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創新項目申報材料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關鍵詞] 創新基金 科技服務機構 職能建設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是1999年經國務院批準,科技部、財政部共同管理的一項專門用于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政府專項資金。創新基金以技術創新項目為對象、以市場為導向,重點支持技術的第一次商品化過程,重點支持種子期項目和初創期企業,通過無償資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對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等起到積極的作用。
1 福州市創新基金工作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福州市作為科技部指定的直接從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創新基金項目服務的服務機構,只有福州市生產力促進中心與福州市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服務中心兩家。前者主要為除孵化器內企業外的全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提供企業申報注冊、材料形式審查、項目申報、申報咨詢等科技服務,并接受項目推薦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委托,協助項目監理、驗收工作。而后者的服務對象主要為孵化器與各科技創業園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功能類同。兩家服務機構自賦予創新基金服務職能以來,在上級有關職能部門領導下,至2007年共受理并推薦了200多項科技創新項目,其中61項獲得國家創新基金的立項支持。
福州市科技型創新基金申報工作開始于2003年,由于科技部該專項基金剛設立不久,地方科技管理部門、科技服務機構及大部分的中小企業對該基金的申報要求及操作程序均不甚明了,對創新基金申報的規范運作存在畏難情緒,加之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本身也缺乏材料的審核經驗,未能給予企業及時明確的指導,以至于2003~2005年3年間,福州市僅有28個項目獲得科技部立項。經過各級管理部門的共同努力,特別是2006年福州市設立地方科技創新資金后,進一步拉近了與科技部創新基金項目申報條件的距離,福州市每年爭取到的國家創新基金項目呈逐年遞增的趨勢。但就目前情況而言,在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方面,無論從申報項目的數量上看,還是從爭取基金的規模上看,我們都遠遠地落后于其他沿海兄弟城市,這無疑將導致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滯后,對我市經濟發展將產生消極影響。由于地區科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客觀上造成創新基金申報工作成效的差異。但除此之外,擁有一批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申報國家創新基金技術服務的人才隊伍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以2006年、2007年福州市、寧波市申報國家創新基金的情況(見下表)進行說明:
從上表可以看出,寧波市2007年爭取國家創新基金項目37項,比2006年增加14項,增長61%,2007年獲國家創新基金資助額2045萬元,比2006年增加995萬元,增長95%。而同期福州市僅爭取國家創新基金項目19項,比2006年增長36%,獲國家創新基金資助額1035萬元,比2006增長116%,雖然進步明顯,但與寧波市相比,無論從項目立項數量還是從獲得創新基金額度,寧波市都是福州市的近一倍,這與寧波市多年來重視發揮科技服務機構的作用分不開的。因此,加強福州市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建設,培養一批熟悉國家創新基金申報程序和管理工作的專業隊伍,建立一種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創新基金提供從申報材料組織到技術、管理、財務方面技術咨詢的全程專業技術服務的新型科技服務機制,對促進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提高申報國家創新基金的工作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2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作用和定位
2.1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揮的作用
創新基金項目申報自1999年科技部、財政部共同創立起,就嚴格按規范的申報程序運作,它相對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申請材料準備工作難度會大一些。福州市負責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監理、驗收等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由于人員編制配備等客觀原因,在上述工作中難以統籌兼顧、面面俱到;同時,企業普遍反映對項目申報程序、要求等相關事宜了解不夠,項目材料難寫,企業財務報表編制質量要求高,提出了申報材料的深度不好把握、對文件精神理解有偏差、對網上申報及附件錄入上傳等申報環節不熟悉等問題。因此,利用創新基金服務機構聚集的專業人員優勢,來協助科技型中小企業完成項目申報的各項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主要任務是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科技導入、項目評估、專家咨詢等知識服務。在以往長期的科技服務中與不少中小企業建立了聯系,比較了解中小企業的情況;在科技查新、項目咨詢、可行性分析等業務中已經積累了豐富的工作經驗;另外,創新基金服務機構還初步組建了一支穩定、可靠的專家隊伍,能夠勝任各個技術領域的咨詢、調研任務。所以,在幫助中小企業完成項目申報前期準備工作方面,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已經具備一定條件和優勢,不但能發揮科技服務機構的優勢,也會極大地提高創新基金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2.2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業務定位
2.2.1 規范項目申報材料,把握編撰技巧
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評審的唯一依據就是企業通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網絡上傳的申報材料,不進行實地調研,也不約見項目當事人,材料組織的完善與否,是影響項目立項的關鍵。項目可以進行適當的包裝,但包裝不是弄虛作假,而是通過詳細分析、評估本企業擁有的核心技術和生產市場方面的優勢、劣勢、發展潛力以及財務狀況,把本企業的內在價值以及科技創新方面的潛力充分挖掘出來。
申報材料的撰寫有一定的規律和技巧。一個項目有時既可以申請貸款貼息又可以申請無償資助,這時企業就要判斷申請哪一種資金支持方式。二者在資金數額上沒有多大差別,但相對來說,貼息容易獲得,因為貼息涉及到銀行貸款,能達到有效吸引金融機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的目的,起到了創新基金的引導作用。
創新基金申報材料要求反映企業經營管理、財務管理、技術開發、生產銷售、產品質量、資金流量、應收應付、債權債務、發展規劃等,因此申報創新基金不僅要了解一個項目,而且要了解企業運行的全過程,要證明企業負責人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較高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而目前福州市有些中小企業特別是孵化器里的企業,第一次操作,不知從何說起,申報材料普遍存在過于簡單、技術創新點不突出、項目成熟性把握不好、項目投融資闡述不完善以及夸大企業的經營業績等問題。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應對當年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相關文件資料進行全面的分析研究,掌握項目指南變化情況、重點支持領域及各領域申報的必備要求與限制條件等,指導企業準確定位,找準切入點,把握優勢領域,結合企業自身特點組織申報;其次,還要指導企業從研發力量、技術依托和產品性能等方面考慮問題,選擇適合企業自身發展特點的項目進行申報;此外,申報材料還要體現項目的技術先進性、項目成熟性、市場可容性,以及企業經營業績及債權債務等經濟指標、技術創新及激勵機制、營銷策略、人力資源情況等,材料應充分展示企業資源優勢與完成項目的技術可行性。
2.2.2 善于捕捉項目推薦申報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應善于利用自身與政府各級管理部門、高校、科研院所聯系密切的優勢,從工業高科技計劃、農業科技計劃、星火計劃、社會發展計劃、科技合作計劃以及科技成果推廣計劃中選擇優秀項目;從國家“863”計劃、科技攻關計劃及專利成果中挖掘項目;還可以從企業委托查新項目、新產品開發計劃項目中尋找好項目,另外還可以從各行業技術中心創新項目中挖掘項目推薦上報。工作中,應圍繞創新基金申報條件,在不違反相關限制規定的情況下,靈活應用申報規范,最大限度地為企業創造申報條件,爭取盡量多的項目往國家推薦申報,遵循“以數量求質量,以質量促立項”的原則。
2.2.3 履行服務機構職責,推進項目實施
科技創新基金要求具有創新基金工作職能的服務機構協助科技管理部門(項目組織單位)做好項目的征集、篩選和認證工作,并接受推薦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委托,協助項目監理、驗收工作。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要組織專家對創新基金項目的實施進行跟蹤管理,促進地方、企業、專家、科技管理部門職能的實現,積極幫助企業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把項目申報、實施、監理、驗收工作逐步落到實處。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還要嚴格監督企業匹配資金到位情況,包括創新基金支持是否按計劃到位,省科技廳及地方科技管理部門匹配資金、金融機構貸款、企業自籌及其他資金是否落實。
2.3 提升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服務水平的對策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對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重要性已為理論和實踐所證明。可以說,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正是基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迫切需求而產生的。為切實提高福州市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對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的服務能力,需要從政策法規、經營管理、業務拓展、人才培養等方面多做努力。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可以借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這個平臺,充分展示自己在產學研合作、與政府職能部門聯系密切及熟悉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程序與運作等方面的優勢,開展特色服務,推動科技服務機構的建設,拓展科技服務機構需求空間。可以采取:
(1)由政府科技部門牽頭聯合縣(市)區政府及地方科技服務機構共同實施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服務網絡計劃。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展最直接的動力是地方中小企業的服務需求,創新服務只有植根于地方,并在此基礎上形成區域性的網絡,才能卓有成效地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2)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培訓宣傳工作力度,大力宣傳創新基金的戰略意義、現實意義和重要作用,可采用編輯宣傳材料或制作多媒體,召開工作會議,舉辦培訓班、座談會、技術講座,通過新聞媒體、網絡、報刊進行宣傳等方法,使更多企業真正了解創新基金的作用意義、性質特點、申報要求、申報程序;對參加評審的專家進行宣傳,使他們在了解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申報及評審要求的基礎上,對自己手中的項目進行評估,考慮是否提出申報請求。
(3)在政府推行中小企業產學研合作的過程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如生產力中心協會、各行業技術創新中心等社團組織的作用,通過行業協會等組織溝通雙方,由行業協會或行業技術創新中心等確定對整個行業有用的共性技術,然后再經由大學或研究機構進行研發;或建立產學研技術創新聯盟,吸收專業行業協會、行業技術創新中心參加,通過他們與企業界以及與大學和研究機構的密切關系,促進產學研合作的有效開展。
