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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原則(1)淺層地下水按照地下水功能區劃合理確定各地下水功能區的保護控制指標。(2)按2020年、2030年兩個規劃水平年制定嚴重超采區、一般超采區的水質保護目標、開采量壓縮規模和地下水水位控制目標。(3)深層承壓水不宜作為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只能作為應急后備水源來對待。考慮到南水北調等工程水量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資源的條件下,規劃到2020年仍保留部分深層水開采量,2030年無深層承壓水開采量。2.控制依據(1)總量控制目標在2012年實際地下水用水量的基礎上確定2015年、2020年、2030年各市地下水用水量控制目標可分別增加5%、10%、17%,且不得超過魯水資〔2010〕9號文中確定的各市地下水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紅線”。(2)壓采目標根據《山東省南水北調受水區地下水開發利用現狀調查及壓采實施初步方案》,南水北調受水區范圍內的地下水超采將逐步通過城市水源置換、城鄉水源調配以及再生水利用等工程得到治理。規劃到2020年壓減受水區地下水超采量1.91億m3;到2025年壓減地下水超采量4.13億m3。
3.地下水功能區開采控制量(1)開發區開發區包括集中式供水水源區和分散式開發利用區,是淺層地下水保護的重點。山東省有89.9%的地下水開采量、82.6%的超采量位于開發區。對具備一定開采潛力的地區,以地下水可開采量為控制,在保護的基礎上適度合理開采;對開采程度很高或采補平衡的地區需控制和減少開采。(2)保護區生態脆弱區無地下水開采。對于因地下水超采已經引發海(咸)水入侵的區域,應制定有利于生態與環境狀況迅速改善并達到既定的保護目標。(3)保留區保留區包括不宜開采區,不宜開采區地下水除東營市有所增加外,其余維持現狀。山東省地下水功能區開采量控制目標詳見表1。
4.地下水水質保護各功能區的地下水水質保護目標不應低于其使用功能的要求和水質現狀。到2020年列入國家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名錄以及供水人口20萬以上的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得到有效保護,水質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重點地區的地下水水質得到改善;水源涵養保護區和不宜開采區的地下水水質基本維持不低于現狀;環境地質脆弱區地下水水質隨著地下水超采治理,地下水水質有所改善。到2030年,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得到有效保護,重要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大部分平原區地下水水質得到改善;水源涵養區和不宜開采區地下水水質繼續保持穩定;環境地質脆弱區地下水水質隨著地下水超采治理,地下水水質進一步得到改善。
5.地下水水位控制生態環境良好的山丘區各類功能區的地下水水位不低于現狀;因地下水過量開采或礦山排水等造成生態環境問題的山丘區各類功能區應將維持河川一定的生態基流或重要泉水一定流量的水位作為控制標準。平原區各類功能區的地下水水位控制值要結合地下水壓采方案,根據各功能區環境地質功能保護、地下水源涵養和保護要求、地下水采補平衡、規劃確定的總量控制目標與超采治理方案以及各地水文地質條件、水位現狀等綜合確定。開發利用為主的區域根據水資源配置方案確定的地下水允許開采量和總量控制目標,按照采補平衡的原則,以多年平均條件下水位不會持續下降,不引起地下水系統和地面生態系統退化,不誘發地面沉降、地裂縫、植被退化、土地沙化等環境地質問題,同時不發生次生鹽漬化為控制目標確定其地下水生態控制水位。以涵養地下水源和保護地下水環境地質功能為主的區域,要嚴格按照維護其環境地質功能對水位控制的要求,根據水資源配置方案確定地下水規劃開采量和總量控制目標,按照采補平衡的原則,以水位不下降或基本不下降,不引起濕地等生態系統退化、不引起巖溶塌陷、海咸水入侵等環境地質問題為控制目標合理確定其控制水位。
易發生次生鹽漬化的農田灌溉區,應適當鼓勵開采地下水,以控制合理的地下水埋深,防止土壤次生鹽漬化;對于地下水開采條件較差或水質無法滿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區域,如微咸水、咸水分布區等,地下水開采基本維持現狀,以維持地下水的天然狀態。2020年區域地下水水位持續下降的趨勢將得到初步控制,城市嚴重超采區的地下水水位有所回升;鹽漬化地區地下水埋深控制在合理范圍內。2030年區域地下水水位持續下降的趨勢將得到全面控制,多年平均條件下地下水水位超出生態水位控制閾值的范圍基本消除;深層承壓水水頭持續下降的趨勢將得到扭轉。
二、結束語
1加強水利工程管理觀念的更新
