的學生經常曠課、夜不歸宿,既使來上課了,主要還是趴在桌上睡覺或者心神不寧。喜歡獨來獨往,不太愿意跟宿舍同學、朋友交談。老師找其談話時,要么愛理不理、要么大聲頂撞。
四、原因分析
在調查結果的問題上,我做出以下原因分析:
1.互聯網作為一個神秘的新鮮事物,深深的吸引住正值對新事物充滿好奇心和探索欲望的大學生。大學生駐足網上,流連忘返。即使在現實世界里,也難以逃出網絡虛擬世界的誘惑。以網絡游戲為例,在網絡游戲中,玩家可以拋開顯示生活中的種種規定,通過按鈕為自己重新確定身份、財產、相貌、性別,也可以親自設置生存環境,不需要任何背景關系和財產準備就可以挑戰一切,在游戲中的每一次勝利都會得到具體的獎勵。正是互聯網的神秘與新鮮,使大學生在現實社會并不容易獲得,互聯網上無盡無窮的游戲資源及其提供的機會可以使大學生的好奇心與探索欲望得到滿足。因此,往往會導致一些大學生對網絡產生心理依賴而最終患上網癮。
2.大學生沒有中學生那樣大的學習壓力,擁有更多自由支配的時間,自由的大學生活使他們有了更多安排學習和生活的自主權。有時課程的不合理安排更是讓大學生在網絡上投入更多的時間。大學生的獨立生活的能力較差,對如何合理地安排自己的行為和時間往往缺乏理性的選擇和控制。學習壓力的驟減,讓不少大學生通過網絡途徑打發時間,宣泄心中的苦悶,逃避不愿面對的現實,不少大學生在網絡的虛擬世界里尋找心理滿足,對網絡的依賴心越來越強,沉溺于虛擬世界,與現實生活產生隔膜,網絡成了他們精神生活的支柱,久而久之,影響了正常的認知,甚至影響學業。
3.家庭教育問題的不當,過度嚴厲或者溺愛、缺少幸福感或者管教子女的方法劇烈沖突,都會導致部分大學生與父母關系處于緊張或者僵硬狀態。不可否認,大學生即使處于成年階段,但是由于部分大學生的閉鎖性使他們與父母交流較少。就算家長反對自己的孩子上網,但是孩子已經不再重視家長的言語,甚至當成耳邊風。所以,在大學生網癮問題上,大部分都面臨家庭關系不合(子女與家長關系緊張或父親與母親經常吵架等)、子女與家長缺乏溝通等問題。
4.大學生自我實現的強烈欲望,也是導致其網癮產生的原因之一。人都有自我實現的心理需要,更何況大學生。大學生需要自我實現,需要得到同學、老師的認可,需要在人前表現自我。但是,由于機會的偶然性與不可遇性。很多大學生在網絡中尋求實現自我需求。同時那些比較內向、不善言辭、不善交往、學習成績較差的大學生機會就更把機會投入到網絡中去,在網上得到滿足。
5.網絡作為一個虛幻的事物,好比一個集信息、知識和娛樂于一體的虛幻世界,它的不真實性、隨意性、隱蔽性、匿名制、虛擬身份、時間和空間的無界限性,讓大學生得到夢幻般的體驗和滿足感。在虛擬世界中,失敗可以被否認和逆轉,不承擔任何責任,現實中被壓抑的欲望、禁忌、幻想都可以以象征的方式得到釋放和滿足。正式這種無時空感、無壓抑感、虛擬的親近感、成就感、滿足感讓眾多的大學生產生追求沖動,導致上網成癮,不能自拔。
五、提出建議
針對以上的調查與分析,我提出以下的建議:
1.作為家長,有必要提高自身對網絡的認識,學習網絡知識。主動與與孩子協商上網和共同上網,要適時提醒孩子上網有度,用自己對網絡的態度引導孩子正確使用網絡。一方面多引導孩子參加娛樂或交際活動,幫助孩子培養新的興趣,另一方面要多與孩子進行情感交流,多抽時間陪伴孩子,滿足其精神需求。盡量讓大學生在虛幻的世界之外找到可以寄托的歸宿,
2. 為了緩解大學生的網癮,自身必須有意識地加強上網控制力,提高自制能力。合理安排學習時間,合理制定學習計劃,確保足夠的學習時間,在學習之余,不斷強化控制意識與上網動機,減少對網絡的心理依賴。。
3.對于網絡成癮的大學生,采取必要的心理輔導和技術治療。使大學生認識到網絡的消極影響與負面作用,教育大學生合法合理利用網絡資源,更多地關注自身的優勢和能力,幫助大學生提高辨析信息真偽的能力,掌握網絡使用的技術方法。進而不再沉迷于網絡,危害自身發展。
4. 學校為大學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寬松的成長環境。學校多開展一些豐富大學生生活和鍛煉能力的課余活動,引導學生參與積極的校園交往,減少網絡對學生的吸引力。另外,學校還要建立切實可行的網絡管理制度以及配套措施,對于大學生上網時間給予適當的限制,對他們不良的上網行為進行懲處,從而引導他們有目的、有選擇、有節制、守規則地上網,積極引導大學生正確使用網絡,通過各種途徑宣傳科學使用網絡的知識,預防不健康的內容。
大學生網癮調查報告(二)
一、前言
大學生是中華民族的建設者,他們在祖國未來的發展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關注這一群體從本質上來講就是關注我們祖國的發展,我們民族的發展。本課題研究的意義就在于通過對本校大學生上網情況的調查分析,揭開大學生沉溺于網絡的緣由,重新反思高校,家長,學生,網吧,社會管理部分所承當的責任,并進一步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
二、調查研究相干說明
1、研究目的
本次調研活動由《大學生網絡成癮的緣由及對策研究》SRT課題組實施,具體目標以下:
(1)通過調查研究了解本校學生網癮現狀,把握網癮比例在年級、地域和性別上的散布情況。
(2)通過對不同上網目的、網民分類(非網癮、網癮偏向、低度網癮、中度網癮、高度網癮)的交叉對照分析,探索上網成癮與網上活動之間的內在聯系。
(3)通過對不同程度網民的家庭狀態等題目進行分析對照,調查家長對大學生消費及上網題目的態度。
(4)通過對調查對象平時的在校情況及上網情況進行分析,調查學校及社會其他方面對大學生網絡成癮題目的影響。
(5)通過對不同程度網癮大學生網民的人格因素進行對照分析,探究人格因素對網絡成癮程度的影響。
2、調查實施方法
本課題組于2011年6月成立,在征求指導老師意見以后確定操縱程序,設計調查問卷,并于10月份進行試點調查,在總結試點調查工作以后重新修改調查問卷,并終究確定調查方案。
本調查為自填問卷的方法。問卷發放方式以實地面訪為主。調查的范圍為本校除大四年級、碩士生、博士生之外的在校學生。訪問地點為學校、網吧和其他公共場合。實地調查共發放問卷500份,回收問卷435份,有效問卷387份回收率為88.9%
(1)指標體系的構建
本次調查主要觸及到三大類共五個指標。分別是:1、核心指標――網癮;2、參考指標――網癮程度與網癮偏向;3、其他相干指標――上網目的特點與調查對象自然狀態、人格因素等。
(2)核心指標:網癮
網癮是本次研究的核心題目。網癮的概念,最初由美國心理學家咯噔博格(Goldberg)提出,隨后,匹茲堡大學的金伯利?揚博士(Dr. Kimberly Young)發展完善了他的這一概念。
網絡成癮(internet addiction,簡稱 IA)、網絡成癮癥(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簡稱 IAD)或病態網絡使用(pathological internet use,簡稱 PIU),指在無成癮物資作用下的上網行為沖動失控,表現為由于過度使用互聯網而致使個體明顯的社會、心理功能侵害。
依照金伯利?揚的觀點,上網成癮者主要有以下特點:(1)耐受性增強,即上癮者要不斷增加上網的時間才能取得和以往一樣的滿足;(2)出現戒斷癥狀,假如一段時間(從幾小時到幾天不等)不上網,就會變得煩躁不安,不可抑制地想上網,時刻擔心自己錯過甚么;(3)上網頻率總是比事前計劃的要高,上網時間總是比事前計劃的要長;(4)企圖縮短上網時間的努力總是以失敗而告終;(5)花費大量時間在與互聯網有關的活動上,比如安裝新軟件、整理和編輯下載大量的文件等;(6)上網使其社交、學習、工作等社會功能遭到嚴重影響;(7)固然能意想到上網帶來的嚴重題目,依然繼續花大量時間上網。
在這七個標準和研究所遵守的網癮定義的基礎上,本課題組在多方征求意見以后設計了相應的問卷。
固然金伯利?揚博士很早就對網癮概念進行過界定,并且在網癮調查研究方面獲得了豐富成果,但由于美國和中國的實際情況差異較大,因此其實不能直接拿來作為我國網癮狀態的研究根據。因此,根據指導教師意見和課題小組成員的屢次深進探討,制定了以下網癮評判標準:
網癮評判標準的條件(必要條件)為:上網給大學生的學習、工作或現實中的人際交往帶來不良影響(問卷第5.7題)。
在這一條件下,只要網民滿足以下三個條件(補充條件)中的任何一個:(1)總是想著往上網(問卷第5.1題);(2)覺得在網上比在現實生活中更快樂或更能實現自我(問卷第5.5題);(3)每當因特網的線路被掐斷或由于其他緣由不能上網時會感到煩躁不安、情緒低落或莫衷一是(問卷第5.6題)。即判定他屬于網癮。
調查問卷中,針對這些標準設置了組合型的或然題項。在第5.7題選是的情況下,第5.1題、第5.5題和第5.6題中只要有一個選是,即判定該網民屬于網癮。
(3) 輔助指標:網癮程度和網癮偏向
分析中所使用的兩個輔助指標,分別是描寫網癮群體和非網癮群體的。對已被界定為網癮的個案,我們考察他的網癮程度有多深;而對還沒有成癮的個案,我們考察他是不是具有網癮偏向。
網癮程度的丈量方法是:在網癮的三個補充條件中,滿足的條件越多,則其網癮的程度越深。即:被訪者在對問卷中第5.7題回答是的條件下,第5.1、5.5、5.6題回答是的題項越多,其網癮程度越深。
網癮偏向的丈量方法是:在非網癮群體中,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1)向親人隱瞞自己的上網時間(問卷第5.4題);(2)實際上網時間常常比自己預期的時間長(問卷第5.9題)則表示該被訪者具有網癮偏向。之所以這么確定,是由于這兩個選項可以反映出網民在上網時行為和心理上的一種失控趨勢,即:行為上沒法控制自己的上網時間;心理上固然已意想到過度上網的危害卻沒法自拔,因此才向親人隱瞞上網時間。
(4) 其他相干指標――上網目的特點與調查對象自然狀態、人格因素等。
本次調查中,上網目的被分為文娛性目的和實用性目的兩類。
文娛性目的包括:(1)玩網絡游戲,(2)聊天或交友,(3)看動漫、電影、下載音樂等;
實用性目的則包括:(1)獲得信息,(2)學習或工作,(3)通訊或聯絡。
網上活動豐富性通過參與各種類型網上活動的數目體現出來,參與的種類越多,表示活動越豐富,反之則越單一。
調查對象的自然情況由以下幾方面的題目加以體現,包括其性別、年級、籍貫、月生活費等。
而研究發現,一些消極人格特質與網絡成癮有關。網絡成癮者具有自持性、敏感、謹慎、個人主義等特點,喜歡單獨生活,限制自己的人際關系途徑,特別具有抽象思惟能力,較遵守社會風俗,相對其他人更輕易情感化。
對調查對象的人格因素的調查,主要體現在題目1318當中,本次調查主要是從調查對象對本身狀態的滿意程度情況進行分析的。
(5)數據預處理
在所有調查問卷回收后,經過數據登錄和邏輯查錯與凈化處理構成終究數據庫,研究進程中使用SPSS12.0軟件進行統計分析。
(6)數據處理說明
本報告對問卷調查的樣本結構進行了描寫,但在后期分析的同時,又對身邊已知沉溺網絡程度較深的同學進行了個別訪談,訪談的結果主要作為問卷調查的補充和參考。
三、我校學生上網情況分析
1、具有網癮和網癮偏向的學生范圍
(1)我校學生網癮比例約16.3%
從下圖可以看出,目前我校網癮學生約占學生網民總數的16.3%,網癮現象在我校已不容忽視,需要引發多方關注。