(4)充分利用現代科技信息網絡資源,依托海峽信息網、福州科技信息網、福州農業服務信息網等已有設施,建立科技項目、專家數據庫,建設全市科技服務網絡平臺,實現信息共享,不斷完善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服務功能。
(5)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和水平。可以通過向社會公開招聘方式,選拔創新和服務意識強、富有敬業精神的優秀人才從事科技服務工作。科技服務機構人員應注重自身綜合業務素質的提高,關注并了解國家創新基金工作動態及變化特點,熟練掌握創新基金網絡工作系統及相關操作規程,提高服務能力,對當年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重點支持領域及各領域申報限制條件應熟記于心。只有這樣,才能對企業的各種咨詢提供及時的指導幫助。
以市場為導向加強服務能力建設是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展的永恒主題,創新基金服務機構首先是一個市場主體,是市場競爭的一份子,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必須敢于面向市場。因此,如何認真研究市場,深入了解市場,把握市場脈搏,找準市場定位,是廣大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普遍面臨的課題。科技服務作為一個新興的產業還在發展過程中,各種資源需要我們去挖掘,服務領域需要我們去開拓,生存和發展的空間需要我們通過開展特色服務、精品服務、有效服務去占領。沒有特色就沒有生命,沒有特色就沒有發展。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市場需求,結合自身實際,不斷鞏固主導業務,拓展新興業務,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一、順應形勢,打好基礎,大膽申報
2008年以來,國際金融危機導致的民工大批返鄉,加劇了社會的不安定性。自貢市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署,堅持實施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一攬子計劃,全力開展工作,利用地區經濟外向聯系不緊密、受損小的特點,及外貿型企業轉產開發國內市場所需的時間差,或勢力受損、國內市場開發占據乏力的特定時機,進一步搶占了國內市場份額,擴大了市場、經濟回升更快更好。在這種形勢下,地區機械行業的優勢企業,通常都有較好的可持續發展基礎,只要企業決策層有信心有毅力,大膽推出申報,通常情況下通過不同途徑,不同方式都能獲得一定的回報。以閥門生產為例,自貢市是全國聞名的閥門之鄉,高端閥門生產企業數十家,能為“西氣東輸”等國家級重點工程提供閥門配套服務的企業近十家。但是部分企業對國家扶持及項目支持不夠重視,認為高新項目、高新企業申請認定及項目申請扶持評審嚴格,周期長、獲得支持力度小,即費時費力得不償失。因此,放棄申報或申報投入不足,最終難以展現自身實力。結果在后續國內大型項目招標過程中,敗給自貢同行,其原因很大程度是輸在聲譽。競爭對手通過科技系統成功申報認證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獲得國家經濟信息委員會的“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資金扶持”,同樣的產品但在客戶及評標專家心中是完全不一樣的品質。畢竟通過層層認證評比的企業、及其生產的產品,完全比名不見經傳的企業及其企業產品可靠,令人放心。而這家企業及產品我們在對其進行調研及編制項目申請報告中,方扭轉了其在產業內的排位,同時從產品的內部細節方面的創新,把握了超越其他企業、同類產品的客觀事實。這些產品優勢通過客觀分析論證,較好地向“中小企業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資金扶持”評審專家組及主管部門陳述,促使企業的技術開發獲得了國家扶持,而這種扶持認可通過產品宣傳及專業認證硬件展示,客觀提升了客戶認可度及評標分數,其最終結果讓自貢不少同行“醍醐灌頂”,對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國家扶持有了=全新認識。
二、專業機構領會把握方向,提升扶持命中率
中小企業自身勢力相對較弱,智力支撐往往不足,要把企業自身優勢展現對接“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通常要做大量具體工作。這些工作在完成過程中,如何把握中央宏觀經濟政策,解決當前中小企業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尤其是自身問題,為地方經濟或行業發展做出更多、更大貢獻是成功的關鍵。特別是其貢獻及項目特色要超越同時申報的競爭者,有遠見的業主通常選擇智力服務——工程咨詢服務。即由咨詢專業機構協同開展項目可行性研究研究或項目申請報告編制,這種方式在滿足主管部門的申請需求“專業咨詢機構完成可研報告的要求”的同時,利于項目在更廣泛的領域實現挖掘擴展。以2009年中小企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為例,資金的支持方向和重點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一是調結構,二是節能減排,三是擴大就業,四是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在明確上述四個領域的同時,需要強調的是,中央財政專項資金主要是發揮引導作用,資金使用必須突出重點,不撒“胡椒面”,因此申報項目數量有限,不可能支持到每一個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和服務機構,項目業主在選擇申報方向及咨詢智力服務的過程中,決策優化極端重要。自貢作為機械新材料國家級產業基地,符合條件的企業眾多,初期提出要求的多達十幾家,在地方主管部門初步篩選后,安排了五家企業正式向省級主管部門申報。各申報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尋求了不同的智力支持或項目對口申報。四川理工學院及自貢JiI南工程咨詢中心是川南地區最有勢力的理工院校和專業工程咨詢機構,5個推薦申報項目有3個是以自貢川南工程咨詢中心的資質完成的。這三個項目,咨詢機構利用高校專家庫挖掘了“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在調結構方面的作用;引導兩家企業的項目申報、產品開發立足于節能減排產品的生產、企業技術改造加快,產品水平和質量的提高,使申報項目能充分利用公共財政,實現“四兩撥千斤”的功效。
另外一個項目,企業產品適應面相對單一、冷僻,但部分產品行銷國際市場,有一定優勢;同時業主是擴權強縣的縣域唯一申報單位,縣級主管部門及業主一直認為申報成功幾率高。但是我們在對項目進行調研分析中客觀評價:項目的創新性雖然較高,但產品為氟類衍生產品,過于冷僻且容易讓人產生劇毒污染的嫌疑,盡管有環境評價報告及縣環保局批文,但評價的結果不足以消除這類擔憂。因此,我們明確表示了項目申報的難度和風險,希望業主加強與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讓上級部門消除擔憂,積極推動項目入圍。鑒于業主的執著及希望通過擴權強縣方面的優勢實現突破,我們做了“新興產業建設項目”方面的對口申報,希望省管的擴權強縣——富順能圍繞這個項目,展開對高新材料研發方面的支持。加大類似項目的扶持力度,打開工業強縣的運作平臺。經過省級專家評審、主管部門批準,自貢川南工程咨詢中心、四川理工學院為業主研究論證、編寫資金申請報告的兩個機械類項目,獲得“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800萬元。而富順縣推薦的氟類新型產業項目正如我們調研時指出的一樣,在項目評審排位中滯后這兩個機械類項目。畢竟自貢市國家級機械新材料產業基地的建設,地方政府在重點上是加強節能環保制造基地的建設,新材料項目在申報資源有限的條件下其排位結合其他情況(如產值、利稅、就業都不如),必然第三。第三的尷尬排位盡管令業主失望,但是通過咨詢機構的開發挖掘,一方面給中小企業的成長提供了規范的技術支持,另一方面,也使轉型期的地方政府在服務企業方面更加到位。同時這種服務,一定程度成功游說了地方主管部門,使項目在落戶自貢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三類規劃地塊——晨光工業園后,與國內氟類生產龍頭企業實現了更好的配套,其自身發展在地方政府土地及稅收方面的扶持后,實現了快速增長。其直接獲益不低于“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的中央預算內資金申報額。業主在地方相應扶持獲得后,對比項目申報成本,非常感謝我們所做的工作。自貢同期申報的另外兩個項目,由其他機構協助業主申報,但是都未成功。2010年這兩家企業委托我們重新進行了項目研究及申報材料包裝,成功獲得了“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扶持。兩次申報的對比,業主客觀的評價委托機構必須有全面的專家隊伍支撐,對項目的特點特色要把握準確,同時針對地方政府關注要點,揚長避短實施錯位申報,有效挖掘項目、產品等資源,使申報圍著政策轉,產品迎著政策上。業主特別贊賞我們將同一項目、同樣產品通過不同視角的挖掘、提煉,實現了評審過程的有效說服,即真正做到了政策的領悟把握,使項目自身不同特點、產品不同理念,無縫對接了各級主管部門及評審專家,實現了申報的成功。
[關鍵詞]科技獎勵 獎勵申報 獎勵渠道
中圖分類號:D2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07-0086-01
科技獎勵制度作為我國科技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激發廣大科技人員自主創新,提升創新的能力。對于項目完成單位來說,獲得科技獎勵的肯定,一方面是榮譽的象征,另一方面也是專業技術實力的體現,對提高單位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作用顯著;對于項目完成人來說,一方面是對個人職業生涯的肯定,另一方面也將對個人職業的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為此,當前階段積極組織開展科技獎勵申報工作,對激發廣大科技人員自主創新的積極性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科技獎勵的主要特點
(一)覆蓋面廣
自99年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制度改革以來,目前的國家科技獎勵主要包括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5個獎項。從現行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及《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來看,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覆蓋范圍十分廣泛,涵蓋了科學研究、技術應用等社會各行各業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獎勵人員覆蓋為科技成果研究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組織,以及對中國科學技術事業做出重要貢獻的外國人或外國組織。[1]
(二)渠道廣泛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及《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管理辦法》規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體系主要由國家科學技術獎、省、部級科技獎勵和社會力量設獎組成,為廣大科技人員提供了多種獎勵申報渠。項目研制單位及科研人員可結合任務來源、任務性質及任務密級,合理規劃不同項目的申報渠道。同時結合核心產品和核心技術的發展方向,通過研究成果的積累,積極策劃,可謀劃適合的獎勵申報渠道,爭取獎勵。
(三)影響巨大
科技獎勵獲獎項目對解決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熱點和難點的重大科技問題、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發展、保證國家和社會安全以及提高我國科學技術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和影響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以“載人航天工程”為例,《載人航天空間交會對接工程》于2013年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獎勵制度的激勵作用充分的調動了廣大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該成果有力的提升了我國在國際上的地位,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2]
二、主流獎勵申報渠道現狀
1999年,國家科技獎勵制度改革,除國家科學技術獎外,只保留了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國家安全部的三大部級獎勵,另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設立省級科學技術獎。在部級科學技術獎勵方面,由于專業技術領域的限制,軍工單位研制的項目僅限于申報國防科學技術獎。
