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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后到底能否受益?
長久以來,重疾險的爭議主要集中在購買時承保疾病與免責條款、合理索賠與理賠時效問題上。投保人購買了重疾險產品在索賠時,才發(fā)覺很多索賠內容屬于免責條款,切身利益并未得到切實保障,由此產生的爭議不斷見諸各種媒體,也給很多人造成一種重疾險“保死不?;睢钡挠∠蟆?/p>
其實,這個結論未免有些偏頗,下面為你講述兩個重疾險“受益人真受益”的實際案例:
2007年底,中意人壽上海分公司順利處理了兩起重疾險理賠案例。據介紹,家住上海徐匯區(qū)的聞女士曾在一年前購買了中意人壽重疾險產品“安康行”,后來不幸確診自己患上腎癌,立即與中意人壽取得聯系并按照公司的詳細指導及時提供了資料、辦理索賠手續(xù),不到兩周時間,10萬元理賠款如數到賬。與此同時,中意人壽還送來了鮮花、營養(yǎng)品和公司領導親筆簽名的慰問信,同時,還有一張中意人壽就醫(yī)貴賓卡。10萬元理賠款可以給聞女士的治療過程帶來一些幫助,而該公司貼心的慰問,相信能夠讓在聞女士的心中多一縷明媚陽光。而另一位在該公司團險投保的一家企業(yè)員工在通知保險公司自己患上肝癌到拿到5萬元理賠款也僅用了1周時間。
由此可見,從重疾險中受益的保險客戶還是大有人在!
重疾險相對更易發(fā)生糾紛
當然,我們也無可否認的是,重疾險相對于其他健康險種,出險時往往關系到受益人的生命安危,而且給付的理賠金相對都比較高,對生大病客戶的及時治療至關重要,因此也特別容易發(fā)生糾紛。
為了減少糾紛,2007年8月1日《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guī)范》開始正式實施。這個《規(guī)范》主要統一了保險行業(yè)關于重疾險產品的設計規(guī)格及免責條款中部分疾病的刪減以及疾病描述,同時絕大多數公司都做出承諾,此后發(fā)生的重大疾病保險理賠過程中,對于老保單條款中的疾病定義和《規(guī)范》中的疾病統一定義,實行“從寬處理”的對照賠付方式,這樣可以減少部分理賠爭議。
不過,對于投保者而言,最好還是做到自己心中有數。
注意細節(jié)有助理賠
中意人壽專家就建議廣大讀者:面對市面上林林總總的重疾險,消費者無論是購買還是理賠,都應該注意以下一些細節(jié),從而減少開支、順利理賠。
“重疾險”不能替代所有健康險。該險種只有在被保險人發(fā)生合同約定的疾病、達到約定的疾病狀態(tài)或實施了約定的手術時,才能給付保險金。因此,需要配合其他類型的健康險產品,被保險人才能得到較為全面和完善的健康保險保障。
①承保疾病并非越多越好。新版重疾險必須包含對6類“核心疾病”的保障,其余19種疾病,各公司可自行選擇是否納入保障范圍。每種疾病的發(fā)病率都會影響費率的厘定。承保病種越多,價格越高。而有些疾病的發(fā)病率是很低的,投保涵蓋此類稀有疾病的病種特別多的產品反而不劃算。
②事實上,科隆再保險公司(Gen Re)在2007年底的《重大疾病調查2007》的報告顯示,盡管中國市場上的重疾險保單最多可以包括40種或更多種疾病,但是96.5%的理集中在10種疾病上,這一數字在女性中為97.7%,其中癌癥理賠率占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