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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法治目標的確立,使中國步入了法制現代化的快車道。任何一項偉大事業(yè)的背后,必然存在著一種無形的精神力量。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宏偉目標的確立,不僅僅是一個簡單選擇和積極著手實施的問題,而首先是個理性思考、樹立法律意識和法治新思維的問題。大學生是未來社會主義建設事業(yè)的中堅力量,其法律意識的狀況將直接關系到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成效。
一、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內涵
大學生法律意識是我國社會法律意識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既具備社會主義現代法律意識的基本內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時還區(qū)別于一般社會群體的法律意識。具體來說,與其他社會群體的法律意識相比較,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層次性。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層次性,指的是由于大學生所處的年級、專業(yè)的不同,從而具有不同水平的法律意識,表現出一定的層次性。第二,矛盾性。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在總體上具有一定的矛盾性。大學生一方面對我國的法制建設非常關心,表現出要求加快和完善法制建設的迫切心情和強烈愿望,也認識到法制建設是一個長期發(fā)展的過程;另一方面,有時有部分同學對我國的法制狀況仍持冷漠、偏激的態(tài)度,甚至對我國的法治表示懷疑和不信任。第三,不平衡性。大學生法律意識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大學生的憲法意識弱于部門法律意識;在具體的部門法里,大學生的民法意識、經濟法意識、刑法意識、婚姻法意識、繼承法意識等普遍高于行政法意識;大學生的實體法意識普遍高于訴訟法意識。第四,不成熟性。由于大學生尚未形成科學的人生觀、世界觀,觀察問題、分析問題還不夠全面,使得他們的法律意識的內容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
二、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
(一)法律認知偏差
法律認知是人們對法律現象,主要是對現行法律制度內容的了解和把握程度。法律認知是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前提,影響和決定著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形成。大學生的法律認知是建立在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了解和掌握的基礎之上的。由于大學生法律知識的缺乏,經常表現出對一些我們常說的法律詞語的不理解或是理解不準確。
(二)法律情感淡薄
在法制現代化和法律意識現代化的過程中,作為法律意識還相對淡薄的大學生來說,這些方面的情感就比較缺乏。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法律正義感不強。大學生對法的民主基礎尚未有明確的意識,仍然秉持一種作為統(tǒng)治工具的傳統(tǒng)意義上的或者說專制統(tǒng)治下的法律觀,對法律正義性的信賴不足;大部分大學生不了解現行法律現象和法律制度,對其公平和正義性也不甚理解,也就很難有法律的情感產生。其次,法律信任感較差。當前我國法制建設不能夠跟上市場經濟建立的步伐,致使存在一定的、甚至是嚴重的腐敗行為,使得大學生片面的觀察這樣的狀況,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任感。表現在日常生活中,部分大學生覺得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夠懲惡揚善,因而對法律的信任感也就比較差。
(三)法律信仰缺失
大學生的法律信仰卻令人擔憂,部分大學生并未形成一定意義上的法律信仰。具體來看,大學生法律信仰的缺乏主要表現在:首先,法律規(guī)范的信仰失落。當前大學生對法律規(guī)范的信仰日漸失落,主要表現在有一部分大學生對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從,更有甚者對合法效力的法律予以蔑視、踐踏,公
然以身試法,最終造成害人害己、令人扼腕的后果。其次,社會秩序的信仰缺失。大學生缺乏一定的對社會秩序的信仰,或者簡單的過分夸大或者否認良好法律秩序的存在,進而也就很難將之轉化為自覺服從和自覺遵守法律,并且在必要的時候甘愿為了法律而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
三、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的途徑
(一)樹立以培養(yǎng)大學生法律意識為目標的教育理念
傳統(tǒng)的教育模式沒有把培養(yǎng)學生具有較強的法律意識作為其目標的理念,這直接影響到教學的方方面面。因此,培養(yǎng)大學生法律意識必須首先轉變教育理念,樹立全新的以培養(yǎng)學生的法律意識為目標的教育理念。教育機構要樹立注重法律意識培養(yǎng)的新教學理念,即轉變教學觀念,摒棄過去那種只注重理論方面的教學、只傳輸給學生法律知識的舊理念,而重新樹立一種注重知識的輸送更注重法律意識的培養(yǎng)的新教學理念。
(二)合理設置大學生法律課程
合理設置大學生法律課程,是指基于對國家的教育方針、高等院校培養(yǎng)人才的模式以及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的重要性方面因素的綜合考慮而合理安排相關的大學生法律課程。通過問卷調查和收集學生的反饋信息了解到,現在一些大學的法制教育供需矛盾很尖銳。一方面,學生希望學校開設系列法學選修課或法學輔修課,給他們提供更多的接受法制教育機會,滿足他們學法的需求。另一方面,原來學校還有一門法律基礎課,能夠對學生進行相對系統(tǒng)的法制教育,而隨著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改革,《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yǎng)》和《法律基礎》兩門課程合為《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一門課。遠遠不能滿足學生求知的欲望。
(三)大膽探索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方式
法學作為一門社會科學,它與我們每個人的社會生活緊密相關,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一定要充分調動每個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讓他們參與到教學過程中是很有必要也是切實可行的。教學中,要運用多種教學形式,大膽探索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方式。首先,案例教學要貫穿始終。案例分析一定要透徹,不能只講出法院的判決結果和法律條文就行了,重要的是要引導學生思考法律規(guī)定的合理性與科學性,以及法律思想和法律精神所在。其次,討論式教學應該經常運用。尤其是要留一些問題給學生課后討論,這樣會促進學生積極去思考問題和探討問題,經他們激烈討論過的問題會給他們留下深刻印象。再次,開放式教學也不可缺少。開放式教學就是教師事先不給學生留特定問題,讓學生自己去尋找與法學有關的問題,而后到講臺上去講。這樣做一方面調動了學生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另一方面鍛煉了學生的口才,提高了學生的表達能力。此外,利用多媒體等電化教學手段、請法學專家、學者、知名律師搞講座等也很重要。
(四)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和途徑
要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和途徑,強化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首先,健全法律運行機制,為培養(yǎng)和強化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提供法制保障。健全法律運行機制,要求立法民主化和科學化,執(zhí)法程序化和公正化,守法自覺化,法律監(jiān)督制度化。其次,加強權力道德建設,懲治腐敗,為培養(yǎng)和強化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創(chuàng)造良好的外部環(huán)境。再次,社會、家庭、學校三位一體,有機配合,形成強化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社會合力。要積極營造有利于強化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社會氛圍;家庭要加強基本道德規(guī)范的教育,為強化大學生法律意識提供適宜的土壤;學校要發(fā)揮法律意識養(yǎng)成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采取措施提高教育效果。
(五)建立高素質的師資隊伍
具體來說,法律教師要秉承法治觀念,具備多種能力與素養(yǎng):首先,應當熱愛法律教育事業(yè),對法律教育抱有很強烈的熱情,應有忠誠和獻身于國家法律教育事業(yè)的崇高使命感和強烈的工作責任心。其次,教師應適當參與法律實踐,更充分地了解司法實踐,提高自身的法律運用能力和知識含量。再次,教師應該具有使用專業(yè)的法言法語的語言能力。法律是一種專門的技術知識,法律語言是這項專門知識中的最基本的要素。法律教師應該持之以恒地把法律語言滲透到教學過程中。
一、當前貴州省大學生法紀觀念現狀
貴州省大學生法紀觀念的現狀總體上表現為觀念意識淡薄、對國家的法律制度和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缺乏信任感。
(一)法紀觀念淡薄
實踐中,許多大學生無視國家法律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存在,屢屢以身試法。調查研究數據顯示:65.07%的同學認為貴州省大學生法紀意識有待提高;近四分之一的學生認為貴州省大學生法紀意識非常差;48.63%的同學認為貴州省大學生法紀觀念普遍淡薄;僅7.53%的學生認為貴州省大學生法紀觀念強。由于法律意識淡薄,法律知識缺乏的原因,貴州省高校暴力事件頻頻發(fā)生,造成了學生傷亡的同時,肇事者也面臨著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意識和紀律意識的欠缺直接導致了學生在解決相關問題的時候,不考慮違反法律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后的責任。實際上,很多學生在違法行為乃至犯罪等事件發(fā)生后,常常后悔沒有認真學習法律。在違反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后,被學校追究相應責任比如責令退學后,方意識到沒有模范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后果的嚴重性。
(二)對法律制度缺乏信任感
多數學生認為,法律制度應當被一視同仁的適用,而不應該有例外,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法律制度的威嚴。在調查中,44.52%的學生希望法制、紀律、規(guī)則既然被制定,就應該得到遵守。從調查數據可以看出:法律制度只有具備強有力的執(zhí)行力,才能保證其效力。60.96%的同學認為紀律在學習中雖然重要,但往往被濫用,沒有發(fā)揮其價值。
二、造成貴州省大學生法紀觀念不強的原因
導致貴州省大學生法紀觀念不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社會大環(huán)境的影響、家庭教育的錯位、學校法制紀律教育的缺失等等。
(一)社會大環(huán)境的影響
現階段,違法犯罪行為年輕化的趨勢越來越強。貴州省一些大學校園與周邊經營場所相互交錯,這樣的布局,使得學校沒有權限管理周邊經營場所,也使得不良社會風氣,對在校大學生產生了消極影響,沖擊了在校大學生的規(guī)則意識、紀律意識。
