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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article introduced the current our country society good faith's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social question which causes by the good faith flaw, then the analysis good faith flaw's deep level reason, proposed finally strengthens our country good faith system construction the countermeasure to suggest, by time impetus society good faith big development.
關鍵詞:誠信 誠信缺失 建設
key word: Good faith Good faith flaw Construction
作者簡介:周慧晶:南開區委黨校教師,2007年畢業于南開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現任南開區委黨校教務處副主任
(一)、當前我國社會誠信的現狀
社會誠信主要包括個人、企業和政府誠信。為了解我國當前社會誠信的現狀,2011年2月11日至2月14日,《望》新聞周刊聯合國內專業調查研究機構在北京、上海、廣州、杭州、成都5個大中城市展開了民意調查。調查數據顯示,被訪者對當前中國社會誠信狀況總體評價較低,僅有4.8%的被訪者評價“好”,48.7%評價“一般”,接近半數(46.6%)被訪者認為社會誠信狀況“差”,甚至“很差”。我們對此更多的是一種反思。據《人民日報》報道,人們購買的書刊音像制品當中,盜版占了相當大的比例。據對北京、沈陽等地古玩文物市場調查,有些攤點擺放的全部為假貨。誠信缺失導致了太多的社會問題,不僅會加大社會的運行成本,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甚至會影響社會的穩定。
(二)、當前我國誠信缺失導致的社會問題
首先,誠信缺失扭曲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誠信缺失會造成交易主體不被對方信任,限制發展,為防范風險增加交易成本。如果失信行為沒有得到及時的懲罰,守信者就會做出調整,出現失信行為。若越來越多的認同了這一理念,誠信缺失就會成為一種普遍的現象,整個社會市場經濟秩序就發生扭曲造成損害。
其次,誠信危機加劇社會公信力的下滑。社會公信力是維系社會公正與和諧的準繩,近年引起廣泛關注的公眾事件,從“華南虎照”到“躲貓貓”,從“開胸驗肺”到“釣魚式執法”,以及數不勝數的“被хх”,說到底,都是對社會
公信力的挑戰,它會影響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文化道德基礎和社會心理基礎,決不能熟視無睹。
最后,誠信缺失使社會秩序失衡,引發公眾心理焦慮。誠信的缺失,使每個人和社會變得非常敏感,從而使社會秩序失衡。同時,誠信的缺失會使社會成員在心理上高度緊張,缺乏安全感,感到十分孤獨,從而導致嚴重的心理焦慮。
二、 當前我國社會誠信缺失的深層次原因分析
(一)、追求利益最大化是誠信缺失的根本動因
市場主體的所有行為都受效用驅使。失信者通過自己的失信行為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經濟利益。但由于心存僥幸,失信行為可能不被發現而逃脫懲罰,或者失信帶來的經濟利益遠大于懲罰導致的損失;或者失信帶來的經濟利益遠大于誠信帶來的經濟利益。失信行為便不可避免。
(二)、信息獲得不對稱是誠信缺失的外在因素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活動是要相互交易來進行,市場上的信息量增大。而我國的市場機制遠未完善,尚未形成一套有效的機制來保證信息的公正、公開和有效傳遞,這就使得市場交易主體之間所了解的信息不對稱,從而給失信和欺詐提供了可能。
(三)、法律法規不健全是誠信缺失的重要原因
法制不健全、政府監管能力不足,輿論監督不力等因素,會使得失信者難以受到應有的懲罰,或者即使受到懲罰也很輕微。
三、加強我國誠信體系建設,推動社會誠信發展的對策思考
(一)、加強誠信宣傳,樹立誠信信念,營造良好社會誠信氛圍
充分發揮社會信用體系的作用,從思想上廓清人們的認識誤區,確立義利并重的現代誠信價值理念。通過各種形式去宣傳、教育,加大宣傳報道力度。多宣傳先進典型,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文化氛圍,讓人們感知誠信交易的重要性、誠信問題的嚴峻性,從而樹立“誠信交易”意識,進而自覺地誠信做事。
(二)、培育信用服務中介組織,構建多層次信用服務機制
要積極培育和發展信用信息服務組織,建立起對公眾開放的社會信用信息網絡和信用信息數據庫。同時政府有關部門也要建立行業或部門的數據庫,將這些數據庫中的內容提供給信用中介組織共享,建立起統一的社會信用信息網絡。
(三)、進一步完善誠信法律法規,構建制度化誠信體系
首先,要重視政府誠信制度建設。政府自身的誠信是整個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前提和關鍵,對公眾起著示范和表率作用。在社會管理中,我們必須是目標為了群眾,同樣也要依靠群眾,要相信人民群眾是社會歷史的創造者,政府不能大包大攬、越俎代庖。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個人信用制度。個人信用制度是社會誠信制度的核心,完善高效的個人信用制度是建立我國社會誠信體系的突破口。當前,應盡快實行個人信用實碼制,并逐步擴展個人基本賬戶,逐步建立起完備的個人信用制度,引導個人增強誠信觀念,抵制失信行為。
最后,要建立健全相關誠信獎懲制度。構建誠信社會必須要有制度性的獎勵和懲罰機制。只有在制度的約束下,倫理文化才能培育成可持續的力量。對于失信行為,要有嚴厲的懲戒措施,讓其付出沉重代價,唯有如此才能鼓勵誠信的人,樹立人人誠信的社會風氣。
參考文獻:
【1】雷丹,邵秀娟:當前中國社會誠信現狀、原因及對策.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2011,4
【2】趙振增,王浩:博弈論視角下的社會誠信問題研究. 理論視野,2011,2
成功是每一個人所渴望的,你或許一直在苦苦尋覓成功的道路。一帆風順是每個人所鐘情的,或許你正在羨慕別人的一帆風順。但朋友,你是否知道成功者成功的奧秘何在?你是否知道別人一帆風順的秘訣?你是否知道“以誠待人,天下信之”的道理,你是否知道“言而無信,行之不遠”的真理?只有誠實守信,你才可能成功;只有誠實守信,你才可能一帆風順。誠信是人生的第一道通行證!
是的,如今社會上不講誠信的事情到處都是。答應八點赴約,九點方姍姍來遲;宣布下午兩點“準時”開會,到三點仍無法“準時”;借書時打包票三天后歸還,可半年多書仍在讀者手中:拍胸脯按期如數付款,而到頭來總是“期”既未按,“數”也難如;公開宣布某年某月某工程竣工,卻一延再延,遙遙無期;紅口白牙的“君子協定”可以如風過耳,轉瞬即逝;白紙黑字簽名公證的合同協議也可如同廢紙;這足球“黑哨”更是吹碎了億萬球迷的心!
