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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教育肩負著培養面向生產、服務和管理一線需要的具有創新意識和開拓能力的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的使命,而應用技能型人才的培養必須貼近社會經濟發展實際。傳統的人才培養模式,存在著重理論輕實踐的弊端,學生缺乏職業技能素質的訓練,培養出的人才與社會實際需求相脫節。學生熟練的技能和相關職業素質的獲得,必須依賴于理論和實踐的密切結合,實訓教學不能離開企業的真實環境,教學內容也必須和企業技術改革及產品更新實時聯系在一起。《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中提出“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培養模式”,2011年《教育部關于推進高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引領職業教育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中也明確提出“深化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大力加強校企合作,工學結合,是提高職業教育質量,解決技能人才培養瓶頸的必由之路。
一、高職人才培養的幾個基本概念
“高職教育”是以適應社會需要為目標,以培養技術應用能力為主線,以實踐教學為主導,以理論與實踐結合為人才培養基本途徑的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校企合作”即合作教育,是指學校與社會上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各種工作部門之間的共同合作,培養具有全面素質人才的教育模式。“人才培養模式”是為實現培養目標而采取的培養過程的構造樣式和運行方式,它主要包括專業設置、課程模式、教學設計和教育方法等構成要素。校企合作人才培養模式,是基于市場和社會需求為目標導向的職業院校和企業雙方共同培養人才的一種方式,它利用校企在人才培養方面各自的優勢,把以課堂傳授間接知識為主的教育環境與直接獲取實際經驗與能力為主的生產現場環境有機結合起來,最終實現學校與企業的雙贏。
二、國外校企合作發展高職教育的主要形式
校企合作研究和實踐國外起步較早,1871年德國憲法將職業技術教育定為義務教育。1900年德國讓企業參與職業培訓,承擔培訓的主要責任,企業和職業學校互相合作、互相協調、互相補充,形成了職業技術教育的雙元制模式。大致有以下幾種:(1)企業為主、學校為輔合作辦學形式。德國的“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是這種校企合作形式的典型代表。(2)學校主導、企業支持形式。英國“三明治”教育和美國的“學工交替”教育屬于這種形式。(3)企業與學校合股辦學形式。這是發達國家擴大職業學校自主權以推動職業教育發展的結果。(4)企業獨立辦職業學校。20世紀中后期崛起的日本、韓國都有鼓勵企業創辦學校的政策出臺。
近些年,我國教育理論工作和職教實踐工作者在總結校企合作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校企合作的現狀、問題、模式進行了探討和研究,為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奠定了一定的理論基礎;為地方經濟建設和有關行業培養了一批急需的應用型人才;“結識”了大量的企業,形成了良好的協作關系,進行了不同形式、不同層次、不同特色的合作。
三、我國校企合作的三個層次
我國校企合作形式,按合作的深度進行劃分,可分為三個層面:一是淺層次合作。學校專業方向按企業所需確定,并在企業建立實習基地,建立專業專家指導委員會和實習指導委員會。聘請行業(企業)的專家、高級技師等為指導委員會成員,與企業簽訂專業實習協議,逐步形成產學合作體。二是中層次合作。學校為企業提供咨詢、培訓等服務,建立橫向聯合體,成立董事會,形成多元投資主體。爭取國內外的企業家、專家、學者及社會各界知名人士參加董事會,爭取社會各相關行業、企事業以董事單位的身份支持學校發展,并建立由知名專家參加的專業指導委員會,制定切實可行的專業教學計劃,按崗位群的分類,確定專業能力結構和非專業能力素質的群體要求,根據企業的需要進行人才培養。三是深層次合作。企業與學校相互滲透,學校針對企業的發展需要設定科研攻關和經濟研究方向,并將研究成果轉化為工藝技能、物化產品和經營決策,提高整體效益。企業也主動向學校投資,建立利益共享關系,真正實現“教學―科研―開發”三位一體。學校在為地區經濟發展提供各種技術、營銷、管理、咨詢服務的過程中可獲得相關地方經濟發展狀況和需求的第一手資料,為課堂教學提供案例,使理論與實際有機結合。雖然我國高職院校大都在進行校企合作的實踐,但大多處于較淺層次的合作,對校企深層次合作的實踐和研究不多,校企合作雖然取得了不少有益的成效,但也面臨著諸多障礙。目前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理論研究還比較薄弱,滯后于實踐,缺乏對實踐的歸納和總結,不足以回答實踐中的困惑和問題。很多研究者引介推廣國外校企合作產學結合的先進經驗,但是借鑒國外的成功做法必須結合我國國情、地區差異和職業技術教育發展的實際水平,不能照搬照抄。所以深化和完善符合本地區和本校特點的校企合作人才培養模式,仍然需要進一步地探索,更需要大膽地創新。
四、我校會計電算化專業校企合作人才培養模式構建
校企合作是發展職業教育的內在要求和職業院校發展的現實需要,我院2011年被確定為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建設單位,會計電算化專業被確定為重點建設專業之一,在創新校企合作人才培養模式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嘗試。
1.建立校企合作理事會。促進校企深度合作,建立由市財政局、行業學會、相關企業和學校等組成的財經系校企合作理事會,形成“合作辦學、資源共享、共同育人、指導就業、互惠雙贏”的緊密型合作辦學體制機制。專業理事會下設專業建設、社會服務、就業指導專門委員會進行對口指導工作。并注重建立有效的運行機制,通過制定《校企合作理事會章程》、《校企專業建設實施管理細則》、《學生實習實訓考核辦法》、《實訓基地管理辦法》、《社會服務實施細則》、《學生就業管理細則》等規章,細化管理并開展工作。
2.進行人才需求調研和崗位面向分析。在系校企合作理事會指導下,到相關行業企業廣泛進行市場需求調研。依托專業建設委員會,進行會計職業崗位分析研究,探究會計從業崗位發展的內在規律,確定會計崗位(群)并梳理崗位要求;參照會計職業崗位任職要求修訂人才培養方案,以會計崗位要求確定學習內容;通過校企共同研究制訂人才培養方案、組織教學實施、指導實習訓練,參與人才培養與評價,共同完成人才培育過程。
3.創新校企合作人才培養模式。通過專業崗位分析及職業崗位對人才的要求,創新“以崗定學、校企融合”人才培養模式。把人才培養過程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側重于基礎崗位訓練,掌握專業所必需的基本技能。第二階段:側重于核心崗位訓練,實現“一技之長”專業能力的。第三階段:進行頂崗實習,培養學生的綜合職業能力。整個培養過程始終貫穿會計崗位職業能力的提升,通過三個階段培養,最終將學生培養為合格的財務人員。
五、我校會計電算化專業校企合作人才培養模式實施
以培養會計電算化專業高端技能型專門人才為目標,借鑒“雙元制”教育理念,以會計從業崗位發展的內在規律為線索,以會計崗位職業環境和實務為載體,按崗位工作任務組織項目教學,實現理論與實踐教學一體化,實施“以崗定學、校企融合”的人才培養模式。