(二)家庭教育的錯位
一些大學生的家長只注重學生的成績,忽視了對大學生法律制度和學校規(guī)章進行教育。導致大學生不僅成了高分低能兒,也成了法律和紀律的“低能兒”。家庭在大學生整個成長過程中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只有充分發(fā)揮家庭的堡壘作用,才能從根本上樹立大學生強有力的法治意識和紀律意識。
(三)學校教育的缺失
法制教育的缺失,是導致法紀觀念淡薄的重要原因。大學生要具備一定的法紀素養(yǎng),就要經過相關知識的學習。當前各大高校開設的《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許多學校在采用大班教學模式下,甚至由非專業(yè)的老師來授課,導致了開設此門課程的初衷與教學實際效果的差距。在教學過程中,忽視了違法違紀后產生損害后果的個案教育,在法治意識和紀律意識方面,鮮活的案例教學往往比枯燥的理論教學收效更為明顯。學校針對違法違紀事件教育的滯后性也是導致法紀觀念淡薄的原因之一,實踐中的做法是,出事之后,很多學校紛紛開展相關教育,事過之后,又像沒有發(fā)生一樣。對法律制度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缺乏系統(tǒng)性和長期性。
三、培養(yǎng)貴州省大學生法紀觀念的途徑
(一)培養(yǎng)法紀信仰
建設法治國家,法制應該作為一種信仰。馬克昌說:“要使社會進步,除法制以外,別無他法。”法制得以很好實施的前提是被人民認可,然后奉為信仰。信仰法紀的人越多的時候,也就是這個社會更為和諧有序的時候。在教育中,開設一定的法律課程,重視對法紀觀念的培養(yǎng)是一項重要的內容。在處理違法犯罪以及其他違規(guī)違紀時,要落實違者必究,執(zhí)行必嚴,不徇私枉法。在學校,對于嚴重違反校規(guī)校紀的一律按章辦事。這樣,法紀才能被信任,然后才能被信仰。
(二)重視榜樣的力量
榜樣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力量,尤其是當榜樣的精神深深根植于人的靈魂。雷鋒精神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提升法紀觀念,培養(yǎng)法紀意識,應加強對遵紀守法模范的宣傳。
(三)學校教育
關鍵詞:高職生 法律意識 養(yǎng)成措施
正文:
隨著近幾年高職院校的迅猛發(fā)展,招生數量巨增和招生質量下降,高職生的道德、誠信、法律意識等程度不同存在下滑的趨勢。開學初,我們學校的一個四人間女生宿舍同學鬧矛盾了,三個女生反應說她們丟失的手機卡和洗面奶在第四個女生的化妝袋里找見的,所以她們三人疏遠并宣稱她是“小偷”,教室、宿舍的同學都知道那個女生是“小偷”,誰都向她投去鄙夷、唾棄的目光。導致這個學生后期的學習、生活陷入痛苦之中,出現這樣的狀況,三個女生也沒有意識到詆毀人家的聲譽違犯了法律,被認為是小偷的同學,也沒提出任何異議,沒有拿出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尊嚴,她們都沒有法律意識,所以談不上尊法、守法和用法了,這樣的現狀,在高職學生中很普遍,由此可以看出高職生的法律意識期待提高。[1]
1.高職生缺乏法律意識的原因
1.1 高職生自身的原因
從高職學生的個性心理特點來看,一方面,由于多為獨生子女,從小受父母溺愛,缺少吃苦耐勞鍛煉,怕苦、怕累、怕難,往往存在生活自理能力較差、不善與人交往的問題,并表現出一定的自卑感等。另一方面,作為剛剛邁入成年的大學生,還處于一個心理斷乳期,思想上還很不成熟,他們既想擺脫家庭的束縛獲得獨立,同時又仍然對家庭存在著較強的依賴性。并且他們養(yǎng)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為所欲為的霸道性格和懶散的習慣。遇到事情,不考慮其他人的感受,只是按自己的想法做,不管是否合理合法,不愿受紀律約束,一遇不順心就易怒易躁且容易走極端。當他們進入高校遠離父母一切靠自己時,他們的性情和習慣就成為他們違法犯罪的隱患。[2]
1.2應試教育的影響
中國的傳統(tǒng)應試教育,一考定終身,對于我國現階段的初、高中階段的教學仍然在圍繞著中考、高考的指揮棒轉,中考高考考什么,校老師教什么。高分進好學校,低分只能進次等學校,受此影響,一些學校片面注重應考科目的教學,而嚴重忽視了對學生進行法律知識的教育,致使許多學生高中畢業(yè)了,法律知識卻知之甚少,甚至有一些學生仍是法盲。
1.3 法律知識貧乏
進入大學校園的高職生,雖然學習《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但他們的法律水平還是停留在理論層面,他們多數注重專業(yè)課而忽略法律基礎課,重學分輕實效。在這種思想的支配下,高職生不可能有扎實的法律基礎知識,整體來說法律水平仍然較低。當前在法律知識方面,有些學生還存在“不知法、不懂法、不用法”的現象。再一個原因,高職院校專業(yè)課和實訓課任務較重,法制方面的教育主要是《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受師資和學分的限制,法律課的教學質量很難得到保證。
1.4社會上的負面影響
現代社會信息化的運行,網絡、媒體等各種途徑的負面消息報道,比如“我爸是李剛”、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第一,面試因體檢不合格拒之門外的事件的報道等,讓學生看到了法律的不公正性和情大于法的負面效應,還有一些金錢之上的理念,讓學生認為只有權和錢是王牌,法律意識便拋之腦后,更談不上用法了。
2 加強高職生法律意識的養(yǎng)成措施
2.1.增強高職生的法律意識
對高職生進行較為系統(tǒng)的法律基礎知識的教育,利用學生學習《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的時間,較系統(tǒng)的向學生傳授法律的基本理論知識,使他們了解法律的重要作用,初步了解與其關系密切的一些法律,并能夠在學習生活中遵紀守法,同時懂得在自己和他人遭到非法侵害時要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
2.2.利用校園廣播進行培養(yǎng)
課堂上的時間畢竟有限,如果要讓學生頭腦中的法律,意識不會隨著《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的結束而減弱的話,就必須經常性地提起他們的注意,而校園廣播就是最好的辦法。通過設定法律知識專欄,每天利用一定的時間廣播分析一些案例或講授一些法律小常識等等。[3]
2.3.充分發(fā)揮社會實踐的基礎作用
社會實踐是連接學校和社會、知識和能力、書本和行動的橋梁。在社會實踐中,高職生不僅可以學到學校、書本上學不到的東西,而且可以檢驗十幾年求學成果。參加社會實踐,是高職生邁入社會大門前的奠基石,也是實現高職生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徑,對培養(yǎng)高職生的法律意識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因此,在法制教育的過程中,除了在教學內容上要緊密聯(lián)系社會實際和學生實際外,還要在教學途徑上創(chuàng)新。積極開展社會實踐教學活動,使法制教育與社會實踐活動相結合是加強高職生法律意識教育必不可少的途徑。加強社會實踐,在做中學,使學生真正體會到參與和體驗的重要性。
2.4.家長的言傳社身教
高職生從法律層面來說,雖是成年人,合法的公民。但因涉世不深,不懂的怎樣處理一些事情,這就要求做家長的,從自己的言談舉止,有意無意地給孩子灌輸此方面的知識,讓孩子們知法、懂法、用法,這不僅是家長的責任和義務,更是孩子們培養(yǎng)法律意識的一個有力的途徑。[4]
2.5.高職生自身的學習
作為一名高職生,通過大學的學習,掌握了一定的學習方法和能力。自己應主動、自覺地學習相關的法律條文和內容。不僅是做一名合法公民的需要,更是求職、工作的法寶,比如會計專業(yè)的同學,如若《財政法規(guī)》這門課程不合格,就拿不到會計從業(yè)資格證,也就沒法從事會計相關職業(yè)。所以作為高職生的自身要學習法律方面的知識,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
2.6.社會的正能量影響
社會上的新聞媒體、網絡等一定要發(fā)揮正能量的作用,多報道一些正面的、積極的事件,熏陶教育學生知法、懂法、用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總之,對高職生來說,要想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和水平,社會、學校、家長、學生本人,都要發(fā)揮作用,齊抓共管,促使法律意識養(yǎng)成。
參考文獻:
[1]劉秀紅.大學生法制教育的對策探討[J].西安工程科技學院報.
[2]陶紅.高素質高職高專師資隊伍建設的硬件構成及存在問題分析[EB/OL]中國高職高專網:.cn/search.action.
[3]劉曉光.高校非法律專業(yè)學生法制教育分析[J].中國科教創(chuàng)新導刊,2009,(11):31.
[4]金賢亮.學校法制教育略論[EB/OL].中國論文中心:.
論文關鍵詞:現代性 法治教育 大學生
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作為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之大學生的法治教育開展成功與否,直接影響到現代性法治國家的建立,最終關系到整個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yè)建設的興衰成敗,這就對加強大學生法治教育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提出了要求。而大學生法治教育的成功開展則依賴于對法治精神中所蘊含的時代特征的把握,因此,系統(tǒng)全面地分析大學生法治教育的現代性本質訴求在學理和實踐上就顯得尤為重要。本文力圖從理性主體的價值目標、權利義務的基本內容以及方式多元的實施途徑等三個角度論述大學生法治教育中所蘊含的現代性應然訴求,從而建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大學生法治教育的現代性理論體系和實踐框架。
一、理性主體:法治教育價值目標的現代性
黑格爾認為,“現代世界的原則就是主體性的自由”,現代社會的“偉大之處就在于自由地承認,精神財富從本質上講是自在的”。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個體的主體性和自我意識的生成或走向自覺,是現代性的本質規(guī)定性之一,是全部現代文化精神的基礎和載體,人作為個體從自在自發(fā)的生存狀態(tài)進入到自由自覺的生存狀態(tài),這是人類社會歷史進程中的重大事件,它成為現代社會運行的支撐性因素,是現代社會的創(chuàng)新能力、內在活力和驅動力的源泉。這種個體的自覺狀態(tài)不是少數社會精英的特殊狀態(tài),而是現代社會公民的普遍的生存狀態(tài)。這就在哲學的層面提出了現代性社會的基本特征就是人作為自主性的理性主體的生成。在現代社會,這一理性主體行為的標準不再依據前現代社會的神之權威或君王的絕對權力,而是遵循著經合法程序制訂出來的法律規(guī)則,細言之,國家、社會與理性主體的關系由公法來衡量,理性主體之間的關系則為私法所決定,因此,我們可以說現代社會就是一個法治的社會。對理性主體而言,這種法治化的要求并非僅停留在抽象的層面,它更在法律精神、法律信仰以及法律實踐的層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首先,理性主體的自主性是現代法律精神的集中體現。現代社會的本質特征在于社會成員主體性意識的增強,這種主體性體現在人們能夠依據客觀條件和主觀需求及聰明才智來最大限度地發(fā)揮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的一種能力和權利,是主體支配自己的活動所應有的權利。同時這種應有權利要轉變?yōu)楝F有權利,就必須得到國家法律制度的確認,從而獲得公權力的保障,所以,我們可以說現代法律的基本特征就是對源于自主性的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進而能夠斷定法的現代精神之主旨,乃是對自主性的弘揚。同時這種體現社會主體自主性的法的精神,邏輯地演繹為若干要義,亦即公民意識、自律意識和生命意識。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塑造具有自主意識的理性主體是現代法律精神的題中之意。其次,這種理性的主體應當具有忠誠的法律信仰。“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這就意味著法律在成為工具性規(guī)范的同時,還必須成為人們的價值性訴求。如果“法律僅僅被理解為國家自上而下地制定和執(zhí)行的一套規(guī)則,當官僚國家通過無論行政還是法律手段滲入和控制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當社會在此過程中日益萎縮而不再是法律與宗教的創(chuàng)造之源,這時便大難將至”因此,對法律的誠摯信仰成為現代性主體的必然要求。最后,就實踐而言,理性主體應當視法律為外在行為的準繩。法律與道德的區(qū)別在于調整對象的不同,法律指向的是人們的外在行為,而道德則調整人們內在的良知。理性主體也是社會實踐的主體,人們必須將法律作為行為的最低標準,這一要求是保證理性主體的自我權利與其他社會成員的權利和諧共處的基本條件。