加強水利工管理規章制度的建立與規范的明確,對于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進步具有促進作用。但是,這些制度沒有完全落實到實踐工作當中,這一現象的原生是因為許多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者的思想較為落后。水利工程企業要加強水利工程管理人員思想的更新,引導企業管理者提高自己的專業素質。
2明確水管單位的性質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重點
在于對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性質給予準確定位。根據水管單位承擔的任務以及水管單位的盈利狀況,可以將現有水管單位分為以下3類。一是,公益型水管單位:這類水管單位主要承擔防洪、防旱等任務,除了國家財政投入,沒有別的收入來源;二是,準公益型水管單位:這類水管單位既要承擔防洪、防旱等任務,又有供水、發電等經營,除了國家財政投入外,還能通過經營獲利;三是,經營型水管單位:這類水管單位主要承擔供水、發電等任務。
3深化水利“管養分離”
首先,實現水管單位內部管理與養護職能分離,包括人員、經費、設備分離;其次,實現水管單位與養護部門的分離,但仍承擔原單位的養護任務;再一次,實現管養徹底分離:水利工程管理管養徹底分離之后,要確定水管單位和養護企業之間的關系,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水管單位和養護企業不再是上下級的隸屬關系,而是平等的合作關系。一方面,水管單位不再大包大攬,而應該積極引入市場競爭機制,讓企業在公平競爭中發展,另一方面,養護企業采取現代企業制度,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發展,樹立危機意識和競爭意識,主動融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4水利工程建設要“重建重管”
對于水利工程建設,一定要加強后期管理。一是,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水利工程管理的資金、人員、考核、驗收等管理細則,使水利工程管理有法可依,凡事有章可循;二是,加大對管理環節的資金投入,保障水利工程良性運行,建議建立資金專戶,專賬管理,做到專款專用,資金使用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三是,落實對水利工程管理的監督,只有相關利益者參與監督,監管的效果才能最大化,本著“誰使用、誰監督”的原則,動員廣大用水戶參與水利工程管理的監督;四是,建構“四位一體”的管理體制,包括項目法人制度、招標投標制度、建設監督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各項制度覆蓋從工程建設到管理的各個環節,推動水利建設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
5加強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
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水利工程管理者要將安全管理作為最重要的一項管理任務,在出現問題后,及時追究責任人的管理責任。要對水利工程建設施工者進行安全教育,利用教育手冊的分發,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施工意識。只有這樣,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才能在一個安全的氛圍下進行,水利工程的安全度也會大大提高。
二結束語
當前,中國經濟正處于高度發展的時期也是經濟發展模式處于變革轉折的關鍵時期。相對于整體宏觀經濟規模不斷擴大導致稅收收入節節攀升,但是我們不能就此沾沾自喜,因為在復雜多變的經濟活動中,稅收工作處于瓶頸狀態,一方面,稅收總量逐步增大,但是另一方面,稅收政策帶來的稅收扭曲效應也逐步凸顯,稅收負擔不公平現狀頻發,稅收征管制度亟需進行一定的調整與革新。
一、我國間接稅的稅收問題
(一)我國以間接稅為征稅重點的原因
我國雖然是以流轉稅與所得稅為雙主體的稅收體制,但在實際的經濟活動中卻是以流轉稅為主要征稅目標,這是與我國經濟發展現狀所相適應的。我國經濟發展整體水平還不高,公司盈利水平與人均收入水平也不夠高,所以實施現代的直接稅制仍未達到其經濟基礎。而間接稅的征收管理相對簡便,稅收來源比較穩定,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證國家財政的需要,也符合我國的具體實情。
(二)間接稅的稅負扭曲
間接稅的最大特點就是其稅收負擔是可以進行轉嫁的,雖然表面上負有納稅義務,但是其實際的負擔人通常不是其納稅人,這已經就產生了稅收的扭曲。人們通過各種辦法使得自身稅負降到最低以達到自身收益最大化。稅負轉嫁一般形式有前轉與后轉。前轉是指納稅人通過抬高價格將稅負轉嫁到購買者。而后轉是指當納稅人無法實現前轉時,通過壓低進貨的價格來進行的。這需要納稅人形成統一強大的集團力量與供貨商進行談判,這也加大了納稅人與供貨商的稅收扭曲成本。