為提升科技獎勵的權威性以及獎勵項目的質量,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國防科技獎勵政策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將申報項目的應用年限要求由1年增加至2年,應用衛星設計壽命超過3年的需穩定運行3年方可報獎,以此充分驗證項目的成熟性、完備性,同時,為提高獎勵項目的質量,大幅降低了國防科學技術獎的授獎率,這些改革措施無疑增加了獎勵申報及獲獎的難度。[3]
以航天科技集團公司五院“十三五”期間國防科學技術獎勵申報情況為例,五年間申報及獲獎情況如下表:
根據上表,五院近五年國防科學技術獎申報項目平均獲獎率為31.6%,基本與國防科學技術獎平均授獎率1/3的數值持平,而近2/3的申報項目未曾獲獎。導致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由于國防科學技術獎的授獎率大幅降低。
三、提高科技獎勵工作幾點建議
為提升航天領域軍工單位獎勵申報及獲獎數量,確保更多的項目獲得科技獎勵,應不斷探索和實踐有效措施,提高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質量。
(一)積極拓展獎勵申報渠道
探索多種獎勵申報渠道,結合任務來源、任務性質及任務密級,合理規劃不同項目的申報渠道。同時結合核心產品和核心技術的發展方向,通過知識產權的積累,積極策劃,爭取獲得更多的獎勵。
全國主要的科技獎勵,基本情況如下:
1、國家科學技術獎是由國務院設立的國家最高級別的科技獎勵。
2、部級科學技術獎目前只有國防科學技術獎、公安部獎,安全部獎三大獎項,其中公安部獎、安全部獎由于專業領域的原因,軍工單位無法申報。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設立一項省級科學技術獎。
4、除上述獎項之外,其他獎項還包括全軍武器裝備科學技術獎、中國專利獎和教育部科學技術獎,其中,全軍武器裝備科學技術獎、教育部科學技術獎須由教育部下屬高校作為第一完成單位,航天軍工單位可作為合作單位進行申報。
(二)提前規劃,重點培育獎勵申報項目
根據科研生產計劃及完成情況,提前規劃、整體布局科技獎勵申報,確保型號工程總項及其關鍵分系統項目獎勵申報各個環節工作及時有效地開展,并提前謀劃重大研發課題的獎勵申報。
鼓勵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等多種創新模式,尤其注重原始創新能力的提升,注重對前人尚未發明或尚未公開的,具有先進性和創造性的科技成果的挖掘和培育,做好知識產權的布局,努力培育并形成一批優秀的科技成果。
此外,根據單位業務特點,統籌謀劃型號工程、預先研究、情報、標準、計量等不同類別科技獎勵申報工作,形成型號工程及項目研制、預先研究及基礎研究、技術基礎以及軟科學和科技情報研究成果等不同類別科技成果的全面覆蓋。
(三)提高申報項目的質量
獎勵申報項目能否獲獎取決于兩點要素,一是獎勵申報當年的形式,二是申報項目的質量。對于前者,可通過對軍工系統內各單位當年度獎勵申報項目的深入調研了解,規避與重點項目的沖突,合理布置重點項目的申報年份,提高重點項目獲得高等級獎勵的概率。對于后者則主要涵蓋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項目本身的規模、效益等因素,另一方面是指申報項目材料的質量。對于項目本身的條件,其由任務下達及研制情況決定,申報過程中應更多關注項目申報材料質量的提高。項目申報材料是評審過程中評審專家了解項目有關情況的唯一依據,應充分了解各獎勵類別的評價指標體系,并根據評價指標及評審過程中評審專家關注的重點內容,對申報書中相應的內容進行詳細的闡述,做到描述清晰,重點突出,此外還應提高申報材料形式要求。
(四)謀求與系統外單位合作,申請其他類別的獎勵
加強航天軍工單位內外多種形式交流合作,鼓勵同外部單位合作,積極推動有效利用單位內外資源的合作模式,拓展合作領域,深化合作層次、創新合作方式、提高合作成效,強化在前沿技術和基礎科學領域方面的合作研究,形成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合作成果,在交流合作中充分發揮自主創新能力的同時,通過聯合報獎的方式,爭取航天軍工單位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無法申報的其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進一步拓寬獎勵申報渠道。
參考文獻
[1]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
[2]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
[3] 《國防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市財政預算安排的,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的資金。
第三條專項資金扶持的對象:在*市轄區內設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聯合制訂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國經貿中小企〔20*〕143號)界定的中小企業以及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擔保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項目。專項資金重點扶持利用國內民間資本興辦的民營中小企業。
第四條市中小企業管理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負責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采用評審制等辦法確定資金使用項目,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專項資金的規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五條專項資金使用范圍:
(一)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重點項目;
(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項目;
(三)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項目;
(四)市委、市政府要求扶持和鼓勵民營企業發展的其它事項。
第六條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式采用貸款貼息和補助方式。企業以銀行貸款為主投資的項目,一般采取貸款貼息方式;企業以自有資金為主投資的項目,一般采取補助方式。
申請專項資金的項目可選擇其中一種支持方式,不得同時以兩種方式申請專項資金。
專項資金貸款貼息的額度,根據項目貸款額度及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確定。每個項目的貼息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每個項目的貸款貼息或補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
第七條專項資金安排使用原則:
(一)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的產業政策,合理引導投資方向,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二)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戰略部署的原則。確定年度投資方向和扶持專題,發揮財政資金的鼓勵和示范作用,引導企業、銀行和社會資金投向。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嚴格項目申報把關,完善專家評審制度,強化項目科學論證。
(四)突出重點、支持產業集群發展的原則。優先支持科技型、外向型、吸納下崗職工就業型、農產品加工型和獲得國家、省、市名牌產品或馳名(著名、知名)商標的企業以及“*市民營企業100強”企業,優先支持產業集群的發展。
(五)不重復支持的原則。上年度獲得市專項資金扶持的項目(企業),本年度專項資金不再予以扶持。
第八條市、縣(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專項資金項目單位應按下列職責分工做好專項資金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
(一)市中小企業管理部門: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發展我市中小企業的目標、部署和要求,擬定當年度專項資金扶持項目實施方案,組織項目申報;會同市財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報市政府審定后,聯合市財政部門下達資金使用計劃;對項目進展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組織有關部門對扶持項目進行驗收,并向市政府報告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和使用效果。
縣、區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負責組織企業申請,并協助企業做好申報工作,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對企業申請條件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初審;負責對本轄區內專項資金扶持項目進行跟蹤和檢查,按要求向市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報告進展情況。
(二)市財政部門:負責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參與項目評審,聯合市中小企業管理部門下達專項資金使用計劃,辦理專項資金撥付手續,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跟蹤問效和監督檢查,參與項目驗收。
縣、區財政部門負責協助市財政部門辦理資金撥付及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市審計部門:負責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審計監督。
(四)專項資金扶持項目單位職責:項目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的具體實施,對項目申報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和項目建設、資金使用、新增效益負責。
第九條項目資金申報程序。市中小企業管理部門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我市發展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的工作安排,制訂市財政扶持中小企業專項資金項目申請指南,在市經濟貿易管理部門網站和*中小企業網站公布,企業可在網上查詢相關信息和下載申請表格;各縣、區的所有項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縣、區中小企業管理部門申報;市直企業直接向市中小企業管理部門申報。
第十條項目申請條件。凡申請專項資金扶持的,申請單位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良好的會計信用、納稅信用和經濟效益。同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技術改造項目。
1、按照省政府《關于印發*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的通知》(*府〔20*〕119號)和《關于印發*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辦法的通知》(*府〔20*〕120號)規定的范圍、權限和程序,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或備案。
2、屬于已經開工,3年內建成的項目。項目建設期以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或備案文件中的時間為準。
(二)技術創新項目。
1、企業必須有相應的技術人員或者可靠的技術依托單位,具有技術創新能力。
2、屬于已經開工,3年內建成的項目。
(三)服務體系建設項目。
1、中小企業綜合服務機構建設項目:綜合服務機構正在實施或者計劃在2年內完成的項目。
2、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建設周期不超過2年。
3、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項目:上年度已開展了為我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的擔保機構。
4、人才培訓項目:上年度已開展了培訓工作的服務機構。
第十一條申報材料:符合申請條件的單位,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公司章程(復印件);
(三)項目申請報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復印件);
(五)環保部門出具的環保評估意見(根據項目需要提供);
(六)申請貼息的項目,應提供銀行的貸款合同和銀行進賬單復印件(原件備查);申請補助的項目,應提供已用于項目投資的有關憑證;
(七)其他需提供的資料。
第十二條各縣、區中小企業管理部門應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在本地區范圍內公開組織專項資金的申請工作,對申請企業的資格條件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并做好扶持項目的審核匯總上報工作。