可是,有人不講誠信并不證明我們就可以不講誠信!不管是在什么時候,誠信始終是人生的命脈,誠信永遠是人類的坐標,誠信是一切價值的根基!歷史已經證明,現在正在證明,將來必將繼續證明:不講誠信的不是整個人類,而是人類的極少部分。從孔子的“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到詩人李白的“三杯吐然諾,五岳倒為輕。”再到老百姓的“一言既出,駟馬難追。”、“人無信不立,鳥無翅不飛。”的樸實語句。誠信在中國有著悠久而深厚的歷史底蘊,它是中華民族文化的精髓!炎黃子孫、華夏兒女,生于古老禮儀之邦,長于泱泱文明大國,我們沒有理由喪失誠信,我們沒有理由拋棄祖國文化的精髓!我們是祖先的后代,我們也必然是后代的祖先,我們不能讓幾千年的傳統優良在我們的手中斷代!否則我們就是千古的罪人,我們就沒有臉面去面對我們的祖先,更沒有臉面去面對我們的子孫、面對我們的后人!恪守誠信這是歷史的使命,是歷史的使命就由不得我們去推卸!
有人認為,誠信只能在成就大事業時派上用處,這自然是荒謬的!無誠則無德,無信事難成!當今社會,沒有一項事業能夠建立在無誠無信的沙灘之上!“言行一致,身體力行。”誠信貴在實踐,貴在積累。“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小為。”誠信更是要從一點一滴開始的!或許世界本不清凈,可是這誠信正如高山流水,它能洗去一切浮躁,洗去一切虛偽矯飾。誠信就是真,誠信就是善,誠信就是美、誠信就是不朽的人生。只要你堅持誠信,你就在走向成功;只要我們都堅持誠信,一個具有嶄新面貌和強大道德力量的中國必定能夠伴隨著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屹立與世界的東方!
為了貫徹黨的*全會提出的“加快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精神,落實*市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會議以及市政府《關于加強本市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意見》和《*市20*年-20*年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滬府發[20*]49號)的要求,積極發揮誠信在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中的作用,不斷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最終實現“誠信*”的建設目標。現就加強本區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擺上重要位置
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是一項十分緊迫的重要任務,也是一項長期的、復雜的系統工程。因此,加強*區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必須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國家和*市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目標和任務,認真落實“科教興區”發展戰略,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大力弘揚“創新貴如金,誠信重于山”的精神,把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深刻認識到誠信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環節,是打造“財富*、智慧*、綠色*”的重要基礎,是把*建設成為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市民生活放心區和實現*的跨越式發展的重要保障。
二、明確目標,堅持原則,高標準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按照*市《關于加強本市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意見》和《*市20*年-20*年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的要求,緊緊圍繞政府、企業、個人三大信用體系建設,以開展各類社會誠信活動為基礎,以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機制為核心,以培育信用服務行業為重點,加快信用信息記錄、信用資源整合以及信用需求培育,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分階段、有重點地推進*區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20*-20*年,政府、企業、個人三大信用體系建設要深入推進,信用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要進一步完善和加強。政府誠信建設:完善公務員工作誠信考核制度,促進信用產品在公務員考核、人才招聘、政府采購、公共財力招投標環節中使用;加強政府部門承諾和服務內容的誠信考核,特別是政府重點工作的考核。企業誠信建設:引導企業自主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檔案;建立區屬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開展信用管理崗位培訓;引導企業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等。個人誠信建設:推動建立個人信用檔案庫,并逐步擴大個人信用報告的業務范圍和個人信用產品與服務種類。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機制和評估機制;開展信用評估,推動信用產品在經濟和監管活動中的使用;建立社會信用約束機制,懲戒失信行為,組織誠信宣傳和普及教育活動,優化誠信發展環境,逐步把*建設成為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和市民生活放心區。
20*-2009年,基本形成相應的信用制度,有效地對信用行業進行規范管理,使信息管理和征信活動做到有章可循;扶持和培育規模型信用中介服務行業,既有權威的聯合征信服務機構,又有為不同領域、不同行業和不同經濟行為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務的企業群體,信用服務成為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環節;基本形成較為活躍的信用市場需求,信用系列產品在政府監管、社會中介和企業交易等各種社會、經濟行為過程中得到廣泛使用,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費在誠信體系的支撐下得到健康、快速發展;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社會制約機制,對偷逃稅款、惡意合同違約、拖欠債務、商業欺詐和假冒偽劣等不良行為,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制約”的局面,使誠實守信成為市場主流和社會規范,“誠信*”框架基本建立。
到2010年,基本建立滿足市場經濟和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社會誠信體系。
加快推進本區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過確立市場規則和建立社會信用制度,營造公平競爭的社會誠信環境,按照市場化運作的方式,規范、有序地開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信用信息的整合、加工和信用產品的開發、服務,必須交由獨立、公正的第三方征信機構來實施,實現社會信用信息資源的市場配置和充分利用。
(二)長遠規劃,分步推進。要貫徹“著眼長遠、立足當前、先易后難、循序漸進”的方針,借鑒其他地區建設社會誠信體系的先進經驗,結合本區實際,周密制定發展規劃,統籌安排各項工作,分階段穩步推進。
(三)應用先導,社會參與。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要與本區經濟社會各方面的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政府部門帶頭先行,金融行業要重點推進應用。在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中,鼓勵應用信用信息,并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授權第三方服務機構或行業組織開展信用咨詢服務、信用等級評定等,并將有關信息納合征信數據庫。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加強協調,緊密配合,共同推進。