二、我國直接稅的稅收問題
我國的直接稅是以個人所得稅與企業所得稅為主的。我國的個人所得稅的主要稅源來自可代扣代繳的工資薪金,而這部分工資薪金很大比例上是生活主要來源,導致的結果是納稅公平原則被破壞。某些富人在納稅所占收入的比例要遠遠小于其大眾工薪階層,稅收監管在富貴層面存在一定的“盲區”。而我國的企業所得稅直到2008年才有正式的法律形式進行規定,以往以外資企業為名進行生產活動能享受很高的稅收優惠,導致外資企業的泛濫,有些企業利用稅收征管的漏洞常年進行虛虧,為其躲避稅收而進行帳外經營,這些活動所導致私人部門決策活動的成本支出在稅收方面逐步增多,稅收不完善現象層出不窮。
為了實現稅收扭曲效應的最小化,政府要選擇合適的稅收征管制度,現階段政府要對稅收征管制度進行不斷深化的革新。
三、中國稅收征管制度的革新
(一)大力加強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
中國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才著手進行稅收征管網絡的建設,至今也才不到三十年,雖然在硬件層次上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是相對于我國不斷高速運行的經濟總態,其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設依然落后于經濟發展的步調。各種經濟活動形態不斷演變,稅源信息成爆炸式增長,但是其能進行有效利用和系統分析有效信息流不充分,交流不對稱,導致各種形式不斷高級演變的偷逃稅現象愈演愈烈。比如已經投入使用的“金稅工程”,它只是針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源征管而建立的,但是相對我國基數更大的小規模納稅人來說卻顯得力不從心了。其他很多稅種也仍然存在著或大或小的稅源流失情況。
現階段投入稅收部門的預算資金應該有專門劃出一部分進行信息化建設專業人才的培養與信息化建設軟件系統的研發,形成一支技術力量強大,并能實際聯系業務的人才隊伍。稅務部門應與有稅收專業的各大院校進行通聯合作,源源不斷挑選優質人才。與技術公司與軟件開發公司形成良好合作基礎,依據各地本身情況,為不同地區開發設計可全國兼容但可因地制宜的征稅管理子系統,為信息化的全國流通做好基礎工作。通過一些制度法規的建立,稅務部門與金融機構的信息分享程度逐步加強,與社會其他部門,各級人民政府做好充分的交流合作機制,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層面稅源信息資源集中庫。(二)稅收部門行政體制改革仍需進行
經過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后,國稅地稅兩套平行的稅收征管隊伍便開始在各自的征稅領域中發揮作用。經過十幾年的發展歷程,對于我國稅收收入的增加起到很好的效果。但是其中也暴露出很多的問題。
在某些地區國地稅進行不同程度稅源的爭奪,這使得納稅人處于既尷尬又無奈的境地。在某些稅種的繳納上。既涉及國稅又涉及地稅,兩者分開辦公,納稅人的納稅成本會上升。再者,由于兩套不同的管理系統,國稅屬于中央直屬機構,而地稅屬于當地政府,其行政資源浪費現象和效率低下就時有發生,比如成都地稅要進行門頭裝飾的統一更換,而更換費由財政系統進行撥付,層層下撥的財政資金遲遲沒有到位,使得這一簡單工作耗時幾年都沒有完成。
(三)我國納稅宣傳的力度有待加強,方式有待改變。
雖然現階段我們改變了"納稅光榮"的思想方式,但是納稅這份義務并沒有得到有效貫徹,由于中國的現金支付還是比較盛行,直接導致脫離銀行轉賬系統無法進行有效監測。中國實施的12萬元以上的個人申報納稅制度也略顯吃力。由于監管的缺位,人們納稅意識的程度遠遠不夠。
[論文關鍵詞]對外貿易法 1974年貿易法 301條款 337條款
一、美國《1974年貿易法》
美國《1974年貿易法》是《美國法典》第19編關稅第12章“1974年貿易法”的內容,是美國現行法律中最主要的法律之一,其本身是對《1962年貿易擴展法》的修正。但繼《1974年貿易法》之后,又有《1974年貿易協定法》、《貿易和關稅法》,特別是《1988年綜合貿易和競爭法》對《1974年貿易法》又作了修改。它們的修改條文,凡與《1974年貿易法》有關的,均已歸并于《1974年貿易法》。雖經不斷修訂和增補,但習慣仍稱“《1974年貿易法》”。這部貿易法構筑了美國外貿法的框架。美國外貿法的其他部分可以說是它的原則和規定的延伸與細化。同時,在1974年之后制定的美國外貿法律,如烏拉圭回合協定的內容、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內容,有很大部分被編纂、補充到該法中,充實、豐富了該法的內容。
二、 關于目的和原則
