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衛生行政論文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1.非法行醫未能根本遏制
非法行醫首先以無證行醫最為常見,主要是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黑診所”的診療活動,與無行醫資格的游醫、假醫,以及借助虛假宣傳招搖撞騙,或打著醫學科研、包治神效等幌子誤導和欺騙患者的診療活動;其次是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或者出租、承包科室,超出許可登記范圍執業,利用B超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及選擇性別地進行終止妊娠手術等行為。非法行醫未能從根本上遏制,還與一些群眾就醫安全意識不強,加上科普知識缺乏,貪圖方便、省錢、省事,特意到非法行醫處就診或自愿接受其治療存在直接關系。監督機構在處罰取締中就常因為法不責眾而不了了之。統計顯示,近十年來全國各縣鄉鎮共取締無證行醫達25.1萬戶次,吊銷醫師個人行醫證照1110張,有3201戶的醫療執業許可證被吊銷。值得注意的是,基層非法行醫行列中還包括一些由于制度變革未及時規范的無證診所與行醫人員。此類診所與人員又分為兩類,一類是1994年原衛生部頒布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前已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登記許可證照者,由于《條例》未對他們如何有效銜接過渡作出明確規定,《條例》實施后又因其本身年齡大、文化程度低等原因至今仍未取得執業資格,從而導致一直處于無證行醫狀態。另一類是隨著城鎮化改革的加快,近些年來許多地方的村子改為居民區,原已取得醫療執業資格的鄉村醫生,必需按照在城鎮實行的《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申領新證,不再適用《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而這些村改居后的鄉村醫生,大多也受年齡與文化程度限制很難考領醫師資格證書,因此也無法取得執業許可證。結果,這些診所和人員都變成無證行醫。而他們實際上長期就在本地行醫為生,得到當地群眾的認可,加上當地醫療衛生服務的需要,要加以取締都比較困難,進行也有難度。事實上他們與社會上到處流竄的非法行醫者有所區別,屬于歷史遺留問題,如何處置還待進一步研究。但無論怎么說,非法行醫的泛濫,特別是那些招搖撞騙的江湖郎中到處流竄,近些年來已引起社會公憤。一是它威脅著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由于大多數都沒有行醫資質,沒有專項技術設備,缺乏醫療防范意識和急救措施,以及藥品來源不明和質量低劣,導致醫療事故頻發,對就診者造成傷害,甚至給患者造成無法挽回的嚴重后果。二是它擾亂了正常的醫療市場秩序。非法行醫者常常以營利為目的,隨便設點開設診療科目。這些行醫點雖然投資少,條件差,設施簡陋,卻收益快,可以逃避衛生執法人員的檢查,迅速擠占醫療服務市場,造成衛生市場的不對稱性,擾亂醫療服務市場管理秩序。三是它增加醫療糾紛概率和影響社會穩定。非法行醫者往往無法保證醫療質量,誤診、漏診經常發生,常常延誤疾病的最佳治療時機,從而導致嚴重后果,造成醫患沖突頻頻出現,并由于缺乏有效監管,一旦發生事故糾紛,往往溜得很快,采取逃跑與躲避的方式,極易引發。
2.虛假醫療廣告監控不力
虛假醫療廣告泛濫,是長期以來公眾對有些媒體與醫療機構罔顧社會公德的一大不滿。由于受經濟利益的驅使,這一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現象幾度泛濫成災,甚至像魚鱗片一般貼滿大街小巷與居民住房的樓房門壁。后來雖然幾經懲罰打擊有所收斂,但時下仍不時有醫療單位與一些媒體唯利是圖,見利忘義,置國家法律法規和道德準則于不顧而見諸報刊電視,引誘病急亂投醫者上鉤。比如,福州市衛生監督所聯合工商部門曾對醫療廣告市場進行過一次較大規模的整治,共監督檢查醫療廣告52件,其中違規的達39件,占75%。違規廣告行為主要表現有:未經批準擅自刊登,擅自變更醫療廣告證明內容,夸大宣傳藥品或療法的功能、療效,文句中出現根本不存在或不可能做到的醫效,如“祖傳秘方”,“藥到病除”,“名醫傳授”,“治愈各種疑難雜癥”等用語,或者出現“XX博士、專家”等醫學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頭銜。時下,隨著人們經濟收入和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愛美之心趨于普遍,一些行醫者則開始做起非法醫學美容、美體服務牟取暴利的美夢而進行虛假宣傳,在一些媒體上明目張膽地自吹自擂,誤導消費,這是基層衛生行政監督值得警惕的又一個新動向。
