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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重要性是指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中可能存在的不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和判斷的錯報及漏報的最大限額。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1221號——重要性》:重要性取決于在具體環境下對錯報金額和性質的判斷。如果一項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可能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依據財務報表作出的經濟決策,則該項錯報是重大的。重要性實質上強調了一個“度”,在審計報告中,允許一定程度的不準確或不正確的存在,但是要以這個“度”為界。如果會計信息的錯報或漏報可能影響到財務報表使用者的決策或判斷,就可認為重要,否則就不重要。在審計實務工作中,審計重要性水平是重要性的數量表示,是一個數量門檻或金額臨界點。
(二)審計重要性水平的意義
設定重要性水平是現代審計的一個創新。審計實務中運用重要性原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一是有利于防范審計風險。重要性水平的恰當判斷對降低審計風險、保證審計質量有重大幫助作用。在抽樣審計下,審計人員對未審計部分要承擔一定的風險,而風險的大小與重要性水平的設定、重要性的判斷有關。重要性水平越高,審計風險越低;反之,重要性水平越低,審計風險越高。二是有利于提高審計效率。由于社會經濟環境的發展變化,被審計單位規模的不斷擴大,企業組織結構日趨復雜,經濟事項日漸頻繁,對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中使用審計抽樣愈加普遍,而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及列報認定層次的重要性水平即可容忍錯報,在審計抽樣確定樣本規模及評價抽樣結果時顯得異常重要。重要性概念為解決審計人員的抽樣決策問題提供了極大的幫助,從而大大提高審計效率。三是有利于降低審計成本。由于審計費用預算與時間預算方面的考慮,審計人員必須在成本與效益之間進行權衡。重要性原則的正確運用,可以適當減少審計程序,縮小測試范圍,使審計人員把審計重點放在那些對可能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決策的方面。
二、審計重要性水平的確定
(一)從數量上考慮重要性水平
從量上考慮重要性水平是注冊會計師審計計劃中重要環節,一般可以從財務報表層次和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及列表認定層次兩個方面展開。(1)財務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準則明確規定,在計劃審計工作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在考慮對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了解、審計的目標、財務報表各項目的性質及其相互關系以及財務報表項目的金額及其波動幅度的基礎上,確定一個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以發現在金額上重大的錯報。在計劃階段確定重要性水平時,執業人員應先選擇一個適當的基準,再選用適當的百分比乘以該基準,從而得出財務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在實務中,有許多匯總性財務數據可以用作確定財務報表層次重要性水平的基準。《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0號——審計重要性》第12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合理選用重要性水平的判斷基礎,采用固定比率,變動比率等確定會計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判斷基礎通常包括凈利潤、總資產、凈資產和營業收入等。”并結合實務給出了一些相應百分比的參考數值。《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指南》(2007年修訂)則又新增了兩個基準,即費用總額和毛利,同時對相關基準參考數據予以修訂,具體如下:
綜上準則變化和相關要求,新準則對重要性水平的確定依然僅提供了原則性的指導,為注冊會計師在實務中如何確定重要性水平提供了更大的空間。雖然重要性的數量門檻一直受到爭議,但注冊會計師必須將重要性標準進行量化并運用到審計實務中,因此,制定重要性量化標準對重要性的初步判斷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根據筆者多年在事務所實務工作經驗以及筆者對部分上市公司近年相關指標的統計分析,筆者認為以下基準及比例可在實務中予以參考(見表2):
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具體審計業務時,可以根據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做出判斷,對上述百分比進行適當調整,一般被審計單位規模越大,這個百分比可能要求越小,其目的主要是為了降低審計風險,因為同樣的百分比,被審計單位規模不同,相應確定的重要性水平差異可能會很大。
此外,對于重要性水平計算基準的確定,實務中也可以同時區分以下情況予以考慮:
其一,根據公司性質考慮。一般來說,重要性水平確定的基準應具有關聯性、穩定性與預計性特征,由于總收入、總資產具有相對穩定性,稅前利潤(凈利潤)對上市公司來說具有關聯性,且基本能反映企業的盈虧狀況及經營規模,因此用這幾個指標計算出來的重要性水平對審計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有較強的指導性,一般將這三者作為重要性判斷的基準。由于上市公司風險較高,依據相關指標計算重要性水平時應遵循謹慎性原則,適當從嚴確定。
其二,幾個特殊行業的考慮。對于一些特殊行業,我們在確定其重要性水平計算基準時,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考慮其他一些指標。大多數商品流通業的公司,資產總額較小但營業收入很大,而且審計的重點是利潤表,因此不宜用資產總額為基準從而確定過低的重要性水平。對于房地產公司來說,其生產經營具有較強的周期性,稅前利潤不能較好的體現其經營狀況,因此不宜用稅前利潤來確定重要性水平。對于軟件開發公司而言,其生產經營亦具有較強的周期性,一般資產規模較小,研發周期較長且費用支出較大,因此資產總額和稅前利潤(凈利潤)不能客觀及時的體現其經營狀況,不宜將其作為確定重要性水平的基準。對于酒店行業,大多資產總額及營業收入較大,而稅前利潤偏低,因此不宜采用稅前利潤來確定重要性水平。對于金融行業,一般資產總額較大,資產負債率較高(其中銀行類基本在90%以上;證券公司70%左右)而總資產周轉率低(其中銀行類基本在3%左右;證券公司10%左右),因此不宜采用資產總額、營業收入等來確定重要性水平。