以往研究顯示,我國青少年中約有10%15%的網民上網成癮。例如,有報導稱,整體而言我國上網人群中大約有6%的網癮用戶,而在青少年中這個數字更高達14% 。另外,民盟北京市委2002年的一項抽樣調查也顯示,北京市中學生中網絡成癮者比例達14.8% 。本次研究實地調查和網絡調查的結果都與以往相干研究的結果比較接近。
(2) 我校學生網癮偏向比率為8.6%
除現有的數目龐大的網癮學生群體外,調查結果顯示,在非網癮群體中,約8.6%的學生存在網癮偏向。可見,加強對在校大學生的網癮預防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2.網癮群體散布情況及生活用度狀態
【摘要】目的 探討青少年病理性網絡使用(PIU)與生活事件壓力及應對方式之間關系。 方法以洛陽市某中學216名中學生為測試對象,采用青少年病理性互聯網使用量表、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中學生應對方式量表及Rosenberg編制的自尊量表等進行研究。結果 在受懲罰、健康、學習、其他生活事件壓力和總體壓力上,病理性網絡使用組均顯著高于正常組;問題解決應對方式上,病理性網絡使用組顯著低于正常組;在幻想和發泄應對方式上,病理性網絡使用組顯著高于正常組;病理性網絡使用與問題解決應對方式、幻想應對方式、學習壓力、喪失因子、其他壓力相關聯。結論 青少年病理性網絡使用與多因素有關,預防應從家庭、學校教育、社會及心理等多方面進行。
【關鍵詞】病理性網絡使用;應對方式;壓力;青少年
隨著網絡日臻完善,知識的普及,互聯網已經深入到人們的工作、生活、休閑、娛樂等方方面面。使用網絡,能夠很好地通過網絡獲取知識、技能,進行娛樂、休閑等。同時由于網絡本身具有的“匿名性、便利性、逃避現實性”等特點,使其表現出獨有的吸引力,導致越來越多的青少年無節制地使用網絡,影響正常學習、生活和人際交往,甚至身體健康受損。病理性網絡使用(PIU)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精神醫學界將其定義為“病理性網絡使用(網絡成癮或網絡成癮障礙)”,至今尚無較為完整和成熟的解釋模式。本研究旨在探討青少年生活事件壓力、應對方式與病理性網絡使用之間的關系,以揭示其形成機制。
1 對象與方法
1.1 對象采取量表調查法,對洛陽市某中學376名學生進行測試,收到有效問卷368份。其中男生176人(占47.83%),女生192人(占52.17%);初中生196人(占53.26%),高中生172人(占46.74%)。被試的年齡在11-20歲之間,平均年齡為15.46±1.35歲。
1.2 測量工具
1.2.1 青少年病理性互聯網使用量表由雷靂等編制,共38題,5級評分。該量表由六個維度構成,即突顯性、耐受性、強迫上網/戒斷癥狀、心境改變、社交撫慰和消極后果[1]。
1.2.2 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量表由劉賢臣編制,共27項可能帶來心理反應的負性事件,采用5級評定計分。
1.2.3 中學生應對方式量表黃希庭等編制,包括問題解決、求助、發泄、退避、幻想、忍耐六個維度[2]。
1.2.4 自尊量表采用Rosenberg編制的自尊量表,由10個條目組成。
1.3 施測程序與數據處理以班級為單位集體施測;數據分析及處理采用SPSS10.0。
2 結 果
2.1 生活事件壓力及應對方式的基本特點將雷靂等青少年病理性互聯網使用量表項目平均得分大于等于3.15分者界定為“PIU群體”;量表項目平均得分小于3分者界定為“PIU正常群體”,量表的項目得分大于等于3分小于3.15分者界定為“PIU邊緣群體”。研究時只對病理性網絡使用組和正常組進行比較。將被試對象分成2組:病理性網絡使用組45人、正常組323人。對生活事件壓力、應對方式和自尊的各個維度進行2(性別)×2(組別:病理性網絡使用組、正常組)多元方差分析,其結果見表1、表2。
表1結果表明:生活事件壓力受懲罰維度的性別差異顯著(P
表2結果表明,自尊的性別主效應男生高于女生差異極其顯著(P
2.2 病理性網絡使用影響因素的Logistic回歸分析對青少年病理性網絡使用的各種可能影響因素進行多因素非條件Logistic回歸分析,結果見表3。
結果表明,應對方式中問題解決和幻想、學習壓力、喪失因子、其他壓力等5因素進入最終模型,其中幻想應對方式、學習壓力和其他壓力是危險因素;而問題解決的應對方式及喪失因子卻是保護因素。
3 討 論
2009年網絡協會第三次網癮調查報告,我國城市青少年網民中網癮青少年約占14.1%。非網癮青少年中,約有12.7%有網癮傾向。18~23歲的青少年網民中網癮比例(15.6%)最高。“病理性網絡使用”問題越來越引起社會的關注。已有研究表明,各種生活事件壓力與物質濫用或成癮有關。Ames等學者研究表明,生活事件壓力和感知的壓力影響能夠顯著預測對物質的渴求感[3]。壓力與成癮有關,且影響著成癮及其維持。病理性網絡使用與物質成癮類似,是一種常見于青少年的心理行為障礙。
本次研究結果從生活事件壓力、應對方式的特點來看,病理性網絡使用組在學習、受懲罰、健康、其他等維度和總體壓力上得分高于正常組,表明病理性網絡使用者可能體驗到更大的生活事件壓力,可能與網絡成癮比例較高有密切的關系。網絡成癮者遭受到更多的消極事件[4]。
Wills等提出了解釋成癮過程的“壓力-應對模型”(stress-coping model),認為物質使用是一種生活壓力的應對反應。從生活事件壓力、應對方式與病理性網絡使用的關系看,幻想應對方式、學習壓力、其他壓力是網絡病理性網絡使用的危險因素。結果顯示,病理性互聯網使用被試高分組較少采用問題解決應對方式,而更多采用幻想與發泄應對方式。這一結果與彭陽,周世杰等研究結論一致[5]。病理性網絡使用者體驗了更多的生活事件壓力,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應對方式,“網絡環境的匿名、開放、互動、可控的親密性,成為網絡成癮者逃避現實、發泄消極情緒的場所”[6]。問題解決是一種積極的、以問題解決為取向的應對方式,是保護性因素。提高和建立積極、有效的應對方式,有助于個體消除壓力,擺脫痛苦、體驗成功。學校教育、家庭及社會應多方面積極應對,采取綜合措施減輕青少年生活壓力,適當增加挫折教育,提高青少年合理利用互聯網,預防形成病理性網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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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R 395.9 G 444
【文章編號】 100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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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因特網;行為,成癮;參考標準;評價研究;學生
【中圖分類號】 R 395.6 R 17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0-9817(2008)06-0513-02
網絡成癮已成為影響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危險因素之一,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為了解泰州城區小學生網絡成癮現狀,筆者于2006年12月-2007年5月選取小學四年級學生為目標人群進行調查,并采用3種網絡成癮標準對網絡成癮狀況進行評估,現將結果報道如下。
1 對象與方法
1.1 對象 在泰州市3個區隨機整群各抽取城鎮小學2所,共抽取6所小學。對所抽取小學四年級所有學生進行匿名問卷調查。共調查學生1 952名,回收有效問卷1 947份,其中男生1 026名(52.7%),女生921名(47.3%)。
1.2 方法 2006年12月份開展預調查,確定問卷的條目和適宜條目數。為不影響學校教學,要求問卷在25 min內能完成,發卷、填卷、收卷時間在40 min內。鑒于學生可能隱瞞網絡使用情況,問卷最后調查是否如實回答了問卷中涉及上網問題,了解調查對象回答上網方面問題的真實性。
網絡成癮率分別采用Young標準[1]、Beard標準[2]和中國青少年網絡協會(CYAND)[3] 3種標準對調查對象進行評判。Young標準由8個項目構成,以是、否作答,有5個回答“是”即被診斷為網絡成癮。考慮到含義較復雜和此次調查的對象為小學生,故稍作修改,分別為:(1)一心想著上網;(2)需要上網更長時間才過癮;(3)多次努力想減少上網時間或不上網,但沒成功;(4)試圖減少或停止上網時,感到煩躁不安、悶悶不樂,易發脾氣;(5)每次上網的時間比計劃的要長;(6)現在的學習受到很大影響,成績下降,或上網是最主要的休閑方式;(7)對家人朋友或其他人說過謊,隱瞞迷戀上網情況;(8)每當遇到困難或煩心事時,就去上網。Beard標準與Young網絡成癮標準條目一致,但要求滿足前5項的同時,后3項至少有1項符合。
CYAND標準:前提(必要條件)為上網給青少年的學習、工作或現實中的人際交往帶來不良影響(修改為“現在的學習受到很大影響,成績下降,或上網是我最主要的休閑方式”)。在這一前提下,只要網民滿足以下3個條件(補充條件)中的任何1個即判定網絡成癮:(1)總是想著去上網;(2)每當不能上網時會感到煩躁不安、情緒低落或無所適從;(3)覺得在網上比在現實生活中更快樂或更能實現自我。
1.3 質量控制 調查者在每班首先向學生說明調查目的、意義和內容,要求獨立作答,并說明該調查為不記名,不會公開被試的個人資料。另外,問卷中設立6個非單字符答案問題,出現錯位或重復錄入時可及時糾正。
1.4 統計分析 采用SPSS 10.0對數據進行核查,運用χ2檢驗等方法對數據進行分析。
2 結果
2.1 上網情況 被調查的1 947名小學生中,上網的學生有1 537人(78.9%),上網學生接觸網絡時間中位數為30個月,P5為5個月,P95為87個月。學生上網目的為:查資料1 179人(76.7%)、聊天或交友379人(24.7%)、玩游戲628人(40.9%)、既聊天又玩游戲238人(15.5%)、看電影397人(25.8%)、看動漫503人(32.7%)、下載音樂393人(25.6%)、瀏覽娛樂新聞233人(15.2%)、瀏覽時政新聞319人(20.8%)、其他150人(9.8%)。1 931位學生回答了是否如實回答了問卷中涉及個人秘密問題條目,其中35.2%表示如實回答了所有問題,22.2%回答了大部分問題,23.4%回答了小部分問題,19.2%沒有如實回答涉及網絡使用相關問題。由于存在隱瞞上網真實信息情況,下文中統計的網絡成癮率一概稱為報告網絡成癮率,以與真實網絡成癮率區別。
2.2 Young標準報告網絡成癮率 按Young標準評判,小學四年級學生的網絡成癮率為4.9%,其中男生為7.6%,女生為2.0%,男生高于女生(χ2=32.461,P=0.000);家中有計算機的學生成癮率高于無計算機的學生(χ2=9.964,P=0.002)。見表1。