第十三條市中小企業管理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組織相關技術、財務、市場等方面的專家組,依據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和當年度專項資金的扶持方向和扶持重點,對申請扶持項目進行評審。
第十四條市中小企業管理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依據專家組評審意見擬定扶持項目,報市政府審定后,在*日報和政府有關網站上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下達“*市財政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計劃”。
第十五條市和縣、區中小企業管理部門根據下達的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分別與市直和所在縣、區內項目單位簽訂專項資金使用責任書(下稱“責任書”)。
第十六條市財政部門根據下達的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將專項資金下撥到縣、區財政部門,市直企業可直撥到項目單位;項目單位憑資金計劃和責任書與當地財政部門銜接,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第十七條項目單位收到的貸款貼息項目專項資金,沖減財務費用;項目單位收到的補助項目專項資金,計入資本公積,資金的開支范圍包括項目管理費、項目費等。
第十八條建立項目定期報告制度。各使用專項資金的項目單位應在每年4月底前按照資金下撥渠道向當地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報告本企業上年度使用專項資金的情況、項目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各縣、區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應在每年5月底前將情況匯總報市中小企業和市財政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建立檢查制度。中小企業管理部門應會同財政部門負責對專項資金扶持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管理和監督,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解決。對項目的監督檢查應依法辦事,不得干預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被檢查的企業應主動配合檢查人員做好相關工作,提供相應的文件、資料,不得阻礙檢查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二十條建立項目檔案管理制度。市和縣、區中小企業管理部門應根據工作職責對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的申請、審查、評審、審核、公示、下達、使用、檢查、驗收等環節建立檔案,并對項目單位的申請材料、資金使用、項目進展及驗收等情況建檔備存。
第二十一條建立項目驗收制度。市中小企業管理部門應會同市財政部門在扶持項目完成后組織技術、財務及相關人員對完成項目進行驗收,作出驗收結論。
一.基本原則
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基本原則是:
(一)依法行政,公平、公正;
(二)完善制度,公開、透明,接受群眾監督;
(三)突出重點,講求實效,方便群眾;
二.組織機構
(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任:*(兼)
成員:*
三.辦事紀律
(一)嚴格執行有關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依法行政,不徇私情。
(二)接待服務對象文明禮貌,做到熱情、耐心、細致、周到。
(三)嚴禁受賄、索賄等行為,對違紀者嚴肅查處。
(四)不準接受可能對公正執行公務有影響的宴請、娛樂活動和禮品、禮劵、禮卡。
四.投訴程序
我局將認真實施政務公開制度,當事人或知情人若發現本局工作人員有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定的,可向我局紀檢組投訴。
投訴電話:*
五.公開事項和辦事程序
(一)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共計1項)
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設立前置審批。
(1)服務對象
企事業單位、科技人員、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及公民個人。
(2)辦事依據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1號),《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政部令第18號),科技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審查與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字[*]209號),《*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暫行辦法》(*政府令第172號)。
(3)審批程序
①主辦單位提出書面申請;
②市科技局審核;
③市科技局出具核準文件;
④主辦單位憑核準文件到市民政局辦理注冊登記。
(4)辦理時限
收到完備申報材料后15日內。
(5)辦理科室
成果科,電話:*
(二)政務公開事項(共計4項)
1.*市高新技術項目投資風險金管理辦法(全文略);
2.*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專利工作的若干意見(全文略);
3.*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全文略);
4.*市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組建與認定管理辦法(全文略);
(三)辦事公開事項(共計30項)
1.*市科技局職能配置和內設機構(全文略)。
2.首問責任制。
①首問責任制是指首位接待來單位辦事人員的機關工作人員應承擔的責任。當事人到單位辦理有關事務,第一位接待當事人的工作人員(或接受來電詢問的人員)為首問責任人(簡稱責任人)。
②責任人應做到熱情接待,詳細解答當事人提出的有關問題。
③責任人應耐心聽取辦事人員的陳述,了解來訪人員所辦事項,并對辦事人員提出的辦事事項及其它有關內容進行登記。對屬于責任人自身職責范圍內的事務,責任人應負責處理、答復,并一次性告知相關的辦事程序及要求,能辦的事項,應及時處理。條件不符合或手續不全的,應耐心地做好解釋、說明、指導工作。
④對不屬于責任人本職范圍的事務,要明確告知其承辦部門、科室和承辦人;對承辦單位和承辦人尚不明確的,應主動與有關科室聯系,或請示局領導,以積極幫助落實承辦單位和承辦人,并及時引導或介紹來訪者前往承辦科室和承辦人處接待辦理。
⑤責任人對來訪人員提出的事項屬手續、材料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補辦的手續和補充材料。如辦理的事項涉及兩個以上職能科室,由主辦人所在科室負責協調辦理,并做好跟蹤落實,按規定在承諾時間內向來訪人員答復辦理結果。
⑥責任人確因當時公務繁忙,無法及時辦理事項時,要主動說明原因;也可負責轉交其他經辦人辦理。若遇有緊急事項,應盡量給予辦理。
⑦各科室要切實執行首問責任制,把首問責任制作為改進工作作風、樹立形象、強化服務的有效形式,并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對不執行本制度,或執行不力的,要視具體情節,按照《*市機關工作人員效能責任追究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一次性告知制
①一次性告知制是指當事人到單位辦理有關事務或咨詢有關事項,因手續、材料不完全需退回補辦的,或不完全具備條件暫時不予以受理的,責任人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辦理的材料、手續和不予受理的理由。
②責任人對當事人需辦理的有關事務或咨詢的有關事項負有一次性告知的責任。能辦理的事項應及時辦理;條件不符或手續不全的,應一次性告知相關的要求、條件和應提交的材料;條件不完全具備的,要說明暫不受理的理由等,并填寫《一次性告知書》。
③責任人對當事人需辦理有關事務負有負責到底的責任。在當事人補齊手續或材料后,應予以受理,并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
④對當事人所辦事項,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規定不明確,或情況比較特殊的,責任人應當在詳細了解的基礎上,及時請示部門領導,共同研究確定應提交哪些材料,并告知當事人。
⑤責任人違反本制度的,要進行嚴肅處理。對沒有做到一次性告知,造成當事人反復多次上門咨詢的,視情節輕重,按照《*市機關工作人員效能責任追究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4.限時辦結制
①限時辦結制是指當事人到單位辦事,在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手續齊全的前提下,應當根據服務承諾,在規定期限內辦結當事人提出的有關事項。
②各科室必須認真負責地受理本科室職責范圍內的各種事項;熱情主動地接待到本科室來辦事的人員。
③對外來辦事人員提出的屬于本科室職責范圍內的各類事項,能辦的要馬上辦,急事急辦,特事特辦;需要會同其它科室的或須經研究后辦理的事項,要有時限要求;對于不符合政策規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辦理的,也要耐心地說明理由和原因,并在一定時間內作出明確的答復。
④限時辦結的具體期限
A.對于單位和個人提出的具體辦理事項,只要符合規定、手續齊全的應馬上辦理;確因公務繁忙不能當即辦理的要說明原因,并告知來訪者何時辦理,一般均應在5天內辦理,最遲不能超過10天。
B.對于需要同其它部門辦理或會同幾個部門辦理的事項,應在受理之日起15天內辦理完畢。
C.需要本科室研究后辦理的事項,在5天內辦理完畢。
D.由職能科室提交有關會議研究的事項,在10天內辦理完畢。
E.遇有緊急事項或特殊情況,應及時向本科室分管領導匯報,或由科室負責人向局長請示。
⑤各職能科室要切實遵守限時辦結制度,并建立限時辦結制度登記簿。對所受理的事項均要進行登記,并明確主辦人。主辦人負責對承辦事項要在承諾期限辦結,并給予答復;不能辦理的也要向對方告知原因。
⑥未按時限辦理或對應辦事項造成延誤的,均要視情節輕重,《*市機關工作人員效能責任追究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專利補貼、專利實施獎勵評選
①服務對象
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個人。
②辦理依據
《*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專利工作的若干意見》(東政發(20*)127號)。
③申報條件
A.專利授權補貼:對進入實質性審查的發明專利、當年授權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進行補貼。
B.專利實施獎勵:對重視專利技術實施,其專利(包括受讓專利)實施后,連續一年內(時間自申請日到授權后三年內可任取一年)新增稅金20萬元及以上或新增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上的單位,可申報獎勵。
④辦理程序
A.申報專利申請補貼,需填寫《*市專利補貼申請表》,并附專利證書、專利繳費憑證等相關復印件,常年受理申報。
.申報專利實施獎勵,需填寫《*市專利實施獎勵申請表》,并提交專利證書復印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納稅申報表、專利產品銷售明細帳頁等相關材料。由市科技局和財政局審核、考察后進行評選,報市政府批準、授獎。
⑤辦理時限
A.申報專利申請補貼,常年受理,次年1月份發放補貼。
B.專利實施獎勵,于每年12月份申報,次年上半年評選、授獎。
⑥辦理科室
成果科,聯系電話:*。
6.*市專利示范企業認定
①服務對象
企事業獨立法人單位。
②辦理依據
《*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專利工作的若干意見》(東政發(20*)127號)。
③申報條件
企業具有備較好的專利工作基礎和條件,技術創新對企業發展產生明顯的推動作用;企業專利管理制度健全;沒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擁有各類專利8項以上或發明專利2項以上;專利實施成效明顯,專利產品實現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
④辦理程序
A.申報企業應填寫《專利示范企業認定申報表》,并提供企業專利工作概況、專利證書復印件、專利實施效益證明等相關資料。
B.市科技局成果科初審。
C.市科技局會同財稅部門進行核查。
D.市科技局認定并發文。
E.授獎、授牌。
⑤辦理時限
每年12月份申報,次年上半年認定、授獎。
⑥辦理科室
成果科,聯系電話:*。
7、金華市專利示范企業
①服務對象
企事業獨立法人單位
②辦理依據
《金華市專利示范企業認定與管理辦法》(浙知發[20*]39號)
③申報條件
企業具有良好的專利工作基礎和條件,技術創新對企業持續、快速發展的推動作用明顯;專利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并有效實施;擁有各類授權專利10項以上或2項以上發明專利;專利產品實現年銷售收入800萬元以上,并占企業銷售總收入的30%以上;遵守知識產權制度,沒有侵權行為。
④辦理程序
A、申報企業向市科技局提出認定申請,并提供下列申報材料:《金華市專利示范企業認定申請表》;授權專利證書復印件;專利技術及產品轉化實現效益的證明材料。