其三,幾種特殊情況的考慮。勞動密集型的企業,一般資產總額偏低,不宜將其作為重要性水平的確定基準。利潤波動幅度較大的企業,當期的稅前利潤(凈利潤)并不能完全體現其經營狀況,可采用近幾年平均稅前利潤(凈利潤)來確定重要性水平。虧損或微利企業,用稅前利潤(凈利潤)計算出來的重要性水平往往偏低,一般也不宜采用。經營不穩定企業,由于其生產經營不穩定,導致其營業收入、利潤及資產總額等均波動較大,因此這些指標均不宜作為重要性水平的確定基準,而凈資產相對穩定,可予考慮作為確定重要性水平的基準。
其四,和母公司財務報表一并報出合并財務報表的重要性水平的確定。當注冊會計師對母公司個別財務報表和合并財務報表一并出具審計報告時,應對其所有合并主體的財務報表和合并財務報表分別確定重要性水平。在確定非全資子公司財務報表的重要性水平時,不應受被審計單位所持股權比例的影響。在實務中,某些被審計單位(如較多的民營企業)可能沒有編制審計前合并財務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在計劃審計工作階段先明確合并財務報表重要性水平的確定方法,在業務完成階段,根據審計后的合并財務報表確定重要性水平。:
(2)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認定層次的重要性水平。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認定層次的重要性水平即可容忍錯報主要運用于在細節測試中采用審計抽樣時確定樣本規模,對審計據數量有直接的影響。實務中,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認定層次的重要性水平以財務報表層次重要性水平的初步評估為基礎,同時考慮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的性質及錯報的可能性以及其與財務報表層次重要性水平的關系。一般而言,對于交易、賬戶余額及列報認定層次的重要性水平,既可以采用分配的方法,也可以采用不分配的方法。其一,采用分配的方法。采用分配的方法時,分配的對象一般是資產負債表項目,并且交易或賬戶余額重要性水平之和應等于財務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故一般按項目本身在報表中所占的金額比重分配,比重越大,相對來說出現差錯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時,也要考慮成本效益原則,予以適當調整分配。但由于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認定層次內部的重要性水平是不同的,賬戶余額在具體的環境中,即便同一個賬戶出錯的可能性也會不同,比如某企業固定資產較大,前一年度可能因為企業大量購建會導致其錯報風險較大,而今年固定資產和去年相比沒有變化,這樣的話今年出錯的可能性就會下降,而且即使出錯也很容易檢查出來。但其比重依然很大,采用分配的方法時分配的較高的重要性水平會顯得不合理。其二,不分配的方法。不分配的方法,即財務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不分至各交易、賬戶余額及列報認定層次,而是采用其他方法進行分配。如根據出現錯誤或舞弊的可能性大小,按報表層次重要性水平的一定百分比確定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列報認定層次的重要性水平。如財務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是100萬,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列報認定層次的重要性水平可確定為財務報表層次重要性水平的30%~40%即30萬~40萬,審計過程中,只要發現某類交易、賬戶余額和列報認定層次的錯報或漏報超過這一水平,就建議被審計單位予以調整。而其他低于這一水平的錯報,在考慮其性質及連同其他錯報后的累計錯報的基礎上,進行適當調整。筆者認為,此方法在實務中可能更合理及更具操作性。此外,在制定總體審計策略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對那些金額本身就低于財務報表層次重要性水平的特定項目作額外的考慮。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運用職業判斷,考慮是否能夠合理地預計這些項目的錯報對財務報表的影響。(二)從性質上考慮重要性水平明確重要性的數量標準便于會計和注冊會計師具體操作,但不可避免的問題是,對重要性的判斷一旦淪為數量化的門檻,就容易被誤用或濫用,成為不正當會計處理并且推諉責任的護身符。因此,注冊會計師必須從性質上考慮重要性。某些情況下,金額不重要的錯報從性質上看有可能是重要的,例如:錯報對遵守法律法規要求、債務契約或其他合同要求的影響程度;錯報掩蓋收益或其他趨勢變化的程度;錯報對用于評價被審計單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或現金流量的有關比率的影響程度:錯報對增加管理層報酬的影響程度;錯報是否與涉及特定方(如關聯方)的項目相關;錯報對與已審計財務報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的影響程度,該影響程度能被合理預期將對財務報表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產生影響等等,實務中注冊會計師應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判斷,但不能以存在這些因素為由而必然認為錯報是重大的。
在對我國上市公司的審計中,對錯報和漏報的性質判斷尤為重要,這就要求注冊會計師更多地考慮上市公司管理層的意圖,如果管理層出于盈余管理的動機,則即使金額微不足道,也應該作為重大差錯對待。
參考文獻:
[1]《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及應用指南(2007年修訂)。
1、淺議內部審計的重要性和存在的問題
2、審計失敗的成因及規避
3、試論企業內部控制的建設與執行
4、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的思考
5、財務欺詐的成因及防范
6、淺議內部控制制度審計
7、會計報表作弊的方式及審計策略
8、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9、如何進行貨幣資金審計
10、論審計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11、識查假賬的主要方法
12、貨幣資金審計中需要關注的幾個問題
13、論企業內部審計監督
14、淺談現代企業制度下的會計監督
15、試論會計的監督職能
[論文關鍵詞]審計公告透明度監督作用規范化
[論文摘要]審計公告制度的實行,可以提高審計執法透明度,使審計執法環境得到改善,讓社會公眾及時了解審計結果。審計公告對審計工作提出了嚴峻的挑戰,是審計程序規范化和審計質量有保障的重要體現。總之,我國審計公告制度的建立還任重道遠。