三、明確任務,精心組織,確保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各項任務落實到實處
(一)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信用管理制度是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基本保障,信用管理體系是引導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正確開展的必要條件。必須抓緊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法制部門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出臺和制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記錄歸檔及使用管理規定,企業信用征信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必須加強信用管理體系建設,征信管理部門要做好本區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和指導推進工作,協調公共信用信息的依法公開和共享,加強對個人和企業聯合征信活動的監督管理,支持聯合征信機構和其它信用服務機構依法開展征信業務,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保證各項建設任務的順利實施;協調各行政管理部門采取法律、行政和經濟等多種手段相結合的管理措施,對企業和個人的失信行為給予必要懲戒,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被動。各行政管理部門要制訂優惠或方便性規定,對擁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記錄的企業,在政府采購、公共財政項目招投標、中小企業貸款、監督管理等方面給予鼓勵。金融、商業和社會服務機構對擁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記錄的個人,要在授信額度、還款方式等金融服務和有關社會服務方面給予優惠和便利,促使市場主體的信用行為逐步走向規范。
(二)加強行業信用管理和企業信用管理。行業信息管理和企業信用管理是社會誠信體系的重要支撐。各監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和行業組織機構要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統一框架下,加強對本領域、本行業信用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的領導,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建立針對市場主體和經營行為的信用管理和服務體系。積極參與*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設,促使誠信活動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和評價信息及時記錄到區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現政府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待共享平善后再逐步納入市征信服務系統。征信管理和檔案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企業信用管理試點工作,研究制訂企業內部信用管理條例和措施,逐步完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聯合征信服務機構要開辟信用調查渠道,鼓勵各類組織機構向區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提供信用信息。各類企業和中介機構和社團組織要增強“信用為本”的意識,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組織機構,做好信用檔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完善信用風險防范機制,定期查驗自身的信用記錄。鼓勵重點企業和國有企業設立信用主管和信用管理制專職部門。
(三)加強信用信息的歸集和管理。經濟活動中的信用信息的記錄、歸集和管理是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基礎。各行政管理部門、公共服務機構和行業組織要在行使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務或行業服務的過程中,全面、準確、及時地記錄企業和個人在經濟社會活動中留下的“痕跡”,實行歸檔管理,并按照規定,把依法可以公開的與個人和企業信用有關的公共信用信息,向區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歸集,并做好相關數據的維護和更新工作。聯合征信服務機構可向掌握信用信息的司法機關、仲裁機構、行政管理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采集,也可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收集方式,歸集個人和企業信息用記錄。尤其要將企業和社會中介機構違法犯罪以及提供虛假信息的記錄納入區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在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中形成的有關記錄,也要納入區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要鼓勵企業主動提供自身真實的信用狀況,并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四)擴大各類信用產品的使用范圍。信用產品的使用是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關鍵。各行政管理部門、公共服務機構和行業組織,要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逐步對信用產品的使用作出必要的制度性安排,先在政府采購、公共財政項目招投標、公務員考核和錄用、各類先進評選中使用信用報告,再逐步向登記注冊年檢、行政事務審批、資質認證管理、小企業貸款擔保以及金融、保險中的信用交易、信用消費、信用擔保和租賃等領域中延伸。
(五)做好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教育、培訓和宣傳工作。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是一項長期性、經常性和社會性的工作,要發動各方力量共同推進。新聞、廣播電視、報刊等機構要按照《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要求,大力開展誠實守信知識的教育,廣泛開展社會誠信的宣傳,加大輿論、社會監督力度,增強社會各階層的信用意識和遵紀守法觀念,營造“有信者榮、失信者恥、無信者憂”的社會氛圍。相關培訓機構要按照統一規范標準,組織開展面向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的信用知識講座和專業崗位培訓,促進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加強領導,扎實推進,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協調發展
【關鍵詞】社會誠信 信息作用 因素分析
信息時代,是指信息產業得到極大發展,信息產品日益豐富,人們被淹沒在各種信息的海洋里,信息在社會經濟運行中、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占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發揮越來越巨大的作用,以至于在信息缺失的情況下,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人們的正常生活就會受到嚴重影響。信息的發展極大地提高了勞動生產率,豐富和方便著人們的生活,然而信息的失真和混亂也會給社會經濟發展和人們生活帶來巨大的損害,尤其是它對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對社會誠信和道德體系的瓦解作用非常大,如不高度重視認真解決,一旦造成不良后果,修復危害可能要花費數十倍的時間和精力。 收集。