二、監督不到位的主要原因在于體制本身還不健全
從實際情況看,基層醫療衛生行政監督中存在的上述問題,都無不與監督體制存在漏洞缺失有關。
1.相關法律法規仍有缺失
自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各領域開始全面改革開放以來,新出臺的醫療衛生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相當多,但由于新情況不斷出現,以及時間跨度大等原因,導致其中有些法規變得相對滯后,相互難以銜接,甚至出現矛盾,不能切實解決醫療衛生服務行業冒出的新問題,難以對一些違法違規行為起到規范作用。例如,《條例》是1994年頒布的,其中有些內容就與后來的實際情況不相適應。如向社會開放的部隊醫療機構監管職權的歸屬問題,醫療機構區域設置規劃與市場經濟發展的關系問題,危重病人因某種原因拒絕搶救的醫院法律責任問題等,《條例》當時都沒有作出明確規定。還如,《條例》的某些條款與后來新的一些相關法律規定銜接不緊,如醫療機構的犯罪行為與《刑法》的規定不太一致,《條例》規定的衛生技術人員與《執業醫師法》中關于醫師執業資格的規定存在矛盾,醫療廣告與藥品宣傳廣告的專門法規與《藥品管理法》和《廣告法》之間有的條款前后不對應等等。此外,近些年來的一些新形式的衛生醫療活動,法規上尚存在空白,無法可依。如社會上以義診、體檢、免費體檢等名目,從事醫療活動、推銷藥品及各種治療儀器械等現象,就找不到明確的法律規定。又如,《執業醫師法》到底適用不適用無醫師執業證書人員,《條例》中的“醫療機構”究竟怎么界定,以及這兩個法規在取締、打擊非法(無證)行醫行為時調整范圍怎么認定等,在執法過程中也都爭議很大。再如,在《執業醫師法》《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中,均未對被衛生監督機構沒收后的藥品器械的保存處置作出相應規定。因此,盡快填補或完善有關法規,也是當前加強醫療衛生行政監督的一大迫切需要。
2.機構與職能尚未理順
目前全國承擔醫療衛生監督職能的主體有兩種,一種是衛生行政部門,由衛生廳(局)的醫政部門直接進行監督管理,另一種是移交或部分委托給專門的衛生監督機構。例如對醫療市場的執法監督移交給衛生監督機構,而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和校驗工作仍留在衛生行政部門。不同的省市主體不同,同一省市的縣區也不盡相同。體制的不統一,執法分散,使監督有時無法有效統一實施,監管效率變低,力度減弱,效果轉差。機構與職能沒有理順,也使得衛生監督在日常工作中與公安、工商、藥監等部門的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協調變難。在實際生活中,醫療衛生行為常常涉及房屋出租、流動人員管理,及計劃生育、醫療廣告、藥品管理、醫療糾紛等問題,甚至涉嫌非法行醫罪的立案查處等,都與這些部門的履行監管職責有關。如果本系統自身都不統一,政出多門,各自為政,那與其他部門密切配合就會變得更加困難。我國目前專門從事衛生行政監督工作的人員共有以下三種身份:第一種,實行公務員管理,約占3.3%;第二種,參照公務員管理,約占16.3%;其余絕大部分屬于事業單位編制。衛生監督人員身份的多樣化,反映了衛生行政監督機構的性質和地位不統一,難以制訂統一的法律法規,也表現了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不徹底。當然,把其中大量人員列為事業編制,從政府精簡機構的角度考慮有道理,但對于衛生行政監督而言,如果長期名份不全或沒有名份,肯定會給工作帶來不利影響。眾所周知,我們的醫院多數是公辦,如果對他們實施監督的不是行政部門及其公職人員,就有“名不正,言不順”之嫌,工作也較難開展。同時,在實施衛生監督執法過程中由于身份不明確,權威性必然受影響,乃至引起暴力抗法。
3.隊伍和人員數量素量缺保證