隨著民主化進程的加快和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以及國內外的種種要求,審計署在2003至2007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中明確規定:“改進現行審計報告的形式和內容要求,建立適合于對外公告的審計報告制度。”
審計公告制度是審計機關對重要審計事項的審計程序、內容、結果、舉報方式等向社會公眾進行公開的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公開審計處理意見。審計公告制度的實行,可以提高審計執法透明度,使審計執法環境得到改善,讓社會公眾及時了解審計結果。從以往我國審計機關公布的希望工程基金、國外捐贈資金等審計結果來看,社會反應是良好的。
國家審計公告制度對外公告的內容應是審計管轄范圍內的審計事項,包括審計活動、審計結果、審計處理處罰意見及審計意見的執行情況;對外公告的對象應包括社會公眾和人大等特殊機構;對外公告的手段要依據法律的規定通過合法的載體,并且在對外公告時遵循保密性原則。因此,國家審計公告制度可以理解為國家審計機關在行使審計監督權的過程中,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合法有效的載體,將審計機關管轄范圍內審計活動、審計結果、審計處理處罰意見及審計意見的執行情況(涉及到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及國家安全法規定不能公開的除外)等審計事項向社會公眾和特定對象公開的一種制度。
《審計法》第三十六條:“審計機關可以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表明審計結果將從審計機關與被審單位(主要領導)之間的小范圍見面,擴大到政府有關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以及人民群眾的廣泛公開。審計公告制度一方面能夠把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結合起來,運用社會監督的力量督促被審計單位加強管理,另一方面,對自身工作質量也提出了挑戰。
權力和法制的關系,仍然需要人們足夠的重視。首先,一些被審計單位在一些經濟業務和財務問題的處理上,不把國家法律放在眼里,造成管理和財務上的極端混亂,這種不良的會計環境加大了審計的風險。其次,一旦審出問題,如果涉及到上級領導或部門,審計的獨立性就不能得到保證了,審計無法客觀公正的進行。這也將成為推行審計公告制度的阻力。
當審計公告形成習慣的時候,國家審計具有了外部審計的特性和要求。在審計工作過程中,各級審計機關要有相關的質量控制制度,以保證國家審計準則得到嚴格遵守。審計人員的勝任能力和審計機關內部管理水平二者共同決定了審計發現問題的概率。公告發現問題的概率受到職業道德水平和相關法律責任兩因素的影響。
實行審計公告制度,有著多方面的積極意義。
第一,可以提高審計的透明度,增強審計的權威性。以往的審計結果透明度較差存在的問題比較多,審計權威得不到體現。實行審計公告制度,可以促使審計機關要嚴格辦案,接受社會的監督,也可以增強審計權威性。
第二,可以最大限度發揮審計的監督作用,促進被審單位嚴格管理,公布審計結果可以引起被審單位領導和職工的高度重視,
第三,可以加強信息交流,促進綜合治理。造成違規的原因有很多,有必要引起政府有關部門的注意,總結教訓,加強管理。
第四,可以增強對政府的信任,提高全民法制意識,從而堅定改革開放的信息,堅定社會主義信念。
審計結果公告的原則:
1.誠實信用原則。要求公告的審計結果要真實客觀。要求審計相關主體必須依法審計,實事求是,同時在法律范圍內如實向社會公告。只有這樣,公告的審計結果才能避免審計風險,才能發揮審計結果公告的積極作用。
2.重要性原則。審計結果是否公告要依據被審計事項的重要程度來確定,要有所側重。所謂重要性第一是指審計事項與公眾的關聯程度,第二是指審計結果公告以后的預期社會效果。與公眾關聯程度高并且預期社會效果較好的則屬重要審計事項,可進行審計公告,反之,則可不予公告。
3.風險性原則。要對審計結果公告的審計風險和社會風險進行合理預測,以判斷審計結果公告可能產生的正負面效應,從而決定審計結果是否公告。審計結果公告的審計風險主要是因審計業務存在問題而造成的風險。比如審計情況不真實,定性不準確,評價不客觀和報告用語不妥當等引起的風險。審計機關應力求規避審計結果公告的審計風險。審計結果公告的社會風險是指審計公告后因社會原因而產生的風險,比如引起社會穩定問題等。審計結果公告前要充分論證分析公告后可能產生的社會風險,如果預期社會風險較大,則可考慮暫緩公告或不公告。
4.大眾性原則。要求審計結果公告要讓公眾易見易懂。這就要求審計結果公告的途徑多樣化。同時要求審計結果公告要語言通俗化。
從世界范圍看,推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已成為國際通行做法,也成為審計先進性的標志性特征。在我國,實行審計公告制已有良好開端,但仍存在較大的差距,目前情況下全社會特別是政府層應進一步提高認識,以不斷完善公告制,推動政治文明和社會進步。與國外成熱的經驗相比,我國審計公告制度存在明顯的缺陷,其中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
1.法律約束不強,權與法孰重孰輕。審計公告屬于政務公開,以及公民知情權的要求。許多發達國家都是通過相關法律得以確立,其中產生最重要影響的立法為1996美國《情報自由法》。要求行政機關依職權或依申請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在法定范圍內,任何公民無論其目的如何,均享有得到政府信息的權利,行政機關拒絕提供有關信息應當承擔舉證責任。相應的法律在我國還是空白。在《審計法》對“公布”審計結果使用了“可以”而非“必須”來表達,公開的責任成為任意性的自由裁量。同時,審計公告還會受到國家保密制度的限制;使得許多領域的公開變得不可能。
一、在“創新”和“服務”上積極尋求學會工作的新出路
審計學會雖是社會性團體組織,但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隨著社會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審計作用的日益增強,審計學會作為審計事業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之一,應在“創新”和“服務”上積極尋求學會工作的新出路,發揮其應有的特殊作用:第一是發揮組織協調的作用。審計學會聯系全區各個行業、各個領域、各條戰線的廣大審計工作者,擁有一支學識淵博、造詣深厚的專家、學者隊伍,有著十分廣泛的群眾基礎和較大的社會影響,在審計科學研究、學術交流、科研成果推廣等方面應發揮重要的作用,使之成為我區審計改革和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第二是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審計學會是政府審計系統聯系各級審計部門和廣大審計工作者的重要渠道之一,會員大多為從事審計實踐、教學、理論研究工作的同志,通過各方面的交流,不僅可以增強學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進會員之間的了解和協作,還有利于及時溝通信息,相互促進,提高審計人員的整體素質。通過學會,加強政府審計與部門審計、企業審計的聯系以及審計理論界和實際工作部門的聯系,凝聚社會各方面的審計力量。進而推動全區審計工作的進步。第三是發揮審計科研的先導作用。在新的社會經濟條件下,審計事業面臨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審計工作面臨著更為復雜的審計環境,承擔著更為繁重的新任務,面對著更多需要研究和探索的新課題。審計學會具有專業人才多、學術氣氛濃厚的優勢,只有利用和發揮這一優勢,才能推出一批新成果,指導審計工作實踐,促進審計改革與發展。第四是發揮審計學會審計理論研究成果的宣傳推廣作用。審計學會聯系著各行各業,是宣傳審計工作、擴大審計影響的一個重要陣地和窗口。依靠審計學會普及審計知識,宣傳審計法規,開展審計質量控制研究,讓全社會更多地認識審計,理解審計。支持審計。