1.進行課程體系改革。課程開發團隊首先充分進行市場調研,通過實踐專家座談會,分析確定專業面向的工作崗位(群),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分析崗位對應的工作任務及其工作流程,歸納工作任務所具備的職業素質和能力要求。按照“崗位群―工作任務―職業能力―課程體系”的課程設計思路,從崗位、任務和能力三個維度對課程進行定位;依據“以崗定學、校企融合”人才培養模式,結合會計電算化專業的職業崗位任職要求,將每一崗位完成工作任務應具備的素質和能力分解為基本素質、職業基礎能力、職業核心能力和職業拓展能力幾方面,同時將職業資格證書內容融入課程之中,構建以工作任務為導向,以職業能力培養為核心的會計電算化專業課程體系。
2.打造一流師資隊伍。外引內培相結合,優化師資結構,提升師資隊伍素質。通過進修、企業培訓,培養一批教學經驗豐富、科研水平高、課程開發能力強的專業骨干教師;建立兼職教師資源庫,與企業合作,聘任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的專業人才和能工巧匠作為兼職教師,提高他們的課程組織能力,形成一支穩定的兼職教師隊伍;發揮專業帶頭人在專業建設、課程建設、人才培養、社會服務等方面的帶頭作用;實施雙師素質工程,安排專業教師到企業實踐鍛煉,參加全國高職師資培訓、國內進修,與企業開展技術應用合作和培訓項目服務,多渠道提高教師的雙師素質。利用濟南市區各國(地)稅局、山東銀聯擔保有限公司、依誠信咨詢有限公司、陽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精靈時創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基地兼職教師優勢,對學生進行企業文化、職業規劃、職業素養等指導教育,深化“品質”教育,著力培養吃苦耐勞、求真務實、團結協作的工作作風,使學生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素養。
3.建設綜合性實驗實訓基地。在校企合作理事會和相關委員會指導下,深化“以崗定學、校企融合”的人才培養模式,建設體現會計電算化特色,融企業認知實訓、會計手工實訓、財務信息化應用實訓、財務業務一體化管理實訓、企業經營實訓、企業信息化實戰演練為一體的綜合性校內實訓基地;采用學院提供場地,企業提供設備和技能型師資,以企業為主組織實訓的“生產性實訓基地”,打造區域會計崗位服務中心、企業職工培訓及職教師資培訓中心。建設多層次、寬范圍、聯系緊密的校外實訓基地,全面實現人才培養方案中的“確保畢業生半年頂崗實習”的安排要求。
一、目前教學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課時壓縮與課程內容多的矛盾。隨著應用型本科院校對課時的壓縮,如何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大綱的內容,如何處理學生學精、學透還要同時滿足企業和事業單位對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學生的要求,這一矛盾急需解決。擴招后學生學習能力差異的增大和實訓教學手段單一的矛盾。中國現在的高校教育模式已經由精英模式培養轉變到了大眾模式培養,隨著學生人數的增多和班級容量的擴大,不同學生的學習能力差異較原來明顯,而現在的教學手段還相對單一,對于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需求不能做到最大程度的優化。最后一個主要問題是師生課后溝通交流較少導致課程效果不盡人意。一些教師課下同學生的溝通較少,再加上人數多,導致一些學生對課程內容有疑問而不能得到很好的解決。
二、課堂教學內容的改革
本學院的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成立于2006年,2009年開始正式招生,為地方性本科院校,立足于為地方的基層政府組織、事業單位、社區和企業培養公共事業管理方面的高級應用型人才。經過大量統計,企事業用人單位對該專業人才的培養能力需求為:第一,理解執行能力。要對國家和地方的各種政策法規能很好的熟悉理解并具備實際的操作和執行能力;第二,評判能力。對于具體崗位的具體評判標準要非常熟悉;第三,組織管理能力和溝通能力。包括對不同部門和部門內部及對外的協調溝通能力及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第四,分析決策能力。第五,撰寫報告的能力。第六,自我學習能力及其它能力。從社會需求出發,教學內容試圖從情景模擬教學、案例教學和討論式教學三方面改善。內容的取舍和選擇。我們采用的教材是云南大學崔云武教授主編的《公共事業管理概論》(第二版),該書是一本國內經典的教材,內容非常全面,受限于課時的因素,結合社會的需求對其中的部分內容進行取舍,因此對公共事業管理過程的內容進行了相對壓縮,去掉了與《管理學原理》課程相重復的內容。同時增加了實踐教學的內容,使課堂活動實踐化。其中尤其是模擬情景教學模式的應用,該模式在實際操作中具體分如下三個步驟:第一步,案例的選擇和設計。該階段對教師的要求較高,案例的選題既要緊密結合市場需求、滿足企事業單位對學生能力的要求,同時又要與教學大綱吻合能在規定時間討論完成,具有較強的身臨其境的效果,情節設置要有矛盾并且沒有固定的答案和唯一的結論,能引起學生討論的興趣且能從中獲得一定的能力;第二步,充分的課外準備階段。這一步主要是考量學生能在浩瀚的互聯網世界和圖書館如何快速準確獲取自己想要的知識。由于學院該課程在大一第一學期開設,學生的能力還停留高中水平,而中國傳統的高考模式培養缺失了培養學生如何在浩瀚的網絡里快速尋找自己目標的能力。因此,教師可以根據自己了解的學情有意將不同背景的學生分組,然后再分工合作,這樣能保證每位學生從同組不同的人身上學到自己欠缺的能力,在必要的時候,教師可以身體力行的參與,鼓勵學生參與團隊的合作,發揮每個人在團隊中的最大潛能,感受團隊合作帶來的成功,并將收集來的資料整理消化。
第三步,課堂情景模擬階段,包括學生的還原情景、討論分析和教師點評。在學生為主體討論演繹的階段,教師僅是一名聽眾,沒有大的原則性錯誤,教師一般禁止參與到討論中和點評,尤其不要隨意中斷學生的創新性想法,對一些學生之間有歧義的問題,也盡可能由學生來討論、消化理解。進入學生總結階段時,除了總結自己的觀點學生也可以點評其他組的觀點。最后教師給出自己的總評,前提是尊重學生的努力和付出,盡管有可能不完善,但以贊揚鼓勵為主,對學生忽略的問題可以稍加補充,促進學生理解執行能力、溝通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的提高。其次是案例教學法應用到公共事業管理概論的課堂教學中。選擇要與時俱進,比如由2008年12月發生在上海市閔行區的一次居民暴力抗擊強拆的事件導入問題。圖一中的案例為事發時的畫面,畫面解釋:政府的鏟車在拆遷一棟樓房,樓上女士站在樓上向樓下投擲燃燒瓶,引起鏟車起火冒黑煙,隨后消防車趕到滅火后,用高壓水槍噴射樓上的人,鏟車繼續強拆,女士接著投燃燒瓶,再著火,再滅火,再噴射,如此反復“激烈交火”。教師由此提出問題:強制拆遷,暴力反擊,責任在誰?接下由學生討論發言,教師再進行分析。首先從《城市拆遷管理條例》、《物權法》、《憲法》修正案(13條)之間的沖突講起公民財產的合法權益怎么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再從古代孟子的“民之為道也,有恒產者有恒心,無恒產者無恒心”解釋,講到借鑒美國的如何在公有私有之間尋找平衡,到韓國的依法治理一草一木。使學生明白只有公民個人的私有財產得到合法權益的保障,中國的市場經濟才可能具有持續健康長期發展的活力。最后給學生留下課后思考題,如何平衡公有和私有之間的矛盾。如此由現實圖片新聞導入式的設計問題使學生整節課不感覺到乏味,雖然整節課只是舉了這一個案例,但從學生的討論過程中,能感覺學生對公共事業管理中存在的事情千絲萬縷、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妥協有一定了解,對于培養學生的分析決策能力和理解執行能力有一定提高。
最后,討論式教學法在整個課堂教學應用。不是給學生填鴨式的灌輸盡量多的專業術語、知識,而是要讓學生自己發現一些問題,能:“悟”出公共事業管理專業的一些道理,簡而言之就是通過討論式教學,讓學生擁有自學和繼續學習的能力,“授人與魚不如授人以漁”,只有學生擁有自學能力,才能更好地勝任相關的工作,在如今快速變化的社會擁有立足之地。通過討論或議論式教學讓學生明白當代社會自學能力的擁有養是其受益一生的寶貴能力。在實際教學中,通過以上三方面的課堂教學內容的改革,學生普遍反映良好,感覺從課堂上學到了知識,理解了公共事業管理專業的相關內容,不在為應付考試而學,課堂發言人數增多,課堂氣氛活潑,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三、公共事業管理概論實訓課的開設