在上文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現代性的規(guī)定特征在于具有自主性法律精神、法律信仰以及視法律為行為準繩的理性主體的生成。這就要求我們在推進大學生法治教育的過程中,把自主性的理性主體的培養(yǎng)視為教育的價值目標。在法治教育中,需要讓學生知道,只有成為自主性的主體才能進入社會生活,當然這種自主性不是任意性,而是以責任為依歸的,每個青年學生只有成為自主的主體才能使自己信服地成為責任主體,從而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使自己的行為選擇符合法律的要求。同時,要培養(yǎng)學生對社會主義法律的信仰,樹立法律至上的觀念,把握法治觀念的精髓,因為只有當法律成為學生的一種社會信仰時,它才能是使大學生由內至外地尊重法律,從而能夠按照法律的要求展開實踐活動。因而,只有將大學生塑造成具有自主意識的理性主體,才能符合現代性的應然要求,才能為我國的法治建設培育出守法公民。
二、權利義務:法治教育基本內容的現代性
以理性主體的生成為基本特征的現代社會,不僅表現在社會成員的自主性的增強,同時還表現為理性主體之間的關系與前現代社會相比發(fā)生了重大的變化。前現代社會與現代社會的根本區(qū)別就在于,人們之間的社會關系不再以身份為劃分標準,而是以人們之間的契約關系來界定,這也是前現代社會被視為公法型的社會,現代社會被視為民法型社會的法理依據。在現代社會,國家公權力的來源是由“社會契約論”證成的,而社會成員之間的關系則是以民事性契約來判斷的。無論是社會契約還是民事契約都是以自主性的理性主體的存在為前提,就此而言,契約化行為在社會中地位的彰顯正反映了理性主體自主性的增強,這也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自主性理性主體的出現是現代社會的一個本質要求。當自主性的主體成為契約制定者和履行者時,所有活動的內容則指向人們的具體行為即設定、實現權利和義務。就此我們可以推論,權利與義務這對矛盾范疇構成了現代社會生活的主要內容。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視權利與義務為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特征,因此我們在對大學生進行法治教育時,必須把握住這一現代性特征,將權利與義務觀的教育視為法治教育的基本內容。
青年學生正在經歷一個逐步成熟的成長過程,法治教育要使學生能夠在選擇社會行為時擺脫不成熟的隨意性和不負責任性,讓每一個學生知曉在享有權利的同時,還必須承擔與之相適應的義務,這就需要青年大學生們樹立起正確的權利義務觀,因而就有必要厘清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的內涵及關系。
法律權利是規(guī)定或隱含在法律規(guī)范中,實現于法律關系中的,主體以相對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獲得利益的一種手段,與之相對,法律義務則是主體以相對抑制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保障權利主體獲得利益的一種約束手段。就二者的關系而言,權利和義務在結構上存在著對立統(tǒng)一的關系,既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如果一方不存在了,另一方也不能存在;兩者在數量上存在著等值的關系,即在一個社會中的權利總量和義務總量是相等的;兩者在功能上存在著互補的關系,即只有在兩者互動的運行中,才能有效地調節(jié)理性主體之間的社會關系。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現代社會的運轉不僅需要權利,而且需要義務,只有科學地認識到權利與義務的對立統(tǒng)一關系,才能建立起正確的現代性權利義務觀。
權利與義務觀的確立僅是在宏觀上使得大學生了解權利與義務在法律中的地位及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這并不能保證學生在具體層面熟識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因而,這就需要在法治教育的過程中,將以權利與義務為內容的教育推向更加細致的實踐層面,從而使學生在不同層面理解權利與義務的具體形態(tài)。由于大學生在校園中的時間很長,所涉及的社會關系在校園中尤為突出,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立足于校園生活,使得學生們能夠切身感受到權利與義務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例如:學生與校方之間的關系既是一種行政法律關系,又是一種民事法律關系。就前者而言,高校依據《教育法》行使行政管理權力,與學生之間是一種垂直型的隸屬關系,這就要求學生有服從校方管理的行政義務,與此同時,學生也有在與管理發(fā)生沖突時的行政救濟權利,如對校方提起行政復議或訴訟;對于后者來說,二者存在著平權型的民事法律關系,由于校方為學生提供了教育、住宿及飲食等方面的服務,在這些方面兩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屬于平等的民事主體,雙方之間的關系由民事權利和義務來決定。我們只有讓學生在實際生活中切實感受到權利與義務的存在,才能使其了解權利與義務在社會生活中的重要性,進而依此作為自己行為的標準。
三、方式多元:法治教育實現途徑的現代性
現代社會的規(guī)定性特征在體現為理性主體的確立、社會內容的權利義務性的同時,還體現為社會各個系統(tǒng)的分離。近代以來,伴隨著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逐步分離,社會形成了不同的系統(tǒng),人們的行為隨之呈現出分化的特征,社會的各個子系統(tǒng)按照自身的法則進行運轉,這就意味著多元化的趨勢成為現代社會發(fā)展的一個特征。現代社會共同多元化的特征也體現在法治建設的進程中,進言之,國家社會、學校以及個人等不同的系統(tǒng),在法治教育的過程中承擔著不同的角色。因此,我們在對大學生進行法治教育的時候,必須把握住時代多元發(fā)展的特征,統(tǒng)合社會的不同力量,如社區(qū)、法庭等。在教育方法的選擇上也應當擯棄單一的課堂灌輸的方式而應以效益最大化為原則選擇切實可行的方法,共同營造出大學生法治教育的新局面。
1我國國防生法制教育的現狀
1.1國防生法制觀念現狀分析
當前,國防生法制教育主要由高校和駐校選培辦共同承擔。國防生法制觀念受雙重培養(yǎng)模式的影響,其法制觀念與普通學生發(fā)生了某些差異。國防生在校期間的各項管理均比普通學生嚴格,其思想政治教育的經常性進行導致國防生在思想信念上始終嚴格遵守黨和軍隊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加上駐校選培辦的紀律約束和監(jiān)督,國防生比起普通生其違法犯罪發(fā)生的幾率較小,但并不意味著沒有。2010年7月至12月,我們項目組對陜西省十余所高校國防生和普通生進行了問卷調研,筆者通過對國防生卷和普通生卷數據的整理分析以及對個別國防生的深入訪談,發(fā)現了國防生法制觀念上存在的若干問題。
1.1.1國防生紀律觀念優(yōu)于普通生,但法制觀念的差異較小
目前眾多院校將國防生與普通學生集中進行教育培養(yǎng),從而忽視了國防生作為特殊群體與普通學生的區(qū)別,國防生與普通學生在法制觀念上的差別并不明顯,表1中國防生和普通生認為,憲法和法律在各種社會行為規(guī)范中享有至尊地位的比例分別為71.92%和73.56%,兩者對社會行為規(guī)范中究竟誰占據至尊地位的認識相差較小,而相對于普通生,更多的國防生則認為黨的政策和章程享有至尊地位。國防生長期接受部隊思想政治教育,其紀律觀念強于普通學生并不意味著國防生的法制觀念就強,而這一點恰恰也是國防生加強法制教育以提高法制觀念的原因之一。
1.1.2政治素質相對普通學生過硬,但法律知識依然缺乏
國防生在校期間不但要學習科學文化知識,而且還要參加各種必要的軍事、軍政訓練,這一系列舉措培養(yǎng)了國防生基本的軍人所具有的某些素質。在國防生教育中,政治素質處于首位,而政治素質中也灌輸著各種法律對軍人的基本要求,如《國防法》、《現役軍官法》、三大條令等對軍人權利義務的規(guī)定就是最好的例證,國防生憑借著這種政治素質也能夠分辨是非。但是,國防生一旦遇見具體的法律問題或者基本的法律常識時卻沒有辦法用政治素質來辨別。表2中具體問了法律對公民一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問題,除了16.34%的國防生答對之外,83.66%的國防生所回答的均是錯誤答案,這從正面反映出國防生法律知識的欠缺,遇見具體問題時只能憑主觀愿望去回答,其法律知識和法制觀念有待于進一步的提高。
1.1.3法律意識依然比較淡薄,與普通生相比同樣缺乏法律信仰
許多國防生主觀認為,只要嚴格遵守部隊的相關規(guī)定就可以,沒有必要學習眾多法律知識。這種觀點是錯誤的,法律知識的學習和儲備有助于國防生法律意識和法律信仰的提升。當前,我國國防生法制教育的內容主要是由部隊的一些規(guī)章制度來進行自覺的調整,這就使得國防生的法制教育沒有一個系統(tǒng)的過程,缺乏整體性和連續(xù)性。這些因素的影響使得國防生法律信仰的形成比較艱難,目前其法律信仰仍未建立(表3)。表3中當問到了對我國法院公正判決的信心時有52.22%的國防生沒有信心或者說不清楚,這一點明顯可以看出一大部分國防生對司法機關公正判決持懷疑態(tài)度,盡管其未真正涉訴,體現出國防生法律信仰的缺失。而大多數國防生在做出某一行為時主要還是基于自己的道德標準(表4)。
1.2國防生法制教育現狀探究
高校與駐校選培辦共同培養(yǎng)和教育是國防生教育理論體系的基本特征和要求,法制教育同樣不可避免。國防生平時的法制教育主要由高校和駐校選培辦共同負擔,但其分工上稍有不同,主要體現在法制教育的內容和時間上。高等院校對國防生的培養(yǎng)教育與普通學生基本一致,將普通學生與國防生納入統(tǒng)一的教育范疇,統(tǒng)一對其進行法制教育。其教育的內容主要涉及的是學校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民事法律法規(guī)以及刑事法律法規(guī)。駐校選培辦則專門針對國防生的思想政治素質以及部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教育和培養(yǎng),有些駐校選培辦由專門負責法制教育的干事負責組織實施。當前國防生法制教育依然不夠完善,駐校選培辦對國防生法制教育的重視程度還不太夠,缺乏具備專業(yè)法律知識的相關主管干事和教師對國防生進行系統(tǒng)的、全面的法制教育。駐校選培辦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大多數是請外校的法律專業(yè)的老師或者軍隊內部兼職教授進行法制教育和宣傳,教育的方式和方法較為單一,教育內容無法與國防生的學習和訓練生活有效結合在一起,無法調動國防生的積極性和熱情。國防生法制教育與普通學生法制教育的教育方法和教育內容差別不大,無法讓國防生明確樹立法律信仰和法律信念的價值和意義。法制教育上師資的缺乏無疑是當前國防生法制教育的瓶頸,各個高校與選培辦在聯(lián)合培養(yǎng)和教育上的聯(lián)系還不夠緊密,無法形成聯(lián)動效應。
2我國國防生法制教育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探究
國防生法制教育與普通生法制教育相比似乎更具有挑戰(zhàn)性,其任務更加具有艱巨性。當前我國普通大學生法制觀念和法制教育問題依然很嚴重,全國大學生違法犯罪的案例觸目驚心,其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的淡薄程度讓整個社會為之汗顏。血的教訓使得各高校逐漸加強和重視起大學生法制教育問題。國防生作為普通大學生,其同樣也面臨著各種問題,法律意識的淡薄同樣也會致使他們因為違法犯罪而離開國防生隊伍甚至留下終生遺憾。加強和重視作為普通大學生和后備軍官雙重身份的國防生法制教育,就必須明確當前國防生法制教育中所存在的問題以及存在問題的原因,進而為國防生法制教育問題的更好解決提供相關的對策和建議。
2.1國防生法制教育存在的問題
2.1.1各高校和駐校選培辦對國防生法制教育的重視程度不夠