二、積極開展審計學會活動,不斷增強工作活力
審計學會應確立“開展學會活動,不斷“創新”工作活力,發揮學會橋梁紐帶作用的工作思路”實現“自養、自立、自強”的工作目標。一是要組織會員單位相互學習,相互交流,組織會員赴審計現場。組織會員單位進行審計方法,調研分析、網絡建設等方面的交流。組織會員到有代表性的審計現場學習,深入現場進行實地察看,發現問題。既了解第一線的審計環境,又了解一線的審計程序進展情況。二是組織會員單位到外地學習考察。要經常組織會員單位或參加市審計學會組織的培訓及外出學習考察活動,開闊視野,增長見識。三是請有關專家為審計學會會員講座,提高審計研究水平。作為審計工作者不僅要掌握現代審計與審計準則的知識,還有必要了解審計的發展方向,研究探討效益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還要關注社會保障審計、符合國情的環境審計、國家金融審計、內部審計和計算機聯網審計等研究課題。四是開展審計法制宣傳教育。學會在宣傳審計法方面應采取三種形式:第一是動員團體會員單位積極參加審計法規學習;第二是在學會的季度例會上宣傳學習審計法律法規知識;第三是在審計培訓、審計咨詢的過程把宣傳審計法規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協助政府審計部門宣傳審計法。五是建立審計學會工作現代化、網絡化。加強會員服務離不開服務載體建設,目前的服務載體遠遠不能滿足服務的需要。要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網絡技術,做好網上服務載體建設。利用網絡技術服務會員;要逐步建立面向廣大會員和單位的教育、培訓、學術交流、咨詢的機構,使這些服務工作長期化、固定化,形成制度。
三、以學術研究和交流作為審計學會工作的主線狠抓落實
審計學會應是具有審計研究、交流職能的學術性團體,只有服從、服務于經濟建設和審計事業的大局,圍繞經濟和審計工作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面向實際工作部門,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其作用,體現其價值,煥發其生命力。
一是緊緊圍繞審計改革與發展開展審計科研。審計學會要注重發揮科技人才眾多,聯系廣泛的優勢,注意引進先進的、通用的調查方法和IT技術,改進傳統的審計工作方式,以審計在實踐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為重點,聯系各方力量,立項開展學術研究,充分發揮審計科研立項在審計科研中的指導作用,保證審計改革得以積極穩妥地進行。要求全體會員密切關注全局性工作布置及審計調查、審計普查,及時研究、分析和總結,使審計理論研究和審計實踐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對事關審計改革全局性、基礎性問題加強研究,如管理體制、法制建設、審計方法、人才培養、審計技術等,探索審計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動審計改革邁上新臺階發揮重要作用。
二是緊緊圍繞地區經濟發展,開展審計實踐研究。在市場經濟環境下,領導決策和企業經營越來越依賴審計信息,特別是數據準確、論據充分的審計分析。因此要求審計學會注意組織力量,對經濟生活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研究,提出對策建議,為領導決策服務。學會在學術研究方面每年都應堅持做到:1、制發審計科研論文的參考提綱。提綱的確定非常重要,重點是把上級審計學會下發的和本局制定的參考題目與當前企事業單位及區經濟發展的熱點問題相結合、充分體現審計分析內容的及時性和前瞻性。2、征集文章,組織審計學術評定小組或有關專家進行評審,評出各個等次,并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3、進行學術交流,學會定期召開學術交流會議,請獲獎作者在會上交流分析和論文。4、每年開展審計征文活動并編印《優秀審計分析論文集》,把年內優秀的分析和論文編印成冊,在會員間互相交流學習。
四、大力加強審計調研成果的推廣和應用
審計科研成果是廣大審計科研工作者的心血結晶,是社會的寶貴財富,是推進審計改革與發展的動力。因此審計學會在重視調研工作的同時,必須重視調研成果的推廣和應用。
第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調研的目的在于應用。只有通過應用,調研成果才能達到學術交流,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因此學會必須注意將調研工作全過程從選題、立項延伸到推廣應用,將調研成果的推廣應用作為自己義不容辭的工作任務,納入工作計劃?并要求學會各會員單位深刻認識調研成果推廣工作的重要性,結合工作需要,確定推廣應用項目。使調研成果在實際工作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第二、建立調研成果推廣應用機制。審計學會結合實際情況,建立調研成果推廣應用工作制度,如年度工作計劃。重點論文、課題寫作及評審辦法、應用成果指南,定期推介一些成熟的調研成果等。
對經濟大家都是一邊學一邊干,85年—89年在市公安局十處的開元貿易公司任飲食業與商品零售業會計。學工業會計的單位人員少。所以我常常吃住在單位,不分白晝,終于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出適合我單位的會計核算方法。指導出納、保管、柜臺人員記帳,每月盤點、對帳。使我單位帳目清楚,帳帳相符、帳實相符,經濟效益核算真實,按月足額繳納稅金,受到稅務部門和領導的好評。
參加了一個月培訓之后,89年我考入市審計局。分配到商糧貿審計處,參加了金屬材料實行計劃內外統一市場價格情況的調查報告,對市化工原料批發公司89年承包經營審計,對市五金公司審計,主持了市石油公司審計(項目即將結束時,全局工作調整,被調到行政事業審計處)收繳違紀資金39萬元。每星期三回局里學習我總是利用空閑時間學習法規,記錄了大量的法規、規定和筆記。90年9月至今在行政事業處工作,由于行政事業單位面廣,包括國家政府的職能部門、政府的喉舌、對外的窗口、科教、文衛、體育以及有管理重要資金的社會團體等,這些單位的收入、支出項目復雜,國家的法規、規定也比較多,單位領導的職位、級別、層次比較高,要求我審計人員對法規、政策的運用要適當,所以對政策、法規學習等方面抓的比較緊,為了能很好的理解國家的各項政策,經常收聽中央電視臺的新聞和焦點訪談,收看陜西新聞,新聞、經濟半小時、財經報道等節目。由于經濟改革步伐較快,市場經濟取代計劃經濟,這幾年稅收、會計、審計、改革變化都很大,以至于與市場經濟緊密相關的金融學、財政學等學科越來越重要,為了搞好審計,為了能成為真正的合格的審計人員,不斷的學習,為了適應數字化時代的要求我學習計算機應用。