由于對衛生行政監督的機構和人員編制沒有統一規定,這一方面基層存在的第一個普遍問題就是執法力量不足。據筆者統計,目前全國衛生行政監督人員雖然達94000多人,但越往任務更為具體艱巨的基層人數反而越少。以福建而例,目前省衛生監督所編制80人,在編70人;南平市50人,在編42人;到了延平區這一級,編制反倒僅18人,因人手不夠,只好聘請4個兼職人員。據此可以看出,越是基層缺編越明顯。基層直接面對成千上萬個監督對象,五花八門的醫療活動,監督執法任務十分繁重,不僅要承擔縣(市、區)鄉(鎮)村(居)的醫療衛生監督工作,而且還要承擔傳染病和其它衛生監督工作。在人員嚴重不足的情況下,要使監督工作的質量有保證,就需要每名監督人員付出更大努力。實際上由于人手緊,基層很多衛生監督機構長年疲于應付,難以積極有效地對越來越多的行醫人員與頻繁的行醫活動實施嚴格監督,與政府和社會的要求也就常存差距。根據《衛生監督體系建設與發展研究報告》測算,按照履行職責的需要,基層衛生監督人員與實際需要之間普遍存在34%以上的缺口。尤其在當前需要集中力量切實整治醫療衛生服務秩序之際,人員數量不足顯得尤為突出。若不能得到及時解決,監督不力,監督覆蓋率低,監督質量不高就難以避免。基層衛監隊伍人員存在的再一個問題是素質整體不高。基層醫療衛生行政監督始于改革開放以后,起步晚,起點低。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各縣區衛生執法監督所成立以前,公共衛生監督執法由各地防疫部門承擔,醫療衛生監督執法沒有專門的執法隊伍,職責主要由各地衛生行政部門醫政科承擔。此后按上級要求實行機構改革以后,各地剛成立的衛生監督所為解決工作人員問題,采取權宜之計,一部分人直接從原衛生防疫站劃轉過來,但他們以前從事的都是公共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對醫療衛生監督比較陌生。另外,則降低準入門檻,放寬錄用要求,從外單位調入或從社會錄用。由于這一歷史原因,迄今為止,基層衛生監督隊伍總體上學歷層次偏低,知識結構不合理,專業人才缺乏,能力素質普遍有待提高。不少人是改革之初涌入衛生監督執法隊伍的,甚至是無大學學歷、無職稱、無專業技術的“三無”人員。據統計,2008年時縣級衛生監督員中曾有43.3%僅是中專或高中學歷。少數學歷高知能強的年輕人由于社會地位不高、收入少而外流,呈現人才流失的“剪刀差”趨勢,使隊伍構成更不合理。加上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沒有到位,外出學習機會偏少,即使沒有流出,也是知識更新慢,觀念陳舊,工作在低水平重復。工作人員知識能力這種結構顯然很不適應新形勢下醫療衛生行政監督的需要。
4.經費投入不足
基層衛生行政監督目前存在的又一突出問題是財政投入不足。衛生行政監督屬于純公共產品,理應全部由公共財政埋單。但基層各地政府的財政投入普遍偏少,使執法監督工作連必備的交通、采證等物力配備都存在缺口,直接導致監督頻次不夠,覆蓋面不廣,監督質量得不到保證。另一方面,也使得衛生監督人員的勞動價值得不到應有體現,有的地方甚至連人員工資都沒有保障。為彌補經費困難,有的縣區只好巧立名目,靠行政收費來補充。據權威人士調查,長期以來基層政府對衛生監督的籌資職能嚴重缺位,由財政完全提供經費的僅占所調查機構總數的18.2%,有35.8%的基層政府只承擔衛生監督活動所需經費開支的50%,有0.5%的機構國家財政完全沒有投入。即使在能夠完全承擔的地方,其投入也離切實履行監督職能的需要有較大差距。有學者調查溫州市衛生監督機構財政情況后指出,目前衛生監督機構的預算外收入占到其全部收入的30.46%(審批、監測、培訓、體檢、檢驗、罰返等),地市級衛生監督機構財政撥款的87%用于人員和社保經費,縣市級則超出100%,幾乎沒有任何業務經費。經費缺乏保障,導致很多基層所站平時要用較多精力搞創收來維持業務工作開展和職工福利待遇,不能認真全面地開展監督活動,有時連正常的監督行動都顧不上。當然,不可否認,衛生監督體制還不健全也不排除其他一些社會不良因素的影響。比如,由于醫政監督工作所管理的對象絕大部分是本系統的單位和人員,關系網錯綜復雜,人情壓力重重,在監督中有的人難以突破“關系網”、“人情網”的壓力,認為走走過場、擺擺樣子就行了,不必動真格。于是,實施約束、申誡或處罰,有時表面看非常嚴厲,力度很大,處罰金額不小,但隨著工作的難度的增加,被監督者抵觸情緒趨大,“雷聲大雨聲小”、“君子動口不動手”等現象也就隨之出現。開始時是聲勢浩大,聲色俱厲,到后來則虎頭蛇尾,一切好商量,隨意性變大,個人感彩漸濃。變成執法雖嚴效果卻差,影響監督的公信度與有效性。
三、福建省南平延平區的實證分析
延平區醫療衛生行政監督雖然與全國一樣已大體走上軌道,并頗有成效,但存在問題及成因也十分明顯,較有代表性。
1.監管的體制性矛盾突出