針對擴招后學生學習能力差異的增大和實訓教學手段單一的矛盾。首先,學院加大了對基礎性實踐教學的資金投入力度。尤其是對于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實踐性教學的課題申請學院給予大力支持,優先考慮立項,對于學習能力強且有進一步提升專業能力的學生,鼓勵其參與到教師的科研課題中,具備一定能力后,學生可以自己名義申報系里的學生課題并立項,系里并且配備一定的課題研究經費,結題后由教師評委團評審,對于完成優秀的課題推優和獎學金評選工作中有一定的加分,極大程度調動了學生參與的熱情。同時投入大量資金建立了管理信息教學實驗室,實驗室采用的設備是由南京奧派公司開發的公共管理教學平臺,可以通過模擬仿真各種案例的虛擬環境來進行公共事業管理的相關教學內容。開發的基礎性實驗有政府審批流程和政府績效管理等。其次,積極聯系和擴展了校外實踐基地。系里積極主動聯系政府部門和社區開展項目合作,在合作過程中同時為學生提供了校外的實踐機會,讓學生掌握了公共事業管理事務的基本操作,提高了其實際操作應用能力,聯系的校外實踐單位有基層組織———街道辦事處、政府政務大廳等。與此同時,學校還積極邀請政府基層組織的管理人員到學校以講座的形式,利用政府工作人員的實踐經驗和現身說法來指導學生的實踐學習。最后,開展了模擬聽證會議,模擬聽證會形式為公交車票價是否應該上漲,參加者包括虛擬的公交公司負責人、乘客代表、專家學者、市政府主管部門負責人以及旁聽的新聞媒體等。這樣不僅僅調動了學生的積極性,也可使學生有展示自己能力的機會。大大縮短了教學與實際生活的差距。寓學于樂,學生們在教師的指引下,歸納所學理論知識。
四、師生課后有效溝通和真心關愛
針對師生課后溝通交流較少導致課程效果不盡人意的問題。首先教師要有對公共事業管理的熱愛和敬業精神,與學生課下像朋友般相處,學生尊重你,有問題才會愿意與你進行交流和溝通,教師對公共事業管理的熱愛程度也會直接影響其教學態度和課堂效果。其次要有積極專研專業知識和技術的熱忱,通過在職學術交流、短期培訓等方式積極更新自己的知識體系結構,適應社會需求。有條件的話,積極參加教育部主辦的國內高校訪問學者,吸取教學經驗,提升教師的專業水平。在校內通過同行聽課來提高自己的講授水平,師有一桶水,才能給學生一杯水。最后,在每階段的教學活動結束后,會通過調查問卷等多種形式征求學生的課堂感受,分別對共性問題和個體問題用不同的形式答疑,包括電子郵件、在線交流等,以達到提升學生能力的目的。
五、結束語
關鍵詞 微波電路;教學實踐;教學效果
中圖分類號:G642.4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1—489X(2012)30—0056—02
1 課程特點
微波電子線路課程是一門研究在微波頻段工作的電子器件及其電路組成的專業基礎課。微波電子線路一般泛指構成微波系統中各種功能模塊的元器件與電路結構,也稱為微波有源電路。隨著微波半導體材料技術和工藝水平的發展,先后出現半導體二極管、砷化鎵金屬半導體場效應管、PIN二極管和變容管等微波半導體器件,并在微波系統中獲得廣泛的應用。這種以半導體為核心組成的微波電子線路稱為微波固態電路。在微波半導體器件發展的同時,又研制出微波混合集成電路(MIC)和單片微波集成電路(MMIC),同時,低噪聲集成電路、大規模和超大規模微波集成電路發展迅速,中功率微波發射機實現固態化,但是大功率微波振蕩和放大必須依靠微波電真空器件,比如行波管、速調管、磁控管等。這些微波器件在雷達、通信、導航、衛星地面站等得到廣泛應用。
微波電子線路課程所學習的內容具有應用廣泛、技術難度高、內容更新較快的特點,這要求微波電子線路課程的教學要不斷地探索和研究,以適應微波頻段電子裝備教學和工作的需要。
該課程的學習可以采用微波技術的分析方法,從電磁場的角度去分析,但是比較復雜;也可以等效成電路去分析,這是習慣的分析方法,在分析過程中做一些等效和近似在工程上是允許的,是不影響本質的。學習過程中強調物理概念原理分析、重視實踐能力的培養以及最新技術發展在課程中的體現。教學方法體現啟發性,重視知識能力、素質的協調發展,注重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
2 教學內容設計
根據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該課程教學時間為30大綱學時。依據該課程的課程標準、課程設計,理論教學20學時,實踐學時10學時;授課方式上采用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教學方式,理論教學上突出崗位任職所需的基礎理論,借助實際微波器件的應用介紹,分析微波電子器件和微波設備的發展前景。通過邊講解邊實踐的方式,加深學員的理解。
具體進度:為了方便學習和知識的交流,首先對微波傳輸線理論和其他微波無源元器件組成微波無源電路進行回顧復習;對微波無源器件及等效電路,簡要介紹一下微波電抗元件、連接元件、終接元件、衰減器和移相器、阻抗匹配器和變換器以及定向耦合器、微波濾波器諧振器、微波鐵氧體等的特點和運用。
對微波有源器件分4個模塊進行學習。
第一個模塊的內容是微波頻率變換器(混頻器),主要介紹頻譜搬移的原因、原理及工作過程。采用數學的方法對頻率變換的原理進行定量分析,并結合實際的頻率變換電路進行講解。進而介紹微波混頻器件即微波二極管工作原理,重點分析微波混頻器的特性和主要技術指標,介紹各種微波混頻器的工作原理,最后討論微波混頻器的鏡像回收。
第二個模塊內容是微波晶體管放大器,主要介紹微波晶體管低噪聲放大器。與低頻放大器相比,微波放大器是采用S參量作為分析和設計放大器的主要網絡參數,說明S參數(分布參數)與集總參數的區別、微波雙極型晶體管低噪聲放大器和微波場效應管低噪聲放大器設計方法、使用特點與應用場合,討論以雙極型晶體管放大器為主。
第三個模塊內容是微波控制器件與微波控制電路。微波控制器件是組成微波控制電路的重要部件,主要講述微波控制電路及其應用,包括微波開關、數字移相器、電調衰減器、微波調制器及限幅器等。微波控制元件有微波半導體器件和微波鐵氧體器件,重點內容是微波PIN二極管的原理及其組成。
最后一個模塊內容是微波電真空器件。盡管近年來微波半導體器件得到迅速發展,微波電真空器件仍然有存在的必要性。主要介紹三大電真空器件即磁控管、速調管、行波管的結構、工作原理和應用特點。
3 教學方法設計
教學改革的核心是教學方法的改革,教學方法要體現在整個課堂教學過程中。在教學方法上,基于任職教育學員底子薄、基礎差、學習水平參差不齊的現狀,力求避免單純的注入式,改用啟發式、討論式、答辯式的教學方法。將課堂講授、課內討論、課外自學、技能訓練等合理結合,把教學過程分為課題引入、設疑激學、講練結合、精選例題、總結鞏固等環節進行教學實踐。課題引入階段盡量由設計實例或工程實際問題引入課題,即在介紹一些重要章節前,列舉一個設計實例或工程實際問題,通過分析、設計,引入相關知識和理論,等學員的興趣被調動起來,并產生諸多疑問時再進行內容講解。而有實驗條件的內容要爭取進行現場教學,講練結合。即將課堂講授與技能訓練合理結合起來,有些教學內容可以安排在實驗、實訓中進行,邊講邊練,講練結合。邊講邊練主要用于介紹微波電路工作原理后,由學員對電路的功能及外部特性進行測試;講練結合則是由學員根據微波電路的功能對電路進行測試后,由教師和學員對測試結果進行討論,歸納總結,以加深對理論的理解。這樣,將教學過程放在實驗、實訓中,有利于學員實現由感性到理性的自然過渡,在邊學邊練中更深刻地領會所學知識,在頭腦中建立起理論與實際的聯系,使學員逐步提高學習能力和實踐技能,引導學員將基本理論、基本分析方法應用于解決實際問題。
4 考核方式設計
該課程的教學以提高學員的綜合能力素質為最終目標,考核方式采用對教學全過程綜合評估,具體考核環節包括4個環節:課堂表現、實驗成績、創新能力和課程結束考試。在4個方面進行加權,綜合評估后得出學習成績。
1)課堂表現:根據學員的課堂表現進行評價,包括學員功能的積極性、互動性、課堂回答問題的質量等。重點考查學員學習態度、課堂表現等情況。