熱愛審計事業,工作責任心強,審計客觀公正,廉潔奉公,遵守審計紀律,遵守職業道德,工作中服從領導安排,不論領導分配的工作是否有我名份,不論是做審計、搞調查、還是辦理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專案,工作熱情高。也不論是寒冬還是酷暑,都一絲不茍的完成任務,有時為了按時完成任務加班加點,廢寢忘食,受到市上一些領導的好評,行政事業處工作十一年半中(其中一年抽調到市農村社會主義教育活動半年和我市執行“收支兩條線”檢查辦公室半年多,合計一年多)完成審計項目101個,收繳違紀資金236萬元,為單位追回資金101萬元,向被審計單位提出各種建議200多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專案審計3項,完成協助審計調查3項,寫審計信息二十多篇,97年在城市審計》第3期上發表了藥品價格混亂應予引起重視”同年在城市審計》第4期上發表了對完善“兩條線”三點建議”2000年5月5日《中國審計報》上發表了淺談審計發展與環境的關系”2000年《中國審計信息與方法》第8期上發表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與原準則的區別”2000年《陜西審計》第4期上與《審計文摘》2000年第12期上發表了行政事業審計思考”2000年《陜西審計》增刊上發表了社會環境對審計發展的影響”2001年《陜西審計》第4期上發表了對審計承諾制度的淺析”2000年《城市審計》第6期上發表了淺談審計發展與環境的關系”并獲得2000年《城市審計》優秀論文二等獎。
進行初步性測試,審計中能從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解入手。判斷被審計單位資料的可信度,估計固有審計風險與控制審計風險,決定采用審計方案,決定采用何種方式進行審計,即詳查法還是抽查法,根據對財務資料和非財務資料的初步審核,確定重要性與重要性水平,決定樣本的選取量。抽樣中,常將隨機抽樣、系統抽樣、隨意抽樣結合起來。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實制性測試中,對證據的獲取常能靈活應用檢查、監盤、觀察、查詢及函證、計算、分析性復核等方法,對有疑點的問題,緊追不舍敢于碰硬。能指導被審計單位財務工作,能為他提供會計咨詢、財務咨詢和稅務咨詢等方面的服務。能從被審計單位會計資料中,研究他存在深層次問題,應用計算、分析性復核等方法說明問題的重要性,以引起被審計單位領導的重視,對其管理中存在問題與漏洞提出改進的建議,受到被審計單位以及領導的好評。
利用我特長,抽調到農村社會主義教育活動中時。為村里摸清了家底,指導村里建立會計制度,幫助他建帳。抽調到收支兩條線”檢查辦公室工作期間,能完成交給我各項工作。
關鍵詞:內部審計 企業目標 政府干預
一、內部審計的相關概念
內部審計是指為了滿足企業控制和經營管理的需要,伴隨著經濟發展和企業管理的需要而逐漸形成的一種內部審查和評價方式。因此,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的一個獨立部門,主要是對企業管理的程序、標準、方法等方面的合理性進行評估,目的是幫助企業提高管理效率,實現企業目標。
內部審計的產生既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需要,也是企業應對外界壓力的需要。在企業內部管理方面,由于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企業所有者對于企業管理狀況的了解程度縮減,所以他們需要內部審計部門來幫助他們了解企業的管理狀況,進而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在外部壓力方面,外部審計使企業運營成本大幅度上升,社會要求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國家要求企業通過內部審計為國家制定政策提供依據。
二、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發展的現狀
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發展比較晚,是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后才逐漸開始的,經過近三十年的發展,我國企業內部審計逐漸表現為三種模式:一是受董事會領導;二是受總經理領導;三是受二者雙重領導。
無論采取什么樣的領導方式,我國企業內部審計都帶有明顯的政治性色彩。由于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產生于改革開放初期,國家為了保證經濟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進行平穩過渡,要求甚至以法律的方式規定企業必須設立內部審計制度。因此,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現階段還并不是為企業實現最終目標而服務的,而是為國家制定政策和審計管理服務的。正因為如此,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在發展中存在許多問題。
三、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對企業內部審計認識不足
由于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大都是為國家和政府服務的,致使人們在內部審計的認識上存在偏差,他們認為內部審計是代表國家對企業實施的一種監督,而這與內部審計實現企業目標的設立初衷是大相徑庭的。對內部審計認識的不足,使我國企業內部審計有名無實。
2.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不健全
目前,我國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設置還不健全,有的內部審計機構隸屬于財會部門,有的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相平行,這就導致企業內部審計機構難以發揮其功能,使審計工作的進行受到重重阻礙。另外,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受國家或企業所有者的意志影響較大,所以難以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真實性。
3.企業控制環境不理想
由于受傳統觀念的影響,企業管理者對于企業內部審計的支持度不足,他們認為企業內部審計削弱了他們的權力。而在企業員工看來,內部審計只會導致員工彼此產生相互猜忌。另外,在企業內部審計所需要的資金、人力、物力上的支持也嚴重不足。