一、知識經濟與信息時代
人們曾經以生產工具為標志來劃分人類社會發展的時代:如舊石器時代、新石器時代、青銅時代、鐵器時代、工場手工業時代、機器大工業時代、電氣時代、信息時代。如果說信息首先是一種基于技術的生產工具的話,顯然信息時代是人類改造自然的能力和手段發展到目前的最高形態,它不僅是生產工具,而且是軟化了的生產工具,會滲透在各種生產工具中發揮作用,滲透在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各個層面發揮作用,其作用和功能遠遠超出了人類社會截至目前創造出的所有的“生產工具”。隨著生產工具的不斷創新,人類社會才從農業經濟時展到工業化經濟時代(前期、中期、后期),進而發展到知識經濟時代。
關于經濟發展階段,羅斯托在他的《經濟增長階段》(1960年)一書中,吸收了德國歷史學派的經濟發展階段劃分法、熊彼特的“創新”學說、凱恩斯的宏觀經濟分析、哈羅德—多馬模型等理論和方法,從世界經濟發展的角度將人類社會的發展劃分為五個階段:傳統社會階段、為起飛創造前提階段、起飛階段、向成熟推進階段、大規模高消費階段,1971年又補充了第六個階段,即追求生活質量階段。其中第三和第六階段是社會發展的兩次突變,是最有意義的階段。從主導產業轉移引致的產業演進規律角度,人們將其分成七個階段,其中第七個階段就是以信息產業為主導的階段。
知識經濟的觀念和理論形成與經濟發展階段理論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早在1959年美國管理學家彼得·德魯克就從勞動力的角度分析了“知識勞動者”將取代“體力勞動者”成為社會勞動力的主體,后來又提出了“知識社會”的概念;1962年美國經濟學家費里茨·馬克盧普在《美國知識的生產與分配》一書中提出了“知識產業”的概念,對信息在經濟中的巨大價值進行了深人的研究;20世紀70年代初美國斯坦福大學經濟學家波拉特以其博士論文為基礎向美國商業部提交了題為《信息經濟》的報告,奠定了信息經濟的理論基礎。美國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布熱津斯基在《兩個時代之間—美國在電子技術時代的任務》一文中提出“電子時代”;其后隨著日本增田米二的《信息經濟學》、美國霍肯的《下一代經濟》等論著的相繼問世,一場“信息經濟”、“信息社會”、“信息時代”、“信息革命”的熱潮在世界興起;美國未來學家托夫勒 1980年、奈斯比特1984年在他們風靡一時的《第三次浪潮》和《大趨勢》一書中分別提出了“超工業社會”、“后工業經濟”和“信息經濟”并認為信息社會里知識是最主要的因素;1990年聯合國研究機構提出了“知識經濟”概念,其后研究日多,提出了很多相關的新概念,尤其是19%年聯合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其《科學技術和產業發展》報告中正式使用“知識經濟”( knowledge-based economy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一詞,世界銀行《世界發展報告》1998年版《發展的知識》( knowledge for development)更是提出了一連串的新名詞,強調知識和信息的經濟作用,為世界廣泛認同和使用。
我們認為知識經濟時代與信息時代是對同一時代特征的不同表述,“知識經濟”更多的是從社會層面研究信息的生產及其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性,知識信息傳播的政策和社會制約及對策,更注重社會層面;而信息時代強調的是信息特征的變化和信息傳輸方式的革命及其對社會經濟發展、人們社會生活的影響,更注重技術層面。從內容和形式上,知識是信息的內涵,而信息是知識的表現。從發展階段上當知識產業及其相關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日益增大時,整個經濟特征表現為“服務經濟”,是知識經濟的初級形態;當知識產業的主要組成部分,信息產業,在第三產業中的比重日益增大,成為主體時,整個經濟特征就表現為信息經濟,是知識經濟的高級形態。
信息時代突出地表現為信息要素的革命性變革—信息量的急劇擴張和質(信息存在方式、傳輸方式、使用方式等)的根本轉變。從信息的生產看是信息量、信息種類的劇增;從信息通道看是信息傳播方式的革命性變革;從信息受眾看是范圍的極大擴散和信息的感應能力、應用能力的提高。它不僅是硬件的生產或軟件的開發,而且是整個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轉變,它將全方位的影響整個社會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演進。編輯整理
二、信息對社會經濟發展和人們生活的極端重要性
(一)人與信息的關系
信息交流及其演變是人類及其社會進步發展的階梯—信息的生產和交流刺激人的大腦皮層的發育;促進人類與外界及相互之間的交流,推進人們之間的相互學習,進而幫助生產能力的提高和人類社會的形成。
社會的發展又反過來產生了更多更高的信息需求,促使信息的生產、信息交流以及信息傳輸方式的革命,為生產生活提供了極大的便利,進而促進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擴張。這種相互促進的作用使人類經濟、社會、文化、科技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信息革命中加速發展。 收集。
(二)我國的信息論及信息對人類活動的重要性
對信息重要性的全面認識和理論總結,莫過于《孫子兵法》,《孫子》十三篇的內容都圍繞一個中心,即“知”在戰爭中的重要作用。孫子的知行觀既包括宏觀上的總體認識,也包括中觀上的層次認識,還包括微觀上的戰術認識;既包括一般意義上的抽象認識方法,又包括特殊條件下的具體認識;既包括對贏得戰爭的基礎條件的認識,也包括對戰爭過程中局部條件的認識。而這些都處于動態過程中,不僅要認識一般規律而且要認識動態過程中各種條件的變化及促成其變化的因素。他的“知”集中體現于知彼知己、知常知變、盡知先知。三者相互包容、相互補充,以知彼知己為核心,知常知變、盡知先知貫穿與知彼知己中,知彼知己直接導致“行”,它的全面系統與否、精確及時與否關系到戰爭的成敗。從信息的搜集、整理、處理、分析、判斷到使用各個層面都涉及到了,而且在“用間篇”中還詳細分析了如何利用間諜獲取情報(用間),可以說《孫子》是我國最早的信息學教科書。我國古代管理思想多集中于戰書上,如《六韜》、《孫子》、《管子》等,國外多用其指導現代管理,非常有效,可見
收集。三、信息失真及其表現
(一)信道的暢通與阻塞
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信道越來越暢通、越來越快捷、越來越方便。從人體—形體、表情、眼色、語言,到原始通訊工具—馬拉松跑步、飛馬、鳴摘、火箭、舉火為號、狼煙、旗語、燈光,再到現代通訊工具—電話、電報、廣播、電視、電子計算機、通訊衛星、功能強大的手機與因特網……。信息革命以最能看得見、體會到的成效幫助人們步人信息時代。
然而信道也是“信息角力”直接攻擊的目標,不可避免的發生阻塞。一是基于自然的原因—如自然災害、對電的依賴(電子通訊時代)等;二是不自覺的人為因素—如故障、維護與檢修;三是有意識的人為因素—包括破壞(黑客);打擊(戰爭,商戰);封閉(自身的保密);干擾‘制造虛假信息)等。這些都必然造成信道阻塞與信息失真,進而危害到整個經濟發展、社會運行和人民生活。
(二)社會誠信體系與“誠信對外規律”
社會誠信體系涉及到社會意識形態和道德規范體系;體制、政策、法律規則體系;經濟運行體系;社會生活體系等。是一個各要素相互影響的矛盾統一體,是一個信息互動、知行互動的有機整體。信息互通的程度、知行統一的程度可以用作衡量一個社會誠信度的標準。
然而在“信息角力”條件下有一個“誠信對外規律”—即要求別人對自己誠信,而自己又不愿誠信或只能有條件的誠信;要求團體內相互誠信而否定團體間的誠信;要求下級對上級的誠信而忽略上級對下級的誠信。
在“知行”上則產生“知行分離”,教導別人要做的自己卻不去認真做,阻止別人做的自己卻去做。這就必然產生社會心理、社會道德準則的傾斜與社會行為的控制與反控制的“角斗”,產生了所謂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博弈過程。其實質是人們在信息的公開透明與封閉黑箱中、在竭力獲取他人信息情報與竭力保護自己信息中、在構建誠信社會規范和破壞誠信規則中矛盾運動,在兩難中尋求均衡。當失衡危及到社會的正常運行時就要進行社會規制并將其理性化、意識化形成最高的社會法律和倫理道德體系。這就是社會的規范與校正,包括道德體系、教育體系、制度體系、法規體系的構建,文化、信仰、宗教與鄉規民約。然而這只是約束,這是通過祛碼增加“誠信”方面的重量(因為失信是一個自然過程)以求得相對均衡,而不能消除“失信”。
信息失真是失信的一種反映,主要表現在:社會信息—一部分人控制和利用信息權而阻塞另一部分人的知情權;生活信息—買賣雙方在不同市場結構下的信息互通與封閉;經濟信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是一個非常廣泛的信息領域,在經濟信息中}o%以上是財務會計及其相關信息。