2)實驗成績:實驗環節的定位在于使學員加深對理論的理解和增強實踐能力。通過觀察學員實驗的科學性、規范性,根據實驗科目的完成情況進行評價。
3)創新能力:由于微波電子線路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創新能力通過學員的小制作和參與科技創新活動等情況來評估。考核重點在于學員對理論知識的掌握以及相應的實踐能力。
4)課程結束考試:課程結束考試主要考查對微波器件、電子電路的理論知識的理解掌握情況和綜合應用能力。
5 教學效果分析
微波電子線路課程已經在雷達、通信等專業的多個教學班進行講授,從教學效果來看,學員對微波電子線路的有關理論有了深入的認識,順利地從集總參數的低頻電子線路跨入分布參數的微波器件和微波電子線路的分析運用,實驗技巧、動手能力得到鍛煉和加強。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有的課易放難收,學員在討論中思維縱橫捭闔,天馬行空,致使教學任務完不成;課堂教學的內容豐富了,學員的基礎知識掌握得又不夠牢。但總的說來,收獲總是多于問題。該課程教學設計的實施培養了學員的創新精神和多元化思維,學員的成長與進步非常顯著。
參考文獻
[1]周道雷.任職教育理論與實踐研究[M].北京:軍事科學出版社,2009.
本文以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協議為切入點,結合近年來本人在職業教育、法律執業領域的實踐經驗,略談校企合作相關法律問題,期望對我國職業教育法律制度建設和職業教育發展有所裨益。
一、當前校企合作協議的法律效果
校企合作協議是校企合作關系的法律外在表現形式。校企合作協議本應當是校企合作得以運行的法律保障。但現實中校企合作協議是否能達到保障校企合作運行的效果,根據筆者多年來的考察和調研情況,將校企合作協議的簽訂、履行和糾紛處理等情況總結如下:
(一)簽署協議方面
通過對廣東省內及國內部分高職院校的調研和考察,擬對當前校企合作協議作如下分類:(1)深度合作協議。在這種協議中,校企雙方往往愿意把學生見習、實習、頂崗實訓的各個環節的各類事項和各自的權責利等方方面面規定清楚。但實踐中愿意簽訂這種深度合作協議的企業很少,主要見于諸如酒店管理、市場營銷之類的技術含量較低又能提供給廉價勞動力的專業或工種;也偶見于職業院校能夠提供技術服務的專業或工種。(2)簡單協議。這種協議的內容比較簡單,條款總共約10條,僅表明企業提供實習基地給學校實習,沒有什么實質內容。據筆者初步統計,這類合作協議占多數,有些職業院校與企業簽署的這類簡單協議占協議總數的70%以上。(3)免責協議。企業只愿意簽訂免責協議,盡量免除企業方對學生在企業實習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的責任。這類協議也占有相當一部分,有的職業院校與企業簽署的這類免責協議約占協議總數的15%。(4)不簽書面協議。有些企業同意為職業院校學生實習提供實習崗位,但不簽任何書面的合作協議,這類協議約占10%。(5)陰陽協議。一個是表面協議(即給院校應付檢查和評估的協議),一個是實質協議(表明前項協議只是供學校用于應付檢查和評估,不負任何法律責任)。這種情況雖不多,但筆者也接觸到幾例。這些情況就反映了多數校企合作協議在簽訂時,簽訂主體就沒把協議當作一個具有實際法律效果的文件看待。
(二)履行協議方面
基于自愿簽署的深度合作協議,雙方往往能夠得到切實的履行,但其他幾類合作協議,簽署協議時雙方就沒把協議真正當回事,履行方面更是不盡人意。筆者所在院校的酒店管理專業在深度合作方面比較典型,這個專業還專門為本地的賓館和酒店實行訂單式培養,把課堂搬到酒店,實現了學生既做學生又做員工的“邊工邊讀”培養模式。但是也出現了一些問題,由于學生從事的工種技術含量不高,學生難以學到管理經驗,到了后期學生僅以打工者的身份在賓館和酒店從事端盤子、擦桌子、洗碗筷之類的勞動,因此也引發了一些問題。而非深度合作下的合作協議,幾乎不涉及到履行問題。
(三)糾紛解決方面
在校企合作中,也偶爾會發生法律糾紛,主要是學生在實習期間因意外事故導致的糾紛。實踐中,在實習過程中經常發生的事故有:交通事故、機器或廠房設備傷人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學生之間或學生與企業員工之間打架斗毆事故(多發于中等職業院校)、突發疾病死亡事故、特殊體質或疾病導致的事故、上下班途中遭搶受傷害事故等等。這些事故發生之后,當事人往往不會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而是通過行政手段解決。由于書面合作協議沒有寫清楚事故責任分擔問題,往往是學校承擔了更多的責任,甚至迫于各種壓力承擔了法律上不應當承擔的責任。
另外,從2005年至今,筆者曾10多次隨學校學習考察團到通過了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的職業院校學習考察,發現各校之間在校企合作方面是有差距的,有的做得相對好些,有的做得相對差些,但從各校簽訂的合作協議以及他們展示的其他證明材料來看,整體上還是比較欠缺,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程度,校企合作協議基本上沒有起到什么法律效果;校企之間也基本沒有形成良好的合作辦學法律體制和機制。羅士俐:以協議為切入點,略論校企合作法律問題十堰職業技術學院學報 2012年第2期 第25卷第2期
二、校企合作協議難以發揮法律效果的直接原因
(一)法律層面的原因
首先,是校企合作協議的法律性質不明。當前,有不少人把這類協議等同于狹義的民事合同。筆者認為,這種看法恐怕有失妥當。從法律邏輯角度而言,協議是一個上位階的法律概念,即協議包含合同。協議可包含財產協議、行政協議、勞動協議、身份協議等,而狹義的民事合同僅限于債權債務關系的協議\[1\]。校企合作協議涉及到多方利益和多種性質的事項,涉及到企業、學校、學生等主體的利益;如果再拓展一點,還涉及到政府、學生家長、行業協會等主體的利益,所以這種協議實質上并不是雙邊協議。這種協議也不能看作是橫向平等主體之間的協議,因為這種協議涉及的相關主體之間的關系有的是橫向平等關系,而有的則是縱向管理關系。一個完善的校企合作協議也涉及多種性質的事項,如學生的生活管理、學習管理、工資待遇、意外風險、商業秘密、教育職責分工協調等等,涵蓋勞動保障權、人身權、受教育權、政府部門監督職責等多個權責領域。這種協議是當前任何有明確名稱的協議所不能包容的。根據現有的法律制度和一般法律理論,我們也無法將這種協議歸類到前述某類性質的協議中,也就無法找到對應的法律部門,自然就難以找到處理這種協議的法律依據。
其次,是立法上欠缺法律規則。就實踐需要而言,校企合作中主要的法律問題有:(1)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責任問題。教育部雖于2002年出臺了《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這一部門規章,但該《辦法》并不適用于校企合作過程中發生的事故。(2)學生實習報酬待遇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并未明確把學生納入管轄范圍,他們的勞動待遇難以獲得勞動法的保障。(3)工傷待遇問題。根據現有立法,學生在實習過程中受到傷害并不能算作工傷。1995年,勞動部了《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2003年(2010年修改)國務院通過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該規定將工傷保險的主體范圍表述為“職工”和“雇工”,是否包括實習的學生,不得而知。修改前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尚且規定:“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但修改后這一條不見了。按理,學生在企業實習和勞動過程中獲得的權益保護程度應當高于企業員工,但實際上卻不如員工。另外,學生在企業實習,涉及到食宿生活問題和管理問題,以及企業與學校分擔教育職責問題,這些問題在立法上都沒有解決。