B、市科技局進行初審同意后,上報金華市知識產權局;
C、市知識產權局組織實地核查;
D、市科技局組織專家評審后向社會公示;
E、報金華市政府批準公布;
F、授予“金華市專利示范企業”稱號并發牌。
⑤辦理時限
每年評選一次,4月底前申報。
⑥辦理科室
成果科,聯系電話:*
8、*專利示范企業
①服務對象
企事業獨立法人單位
②辦理依據
《*專利示范企業管理暫行辦法》(浙知發[20*]39號)
③申報條件
企業必須具備較好的專利工作基礎,技術創新對企業發展產生明顯的推動作用;專利管理制度健全;企業的近二年中,沒有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企業累計擁有各類專利20項以上或擁有發明專利5項以上;專利產品年產值5千萬元以上,專利產品銷售額占企業總銷售額50%以上。
④辦理程序
A、申報企業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申報材料:
⑴《*專利示范企業申報表》;
⑵企業專利工作概況,內容包括企業情況、專利管理制度建設情況、專利成果轉化實施效益和企業發展計劃等;
⑶授權專利的有關證書復印件;
B、經市科技局初審同意,并經金華市知識產權局同意蓋章后,上報省知識產權局;
C、省知識產權局組織考核評選;
F、授予“*專利示范企業”稱號并發給適當獎金。
⑤辦理時限
每年評選一次,常年申報。
⑥辦理科室
成果科,聯系電話:*
9.*市企業技術研究開發中心
①服務對象
市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和市骨干企業。
②辦理依據
《*市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組建與認定管理辦法》(東科(20*)18號)。
③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原則上是市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或行業骨干企業;企業在市內同行中具有綜合優勢;中心建設方向明確,目標可行。在市內同行中具有先進的試驗條件、檢測分析手段和工藝設備等;中心有合理的組織機構,健全的制度和管理辦法;中心有穩定的技術人員,研究開發能力較強,科研開發經費來源有保障。
④辦理程序
A.填報《*市企業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建設項目申請書》(*)
B.市科技局進行初審和實地考核。
C.市科技局核準并下發批文,授牌。
⑤辦理時限
常年受理,分批審批。
⑥辦理科室
成果科,聯系電話:*。
10.*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
①服務對象
企事業獨立法人單位
②辦理依據
《*省級高新技術研究開心中心組建與認定管理辦法》[浙科計發(*)310號、浙財行(*)125號]
③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須是省級高新技術企業;企業在省內同行中具有綜合優勢,并具有國內一流的產品;中心建設方向明確,目標可行;在省內同行中具有先進的試驗條件、檢測分析手段和工藝設備等;中心有合理的組織機構,健全的制度和管理辦法;有穩定的技術人員,研究開發能力強,科研開發經費來源有保障。
④辦理程序
⑴申報單位填寫《*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中心申請書》;
⑵經市科技局、金華市科技局初審簽署意見后報省科技廳;
⑶省科技廳初選、論證審核,批文下達。
⑤辦理時限
常年受理申報,每年5月底、10月底各審批一次。
⑥辦理科室
成果科,聯系電話:*
11.*市高新技術項目投資風險金
①服務對象
企業事業獨立法人單位。
②辦理依據
《*市高新技術項目投資風險金管理辦法》(東政辦(*)*號)。
③申報條件
市高新技術項目投資風險金(以下簡稱風險金)重點支持本市內各類企業向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引進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較高創新水平、較強市場競爭力并有望形成新興產業的項目,優先支持產學研聯合攻關和共建技術創新載體項目,優先支持網上技術市場難題招標后達成的簽約項目和本市組織的有關科技合作洽談會上的簽約項目。
④辦理程序
A.填報《*市高新技術項目投資風險金使用申請書》,并附技術合同書文本、項目經濟技術可行性報告等有關資料;
B.市科技局組織相關專家對項目的先進性、可行性等進行評審,提出資助項目方案;
C.市科技局核準,并下發文件;
D.使用單位與市科技局簽訂投資風險金使用合同書。
⑤資助方式
根據項目的投資額度及其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情況,給予適當資助,最高不超過其技術轉讓費或開發費用的30%。
⑥辦理時限
每年12月份。
⑦辦理科室
成果科,聯系電話:*。
12.*科技型中小企業
①服務對象
中小企業。
②辦理依據
《關于*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工作實施意見》(浙科發高[20*]2*號)。
③申報條件
企業具備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在職從業人員原則上不超過500人,其中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要達到20%以上,企業的技術開發經費占銷售收入的比例要達到3%以上。企業的專利產品、市級以上新產品的銷售收入和技術收入之和占全企業銷售總額的50%以上。企業有二年以上營運期,企業經營狀況良好。
④辦理程序
A.填報《*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申請書》及相關資料;
B.市科技局初審后,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C.在征求市財稅局意見后,由市科技局提出認定意見;
D.將認定結果上報省科技廳;
E.省科技廳對上報的認定結果向社會公示征詢異議,并進行審定;
F.對無異議的申報企業,由省科技廳發文公告,授予《*科技型中小企業》稱號,并頒發相應證書。
⑤辦理時限
常年受理,分批認定與審定。
⑥優惠政策
A.鼓勵已認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到中國浙江網上技術市場進行難題招標和網上簽約,對其已在網上簽約的項目,優先給予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的支持。
B.根據浙委[20*]11號文件的規定,經認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參照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
⑦辦理科室
成果科,聯系電話:*。
13.科技進步獎評審
①服務對象:
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②辦理依據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人民政府令138號)、省科技廳《關于印發〈*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浙科發政[20*]171號)、《*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東政辦發[20*]65號)。
③申報條件
通過各級科技部門組織鑒定(評審)且有明顯經濟、社會效益的前三年科技成果。
④辦理程序
A.填報《科學技術獎申報書》,并附完整的附件材料;
B.對申報項目進行形式審查,并予以公布征求異議;
C.組織行業評審組對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進行評審;
D.市科技局根據初評結果提出獎勵方案;
E.提交科技進步獎評審委員會審定后,報市政府批準;
F.擇優推薦金華市、*科技進步獎項目評審。
⑤辦理時限
市科技進步獎每年評審一次,申報時間為每年2月份,金華市級以上科技進步獎根據其要求辦理。
⑥獎勵標準
*科技進步獎
重大貢獻獎每人50萬元;
一等獎每項10萬元;
二等獎每項5萬元;
三等獎每項1萬元。
金華市科技進步獎
重大貢獻獎100000元;
一等獎每項50000元;
二等獎每項30000元;
三等獎每項10000元。
*市科技進步獎
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每人50000元;
一等獎每項10000元;
二等獎每項6000元;
三等獎每項4000元。
⑦受理科室
成果科,聯系電話:*。
14.科技成果鑒定(評審)
①服務對象
擁有以下科技成果的申請鑒定單位和科技人員:列入國家、省、金華市和本市級科技計劃的應用技術成果,部分沒有列入國家和省、市科技計劃的重大應用技術成果;
②辦理依據
(原)國家科委《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辦法》(國家科委令第19號)、《*科學技術成果評審試行辦法》(浙科成發[95]298號)等。
③申請鑒定(評審)條件
A.已完成合同約定或計劃任務書規定的內容;
B.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單位或人員的名序異議和權屬之爭;
C.資料齊全并按規定建立科技檔案;
D.應用技術成果已經過必要時間試產、試用考核階段,其測試數據準確完整,符合有關要求。
④辦理程序
A.國家和省科技計劃的科技成果和計劃外重大應用技術成果,由完成單位或個人提出;按統一表式填寫《*科技成果鑒定申請書》附全套提交鑒定的技術資料;經市科技局審核同意后報省科技廳;省科技廳組織專家、主持或委托市科技行政部門主持鑒定。
B.金華市和本市級科技計劃的科技成果和計劃外的應用技術成果,填報《*科技成果評審申請書》,并附全套提交評審的技術資料,經市科技局審核同意后,報金華市科技局組織評審。本市級科技成果由市科技局組織評審。
⑤鑒定材料
按不同成果特點而定,一般需包括:計劃任務書、技術研究總結、試制工作總結、檢驗報告、產品標準及標準編制說明、標準化審查報告、科技查新報告、實施條件、用戶使用報告、技術經濟分析和環境影響評價、已發表一年以上的主要論著等。
⑥辦理時限
常年辦理。收到完備的鑒定申請材料后5日內,做出是否同意組織鑒定的答復。
⑦辦理科室
成果科,電話:*。
15.*市科技計劃項目立項
①服務對象
企業事業獨立法人單位
②項目申報條件
A.先進性。研究成果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或技術水平,所開發的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應顯著的優于以往;
B.創新性。選題要新穎,在一定范圍內屬首次提出或處于行業、學科領域的技術前沿;
C.適應性。所研究的成果確實為市場所急需,有較好推廣價值和前瞻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明顯;
D.可行性。承擔單位應具備技術、人才和相關物質條件及環境等方面的優勢,研究成功率較大。
③辦理程序
A.單位申報(表格在*市科技信息網下載),填寫有關計劃項目申請材料;
B.材料上報市科技局計劃科;
C.計劃科初審,經局務會議審定;
D.以文件形式下達計劃項目。
④辦理時限
常年受理,每半年下達一次。
⑤辦理科室
計劃科,電話:66557*
16.金華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立項
①服務對象
企業事業獨立法人單位
②項目申報條件
A.科技攻關計劃項目(重點科研項目和一般科研項目):符合金華市科技發展計劃和年度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是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研究以及引進技術和消化吸收專利的項目實施的條件和目標可行。
B.科技成果推廣項目:技術先進、成熟,在金華市有較好的推廣前景。
③辦理程序
A.單位申報(*),填寫有關計劃項目申請材料;
B.由市科技局初審匯總,報金華市科技局;
④辦理科室
計劃科,電話:*
17.金華市高新技術企業、產品認定
①服務對象
市內登記注冊、獨立核算的企業法人(企業認定)和企事業法人(產品認定)。
②辦理依據
企業:《金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金華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與管理辦法的通知》(金政發[20*]136號)
產品:《金華市高新技術產品認定辦法》(試行)
③基本條件:
企業:企業上年度產品銷售收入500萬以上(軟件企業200萬以上),利稅率10%以上,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與技術性收入之和占企業銷售收入的5%以上;用于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與開發經費占企業銷售收入的3%以上;大專以上學歷和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占職工人數的15%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人數的7%以上。
產品:知識產權明晰,產品屬高新技術領域、技術成熟、利稅率不低于10%,生產工藝符合環保要求。
④辦理程序
企業:
A.申請單位填寫《金華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B.由市科技局匯總初審,報金華市科技局。
產品:
A.申請單位填寫《金華市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申請書》;
B.由市科技局匯總初審,報金華市科技局。
⑤辦理科室
計劃科,電話:66557*
18.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立項
①服務對象
企業事業獨立法人單位。
②辦理依據