2.3 Beard標準報告網絡成癮率 Beard標準評判,小學四年級學生的網絡成癮率為1.8%,其中男生為2.7%,女生為0.8%,男生高于女生(χ2=6.958,P=0.008);家中有計算機學生成癮率高于無計算機學生(χ2=9.843,P=0.002)。見表2。
2.4 中國青少年網絡協會標準統計報告網絡成癮率 按中國青少年網絡協會調查組2005年標準評判,小學四年級學生的網絡成癮率為9.9%,其中男生為14.4%,女生為4.9%,男生高于女生(χ2=49.569,P=0.000);家中有計算機學生成癮率高于無計算機學生(χ2=17.202,P=0.000)。見表3。
3 討論
隨著計算機進入尋常百姓家庭,網絡已成為小學生生活的一部分。調查顯示,泰州城區小學四年級學生的上網現象較普遍,達到78.7%,已接近整個江蘇省大中學生水平[4]。由于網絡存在許多不良信息,有必要關注小學生的上網情況,如不正確引導和管理,一些學生會沉迷于其中,成為網絡成癮者,對學習和健康造成巨大影響。第20次中國互聯網發展統計調查報告認為,13~16歲是青少年學生上網的重要時期,開始接觸互聯網的學生占到47.5%,在這一時期加強對青少年上網的引導非常重要[5]。本次調查顯示,城區小學四年級上網學生接觸計算機時間中位數是30月,即50%的學生在二年級后開始接觸計算機。由于絕大多數計算機上了網,因而引導城鎮小學生正確利用網絡的工作從小學二年級時就要開始。應通過宣傳教育和正確引導,使得青少年學生將互聯網作為娛樂工具的同時,更多地關注和應用互聯網的其他功能,特別是對學習的輔助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有近20%的學生沒有如實回答網絡使用相關問題,不到40%的學生報告如實回答,提示調查所得的網絡成癮率比實際的要低。鄧艷霞等[6]在湖南省中學生網絡成癮現況調查時也意識到這一點,盡管采用匿名調查,但仍有部分學生可能隱瞞真實情況。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可能是,網絡成癮者傾向于隱瞞自己的實際迷戀程度;另一個原因是家長和教師多反對學生上網,使得學生害怕自己有關情況被家長和教師知道而沒提供真實信息。提示調查所得成癮率低于實際成癮率。
Young標準在國內的許多研究中得到了應用,而中國青少年網絡協會調查組認為美國和中國的實際情況差異較大,不能直接拿Young標準來作為我國青少年網絡成癮狀況的研究依據。因而建立了中國青少年網絡協會標準。相比而言中國青少年網絡協會標準比Young標準寬,Beard標準比Young標準更加嚴格,3種標準評價獲得的報告網絡成癮率比值接近10∶5∶2。調查結果表明,即便按較為嚴格的Young標準判斷,有4.9%的學生報告網絡成癮。提示小學四年級學生中存在網絡成癮現象,特別是家中有計算機的男生更為突出。
4 參考文獻
[1] YOUNG KS. Internet addiction: The emergence of a new disorder. Cybersychol Behav,1998,1(3):237-244.
[2] BEARD KW, WOLF EM. Modification in the proposed diagnostic criteria for Internet addiction. Cybersychol Behav,2001,4(3):377-383.
[3] 中國青少年網絡協會.中國青少年網癮數據報告(2005-11-23).
[4] 劉輝,方群,孫照平.江蘇省青少年網絡成癮行為流行病學研究.中國校醫,2006,20(4): 346-348.
[5] 中國互聯網中心.第20次中國互聯網發展統計調查報告(2007-07-18).
內容提要: 量刑調查報告在西方國家有160多年的歷史,我國開始于1989年,現在,已經有10多個地方法院實施這一制度。其理論基礎是刑罰個別化理論、教育刑理論和罪犯人權理論。在我國實施這一制度的前提是量刑程序與定罪程序分離,調查對象應當適用于可能判處所有刑罰的、所有未成年和成年被告人。調查的主體來看,應當由社區矯正機構進行量刑調查。調查的內容來看,應當包括個人情況、犯罪情節、犯罪前后表現、行為人的性格特征、家庭背景、教育環境、社區環境、幫教條件等8個方面。為了法官無須解讀冗長的文字就可以直接獲得所需的信息,調查報告應當簡短化和表格化,形成“量刑調查表”。
媒體曾報道,2007年4月19日,豐臺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與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住地的司法所所長來到法庭,坐到公訴人邊上宣讀了一份“社會調查報告”,證明了被告人的一貫表現。“據了解,在刑事案件當中以“社會調查報告”的形式證實被告人的平時情況,并作為法官量刑參考依據,在本市尚屬首次。”①事實上,這并不“首次”,近年來,我國一些地方司法機關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借鑒域外經驗,進行了審前調查制度(有的地方稱“人格調查”或“品行調查”)的探索和嘗試。
所謂“社會調查報告”、“量刑引入社會評價”、“人格調查制度”,其標準的名稱是“量刑前調查報告”制度(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s report,英文縮寫為“psi”),為簡便起見,我們通常也可以稱其為“量刑調查”。如今天美國的量刑前調查報告由兩大部分組成,一部分為“犯罪人情況報告”,一部分為“犯罪行為情況報告”,其信息來自于被告人本人、被告人的家庭成員、被害人、其他與被告人經歷有關的重要的個人。兩個報告的具體內容包括:以前的犯罪和少年違法情況、犯罪行為的描述、被告人職業和工作歷史,被告人的從軍經歷、經濟狀況、社區居住期限、教育背景、和其他相關資料,吸毒史、濫用藥物史、心理和精神病史,被害人是否對其有傷害、被害人陳述一、被告人本人陳述、可能適用的量刑指南條款、被告人是否能夠適應社區生活,量刑建議。②以上兩部分情況,都將作為量刑時的參考。
量刑調查制度的存在有其深刻的理論基礎和現實基礎。
一、量刑調查制度的理論基礎
正如評論者指出,“法律講究的是以事實為依據,丁就是丁,卯就是卯,犯多大事就該承擔多大的責任。”③那為什么在西方國家會產生一種包括了很多與犯罪事實無關的因素的“量刑前調查報告”作為量刑的依據之一呢?這有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刑罰個別化理論
在資產階級思想啟蒙時期,作為刑事古典學派最具生命力和代表性的原則:罪刑相適應,在報應刑理念的支持下,要求刑罰應當與犯罪所侵犯的法益大小相適應,要求有罪必罰,無罪不罰,重罪重罰,輕罪輕罰,而此處的罪,是指犯罪行為。報應刑建立在每個人的犯罪都是因為自己的自由選擇的前提下,認為犯罪是道德惡劣的表現;犯罪人個人應當承擔責任;應當承擔與自己行為相當的責任。這就是所謂刑事古典學派在犯罪行為哲學哲學觀念上的自由意志論、犯罪原因觀念上的道德原因論、犯罪概念觀上的行為論、刑罰責任上的個人責任論、刑罰根據和目的上的報應論。
但是,這一觀念的問題是,只認識到了問題的一個方面,因為每個人的犯罪都有社會的原因;個人不是完全有選擇自由的;犯罪也不一定是道德惡劣的表現,社會也應當承擔責任;犯罪概念只考慮行為而不考慮行為人的情況是不妥當的;刑罰的根據除了報應,還應當考慮預防。于是,19世紀中后期,刑事古典學派日漸衰落,刑事社會學派在批判古典學派之基礎上逐漸壯大起來。“應受處罰的是罪犯,而不是犯罪。”“矯正可以矯正的罪犯,不能矯正的罪犯不使為害。”④隨著李斯特這一著名的口號的提出,出現了刑事社會學派關于犯罪和刑罰的新觀念:犯罪行為哲學哲學觀念上的社會決定論(意志不自由)、犯罪原因觀念上社會原因論(而不是道德原因)、犯罪概念觀上的行為人論(而不是行為論)、刑罰責任上的社會原因論(而不是個人責任)、刑罰根據和目的上的預防論(而不是報應論)。
進入20世紀,無論是古典學派還是實證學派都意識到各自的理論不能很好的遏制犯罪、預防犯罪,所以都取對方之長。因此,現代各國在刑事政策上表現為一般預防與個別預防并重,報應主義與功利(預防)主義兼有,客觀行為與主觀惡性統一,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與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結合。在此基礎上體現刑罰的一般預防與個別預防。其中,刑罰的個別預防要求刑罰的個別化,要求刑罰應當與罪犯的個人情況相一致。
行為的社會原因決定論認為:“犯罪并非意志力的驅使,而是個人長期或暫時處于自然環境、道德條件下,內部、外部的因果鏈條使他們傾向于犯罪”,“任何足以使人類社會不誠實、不完全滿意的社會條件,都是引起犯罪的社會因素”,因此,社會和其他非個人意志因素對犯罪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根據各種人格的罪犯,則需要實施不同的處遇方案”。⑤
1898年法國學者雷蒙?薩雷伊在他的《刑罰個別化》一書中正式提出刑罰個別化理論。薩雷伊對刑罰個別化作了如下表述:刑罰個別化包括法律上的個別化、裁判上的個別化和行政上的個別化。所謂法律上的個別化是指法律預先著重以行為作為標準,細分其構成要件,規定其構成要件,規定加重或減輕情節等。所謂裁判上的個別化是指法官根據犯罪分子的主觀情況適用不同的制裁方式。所謂行政上的個別化指刑罰執行機關根據罪犯具體情況執行刑罰。刑罰個別化思想為近代實證學派所倡導,經過他們的努力得到了很大的發展,明確了以下兩個觀點:第一,適用刑罰應當以犯罪的個別預防為出發點;第二,刑罰個別化是根據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險性決定刑罰的適用。⑥
在我國,雖然在立法上沒有明確規定刑罰個別化原則,但立法體現了刑罰個別化的精神。例如,我國刑法第5條規定:“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這里所說的“刑事責任”,就包括了行為人的個人情況的內容。我國刑法第61條規定:“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在這里,“情節”與“犯罪事實”是并列的,且“情節”前并沒有犯罪二字的限定,“情節”包含著反映行為人人身危險性大小的有關內容,如作案動機、一貫表現、悔罪態度等。因此,立法精神體現了刑罰個別化的意蘊。
刑罰個別化要求對于不同的犯罪人,因其個人情況不同適用不同的刑罰,要實現立法上的制刑個別化、量刑個別化和行刑個別化,所以要對可能判處刑罰人進行量刑調查,以確定適當的刑罰。
(二)教育刑理論
刑事近代學派的犯罪與刑罰理念同樣包括了教育刑理論。
意大利憲法第27條第3款規定:刑罰不能有與人道相悖的處遇,必須以對被判刑人的再教育為目的。“教育為主”的處遇理念,自然引申出審前調查制度的必要性。因為教育的有效性要求“因人施教”,在每一個具體的犯罪案件中,行為人的人格特征、所處環境、平時表現、致罪原因等各有不同,只有通過細致而周密的調查,查明上述各種因素,才能幫助法官選擇最具有針對性的處遇措施,進而使矯正機構實施有效的教育和矯正活動。