上述這些問題立法上皆未解決,意味著校企之間簽署的協議以及校企合作面臨著太多不確定的因素和隱患,校企合作協議未能發揮其法律效能也在情理之中。
第三,是執法缺位、司法回避。從執法層面來看,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規定企業應當履行職業教育義務,積極參與職業教育。該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接納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學生和教師實習。對上崗實習的,應當給予適當的勞動報酬。”但如果企業不接納學生實習,不與職業院校建立合作關系,后果如何,不給實習報酬,誰去執法,該法都語焉不詳。所以,由于立法空缺,根本談不上執法。就司法層面來講,司法上也是往往采取回避態度,盡量不受理這類糾紛案件。
(二)合作動力方面的原因
任何合作都需要有動力,合作的基本動力往往是合作雙方能各取所需。職業院校與企業之間的合作,能否做到各取所需呢?就目前來看尚做不到,有人建議應該從共同參與、互惠互利、優勢互補、相對穩定、共守協議等五個方面注意處理好與企業的利益分享與合作關系\[2\]3133。有人建議利用智力成果來換得企業的資源,這沒有現實基礎,不可能從整體和根本上解決問題。
雖然從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初衷來看,校企合作的目的是共同培養職業技術人才;從宏觀和長遠來看,整個企業界是獲益的;但站在單個企業利益角度來看,它沒有動力去培養人才,因為很有可能某個企業付出了很高的成本去培養人才,而這些人才最終卻可能流向其他企業。此外,職業院校的動力也不是很強。因為在現有法律機制和職業教育體制下,深度校企合作往往會給學校帶來很多額外的麻煩和糾紛。
另外,我國也沒有像有些發達國家那樣,通過給予企業稅收減免等激勵措施來促進企業參與職業教育、分擔職業教育職責。
(三)教育體制和觀念的原因
目前,我國的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教育體制并無很大差別,職業院校獨立國家完成職業教育職責。有些學校宣稱自己在職業教育上有某種特殊模式,例如,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中國高教學會產學研合作教育分會合編的《高等職業教育產學研結合操作指南》共列舉了9種模式。這些學校在自稱的模式上確實做得相對好一些,不過并未改變學校包攬職業教育職責的基本面貌,企業起的作用極為有限,且很多學校所謂的某種模式僅僅限于其所辦個別特色專業\[2\]1115。當前我國“一元制”的職業教育體制與企業幾乎沒有任何法律關聯,所以讓企業承擔職業教育責任,簽訂有法律約束力的校企合作協議,在教育體制上有障礙。
另外,由于國家在發展職業教育一開始制定教育體制就與普通教育別無二致,所以社會各界已經形成了比較一致的錯誤觀念:職業教育責任是學校的責任,不是企業的責任。在這種社會觀念下,要想簽訂能夠發揮法律實效的校企合作協議也不太現實。
三、校企合作協議難以發揮法律效果的根源
如前文所述,職業院校與企業之間難以找到深度合作的內在動力。這就需要人們跳離兩者之間的內在動力這個視域,從外部壓力角度思考解決問題的方法和路徑。筆者認為,解決校企合作及其法律外在表現形式(合作協議)的效果不佳的難題,還要從職業教育存在和發展的本源說起。
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不同,普通教育存在和發展具有更為寬泛的基礎和原因,但職業教育的存在和發展,主要的目的在于解決企業發展中技術人才欠缺的問題。認識到這一點,也就找到了讓企業承擔職業教育責任的正當性和合理性。
不管是哪個國家的企業發展,都需要大批技術人才。但是,不管是哪個國家的企業,他們都不會自覺去培養技術人才。因為在勞動力自由流動的現代社會,自己花費了大量成本培養的人才,很有可能一旦成才就被其他企業挖走了,自然就沒有企業愿意培養技術人才。企業需要技術人才,本應當自己想辦法培養,但由于企業家的自私自利,靠他們自己沒法解決此問題。但如果此問題沒有解決,又會影響整個國家經濟發展。因此,國家不得不對技術人才培養問題進行干預。在對這個問題進行干預時,不同國家采用了不同的干預方式和手段,形成了不同的職業教育模式,比較典型的有:美國形成了“合作教育”模式,日本仿效美國而形成了有別于“合作教育”模式的“產學合作”模式,英國形成了“三明治”教育模式\[3\],德國形成了“雙元制”模式等等。世界上比較成功的職業教育體制或模式都沒有像我國那樣采取與普通教育差別不大的教育體制和模式。
對德國職業教育體制建立的邏輯進行考察,或許能給我們一些啟發。德國的職業教育從一開始就沒有把職業教育的擔子全部承擔過來,再把這個擔子全部轉移給學校。根據德國職業教育發展史和德國《職業教育法》,我們可以看到其建立“雙元制”職業教育體制的歷史邏輯。德國最早規范職業教育事業的法律為1869年頒布的《工業法》,為了促進德國工業發展,該法規定:企業有培訓學徒的義務,有將學徒送到“繼續培訓學校”接受教育的義務。這部法律及其修正案成為德國職業教育“雙元制”基礎。1920年德國召開的全國教育會議決定把“繼續培訓學校”改名為“職業學校”,職業學校在職業教育中負責承擔理論和文化教育。1969年德國制定了《聯邦職業教育法》,正式確立了技術培訓由企業承擔,理論和文化課由學校承擔的“雙元制”職業教育體制\[4\]。德國這種職業教育體制背后的邏輯就是:既然企業需要技術人才,就應當自己解決問題;自己確實解決不了的問題,國家或社會再設立職業學校來幫助企業解決。德國職業教育發展史和德國《職業教育法》給我們一個重要的啟示:企業承擔職業教育責任不是外界強加給它的義務,而是本來就是它自己該承擔的天然職責。
既然承擔職業教育責任是企業的天然職責,而如今企業又不愿承擔其應當承擔的職業教育責任,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就有必要通過法律這種外部壓力促使或激勵企業承擔職業教育責任。由于我國現有職業教育體制存有缺陷,校企合作法律機制基本空白,要改變職業教育以及校企合作的基本面貌,從長遠和根本的辦法就是要采取相應的立法措施。
四、校企合作立法建議
綜上所述,要想使校企合作及其協議獲得實效,必須從立法上做文章,各層級立法應當逐步明確企業的職業教育義務。
1.企業承擔職業教育責任宜規定為一項憲法義務。我國《憲法》只規定了國家和公民的教育責任和義務,并沒有規定企業等其他社會主體的教育責任。在現代社會,企業等其他社會主體對國家的經濟、政治、社會生活產生了越來越重要的影響,企業等其他社會主體作為一類社會主體享受著越來越多的社會權利,因此也應當承擔其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故而從長遠來看,《憲法》宜規定企業等其他社會主體的教育責任。如低位階的法律《教育法》規定企業等其他社會主體承擔教育責任、《職業教育法》規定企業參與職業教育、未來的《校企合作法》或《校企合作條例》進一步規定校企合作的具體規則。
2.教育基本法宜明確規定企業承擔職業教育是其法定義務。企業通過校企合作承擔職業教育責任,在基本法上也缺乏明確規定。作為教育領域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五、十九、四十、四十六、四十七條就企業等社會主體的教育職責作了相關規定。但這些規定太過原則,違反這些規定也不用承擔任何不利的法律后果。所以,從基本法的角度來看,《教育法》并沒有明確的有關企業應承擔職業教育責任的法律條文。在教育基本法層面,應當明確規定企業承擔職業教育是其法定義務。例如可以對現行《教育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作相應修改。
3.職業教育單行法宜明確企業承擔職業教育責任具體規則。《職業教育法》是調整職業教育法律關系的單行法,職業教育要實現高效率的校企合作模式,必須對現有職業教育體制有大幅度、甚至是徹底的修改,這種大幅度的改變必然帶來職業教育各個方面的改變,特別應該對以下幾個方面做出明確的相關規定:第一,要明確規定企業承擔職業教育的具體職責;第二,要明確規定校企合作及其協議的法律地位和性質;第三,要明確規定相關行政監管部門的職責。