美國《1974年貿易法》(《美國法典》第2102節)“國會目的陳述”中規定:“本章目的是通過互利的貿易協定,(1)促進美國的經濟發展和充分就業,通過公開、非歧視的世界貿易,加強美國和外國的經濟關系;(2)在保障美國商業實質上同等競爭機會的基礎上,協調、降低和消除貿易壁壘;(3)在國際貿易關系中,建立公平和公正,包括GATT改革;(4)提供適當的程序,保障美國產業和勞工免于不公平或損害性進口競爭,并幫助產業、廠商、工人和社區對國際貿易流向變化做出調整;(5)為美國商業在非市場經濟國家開發市場機會;(6)在美國市場對不發達國家產品提供公平、合理的準入。”
從美對外貿易法關于目的、目標可以直觀地看出,美國的對外貿易法是要“促進美國的經濟發展和充分就業”,“在保障美國商業實質上同等競爭機會的基礎上,協調、降低和消除貿易壁壘”, “保障美國產業和勞工免于不公平或損害性進口競爭”,“為美國商業在非市場經濟國家開發市場機會”。從一開始就是要在保障美國利益的基礎上發展對外貿易。同時其所謂的“建立公平和公正,包括GATT改革”就是要以美國為主導,以美國價值觀念、價值取向和法律原則來建立國際貿易關系,其單邊傾向和貿易保護主義流露無余。
三、對外貿易機構的權限和職責
首先是美國憲法授權國會管理對外貿易,而國會自己并不實際具體執行、實施外貿法律。從1934年起,國會周期性地授權總統進行貿易談判。《1974年貿易法》明確規定,允許總統與其他外國簽訂貿易協定,以協調、降低或消除關稅與非關稅壁壘,并在互惠的基礎上,在外國市場上為美國商品提供同等的競爭機會,同時促進國際貿易關系中的公平與公正(包括調整這些貿易規則的改革)。同時,1974年貿易法還規定了此后的國際貿易談判中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間的合作框架,引進了國會批準總統簽訂貿易協定的“快軌道程序”。具體來說,當總統確定外國或美國的現有關稅或其他進口限制不當地對美國的對外貿易造成了負擔和限制,如總統確定有執行貿易協定的必要或適當,可通過公告,修訂或繼續執行現有關稅、免稅、國內稅政策,或繼續執行額外關稅。同時總統還有權適當提高或降低關稅。另外,如美國國會發現,國際貿易壁壘(和其他貿易扭曲)正降低美國農業品、工業品、礦產品、和商業在外國市場的增長,消減了互惠貿易減讓的預期互利,對美國經濟造成了不利影響,妨礙國家間公平、公正、公開的非歧視貿易,總統應在其權限內采取適當可行的措施(包括行使美國國際協定權利),以協調、降低消除國際貿易壁壘或其他扭曲等等。
美國商務部國際貿易局的職能主要是前工業與貿易局的大部分職能,加上從國務院轉來的對外商業職能和財政部轉來的反補貼和反傾銷職能。國際貿易局的主要任務,是在堅持美國國家安全和對外經濟政策原則的前提下,促進美國的對外貿易。歸納起來,包括:一、貿易管理,負責對外貿易法律的實施,1980年以來還包括管理反傾銷和反補貼的法律;二、貿易開發,負責執行促進世界貿易、加強美國國際貿易和投資地位的政策和計劃,并監控和實施多邊貿易談判;三、國際經濟政策,旨在降低阻礙美國國際貿易和投資的外國政府壁壘,與美國貿易代表等協調美國政府在國際經濟和貿易問題上的反應和談判立場。《1974年貿易法》規定,商業部應與貿易代表要求的其他適當機構一起,對貿易代表進行的服務問題談判和服務協定的國內實施,提供人員支持和其他援助。商業部長建立服務產業發展計劃,旨在與其他有關的聯邦機構協商,制定政策,提高美國服務產業在外國的競爭力;建立評估與服務有關的政府政策和措施的貿易數據庫;與其他有關機構協商,搜集和分析美國服務產業國際運營和競爭力的信息;研究和分析與服務有關的問題,包括預測產業戰略;對國內服務產業進行部門研究。
在美國的總統行政部門內設立有貿易代表辦公室。美國貿易代表和貿易副代表是美國對外貿易中舉足輕重的角色,均由總統任命,按總統指示履行職責。貿易代表享有全權大使職銜,副代表享有大使職銜。貿易代表主要負責制定美國國際貿易政策及其實施的協調;充當總統國際貿易問題的主要顧問,就美國政府的其他政策對國際貿易的影響向總統提出建議;作為美國的主要代表負責國際貿易的談判,包括美國參加的WTO主持下的任何議題的談判;就有關國際貿易的政策的基本問題,向各部門、機構提供政策指引,包括WTO主持審議的任何問題,在必要的限度內確保國際貿易政策與其他法律協調;擔任總統的國際貿易發言人;就貿易協定計劃與其實施直接向總統和國會匯報和負責;就國際貿易的非關稅壁壘、國際商品協定和與貿易協定計劃有關的其他問題,向總統和國會提供建議;1984年貿易和關稅法要求貿易代表對構成美國商業的重大壁壘的外國貿易做法作出國家貿易報告。1988年貿易法要求貿易代表認定重點國家和重點做法,并進行報復。副代表的主要職責是依貿易法規定的權限進行談判,并履行貿易代表指示的其他職責。
美國海關總署為財政部的一個部門,其職責主要是依據《1930年關稅法》,負責關稅的估價和征收,對進入美國的人員、船只、貨物、郵件進行管理,防止關稅欺詐,執行出口管制法律,管理海事方面的法律,防止和其他非法物品的走私,實施消費者保護法,防止進出口貿易欺詐等。1988年國會還給海關增加了管理免稅企業的職責。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其前身是依1916年《威爾遜關稅法》設立的關稅委員會。關稅委員會的職責是,調查美國關稅法對財政和工業的影響,調查海關法分類表中與商品分類有關的問題,調查海關法的實施情況,包括海關法與聯邦稅收之間的關系,海關法對美國工業和勞工的影響等。現在,國際貿易委員會是美國國際貿易的顧問機構,在進口問題上作用很大,負責進口商品對國內產業實質損害的確定。另外,該委員會負責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不公平貿易做法的調查和保障條款中進口產品對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害裁定。