自19世紀末的刑事近代學派提出教育刑理論后,便形成了20世紀50年代在歐美轟轟烈烈展開的重返社會或再社會化思潮。罪犯再社會化的思想,以使犯罪人順利地重返社會為刑事政策的基本理念。對于犯罪未成年人而言,強調再社會化理念尤為重要。未成年人之所以涉足犯罪,就是因為基本社會化過程中出現了問題,通過審前調查活動,弄清問題的癥結,對癥下藥,實施有效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才能幫助其順利完成社會化進程,成長為健全而負責任的社會成員,從而促進社會和諧及人類的可持續性發展。
但是,再社會化原則即指刑罰權的界限與行使,應以犯人再社會化的需要為依據,刑罰的宣告與執行應能作為犯人再社會化的手段。因此,唯有符合再社會化原則的刑罰,才是有意義而必要的刑罰,一切足以阻撓犯人再社會化之目的的構想的刑罰,應盡量避免。在一些國家或地區的刑法典或監獄法典中,明文規定了罪犯再社會化的原則。
罪犯再社會化是人的社會化的一種特殊形式。人的社會化是指個體在與社會相互作用中,將社會所期望的價值觀、行為規范內化,獲得社會生活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以適應社會、認識社會,從而達到改造社會,不斷完善自己人格之目的的過程。罪犯再社會化這一命題是在教育刑理論的基礎上引發出來的。行刑社會化要求針對不同人格和自身情況的犯罪人適用不同的刑罰和行刑方式,需要進行社會調查,以確定其需要獲得何種需要的知識和技能,需要從哪些方面進行人格完善。
(三)罪犯人權理論
聯合國《囚犯待遇基本原則》第5條規定:“除了監禁顯然所需的那些限制以外,所有囚犯應保有《世界人權宣言》和——如果有關國家為締約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所規定的人權和基本自由,以及聯合國其他公約所規定的其他權利。”人權事務委員會要求成員國在他們的報告中提供他們執行聯合國罪犯待遇標準的情況,參照聯合國制定和通過的一系列有關監獄管理和罪犯待遇方面的標準和規則,例如1955年在第一屆聯合國預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會上通過的《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就是其中之一,另外,還有《囚犯待遇基本原則》、《執法人員行為守則》、《保護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監禁的人的原則》、《關于醫務人員特別是醫生在保護被監禁和拘留的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懲罰方面的任務的醫療道德原則》等。
刑罰人道化思想體現在刑罰執行過程中,是指要把罪犯當做人看待,充分尊重其人格尊嚴,不體罰虐待罪犯,實行文明管理,保證其享有各項法定權利,切實關心日常生活并給予相應的物質保障。當代西方監獄學理論強調犯人的法律地位,認為應將犯人視為具有權利義務和責任的人,應保障犯人生活、學習條件和探視權、申訴權以及信仰自由的權利等。
實現這些權利要根據罪犯的不同情況對罪犯作不同的權利保障,而這也需要以量刑調查為基礎。所以,在美國,量刑調查是被告人應當知道的重要權利。關于量刑前調查報告的介紹,出現在有些社會組織網站“知道你的權利”(know your rights)的欄目中。可見,量刑調查制度,對于選擇適當的刑罰以使罪犯在行刑過程中的基本人權得到保障,同樣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量刑調查制度的起源和發展
量刑調查報告并非中國法官的創造,而是在西方國家早已有之。
早期“量刑前調查報告”的雛形起源于美國的1820年代,最初目的是為法院提供被告人個人的歷史和犯罪行為的信息以便于提高量刑的個別化。現代量刑報告制度開始于1840年代,它首先由波斯頓鞋匠約翰?奧古斯圖(john augustus,1841-1859)提出。奧古斯圖生于1785年,1859年7月21日于波斯頓去世,是一個著名的慈善家。他將他一生的智慧和勞動奉獻給了窮人和犯罪人。1840年代,他的是風行美國的戒酒運動的參加者。作為華盛頓戒酒總會的成員,他曾經致力于使男人戒酒,在他的家鄉波斯頓,他的主要的工作則是到法院要求暫停或者延遲給予刑罰,他說服法庭和警察局允許他支付罰金和提供友善的監管。在1841-1858年的20多年中,他不斷地來往于警察局和法院,保釋了近2000名犯罪人。⑦
他相信:“法律的目的是為了改造和阻止犯罪,而不是惡意復仇和報應”,他常出現在法庭的量刑聽證程序中。他花了大量的精力去確定哪些人是可以假釋的,為法官提供祥細的被告人“個人行為報告”。⑧今天,奧古斯圖被稱為“現代緩刑之父”,也被認為是現代刑罰個別化措施中假釋制度、量刑前調查報告制度、量刑建議制度、社區矯正制度的創始人。
奧古斯圖的努力導致了麻省于1878年頒布了美國第一部緩刑法,該法授權波斯頓市長指定警察作為緩刑監督官,當然這在1894年的紐約州法院和1916年的最高法院都曾經受到挑戰,兩個法院都認為法律并沒有授權法院延緩量刑。但改革的潮流不可阻擋,到1925年美國聯邦緩刑法出臺之日,美國大多數州已經頒布了緩刑法,而與之相配套的量刑建議、量刑調查、社區矯正制度,也已經在美國形成了完整的制度體系。
這些制度中的前提性制度是量刑前調查報告制度,因為對被告人的信息是運行其他量刑措施的前提。到1930年代,當年的緩刑監督警察的任務發生了變化,他們的調查任務不再僅僅為了調查是否應當處緩刑,而且要為整個量刑提供“量刑前調查報告”(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s,英文縮寫為“psi”)。經過多次改革,到1980年代,量刑報告在美國已經成了量刑的標準形式,有固定的表格。⑨
在美國紐約南區的一份量刑調查報告表格中,對量刑調查的具體內容作了祥細的要求⑩。根據這一表格,一個量刑調查表必須具備以下內容:a.犯罪行為:描述行為與法律規定中典型案件的差異。b.對被害人的影響:如果被害人是確定的,緩刑監督官舍以給機會讓被害人說明犯罪對其影響。c.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如果是共同犯罪,必須描述每一個其他共同犯罪人在案件中的作用從而確立本案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位。d.被告人對司法判決的妨礙:如果被告人曾經企圖影響政府的調查,或者有其他妨害司法公正行為,緩刑監督官將建議對該被告人課以更重的刑罰。e.認罪后的刑罰調整:因為認罪給國家的調查和審判節約了時間,作為一種獎勵,國家可以對其減輕處罰。 f.犯罪檔次計算:根據犯罪的嚴重程度,以《美國量刑指南》為依據,確定犯罪應當適用的量刑檔次。g.犯罪歷史:即在過去是否犯罪,過去犯罪對量刑的影響,根據美國聯邦量刑指南第四章解釋。h.犯罪人性格:這部分要求描述犯罪人的家庭情況和在社區的社會關系。i.藥物濫用:即在犯罪前有無藥物濫用的歷史及其具體情況,這個內容對量刑影響很大,美國國會曾經制授權聯邦監獄局,對于在聯邦監獄局接受過500小時戒毒治療的罪犯,可以減刑一年。j.身體狀況:包括罪犯是否有病、身體是否健康、醫療條件如何等。k.教育與技能訓練:緩刑監督官將與罪犯過去的教師談話,調查其是獲得某種文憑,緩刑監督官還將對其實際文化水平進行檢驗,不能證明受過高教育的人將接受一馬當先40個小時的培訓而且在監獄勞動中的報酬也相應減低。l.從業記錄:了解其職業和工作習慣,這對刑期的決定影響較小,但是其經歷中顯示其是否是一個敬業的公民,將會對量刑法官的印象產生影響。m.經濟狀況:即罪犯的債權債務情況,大多數犯罪將會導致罰金處罰,所有有罪的人都涉及到犯罪評估費和關押費,量刑法官了解這些情況以確定是處以一定的罰金還是一定期限的監禁。n.量刑選擇:根據情況,能否適用小時拘禁、社區矯正或者監獄關押。
英國緩刑制度與美國緩刑制度的形成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一般認為,英國的緩刑始于1876年,一名叫德赫福德的印刷工人向英格蘭禁酒協會教堂的主席埃利森建議,將該協會的活動擴大到警察法庭,向因酒精致罪的犯罪人提供幫助。這個建議很快被采納,警察法庭開始任命牧師監護因酒精致罪的緩刑犯,向他們提供幫助,并以慈善之心拯救他們的靈魂,從而使緩刑具有了社區矯正的意義。英國《2003年刑事司法法》規定:“法庭在判處監禁刑、社區刑時必須獲得判刑前報告,法庭有責任獲得并考慮判刑前報告,如果法庭認為沒有必要,也可以在沒有報告的情況下量刑。”在英美國家創設這一制度后,德、法、日等大陸法系國家也設立了這一制度。11
日本1948年《少年法》第9條規定:家庭法院調查少年事件時,“務須就少年、保護人或關系人之現狀、經歷、素質、環境等,運用醫學、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及其他專門知識,努力為之。”
2005年1月18日,作為韓國總統咨詢機構的“司法制度改革推進委員會”(以下簡稱為“司推委”)成立。司推委是一個為期兩年的臨時性機構。其2005年工作重點主要集中在法學院制度的引進與否和刑事司法改革的領域。一年來,司推委經8次委員會會議形成了諸多決議,其中與刑事訴訟相關的內容最終形成了“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目前正在國會審議中。法務部檢察方面主張使用現有的保護觀察官。而法院方面則認為,量刑是法院的固有業務,量刑調查官為法官的輔助者,因此量刑調查官應隸屬法院。司推委最終選擇了折中的方案,即量刑調查官原則上屬于法院,但在偵查程序中,保護觀察官可以進行量刑調查。12
在我國香港地區,為了對未成年犯罪人適用最適合他本人的矯正措施,法律要求法官在判決時要充分考慮青少年犯罪人的個性、體能、精神狀態等情況。在開庭之前,一般由社會福利署的工作人員先對違法青少年的有關個人情況進行調查,調查內容包括犯罪成因、身心發育狀況、情感類型、興趣愛好、成長環境、學業情況等,并起草調查報告向法庭提供。另外,香港還建立了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該小組由懲教署及社會福利署的專業人員所組成,專責就年齡介乎14至不足25歲的男性罪犯及14至不足21歲的女性罪犯的個案,向裁判官或法官提供關于判刑的綜合專業意見。專案小組成員通過研究法庭轉介的個案,在其后遞交法庭的報告中,推薦最適合的自新計劃供法庭參考,以協助對定罪的青少年罪犯作出判刑。13
在我國臺灣地區,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在少年法院專設少年調查官,其主要職責是調查、搜集關于少年保護事件之資料。少年法院在接受移送、請求或報告少年事件后,應先由少年調查官調查該少年與事件有關之行為、其人之品格、經歷、身心狀況、家庭情形、社會環境、教育程度以及其它必要之事項,提出報告,并附具建議。少年法院依少年調查官調查之結果,參酌事件之性質與少年之身心、環境狀態,作出最合適的處分措施。14
1955年8月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第一屆防止犯罪及罪犯處遇會議上,各國代表及專家均認為:“實行個別處遇,應從人格之調查分類著手,必先根據精密的調查,由是進而決定個別處遇之方法,始便于分類收容。”這是規定量刑調查的第一個國際文件。