國防生法制教育關系著我軍依法治軍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程度,國防生素質的高低,特別是法律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了我軍吸納怎樣的人才補充到基層部隊中去。目前,我軍大學生士兵越來越多,部隊法制化建設邁向了一個新臺階。如果國防生法制觀念和意識淡薄,如何才能適應部隊法制化建設的發(fā)展進程。國防生在校期間,自身也面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和困惑,各高校和選培辦忽視國防生這一主體的特殊性,加強國防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時,混淆了思想政治教育與法制教育的區(qū)別。法制教育的核心在于法律信仰的建立,而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僅僅在于要求國防生嚴格按照軍隊的規(guī)定辦事,忽視了對法律精神和理念的養(yǎng)成。
2.1.2國防生法制教育師資隊伍不健全,缺乏專業(yè)法律人才
駐校選培辦和高校由于合作機制問題,其分工中缺乏專門的法律專業(yè)師資力量,沒有專門的法律干事對國防生進行系統(tǒng)的法律知識講解以及法制教育。在平時需要對國防生進行法制教育時,只能依靠當地的軍事法院的軍事法官或者軍內的相關法律工作者,缺乏專門的人才隊伍。各個高校尤其是綜合類大學,其師資力量相對較為完善,然而缺乏了解和熟悉軍事法律法規(guī)的專業(yè)人才,法學院的老師只能就民事或者刑事等方面對國防生進行普通生活中所需要的法律知識的傳授,但依然缺失了特殊主體所應該熟悉的軍事法律知識。人才隊伍的不完善給國防生法制教育帶來了嚴重的問題,這也同樣是駐校選培辦不重視或者忽視國防生法制教育問題的原因之一。
2.1.3國防生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單一
國防生法制教育主要采用集中授課的方式或者專門對相關法條進行枯燥的講解和記憶,各個高校將國防生與普通學生集中進行法律知識的宣講,集中體現在對法條的具體規(guī)定進行的詳細闡述或者播放相關犯罪類型的視頻警戒大家。(表5)法制教育方式和方法的單一使得國防生無法充分培養(yǎng)起對法律知識學習的興趣,僅僅是為了完成駐校選培辦或者學校的任務,幾乎沒有實質效果可言。教育方式單一的另一體現是沒有建立長效的交流和咨詢機制,法制教育不僅僅是傳授法律知識以及法律對于某一件事情如何規(guī)定,這些除了法律專業(yè)的學生熟知外幾乎沒有哪一位學生專門進行系統(tǒng)的學習,而交流和咨詢機制的建立則可以為國防生法制教育以及法律信仰的建立提供交流平臺,目前我國各駐校選培辦還沒有建立具體的法律咨詢平臺。
2.1.4國防生法制教育的內容不完善、不系統(tǒng),時間不固定
國防生作為特殊主體必然要特殊對待,國防生法制教育的內容就不能僅僅局限于普通大學生所熟悉的法制教育內容,而且更應該拓展一些今后任職所需要的軍事法律法規(guī)。當前,我國高等院校對國防生的法制教育內容與普通學生基本無異,各個駐校選培辦主要圍繞“三大條令”、《現役軍官法》、《國防法》進行學習,但仍然不能涵蓋一些重要的軍事法律法規(guī)。法制教育內容缺乏系統(tǒng)性,教授的內容大多數是分散的,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內容體系。國防生法制教育內容的不完善、不系統(tǒng)最終影響的是國防生法律信仰的建立,無法實現國防生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凸顯法制教育的功能。國防生法制教育體系和制度的不完善導致各駐校選培辦沒有建立法制教育的長效機制,因而其教育的時間并不固定。國防生法制教育基本是按照上級的安排或者是每學期組織國防生聽取軍內的法制教育報告或者講座,以此來完善國防生法制教育。然而教育時間的不固定無法達到法制教育本應由的效果,時間的不確定和不固定成為國防生法制教育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
2.1.5駐校選培辦和高校聯(lián)合培養(yǎng)模式的不健全
國防生培養(yǎng)制度的建立主要是依靠軍地雙方的共同努力,即軍地聯(lián)合培養(yǎng)模式。然而,由于國防生培養(yǎng)僅僅經歷了10余年的發(fā)展,駐校選培辦和高校聯(lián)合培養(yǎng)機制依然不夠完善,導致雙方無法一起用力。高校認為國防生以后是為部隊服務,應當由駐校選培辦擔負主要的培養(yǎng)責任;而駐校選培辦則認為國防生的學習生活主要是在高校,因而高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雙方在培養(yǎng)問題上尚沒有較為明晰的界限,這也是國防生法制教育問題存在的原因之一。
2.2國防生法制教育存在問題的原因探究
國防生法制教育存在著諸多問題,究其原因則主要有兩點,即國防生培養(yǎng)模式的不健全和國防生法制教育理論的不完善。這兩點因素直接決定了國防生法制教育上的諸多問題。
2.2.1國防生培養(yǎng)模式的不健全
我國國防生培養(yǎng)雖然經歷了10余年的發(fā)展,但比起西方國家依托普通國民教育培養(yǎng)軍隊人才制度幾十年的發(fā)展依然較為年輕,許多地方還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包括國防生法制教育問題。盡管各駐校選培辦盡力完善國防生的培養(yǎng)和教育,為部隊輸送更多的優(yōu)秀人才,但由于國防生培養(yǎng)的目標多樣化,無法按照一個統(tǒng)一的模式去培養(yǎng),只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不同國防生培養(yǎng)目標的需要進行教育。國防生的培養(yǎng)只有大學四年時間,而國防生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不僅僅限于法制教育,如何能健全國防生培養(yǎng)模式,使得國防生在較短的時間內樹立法制信仰和信念亟待探究。
2.2.2國防生法制教育理論的不完善
國防生法制教育被作為國防生培養(yǎng)的邊緣學科(實際上應該處于主要學科),其理論研究和創(chuàng)新相對較慢。當前我國研究大學生法制教育的專家和學者較多,也涌現出了一大批優(yōu)秀的著作和論文。然而針對國防生這一特殊主體,其數量和規(guī)模相對較小,并沒有充分引起學者們的注意,因而研究的學者相對較少,國防生法制教育理論并未形成完整的體系,目前處于空白狀態(tài)。缺失法制教育理論的指導,同樣是國防生法制教育問題存在的原因之所在。國防生法制教育理論的完善和實踐相結合是法制教育問題解決的根本需要,因而國防生法制教育問題的最終解決依然需要國防生法制教育理論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3加強我國高校國防生法制教育的對策探究
面對我國高等學校國防生法制教育的現狀和問題,通過對調查問卷以及存在問題的原因的分析探究,筆者從五個方面來研究國防生法制教育的對策。國防生作為普通高等學校的特殊群體,對他們的法制教育有別于普通學生,對他們的法制教育關系重大,直接關系著我國軍隊現代化建設的發(fā)展進程,對國防生進行系統(tǒng)全面的法制教育最終需要駐校選培辦和高等學校的聯(lián)合培養(yǎng)和努力。
3.1更新國防生培養(yǎng)觀念,充分重視國防生法制教育
國防生的培養(yǎng)教育關系著中國特色軍革的發(fā)展,關系著國家和民族的未來。駐校選培辦和高校各院系作為國防生培養(yǎng)的主陣地,應該不斷更新培養(yǎng)觀念,順應部隊的實際發(fā)展狀況和需要,緊跟時代潮流,為部隊培養(yǎng)一流的人才。在法制教育方面,駐校選培辦和各個院系也必須充分認識到自身承擔的歷史使命和責任,敢想、敢干、敢于創(chuàng)新,改變以往順其自由發(fā)展的培養(yǎng)模式,緊緊跟著新軍革對軍隊人才的總體要求走。此外,還必須充分認清國防生法制教育與部隊思想政治教育的關系,從本質上厘清兩者的差異,防止將兩者混為一談。對于國防生法制教育問題,院系和駐校選培辦宣傳法制教育從自己做起,努力改革工作思路,提高我國高等學校國防生法制觀念,適應新時期部隊發(fā)展的實際需要。駐校選培辦應該下放自己在培養(yǎng)中的角色地位,多與院系溝通交流,讓各培養(yǎng)院系認識和領悟到當前軍隊對人才的具體要求。
3.2駐校選培辦和高校加強國防生法制教育師資隊伍的建設
駐校選培辦應該積極選擇精通法律的干事作為國防生的法律咨詢和法律教育老師,為國防生不定時地提供法律咨詢和經常性地開展法制教育工作。主管法制教育的干事應當制定完善的法制教育計劃,定期為國防生進行法制教育。高等學校要加強對師資力量的整合,加大對專職教師的培訓力度。首先,加大人才培養(yǎng)力度,努力改善師資隊伍結構。學院培養(yǎng)工作要突出重點。要與學術骨干和學科帶頭人的選拔培養(yǎng)工作相結合,要以中青年骨干為重點,更新和拓展知識結構,全面提升整體素質和學歷層次。②其次,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學院教師隊伍中的青年教師越來越多、培養(yǎng)費用也會越來越高。隨著需要培養(yǎng)的人數越多,經費必將捉襟見肘。為此,學院領導必須從戰(zhàn)略高度重視師資培養(yǎng)工作,保證師資培養(yǎng)經費預算單列、專款專用。再次,堅持以教學為本,注意教師教學研究水平的提升。學院的師資隊伍培養(yǎng)要圍繞教學來進行,以提高教學質量為出發(fā)點和歸宿。教師教學研究水平的提高可采取如下途徑:首先,創(chuàng)造各種學習條件,如:講座、研討班、教育理論學習班、教育技術培訓班等,促使教師提高教學研究水平。其次,制定各項政策來進行引導,如:任命一批教研能力強的教師為主講教師,并提高相應崗位的課時補貼;在教師職稱評審和考核中對教學研究水平提出明確要求,教學成果和教學研究論文與科研成果和論文同等對待等等,積極鼓勵教師提高教學研究水平,充分肯定教師的教學研究成果,使提升教學研究水平變成教師的自覺行動。③
3.3改革國防生法制教育方法
對于國防生法制教育的方法不能僅僅局限于講授各種法條和課本知識,面對國防生的各種困惑,高等學校可以憑借其優(yōu)勢的教育資源開展法律咨詢活動,為國防生答疑解惑。高等學校法學院要發(fā)揮專業(yè)優(yōu)勢,積極開展法律咨詢活動,既能夠為全校師生解決一些實在的問題,更能夠普及法律知識,鍛煉自己的法律技能。駐校選培辦還可以和法學院或者當地法院或者軍隊法院聯(lián)手,組織國防生去模擬法庭或者法院參觀或者聽取庭審,通過實實在在的案例從中汲取各種法律知識和經驗教訓。此外,還應該積極與所在軍區(qū)的軍事法院或者軍事檢察院聯(lián)系,邀請一些知名軍事法官或者軍事檢察官為國防生定期做法制教育報告,讓國防生們了解現在以及以后步入部隊后應該注意的問題。總之,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多種多樣,高校和駐校選培辦要集思廣益采用多種方法根據國防生培養(yǎng)的具體需要開展豐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動。
3.4合理設置國防生法制教育的內容和時間
國防生作為高校特殊群體,既要接受學校的普法教育,學習各種法律知識,而且也要接受各種軍事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首先,高等學校要集中針對國防生特點展開法律法規(guī)的教育。高校既要積極填補大學生普遍存在的法律盲區(qū)和誤區(qū),更要考慮到國防生特殊群體以后面向部隊發(fā)展的需要展開教育,合理設置教育內容,實現最大化的效益。其次,駐校選培辦要積極組織國防生集中學習軍事法律法規(guī),包括《國防法》、《兵役法》、《現役軍官法》等等,同時還要積極學習當代革命軍人核心價值觀,將法制教育與思想教育結合起來。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輔相成,在法制教育中,既要加強思想道德教育,發(fā)揮道德對人的思想和行動的引領作用,同時也要發(fā)揮法律對人的行為的強制規(guī)范作用。兩者相結合才能最大作用地提升國防生的法律信仰。此外,國防生法制教育內容缺乏系統(tǒng)化構建,這就需要各駐校選培辦積極培養(yǎng)軍事法律干部,提升干部的理論素養(yǎng),研究國防生法制教育理論,將教育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構建完整的國防生法制教育體系。教育時間的安排應該和平時上課一樣,而不能僅僅安排在寒暑假期,否則無法在教育中形成長期的有效機制。
論文摘要:女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既有共性,也存在個性。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應當正視性別差異,將思想政治教育和性別教育有機結合,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念和先進性別文化為引導,創(chuàng)新教育理念。在堅持思想政治教育根本內容的前提下,培養(yǎng)女大學生的“四自”精神和主體意識,運用性別視角從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以及道德觀、婚戀觀、心理素質和法制教育等五個方面創(chuàng)新教學內容。