4.國務院宜盡早出臺《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條例》,明確規定校企合作利益相關方的責權利。由于我國職業教育在產生初期走了一條學校包辦所有職責的路徑,企圖短期內建立像德國那樣以企業為主、學校為輔的“雙元制”模式是不可能的。國務院宜根據現有國情,盡早出臺體現“政府主導、行業指導、學校為主、企業參與、學校與企業分工合作,共同承擔職業教育職責”精神的《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條例》,以明確政府監管部門、行業協會、職業院校、企業、學生等各利益相關方的責權利,以明確校企合作過程中學生學習、生活、工作、管理等環節中各相關方的職責。
5.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配套修繕。除了上述教育法律外,校企合作涉及到其他多個部門的法律,比如企業法、勞動保障法、稅法等等。正如德國的“雙元制”是一個由多個法律部門的配套而成的綜合體制一樣,要形成中國特色的職業教育體制,必須對其他部門的法律法規加以配套修繕,此外,司法實踐上也要作配套的解釋。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條雖然規定公司要承擔社會責任,但并不包含職業教育責任,因此,在司法解釋上應當作確認:公司承擔的社會責任包括職業教育責任。根據現在的司法傾向,學生的權益并不能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及其他勞動保障相關的法律法規的保障,因此一方面建議立法者要對這些法律法規作相應修改,另一方面建議司法機關在司法實踐中應作有利于保障學生合理權益的解釋,將這些法律的適用主體范圍擴大到學生群體。另外,通過稅收杠桿來督促和鼓勵企業承擔職業教育責任是一個不錯的辦法,因此建議稅收法律也應作相應的修改。
五、結語
總理曾指出:決定一個國家的發展主要在教育和科技,中國的振興不單在經濟總量,根本在人才和科技術進步;要建立和完善鼓勵科技進步和人才成長的機制,通過改革促進產學研的結合。當前制約我國經濟發展和民族振興的一個瓶頸是:技術應用型人才稀缺。國家創辦職業教育的初衷就是要解決技術應用型人才稀缺的問題,但現有的職業教育法律機制并不能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因此,國家應因勢利導,及時大膽改革和創新職業教育體制,從立法層面建立體現“政府主導、行業指導、學校為主、企業參與、學校與企業分工合作,共同承擔職業教育職責”精神的校企合作法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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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Issue of Cooperation Between School and Enterprise from the Point of Contract
LUO Shili
(Heyuan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Heyuan 517000, China)
Abstract:Upon investigation, it is discovered that the contract of cooperation between school and enterprise does not play the role to realize the legal effect of cooperation. The reasons are the following: the law, inner impetus and the existing education system and belief. It is the natural liability for enterprise to bear the burden of vocation education. So it is suggested that a set of perfect legal system of cooperation between school and enterprise should be constructed.
中國在和世界接軌的過程中,開始將目光轉向西方,開始嘗試和運用案例式的歸納教學法。因為法律本身就是一個實踐性很強的學科,需要運用學過的法律知識去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問題,其實就是要求大家進行案例分析,在實際生活中往往會出現這樣的不正常的現象,一個熟背法條、理論深厚的人竟然不會解決實踐中的案例,而一個沒有專門學過法律的人反而能得出正確的答案。中國目前的形勢就是糾紛的復雜化、多樣化,已經遠遠超出了書本的范圍,法律的規定永遠不能涵蓋瞬息萬變的社會,解決問題的方式已經從單純的依靠理論開始向依靠經驗轉移,從而教學方法的改革也就成了當務之急。
高職法律教育培養的目標的就是將能夠從事實踐操作的人,將書本上的法條變成分析問題和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工具,其唯一方法也就是增加實踐的內容。故搞高職法律教育就必須改革傳統的教學方法。
一、高職教學方法的特征
高職教育方法改革中心應該轉向培養學生能力。
教師除了講授以外,而應致力于“導”。啟發學生學習積極性,掌握學習方法,也就是把教育目的,由使學生“學會”變為“會學”,有了這種能力,就能游刃有余。指導思想明確了,使“傳授知識與發展能力”成為高職教育自覺遵守的一條教學原則,這樣可使高職教育獲得好的效果。教學方法一直是教師和學生的雙向活動,注意調動教、學雙方的積極性,才能得到教學相長的效果。由于高職教育教學任務的多方面性,教學對象的差異性,教學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從辨證的觀點來說,每一種方法都有優點和不足之處,所以,教學方法不僅要由單一向多樣化發展,而且要把多種教學方法優選結合,這樣才有活力,才能取得良好教學效果。
二、教學方法改革應該注意的問題
對于高職院校,教學方法的改革要牢牢的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把學生培養成“政治思想堅定、法學理論深厚、業務操作能力強、法律思維敏捷、市場急需”的實用型人才。
1、多元化教學方法的運用
法學教學方法本質上講是辨證的,任何一種方法都可能有效地解決一些問題,也同時可能不能解決另外一些問題。那種包羅萬象的、適用一切的教學方法是不存在的;因此,在法學教學方法的選擇上,應堅持多元化原則,根據理論學科和應用學科的不同,實體法和程序法的不同,選擇適合本學科性質和特點的方法,不僅包括講授法、案例教學法、也包括那些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各種教學方法如小組討論、班級討論、布置作業、學生自學、練習法、舉辦模擬法庭等,還包括多媒體輔助教學、遠程教學法等等。理論法學的講授以系統的理論講授為主要教學環節,但還應輔之以一定量的案例分析和討論。如憲法中違憲案例,法理學中的違法行為與犯罪行為區分、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消滅等;應用法學的講授應以案例教學為主,即由學生事先閱讀案例材料,帶著問題到課堂聽課,教師可采用蘇格拉底教學法,不斷向學生提問,迫使學生進行積極思維,還可以就疑難問題組織學生展開討論,進行啟發式教學,使學生在生動活潑的課堂氣氛中培養出較強的獨立思考、分析推理和表達能力。但在開展案例教學過程中應注意考慮我國傳統法律文化和現行法律制度(我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律淵源和法學理論來源于人們對法律問題的理性思考和抽象總結研究,單獨對某一案例進行研究和探討,可能使人無法全面領會法學理論的思想精華)及學生本身的素質對案例教學的影響和制約。因此,案例教學還需要與理論講授相結合,即具體案例中所涉的法律規范、法學理論、法律原則及法律意識、社會諸因素對案件的影響仍需教師結合案例進行講授。
2、采用先進的教學手段