其他機構或部門如農業部、國防部、內政部、勞工部、國務院、財政部、美國貿易代表、貿易政策與談判咨詢委員會、一般政策咨詢委員會、有關的部門或職能咨詢委員會、代表非聯邦政策利益的政策咨詢委員會、私有組織或集團均應為總統或相關機構或部門提供信息或政策意見。
四、關于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
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2136節(a)“直接或間接進口”規定:“除本章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執行根據本分章簽訂的貿易協定而公告的任何關稅或其他進口限制或免稅待遇,應適用于所有外國,無論是直接進口還是間接進口。”但同時,該法作了限制或例外,如,對社會主義國家授予最惠國待遇規定了條件;對某些發展中國家的某些產品給予普遍優惠待遇。此外,該法規定如果總統確定,主要工業國沒有據雙方簽訂的協定提供減讓,或沒有在該國對美國商業提供實質上與美國商業提供的減讓同等的競爭機會,則總統應就有關問題向國會建議立法終止或拒絕對稅率或其他進口限制作出的利益減讓。《1974年貿易法》還允許在收支平衡、報復權和例外條款等方面偏離最惠國待遇。就政府采購而言,對外國或外國機構的合格產品和供應商,總統可以部分或全部豁免有關政府采購方面的法律、規章、程序或作法的適用,如果該適用會導致低于美國產品或產品供應商的待遇,或低于作為協議締約方的另一國家或外國機構的合格產品或其供應商的待遇。但外國或外國機構應:(1)是協議的締約國或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締約國,并且對美國產品或產品的供應商提供適當互惠的政府采購競爭機會;(2)不是主要工業國但卻承擔協議的義務,并對美國的產品和供應商提供同樣機會的外國或外國機構;(3)不是主要工業國但卻對美國產品和供應商提供同樣機會的外國或外國機構;(4)是最不發達的國家。總統可以修訂或撤銷任何豁免。從以上可以看出,美國給予最惠國待遇是有許多條件和限制的,與美國倡導的WTO規則仍有相當的距離。
同時,美國又是《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的締約國,總協定中國民待遇的義務規定也適用于美國。在總協定之前,國民待遇主要表現在美國的雙邊協定當中。在總協定之后,美國很少有關于授予國民待遇的立法,相反在其國內立法中表現出對進口產品歧視性待遇的傾向。
另外,美國對外貿易法律制度中還有(對等的)互惠待遇、為了促進美國對外貿易發展而對發展中國家的普遍優惠待遇、關稅同盟(對內無關稅,對外統一關稅制度和關稅稅境)與自由貿易區(參加國有自己的關稅制度和關稅稅境)之間的待遇。
五、關于反傾銷
《1930年美國關稅法》第1673節規定,如果管理當局裁定一類或一種外國商品正以或可能以低于公平價值在美國銷售;并且(國際貿易)委員會裁定,由于該商品進口的原因或該商品進口銷售(或可能銷售)的原因,美國的產業正在受到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威脅,或美國產業的建立受到實質阻礙,則除對該商品征收其他稅收外,應對該商品征收反傾銷稅,其數額等于該商品正常價值超過出口價格(或推定出口價格)的數額。
[論文摘要]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和區域集團化的不斷加深,各國之間的經濟聯系和貿易交往也日益增加。傳統的貿易保護主義不能適應新時代的要求。需要一種更隱蔽,更高級的形式來代替,綠色壁壘就產生了。本文在分析綠色壁壘的含義、表現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出口貿易的現狀和綠色壁壘對我國出口貿易的影響,揭示了綠色壁壘的貿易保護主義實質。
所謂綠色貿易壁壘,實質上是指進口國政府以保護生態環境為綱,以限制進口保護貿易為目的,通過頒布復雜多樣的環保法規、條例、建立嚴格的環境技術標準和產品包裝要求,建立繁瑣的檢驗認證和審批稅、實行環境構想制度,以及保證環境進口稅方式對進口產品設置的貿易障礙。綠色貿易壁壘通常分為兩類:一類是政府引導型的綠色壁壘,另一類是非政府引導型的綠色壁壘。綠色貿易壁壘的內容主要包括環境進口附加稅、綠色技術標準、綠色環境標準、綠色市場準入制度、消費者的綠色消費意識等方面的內容。將環保措施納入國際貿易的規則和目標,是環境保護發展的大趨勢。由于西方國家的公眾和政治家對環境的關注,環境保護逐漸成為服務于各國貿易保護主義政策的一種武器,而且成為在國際貿易談判中討價還價的籌碼。
一、綠色貿易壁壘的表現形式