4.內部審計人員素質低
由于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受控于國家和政府,而內部審計人員的利益又是由企業決定的,所以使得一些審計人員為了滿足自身利益而對內部審計進行謊報、瞞報,嚴重影響了企業內部審計的真實性,這既不利于國家政策的制定也不利于企業的發展。
5.內部審計法律法規滯后
由于我國企業內部審計起步比較晚,因此在內部審計法律法規方面的建設還比較嚴重滯后,這使得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具有較大的隨意性,不能按照固定的章程進行內部審計。另外,缺少法律法規對內部審計權利、義務的規定,內部審計的實施也難以得到法律的保障。
四、完善和發展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的對策建議
1.確定內部審計的主要方向
內部審計并不是國家干預企業管理的工具,而是企業自我完善、實現企業目標的手段。只有明確內部審計的主要目的和方向,才能使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放在企業內部控制和管理上,努力提高企業經營管理的效率水平,使其為實現企業最終目標而更好地服務。
2.轉變對內部審計的觀念
內部審計是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根據自身發展的需要而產生的、為企業服務的部門,而不是在國家及社會的壓力下形成的。所以,要努力轉變對內部審計的觀念,認清內部審計對于企業發展的重要性,并根據企業自身發展需要,合理進行企業內部審計。
3.優化企業內部審計環境
首先,應加大企業內部審計資金、人力、物力的支持,為企業內部審計的進行創造有利的條件。其次,轉變管理者對企業內部審計的態度,使其認識到內部審計是優化企業管理的手段,而不是對管理者權力的限制和剝奪。最后,加大企業員工對內部審計的支持力度,為企業內部審計的進行提供審計環境。
4.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
一方面,要加強內部審計人員素質培養,使其在審計過程中不受外部因素的左右,從而保證內部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另一方面,要加大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知識水平及知識結構,通過引進國外先進的內部審計方法以及運用先進的內部審計技術,提高企業內部審計效率。
5.建立企業綜合績效審計體系
企業內部審計的進行還需要許多體系的建立和支持,這些體系包括企業的利潤水平以及市場價值的方方面面,只有將這些體系與內部管理切實結合起來,構建企業綜合績效審計體系,才能完善企業內部審計涉及的方方面面,從而保證企業內部審計的全面性與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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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招生規模,強化精英教育
隨著我國計劃生育政策效果的進一步顯現及未來人口出生率的降低,以后我國高考的學生數將逐年下降。基于此,為了實現精英教育,培養高素質的審計人才,各財經高校應嚴控招生規模,在維持目前招生水平的前提下,有可能的話還應逐漸降低招生規模。
2.明確目標定位,培養財經人才
盡管人才培養的專業設置是審計學,但教學定位不應只限定在審計,尤其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審計的重要性在經濟活動中的各方面都得到體現,如政府部門的經濟效益審計、高級管理人員的離任審計、上市公司財務審計等。因此,財經高校審計專業以培養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需求的財經人才為目標。
3.優化課程設置,實現與認證教育相結合
與其他行業的顯著區別是,注冊會計師審計是一個職業化的行業,從業人員需獲得相關資格認定。因此,為了幫助學生對未來職業發展進行準備,我國財經高校審計專業人才的培養可以與國際會計師資格考試相結合,將相關會計師資格考試的課程納入審計專業的本科教學中,在引進先進教學體系的同時,幫助學生盡快通過相關資格考試。
4.強化實踐教學,提高學生的職業能力
【關鍵詞】審計工作底稿 編制問題 建議
審計工作底稿是審計證據的載體,是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形成的審計工作記錄和獲取的審計資料,是影響審計工作質量和目標實現的關鍵環節。通過編制審計工作底稿,把注冊會計師也已收集的數量眾多但又不系統、沒有終點的審計資料,系統地加以歸類編號、索引整理,從而使審計工作結論有證可循,有據可依。它形成于整個的審計過程,同時是整個審計過程的反映。注冊會計師依據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形成審計結論、發表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同時也可以依據審計工作底稿編制的水平和質量來評價考核執業的CPA專業能力、工作業績、知識水平;行業監管機構通過檢查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來確定被檢查機構的業務質量、明確審計責任。
所以在整個審計工作中,無論是對審計師還是監管機構而言,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都具有彌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為此,獨立審計準則也將其放在了比較突出的地位。但是由于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發展還不夠完善,在當前的獨立審計實踐中,注冊會計師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還存在許多缺陷,影響審計質量,本文就我實際參加的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工作底稿編制問題進行分析與探討。
一、審計工作底稿編制簡介
依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31號——審計工作底稿》(財會(2010)21號)所述,審計工作底稿是指注冊會計師對制定的審計計劃、實施的審計程序、獲取的相關審計證據,以及得出的審計結論作出的記錄。
準則第3條規定,在符合本準則和相關審計準則要求的情況下,審計工作底稿能實現下列目的:提供證據,作為注冊會計師得出實現總體目標結論的基礎;提供證據,證明注冊會計師按照審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計劃和執行了審計工作。同時,審計工作底稿還有助于項目組計劃和執行審計工作,有助于負責督導的項目組成員履行指導、監督與復核審計工作的責任,便于項目組說明其執行審計工作的情況,便于事務所實施質量控制復核與檢查,便于監管機構和注冊會計師協會實施執業質量檢查。