21世紀,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新信息技術如計算機網絡技術、成像技術、數據存儲和人工智能、衛星通信等技術的發展,沒有一個領域,沒有任何人能擺脫這些技術的影響,因此,同以往傳統教學不同的是以人機雙向交流的現代技術化教學方法將在法學教學中成為主導,即利用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多媒體技術開展因材施教的個性化教學,在教學活動中,教師是教學活動的指導者、組織者、監督者、咨詢者,學生是主動的學習者、探索者,媒體將成為學生手中的認知工具,教學過程中將利用教學資源創設教學情境,開展以學生為中心的啟發式或協商討論式教學,使學生在雙向互動的教學環境中掌握法學知識和技能。這種教學方法的應用,將大大節約教育成本,給學院的學生帶來極大的便利。學生可以利用網站和自己喜歡的老師進行交流;學生可以在線咨詢一些自己感興趣的問題;學生可以在網上自己撰寫文章,經老師指導后在網站上進行發表;老師把自己的教學內容制作成FLASH,學生可以隨時上網去瀏覽喜歡老師的講課;學生可以在不同的時間選擇自己喜歡的課程,即使在所選課程的講授發生沖突時,學生可以在其他時間訪問存儲在計算機服務器中的老師講課內容,每個學習者隨時隨地可以接受法學教育,不受學校規定的時間和課程表的限制,真正作到"因材施教",充分發揮學習者主觀能動性和個性潛力,從而實現法學教學個性化的教學目標。通過先進的科學技術學生們可以選擇適合自己水平的教學內容,適合自己水平的練習,可以開設模擬法庭,模擬雙方律師的辯論,模擬法官的合議討論過程,模擬判決,課堂以外,教師和學生還可以繼續進行對話或通過電子郵件或BBS隨時進行案例討論,這樣就為法學院學生提高基本技能和增強實操性經驗創造十分有利的條件。
但是,這在同時也將給教師帶來嚴峻的挑戰。它要求教師必須有駕馭網絡的能力,即在多媒體平臺上,教師能將自己的教學經驗融會到課件中,在課堂上通過操作、控制教學軟件向學生有關教學內容,解答學生問題,并通過校園網或互連網交流有關教學信息。因此,新的教學方法的運用,需要法學院的教師做好充分的思想上和技術上的準備。
3、針對學生的興趣去采用教學方法
教學的主要應該是在于“學”,如何能夠達到學好的效果是至關重要的。在運用教學方法時要不斷的征求學生的意見,有可能一些學生不喜歡這種教學方法,但是自己礙于面子或其他原因就是不提出來,這就可能會南轅北轍。所以,及時的查看學生的反饋信息是很重要的。在上課的過程中,不斷的嘗試多種教學方法,為了達到最優的教學效果,需要老師們不懈的努力。
4、加大高職法律教育的投資
當前,高職法律教育中有助于學員能力培養的模擬法庭、實習場地、實習材料等教學條件不足,影響了應用型人才的培養。這要求學院增加投入,建設好實習、實訓基地、豐富教學材料,充分利用影視工具和計算機技術,豐富現代化教學手段,使教學內容從靜態到動態、從抽象到具體。
法學院校是我國培養法律職業人才的主要基地,對我國法治建設進程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也是我國建設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基礎。目前,我國法學教育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如何培養具備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卓越法律人才,使其正義與技藝或者德行與才干兼具,以及使所有成員盡量達到職業道德素養與業務能力之間的均衡。
關鍵詞:法律 職業 教育 塑造
一、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癥結與必然
1.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關系
1.1現狀的考察: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脫節
長期以來,我國各高校的法學院,以傳統的教授法律知識、訓練法律思維、培養合格法律專業人才的教育方式為主,認為法律技術是解決一切法律問題的根本,而忽略了法律職業對法律職業道德的吶喊,對法律職業道德秉著可有可無的態度。法學教育缺少了法律職業道德教育,就如同培養了一批只懂得輸出法律的工匠。正是這樣的現狀,造成法學技術教育與法律職業道德的脫節,傳統的法律技術教育無法滿足法律職業對法學家的基本素質要求,也就無法培養出高專業知識技能、高法律職業道德的法律人。缺少了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法學教育至多只能培養一批法律工匠。
1.2相悖的特性:道德的獨特性難以開展教育
法律職業道德教育是通過將倫理道德知識內化為學生的道德自覺,運用不同于一般知識傳授和技能培養的教育方式,從根本上說是它是一種傳授職業倫理道德知識的基礎態度或情感教育。由于法律職業道德的獨特教育內容和方法以及法律職業道德教育效果的難以考核,因而,法學教育的重點多集中在法學專業知識技能上。因此,法學教育正是眼前問題,法律職業道德修養和法律知識技能傳授并重,才能培養真正合格的法律人才,促進未來法律人的健康發展。
2.職業法律人是法學教育方向
2.1前置條件:合格公民的養成
法律職業人的基本要求,首先是法治國家的合格公民。所謂法治國家的合格公民,其道德素養的基本要求,嚴格說來,是公民在高度文明的生活方式下,關于“真”、“善”、“美”的事業的追求中所體現出來的基本素質。法律職業人作為法治國家中合格公民的特殊群體,這些基本素養,也必然是他們的基本道德素養要求。因此法律職業人的培養,要以合格公民的養成為基礎。
2.2應然要求:素質是合格法律人的職業支撐
法治,是法律之治、法律人之治,那么,法治國家的合格公民的道德底線作為法律職業人的基本底線與法治國家對法律職業人所需要的職業道德底線還是遠遠不夠的,正如醫生或者教師,他們不僅僅具有一般合格公民的道德底線,還需要具備他們各自職業領域內所特有的職業道德,譬如醫生的醫德或是教師的師德。那么,法律職業人也必然應具備其領域內其他公民所沒有的特殊的職業道德,即法律職業道德素養。很難想象,一個沒有真正信仰的法學家,無法勇于不畏權貴的在一個國家里拒斥人權、民主和普遍正義等道德價值以外的條文。
3.法律職業道德教育是法律人才培養的靈魂
3.1客觀目標:化解司法腐敗的困局
職業化、精英化的法律職業人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和必然趨勢,構建一批精通業務技能、作風公正清廉的法律職業共同體是我國法治現代化的條件和內在動力。不過,目前關于我國法律職業共同體夫人構建尚存在的主客觀因素很多,其中的重要問題,就是法律職業道德中的法律職業倫理缺失問題,它直接影響法律職業的聲譽和形象、司法的腐敗和公正等方面,也從根本上阻礙了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
3.2實質目的:培養有法治品格的法律職業人
在法學發展的歷史中,法律和道德始終如影隨形。法學是一門正義和非正義結合的科學,法律則是技術,正義就是道德。這就要求我們隊法學的學習,不僅要抓住規則、技術這一層面,還要抓住價值和法律這一層面深刻體會法律的精神。對法律來說僅依靠其制度自身的完善實不夠的,法律的生命在很大程度上還要依賴于創造、應用和表達她的法律人的內在素養和資質。因此,傳承法律職業道德,解析正義成為法學教育不可或缺的使命。 由此可見,對學生的法律職業道德修養的培養、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人格的塑造是法學教育的人文價值體現。
二、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目標定位
我國著名法學家孫曉樓先生早在二十世紀初,就曾談到關于何為合格法律職業人的標準問題。在他的描述中,他認為法律學問、社會常識、法律道德是法律人才應具備的基本要素。沒有社會常識的法律人的法律學問,如同一個人脫節他所生存的時代一般,是無法滿足時代所需要的,這樣的法律人不能算是法律人才;而擁有法律學問和社會常識的法律人,如果沒有了法律道德,就難免成為腐朽惡化的政客官僚,也不能算做法律人才;一定要三者具備,即法律學問、法律道德與社會常識并具,才可成為法律人才。 應當肯定的是,法律職業人的道德養成、法學教育培養和法律職業之間的關系緊密相連。因此有必要針對普通情況下的法律職業人的合格標準,明確法學教育尤其是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定位和目標。