三、我國量刑調查制度的立法化設想
盡管量刑調查制度在我國尚未實現立法化,但有關的司法解釋涉及一些這方面的內容。如2001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21條規定:“開庭審理前,控辯雙方可以分別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以及實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現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制作書面材料提交合議庭,必要時,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關社會團體組織就上述情況進行調查或者自行進行調查。”這被認為是我國第一次用司法解釋這樣的規范法律文件的形式確立量刑調查制度。
我國在1989年蘇州市平江區的“少年刑事案社會調查制度”15以后,后來實行這一制度的有:青島市法院系統的“人格調查制度”16、合肥市中院的“量刑前人格調查制度”17、北京門頭溝法院的“社會評價報告”制度18、連云港市連云區法院“刑事案件審前調查制度”19、北京市豐臺區法院的社會調查報告”20
根據以上各地的實踐,我們可以列下表加以比較:
從以上表格可以看出,我國的量刑調查制度具有以下特點:第一,從名稱來看,很不規范,表述不一。第二,從調查的適用對象來看,除了豐臺區法院以外,其他地方都只適用于未成年人。第三,從可能判處的刑罰來看,大多數法院沒有要求只針對輕刑,只有蘇州市平江區法院要求只對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具有管制、緩刑的被告人適用量刑調查。其目的很明顯,是為了“由社區矯正機構根據對未成年被告人的綜合調查情況及再犯可能性大小,提出是否對其判處非監禁刑罰進入社區矯正的建議。”21第四,調查的主體來看,有社區矯正機構指定工作人員、社區矯正工作機構、被告人住地的司法所,各地沒有統一的機構和人員進行量刑調查。第五,調查的內容來看。家庭背景、個性特點、案件情況、自我認識這四個方面都是調查對象。但只有一個地區要求考慮“社區評價”(北京門頭溝法院),只有一個地我法院要求考慮“幫教條件”(蘇州市平江區法院),都沒有考慮酒精史、藥物史(吸毒史)和心理診斷。而以上所有內容,恰恰都是量刑中要考慮的因素。
在我國實行的、有著各種名稱的“量刑前調查報告”是既符合現代刑法理念,具有科學的理論基礎。判決前調查報告,對于法官決定是否適用緩刑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對這一制度,急需上升到立法高度進行規范化。
(一)量刑調查制度的前提
在我國,量刑與定罪程序是沒有分開的。從我國現行的《刑事訴訟法》第二章“第一審程序”的第一節“公訴案件”中,我們找不到一個“量刑”的字眼。在權威的教科書對法庭審判的闡釋中,也極少單獨提及量刑。實際情況正是這樣,我國的刑事訴訟在程序上對定罪和量刑根本就沒有作什么劃分。其主要表現是:
首先,對證據的審查在形式上并不明確的區分哪些是定罪的證據哪些是量刑的證據。其次,在合議庭評議和隨后的宣判中,定罪和量刑也是被捆綁在一起的;而且合議庭評議是處在外人不知的秘密狀態下的,即使先前法庭質證和辯論中即使存在過受關注的量刑問題,也很難知曉它們對量刑的影響力。關于英美法國家為什么要將量刑與定罪程序分開,我沒有看到有相關的國內文獻進行論證,英文文獻對此也未見論述:因為定罪與量刑完成不同的任務,牽涉到不同的人的參與,所以被認為自然而然的。
在這樣一個程序中,牽涉到大量的被告人品格的信息。而這些品格事實是在定罪即判斷被告人犯罪事實是否成立時所禁止的。例如有關被告人平時自私、愛占便宜的品格證據,不應作為被告人犯盜竊罪的根據。22
在英美法中,可采性是指是否被允許在開庭或者審判中作為證據進入的性質或者狀態,指證據能否在事實的審理者面前暴露或者出現。也就是說可采性是指一項證據是否具有在法庭上提出并讓認定事實的法官知道的資格。如果一項證據根據證據法規定不具有可采性,則不能在法庭上提出,不能被事實的審理者看見和聽見,如果被事實審理者看見或者聽見,則相當于該證據具有了可采性。事實的審理者不僅僅指陪審團,也指庭審中的法官。因此,證據可采性規則產生的原因和陪審團有關,但是并不僅僅適用于陪審團審判,美國聯邦證據規則、各州證據法典適用于一切在法院進行的訴訟。
由于量刑調查報告中涉及的內容有很多是與犯罪無關的,但是又影響量刑的,而這些量刑情節如被告人的品格和習慣,容易在事實問題的判斷上造成事實認定者的偏見,所以,將量刑程序從定罪程序中分離出來,是保障法官既不會因為與犯罪無關的事實影響自由心證,又能適當量刑的前提。為此,我們應當將我國刑事訴訟中的定罪程序與量刑程序分開。在定罪程序中,確立品格證據制度,不允許品格證據進入定罪程序影響法官心證;在確定之后,進入量刑程序,量刑聽證時,應當提交包括了與犯罪無關的信息的量刑調查報告。
(二)名稱可以確定為“量刑調查”。
我國現有的多種名稱,有的只強調“社會評價”、“社會調查”,但實際上,這是不確切的,因為量刑調查報告雖然包括社會評價,但還要考慮的是家庭情況、性格特征、教育情況等內容,而這些情況不僅包括社會評價,還有一些與社會評價相反的,只有專業調查人士才能理解的情節。如家庭環境和吸毒史,這些是自身道德品質以外的因素,就吸毒而言,如果對此規定為犯罪,很多吸毒者最初是因為被欺騙、引誘甚至于被強廹吸毒,后來無法戒掉毒癮的人的行為作為犯罪處理。在生活中真正自己主動希望吸毒的是少數。所以對于吸毒者,各國法律往往把他作為治療對象而不是犯罪主體。而一旦吸毒后引起犯罪,不僅不是重點打擊的對象,恰恰應當通過治療其毒癮,才能真正防止各種可能由吸毒者從嚴的犯罪。但是,在這個問題上,社會評價卻可能是相反的,認為吸毒者品質很差,應當加重打擊。也有的叫做“人格調查制度”,但是除了考慮本人人格以外,家庭情況、文化水平、職業技能等是否有利于于選擇社區矯正,也是量刑要考慮的因素,“人格調查”只是這個調查的一項重要內容。
所以, “量刑調查報告”這個名稱比較合適,因為這一名稱能夠概括所有需要調查的內容,抽象的叫做“量刑前調查報告”或者“量刑調查報告”,不會出現以偏概全或者遺漏的情況。這也符合國際上的做法,英國、美國、加拿大等國家,都是叫做,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s report,即“量刑前調查報告”,英文縮寫為“psi”,但考慮到這個調查報告目的是為量刑,當然是發生在量刑之前,不必加上時間定語,就可以直接叫做“量刑調查報告”。
(三)調查對象應適用于可能判處所有刑罰的被告人
我國各地的量刑調查,除了豐臺區法院以外,其他地方都只適用于未成年人。量刑調查到底適用于什么人,要看調查的目的是什么。調查的目的是為了讓犯罪人得到適當改造,重新回歸社會。針對未成年人的量刑調查特別重要,但是,從理論基礎來看,成年人,同樣需要回歸社會,其存在的依據并無不同。因此,要在對未成年人實施量刑調查制度的基礎上,推廣到所以成年被告人。
如前所述,我國有的法院規定,量刑調查只適用于輕刑。其目的很明顯,是為了“由社區矯正機構根據對未成年被告人的綜合調查情況及再犯可能性大小,提出是否對其判處非監禁刑罰進入社區矯正的建議。”23但問題是,量刑調查的目的不僅是為了考慮是否適用社區矯正。刑罰個別化在外延上包含:制刑個別化、量刑個別化和行刑個別化三個方面,而行刑個別化則是其中之一。在行刑方式上,矯正刑的執行,以受刑人的不同特點為根據,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執行,以適應矯正犯罪人的需要,即實現行刑個別化。如:將成年犯與未成年犯、累犯、慣犯與初犯、偶犯分別行刑,以免其互相感染,對少年犯予以高于成年犯的待遇,并予以特殊的教育、感化等等”24。“矯正刑又對人身危險性不同的受刑人以不同的方式予以教育、感化與矯正,從而實現行刑方式的個別化”25“科學界定分級處遇等級、規范分級處遇設置,完善分級處遇制度,增強分級處遇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26。
以上個別化措施說明,量刑調查報告不光是為是否進行社區改造提供依據,其任務要廣泛得多。另外,量刑調查的除了“提出是否對其判處非監禁刑罰進入社區矯正的建議”外,還要從量刑公正的角度,考慮對被告人刑罰的輕與重,這些因素可能根本就與“如何改造的”問題無關。
因此,量刑調查針對的對象應當是已經被定罪、可能判處任何刑罰人,而不能僅限于可能處輕刑的被告人。
(四)應當由社區矯正機構進行量刑調查
委托社會上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的退休老干部、團市委、街道司法所等民間機構擔任社會調查員進行調查,雖然有利于發動社會力量參與,體現司法民主化理念,但這種由一般公民進行的調查顯然專業性不夠,難以保障調查結論的科學性,也很難保證其公正性。比較而言,社區矯正工作機構進行調查更為合理。
從大多數國家或地區的做法看,審前調查大都是由一個專門的機構負責,而這一機構一般就是社區刑罰執行機構,因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植根于社區,在調查的開展上有著其他機構不具備的諸多便利。如英美的緩刑官的職責之一就是為法官提供判決前的報告,就對犯罪人適用監禁還是社區方案提出意見。英美國家的緩刑官雖然也是警察的一種,但是并不進行刑事偵查,而我公安機關的警察則是打擊違法犯罪為已任,不能與他們相提并論。
其實,從其具體職能來看,由公安機關進行調查也是不可取的。審前調查主要是一種人格調查、社會調查,同公安機關進行的刑事偵查在性質和內容上有很大的不同。從實踐看,公安機關著力于對案件的偵破和對犯罪事實的認定,因而對行為人人格狀況的考察普遍重視不夠,即便是考察人格狀況,也往往只重視考察那些法定情節,尤其是從重處罰情節,如是否累犯等,而對被告人的成長背景、一貫表現、犯罪原因等很少涉及。盡管有時為了偵破的需要,公安機關也會考察行為人的作案動機,但這種考察仍是淺層次的,并不會系統、深入地考察、分析犯罪的深層次原因。另外,公安機關作為偵查機關,是刑事訴訟中的的控方,由它進行調查,容易出現偏見和不公正。因此,公安機關難以代行審前調查的職責。
在我國目前正在開展的社區矯正試點工作中,基層司法行政機構是實際上的工作主體,當然,由于立法不健全等原因,當前的社區矯正工作存在執法主體與工作主體相脫節的不正常現象。我們可以以現有的司法行政機構為基礎,構建專門的社區行刑機構。將來可通過立法形式,賦予基層司法行政機構審前調查的職能,由該機構的專業人員進行調查。
(五)量刑調查報告包括的具體內容
在我國已經有的、不同地區的量刑調查報告中涉及到了家庭背景、個人特點(包括個人經歷、生理、心理特征)、案件情況、自我認識、社區評價、幫教條件6個方面的的某些內容,其實,這些內容都應當是量刑中要考慮的因素,因為以上情況都會影響刑罰的輕重、刑罰個別化的具體措施,也會影響教育的方式,還會影響人道對待罪犯的具體方式,至于幫教條件,則影響社區中能否使某一種刑罰方式變成現實可行問題。所以,以上內容,都應當是量刑調查報告的內容。在美國紐約南區的一份量刑調查報告表格中,其內容實際上也涉及到了上述6個方面27。