準則要求注冊會計師應及時編制審計工作底稿,記錄實施的審計程序和獲取的審計證據,確保未曾接觸該項審計工作的有經驗專業人士清楚了解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實施審計程序的結果和獲取的審計證據,審計中遇到的重大事項和得出的結論,以及在得出結論時作出的重大職業判斷。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如果認為有必要偏離某項審計準則的相關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記錄實施的審計替代程序是如何實現相關要求的目的以及偏離的原因。
審計工作底稿的歸檔期限為審計報告日后六十天內,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自審計報告日起,對審計工作底稿至少保存十年。
通過統計萬方數據庫文獻數量,發現關于審計底稿研究的問題并不多,而關于審計底稿編制方面研究的更少,而且主要是一些事務所成員或是審計局等實踐機構進行的研究。圖1和圖2分別是萬方數據庫關于關鍵詞“審計底稿”研究文獻按年(包括學位論文、期刊論文、會議論文)和按期刊的數量統計。
圖1 萬方數據庫統計審計底稿研究數量(按年統計)
圖2 萬方數據庫統計審計底稿(1996年-至今)研究數量(按期刊統計)
二、審計工作底稿編制中存在的問題
本人在事務所參與審計項目的過程中,查閱了多位同事的審計工作底稿,又綜合分析了2010年、2011年、2012年以來所里的審計工作底稿,發現存在一些共性的審計工作底稿編制問題。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審計計劃與審計程序脫節
從審計鏈條角度來看,具體科目需要執行的審計程序,是根據審計策略中的重要科目、重要認定作出的。實際執行的審計程序應當嚴格按照計劃執行,不應漏執行、少執行或者盲目執行計劃工作中的任何程序,除非有符合測試程序的特殊情況。但遺憾的是,目前看到的實際執行的審計程序與計劃所需要執行的審計程序是脫節的,并沒有說明“為什么要做”。
(二)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
所里現行的業務規范體系明確規定了審計過程中需要執行的必要程序和補充程序,必要程序是為滿足監管部門要求的最少程序,不一定滿足報表審計需要,所以還需要補充程序進行完善。但是依目前編制的審計底稿情況看,程序的執行是不夠到位的,不能證實相關認定。比如某些往來科目僅進行了往來明細的分析和函證,并未對明細項的賬齡或是壞賬準備分析,或是進行了壞賬和賬齡分析少了函證程序,有些項目可能遺漏了披露事項,或者是披露事項不全面充分,僅僅披露了某一部分。
(三)審計工作底稿邏輯混亂
從目前底稿復核情況,底稿邏輯性是比較混亂的,特別是底稿索引十分欠缺,往往是有底稿無索引,而且存在有底稿無結論、或是無底稿有結論以及結論與程序不匹配的問題。邏輯性混亂主要體現為一些盲目執行的審計程序,并沒有指出實施此審計程序的緣由或是由此審計程序證明相關認定充分。由于審計人員專業能力的欠缺,對審計底稿的性質不能充分理解,對審計索引的重要性關注程度不夠,忽視了審計索引的填寫,甚至某些索引與所指內容不能匹配,或是審計所填索引并不存在。
三、規范審計工作底稿編制的建議
通過閱讀大量的審計底稿相關文獻,參考事務所諸位項目經理和項目主管的經驗建議,結合本人的實踐經驗和專業知識積累,針對上述共性的審計底稿編制問題,本人提出如下建議對策,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加強計劃階段的工作
針對上述問題一所出現的狀況,我們主要是應該加強計劃階段的工作。主要從兩方面執行:一方面是項目啟動會不論大小,一定要堅持開。良好的開端是成功的一半,項目啟動會是一個項目的開始,多數是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和召開的,通過項目啟動會的召開我們可以了解項目相關的實施任務和計劃,讓我們明確未來要做的工作。二是一定要樹立具體審計程序來源于審計策略書中的“重要科目和重要認定部分”這一觀念。對應的,具體各子項目審計策略書或審計計劃中也需要增加相應內容。
(二)重視單位業規的學習
針對上述問題二所出現的狀況,主要是應加強審計底稿編制人員對業務規范體系的學習。事務所的業務規范體系是單位針對具體的審計科目或是程序需要執行的審計程序的規定,它全面而又具體的規定了所有項目需要執行的認定程序,是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的可靠依據。審計人員在編制審計工作底稿之前,一定要加強對單位業規的學習,對于必要程序,一定要執行到位,一定要根據認定選擇相應程序,避免出現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的情況出現。
(三)提出如下具體底稿框架
針對上述問題三所出現的狀況,作者提出如下具體的審計工作底稿框架。
具體的審計工作底稿第一頁應為總括頁。總括頁應按照如下審計思路編制:為什么做-準備怎么做-做的成果-審計結論。具體來說有如下部分:
1.總領表和明細表。這一部分主要是增減變動原因分析、項目明細數據列示和分析以及四步分析法,四步分析法主要包括建立期望值、確定無需進一步分析的差異額、計算變動差異以及差異分析四部分。
2.審計重要認定及擬實施程序。主要包括存在性、權利與義務、計價和分攤、列報等重要認定及擬實施的實質性測試程序。本表也可以是替代程序表,各項目組長可根據實際情況具體確定,也可以二者并存。
3.具體的實施程序及結論。對于這部分內容,應將相應的程序與索引底稿勾稽起來。主要按以下線路進行:程序1-索引底稿頁1-程序1的結論(經審計,對XX認定未發現重大問題;或經調整后,XX認定無重大問題等等)。具體的索引和審計程序應當相對應,以后的各個程序均按此線路執行編制。
4.審計調整事項說明。此步驟列明需要作出的調整事項及其索引,并保證其事項與索引匹配。
5.審計總結論。根據以上執行的審計程序,根據我們的專業經驗,作出恰當的審計判斷,得出審計結論。例如:經審計,各項重大認定未見重大異常,本科目可以確認等等。具體底稿第二至第N頁則為具體程序頁,均應索引到總括頁。總體來說,索引必須在現場作出并有效索引。
以上是針對一般審計程序編制審計底稿的意見,針對專項審計項目,由于審計對象特殊,無法采用標準底稿格式,只能參考底稿格式、需要項目組堅持灌輸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去解決問題。
考慮到項目可能由于各種原因前期了解不足,準備工作不充分,審計對象、目標不明確,在現場客戶要求又相當緊迫的情況下,審計工作底稿質量很有可能會降低,應對方法是加強現場隨機計劃,調整審計思路及修正審計計劃的工作比重,通過現場啟動會總結及調整會議等方式貫徹審計底稿編制思路,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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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審計證據的取得是審計工作的核心,從一定意義上來說,整個審計工作就是有目的、有計劃地收集審計證據、鑒定審計證據并作出判斷的過程。因此,充分了解審計證據的特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介紹了審計證據的概念及意義,并簡要介紹了審計證據的特征及其影響因素。