法律教育是人文教育和信仰教育,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目標定位應該是法律人所追求的良性的道德認知。只有在這樣的定位和目標情形下,法學教育才有可能真正有效地提高法律職業人所欠缺的法律職業道德素養和法律職業責任人。
三、法律職業道德教育模式的探索
法律人即法律職業共同體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重要條件。法學教育的核心就是對法律人的培養,就是整個法律人培養的教育教學理念與方法。高校承擔著為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輸送法律人才的重任,但我國高校法律職業道德教育模式尚待改革和創新。基于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特點,其教育模式的改革應包括:將法律職業道德教育加入法學學生培養體系,并貫穿法學教育的始終,探索新的法律職業道德教育課程設置模式和教育體系。
1.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理念與思路
1.1法律職業道德教育以法律職業特征為主導
法學作為研究人與社會復雜的現象和關系的學問,是對人類社會生活經驗的總結和升華,那么必定是來源于生活而規訓生活。法律判斷是以法律事實與法律規則為基礎的思維認定活動,所以法律判斷首先要服從規則,法律思維亦如此,而非情感。也就是說,法律人在職業時應在承載法律術語的規則下謹慎地捍衛自己的道德情感。職業角色以職業責任為基礎,法律職業決定了它的基礎是法律職業責任,它的技術理性道德是以法律信仰為核心的,這種理性技術是中立性技術和程序性技術的表現。中立性技術是把規則情感判斷之上,程序性技術則是價值判斷受制于程序正義之下。為了避免法律職業倫理道德的大眾泛化,特別強調了以職業特征導向為主的特殊性法律職業道德,以克服法律職業道德受到時事政治、政策影響。在法學專業知識認同基礎上,將內在的道德信仰轉化成自覺的行為道德。
1.2貫穿于法學教育全過程的職業法律素養教育
法律職業道德的教育一直為我國的法律教育所忽視,我們只是依賴于一般的政治和德育教育。目前我國教育尤其是法學教育最缺乏的并非是一般的法學知識、規則,而是法律人的內在職業道德、倫理道德的教育。
2.法律職業道德教育體系的構建
法律職業道德既是一種意識也是一種能力,既是一種規范也是一種實踐,它需要通過多種方式培育。其中,就需要構建合理的教育體系。法學教育開設專門的職業道德課程正是由于法律職業道德對法律職業的重要性所決定的。同時,法律職業道德作為法律職業人在從事法律果凍中所遵循的行為規范和意識準則,某種意義上說,是屬于有其獨特邏輯體系和評價標準的知識范疇。因此,在法學教育領域中,設置專門課程的方式,對培養學生的道德認知、實現法律倫理知識的直接接受有直接性作用。
2.1開設專門職業素養教育課程
社會主義法律職業道德是社會主義道德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社會主義法律職業道德教育又有著其特殊的情況。因此,我們必須開設專門的法學職業道德教育課程。 通過法律職業道德課程的專門設置,法律職業倫理知識的傳授,可以使學生深刻認識法律職業道德對法律職業本身及對其維護之重要性。維護法律職業除了現階段的技術理性即知識專業化、法律技能獨特化,法律思維方式共同化之外,還需配備法律職業道德化。
2.2其他專業理論課程的滲透
法學教育本身是多部門結合的綜合性教育,法律職業道德教育本身不是法理學或法哲學等理論性學科的專屬,相反它是各部門法在實際運用中的具體職業倫理體現,它并非僅存在于冰冷的紙面上或是抽象的思維之中,譬如,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或是訴訟法學中某些最引人深思的爭論往往集中在職業倫理范疇或以倫理視角分析問題。所以我們應提高對各部門法中法律職業道德的重視,鼓勵從事各部門法法學教育的人們對其部門法領域內的法律職業道德進行專門研究,同時在其部門法課程上適當滲透法律職業道德理念,使法律職業道德在法學教育內整體得到豐富和生動起來。
2.3實踐實訓課程的親身體驗
法律職業道德涉及的是不同角色在職業活動中的人和人之間的倫理關系,是不同訴訟活動參與人即法官、律師、當事人等親身經歷而產生的。這種特定關系的形成過程,決定了法學教育者在教學中應為學生提供一種不同角色體驗、交往情感體驗的教學形式,使學生通過內化道德認知和形成道德人格達到促進學生道德推理能力和判斷能力的最終養成。因此,法律職業道德教育在結合法學知識和角色體驗的教學模式下,有以下幾點方法:
首先,通過組織學生參加模擬法庭和法律診所活動,使學生在法學教育中體驗不同角色。開展“模擬法庭”式教學為學生體驗各種角色提供平臺。將學生置于訴訟活動參與人的角色之中,提出一系列使學生處于忠于當事人利益和非背離法律道德的兩難境地,在尋求解決路徑中體味法律職業中的法律職業倫理關系、形成既忠實法律又可以在可行性限度內忠于委托當事人的法律職業道德素養。
其次,通過安排學生親身實習得到體驗。安排學生到各個法律工作部門實習,可以加深學生對所學習到的專業知識的理解,并在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或者公正機構、仲裁機構等部門得以運用所學習的法律知識。這樣可以讓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站在法律職業人的角度與訴訟活動中的其他人或是非訴活動中的其他人進行交往,直接在利益與義務之間進行抉擇,有利于學生形成更真實的法律職業道德。
再次,通過帶領學生為社會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服務。帶領學生直接向社會提供法律咨詢活動,參加消費者保護活動和向社會進行普法宣傳活動,使學生在為社會做力所能及的法律活動中提高自身法律修養,通過接觸社會大眾的真實案件切身感受作為法律人應具備的責任。
2.4課外實踐活動的輔助教育
職業道德教育不僅僅局限于課堂上,高校學生工作也擔負著培養人格,塑造道德的重任,思想政治教育、學術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學生課外活動等等,凡是與道德教育相關的工作完全可以賦予職業道德的教化的任務。
沈陽師范大學法學院在多年的教學實踐中,十分重視學生法律職業素養教育,特別是在取得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和教育部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單位后,以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為平臺,不斷探索法律職業素養教育的創新路徑和培養模式,以專門課程教育,理論課程滲透、實踐實訓體驗、課外活動輔助等多元化、多層次的教育實踐提升法學教學質量,力爭培育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熟練的職業技能和豐富的專業知識的法律精英,為地方法治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今天的法學教育,首要的問題就是要重鑄法學的靈魂,沉淀法學的價值,將整個群體的秉持公平、正義和社會責任的意識恢復到正常狀態。法學教育作為法學教育者上下而求索的目的物和對象物,是包含著我們力圖精益求精,不斷進取的一份執著和淡定。法學高等教育必須要結合社會現實需要和發展態勢,但仍舊要保留一些自身內在的路徑和原則,法學的價值和文化應該在不斷調試過程中形成自己的理論品格和氣質。這勢必還有相當長而曲折的路程去探索,但這并不阻礙我們前進的方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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