參考以上內容,量刑調查的目的有兩個方面,一是查清楚犯罪原因,看是否有從寬或者從嚴處罰的理由。這些原因在犯罪學上整體概括為家庭、學校與社會環境的原因及在個案中被害人的原因。二是查清楚適合何種處罰進行教育改造的條件,才能達到教育改造和保障人權的雙重目的,而與此相關的條件包括:自身生理、心理特征、工作技能,悔罪表現、家庭環境、社區環境、社會評價和容忍度。以上內容有些既是從寬或者從重處罰時框考慮的理由,也是是否適合某種刑罰的理由,有交叉的地方,是兩者同時要考慮的因素。綜合起來看,應包括以下方面:
1、個人情況。包括具體年齡、受教育程度、健康狀況、生活經歷,以及案發前的身份和社會經濟地位,如是在校學習還是務工、務農,是否有輟學、流浪等情況。
2、犯罪情節。包括犯罪的起因、同被害人的關系、被害人是否有過錯,以及犯罪的目的、動機、手段,等等。
3、犯罪前后表現。包括平時的一貫表現、有無違法犯罪的前科或其他不良行為、犯罪后的認罪、悔罪態度等。
4、性格特征。尤其要注意是否有生理和心理疾病(包括精神病)、吸毒、酗酒、賭博、早戀、網癮、夜不歸宿等不良表現,是否接觸不良的閱讀物、光碟、網站等,是否同具有不良表現的人進行交往,等等。
5、家庭背景。包括家庭成員的構成,監護人的職業、收入、健康情況,父母的個性與和睦情況,父母對孩子的管教情況,等等。尤其要注意,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父親或母親去世、父親或母親被判刑入獄以及父母離異等情況;父母是否存在對孩子虐待、體罰或管教不當等情況;父母是否具有賭博、酗酒等不良行為;父母之間是否因感情不和而經常發生吵罵、廝打現象;等等。
6、教育環境。包括學習成績如何,對學習、對老師的態度,是否有退學、逃學等情況,學校管理秩序如何,學校是否重視品行教育、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是否存在歧視差生、體罰學生等現象,學校周邊環境如何等等。
7、社區環境。包括家庭遷移的情況、所在社區的治安秩序好壞、鄰里是否和睦、社區評價等等。
8、幫教條件。這是一種現實的考慮,由于緩刑的適用還要在具體的地區具有可行性,所以不得不考慮這個問題。
判決前調查報告的內容要求簡明扼要,它能夠在較短的時間里讓法官捕捉到重要的信息,所以,調查報告的簡短化和表格化是它的一個趨向,目前,在一些國家和地區通行格式化的調查報告,調查報告不再是敘述性的文字,而是經過精心設計的標準化的表格,法官無須解讀冗長的文字就可以直接獲得所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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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袁定波:少年刑事案社會調查制度需完善,2007年04月24日,法制日報。
24 邱興隆:《刑罰的哲理與法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88頁。
25 邱興隆:《刑罰的哲理與法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99頁。
關鍵詞:北京市;網絡出版;發展狀況;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27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01-0186-03
綜合專家學者和新聞出版總署的劃分方法,網絡出版業包括網絡學術出版、網絡圖書(電子書)、網絡雜志、網絡報紙、網絡原創文學、網絡音像、網絡教育出版物、數據庫出版物、網絡動漫、網絡游戲和手機出版物等業態。網絡出版以海量存儲、搜索便捷、傳輸快速、成本低廉、互動性強、環保低碳等新型出版特點,在中國迅速發展開來,超過了傳統出版業的發展水平。北京是中國的政治、文化中心,網絡出版產業發展處于全國領先水平。本文分析了北京市網絡出版業的發展狀況,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對策建議。
一、北京市網絡出版業發展狀況
1.網絡出版機構和產品占全國總量比例很高,總產值連年增長。截至2009年底,北京地區網絡出版單位55家,占全國的25%,涉足數字出版的經營機構4 630家左右,占全國(22 270家)的21%;全國10家游戲上市公司中有4家在北京。網絡出版產品中,北京市在全國占有絕對優勢的出版領域為互聯網社會科學出版和科學技術出版,占到全國相應互聯網出版產值的90%;互聯網教育出版和文學出版產值占到全國的50%;互聯網音像出版和藝術出版,占全國的比例也超過20%。電子出版物近5 000種,占全國的69%。
2003年,北京市互聯網出版產業規模達到7.1億元占全國網絡出版產值的28.7%,2004年產值達10.6億元,2006年總產值19.1億元,2007年總產值65億元,2008年164億元,增長率達到152%,占到全國總產值的31%。
2.手機出版和網絡游戲總產值居產業結構主導地位。2008年,網絡出版總產值164億元,從高到低排名:手機出版(71.74億元)、網絡游戲(45億元)、網絡音像(23.6億元)、網絡教育(15億元)、數字期刊(5.2億元)、電子書(3億元)、數字報紙(5 070萬元)和網絡原創文學(770萬元)。
3.建立了兩基地、兩園區的發展模式,形成了產業集群。(1)在石景山區建立北京數字娛樂產業示范基地。2005年,國家科技部正式批復同意北京組建“國家數字媒體技術產業化基地”;同時,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同意在北京建立“國家網絡游戲動漫產業發展基地”。石景山區的“北京數字娛樂產業示范基地”是以上兩大國家級基地的重要組成部分。基地分為研發孵育、人才培養、體驗娛樂、產品交易四個功能區,下轄網絡游戲、移動游戲、動漫制作、人才培訓、測試推廣、娛樂體驗、交易展示、產業信息等中心,并配套有服務和技術兩個支撐體系。(2)在豐臺區建立“文化產業總部基地”。2009年,豐臺區和中國出版集團公司建立“文化產業總部基地” (占地574.56畝)。基地將聯合國內其他出版集團,形成中國出版業對外交流的“航空母艦”。基地建成后,將集出版發行、動漫畫設計、影視制作、教育培訓、傳統技藝改造、工業設計等相關多媒體文化產業于一體,具備研發、投資、孵化、制作、培訓、交易等各種功能,是中國首個多功能、創新型、國際化的文化產業總部基地,將成為國際出版傳媒企業駐華業務代表總部、國內文化出版集團駐京事業發展總部、其他文化出版機構運營管理總部以及文化出版產業在京合作交流的重要平臺,并將成為中國出版集團和地方出版集團協作走向世界的平臺。(3)在西城區建立中國北京出版創意產業園區。2010年5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建立緊密型戰略合作關系,在京正式簽署《關于共同推進首都新聞出版業發展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同時,中國北京出版創意產業園區揭牌成立。有6家數字網絡出版企業和26家以傳統出版為主的民營文化企業簽訂了入住園區協議。產業園區將為入駐企業在出版體制改革、出版資源配置、新媒體發展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在資金、稅收、人才等方面給予政策保障,并提供優質服務;努力打造成集原創策劃、出版發行、網絡與數字出版、版權交易、出版設計等鏈條為一體的出版體制改革試驗區與示范區。(4)在東城區建立國際版權交易園。2009年,東城區建立“北京東方雍和國際版權交易中心”,設在雍和園內(論者稱之為國際版權交易園)。僅一年時間,國際版權交易中心在動漫、影視、圖書、音樂等領域的掛牌項目已達近1 000個,實現交易額超過2億元。雍和園區積極引進版權類重點企業:卡拉OK版權運營中心、中華版權總公司等20多家重點版權貿易和版權服務類企業入駐,園區初步形成了版權類企業的重要集聚地。
北京市依靠首都文化中心和科技資源豐厚的優勢,在有關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大力建設兩基地、兩園區,形成了網絡出版和傳統出版業相互融合的產業集群,奠定了全國網絡出版中心的地位。
4.構成獨特的產業鏈形式與多元化的贏利模式。北京市網絡出版產業形成了獨特的新型產業鏈形式:“作者―內容提供商(出版社)―數字技術提供商(數字發行平臺)―運營商(中國移動、中國電信的支付系統)―終端商(計算機、手機、電子閱讀器、電視)”。形成了多元化的贏利模式:在線銷售、廣告收入、版權收入、付費下載以及增值服務、合作分成、在線檢索和會員費用等模式。
2010年5月由北京出版集團公司牽頭,40余家國內出版單位、民營出版商、技術服務商等共同作為發起單位,成立了數字出版聯盟。包括內容與版權、技術兩個分聯盟,是開放的、非贏利性的行業聯盟組織,旨在廣泛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開拓和創新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有效贏利模式,保護成員單位及著作權人在數字版權方面的合法權益,促進國內數字出版內容的生產、銷售以及版權交易等。聯盟搭建了數字出版轉型服務平臺,除主要完成出版流程數字化和資源管理數字化外,將與聯盟成員單位之間在協議分成的基礎上互相共享產品銷售渠道、豐富產品種類,開展版權交易,聯合打擊盜版行為,探索數字出版內容的新型表現形式和版權交易的新模式,維護出版單位及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二、北京市網絡出版產業發展中的主要問題與分析
1.政府統計管理工作不規范。論者在研究北京市網絡出版產業工作時,政府的網絡出版統計工作非常不完善、不規范。沒有網絡出版的統計規范數據、統計公報。不同版本的數據相互矛盾,沒有可比性,需要多渠道、多種途徑相互印證數據。造成這種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網絡出版業形勢發展很快,很多新業態有一個發展過程,需要深入了解才能掌握。其次按照“中編辦”的三定方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2008年下半年,才新設立了“科技與數字出版司”。其下設置了“數字出版(綜合)處”、“網絡出版管理處”。網絡出版的正式管理工作走上正軌還需要有一個過程。
2.網絡出版產業結構很不合理。從2008年的統計數據看出,手機出版產值占總產值的43.74%,網絡游戲產值占總產值的27.44%,兩者相加占總產值71.18%。就手機出版而言,其中包括(音像、游戲、報紙、文學、動漫、圖書、雜志)等內容,網絡游戲也占了一定的比重。
手機出版和網絡游戲出版之所以得以迅速發展,除了產業鏈清晰、收益高、回收現金流速度快以外,還與政府扶持有關。北京市有關方面近年來出臺了一系列政策發展網絡游戲出版業,是北京市網絡游戲得以發展的重要原因。可是,我們看到了可觀的經濟效益,卻忽視了了可觀的、負面的社會效益。