環境保護與貿易保護的契合決定著綠色壁壘的應用較為廣泛,涉及到的不僅包括制成品,還包括中間產品;不僅包括產品的質量,也包括產品的加工生產方法以及產品的設計和消費處理過程。綠色壁壘應用的廣泛性,使其表現形式多種多樣。
1.綠色關稅制度
發達國家對一些污染環境和影響生態,可能對環境造成威脅及破壞的產品征收進口附加稅,或者限制和禁止商品進口,甚至對其實行貿易制裁。但是,在標準的實行上常常內外有別,明顯帶有歧視性,可以說是以綠色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
2.綠色技術標準制度
通過立法手段,制定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限制國外商品進口。發達國家憑借自己的經濟技術優勢和壟斷地位,不考慮或很少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對進口產品不分國別一律采取非常嚴格的技術標準,事實上導致發展中國家產品被排斥在發達國家市場之外。
3.綠色環境標志制度
綠色環境標志又稱綠色標簽或環境標簽,是環保產品的證明性商標。發展中國家產品為進入發達國家市場,必須提出申請,經批準取得綠色環境標志。目前已有40多個國家和地區推行綠色環境標志制度,并趨向于協調一致,相互承認,對發展中國家產品進入發達國家市場形成了巨大障礙。
4.綠色包裝制度
發達國家制定的較高且比較完善的包裝材料標準,包括廢棄物的回收、復用和再生等制度,是為了防止包裝材料及其形成的包裝廢棄物給環境造成危害,結構不合理的包裝容器可能損害使用者的健康而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但某些過于嚴格的綠色包裝措施,則可能事實上妨礙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引發貿易爭端。
5.綠色補貼制度
發達國家認為,如果一個國家內部采用比較寬松的環境標準,這些國家的產品就不必支付高昂的環境成本,與本國產品競爭時就具有明顯的成本優勢。其實質是政府在對企業及其產品提供消極的環境補貼,所以進口國基于環境保護和本國的利益而有權征收反補貼稅。
6.綠色衛生檢疫制度
綠色衛生檢疫制度是指國家有關部門為了確保人類及動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劑等的影響,對產品實施全面的嚴格檢查,防止超標產品進入國內市場。綠色衛生檢疫制度影響最大的產品是藥品和食品,為保障食品安全,許多國家采取了嚴格的檢疫制度,有些國家通過立法建立了近似苛刻的檢疫標準和措施,形成了實質上的貿易保護。
二、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貿易的影響
由于世界經濟的不平衡,發達國家對環保的標準和認識往往超過發展中國家。發達國家運用綠色保護來實施其對發展中國家的貿易限制和歧視行為,使發展中國家的產品被排斥在世界市場之外。我國處在發展階段,綠色保護對我國產品出口已經產生很大的影響。主要有:(1)縮小出口產品市場范圍;(2)增加出口產品成本;(3)引發出口貿易摩擦;(4)高污染產業的轉移。
三、應對發達國家綠色貿易壁壘的對策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西方國家以環境保護為幌子實行貿易保護主義,因其發展較早在環境方面的標準和措施遠遠超越了發展中國家。所謂的綠色壁壘對我國形成了歧視性,并嚴重限制了我國的出口貿易。1.正確認識綠色貿易壁壘
要對綠色貿易壁壘有一個客觀認識。綠色貿易壁壘存在著有利于市場發展和國際貿易一面,也有阻礙國際貿易發展一面。以保護環境為目的而采取的綠色壁壘措施,一方面限制甚至禁止了嚴重危害生態環境產品的國際貿易與投資。另一方面也為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產業創造了新的發展空間,使這些產業成為國際貿易和投資新的增長點,從而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
2.加大對綠色產業資金投入
要使我國的環境問題得到有效控制,同時增強我國綠色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使綠色產品和技術走出國門,離不開財政金融部門的扶植。財政部門應給予綠色產業以優惠的鼓勵政策,加大對綠色產業的資金投放。金融部門應在信貸資金上給予大力支持。
3.實施出口貿易可持續發展戰略
可持續發展戰略已經成為我國國家的基本戰略,出口貿易也就必須服從于這個基本戰略,這就要求出口不僅要追求增長的數量,還要追求增長的質量,及其與生態環境保護、勞動條件和整個社會的協調發展。
4.發展環保產業,推行綠色管理
以環保產業作為提升出口產業結構的重點。政府應制定財政、信貸、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支持和鼓勵環保產業的發展,把環保產業培育作為提升出口產業結構的重點和帶動國民經濟發展的新的經濟增長點;應設立綠色銀行和綠色產業基金,為環保產品的開發與出口提供專項貸款和信貸擔保基金。