四、關于信息失真的原因探析
近幾年財會信息失真已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從美國的“安達信”到收集。
1.《公司法》的注冊資本金規定較高,對大眾是一個高門檻,因而許多“中介辦照”機構應運而生。它們都與銀行、工商、驗資、稅務等機構有著“利益”關聯,可以“幫助”企業在資金缺位的情況下通過驗資和工商注冊,大大支持了企業的生長和經濟的發展,但也留下了巨大的后遺癥。不論企業好壞都有一定時期要靠做假賬來完成運行,從源頭上產生了信息失真。
2.中介機構本身的行為是市場行為而不是政府或社會公證機關的行為。幫助顧客虛假信息,影響社會評價,為其創造獲益條件就成為必然的行為選擇和“正常”的行為準則。而且做假的成本遠遠低于收益,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做假的普遍性和廣泛性。
3.企業稅負過重,加上各部門經常性的亂攤派、亂罰款。如果“嚴格守信”可能很多企業在現有利潤率水平下就沒有盈余,生存都會受到威脅。
4.由于“政績”考核指標單一,一些政府官員為了政績輝慫恿企業做假來制造業績。
5.雇傭關系的制約。財會人員是雇員,飯碗由雇主掌握,在道德、法規與生存、利益的兩難選擇中只能首選生存。
6.制度上的缺陷、不完備與靈活性。如委托關系與雇主控制的矛盾、股份制與一股獨大和內部人控制的矛盾等,都不可避免地造成信息的失真。
[文章編號]1009-2234(2007)06-0074-02
誠信作為一個社會、一個國家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道德基石,是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道德基礎。傳統文化中蘊涵的豐富的誠信思想,使古老的中華民族擁有了相對和諧的人文生態和相對穩定的政治經濟秩序。因此,必須努力汲取傳統誠信思想的精髓,批判地繼承這一道德文化遺產,從而全面建構和諧社會的誠信體系。
一、中國傳統誠信思想述要
誠信是整個倫理道德體系的基礎,是道德修養中最關鍵的一環。中國傳統誠信思想既是儒家倫理的重要規范,又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精華,其要義主要有兩方面:
(一)誠信是個人立身處世之本
誠信是個人修養的基本原則。一個人能否做到誠實守信,是檢驗其是否為君子的基本道德標準,是關系到個人事業能否成功的大事。
對個人而言,誠信是為人之本,是每個人都應有的基本道德品質。荀子說:“君子養心莫善于誠,至誠則無他事矣。”(《荀子?不茍》)《中庸》在闡發“誠”的內涵時說:“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圣人也。”(《禮記?中庸》)意思是說,誠是客觀世界的本然狀態,達到“誠”是做人的奮斗目標,天生誠實、信守諾言的人,不需勉強就可做到適中,不需思考就可做到恰當,從容不迫,符合中庸之道,此乃圣人也。孟子更把“誠”看作是人應走的正道,認為“思誠者”是“人之道也”。(《孟子?離婁上》)
誠作為最高的價值本體,付諸于道德實踐就表現為“信”。孔子指出:“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論語?為政》)孔子認為君子的標準之一就是“信”和“守信”,他認為作為君子的基本道德標準――“信”是自己對別人、對社會的一種承諾,若想成為君子,決不可以失信。因此,孔子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言忠不信,行不篤敬,雖州里行乎哉?”(《論語?衛靈公》)意思是說,說話做事不誠實守信,可以行萬里而無難;說話做事不誠實守信,則寸步難行。墨子則強調 “言必信,行必果。”(《墨子?兼愛》)十分重視言行一致。
對個人而言,誠信又是處世之本,是個人事業成功的道德保證。子曰:“君子進德修業,忠信,所以進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乾?文言》)宋代朱熹把忠誠、守信看作是個人在社會中安身立命的根本,“人惟在忠信……人若不忠信,如木之無本,水之無源,更有甚的一身都空了。”(《朱子全書》)陸九淵則把誠信看作是區別于動物、人之所以為人的標志,“人而不忠信,何以異于禽獸者乎?”(《陸九淵集?主忠信》)王安石斷言:“人無信不立。”(《辭同修起居注狀?第四伏》)在社會交往中,人們只有嚴格遵守誠信才能最終取得事業的成功,所謂“信以立之”就是這個道理。誠信是做人處世的道德標準,沒有誠信則無以立足于世。
概而言之,“誠”是人的德性內化,包含著對自己良心的不欺,在無人監督或可以不受輿論譴責的情況下,仍真心實意地加強個人道德修養,存善去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信”是德性的表征,人誠于內必顯于外,心有誠意,口則必有信語,對他人不存詐偽之心,不說假話,不辦假事,開誠布公,取信于人。“誠”是“信”的依據和根基,“信”是“誠”的外在體現,二者相互貫通,互為表里。
(二)誠信是國家長治久安之基
誠信是國家治理的基本原則。一個國家能否立信,從而取信于民,贏得天下太平,是關系到國家政權穩定、和諧乃至興衰存亡的大事。
對國家而言,誠信是穩定之基。晉文公說:“信,國之寶也,民之所庇也。”(《左傳?僖公二十五年》)他將誠信、信德看作治理國家、庇護人民的法寶。《論語》中子貢問及孔子統治者應該如何治理政事,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之,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之,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論語?顏淵》)孔子的這一主張,雖然有偏頗之處,但他認為,取信于民是處理好政事、治理國家的基本條件,是關系到國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是國家穩定的基礎,不失為歷史經驗的有益總結,是有其可取之處的。
對國家而言,誠信又是發展之基。中國古人講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認為統治者治理國家既要使國內秩序井然,百姓安居樂業,又要保持國與國之間的友好相處,實現天下太平。如何實現這一理想呢?這就要求國與國之間以誠信相交,信守承諾。只有這樣,才會帶來天下太平,百姓才能真正享有安靜祥和的生活。管子后學認為:“誠信者,天下之結也。”(《管子?樞言》)意思是說,誠信是天下人團結一致的根本,有了誠信,天下人就團結好了。而且中國歷代都把與周邊部族結成同盟、建立信任關系,視為謀求民族繁榮興旺、國家生存發展的重要保證。
綜上所述,古人將誠信視為自然和諧之道、社會和諧之道、是天人和諧之道,誠信是人與自然、社會、他人和諧共生的道德紐帶,不同利益主體之間只有恪守誠實守信的道德原則,才能維持相互間的穩定與和諧。誠信是和諧的必然要求,和諧是誠信的最終歸宿。因此,傳統誠信思想對于全面建構和諧社會的誠信體系具有極其重要的借鑒意義。
二、全面建構和諧社會的誠信體系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現代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當前我國社會由于誠信缺失所帶來的負面影響表現的尤為突出。因此,加強誠信建設,全面建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誠信體系,勢在必行。由于現代社會誠信體系是一個各系統互相支持、有機配置的完整規范復雜的體系,因而只有汲取中國傳統誠信文化的精髓,才能全面建構和諧社會的誠信體系。
(一)加強誠信道德建設
加強誠信道德建設,需要經濟、法律、社會等方面的密切配合。主要內容有:第一,盡快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為誠信道德奠定堅實的經濟關系基礎。誠信道德通過教化來引導和規范人們的行為,是軟約束,它需要市場體系、市場關系的進一步完善。社會信用體系以“制度性”和“規范性”來規范經濟活動,從根本上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平。第二,大力加強法制建設,為誠信道德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誠信社會必須是一個法治社會。加強公民的誠信道德建設,需要法律與道德相互配合,優勢互補,使誠信真正成為公民的道德自律。如果缺乏對失信者懲罰的法治體系,或者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誠實守信者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失信違法的行為可以不受法律的懲處,誠實守信的道德風氣是不可能真正建立起來的。第三,必須把誠信道德建設與社會管理結合起來。建設誠信社會,要加強社會管理薄弱環節的建設,逐步完善誠信教育與社會管理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長效運行機制,綜合運用教育、法律、行政、輿論等手段,有效地引導人們的價值取向,規范人們的行為。總之,誠信既是道德建設,也是法制建設;既是意識形態領域的工程,也是完善經濟制度和社會管理的任務。加強誠信建設,需要在和諧社會的構建中從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各方面綜合努力。