《*科技計劃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浙科發計[20*]79號)、《*省級科技項目經費管理暫行辦法》(浙財教字[20*]20號)、《關于〈科技項目招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試行)(浙策發[20*]2*號)、《*星火計劃管理辦法》(浙科發農[20*]99號)、《*“火炬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浙科火發[93]68號)、《*科研院所專項科技經費使用管理實施細則》(浙科發條[20*]295號)。
③項目申報條件
A.重大高新技術研究發展項目:符合省科技發展計劃和年度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以高新技術領域的創新性研究為重點,以解決我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中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總是為主要目標的研究項目,申報單位具備承擔項目的能力和條件。
B.科技攻關計劃項目(含重大科技攻關項目、重點科研項目和一般科研項目):符合省科技發展計劃和年度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是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研究項目以及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與創新項目,實施的條件和目標可行。
C.火炬計劃項目: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有明確的產業化目標,申報單位具備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的條件。
D.星火計劃項目:能推動農村科技進步的科技成果轉化和開發項目。
E.科技成果推廣項目:技術先進、成熟,在全省有較好的推廣前景。
F.新產品試制計劃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政策;符合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向;產品具有新穎性和較高的技術含量,并有良好的市場前景。
④辦理程序
A.單位上網申報(*),并上交與網上填報內容一致的文本申請材料;
B.由市科技局初審匯總,報省科技廳;
⑤辦理科室
計劃科,電話:66557*
19.省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產業化項目認定
①服務對象
獨立核算的企業法人(企業認定)與企事業法人(產品、成果、產業化項目認定)。
②辦理依據
企業:《*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科技廳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20號)。
產品、產業化項目、成果:《關于大力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決定》(浙政[*]1號)、*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高新技術產品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浙科工發[*]365號)、《*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認定辦法(試行)》(浙科工發[*]346號)、《*鼓勵技術要素參與收益分廠的若干規定》(浙政[*]17號)。
③基本條件
企業:R&D投入占企業年度總銷售收入5%以上;企業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與技術性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人數的30%以上等。
產品:知識產權明晰,產品屬高新技術領域,技術成熟,利稅率不低于20%;生產工藝符合環保要求。
產業化項目:該產業化項目屬高新技術領域,其中成果的技術水平達到當前同類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產業化項目已批準立項,資金、人員、設備已落實等。
④辦理程序
企業:
A.企業委托有資質的科技評估機構評估;
B.科技評估機構出具評估意見;
C.通過評估的企業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向市科技局提出認定申請,經市科技局征求市財政局意見并進行初審后,報省科技廳。
產品:
A.申請單位填寫《*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申請書》;
B.市科技局審核上報省科技廳;
產業化項目:
A.申請人申報,填寫《*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認定申請書》;
B.科技局初步審查、簽署意見,報省科技廳;
⑤辦理時限:
企業、產品:常年受理,每季度認定一次。
產業化項目、成果:常年受理,收到完備材料后的30日內給予認定或不認定的結論。
⑥辦理科室
計劃科,電話:66557*
20.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
①服務對象
中小型企業。
②辦理依據
省政府《關于大辦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決定》(浙政[*]1號),省科技廳、財政廳《廳*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浙科計發[*]338號、浙財行[*]138號)。
③辦理程序
A.企業申報;
B.市科技局審查推薦,報省科技廳。
④辦理科室
計劃科,電話:66557*
21.國家科技攻關計劃項目立項
①服務對象
企業事業獨立法人單位。
②辦理依據
《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令第5號),科學技術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國家科技攻關計劃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計字[20*]429號)。
③項目申報條件
符合國家的發展戰略和產業的發展方向,對產業技術升級、新興產業形成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帶動性大;項目目標集中、具體,技術先進,具有較強的應用發展前景;申報單位現有基礎條件較強,三年內可以完成項目確定的目標。
④辦理程序
A.單位申報,填寫有關計劃項目申請材料;
B.市科技局初審,報省科技廳;
C.省科技廳審核,符合條件的推薦上報科技部;
D.由科技部審批立項下達計劃文件。
⑤辦理科室
計劃科,電話:66557*
22.國家地方科技攻關項目立項
①服務對象
企業事業獨立法人單位。
②辦理依據
《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令第5號),科學技術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國家科技攻關計劃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計字[20*]429號)及當年度科技部有關國家科技攻關計劃引導申報通知精神。
③項目申報條件
符合國家科技攻關計劃的方向和條件,對地方主導產業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大的帶動作用,或能提升地方科技創新能力;申報單位具有承擔項目的能力和條件。
④辦理程序
A.單位申報,填寫有關計劃項目申請材料;
B.市科技局初審,報省科技廳。
⑤辦理科室
計劃科,電話:66557*
23.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立項
①服務對象
企業事業獨立法人單位。
②辦理依據
國家科委《關于印發〈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計字[*]5*號)。
③項目申報條件
申報的新產品在全國范圍內首次(或首批)研制并開發成功或同類產品中性能突出,具備國內先進水平;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和相關行業政策要求;具有顯著的社會效益及市場發展前景;沒有知識產權糾紛。
④辦理程序
A.單位申報,填寫有關計劃項目申請材料;
B.市科技局初審,報省科技廳。
⑤辦理科室
計劃科,電話:66557*
24.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
①服務對象
獨立核算的企事業法人。
②辦理依據
科技部《關于印發〈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科發計字[1994]231號)。
③項目申報條件
申報的產品屬于火炬計劃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且符合國家技術產業政策;項目采用先進成熟技術,已具備商品化生產條件;項目產品投產后能形成一定的經濟規模等。
④辦理程序
A.企業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請,經初審后,上報省科技廳。
⑤辦理科室
計劃科,電話:66557*
25.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
①服務對象
獨立核算的企事業法人。
②辦理依據
科技部火炬中心《關于報送*年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項目和重點高新技術企業(集團)材料的通知》(國科火字[*]14號)、國家科委火炬辦《關于組織實施國家級火炬計劃重點項目的通知》(國家科委火字[1995]30號)及每年科技部火炬中心相關的文件要求。
③項目申報條件
經認定的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已承擔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年銷售收入逾億元(軟件企業除外),且其中60%為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人均銷售收入20萬元以上;年R&D投入不低于當年銷售額的5%;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
④辦理程序
A.企業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請,經初審后,上報省科技廳。
⑤辦理科室
計劃科,電話:66557*
26.國家重點火炬計劃項目
①服務對象
獨立核算的企事業法人。
②辦理依據
國家科委火炬辦《關于組織實施國家級火炬計劃重點項目的通知》(國科火字[1995]30號)。
③項目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產品應是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且處于國內領先水平;項目達產后銷售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利稅率25%以上,全員勞動生產率20萬元/人年,能出口創匯等。
④辦理程序
A.企業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請,經初審后,上報省科技廳。
⑤辦理科室
計劃科,電話:66557*
27.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
①服務對象
獨立核算的企事業法人。
②辦理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財政部〈關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暫行規定〉的通知》([*]47號),科技部、財政部《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國科發計字[*]260號)。
③項目申報條件
企業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企業每年用于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于銷售額的5%,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10%以上。申報的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較高的創新水平和較強市場競爭力,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望形成新興產業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的項目。
④辦理程序
A.企業申報;
B.市科技局初審,報金華市科技局;
C.由金華市科技局審查推薦。
⑤辦理科室
計劃科,電話:66557*。
28.國家級星火計劃項目
①服務對象
獨立核算的企事業法人。
②辦理依據
科技部《星火計劃管理辦法》(國科發農字[20*]1號)、科技部《關于印發〈星火計劃科技燎原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科星辦字[20*]14號)、省科技廳《關于印發〈*星火計劃管理辦法〉的通知》(浙科發農[20*]99號)。
③項目申報條件
符合國家星火計劃項目指南要求。
④辦理程序
A.單位申報,填寫有關計劃項目申請材料;
B.市科技局初審匯總,報省科技廳。
⑤辦理科室
計劃科,電話:66557*。
[關鍵詞]科技查新員 職業倦怠 職業壓力 成因 對策
[分類號]G251.6
近年來,隨著我國對科技創新投入的不斷增加,科研立項、科技項目評估、驗收、獎勵等數量急劇上升。科技查新作為科技評估的重要信息資源保障也隨之呈現飛速發展,而此時科技查新員(以下簡稱“查新員”)卻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職業倦怠。深入分析查新員職業倦怠的成因,積極尋找有效的應對措施,才能保證科技查新事業健康持續發展。