在社會轉型和市場經濟條件下,女大學生的思想政治狀況引起多方關注。由于在生理、心理等方面有著與男生不同的特點,女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既有共性,也存在個性。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應當正視性別差異,重視對性別差異規(guī)律的研究,創(chuàng)新教育理念和教學內容,將思想政治教育和性別教育有機結合,切實增強女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實效性。
一、創(chuàng)新教育理念,將思想政治教育與性別教育有機結合
1..當前女大學生思想現狀
目前,女大學生思想的主流是積極、健康的。但由于歷史的、社會的原因以及女性特殊的生理因素,女大學生在成長的過程中有著與男生不同的矛盾和特點。“男主外、女主內”、“男強女弱”等傳統(tǒng)的性別角色和觀念在潛移默化中影響著女大學生的自信心和意志力,消解了她們對遠大人生目標的追求,如有些女生的理想和信仰有淡化的傾向,學業(yè)、事業(yè)目標模糊,成才意識不強,欠缺勤奮拼搏意識;有些女生道德意識弱化,缺乏集體觀念和奉獻精神;有些女生在怎樣實現人生價值、怎樣走好人生道路的問題上陷入迷惘等。
上述問題的存在是社會、家庭、學校和女大學生個體等多方因素綜合影響的結果,但在教育過程中,缺乏針對女性特點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性別意識教育無疑是一個重要原因。傳統(tǒng)性別偏見成為當代女大學生樹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實現遠大人生目標的巨大阻力。克服傳統(tǒng)性別偏見的影響,是當前切實提高女大學生思想政治水平的迫切需要。
2.創(chuàng)新女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理念
創(chuàng)新女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理念,是培養(yǎng)社會主義建設所需高素質女性人才的現實需要。筆者認為,在女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不僅要進行系統(tǒng)的基本理論和思想道德教育,而且要把婦女觀、性別意識、男女平等觀念滲透到思想政治教育中。婦女觀是意識形態(tài)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應納人高校政治思想教育體系。女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不僅要用作指導,而且應吸取婦女觀等先進的思想成果。
為此,筆者提出將思想政治教育與性別教育有機結合的教育理念。這一理念堅持以人為本,突出女大學生的主體地位,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念和先進性別文化的正確引導,教育女大學生形成與和諧社會相適應的思想觀念和行為規(guī)范,以女大學生的成才和發(fā)展為主線,在堅持理想信念教育、愛國主義教育、道德規(guī)范教育和法制教育等為根本內容的前提下,突出培養(yǎng)女大學生的’‘四自”精神和主體意識,促進女大學生全面和諧發(fā)展。
這一新的教育理念,既符合國家對大學生的總體培養(yǎng)要求,又能貼近女大學生的性別特點和思想實際,是創(chuàng)新女大字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個有利的突破口。它有利于引導女大學生從性別視角觀察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環(huán)境,重新認識自我,增強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把個人的發(fā)展與整個社會的進步和發(fā)展聯(lián)系在一起;它有利于引導女大學生增強“四自”精神和主體意識,自覺樹立起正確的性別觀念,勇敢地沖破傳統(tǒng)的束縛,克服性別刻板印象,具備獨立、理性地選擇價值目標的能力;它有利于科學認識兩性在智力、性格發(fā)展等方面的特點,認識女性成才的潛能和優(yōu)勢,從深層次解決女大學生在思想認識、心理、情感等方面的實際問題,對女大學生的大學生活和未來人生道路進行全方位、深遠的指導。
3.以“四自”精神和女性主體意識教育為著力點
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引導和幫助學生確立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而奮斗的政治方向。對女大學生來說,遠大的理想信念、滿腔的報國之志和積極進取的人生態(tài)度必須建立在“四自”精神和主體意識的基礎之上。
“四自”精神是女大學生健康成長、成才的精神支柱。應將“四自”教育作為著力點,進行現代女性品格的構建,強化和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使她們能夠重新發(fā)現自我,認識唯有自尊,才能承認自我價值,并為實現自我價值樹立理想,力爭成才;唯有自信,才能敢于競爭,不懈奮斗;唯有自立,才能克服依賴心理,有效發(fā)揮主體能動性和創(chuàng)造力;唯有自強,才能奮發(fā)有為,將理想變?yōu)楝F實圖。教育學生懂得自卑終會被社會所淘汰,只有靠真才實學才能贏得社會的認可,激發(fā)她們積極進取、奮發(fā)圖強。
女性主體意識則是女大學生直面人生和社會的內在動力模式。在激烈的競爭中,女大學生必須直面女性將要面對的困難和阻力,樹立主體意識。教育學生理解,女性主體意識就是女性作為主體在客觀世界中的地位、作用和價值的自覺意識。它是激發(fā)女大學生追求獨立自主,發(fā)揮主觀能動性、創(chuàng)造性的內在動機。培養(yǎng)女性主體意識,就是克服依賴性和盲從性,增強獨立思考和行為的能力,敢于參與競爭,勇于承擔自己,充分尊重自己作為一個完整的人的主體地位,從而不斷完善自我,超越自我。
“四自”精神和主體意識教育,從性別的視角解讀了女性的人生追求和對人生的態(tài)度,從女性的立場診釋了理想信念、道德情操等內容,可以有效實現思想政治教育與性別教育的結合,為把女大學生培養(yǎng)成具有“四自”精神的“四有”人才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
二、創(chuàng)新教學內容,讓思想政治教育貼近女大學生思想和生活實際
當前社會轉型和市場經濟所帶來的價值取向的多元化,導致女大學生思想狀態(tài)呈現復雜多元的特點。這就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須深人學生,及時了解她們的需求、興趣、愛好等。只有解決和滿足女大學生的各方面需求,才能使女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有的放矢。
1.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教育
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是加強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關鍵。受傳統(tǒng)觀念的影響,女大學生對社會、人生和自我的認識往往與女性的性別角色聯(lián)系在一起,其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中往往蘊涵著對女性性別角色的理解。表現在學生的思想實際上,有的女生以嫁個好丈夫,建立小家庭作為個人的最高理想,滿足于小女人的情調;有的女生盲目追逐時尚,過分追求女性的外在形象;有的女生信奉“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等。
為幫助女大學生擺脫對人生目標、人生價值認識中的迷茫,有必要對現有教學內容進行性別視角的拓展:(1)引導學生認識女性要擺脫傳統(tǒng)束縛,從思想上解放自身,這是女性走向自由和全面發(fā)展的基礎。現代女性不是男性的附屬,應當有自己的人生理想和追求。(2)引導女大學生拋開個人、家庭的小圈子,將個人理想與社會抱負相結合,幫助女大學生實現自我價值和社會價值的統(tǒng)一。(3)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fā)展和時代的進步,女性發(fā)展的空間和領域越來越大,發(fā)揮能力的機會越來越多,因此應引導女大學生進行正確的角色定位,腳踏實地實踐理想。上述內容是在真實反映女大學生思想動態(tài)的基礎上設計的,因而針對性強,易于學生認同和接受。
2.道德觀教育
女大學生的道德意識與道德水平,直接影響著自身社會價值的實現和人生目標的完成。良好的道德教育,是女大學生全面發(fā)展的奠基石。建議在現有德育教學內容的基礎上,增加中華民族女性傳統(tǒng)美德的教育,通過開發(fā)利用傳統(tǒng)德育資源,創(chuàng)新德育教育,把道德規(guī)范真正內化為女大學生的道德品質和信念。 中國傳統(tǒng)美德是諸子百家道德思想的精粹,是中華民族優(yōu)秀的品質、精神、情感和禮儀的總和,是形成和發(fā)展新道德體系的源泉和基礎。學習中華民族女性的傳統(tǒng)美德,能提高女大學生的道德品質,塑造其健康人格。具體從以下方面拓展道德觀內容:(1)引導學生運用社會性別視角,正確看待中華民族女性的傳統(tǒng)美德,堅持批判繼承和超越創(chuàng)新相統(tǒng)一的立場,對傳統(tǒng)道德規(guī)范作出現代的診釋和價值提升,取其精華,棄其糟粕,繼承和發(fā)揚其中蘊涵著的優(yōu)秀傳統(tǒng)。(2)認識在長期的歷史發(fā)展過程中,中華女性具有吃苦耐勞、淳樸善良、勤儉持家、尊老愛幼、夫妻相敬的傳統(tǒng)美德。這些傳統(tǒng)美德也是現代女性在職業(yè)發(fā)展和自身幸福生活上所需要的優(yōu)秀道德品質,應當加以繼承并發(fā)揚光大。這些有助于培養(yǎng)具有中華傳統(tǒng)美德的現代女性人才,極大豐富了德育教育的內涵。
3.婚戀觀教育
女大學生的婚戀觀,對女大學生的人生成長具有重要意義。受傳統(tǒng)觀念和社會轉型的雙重影響,女大學生在婚戀觀上呈現傳統(tǒng)思想和開放觀念并存的現象。一方面,男強女弱、男主外女主內、郎才女貌、相夫教子等傳統(tǒng)性別觀念仍然根植于她們的觀念中,如有些女生把做賢妻良母視作人生的全部追求;另一方面,現代社會變革也使得一些負面問題突出,如戀愛中的個人主義、享樂主義、拜金主義和校園中的“畢婚族”、“急嫁族”等現象,影響了女大學生對人生更高目標的追求。
現行教學內容簡單、滯后,必須結合性別特點進行創(chuàng)新,增加性別視角:(1)引導學生認識婚姻并不是女性人生的全部,激勵女大學生創(chuàng)造更加豐富的人生。(2)引導學生協(xié)調好學業(yè)與愛情、事業(yè)與婚姻的關系,學習和提高愛的能力,激勵女大學生不斷進取。(3)引導女大學生學會扮演好未來的家庭角色,倡導建立兩性并駕齊驅、比翼齊飛、相互幫助的伙伴式的新型婚姻關系。(4)把性生理知識、性心理知識、性健康保健知識和婚戀道德有機統(tǒng)一起來,納人課程內容,引導女生在戀愛、婚姻中要學會自我保護。上述內容,可以幫助女大學生真正懂得什么是愛,學會如何愛,為將來締造幸福的婚姻打下良好的基礎。
4.心理素質教育
擁有成功的人生定位,要求女性必須具備豁達的心胸和良好的心理素質。近年來,由于社會競爭加劇、人際關系日益復雜,再加上以男權為中心的傳統(tǒng)性別偏見,影響了女大學生的心理、行為及自我認知,導致其在心理、情緒、人際關系等方面都出現困惑和不適應,存在自卑、依賴、敏感等不良心理傾向,抑郁和焦慮等消極情緒體驗的比例較高,學習、認知、交友、就業(yè)等方面出現障礙等。
針對女大學生的特殊心理現象,結合性別特點,深化教學內容:(1)從性別視角關注女大學生心理問題產生的原因,運用社會性別理論,剖析自卑、依賴、敏感等心理特點并不是由女性的生理因素造成的,而是社會文化影響的結果,是性別刻板印象在心理方面的體現,是完全可以改變的。(2)引導女生恰當地評價自我,悅納自我,糾正自身的性別偏見和性別角色刻板印象,正確認識兩性差異,形成積極、理性的心態(tài)。(3)重點開展自信心和意志力教育。剖析自卑對女性的不利影響,它使女生不能正確客觀地評價自己,在機會面前不敢競爭,限制了女性潛能的發(fā)揮。開展意志力教育,克服脆弱性和依賴性,樹立不怕苦、不怕累的頑強品質,增強心理承受力。性別視角的分析和講解,可以為女大學生認識女性的心理現象提供更加科學和有針對性的指導。
5.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承擔著培養(yǎng)大學生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的任務。現行法律基礎部分的教學內容,不能反映女大學生對法律的特殊需求和幫助,滯后于法學研究和社會發(fā)展的客觀需要。女大學生迫切需要法律為自己的人生和職業(yè)發(fā)展保駕護航。