一、審計證據的概念及其意義
審計證據(auditevidence)是審計人員在執行某項審計業務的過程中,為形成審計意見而獲取的各種憑據。審計證據對整個審計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審計意見和審計結論必須以審計證據為基礎,離開審計證據而得出的任何審計意見和審計結論都是不切實際的、不能令人信賴的。同時,審計證據也是控制審計工作質量的重要工具,審計業務負責人可以通過查閱審計證據判斷審計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效率。
從審計證據的概念中可以看出,審計證據是審計意見形成的重要基礎,審計證據的最終目的是形成審計意見。通常審計證據的獲得,都是相對應于管理當局對會計報表的認定。不同的會計報表認定,需要不同的審計證據來證實。審計證據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全過程,整個審計程序可以看成是有目的、有計劃的收集審計證據、鑒定審計證據并作初判斷的過程。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規模不斷擴大,業務量急劇增加,大量金融工具的出現,審計報告越來越受到需求者的關注。同時,大量的審計訴訟不斷出現,審計責任越來越重大,這使得審訓工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審計風險越來越大。為了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報告的質量,審計人員必須獲取符合特定標準的審計證據,這種標準就是指審計證據的特征。確定了審計證據的特征,能夠更好的引導審計人員獲取審計證據、評估審計風險并且降低審計風險提供參照標準。
二、審計證據的特征
審計證據的特征也稱之為審計證據的總體要求,包括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
(一)關于審計證據的充分性
審計證據的充分性是針對于審計證據的數量而言的,是對審計證據數量的衡量。客觀公正的審計意見必須建立在足夠數量的審計證據的基礎之上。審計證據的數量實際上是指審計人員能夠形成客觀公正的審計意見所需審計證據的“最低數量”。審計證據是否充分,主要受以下幾個因素的影響:
1.審計風險。審計風險與審計證據的充分性成正向變動關系:審計風險越大,對充分性要求高,即需要審計證據的數量就越多。同時,審計證據數量的增多,能夠降低檢查風險,最終達到降低審計風險的目的。
2.審計項目的重要性。通常重要的審計項目要求的審計證據就越多,因為一旦這些項目上出現判斷錯誤,就會容易導致審計結論的失誤。
3.審計經驗。對于一項審計業務而言,除了要求審計人員要有專業審計知識以外,還要求審計人員有豐富的審計經驗,經驗可以減少審計人員對審計的證據的以來程度,也就是說,經驗豐富的審計人員所需要的證據相對就能夠減少。
4.審計證據的質量。通常審計證據的質量是指審計證據的證明力。不同類型的審計證據證明力各不相同,不同途徑獲取的審計證據證明力也各不相同。但不論是何種類型、何種途徑獲得的審計證據,只要審計證明力強,審計人員所需要獲得的這類審計證據就可以減少;反之,審計證據就需要增多。
5.成本效益原則。根據成本效益原則,審計證據的收集,一定要考慮到審計成本,過多的審計證據會造成審計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審計成本的耗費也并不是越少越好。對于重要的審計項目,則需要一定的審計成本的投入,以保證審計質量。
(二)關于審計證據的適當性
審計證據的適當性是針對于審計證據的質量而言的,是對審計證據質量的衡量,即審計證據在支持管理當局的相關認定,或發現其中存在錯報、漏報方面具有相關性和可靠性。1.相關性。審計證據的相關性指審計人員所收集的審計證據要與審計目標密切相關。嚴格來說,每一個審計證據都與審計目標相關,只是相關性強弱不一樣。當然,審計人員需要收集相關性強的審計證據,因為這種證據說服力較強。另外,審計證據的相關性主要是針對具體項目的審計目標而言的,例如:存貨監盤的結果與存貨的存在性相關,而與存貨的計價和所有權顯得相關性很弱。
2.可靠性。可靠性是指審計證據能否如實反映客觀事實,即審計證據的可信程度。審計證據的可靠性有賴于它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客觀性。具體來說:第一,真實性是指審計證據必須能夠反映其所擬反映或理當反映的交易或其他事項。要想審計證據達到這一目標,就必須根據交易或事項的實質和經濟現實來取得證據。同時,審計證據的真實性也要求審計證據不帶有任何偏向,即具有中立性。這要求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不能將個人的情緒或偏向帶入決策或判斷中。第二,合法性指審計證據是在充分考慮審計人員獨立性的前提下,依照審計準則和審計程序而取得的。只有這樣,取得的審計證據才具有法律的效力,才能夠作為可靠的審計證據。第三,客觀性指審計證據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獨立存在的客觀事物,同時審計證據還能夠證明客觀存在的事實。客觀性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審計證據本身必須是客觀的,無論是實物證據、書面證據、口頭證據或者環境證據,都具備一定的客觀的外在載體。另一方面,審計證據反映的內容必須是客觀的,即反映的情況是真實存在的,而不是臆想、猜測的。
三、審計證據的經濟性原則
在不考慮收集審計證據的成本以及客觀條件限制的情況下,審計人員應該取得足夠的審計證據來支持審計結論,也就是說,從理論的角度分析,可靠的審計證據是越多越好。但從現實的角度分析,審計人員很難不考慮收集審計證據的成本,并且基于各方面條件,審計證據并不總是可靠的,因此審計證據還要充分考慮到經濟性。
經濟性原則主要有兩層含義:一方面審計證據不是越多越好,審計人員在有限的審計時間內將被審單位的全部信息收集起來是不現實的,過多的審計證據會成為審計負擔。比如:全部盤點總是比部分盤點得到更加可靠的審計證據,但是考慮到經濟性,審計人員大多選擇重要的項目進行部分盤點。另一方面審計成本不是越少越好,對于一些必須要重點審查的項目,為了獲得更加充分可靠的審計證據,則應該投入一定的成本,如數額巨大的應收賬款,盡管獲取審計證據需要一定的成本,但基于該項目的重要性,則一定的成本耗費是必要的。
總之,充分性和適當性是對審計證據的總體要求,但同時我們也要考慮到審計證據的經濟性。充分性和適當性在獲取審計證據的過程中同樣重要,缺一不可,相關性和可靠性較強的審計證據,所需的審計證據就會較少;反之,所需審計證據的數量就會較多。同樣,只有數量充足的審計證據才能夠全面反映被審計對象的情況,有助于甄別、提高審計證據的質量,保證其適當性。審計質量是否充分和適當,決定了審計結論是否正確。審計人員在獲取審計證據時不能一味的只關注總體要求的某一方面,偏廢另一方面,兩者應當兼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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