1、查新員職業倦怠表現
職業倦怠是20世紀70年代美國學者費登伯格提出的概念。所謂職業倦怠,通常是指失敗、精疲力竭或因過度消耗精力而形成的高度精神疲勞和緊張狀態。Christina Maslaeh等人認為職業倦怠包含三個核心成分:情感枯竭(emotional exhaustion)、去人性化(de-personalization)與自我成就感降低(reduced personal ac-complishment)。2008年,湘粵澳閩圖書館學(協)會學術研討會探討了高校圖書館查新員職業素養及職業倦怠問題。在科技查新培訓、學習過程中,筆者對查新員的工作狀態進行了非結構式訪談,訪談中了解到,繁重的科技查新業務,持續緊張的腦力勞動,加之管理、環境等因素,導致很大比例的查新員表現出明顯的職業倦怠。在身體方面,出現偏頭痛、頭昏腦脹、注意力分散,受頸椎病、肩周炎等職業病困擾。在心里上,表現出抑郁、焦慮、過分追求完美,覺得前程黯淡、前途渺茫,認為工作毫無意義和價值,并產生心理沖突。在行動上,對查新工作表現畏懼或消極應付,工作差錯率上升,責任心下降等。
2、查新員職業倦怠成因
2.1 工作量超負荷
隨著“科技是第一生產力”和“科技興國”戰略的提出,我國科技投入逐年增加,國家級、省市級各類項目的立項、成果鑒定數量也大幅上升,作為科技評估必要資料或重要參考的科技查新數量也迅速增長。目前,查新員數量遠遠無法跟上查新數量上升的幅度,致使大量查新員超負荷工作。以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為例,2006年43所查新站共有專職查新員384名,年完成查新11088件,人均年查新量29件;2008年57所查新站共有專職查新員417名,年完成查新22 265件,人均年查新量53件(以專職查新員數量計算)。2008年人均查新量較2006年增加83%。其中,科技發達省市的高校查新站工作量超負荷更為嚴重,如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江蘇大學、江南大學、重慶大學、吉林大學、廈門大學等查新站,2008年人均年查新量均超過100件。這里還需指出,高校查新站不同于很多地區情報機構或科研院所的查新部門,高校查新站一般設立于圖書館參考咨詢、信息部或者類似的咨詢部門,查新員專職化程度很低,往往需身兼數職,在承擔科技查新工作的同時,又要承擔全校師生的信息檢索課教學、查收查引等其他科技咨詢,更有部分高校圖書館的查新員還要同時負責自建數字資源的建設、學科服務等項目。粗略估計,如果將其他業務工作折合為查新計算,專職查新員人均年查新量約為80400件,工作強度驚人。
另外,查新任務時間分布過度集中,也是查新員的壓力源之一。一方面,因為科研課題立項、成果鑒定、報獎等項目歸口單位為項目申報人員準備申報材料預留時間不合理;另一方面,有很多項目委托人不熟悉科研項目申報流程和有關規定,一些查新委托人備齊所有項目立項或鑒定的材料才發現需要查新報告,迫于規定的材料申報時間節點,只好請求查新員加急查新,甚至希望當天委托當天取查新報告。為了滿足用戶的需求,支持科研發展,很少有查新站拒絕查新委托。這時查新員只好利用晚上、周末和節假日加班,在短時間內突擊完成課題查新。
2.2 信息超載
1970年,美國未來學家托夫勒提出“信息超載(in-formation overload)”以來,雖然Klapp、Haka、Nelson、Turdoff等學者都曾為信息超載定義,但至今尚無定論。然而,所有“信息超載”的定義中均包含信息接受者所要接收的信息超出了個人所能承受范圍,以至于不能有效吸收和使用。
就查新而言,查新員必須理解查新項目的科學技術要點和查新點,檢索、篩選、對比相關文獻,反復進行信息的輸入和輸出。以每個查新員年完成查新項目80400件、全年200個工作日計算,平均每個查新員2-3個工作日完成一項查新。每項查新通常需要瀏覽文獻題錄、摘要信息數百條,精讀課題立項申請或結題-科技報告、密切相關文獻十幾篇到數十篇,出具上萬字的查新報告。另外,隨著科技的飛速發展,學科交叉融合的迅速演變,查新員所受理的查新項目絕大多數并非原來專攻的學科方向,致使對所檢索課題的科技文獻信息難以理解。大量難以理解的信息必將出現所謂信息焦慮。沃爾曼提出“信息焦慮”,認為“當人們不理解信息時,感到被淹沒在大量要理解的信息里時,不知道某種信息是否存在時,不知道到哪里查找信息時,或者知道到哪里查找信息卻不能對其進行訪問時,都會產生信息焦慮情緒”。信息焦慮是信息超載的一種結果和表現。信息超載的心理學定義揭示了信息超載的另一種表現。心理學將信息超載定義為這樣一種狀態,即當周遭環境中需要應對的刺激因素的數量和強度超過了個人所能承受的壓力和能力時,個人將潛在地、下意識地忽視其中的一些重要信息。可見,信息超載的直接后果是人們對于信息的處理和分辨能力下降,對查新員來說,這將嚴重導致報告的科學性和可信度下降。同時,查新員對信息處理過程中自己的“下意識”行為具有自我認知和反省能力,從而極易產生自我懷疑和內心的沖突。
2.3 職業角色定位偏差
潛意識里每個人對自己的工作都有一種期待,希望把工作做到盡善盡美,并渴望得到他人認可,肯定自己的成績。對于查新而言,“查全率”和“查準率”一直是衡量報告質量的黃金標準。事實表明,查全率與查準率之間是“互逆相關”的關系,即任何提高查全率的措施,都難免要降低查準率,反之亦然。在國內外的各種文獻檢索系統中,查全率一般為60%-70%,查準率為40%-50%。因此“查全率”和“查準率”也常常困擾著查新員。查新員面對具體課題時往往需要在查新與查準之間尋找恰當的平衡點,然而查新任務往往時間限制緊,在極短時間內很難尋找到理想的平衡點。因此在查新實踐中,一旦審核員或客戶指出個
別文獻沒有查全時,查新員就非常自責,甚至自我否定。另外,查新員在開展非本專業的查新時,常因專業知識缺乏,難以精確把握課題實質,不能準確獲得有價值信息,更無法對檢索到的信息進行深入分析,這時查新員常常擔心報告結論的專業性和權威性。
科技查新報告作為以書面形式撰寫的客觀性、公正性的技術文件,報告的文字、符號等各項內容著錄格式均有相應規范,且查新報告需經審核員審查以及查新站和上級管理部門抽查。查新工作邏輯、細致的要求,常使得查新員在個性上表現為理智、嚴謹、保守、要求完美等特質,因而易于被工作中細小錯誤困擾。長期積累的挫敗感,就會引發心理壓力,從而對職業角色產生懷疑。
2.4 職業價值動搖與績效焦慮
圖書館或情報機構是主要的信息基地,而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網絡的普及,數字化資源的不斷完善,人們的信息渠道更加豐富,信息素質不斷提高,同時數據庫檢索界面的簡明化和人性化,使得信息咨詢人員的資源和檢索技能優勢逐漸被弱化,專業性受到威脅,由此逐漸產生一種被邊緣化的焦慮與恐懼。
此外,查新工作面對的很多質疑也在考驗查新員的職業價值立場。有些人認為,短時間內查新員根本無法準確把握課題,查準、查全相關文獻,更不能得出客觀的結論。有一些科研項目甚至在立項和結題后匆忙補做查新報告,將查新看作一種“形式”。為了了解科研人員以及科技評審專家對科技查新的態度,筆者設計了一份調研問卷,調研對象隨機選取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浙江大學、清華大學4所高校的在職博士生導師,全部受訪者有委托查新經歷,并參加過各級各類立項、鑒定等的評審工作。調研共回收有效問卷105份。結果表明,65%受訪者認為查新在科技項目立項、鑒定等的評審工作中有些參考價值,但對評審結果影響較小;24%受訪者認為無關緊要,沒有什么參考價值,不會對評審構成任何影響。在決定所負責的項目是否查新時,75%受訪者依據是否是立項或鑒定強制性要求決定,僅有25%受訪者為了獲得更全面的相關文獻而查新。調研結果一定程度上印證了查新員在查新過程中遇到的種種質疑和責難,查新員對于查新工作本身的價值評價受到客戶和評審專家看法的影響而發生著微妙的變化。工作或事業的熱愛都是建立在對其價值認可基礎上的,失去這個基礎,內心極易產生沖突、困惑,直至失去工作熱情,自我效能感降低,從而對職業價值產生懷疑。
績效焦慮與人們對失敗的恐懼心理有關。當個體察覺到自己應對科技變化的能力減弱,便會對未來產生不確定感,這種恐懼心理不斷加深,并認為勢必造成績效衰退。查新員績效焦慮的產生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科技變化速度之快使得查新員疲于追趕,不斷更新知識結構,學習查新必須的各項技能,以面對用戶日益廣泛、高深而又難以預知的課題。其次,大量的科技引入使得查新員對信息源、檢索系統、檢索工具掌控能力的要求提高,在新軟件引入、硬件升級、系統擴展的同時,卻缺少足夠有效的系統培訓。
2.5 其他組織及社會因素
查新員面臨個人發展困惑。首先,查新員面臨職稱評定時教學任務量、科研經費、(授權專利)等條件要求。雖然在查新過程中查新員獲得了各個學科領域大量的前沿信息,但只能成為有著熟練文獻檢索技巧、專業知識廣泛的“雜學家”。僅從這些角度出發,論文往往僅止步于一些檢索技巧、查新業務心得體會等,難以撰寫出高水平的研究論文。另外,查新員隊伍逐漸向高學歷發展,新進博士和碩士查新員面臨選擇“圖書館系列”、“教師系列”、“研究系列”職稱的困惑。選擇圖書館系列意味著完全放棄專業科學研究,而不選擇圖書館系列則要面臨高級職稱評定時論文數量、教學時數、完成項目等諸多問題。
部分查新站查新員存在專業配置不合理、查新項目分配失衡,或一味追求查新數量和經濟效益,承接超出文獻資源覆蓋學科的查新項目,或通過有關領導對查新員施加影響,以使查新結論有利于查新委托人等問題,都將額外增加查新員身心壓力。
查新員經濟地位偏低。與其他圖書情報領域工作相似,科技查新其精神價值、社會意義、思維活動的表現形式均外化在服務實踐中,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性,其通過挖掘信息以及參與科技決策,促進其他個體競爭力提升以及整體社會科技進步,創造的價值更多地轉移給了查新委托人及其社會,而較少體現在查新員個體的收益中,其經濟待遇水平與其勞動的性質和形式極不相稱。另外,查新隊伍高學歷化致使不合理的“腦體倒掛”現象更加突出,引起更多查新員個體心理失衡。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曾明確指出,目前查新站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就是“查新人員更換頻繁,專職化程度不夠,未建立查新人員相應的激勵機制”。
3、查新員職業倦怠抑制對策
引起查新員職業壓力與職業倦怠的各個方面并非孤立,其相互關聯、相互滲透,有效管理查新員職業壓力與職業倦怠需要查新員自身和查新管理機構的共同努力。
3.1 明確職業角色,堅定職業價值
查新員應該明確自己的職業角色,堅定職業價值,正確定位和認識所從事的科技查新工作,避免自我期望過高。明確查新工作的本質仍是信息咨詢,查全和查準是相對的。雖然有關科技查新在國內科技評估中的作用爭論不止,但是絕大多數專家認為查新在科技項目立項、鑒定等的評審工作中有參考價值,這足以說明了科技查新工作作為一種科技咨詢形式存在的必要性和價值。而科技評估體制和制度存在的問題,需要在不斷發展中逐漸得以解決。
3.2 更新知識結構,積極自我調適
為了使查新報告給委托人以及參與科技評估的專家學者、科研管理部門一個客觀、全面、準確的評價依據,查新員必須逐步將自身打造成為專業知識、外語水平、檢索技能樣樣過硬的復合型人才,以確保對課題全面性、準確性的把握。查新員需不斷加強查新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學習,與時俱進,通過各種途徑更新自身的知識結構。另外,在具體工作中也要講究工作方式和技巧,對于非本專業背景的課題,要注意與委托人及咨詢專家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確保查新質量。根據專業文獻構架特點,掌握速讀技巧,精準把握相關文獻核心,解決信息超載問題。有意識地進行適當的體育鍛煉,緩解工作疲勞,使生理機能保持和諧,同時分散注意力,從情感或身體的緊張中放松下來,緩解因查新工作帶來的各種焦慮。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20年)》(下稱《規劃綱要》)和《氣象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2020)》(下稱《氣象科技規劃》),規范和加強公益性行業(氣象)科研專項經費項目(以下簡稱“氣象行業專項”)的管理,根據財政部、科技部關于《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試行辦法》(財教[**]219號)(下稱《試行辦法》)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氣象行業專項主要支持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3號),圍繞《規劃綱要》和《氣象科技規劃》的重點領域和優先主題,開展支撐“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發展的應急性、培育性和基礎性科研工作。主要包括:
(一)氣象行業應用基礎研究;
(二)重大氣象技術前期預研究;
(三)氣象實用技術研究開發;
(四)國家標準和氣象行業重要技術標準研究;
(五)氣象監測、檢驗檢測技術研發等。
第三條氣象行業專項經費管理和使用的原則:
(一)氣象行業專項支持的項目要面向氣象事業發展需求,直接為氣象業務和服務提供科技支持。項目要有明確的績效目標,充分體現氣象行業科研的特點、重點和急需,并且與國家科技計劃支持的項目合理區分層次,做好與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銜接。專項經費使用要避免分散,專項下只設項目層次,項目不分解。
(二)氣象行業專項經費管理各方權責明確、各負其責,堅持政府決策與專家咨詢相結合,實行決策、實施、監督相互獨立、相互制約的管理機制。
(三)嚴格按照項目的目標和任務,科學合理地編制和安排預算,杜絕隨意性。要加強氣象科技資源的統籌協調和有效整合。
(四)嚴格按照國家和中國氣象局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將氣象行業專項經費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確保專款專用,并建立面向結果的追蹤問效機制。
第四條根據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項目類型特點,一般采取擇優委托或招標方式確定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一般為中國大陸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業單位和內資控股企業等。