一、高校學生管理中的法律糾紛原因及分析
高校學生管理中的法律糾紛成為影響學生學校乃至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因素,要預防和化解糾紛必須分析成因,以便有針對性采取措施,概括起來有以下原因:
(一)學生管理理念滯后,尚未完全實現學生管理法治化
受傳統(tǒng)觀念影響,我國高校學生管理理念陳舊,尚未完全實現學生管理法治化。盡管學生作為教育法律關系的主體的法律地位是我國憲法、教育法確定的,有其權利和義務,具有法律性和社會性。但其法律地位不是學生群體開始就有的,而是在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發(fā)展的影響下逐漸形成,并經法律承認后正式確定的。在中國古代社會,教育強調學生義務,漠視學生權利,教育中沒有學生的地位,學生只能服從。但在現代社會,民主、平等、自由是人類的理想和信念,學生不是被動的受教育者,而是學習的主體。我國傳統(tǒng)的教育觀、學生觀把學生當作教育對象,沒有把學生作為有意識的個體,更沒有當作獨立的個體和法律關系的主體,一個民主、現代的國家必然是一個法制國家。在大力推廣依法治國、依法治教的今天,加上持續(xù)的法制教育,民主意識、法律觀念已深入人心,大學生民主法制意識增強、主體意識、權利意識增強,這從客觀上導致了學生管理糾紛案件的增加,當然這是好事可以促進依法治校依法管理。
(二)教育行政規(guī)章(下位法)和學校的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違背法治(上位法)精神的地方
按照法制協(xié)調統(tǒng)一精神,下位法必須服從上位法,否則無效。但教育立法中從全國范圍來看,依法治教卻顯得較為滯后,就高校學生管理而言,所依據的行政法規(guī)和自行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都相對滯后,下位法違背上位法,從而導致學生管理糾紛。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教育部1990年頒布實施的《全國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已被2005年9月1日實施的《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取代)中有的規(guī)定和提法和國家法律相沖突,如把學生的考試作弊、兩性關系等行為均定性為“道德敗壞、品質惡劣”,用容易引起歧義的道德評價對學生進行處分,不符合法治精神;“在校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理退學手續(xù)的學生,作退學處理”的內容違背了《婚姻法》有關結婚的規(guī)定。實踐中曾發(fā)生過牧丹江某醫(yī)學院學生結婚被開除后狀告學校而勝訴的案例。另外在招生中,《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規(guī)定,患有各種惡性腫瘤、血液病的高考生,不能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在各學校招生中,又擴大規(guī)定了更多疾病考生不能錄取,這些缺乏公正性和道義性的規(guī)定,勢必侵害這類弱勢群體考生平等享有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權利。可看出這些都是引起學生管理法律糾紛的原因之一。
(三)高等學校內部管理程序不規(guī)范導致糾紛
在我國經濟社會轉型的大背景下,高等教育也在進行著深刻變革,難免發(fā)生新舊體制的沖撞。高校管理中的一些重要環(huán)節(jié),由于缺乏法治精神的程序規(guī)范及應有的保證制約機制而出現脫節(jié)、不銜接,甚至出現某些程序的混亂、程序瑕疵。我們知道程序正當是法治的基本原則和要求,是學生基本權利保障的基本要求,程序不當會導致學生合法權益的損害,導致行政行為的無效。還有,學校對違紀學生的處理時,有的程序不健全,學生救濟渠道不暢,如學生申訴渠道不暢通,也可能選成對學生的侵權,這些都會引起法律糾紛,影響學生穩(wěn)定。在全國有影響的北京科技大學學生田永訴學校,學校敗訴一案就是典型。校方認為田永考試作弊并根據學校規(guī)定對原告作出退學處理后,并沒有直接向田永宣布處分決定和送達變更學籍的通知,也未給田永辦理退學手續(xù)。田永繼續(xù)留在學校,以在校大學生的身份,參加正常的學習及學校組織的活動。學校也依然為田永正常注冊、發(fā)放津貼、安排培養(yǎng)環(huán)節(jié)直至最后修滿學分,完成畢業(yè)設計并通過論文答辯等事實。這一切證明按退學處理的決定在事實上從未發(fā)生應有的效力。然而臨近畢業(yè),學校有關部門卻通知原告所在系,因原告已作退學處理,故不能頒布發(fā)畢業(yè)證、學位證,不能辦理正常的畢業(yè)派遣手續(xù)。法院受理案件后,經過審理,判決學校敗訴,就是因程序不規(guī)范而退學行政決定無效的典型,不僅可看出學校學生管理程序的混亂,也可看出程序正當原則的重要。否則就會引起法律糾紛,而影響學校穩(wěn)定。
二、解決學校與學生法律糾紛的根本途徑
(一)堅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實現高校管理法治化
高校學生管理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高校管理法治化了,高校學生管理才能實現法治化。高校管理法治化是我國高等教育發(fā)展的必然要求,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國方略在教育戰(zhàn)線的具體實踐。我國的教育改革與發(fā)展已進入到前所未有的攻堅階段,學校作為最基本的教育主體擔負著教育發(fā)展的重任,學校能否發(fā)揮應有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管理理念和方略,學校必須確立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辦學思路和治校方略,把包括學生管理在內的學校管理納入科學化、規(guī)范化、法治化軌道。依法治校就是學校教育法律關系的各方主體都要在法律法規(guī)的框架內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依法享有法定權利,同時履行法定義務;只有堅持依法治校,學校的一切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的軌道,才能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學生管理等各項改革及工作健康、有序、穩(wěn)定、高效地發(fā)展。高校管理實現法制化有利于進一步強化廣大師生的民主法制意識,提高學校領導和決策的民主化、科?W化程度和水平,更大限度地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和廣大師生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增強學校的凝聚力,促進學生管理法治化,從而有效地化解各種矛盾,正確解決學校和學生的法律糾紛,平衡各種利益關系,維護團結穩(wěn)定繁榮的良好局面。
(二)實現學生管理法治化,化解學校與學生法律糾紛
實現學生管理法治化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內容,高校學生管理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調整學校與學生之間發(fā)生的關系,用法治的原則,處理學校和學生之間發(fā)生的各種矛盾,在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與執(zhí)行上追求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合法化。要充分重視對學生生命健康、財產、知識產權、隱私權和人格權等相關合法權益的法律保護,完善法律救濟渠道,保證申訴渠道的暢通。在第一部分提出的問題里面,以我所在學院為例,我們已經對學生處分作了明確規(guī)定,以后處分公告里一律不再出現學生名字,以XXX代替,從而保護大學生的隱私權。大學生作為年輕一代是國家的棟梁、民族的希望,他們具有智商高、開拓欲望強烈、感情豐富、觀念更新周期短的優(yōu)點,但思想和言行容易偏激、社會經驗欠缺,這就需要高校管理者在學生管理中要有很強的針對性,轉變傳統(tǒng)的片面強調尊師的觀念,從平等、公平的觀點出發(fā),在學生管理中要樹立以學生為本的思想和法制觀念,重視學生個體權利的完善和發(fā)展。堅持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用法治的原?t和精神,法律思維的理性,建立和不斷完善必要的程序和制度,實現學生管理法治化,以使管理者能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來規(guī)范和管理大學生,構筑化解學校管理糾紛的有效系統(tǒng),規(guī)范學校秩序,實現法治狀態(tài)下學校發(fā)展的穩(wěn)定與和諧。
(三)完善學生管理法律法規(guī)體系及依法規(guī)范學生管理制度
論文摘要:將大學生權利分為法律權利、道德權利和其他權利;從歷史、體制、觀念、法律、經濟等方面分析大學生權利保障問題產生的原因;從依法治校、教育民主、人的科學發(fā)展以及提高教育質量等方面討論解決大學生權利保障問題的必要性。
多年來,我國高等教育不斷地進行改革,包括理念更新、規(guī)模擴大、教育收費、自主就業(yè)等等。然而,高校中的主體——大學生的權利與需求并未得到充分尊重,高等教育過程中不斷出現侵犯大學生權利的種種事件;與此同時,社會的進步使得學生的法律意識與自主意識不斷增強。因此。教育傳統(tǒng)與大學生現實需要間形成矛盾或沖突,進而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學生權利問題訴訟案。這些訴訟案引起了教育界、法學界乃至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大學生的權利問題到了非面對不可的地步。
一、大學生權利的內涵
大學生的權利可分為法律權利、道德權利和其他權利。法律權利是指學生在教育活動中享有的由教育法賦予的權利。”大學生權利從形式上可理解為:一是大學生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可以自由作出的一定的行為,又稱積極行為的權利。如學生享有的各種選擇權利,屬于積極行為的權利,這是學生的基本權利。二是學生可以請求義務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為。如學生的公正公平對待,本質上是一種請求權利。三是當學生的權利受到侵犯時,有權利訴諸法律,確認和保護自己的權利。這些權利具體表現為:(1)學生有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和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的權利;(2)學生有按規(guī)定獲得獎、貸、助學金的權利;(3)學生有在學業(yè)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和在完成規(guī)定的學業(yè)后獲得相應的學業(yè)、學位證書的權利;(4)學生有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或者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5)學生享有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這些權利屬于已成文的權利,是學生不必爭取而享有的。
大學生的道德權利和其他權利,是指從道德規(guī)范上、從人們約定俗成的認識上,以及大學生因個性差異而形成的、各自在不同的學習活動過程上所必須具有的非法律力量所規(guī)定的權利。通過立法行為規(guī)定的大學生權利固然十分重要,但大學生的權利又絕不止于此。一方面,大學生由于其成長經歷、需要層次的不同,其權利要求是千差萬別的,如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有關學生自尊心的隱私權、學生自信力的自主權等,會因學生的個性差異、智力水平、身體狀況、家庭經濟條件的不同而不同。這些權利是難以由法律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另一方面,在日常教育活動中,在各具特色的教與學的互動中,大學生作為重要主體的一方,將必然因其所受教育的內容、情景不同,對學校、教師提出相應要求。這些要求是大學生在其學習過程中發(fā)揮主觀能動性,變被動學習為主動學習、變知識吸納型學習為創(chuàng)造型學習的權利要求,是具有相對穩(wěn)定性的法律所難以一概而論的。