目前,中國玩網絡游戲最大的群體是青少年。他們長期玩網絡游戲導致“網絡游戲成癮癥”。這些癥狀包括對網絡游戲有不可遏制的渴望、對網絡游戲有強烈的情緒依賴、對網絡游戲的耐受性增強、矛盾心理、網絡游戲戒斷的反復性、生理上的癥狀。
盡管早在2005年6月,總署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就制定了《網絡游戲防沉迷系統開發標準》和《網絡游戲防沉迷系統實名認證方案》;自2007年7月16日起,國家8部委要求所有網絡游戲必須增加防沉迷系統,否則不許運營,強制實施。但是,這一措施執行得并不理想。一方面系統很容易破解,防止未成年人的措施如同穿皇帝的新衣;另一方面禁止未成年人去網吧上網的一系列政策法規無法全面有效執行,屢見不鮮的未成年人群體依然到網吧玩網絡游戲。
《中國網吧、網絡游戲調查報告》指出:青少年是網絡游戲成癮的易發、高發群體,網絡游戲是網絡成癮的一個重要原因。2007年的網癮調查包括北京市未成年人在內的全國10個省、直轄市的近10萬青少年。青少年網絡游戲成癮的總篩查率為3.9%。其中小學生中網絡游戲成癮的比例最低(1.9%),初中生和高中生中網絡有些成癮的比例居中(分別為3.7%和2.6%),大學生中網絡游戲成癮的比例最高(3.7%)。
這次調查青少年群體中網絡游戲成癮的比例在4%左右,較已有的調查結果要低。原因是取樣差異,既往的調查研究是從經常上網的青少年當中選取的。2008年1月,北京市統計局對外公布,截至2007年底,北京市常住人口為1 633萬人(戶籍人口為1 213.3萬,外來人口為419.7萬)。2005年,北京市1%抽樣人口調查,推算出18周歲以下常住人口的比例為14.02%,我們以此數據為依據,推算出北京市2007年的常住人口未成年人為229萬。按照3.9%的比例計算,北京市未成年人有“網絡游戲成癮癥”者為8.9萬人。網絡游戲有很大的負面效益,這是不爭的事實,我們身邊未成年人因網癮導致犯罪和家庭破裂的例子比比皆是。
3.網絡出版業全市沒有形成完整的、科學的布局。北京市各區根據自己區的實際情況發展網絡出版業,從局部看是合理的。比如,石景山區在首鋼搬遷后決定發展動漫產業以使全區的經濟有新的生長點,這是合理的。但是,從全局看,從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協調發展看,就有商榷的地方。如果沒有全市一盤棋的大局觀,各區各自為戰,就有可能發生重復建設、產業趨同的現象。而我們現在缺失網絡出版全局統一布局發展籌劃的方案、計劃和規劃。從本質上說,我們沒有一個協調發展的產業政策。北京市網絡出版業的真實狀況是發展速度很快、態勢良好;但是發展思路并不明確。網絡出版業在北京市有十幾年的發展史,在“十二五”規劃的關鍵時期,我們應該做好網絡出版業的整體發展戰略規劃。
4.地方性法規立法滯后。一是已出臺的法規滯后。目前,北京市地方法規與網絡出版有關的有《北京市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管理條例》(1997年頒布);《北京市音像制品管理條例》(1997年頒布)。這兩個法規與已修改的上位法不一致,也落后網絡出版新形勢發展的要求。例如:《北京市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出版單位未經批準不得設立分支機構”和第22條規定“個人申請從事圖書、報刊零售和出租業務的,應當有本市常住戶口”,已經被上位法廢止。二是沒有出臺新的地方性法規范。網絡出版新業態出現后,多元化的出版主體出現,包括技術服務商、運營商、文化傳媒公司都可以作為網絡出版主體出現。我們沒有制定一個約束其行為的法律規范,沒有建立市場進入和退出的長效機制。
產生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國家《出版管理條例》、《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也已經落后,我們還沒有參照系。二是網絡出版涉及到多個領域、多個部門,涉及到知識產權管理等多個難解的課題。但是,我們不能因為有諸多的難題,就停止了探索的步伐。
三、對策建議
1.加強和規范網絡出版業的統計管理工作。在國家沒有出臺網絡出版的統計規范前,建議北京市統計局、市新聞出版局,會商發改委、市互聯網管理辦公室等部門,參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文化及相關產業統計分類》的通知(國統字[2004]24),把網絡出版業態納入國民經濟行業代碼和統計工作中,科學準確細分下屬的小類別(各個出版業態),盡快統一行業統計標準,建設統計臺賬和平臺,這樣才能總攬全局把握全行業的發展規模、趨勢和發展狀況。
2.制定“十二五”北京市網絡出版業發展戰略規劃。制定產業政策和發展戰略,確定調整和優化網絡出版業結構,突出發展社會效益好的出版業態。在整個網絡出版業態中,有些是有重大的社會效益的和可觀的經濟效益的,如數據庫出版和數字圖書館建設、網絡學術期刊和電子書等網絡出版業態,對于這些既有經濟效益又有社會效益的網絡出版業態,我們應制定鼓勵發展的政策。而對于有負面社會效益的網絡游戲出版業,我們應該采取“不鼓勵、不提倡、不禁止、不限制”的產業政策。只有這樣才能促進網絡出版產業可持續健康發展下去。
制定網絡出版區域發展規劃。樹立全市一盤棋的整體思想。爭取在中央有關單位的支持下,加強宏觀調控,做好區域統一產業規劃,優化產業布局,明確各區域的產業發展重點,發展目標,制定相關配套措施與政策,避免惡性競爭的局面出現。
3.開展立法調研工作,為地方性法規出臺做積極準備。國務院2004年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規定,“涉及全國或者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性事項以及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應當事先進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按照《實施綱要》的規定,與網絡出版有關的法規修訂應通過行政聽證會的形式來修改,就網絡出版的產業發展戰略、網絡出版的市場進入和市場退出等重大問題的修訂,要經過一個由“非民主化―民主自決化”、“經驗化―科學化”、“簡單化―系統化”、“非理性化―理性效益化”的修改過程。地方性法規既要促進產業發展,又要發揮有效監督機制,使得網絡出版企業遵守法律、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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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優化;高中信息技術;教學方法
信息技術具有操作性強的特點,這門學科對學生具有極強的吸引力,為了讓學生學會篩選與獲取信息,并具有信息鑒別能力,我們要不斷優化教學,優化信息技術教學,讓學生喜歡信息技術課。
一、針對學生的差異,實施分層教學
高中信息技術課的起點較高,學生的已有知識水平、學習興趣以及學習態度對學生的學習具有一定的影響,使學生之間表現出了不同,如果我們對具有不同知識與情感水平的學生采用同樣的教學方式,會出現高水平學生沒有收獲,低水平學生學不會的情況,最終導致學生對學習失去興趣,或者是基礎較差學生對學習無信心。所以,在信息技術教學過程中,我采用了分層次教學法。
高中信息技術教學主要是培養學生獲取信息、處理信息的能力,對基礎較差的學生要注重基礎知識的學習,教師根據學生的不同層次和基礎,主要考慮知識的難易,讓學生不斷熟悉各種操作,在學習教材規定知識的基礎上,可以培養他們的自學與合作學習的能力,完成教學目標。如在學習數據庫時,我讓學生自主設計簡單的程序,根據學生信息技術水平的不同給學生設計了不同的任務,讓學生完成課本上的練習題,這些設計內容簡單,還給中等層次學生與高層次學生設計了與教材內容不同的問題,讓學生能夠在課堂上完成不同的任務,使學生獲取信息的能力、思考能力以及處理信息的能力都有所提高。
二、巧妙設計任務,讓不同層次的學生各有所獲
在信息技術教學中,我們可以適當設計相應的任務,在信息技術課上通過對教學內容的任務化來完成。比如,我所設計的任務可以是一個編程任務,可以是對數據庫的完善與整理,可以是一個調查報告,也可以是信息展示作品等。教師設計的任務不但要讓學生能夠掌握知識內容,還要培養他們的創新意識。根據以上因素,我在設計任務時主要考慮了任務的明確性、趣味性;所設計的任務與實際相聯系,貼近學生的生活,能夠促進學生間的合作。比如,在學習《計算機的組成》時,我設計的任務為:通過自學能夠簡單說出計算機的組成,解釋各硬件間的必然聯系,完成任務的方式可以是上網搜索資料,模擬組裝電腦,根據硬件的價格寫出組裝一臺電腦的價格,然后對學生組裝電腦的方案進行評價,通過學用結合的教學方式,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順利完成學習任務。
三、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能力,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在信息技術課堂上,實施教為主導的教學模式,課堂上充分發揮學生的潛力,讓學生自學本課的內容,不斷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以達到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目的。課堂上,教師先出示本節的學習任務,再給學生提供完成本節任務的素材,讓學生根據課本內容,自己操作實踐,教師在學生中間巡視指導,當學生有解決不了的問題時,教師給予點撥與指導,不同層次的學生會遇到不同的問題,教師要總結學生提出的問題,對共性問題進行集中講解,當學生能夠完成這一任務,并完成一個小作品時,教師還要讓學生上臺演示,并讓持有不同觀點的學生分別展示自己的作品,提出不同的觀點,找出好的作品,讓大家輪流欣賞。通過對學生作品的欣賞,使得優秀學生更努力,課堂上不認真表現的學生產生愧疚感。這種自主合作的課堂給予學生較多的探討時間與機會,使他們具有更多獨立自主解決問題的方法。如,不管學習哪種軟件,我都會給學生講明如何使用其中自帶的幫助菜單,再就是根據自己不會的內容,上網查找解決方法,從而得到正確的操作步驟。在學生的電腦中適度安裝學習軟件,供學有余力的學生學習之用,還可以借助多媒體電子教室進行講解,這種操作更簡單、方便,對于一般性的問題更容易解決。
四、利用信息技術課堂,滲透德育教育
雖然高中學生具有一定的分辨善惡、是非的能力,但是他們的自控能力還有待進一步加強,他們的心理素質還需要加強,因為網絡中的信息具有良莠不齊的特點,學生在接觸網絡、積極探索的過程中,還需要教師的幫助與引導。利用信息技術課,我經常引導學生閱讀《全國青少年網絡文明公約》,并要求學生不斷規范自身的行為,做到文明上網。通過一些法律案例,引導學生正確上網,文明上網。如,可以借用網絡名言告訴學生,網絡是一個虛擬的空間,有些信息不是真實的,讓學生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并讓學生自己做到誠實友好地交友。通過講解一些利用網絡犯罪,或者因為有網癮而被名校勒令退學的故事來教育學生,讓學生保持健康的心態,做到上網有度,不過度沉溺于網絡。