自2010年開始到現在,南平市的10個縣(市、區)中只有1個將醫療機構行政許可和衛生監督執法全部移交衛生監督所,有4個只是將醫療衛生監督執法移交給衛生監督所,有2個只將打擊非法行醫專項整治工作移交給衛生監督所,其余的3個縣(市、區)則仍全部留在衛生局。這種不一致的情況使各縣(市、區)執法主體多元化,執法主體與執法隊伍分離,執法模式不統一,常導致衛生監督職能時有交叉,執法機構不一,執法尺度不一,工作要求不一,辦事效率不高,難以有效地集中力量統一行動,以爭取更為有效的監督效果。在延平區,由于對區內衛生機構的管理職能權限大多仍保留在區衛生局手中,如醫療機構的設置和許可審批注冊、登記等,所以,區衛生監督所為了監督的權威性,在監督中便多以其名義行使職能。這樣,監與管脫節,關系變得十分不順,監督顯得缺乏力度,無法從源頭上控制醫療衛生事故苗頭。衛生局對醫療衛生活動既管理又監督,實則是自管自監,“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監督執法也就勢必“打折扣”。如在對一些醫療衛生行為實施監督時,有的醫務人員就認為都是一個系統的,何必那么較真。還如,對監督執法人員提出的意見,有的醫務人員就不夠重視,能應付就應付。結果,都使得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在本系統醫療機構貫徹不到位,難落實。
2.監督執法主體力量薄弱
目前延平區轄區人口約50萬,屬于監督對象的醫療機構共有292個,其中醫院2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站)18家,鄉鎮衛生14家,村衛生所230家,個體診所及其它醫療機構27家。同時,全區的醫療衛生、傳染病衛生、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等也離不開相應的監管。而區衛生監督所目前在崗的18人中女性占17個,其中有醫學預防本科學歷的僅1人,護理專業專科畢業的1人,其余皆為中專以下非專業學歷人員。面對需要實施有效監督的大量機構和人員,衛監所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時常有點跟不上;加上體制不順,以及知識更新機會少,經費不足,監督手段落后,完成各項監督任務就經常顯得吃力繁重。無可否認,延平區的醫療衛生行政監督有時難以到位也存在一些客觀原因。例如,監管對象多數分散在偏僻的農村,且多路途較遠,以及鄉鎮衛生院普遍“缺醫少護”,常不得不使用一些非衛技人員,有時默認超許可診療活動,監督中出現疏漏等就在所難免。還比如,現在的一些無證診所流動性極大.一般都隱藏于城鄉結合部和鄉村及居民區的樓院內,非法執業者又多為外來流動人口,居無定所,來去無蹤。為逃避執法部門的打擊,他們往往采用“游擊戰術”,經常在住處附近變更診療場所,且診療場所與藥品存放處也不在同一地點,這也給衛生監督執法人員查處帶來一定的難度,當衛生執法人員離開現場后,他們又照舊行醫,無法加以取締。
四、加強基層醫療衛生行政監督的對策思考
為了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深化基層醫療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建立健全其相關法律法規與執法監督體系,加強對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質量、合理用藥以及醫療廣告等實施的有效監管,顯然勢在必行,十分迫切。
1.規范監督責任,理順監督職能
實踐說明,基層醫療衛生行政監督在實際工作中存在缺位、錯位和越位現象,原因之一是執行主體不一致,上下工作不對口,信息溝通不暢。因此,首先應該進一步明確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監督機構各自的職能,統一實行管監分離,政事分開,各司其職,將衛生監督所作為衛生行政部門內的一個職能機構,或者作為單列的行政機構。今后我國事業單位改革的一個方向,就是要把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單位轉為行政機構。這樣,既有利于切實解決執法主體不清、職能交叉等問題,也有利于衛生行政部門抓好行業管理,真正當好“裁判員”,提高行政效率。如果再繼續什么“委托執法”,顯然無益于減少行政管理重復運轉環節及消除多頭執法等弊端,也不符合事業體制改革的趨勢。理順了機構和職能的關系,監督人員目前存在的身份混亂問題,就可名正言順地加以統一,即宜于一律轉為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改制后由于同樣都由財政開支,不但不會增加財政負擔,還有利于整合衛生資源和轉變行政職能,提高行政監督效率。現代西方發達國家行政管理改革的一條重要經驗,就是將政府的決策與執行職能逐步分開,縮小政府組成部門及其決策人員的規模,適當擴大行政執行人員規模,進而提高行政決策科學性,加強專業監督力度。