二、大學生權利保障問題的產生原因
(一)歷史原因
大學生的權利最早出現在中世紀意大利的大學。當時的大學是按學生行會和教師行會組織的。在學生大學,大學生聯(lián)合起來購買教師服務,保護其自己不受地主和城市流氓的侵犯,在他們內部維持某種秩序,取得某些管轄權和法權。12到15世紀是學生權利全盛期,直至大學遷至固定校址,由市提供經費,教授不再依賴學生支付費用時為止。不過,西方學生的這種權利的極盛時刻來自市場環(huán)境,在這種環(huán)境下,作為有組織的顧客,學生常常能自由地發(fā)號施令,這是他們權利。
相對而言,在中國悠久的教育史上,學生權利嚴重不夠。中國早期的教育是宮廷教育,專用來培養(yǎng)封建統(tǒng)治者,教育權掌握在以皇帝為首的統(tǒng)治者手中,受教育權是公子王孫的專利,即所謂的“學在官府”、“以吏為師”。后來發(fā)展為一般百姓可以讀書,但目的是借讀書進入社會上層,即“學而優(yōu)則仕”。從師生關系看,“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師道尊嚴”神圣不可冒犯,教師對于學生有絕對權威,甚至有體罰的權利。從教育過程看,夸大了教師的主導地位,學生只能被動地接受教師的傳授、灌輸,而少有思考、質疑的余地,藐視了學生“學”的因素。這種重教輕學的教育傳統(tǒng)對當今高等學校的教育產生消極影響。至今仍然不斷出現的高等教育過程中侵犯大學生權利的種種事件,無一不說明了這種影響的深刻性。
(二)體制原因
20世紀50年代后的半個世紀,我國高等教育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了“全盤蘇化”的統(tǒng)一招生計劃、入學標準、教學內容、教學進度,分配統(tǒng)一的高度集中統(tǒng)一的管理體制。這種體制,一方面,高等學校必然缺乏自主權,而只是充當了教育行政部門具體的下級執(zhí)行機構,甚至如廣州某高校連學生宿舍中設置衛(wèi)生間的問題都須教育部批準,高校自主權的缺乏可見一斑;另一方面,學生只能按照學校統(tǒng)一的要求接受教育,立足于應試而學習,難以體現個性化和創(chuàng)造性。這種以教師、課堂、課本為中心的教學制度,漠視大學生個性化的不同需要,禁錮了學生的思維,限制了學生的自由發(fā)展。
這種教育體制是以計劃經濟體制下社會資源的政府壟斷為其存在理由的。國家財政完全支付辦學資金,大學生免費學習的代價是服從國家強制性招生和畢業(yè)分配。隨著高等教育不斷改革,高校實行了教育收費,就業(yè)政策也不再為國家指令性,而是自主擇業(yè)雙向選擇,但《高等教育法》所規(guī)定的高校作為法人的各項權利難以兌現,現行教育體制還沒有真正解決政府對教育資源的壟斷問題,教職工的工資、教學設施設備的投入仍然以國家或地方財政撥款為主,因而從本質上沒有跳出傳統(tǒng)教育體制的框架、克服傳統(tǒng)教育體制的慣性,高校無視學生權利的種種方面依然存在。
(三)觀念原因
1.學校:漠視大學生的權利保障問題
如上所述,體制的制約,自主權的缺乏,常常使高等學校產生因無權作為而無所作為、得過且過的依賴思想。因此,一方面,高校在課程設計方面,必然缺少適應市場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對學生知識與能力要求的動力,所開課程往往較多從現有師資出發(fā),而較少體現學生的興趣與發(fā)展的要求,不太適應社會經濟發(fā)展的現實需要;另一方面,高校在教學管理中,學進度,統(tǒng)一班級上課,統(tǒng)一要求管理學生日常行為,不同專業(yè)、不同個性的學生較少有選擇的余地,難以因材施教,更談不上彈性教學或個別教學,難以實現對學生進行自主性和創(chuàng)造性的培養(yǎng),當然也就難以滿足并真正尊重學生因人而異的權利要求。實際上,與長期工作、生活和學習在學校中的教職員工相比,大學生大多只在大學校園中生活四個春秋,大多只是“匆匆過客”。因此,他們的權利往往更易為學校所漠視,使本該是學校主體的大學生成了校園內相對處于弱勢的群體。
2、教師:忽略了大學生的權利保障問題
從教師的角度而言,大學生權利的享有,主要體現在能夠獲得教師對自己權利尊重基礎上積極主動、有創(chuàng)造性地學習,獲得自己應得的知識,獲得綜合素質的應有發(fā)展。在自古以來,社會對教師的要求是“傳道”、“授業(yè)”、“解惑”。“教不嚴,師之惰”。與此相對應,主觀上一些教師、包括大學教師仍然有著根深蒂固的“師道尊嚴”的觀念,更多地喜歡聽話的學生,不喜歡提出不同意見的學生;更多地喜歡考試成績好的學生,而不喜歡有獨特見解但考分低的學生。這只能使一些學生的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一些教師本身缺乏前沿的專業(yè)和基礎知識而又疏于“充電”,學生不易得到前沿的科學知識。更有甚者,由于教師對學生某種程度上“我說你干”的支配關系,學生替教師完成科研任務,教師常常心安理得地成了成果產權的所有者,既挫傷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又侵犯了學生的應得權利。
3.學生:缺乏權利的自我保障意識
大學生自我權利保障意識的缺乏是有其原因的。首先,傳統(tǒng)教育觀念不僅對教師,而且對學生也有深刻的影響。“師道尊嚴”不僅使教師,而且使大學生也產生了忽略自己權利的傾向。一些大學生形成了對于教師的依附心理,較少考慮自己作為教育活動過程中的重要主體,應該和必須從學校、老師那里得到什么,以實現其合法權利。
其次,各類高等學校對大學生的法制教育滯后。目前,大多數高校對學生法制素質的培養(yǎng),主要是通過開設一門法律課和思想道德課來進行的。據長沙交通學院的一份調查結果顯示,大學生對國家的基本法——《憲法》,以及與自己關系密切的法律——《民法》的了解程度相當低,僅有1.7%的學生認真讀過《憲法》,有81.7%的大學生對《民法》不了解或略知一二。至于《刑法》、《行政訴訟法》等,從座談的情況看,了解的人更少。十多年來,我國的立法速度已大大加快,服務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體系的雛形已基本形成,而高等學校至今仍然以一兩門內容陳舊、落后于社會及其立法進程的法律課程,來培養(yǎng)和發(fā)展大學生的法制素質,顯然是不夠的。這就難以形成大學生的現代法制意識,建立起他們符合法制要求的權利與義務觀念。
再次,大學生當中存在的一些心理失衡現象。社會上存在的一些權大于法、個人專斷、道德失范等不良現象,形成了部分大學生不良的道德與法制觀。在上述長沙交通學院的同一個調查中顯示,有高達36.2%的大學生認為當今中國權大于法,有41.1%的大學生認為打贏官司的重要因素是路子廣,有背景,法律沒有多大作用。從這些數據分析看,部分大學生中存在一些低估法律作用、忽視法制意識自我培養(yǎng)的錯誤心理。這些使得大學生或者由于缺乏法制觀念,不愿意按法律要求履行其義務,所享受的權利與履行義務之間不對稱,使本可以獲得的權利因此被剝奪;或者由于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權利,導致自己應有權利的喪失。
(四)法律原因
現有的教育法規(guī),對學生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缺少具體和專門的表述,存在著嚴重的疏漏。總的表現為:義務規(guī)定多,權利規(guī)定少;綱領性的規(guī)定多,具體可操作性的少。尤其是有關學生權利問題的部分教育法規(guī),時間跨度大,其中有些甚至是過時的、重復或相互矛盾的;有些方面還沒有制定相應的法規(guī),還沒有對大學生的權利及其實現作出準確的法律界定;即使已有的有關法規(guī),也存在著空洞、模糊、操作性較差等弊端,停留在一般化、抽象的說明上,距離教育法制化的要求相去較遠。1999年北大學生劉燕文狀告北大事件,反映出我國現行高等教育立法中存在兩個基本問題,即,一是由于長期受重實體輕程序、重管理者權力賦予輕被管理者權利救濟等觀念的影響,現行教育法律法規(guī)方面的程序性規(guī)范少,具體操作難,可訴性弱;二是配套立法嚴重滯后,現有規(guī)范漏洞較多,下層位規(guī)范與上層位規(guī)范抵觸現象屢見不鮮。一些學者指出,在維護權利方面,應該在程序上給學生一個申訴機制,否則他們的利益將無法受到保護。總之,現有的教育法律、法規(guī)、條例,已不能有效地保護大學生作為受教育者應充分享有的接受高等教育的基本權利,長期出現的種種侵犯大學生權利的現象,也就成為必然。
(五)經濟原因
高等教育是非義務性教育。自8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逐漸開始嘗試收費教育。現在,為體現高等教育資源占有的公平性,高校都已實行收取部分教育成本費用。據教育部公布:2003年高校教育收費400多億,國家對高校的財政投入為700多億。這一由免費到收取部分教育成本的過程,已推動高等教育由“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的轉變。這也意味著大學生的權利問題更加凸顯。
第一,政府所壟斷的普通高等教育資源對社會實行了有償供給。這個供給的意義在于,它在客觀上使教育的本質目的與道義在現實中得到回歸成為可能。因為,高等教育投資主體的非政府化,使學生享有了個人入學和就業(yè)的選擇自由。而這種自由又意味著,服從國家強制性招生和畢業(yè)分配的計劃,不再是大學生入學和就業(yè)時必須對國家承擔的法律義務。
第二,教育消費在居民支出中所占比重較高,教育消費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高檔消費。這必然使大學生及其家庭、整個社會對高等教育服務或高等教育資源的供給形成較高預期。所以,既然家長或大學生出資,即使當前是部分出資購買教育機會,那么大學生就應享受其應得的高等教育服務,就應作為消費主體而享有學習上的自由的選擇權利和相應的其他權利。
三、解決大學生權利保障問題的必要性
1.有利于規(guī)范教育行為,體現以人為本的教育觀
保障大學生的權利,滿足學生發(fā)展需求,是以不侵犯其他同學的權利,并能夠保證學校健康有序發(fā)展的前提下的滿足;那些浪費教育資源、不利于學生真正掌握知識、提高素質的要求,需要通過適當的措施加以抑制;而對于正當、合理、有利于學生綜合素質、創(chuàng)新能力形成的要求,應當通過教育立法表現出來,以便對學生的范疇、權利、義務、福利等進行法律上的規(guī)定,從而使學生行為、學生工作、教學及管理工作有法律上的標準和規(guī)范,學生的權利通過法律而得到真正的保障。這也是對教育行為的規(guī)范和依法治校的要求。
保障有利于學生發(fā)展個性的各種權利,則更能體現以人為本的教育觀。尊重學生個性,更能體現教育的人道主義和人性以及教育的民主性。學生的需求也是市場經濟需求的反映。如社會需要何種素質、專業(yè)與技能,會通過學生所選學校、專業(yè)、課程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來。因而也是學校教育面向市場的一個重要渠道,避免教育與社會要求的脫節(jié),促進學生有效對口就業(yè),體現以人為本的教育觀。
2.有利于大學生個性的充分發(fā)展,促進人的科學發(fā)展
發(fā)展大學生豐富多樣的個性,是現代高等教育的重要內容和目標之一。高等學校的教學系統(tǒng)要找到一種能符合多樣性的學生個性特征及其背景的教學制度,使高等教育自身得到發(fā)展。要尊重學生的特殊性并給予充分關注,給予其擇校、擇專業(yè)、擇師的權利,培養(yǎng)學生的不同氣質和能力。在教學活動中堅持“因材施教”這一永恒的教學原則。只有形成各顯特色的個性,才能在尊重大學生的興趣、愛好并各顯其能力之長的基礎上,盡可能挖掘其學習的創(chuàng)造性,才能培養(yǎng)具有創(chuàng)造性人格的大學生。
尊重與發(fā)展大學生的個性,滿足因個性而異的需求,避免同一個專業(yè)的學生學同樣的科目、同量的內容,被培養(yǎng)成同一種興趣、同一思維方式、同一習慣、同等的能力。這種對大學生權利的尊重、維護和發(fā)展,可以促進人的全面、協(xié)調、持續(xù)發(fā)展,因而也是一種人的科學發(fā)展觀。
3.有利于形成大學自由的學術氛圍,提高高校的教育質量
【關鍵詞】“基礎課”;法律教學;網絡實現
法治作為中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基本目標,為了充分實現這一目標,不僅應該合理完善法律制度,同時還應該向每一位公民宣傳法律、解讀法律讓每個人心中樹立起法律觀念并嚴格遵守,使得守法成為一種習慣和信仰。學校是培養(yǎng)國家未來發(fā)展和建設的中堅力量的地方,為此,有必要在教育中充分融入法律教育,這是直接關系到國家法治建設的關鍵任務。
一、目前我國高職院校法律教育的現狀