對我國的出口企業而言,應積極推行綠色管理。綠色管理是指將環境保護的思想觀念融入企業的經營管理之中。這一思想可概括為“5R”原則,即研究(Research),將環保納入企業的決策要素中,重視研究企業的環境對策;消減(Reduce),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減少或消除有害廢棄物的排放;再開發(Reuse),變傳統產品為環保產品,積極采取環保標志;循環(Recycle),對廢舊產品進行回收處理,循環利用;保護(Rescue),積極參與社區內的環境整潔活動,對員工和公眾進行環保宣傳,樹立環保企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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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高職商務英語;人才培養
一、前言
義烏因小商品市場,發達便捷的物流條件、創新的國際貿易環境和誠信包容的義烏精神吸引了來自全球各地的客商。對依托于專業批發市場的義烏對外貿易行業來說,既具備扎實的英語語言功底,又懂商務知識,同時了解義烏市場、熟悉市場采購的商務英語人才大受歡迎。這種人才需求為高職院校的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也提出了新的任務。高職院校應針對當地貿易經濟發展的特點,積極探索適應義烏市場發展和新型貿易方式的商務英語人才培養模式。
二、商務英語人才的需求情況
隨著義烏對外貿易的快速增長,外向型企業對商務英語人才的需求量急劇增加。與大型企事業單位對人才的學歷有嚴格要求不同,他們所提供的大多數崗位要求大專學歷即可,但必須具備過硬的英語語言技能、必要的國際商務知識和相當的小商品市場采購知識和經驗。然而,盡管應聘商務英語職位者為數眾多,但招聘到的人才往往因為僅僅具備英語語言技能,不了解義烏市場和義烏對外貿易的特點,不具備國際商務知識和實踐經驗不能勝任工作。企業或者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培養新人,或者只能放棄選擇重新招聘,造成極大的損失。《教育部關于以就業為導向深化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見》指出高職院校要培養一批適應區域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高素質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在此目標下培養的高職畢業生恰好可以滿足義烏各類企業對商務英語人才的需求。可見,高職院校準確定位,創新思路培養一批適應義烏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的應用型、技能型商務英語人才前景樂觀、意義重大。
三、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背景下商務英語人才的能力素質要求
(一)扎實的英語語言文化功底
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英語作為一門國際語言,成為各國之間溝通的橋梁,聯系的紐帶。小商品市場吸引了來自全球100多個多家和地區的近萬名境外客商常駐義烏,3000多家境外企業辦事處,40多萬人次入境客商,義烏因此被稱作“小聯合國”。盡管駐義外商和入境外商來自全球各地,且以中東、非洲、東南亞等母語非英語地區和國家,英語仍是外商在工作和生活中最常使用的語言。因此,商務英語人才應具備扎實的英語語言文化功底,較強的英語聽、說、讀、寫、譯和交際與應用能力、談判能力。
(二)專業的商務背景知識和較強的商務運作能力
商務背景知識涉及經貿、金融、管理、海關、貿易實務、報關各方面。商務英語人才應熟悉各國關稅制度、國際匯兌、法律、保險知識。商務運作能力是指能夠適應現代各類經貿活動的要求,具備從事商務接待,處理商務函電,進行商務談判等業務操作的能力。要求商務英語人才能夠熟練操作現代辦公設備,具備從事電子商務的能力,具有較強的人際交往和團隊合作能力。
(三)專業的小商品市場視野
中國小商品城由義烏國際商貿城一至五區以及周邊各類專業市場組成,營業面積430多萬平方米,有6.2萬個商鋪,20多萬家生產企業和供應商,擁有170多萬種商品。小商品市場按照商品的種類劃分為不同的區域,如國際商貿城一區市場經營假花、飾品、工藝禮品、玩具;二區市場經營箱包、五金工具、廚房用具等;三區市場經營文具、化妝品、服裝配件等;四區市場經營內衣、襪類、服裝輔料、日用品、鞋類等;五區市場除經營床上用品、內衣外,在一樓開設了進口商品館,展銷來自全球各地的各種產品。要想在這一大規模的市場環境中游刃有余,就必須了解市場布局,熟悉產品分布情況。
(四)高尚的職業道德素質
商務英語人才還應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商務英語人才應當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強烈的進取心、事業心和責任感,誠實守信,忠誠于企業,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并發揮自己的才干,為企業創造最大的效益,以實現自身的價值。