2.加強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
基層的衛生監督工作也要靠人來做。建設一支能適應醫療衛生市場需要的結構合理、素質過硬、業務精湛、廉潔自律、秉公執法和辦事高效的監督執法隊伍,是搞好基層醫療衛生監督工作和保障人民健康的關健。因此,首先應該滿足監督人員數量的合理需要,參照原衛生部關于按“轄區每萬名常住人口配備1-1.5名衛生監督員的標準,測算所需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編制”的規定,配足配齊工作人員。其次要調整衛生監督隊伍結構,增加臨床醫學、法律學、公共衛生管理學等相關專業的人員,讓熟悉醫療流程、懂得醫療市場管理的專業人員從事醫療衛生監督工作,提高監督效率。為此,一要嚴格把好入口關,聘用人員時應嚴格按照原衛生部《關于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若干規定》,把“遵守法律和職業道德”、”具備衛生監督相關的專業和法律知識”、“經過衛生監督員崗位培訓并考試合格”、“新錄用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五個條件作為標準,公平競爭,擇優錄取,配齊配強隊伍,從源頭上為建立負責任、有活力的衛生監督隊伍奠定基礎,盡快適應當前形勢和任務需要。二要重視培訓輪訓。基層醫療衛生行政監督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即使接受過高學歷教育,隨著醫療知識和技術的豐富與發展也會老化。所以,為適應衛生行政監督工作的新要求,要通過各種形式,認真實施原衛生部《2005—2010年全國衛生監督員教育培訓規劃》,及時讓他們得到繼續教育,提高整體素質就顯得必不可少。培訓輪訓的內容應該重在實際工作需要,首先是加強醫療衛生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依法監督能力;其次是充實醫政管理專業知識,真正成為醫政執法監督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時重視進行“廉潔勤政、執法為民”的教育,提升職業道德境界。
3.規范執法行為,增強內部協調
與其他行政工作一樣,加強內部管理也是保證基層醫療衛生行政監督公正與效率的重要手段。為此,也應當按照原衛生部印發的《全國衛生監督機構工作規范》、《關于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規定》等一系列文件規定,建立明確的責任制,認真履行職責,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主要是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完善制約機制,建立關健崗位輪換和執法回避制度;公開辦事程序和辦事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強化服務意識,保護和尊重監督對象的合法權益;大力推進監督執法考核和過錯責任追究,不斷規范衛生監督執法行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此外,由于基層醫療衛生監督在針對具體事情或問題時多涉及到多個部門,如醫療機構進行上環、取環、結扎、人流等項目時涉及到計生部門監管,藥品、醫療器械等使用時涉及到藥監部門監督,醫療廣告時涉及到工商部門監管,非法行醫罪查處時涉及到公安部門監控等,所以,要取得實效并非只靠衛生行政監督一家機構就能湊效,更需要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這就需要加強各個相關部門的聯系協作,建立信息共享,探索協調新方法。如鏟除非法行醫這顆毒瘤,衛生行政監督機構固然責無旁貸,但如無公安、藥監、工商、監察、科技等部門配合,就很難取得效果。特別在開展一些大規模或重大的打擊非法行醫行動中,不僅要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制訂聯席會議制度,開展聯合執法;而且要加強與基層政府、派出所、村(居)委會、城管等部門的聯系,如嚴格出租屋管理,嚴禁屋主租借場地給他人從事非法行醫活動等,才能有效化解監督人員孤軍獨進的困境,提高監控效率,使非法行醫無藏身之地。