(二)培育公民誠信人格
培育公民誠信人格,需要大力加強各個層次、各個方面的道德建設。包括:第一,加強社會公德建設。社會公德是全體公民在社會交往和公共生活中應該遵循的行為準則,它涵蓋了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在現代社會,公共生活領域不斷擴大,人們相互交往日益頻繁,誠信道德在維護公眾利益、公共秩序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只有人人講誠信,給他人以信任,公共生活領域中的和諧人際關系才能形成。第二,加強職業道德建設。職業道德涵蓋了從業人員與服務對象、職業與職工、職業與職業之間的關系,是所有從業人員在職業活動中應該遵循的行為準則。以誠為本的經營宗旨和愛崗敬業、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的職業道德規范,不僅有利于建立企業與消費者的信任關系、政府與公民的信任關系,而且是一個企業發展的無形資本,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根本。第三,加強家庭美德建設。家庭美德是每個公民在家庭生活中應該遵循的行為準則,以誠信道德為重點,調整夫妻、長幼、鄰里之間的關系,有利于形成相互信任、互敬互愛、長幼有序、融洽和諧的關系,從而建立一個穩定社會的微觀基礎。以誠信為重點的道德建設,最終是要塑造具有誠信道德的公民人格。誠信是個人的立身之本,是做人的首要德行。公民有了誠信這種高尚的道德人格,社會也就有了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有了和諧的人際關系。同時,必須建立個人失信懲戒機制,建立個人信用查詢體系,從行為上進行控制,從正反兩方面塑造誠信個體。
(三)推進政府信用建設
關鍵詞:誠信缺失社會誠信建設政府作用
進入新的世紀,我國的誠信建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關注和推崇,各企事業單位紛紛將誠信建設列為提升自身競爭力的重要途徑,個人也越來越注重自己的誠信記錄,把“誠實守信”奉為追求的“價值目標”。但誠信建設是一個長期的、互動的、全而的系統工程,在整個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中,個人是基礎,企業是重點,政府才是關鍵,政府應在誠信建設的過程中發揮旗幟、導向作用。目前,我國各級政府為推動誠信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從系統和發展的角度來看,還存在一些問題,我們必須積極正視這些問題,科學界定政府作為的方式、范圍和程度。
一、我國政府在社會誠信建設中的作用
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中,政府的作用也是關乎全局,不可或缺的。但在社會誠信建設中,必須明確規定政府職貢義務,以防缺位,嚴格限制政府發生作用的范圍,以防越位。根據誠信建設的自身規律,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我國政府在誠信建設中應發揮好以下幾方而的作用:
(一)示范引導作用。在日常經濟社會管理事務中,政府講誠信,則會給企業和個人樹立榜樣,產生良好的示范效應,使社會公眾“見賢思齊焉”。反之,政府失信,社會主體也極有可能加以效仿,對整個社會的誠信建設產生惡劣的“傳遞效應”,誤導社會的“價值取向”。
(二)規劃協調作用。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內容雜,任務重,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從所及部門來看,包括銀行、工商、稅務等;從所涵蓋的內容來看,包括個人、企業和政府的誠信建設。因此,要使誠信建設高起點、高標準、高效用地有條不紊開展,就離不開政府對誠信建設的統一規劃,對方方面面的利益協調,對不同行業特點的兼顧,否則,各社會主體就極有可能出于自身的利益考慮而各自為政、重復建設,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和地區、行業的割據、壟斷。當前各地區、各行業盲目地自成一體、大建數據庫就是缺乏規劃、協調的惡果。
(三)監管保障作用。社會誠信制度的建立,社會誠信體系的完善并非一個自然而然的嬗變過程,其中會產生各種各樣的矛盾,會出現或強或弱的利益沖突。要把這些矛盾、沖突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僅靠社會公眾的思想覺悟和道德教化是遠遠不夠的。政府作為公共權力的壟斷組織應在其中發揮監管保障作用,大力強化誠信行為,堅決懲處誠信缺失,使得誠信建設沿預定的規劃、設計順利、高效開展。
二、我國政府在推動社會誠信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由于計劃經濟思維慣性的影響和誠信建設在我國剛剛起步的緣故,政府對自己在誠信建設中的角色定位和作為方式等都存在認識上的偏差和行動上的不力并造成各種各樣的問題,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政府自身誠信缺失現象大量存在。受傳統權力思想的影響,很多政府工作人員常常誤認為講誠信只是個人、企業的事情,政府的權力是為社會公眾謀福利的,只需著眼于大局和長遠,對于局部和個人利益宜倡導“舍小家、顧大家”的奉獻精神,不必“謹小慎微”,可以不講誠信。
(二)政府行為和市場行為的互動關系不明確。“自主經營、自負贏虧”的市場化運作是企業“重合同、守信用”的根本動力和最大約束。然而現實情況是,“政企不分、產權模糊”仍是我國很多企業的重大弊端,市場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也并不健全或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在政府對誠信建設的調控中,各種“缺位”、“越位”現象時有發生。在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的過程中,政府應確實分清“作為”與“不作為”的界限,分清“主體”與“支持”的區別。但我國許多地方政府在調控誠信建設時,就沒有把握好上述的界限,沒有分清上述的區別,作了許多“不該做也做不好的事”,同時“該做的事”卻沒有做好。
(四)在信用信息系統的建設中,各級政府和政府職能部門“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的危害極大。這一方面造成了信用信息的割據和壟斷,增加了一些政府機關索賄的砝碼,另一方面也使得大量的信息不能按價值規律自由流動而閑置浪費。
(五)政府對誠信服務機構的監管存在著重“事前審批”,輕“動態管理”的傾向。當前一些地方政府和職能部門片面地認為,加強對誠信服務機構的監管就是強化對服務機構的“資質認證”和“行政審批”,于是便想方設法增設“準入條件”,千方百計抬高“準入門檻”。與此同時,又對己獲準入的機構缺乏必要的檢查、考核和淘汰機制的設定。
(六)與社會誠信建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框架不完善。如我國的產權制度仍不清晰,企業缺乏追求長遠利益的穩定預期,很難始終做到恪守誠信,“奉信譽高于一切”。對于信用信息的管理也缺乏可操作性強、效力適中的法律規章。
(七)我國社會誠信建設的運作機制不完善。突出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缺乏統一的層次高、專業化水平高的政府誠信服務管理部門,管理多頭、分散,政策不一;(2)誠信服務行業標準尚未確立,造成對行業的管理彈性大,可操作性差,行業整體競爭秩序混亂。(3)誠信服務機構人才匱乏,設施落后,很難為社會提供高水平的信用服務,影響了市場主體的信用服務訴求;(4)誠信服務的供給與需求脫節。很多的服務機構缺乏市場意識,缺乏對誠信服務市場的調研,不能敏銳把握市場對誠信產品的需求,導致誠信產品的市場轉化率低,影響了其持續發展的能力。
三、如何更好地發揮我國政府在社會誠信建設中的作用
(一)以制度創新打造誠信政府。首先,創建和完善社會參與決策的機制。其次,力促信息公開,透明行政。再次,要制約政府權力,規范權力運作機制,促進依法行政。最后,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責任、監督”的原則大力消減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環節,規范審批程序,以杜絕各種借審批機會亂收費、亂設卡的現象。
(二)加強誠實守信的道德教育。沒有道德約束的誠信體系是不牢固的,沒有道德內涵的誠信制度也是沒有生命力的。誠信道德教育應是誠信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應把誠信教育作為一項長遠的戰略任務來抓,同時又要注意把誠信建設工作落實到日常工作中。