四、商務英語人才培養模式
(一)確立商務英語專業學科定位,優化課程設置
商務英語以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為理論指導,應用于商務、經貿等領域,是一門應用型的邊緣交叉學科。商務英語專業的教學目的是培養學習者在商務環境中熟練使用英語開展商務活動的能力,既要培養學生的英語語言技能,也要培養商務交際能力。在商務英語教學中,英語是完成教學任務的手段,在商務環境中熟練使用英語的技能,包括英語語言技能、商務交際技能,則是教學內容。商務英語專業課程設置要做到英語與商務的有機結合,采用英語專業和英語商務方向課程結合的模式,在教授英語語言基礎知識的同時融入專業的商務知識。基于高職學生英語基礎相對較弱,學習能力相對較差的實際情況,筆者認為應首先培養學生扎實的英語語言功底,在大一開設以《綜合英語》為核心,以聽力、語音、語法、基礎寫作、閱讀等為輔的專業基礎課程,夯實學生英語語言功底。在此基礎上,從大二開始相繼設置商務與英語結合的課程如商務英語精讀、商務英語談判、外貿函電、電子商務、跨文化交際等,以及專業商務知識課程如國際貿易實務、外貿單證、商務談判與技巧、管理學、商務禮儀等。近年來研究者們倡導在專業商務知識課程教學中使用雙語教學,在師資力量允許和學生接受能力足夠的情況下,這的確是將英語與商務結合的理想方式,但基于高職院校師資和學生的現實狀況,筆者認為不必在高職院校商務英語專業推廣商務專業知識課程的雙語教學。
(二)創新實踐教學體系
教學與生產、社會實踐相結合是培養高等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的基本途徑。科學、創新的實踐教學體系是高職商務英語專業培養高素質、高技能商務英語人才的關鍵。實踐教學體系的構建和實施應以本地社會經濟發展的特點為基石,以融入和促進本地社會經濟發展為出發點,不斷完善校內、校外實踐教學條件,促進英語語言能力和商務能力的有效結合。
就校內實踐教學而言,商務英語專業應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構建網絡機房、語言實驗室、自主學習中心以實現學習者語言溝通技能的提高。建立商務實訓室和商務實訓機房,配備各項實訓所需的商務軟件、設備進行單證制作實訓、進出口業務洽談實訓、商務函電寫作實訓等專項技能訓練提高商務交際能力。
在校外實踐教學方面,高職院校應抓住義烏經濟發展的特點,積極與政府、企業合作,建立商務英語專業校外實訓基地。途徑如下:1、與國際博覽中心合作,建立展會實訓基地。義烏每年舉辦兩次大型國際展會(義烏國際小商品博覽會和義烏國際文化產品博覽會),吸引了大量的國外采購商,近兩年,國外參展商的數量也開始增加。商務英語專業學生可以在展會實訓基地開展翻譯、引導、辦證等外商服務活動,在真實的場景中實現語言技能的提高。還可開展市場調查、人才需求等各類調查,了解社會對商務英語專業的需求情況;2、將小商品市場作為實訓基地。學生不僅可以對市場熱銷產品進行調查,了解國際市場行情,還可以利用外商人流量大的優勢,建立與外商的溝通和聯系,甚至得到某些商務機會;3、加強與政府外事部門的合作。義烏外僑辦每年承擔大量的外事接待任務,特別是在博覽會期間,繁重的任務常造成人手不夠的局面。高職院校可與外事部門建立合作關系,為學生爭取協助外事部門迎送、接待外賓的機會。這種高規格的接待工作不僅可以為學生提供提高語言技能的機會,也提高了他們人際交往的能力;4、加強與貿易公司的合作。由于貿易公司商務信息保密需要,他們參與校企合作的積極性不高。高職商務英語專業應積極與有意向的公司接觸、洽談,甚至簽署保密協議,爭取建設貿易公司實訓基地的機會。同時,還要加強學生職業道德建設,培養他們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通過優秀人才與貿易公司的成功合作推動實訓基地的建設。此外,還可推動與國際物流公司的合作;5、建立創業實踐基地。隨著國際電子商務的發展,國際小額批發業務日益紅火。“中國制造”開始以小批量、多批次的訂單形式發往全球各地。作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批發市場,義烏在貨源、物流等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利用電子商務平臺開展創業實踐成為越來越多懷有創業夢想的高職學生的選擇。高職院校可以建設國際電子商務基地,為商務英語專業學生的創業實踐提供場所和必要設備,使學生在電子商務創業實踐中實現英語語言技能和商務技能的有效結合,促成訂單的完成,更好地實現他們的個人價值和社會價值。此外,學生在創業過程中碰到的問題還將促使他們更加積極地學習新的知識,不斷完善自己。因此,建立國際電子商務創業基地不但能促進學生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還可促進他們語言能力、商務能力和事業拓展能力的提高,可謂一舉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