4.增加財政投入,提供必要保障
基層醫療衛生行政監督是純公共服務,需要公共財政保障其有效運作。因此基層政府都應當按照原衛生部《關于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若干規定》,提供“衛生監督機構履行衛生監督管理職責所需的一切經費,包括人員經費、公務費、業務費和發展建設支出”,按照財政部、國家計委、原衛生部《關于衛生事業補助政策的意見》(財社12000217號),在政府預算中根據其需要加以合理安排,保證其履行職責擁有必要經費。為了使財政投入得到保障,還應該通過立法形式在法律法規上得以固定,以防止這一方面的投入出現非常規形態變化。同時,基層衛生行政監督機構也應當按時積極向同級政府匯報說明工作需要,爭取財政全額預算安排的主動權。財政保障的一個重要體現是物力保障。針對目前基層衛生監督機構普遍存在建設面積不達標,快速檢測設備數量不足,執法取證工具和辦公設備性能陳舊,信息網絡建設落后等嚴重影響監督監測質量和執法公正性權威性的現象,基層政府也有責任按照原衛生部關于《衛生監督機構建設指導意見》規定的配置標準,積極提供監督執法辦公用房、執法車輛,以及取證與快速檢驗的設備、通訊工具、防護裝備、網絡建設等基礎設施,為衛生監督和綜合執法提供物質保障,從根本上解決“收費養人”問題。
5.依靠群眾,發揮社會監督威力
摘要:國有企業是中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經濟增長、科技進步、增加就業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國有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正處于攻堅階段,國有企業要想克服客觀條件的局限,在激烈的競爭中繼續生存、發展,就必須提升國有企業的執行力。因此,分析當前國有企業執行力的不足,探討合理的現實途徑對于國有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提升執行力建議
1國有企業執行力的內涵
參考對執行力含義的理解,國有企業執行力就是由企業領導者發起并最先掌握,國有企業的各個管理層次、各個經營決策單位、各個崗位的職工貫徹執行經營者制定的戰略決策、方針政策、制度措施、方案計劃和實現企業經營戰略目標的能力。簡單地講,國有企業執行力就是企業各級執行主體按照規定的標準,以一定的速度完成各種任務的能力,并且這種能力應該具有持續性和穩定性。企業執行力的強弱程度將直接制約著企業的經營目標能否得以順利實現。
2國有企業執行力存在的問題
2.1國有企業高層領導者決策水平不高由于國有企業的特殊屬性,現階段不少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仍是通過行政任命或行政選拔的,并不具備真正意義上的經營管理能力和權利,管理好壞與管理者本人經濟利益也不存在密切聯系,大大降低了高層領導者在管理方面的激勵效果。另外,在許多經營管理者認為自己的角色定位就是描繪企業遠景、定好策略,在戰略制定后很少有領導者重視戰略的執行問題,甚至是一些管理者在執行過程中制定了一系列不合理、缺乏人文關懷的制度,對職工沒有激勵作用,反而引起反感。
2.2國有企業中層管理者執行戰略決策不科學中層管理者擔負著執行和管理的雙重角色。企業決策層制定的戰略方案需要得到中層的嚴格執行和組織實施。在國有企業中,大多數中層管理者僅僅滿足于簡單地執行上級的決定,而不是科學地分析實際情況,提出更加合理的執行方案。另外某些國有企業長期以來的制度和中層組織環節的脫節、缺失,或者是部門之間的壁壘重重,導致了組織結構與企業核心經營環節不配套,出現“責任者缺位”的現象。
2.3國有企業員工的執行能力不足在當前國有企業改革中,依靠外在的力量將市場競爭機制和現代企業制度引入了國企之中。但是國有企業職工的競爭意識和風險意識卻沒有完全與之相適應或同步。現代經濟社會和市場環境的快速變化要求企業員工必須快速地適應和提高自身素質。然而在企業內部并沒有建立起有效的員工培訓機制,使得員工隊伍素質參差不齊,對執行力不夠重視,在對企業目標和任務的理解上難以統一,在具體執行時各行其是,難以形成有效的合力,進而影響企業整體的目標執行力。
2.4國有企業缺乏執行力文化的塑造企業文化是是一個企業的靈魂,是促進企業執行力提升的一個很重要的手段,優秀的先進企業文化有助于企業形成強大的執行力,沒有執行力文化的企業就沒有內在的自覺執行力。目前大多數國有企業已經非常重視企業文化對員工的影響,但是很少有企業注重培養企業執行力文化。因此,國企改革不僅要注意正式制度層面的改革和建設,還要注意職工觀念、意識等文化層面的轉變。只有使企業職工的這些觀念意識差距消失,國有企業才有可能最終成為真正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