目前,雖然在我國眾多高校之中都設立了法學院,并且主攻法學的大學生隊伍也正在呈現遞增的趨勢。但是,高職院校的法律教育情況與普通高校又有所不同。高職院校專業(yè)學習法律的學生只占很小的一部分比例。面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背景下所強調的法治建設的要求和目標,單單依靠這部分法學專業(yè)大學生學法懂法是遠遠不夠的,所以,還應該及早注重對非法學專業(yè)以外的學生進行普法教育,這應該被提到我國高職教育的重要日程上面,這也是促進我國政策發(fā)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此外,我國高職院校各個專業(yè)在課程開展過程中,很少將法律基礎與之有效融合,比如,與保險專業(yè)相關聯(lián)的“保險法”;與會計專業(yè)聯(lián)系緊密的“會計法”和“票據法”等。當然,這些與各專業(yè)密切相關的法律缺乏普遍性,并且并不是任何專業(yè)都有與之相關的“專業(yè)法律”,比如外語專業(yè)。與此同時,相關研究表明,相當多的大學生不了解最基礎的法律常識,并且絕大部分的高職學生出現的違法行為都與其專業(yè)無關。綜上所述,高職教育應該為學生提供更多、更具有實用性的法律知識,逐步形成更好的法律學習的氛圍。所以“基礎課”在我國高職法制教育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高職教育環(huán)節(jié)必須將法律教學充分的進行推進和強化,這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高職院校“基礎課”中法律教學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課時少
從高職院校在“基礎課”的整體設置情況來看,一般每學期都大概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課時。經常出現的一個現象就是,教師聲稱沒有過多時間去講解法律內容,法律教育根本無法有效開展。同時,又經常有學生反映,對法律知識非常感興趣,建議少講解一些思想道德修養(yǎng)的知識,應該騰出更多的時間來講解法律知識。
(二)學生參與有限
學生參與有限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具體層面:一是指學生的參與機會是有限的;二是指學生的參與時間是有限的。在課堂上,為了不斷加強教學效果,使學生能夠對問題進一步加深思考和領會,教師習慣于將理論講解的過程中融入對應的討論環(huán)節(jié),讓學生充分的參與進來,基于學生數量眾多,并且時間受限,不能保證每位同學都有機會在相應的課堂中得到足夠鍛煉和收獲,導致這種教學策略遲遲無法取得高效的收益。
(三)教學信息量有限
通過對“基礎課”教材的設計進行分析,其中包含的內容是十分廣泛的,涵蓋了包括法律內涵、法律體系、法律觀念、法律運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增強國家安全意識、加強社會主義法律修養(yǎng)以及我國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等眾多法律知識。其表述語言極其精煉,涉及的內容都做到了“點到為止”。但是,由于課堂的局限性,教師通常會在授課時對教學內容做出部分取舍。
(四)學生思維得不到充分的鍛煉
為了將教學效果發(fā)揮到最佳狀態(tài),教師通常會在教學設計的過程中對教學內容加以精心設計,所以,即便我們一直在注重實現學生在課堂的主體地位,可是教師發(fā)揮著教學過程中的主導性作用,依舊在很大程度上控制著課堂結構和進程。在某種角度分析來看,學生一直是處于教師引導下開展課堂學習,基于這種課堂環(huán)境,教師掌控著學生的思維活動,這樣很難將學生的主管思維充分鍛煉和提高。
三、高職院校“基礎課”法律教學網絡實現的論證
網絡的發(fā)展大大的提高了生活的便利條件,也為教學領域帶來無限的發(fā)展空間,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受到高職課堂存在的眾多局限影響,使學生無法深入認知教學內容,思維沒有充分的打開。所以,有必要加強法律教學的網絡實現,即:通過網絡環(huán)境下的法律教學可以切實補充傳統(tǒng)教學模式下“注重講授,輕視反饋”、“注重理論,輕視能力”、“注重語言,輕視思維”等缺陷現狀。
(一)意義論證
第一,法律教學的網絡實現可以跨越時空的局限,不再將教學限制在課堂當中,學生能夠隨時隨地思考課堂中出現的問題,并結合自己的觀點進行充分表達和說明。通過這樣的方式,教師就可以隨時了解學生的學習動態(tài),對學生在教學內容的理解掌握做出有效判斷,還可以方便總結學生提出的疑點和難點,并有效的進行輔助和解答。
第二,法律教學的網絡實現可以緩解信息量的局限。通過網絡環(huán)境,不僅能夠讓學生便于查閱相關法律內容,而且還能幫助學生搜集很多具體案例和相關分析,并且,網絡具有信息更新速度快的特點,可以讓學生第一時間獲取法學動態(tài),時刻了解社會熱點,與社會時勢融洽接軌。
第三,法律教學的網絡實現是能夠幫助學生挖掘多方位能力的重要手段,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提高語言組織能力。不論是通過與教師和同學在網絡聊天室的探討,還是在博客當中經常表述自己的觀點,或是對學術論文進行撰寫,這些方式都需要對語言進行精心編排,才能將自己的觀點闡述清楚,讓別人理解真正的涵義,所以說,網絡環(huán)境下的法律教學可以充分鍛煉學生的語言組織能力;(2)提高選取信息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在傳統(tǒng)的課堂教學環(huán)境中,一般主要由教師對教學信息進行合理收集,學生只需要對教師提供的信息做出分析即可。而到了網絡環(huán)境下的學習,學生必須自己對相關問題進行查詢、篩選、收集,從中尋找有用的學習信息,然后做出思考分析,最終,逐漸對學生的分析能力有所提升。(3)提高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通過網絡學習,可以逼迫學生獨立完成思考流程,從而使學生在相互探討的環(huán)節(jié)中,能夠自主實現對問題的看法的有效校正。(4)提高學生的學習主動性。網絡學習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能夠突出學生的自主性學習能力,這種學習模式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具有豐富的學習資源,并且能夠有效與社會信息接觸,提高學生對社會的關注力度,同時,這也是完全順應當今學生的心理訴求是方式。所以,網絡環(huán)境下的學習能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二)條件論證
第一,網絡能夠為教學和科研提供足夠的便利。在校園中,電腦和網絡可以說是已經開始廣泛普及開來。隨著科技手段的不斷進步,手機上網已經成為一種大眾趨勢。因此,通過這個角度分析,法律教學的網絡實現具備了一定的硬件條件。
第二,當今時代,通過網絡進行交流的方式已經風靡全球,諸如QQ、微信、微博、博客等網絡交流軟件更是在校園眾所周知。并且通過這些網絡平臺進行交流沒有太高的技術含量,既不需要網頁制作技術,也不需要進行過多維護和更新,只需要掌握基本的網絡知識就可以,非常容易學習和使用。
第三,為了提高教學水平,滿足時代教學需求,應該在法律教學過程中應用課程網頁的制作,從這個角度分析,“基礎課”同樣具備相應的優(yōu)勢,因其教學對象是學生,所以,完全可以到計算機相關專業(yè)選拔一部分優(yōu)秀的學生進行課程的網頁制作。因此,法律教學的網絡實現還具備了充分的技術支持。
(三)效果論證
在經過了一定的實踐以后發(fā)現,以網絡手段開展法律教學能夠切實為教師和學生帶來豐厚的收獲。某教師曾以“食品安全的法律思考”為主題安排學生進行有效探討,其中一部分班級應用傳統(tǒng)的教學方式,由教師負責搜集資料,然后將這些資料拿到課堂向學生進行陳述,隨后讓學生對資料展開探討分析。而另一部分班級則應用網絡教學的方式。教師只需要將主題發(fā)放下去,由學生自主思考完成資料搜索,然后對查詢的資料內容進行整理、分析,最終得出自己的結論。并且通過QQ群將所得到的結論出去,同志之間互相研究、彼此校正,從而使自己的結論逐步完善、精準。通過對上述教學實踐進行對比分析,教師發(fā)現,網絡教學方式可以充分擴展學生思維,信息量明顯比傳統(tǒng)課堂所提供的要充足許多,另外,學生自主通過網絡收集的資料以及對問題分析的角度各不相同,往往可以得出許多不同的結論,在經過與同學互動交流以后,還可以互相啟發(fā),極其有利于拓展學生的思維。當學生談到網絡教學的體會時,一致認為這種方式讓思維更加活躍,分別對總結分析能力、實際操作能力、自主學習能力以及語言能力等得到充分鍛煉。從教師的角度來講,網絡教學也使師生關系變得更加融洽。教師能夠對學生學習過程中出現的“盲區(qū)”進行及時化解,從而大大促進了教師的教學水平的發(fā)揮。
四、高職院校“基礎課”中法律教學網絡實現的路徑探討
(一)加強制度建設
俗語說的好: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規(guī)矩即為制度,是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保障。所以,為了成功實施法律教學的網絡實現,必須加強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的工作。(1)建立詳實的工作制度,為網絡學習的成功開展提供保證。(2)建立明確的教師責任制度,用以規(guī)劃安排每個人的任務分工。(3)建立完善的學生管理制度,學生是整個教學任務的主體,必須圍繞學生開展教學。另外,可以利用計算機專業(yè)學生的優(yōu)勢,選拔該專業(yè)的優(yōu)秀學生組成負責網絡構建、維護、管理的組織。(4)建立評價制度,基于網絡環(huán)境的特殊性,學生的參與時間與參與數量存在較大變數,為了客觀的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就必須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評價制度。(5)建立網絡行為規(guī)范制度,從而保證網絡環(huán)境的健康有序。
(二)資源庫建設
建設資源庫對于網絡教學具有重要的意義,它能夠有利于學生對信息渠道的擴展,并且有利于提高學生接收信息的效率,還有助于化解教與學的矛盾。建設資源庫的具體操作,首先,應該確定其指導思想,針對在“基礎課”中學習法律的學生而言,其法律教學資源庫不能與法學專業(yè)的資源庫建設相同,這種教學模式的目的在于向全體高職學生進行普法教育,而非培養(yǎng)專門的法律人才。所以在其涉及的內容方面,以選取日常生活中較為實用的法律知識為主,相關法律內容能夠易于被非法律專業(yè)學生所接受。其次,資源庫所涉及的內容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設計:(1)媒體素材,比如圖像類、文本類、音頻類、視頻類、動畫類等;(2)案例,所選取的案例必須具備一定的代表性,具有較強的教學意義和現實意義;(3)試題庫,設計的試題要從學生對教學信息運用能力、對問題的分析解決能力等方面綜合考察;(4)文獻資料,以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相關的文章和書籍作為主要參考;(5)常見問題解答,為學生解答將來的生活、學習和工作中可能遇見的法律問題;(6)資源目錄索引,列出相關的網絡資源地址鏈接和非網絡資源的索引,方便學生進行查閱。
(三)教學組織
教學組織直接影響著教學任務能否順利實施完成,對教學效果的優(yōu)良展現具有不可忽略的意義。在高職“基礎課”中,法律教學的網絡實現與多方因素緊密相關,既要把握好網絡教學的整個過程,也要做好與課堂教學的合理銜接。目前,課堂教學仍然是高職教育中的主導方式,它在教學過程中依舊具有統(tǒng)領作用。所以,教學組織工作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開展。一是對教學工作做好整體規(guī)劃,其中主要包含時間規(guī)劃和內容規(guī)劃。對于能夠通過網絡教學更好實現的內容分別從時間安排和內容規(guī)劃兩方面展開詳細的實施策略;二是對具體內容做好組織設計,如主題、期限、交流平臺選擇等;三是充分做好教學反饋,收集學生在網絡平臺發(fā)表的內容、結論和問題,做好分析、歸納、總結,集中在課堂上進行開放式研討解決;四是做好教學組織的監(jiān)督和管理,雖然網絡確實對當代學生具有足夠的吸引力,但是每個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不同,自然使學習效果千差萬別,難免有一些學生缺乏自覺性,因此,教師的監(jiān)督和管理作用非常重要。
五、結束語
綜上訴述,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程成為落實和貫徹高職院校學生法律教育重任的重要課程。但是,大量的教學實際發(fā)現,想要僅僅依靠這門課程的課堂教學實現法律教育這一艱巨的任務實屬牽強,希望本文提出的法律教學的網絡實現策略能夠為普法教育工作補充更加能動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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