(三)促進行政方式由“政府主體模式”向“政府支持模式”的轉變。我國政府在行政管理的過程中已習慣了以自身為主體的行為模式,在計劃經濟的競技場上既做“運動員”又做“裁判員”。在推動社會誠信建設的過程中,政府應著力改變自己以往所扮演的角色,從具體的微觀事務中解脫出來,重點做好對誠信服務市場的“規劃引導、建章立制”,為社會誠信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四)建立健全相應的法制體系。政府應組織專門的人員研究影響我國誠信建設的體制,進一步建立、完善應有的政策、法規體系,特別應該借鑒外國經驗,盡快出臺以下制度:(1)明晰產權制度。(2)在產權清晰的基礎上強化失信懲戒制度。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優秀的道德準則,是治國安天下必須遵守的道德規范,是取信與民,取信與社會,取信與人,促進國泰民安、政通人和的法寶,危害誠信的犯罪必須加以懲治。。
一、危害誠信犯罪的特征及發展趨勢
社會誠信是我國刑法保護的重點之一,對危害社會誠信犯罪我國依法進行了查處。
(一)特征
通過比對并結合司法實踐,我們可以看出,危害社會誠信中的制假售假、合同詐騙、金融詐騙等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涉案總額,個案涉案總額很大危害社會誠信的制假售假、合同詐騙、金融詐騙等犯罪往往涉案金額很大,對經濟的危害非常嚴重。比如金融詐騙案個案總額幾百萬,幾千萬常見,上億元的詐騙案也有之。
2.領域大。危害社會誠信犯罪,已從貨幣、證券、信用卡等經濟領域方面,向政治、國家安全、職務等方向滲透,已從國內跨區跨省、跨行業向國際方面貫通,涉及的領域在不斷擴展,幾乎無孔不入。
3.危害大。不僅擾亂了社會經濟方面的秩序,而且也危害到國家的安全和社會的穩定。
4.疑罪多。有些危害社會誠信犯罪,特別是合同詐騙、金融詐騙犯罪往往因為主觀,主體復雜等因素影響常混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
(二)發展趨勢
從犯罪的現狀和特征顯露出制假銷假、合同詐騙、金融詐騙危害社會誠信的犯罪具有如下發展趨勢。
1.多發化。制假售假、合同詐騙、金融詐騙等危害社會誠信犯罪正處上升勢態。且市場的多元化,參與主體的多樣化,無疑為這類犯罪提供了多發機會,這類犯罪會在社會各個領域滲透,而呈多發態勢。特別要警惕其由危害個人、危害社會經濟向危害社會和國家安全方面擴散。
2.多樣化。制假售假、合同詐騙、金融詐騙等危害社會誠信犯罪漸趨多樣化。已由傳統的方式變為秘密、間接的方式,比如用廣告等形式詐騙素不相識、不曾蒙面的人或組織;已由傳統的手段變現代手段,比如用電話、互聯網、自動取款機等手段詐騙他人或組織;危害誠信犯罪的目的,已由財產向危害國家、危害社會、危害個人信譽方面轉化,比如散布虛假信息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攻擊危害他人等。
3.專業化。制假售假、合同詐騙、金融詐騙等危害社會誠信的犯罪已呈專業化,此處被打假或騙完再轉他處繼續制假售假,繼續詐騙,有的人以此為生、為業,且分工明確。
4.組織化。制假售假,合同詐騙,金融詐騙等危害社會誠信犯罪,現在已由過去單打獨斗變為有組織有分工的協作。制假售假中往往產供銷一條龍,金融詐騙中往往拉幫結伙而進行犯罪。
5.“合法”化。制假售假、合同詐騙、金融詐騙等危害社會誠信犯罪中,犯罪者往往打著合法的晃子來掩蓋真實的犯罪目的。比如有的公司企業,具有合法的證照,卻暗地制假售假或金融詐騙。
6.國際化。制假售假、合同詐騙、金融詐騙等危害社會誠信的犯罪,除具有專業化、組織化的趨勢外還具有國際化趨勢,有的行為或結果是在國外完成的,已呈現國際化的趨勢。
二、我國對危害成信犯罪的懲治
現代市場經濟是一種建立在法治基礎之上的信用經濟,和諧社會是一個建立在誠信基礎上的社會,誠信度的高與低直接影響經濟和社會的安全,為此,我國利用刑事法律保護社會誠信,打擊制假售假,合同詐騙、金融詐騙等危害社會誠信的犯罪。
刑法的規定:
1.罪名。我國刑法注重社會主義誠信的維護,雖然沒有設專章來加以保護,但散見于專節及個別法條之中,涉及九章十二節兩個修正案一個決定,計96條97個罪名。占刑法中法條和罪名的比例分別約為1/5、1/3。
2.處罰。從犯罪的處罰上看。
制假售假。處罰最高刑為死刑,罰金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處七年以上的或沒收財產。
合同詐騙。處罰最高刑為無期。單處或并處罰金無數量,十年以上沒收財產。
金融詐騙。并罰,最高刑為無期,并處罰金最高額為二倍以下,或五十萬元以下,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上的或沒收財產。
其他犯罪。最高刑為無期或死刑,并處或單處或不處罰金,罰金額度為五十萬元以下或二倍以下,也有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上沒收財產的。
3.處罰的特點。我國刑法對危害社會誠信犯罪的處罰有以下特點:
分散。沒有設立專門章節保護社會誠信,而散見于刑法各個章節。
范圍狹。只限對社會經濟財產誠信方面重點保護,而忽視了其他保護,比如個人信用的保護。
重主刑。只注重人身罰,最高可處死刑,而對罰金處罰輕。僅為五十萬元或二倍以下。限制沒收財產罰,只對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上適用選擇性的沒收財產,其他則不使用此附加刑。
三、危害社會誠信犯罪的立法完善
危害社會誠信犯罪歷來是各國打擊的對象,我國的刑法對這類犯罪做了相應處罰,但從破壞社會誠信犯罪的危害性來看,我國的刑法存在一些缺陷,急需完善。
(一)我國刑法的缺陷
通過前面我們對刑法的懲罰危害社會誠信犯罪的法條及特點分析,可以看出,我國刑法存在以下幾種缺陷。
不系統。即我國刑法沒有形成保護社會誠信的體系。內容分散且處罰適用輕重不勻不能治衡,難以形成打擊犯罪的合力,致使打擊不力。
不全面。我國刑法只注重對危害社會經濟方面的誠信犯罪的懲治,而忽視對其他危害社會誠信的懲治;注重了對社會誠信的保護,而對忽視對個人誠信的保護。比如對個人信用的保護還是空白。
刑罰偏。我國的刑法對危害社會誠信犯罪的處罰重人身刑,而輕財產刑,在人身刑方面最高可處死刑,財產刑一般為二倍以下罰金,只有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時才適用沒收財產刑,顯見刑罰適用有偏差。
(二)完善立法精神
針對刑法的缺陷,根據危害社會誠信犯罪的狀況和特點及社會危害性,綜合國際上對此類犯罪懲治的成功經驗,我國應完善刑法,增加懲治力度。立法精神:
(1)貫徹政策。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已被黨和國家確定為基本刑事司法政策。維護社會誠信的立法必須貫徹這一政策。寬嚴相濟的重點是區別對待,當寬則寬,該嚴則嚴,還要寬嚴有度。危害社會誠信犯罪的不僅危害個人、集體、國家的誠信體系,而且危害個人、集體、社會的經濟安全,重則危及國家安寧和個人生命。由于其危害性之大,我們主張從嚴處罰,并且要有力度。
(2)堅持原則。危害社會誠信犯罪,不僅危害誠信這種社會關系,目的性重在侵害個人、集體、國家的財產,因此,必須堅持運用有效刑罰手段、從重打擊原則。重在追加犯罪人的犯罪成本,即加重附加刑,特別是財產罰的處罰幅度。處罰要重。罰就罰個“傾家蕩產”,企業倒閉關門,決不能讓其有資歷卷土重來。
(三)完善立法的建議
基于我國刑法中維護社會誠信缺陷及懲治危害社會誠信犯罪的必要,因此我國的刑法應該在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堅持從重的原則下加以完善。完善的形式。增加專章或專節或專項法律、法條、司法解釋來保護社會誠信,使之成為一個完整的防護體系。
完善的內容:
(1)增加罪類和罪種、罪名。罪類:增加危害社會主義誠信罪。增加罪種:將其他危害社會誠信的行為定罪處罰,比如增加妨害信用罪。增加罪名:增加背信罪,這一犯罪的犯罪客體是損害了國家、集體、個人信譽。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采用違約、失信等方法損害國家、集體、個人信譽的情節嚴重的行為。犯罪主體為自然人、法人、其他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企業、單位、社團。主觀為惡意,除具有主觀故意外,還出于邪惡動機。
尊敬的各位領導,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誠信,是一座屹立不倒的豐碑》,做為一名中學生,我相信在座的各位一定和我一樣,從小就聽過無數個關于誠信的故事,也知道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是一個不乏誠信的優秀民族。岳母刺字、蘇武牧羊,是對國家的忠;尾生抱柱、曾子殺豬是言而有信;程門立雪、三顧茅廬,是待人以誠……回顧五千年中華文明史,屢經曲折磨難,都一次次轉危為安,巍然屹立,依仗的不就是這種誠實守信、堅貞不屈的精神嗎?那么,在高度文明的當今社會又有多少人遠離了誠信呢?