2.5國有企業缺少科學的監督考核機制執行力的生成和養成是以切合實際的激勵約束機制為依托和載體,沒有一個好的激勵約束機制,肯定沒有執行力。目前,我國國有企業尚缺乏科學的監督考核機制,這里面有兩種情況,一是沒人監督,二是監督的方法不對。前者是只要做了,做的好與壞沒人管。或者是有些事沒有明確規定該哪些部門去做,職責不明確,所以無法考核。常見的如有些企業中的管理重疊、交叉,導致有事情的時候沒人負責。
3提升國有企業執行力的對策建議
3.1分層次培養國有企業員工的執行力執行的關鍵在人,針對國有企業執行力現狀的分析,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提升我國國有企業各層次員工的執行力。如果每一位企業員工都能夠真正接受“執行”的企業文化,根據各自的崗位特點,提高自身的執行能力,共同培育企業的執行力,企業的戰略目標就一定能夠順利的實現。對高層管理者來說,要注重營造企業的執行文化;對中層管理者來說,要切實保證戰略的執行效果;對基層員工來說,要通過培訓提高戰略的執行能力。
3.2構筑優秀的國有企業執行力文化要想讓企業達成執行力,將企業塑造成一個執行力組織,就必須首先在企業內建立起一種執行力文化,執行力文化將成為一種新的企業競爭力。構筑優秀的國有企業執行力文化,需要從理念領先入手,引入先進的思路、模式、方法,促進企業經營理念和運營模式的轉變,通過流程重組,建立以市場為導向、客戶為中心、效益為目標的經營模式,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從而全面提高企業執行力。
3.3建立國有企業激勵和約束機制員工對企業的忠誠是企業最強的執行力。因此要激發和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必須做好績效管理工作,構建企業激勵和約束機制。具體來說應做到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建立嚴格的績效考核機制,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標準和考核內容,通過對員工工作業績的考核,正確評價其工作努力程度;二是建立獎罰分明的激勵機制。根據業績考核結果,獎優罰劣,末位淘汰。使工作業績突出的員工得到獎勵,業績較差的受到懲罰;三是在配套的激勵機制基礎上,建立合理的約束機制,否則員工只想得到好處,其行為就會偏離組織目標。
3.4建立國有企業執行力的科學流程明晰的業務流程是提升執行力的關鍵。在企業內部存在著許多不同的流程,如采購流程、銷售流程、新產品開發流程、售后服務流程等。建立執行力的科學流程,需要重視以下幾點:一是提煉關鍵業務流程,通過對關鍵業務的流程進行設計,來保障整體業
務的流暢運作;二是確定流程核心內容,保證業務流程流動順暢;三是構建合理的組織結構,明確流程運作部門,給各部門在業務流程中的職能進行定位,使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四是確定流程評估標準,保障業務流程運作的效率和質量。
3.5建立完善的國有企業員工培訓體系在知識經濟時代,工作中所需的技能和知識更新速度不斷加快,只有不斷地學習,才能提高對社會的應變能力,從而提高執行力。因此,企業必須建立系統而科學的培訓體系來維系員工的發展。只有卓有成效的培訓才能使員工有效地執行企業的經營策略。為了使員工個人的執行能力達到企業的要求,一方面要把好招聘關,另一方面要對企業員工進行持續的職業化訓練,促進員工和企業執行力的提高。
4結束語
企業執行力的提升,是企業發展的核心要素之一,它既是企業員工綜合素質的體現,也真實地反映出企業管理的實際水平。面對擁有成熟管理模式、雄厚資金實力的外國企業的強大競爭和沖擊,國有企業要鞏固市場地位,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就必須盡快打造和提升其自身的執行力。
參考文獻:
[1]闕波.關于國有企業執行力提升的研究.東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3.
[2]白仁文,賈鼎.我國企業執行力與對策研究[J].中國商貿.2009(7):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