總之,在高中信息技術教育課堂上,要想提高信息技術的教學質量,主要應從教育思想和教學觀念上加以改變,通過靈活有效的教學方法與教學模式優化教學,從多方面入手,不斷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把好的學習方法運用到高中信息技術教學中,實現課堂教學的高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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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網絡新生代;大學圖書館;用戶服務
網絡新生代是指伴隨著互聯網成長起來的一代,在我國,網絡新生代主要指80后、90后,在大學里主要包括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一部分青年教師。有人稱網絡新生代為Y一代、Google一代、網絡一代、I一代等。網絡的出現,給他們的生活打上了很深的烙印,他們在生活習慣、獲取信息方式等方面明顯區別于60后、70后。網絡新生代已成為大學教育的主體,他們肩負著國家未來建設事業的重任,如何塑造他們完美的人格、培養其卓越的創造才能是當今大學教育必須面對的問題,高校圖書館應圍繞這一教育目的,針對網絡新生代的特點,更新自身的服務理念,不斷創新服務模式,以應對信息化和全球化環境對人才的挑戰。
1 網絡新生代獲取知識的特點
1.1 網絡知識豐富但過分依賴網絡
網絡新生代是伴隨著網絡成長起來的,他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無不受到網絡的影響,特別是Google一代從三四歲甚至更小就會玩網絡游戲,互聯網已成為他們生活的一部分,是他們查找信息的首選地,對于一些網絡技術他們無師自通,他們的手機會以最便宜的價格獲取盡可能多的流量,他們將學習和娛樂融為一體,足不出戶便知天下事,與世界各地的人們交流,從網上購買服飾和美食。
互聯網給他們帶來便捷的同時,也使一些年輕人沉溺于網絡的虛擬世界,不是用互聯網來獲取有用的知識,而是成為了網游的犧牲品。根據第26次中國互聯網發展狀況統計報告結果顯示,2009―2010年10到29歲年齡網民占68%,是構成中國網民的主力軍。在18―23歲的青少年網民中網癮比例最高。
1.2 缺乏信息評價和研究能力
網絡新生代可以通過搜索引擎迅速找到所需的信息,但是,他們在網上學習并不重視資料來源,知識產權意識不強。網絡新生代通常都是在眾多的網頁里匆匆地檢索關鍵詞,遇到第一個收獲就結束尋找過程。英國大英圖書館和英國聯合信息委員會的一項題為《未來研究者的信息行為》的調查報告顯示,年輕用戶在搜索時缺乏耐心,對任何延遲他們所需信息的情況都表現出“零容忍”。他們追求迅速和表面化,尤其是對找到的信息不進行準確的審核,這意味著隨著虛擬世界的繼續增長,歸類、評價和批評性地刨根問底的能力就將繼續萎縮。
參加英國倫敦大學學院與英國圖書館聯合進行的最新Goole一代調研的專家紐曼(Joanna Newman)認為:“他們觀看多于閱讀,愛圖片和受動畫牽制、引導。以一種煩躁的心態,追求一些表面化的信息,不是立即出現的就不進入收藏范圍。假如不采取措施,長期地看,這將成為一個嚴重的問題。”
目前,大學網絡新生代比任何時候都顯示出他們的浮躁,缺乏研究探索精神,對所學專業缺乏足夠的熱情,在做論文時,不去對本學科的研究狀況和前沿熱點予以深入的研究,他們不愿花太多的精力和時間進一步處理查詢到的信息,據有關調查顯示80%的用戶使用的是二次文獻而非一次文獻,從而形成人云亦云,沒有創新性。
1.3 經典閱讀的缺失
網絡技術的發展,特別是智能手機的不斷更新,使網絡新生代的閱讀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無論是在車站等車或是購物的間隙,打開手機可以隨時閱讀。但是這種閱讀是零碎的“淺閱讀”,它與經典的研讀有著本質的區別。
2011年圖書零售市場的報告顯示,虛構類書籍銷售的前五名全為郭敬明與韓寒包攬,許多大學圖書館的名著出借率被排在百位之外。以圖代書,做在線閱讀,甚或以上臉書(Facebook)不在少數。德國哲學家雅思貝爾斯曾感嘆人們草草閱讀,只是追求簡短的、能快速獲知又迅速遺忘的訊息,而不是能引起反思的東西,今天的情形就是如此。這種“淺閱讀”風氣的存在,凸顯了整個社會浮躁膚淺的景象。
據中國移動手機閱讀網站閱讀排行榜統計,在數十種排行榜中,大多為《我與25歲美女老總》、《斗破蒼穹》等網絡文學內容,分類排行榜中也以都市言情、穿越玄幻、武俠仙俠、游戲競技、買異懸疑等類型為主。至于歷史軍事、名著傳記等榜單,點擊次數及下載次數與其他類型相比相差甚遠[1]。
尼古拉斯?卡爾(Nicholas Carr)在《淺薄:互聯網如何毒化了我們的大腦》中指出因網絡對人“神經線路”與“記憶程序”的重新編布,使人的閱讀常流于字表滑行,而無法做深入的思考,由此,他會覺得《戰爭與和平》太長,《追憶似水年華》又太晦澀,并將愛讀經典視為前人少環境刺激、無處可去養成的老嗜好,而將其毫無顧惜地拋棄[2]。網絡新生代能通讀《古文觀止》、《唐詩三百首》的人數微乎其微,更別說一定量的經典背誦。
數字化閱讀的迅猛發展使網絡新生代疏于對紙質經典的閱讀。據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公布的第九次全國國民閱讀調查數據顯示,2011年,數字化閱讀繼續迅猛發展,網絡在線閱讀、手機閱讀、電子閱讀器閱讀、光盤閱讀、PDA/MP4/MP5閱讀等各種數字化閱讀方式接觸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在數字化閱讀人群中,18-29歲人群所占比例最大,為54.9%。網絡新生代的閱讀,主要是快餐文化,如微小說、微博、短信息,是一種娛樂化的淺閱讀,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網絡新生代真正的經典閱讀在減少,大學圖書館的閱覽室紙質書籍報刊的閱覽人數在逐年減少,帶筆記本電腦的讀者逐年增多,而電子閱覽室的門前經常是一字長蛇的隊伍。淺閱讀使年輕一代缺乏思考,使他們失去了對閱讀的經典意義和內在價值的追尋,停留于感官的享受和片刻的歡愉,在一定程度上削減了網民的真正閱讀率,容易給大學生讀者帶來深層的心靈焦慮和人文缺失[3]。
2 大學圖書館對網絡新生代服務的對策
2.1 引導網絡新生代樹立正確的網絡觀,培養網絡新生代的信息素養
大學圖書館應積極引導網絡新生代正確認識網絡的作用,網絡是人們生活、學習、工作獲取信息的途徑,對于有害公眾的信息做到不聽、不看、不傳,更不能沉溺于網絡游戲而荒廢人生。圖書館員要采取多種形式培養網絡新生代的信息素養,培養他們對信息進行識別、加工、利用、創新意識。通過信息素養教育提升網絡新生代的綜合素質[4]。
復旦大學歷史研究所研究生“80后”吳恒2011年6月17日成立食品安全網站“擲出窗外”,集中了中國各地食品安全問題的報道兩千余篇,網友可以從首頁地圖上點擊任何地區進行檢索,堪稱“中國有毒食品維基百科”,吳恒說:“現在的年輕人不同于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網絡可以讓大家更理性,更有效地參與公共生活,從而走得更遠。”互聯網正在改變著中國年輕一代,他們獨立思考,對這個社會有責任心[5]。
大學圖書館應引導網絡新生代用戶積極利用圖書館數字資源,創造使用數字資源的環境與氛圍,實現遠程登錄,擴充數字資源專業領域,加快數字化轉換進程,增加并發用戶數等方面加強圖書館建設[6]。注重檢索方式的培訓,開展新型服務模式,如學習服務,館外主動服務,預期式信息服務,圖書館環境下的聯機服務,個性化定制服務,互動式多媒體用戶教育等,培養網絡新生代的信息素養。
2.2 培養網絡新生代的科學研就能力
大學圖書館應圍繞學校的教育目的,積極配合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目標,注重大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不能游離于學校的總目標之外而“自娛自樂”。
第一,培養網絡新生代用戶嚴謹的科研態度、積極探索的科研精神、頑強的科研意志。
中南大學數學科學與計算技術學院應用數學專業2008級本科生劉路的成才之路,給與我們很多啟發,劉路經過自己的鉆研,作出了對拉姆齊二染色定理的證明論強度的研究,被認為徹底解決了英國數理邏輯學家于20世紀90年代提出的一個猜想即“西塔潘的猜想”,進入研究所從事研究工作,并直接擔任中南大學研究員,享受教授待遇。從劉路的成長經歷可以看出網絡新生代只要對學科研究有足夠的興趣,再加以正確的引導、培養,青年科研人員是能夠脫穎而出的。
第二,跟蹤大學生的科研過程提供信息服務。培養大學生信息檢索能力,指導大學生的論文寫作,信息收集與利用,讓他們學會利用圖書館數字資源,確定自己感興趣的、新穎的、有學術價值的科學研究。
第三,增設研究指導課程和講座。大學圖書館有會議廳和大教室,圖書館應充分利用這些資源,邀請專家開展學術講座,以新穎的內容激發網絡新生代用戶對科學研究的興趣,培養他們的探索精神。
第四,指導網絡新生代多利用一次文獻,要掌握一些文獻學知識,查找文獻信息要講究版本和出處。
2.3 大學圖書館應做好網絡新生代的導讀工作
導讀服務是大學圖書館的主要內容,針對網絡新生代的“淺閱讀”現象,大學圖書館應積極引導他們進行深層次的閱讀,要指導他們閱讀經典。意大利作家卡爾維諾《為什么要讀經典》中告誡人們:“經典作品是這樣一些書,它們對讀過并喜愛它的人構成一種寶貴的經驗”,“每一次重讀經典,就像初次閱讀一般,是一次發現的航行。經典是這樣一種東西,它很容易將時下的興趣所在,降格為背景噪音”。而“淺閱讀”達不到這樣的效果,即使“淺閱讀”中的“勵志閱讀”意義看似很正面,但注意的多是外在的成功,而非內在的精神成長。經典閱讀能使人在人書互動中形成緊張的思維對待,助成理性對感知的超越,人性對歷史的體貼[7]。
人類社會是在繼承和創新中不斷發展的,沒有前人的積累,后人也就無法繼承和發展,因此,今天的網絡新生代繼承前人的智慧結晶,責無旁貸。盡管書海浩瀚,但是屬于經典的東西有限。因此,經典是可以沉下心來讀的,經典也是可以讀完的。大學圖書館要以讀書月、書香校園建為契機,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閱讀活動,指導大學生閱讀經典,繼承民族傳統文化精華,從而達到提升整個民族素質的目的。
3 結語
網絡新生代呈現出前所未有的生機和活力,大學時期是這一群體人生觀、價值觀確定的關鍵時期,指導他們獲得正確的學習方法、良好的信息素養、較高的人文修養,將使他們終身受益。因此,高校圖書館在當前信息飛速發展的社會,更加以人為本、貼近用戶、開拓創新、搶占先機,只有這樣高校圖書館才能走出自己的一片天,闖出自己的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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