第五條中國氣象局系統外單位承擔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項目的財政資金需占專項經費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中國氣象局確定后報財政部備案。
第二章組織管理體系
第六條中國氣象局在財政部、科技部的指導下,組織有關部門、氣象行業協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方面的科技、管理、經濟等領域專家成立公益性行業(氣象)科研專項經費管理咨詢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項目組成員和其他可能影響公正的人員不得擔任委員會委員。委員會可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專家組協助工作。
委員會成員不少于9人,其中氣象部門系統以外的人員占40%及以上,委員會主任由中國氣象局領導擔任。委員會成員名單報財政部、科技部備案。
第七條設委員會辦公室,掛靠中國氣象局有關職能司,為委員會辦事機構,具體辦理委員會交辦的日常事務。
第八條中國氣象局負責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項目的組織、管理與實施,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氣象行業科技發展規劃;
(二)負責委員會的組建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征集氣象科技發展需求,建立項目建議庫;
(四)建立項目評審專家庫,建立并完善評審專家遴選、回避、信用和問責制度;
(五)審核委員會提交的項目建議;
(六)組織項目實施方案的評審和協作攻關,提出項目年度預算安排建議方案;
(七)確定項目承擔單位,簽定項目任務書;
(八)協調項目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項目監督檢查、財務審計、項目驗收和對項目經費的績效考評,成果管理。
第九條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氣象科技發展規劃,提出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項目建議;
(二)提出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項目承擔單位建議;
(三)對項目執行的全過程發揮咨詢評議作用;
(四)受中國氣象局委托,參與氣象行業專項項目管理工作。
第十條項目承擔單位主要職責是:
(一)按要求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和項目預算;
(二)按照簽定的項目任務書內容具體實施項目,按規定管理和使用項目經費,落實項目約定支付的自籌經費及其它配套條件;
(三)接受監督檢查、驗收和績效考評,及時報告執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四)在項目實施前與各參與單位簽定協議,明確對項目執行中產生的知識產權與成果轉化權屬;
(五)按要求進行成果登記,并對項目形成的成果資料(包括技術報告、論文、數據、評價報告等)進行歸檔,推動項目成果應用、轉化及推廣。
第三章項目申報及其預算審批
第十一條中國氣象局結合《規劃綱要》的目標和任務,緊密圍繞氣象工作的重點及氣象科技發展的實際需求,在國家五年規劃期第一年制定本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報送科技部和財政部備案。
第十二條委員會依據氣象科技的總體布局和發展需求,提出科研開發需求和重點項目建議。
第十三條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委員會建議,結合《規劃綱要》和《氣象科技規劃》的重點領域和優先主題,結合氣象業務和服務發展需求,公開征集項目建議,形成氣象行業專項備選項目建議庫。
第十四條委員會對委員會辦公室提交的備選項目建議庫進行評議,并根據氣象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實際需求,提出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項目建議。
第十五條中國氣象局對委員會提出的項目建議進行審核,于每年的4月底前報科技部、財政部。
第十六條中國氣象局根據科技部的反饋意見,委托委員會對項目進行調整,并由委員會提出項目承擔單位選擇方式建議報中國氣象局。
第十七條中國氣象局根據委員會提出的項目承擔單位選擇方式確定項目承擔單位,組織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和項目預算。
第十八條中國氣象局組織對項目實施方案進行評審。
第十九條中國氣象局根據評審評估結果,提出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項目預算安排建議,按照優先順序排序后于每年7月底前一并報送財政部。
第二十條中國氣象局根據財政部批復的項目總預算,與項目承擔單位簽定項目任務書,下達項目總預算,并納入全國科研項目預算管理數據庫統一管理,分年度滾動安排。
第二十一條中國氣象局根據財政部部門預算編制的要求和批復的項目總預算及年度預算,在部門預算“一上”時報送項目年度預算。
第二十二條中國氣象局根據財政部批復的年度經費預算安排項目承擔單位年度經費預算。
第二十三條實行招標投標管理的項目,按照國家招投標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預算安排鼓勵實行“項目先啟動、依據成果后補助”的方式。
第四章項目申請有關要求
第二十五條專項申請者人要求
(1)項目負責人年齡不超過55歲,院士不超過65歲,應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有固定工作單位,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開拓創新能力,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無不良科研行為,主持或參加過國家級科技計劃項目。
(2)每人作為專項項目負責人只能承擔一項,并最多只能以參加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再參加一項項目。每人作為參加人參加的項目不得超過三項。
(3)已獲支持尚未結題的,不能申請主持新項目。
(4)前一個承擔項目未通過財務驗收或業務驗收的不得申請。
第二十六條項目建議的要求
(一)面向氣象業務、服務、行業管理對科技支撐的需求;
(二)具有明確的目標和考核指標,完成后能直接投入應用或具有較強應用前景;
(三)與國家科技計劃及其他科研計劃層次區分清楚,避免交叉重復;
項目建議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立項的必要性、緊迫性;
(二)與規劃綱要、國家科技計劃、專項之間的銜接;
(三)研究目標和預期成果;
(四)項目研究任務及技術路線、難點、創新點;
(五)建議承擔單位及產生方式、前期研究基礎;
(六)項目研究周期及工作計劃安排。
第二十七條項目實施方案的要求
項目實施方案應技術路線清楚,研究總體目標和年度目標、任務明確,績效目標和考核指標明確,具備可操作性。
主要內容包括:
(一)項目概述
(二)項目總體目標、年度目標;
(三)項目研究任務、技術路線和組織實施方式;
(四)項目分年度實施方案;
(五)項目承擔單位已有科研條件;
(六)項目組主要成員信息;
(七)科技成果共享方案。
第二十八條項目經費開支和預算編制按《試行辦法》要求執行。
第五章項目實施及其預算執行
第二十九條實行項目專家負責制,項目承擔單位根據批復的項目實施方案和項目預算與中國氣象局簽訂項目任務書,簽訂后由第一承擔單位監督組織具體實施。
第三十條項目執行過程中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的,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及時報中國氣象局:
(一)市場、技術等情況發生重大變動,造成項目原定目標及技術路線需要修改;
(二)項目依托的工程已不能繼續實施;
(三)項目負責人調動單位、項目或項目承擔單位變更;
(四)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致使研究工作無法正常進行。
第三十一條需要調整或撤銷的項目,由項目承擔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報中國氣象局核準后執行。必要時,中國氣象局可根據實施情況及專家評估意見等直接進行調整。
第三十二條需要撤銷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對已開展工作、經費使用、已購置設備儀器、階段性成果、知識產權等情況做出書面報告報中國氣象局核查備案。
第三十三條項目經費的撥付按照財政資金支付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經費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項目預算執行的有關問題按照《試行辦法》要求執行。
第三十五條氣象行業專項形成的固定資產屬國有資產,一般由項目承擔單位進行管理和使用,中國氣象局有權調配用于相關科研開發。氣象行業專項形成的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氣象行業專項實施中所需的儀器設備應當盡量采取共享方式取得。氣象行業專項形成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科學數據、自然科技資源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放共享,以減少重復浪費,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建立規范、健全的項目科學數據記錄和報告制度,并按照中國氣象局的要求及時上報項目有關數據。
第六章項目驗收與績效考評
第三十六條中國氣象局結合《試行辦法》就財務審計和財務驗收的要求,逐步建立科研項目經費的績效考評制度和項目成果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條中國氣象局按照《試行辦法》的規定負責組織項目驗收和績效考評。驗收和績效考評的結果將作為項目承擔單位預算規模調整以及未來項目立項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八條滾動執行項目應在每年第四季度,按照項目任務書和年度實施協議,撰寫年度執行情況報告,并提交財務支出明細,擬定下年度實施方案。中國氣象局對項目承擔單位提交的報告和方案進行評估。未通過評估的,視情況調整下年度經費額度,情節嚴重的將中止項目執行并做相應處理。
第三十九條項目完成后,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在3個月內向中國氣象局提出項目驗收申請。項目驗收分為財務驗收和業務驗收兩個階段,財務驗收是進行業務驗收的前提。
中國氣象局負責組織對項目進行財務審計與財務驗收,財務審計是財務驗收的重要依據。有關財務審計和財務驗收的具體要求,參見《試行辦法》。
第四十條財務驗收完成后,中國氣象局組織業務驗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通過業務驗收:
(一)項目目標任務完成不到85%;
(二)所提供的驗收文件、資料、數據不真實,存在弄虛作假;
(三)未經申請或批準,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目標、研究內容、技術路線等發生變更;
(四)超過下達的項目任務執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并且事先未做出說明。
第四十一條項目承擔單位如對驗收結果存在異議,可向中國氣象局書面申請進行復議。需要復議的項目,應在首次驗收后的半年內,針對存在的問題做出改進或提交材料,再次提出驗收申請。未再提出申請或未按要求進行改進或提交材料,視同不通過驗收。
第四十二條項目通過驗收后,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及時辦理財務結賬手續。項目經費如有結余,應當及時全額上繳中國氣象局,由中國氣象局按照財政部關于結余資金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三條項目驗收結論由中國氣象局書面通知項目承擔單位,除有保密要求外,向社會公示。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四條未通過驗收的項目,或不按照規定及時上繳結余經費的,中國氣象局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通報,并取消有關單位或個人今后三年內申請行業科研專項項目的資格。
第四十五條對不按時上報年度報告材料或信息,以及不接受監督檢查的項目,采取緩撥、減撥、停撥經費等措施,要求項目承擔單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項目,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追回已撥付經費,取消其參與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項目資格等處理。
第四十六條對于不按規定管理和使用專項經費、不及時編報決算、不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的項目承擔單位,中國氣象局將會同財政部予以停撥經費或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可以終止項目。
第四十七條項目負責人弄虛作假,剽竊他人科技成果的,一經查出,撤銷立項,追回已撥付項目經費,并向社會公開,取消其承擔或參與氣象行業專項的資格。
第八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