現在就先來說說我們身邊一些不誠信的現象吧。比如說:抄襲作業,考試作弊,更有篡改分數,瞞報信息等等。到了包羅萬象的社會上呢,那就更不用說了,摻了漂白粉的饅頭,放了福爾馬林的米粉,加了有毒添加劑的粉絲等等,這個社會到底怎么了?我們的誠信哪兒去了?
我們無法否認在商品經濟風起云涌的當今社會,道德淪喪如決堤之水,誠信缺失也就隨之泛濫。但我們更無法否認誠信像一朵永不凋零的鮮花,它,芬芳宜人,它,高雅迷人,一直吸引著完美的靈魂向它靠攏。
20xx年5月,《揚子晚報》刊登過這樣一條新聞:安徽滁州一位50多歲的老農民來到南京,等他打算回家時才發現口袋里的錢買車票還差5元.他在南京舉目無親,在萬般無奈之下,他向玄武區某民警借了5元錢。5元錢,也許誰也不會放在心上,更何況是一個被人們認為素質低下的農民借去的呢?但第二天一大早,這位農民就將5元錢給這位民警送來了。
這是一個很簡單的故事,沒什么曲折離奇、扣人心弦的情節,但它透露出來的質樸,折射出來的誠信,卻不能不震顫人們的心靈,它在拷問每一個在誠信危機重壓下的人們,難道我們真的就應該背信棄義、惟利是圖嗎?難道我們就真的應該將誠信摧殘得面目全非、無地自容嗎?不!
做為祖國未來的接班人,我們一定要堅持做個誠實守信之人。
誠信是耀眼璀璨的陽光,他的光芒普照大地;誠信是廣袤無垠的大地,他的胸懷承載山川;誠信是秀麗神奇的山川,他的壯麗凈化人類的心靈;誠信是最美麗、最圣潔的花朵,他讓人們問心無愧、心胸坦蕩。同學們,讓我們每個人都像愛惜生命一樣,珍惜自己的誠信,我堅信,我們的祖國必將永遠繁榮,永遠強大,永遠年輕。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誠信演講稿【二】
在這芬芳馥郁的季節里,讓我們共同暢談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它猶如飄揚的旗幟,指引著我們實現人生價值的方向。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由于時代的變化,人們的思想出現了差異,出現了困惑、迷茫。在這紛繁復雜的多樣性背后必須有一個統一的價值導向來為我們指明方向。1998年的特大洪水,沖毀了無數的家園,但它沖不毀中華民族堅強不屈的意志力。
20xx年的“非典”奪去了成千上萬人的生命,但它奪不去中華民族勇于上進的精神;5.12大地震,震垮了無數的房屋,掩埋了無數張笑臉,但它震不碎中華民族這顆頑強的心;20xx年的金融危機,使大多數國家面臨經濟困難,但是中國卻在他的沖擊下,依然保持了強大的發展潛力與能力。這一切,都證明了中國有著最堅強的精神旗幟。這旗幟,就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誠實守信,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千百年來,人們講求誠信,推崇誠信。誠信之風質樸醇厚,歷史越悠久,誠信之氣越光大華夏,充盈中華。她早已融入我們民族文化的血液,成為文化基因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
誠信,立身需已誠為本。喬香萍我縣的一名企業家,他獲得過許多的獎項。其中在20xx年入選了中國文明網“誠實守信中國好人榜”,他曾說“誠實守信是企業家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作為一名企業家,我不能忘記社會,我要回報社會,讓更多的人過上幸福的生活。”
她對客戶始終堅持“以誠待人,以信取利”的原則。某次,公司和一家客戶簽訂了一張5萬元的合同,但短短兩個月內,煤炭和陶土的價格就上漲了。日用陶瓷產品本來利潤就很低,按原訂單給客戶供貨,公司必虧無疑,但喬香萍首先想到的便是誠實守信,維護企業的誠信形象,堅持不折不扣,保質保量,以合同價格按時交付顧客,靠著堅守誠信,信譽至上的良好口碑,她建起了穩定的客戶群體,經營市場得到擴展和延伸。
關鍵詞:社會誠信識別體系;社會信用制度;信用缺失
形成以道德為支撐、以產權為基礎、以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是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要條件,也是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客觀上要求建立社會誠信識別體系,以限制不誠信者的社會活動空間,制約不誠信行為的發生。在我國目前信用嚴重缺失的情況下,建立健全社會信用制度必須從居于道德基礎地位的誠信重建開始。因此,建立社會誠信識別體系對社會信用制度的建立有重要意義。
一、社會誠信識別體系的基本內容
社會誠信識別體系是指通過對當事人相關社會活動表現的記載、記錄或評價,使社會各界可以通過查詢了解、辨識當事人誠信情況的系統。社會誠信識別體系以誠信檔案的形式記錄記載和披露誠信活動主題的誠信信息,只要當事人在社會誠信識別系統建立了自己的檔案,社會各界便可以通過網絡媒體很方便地查詢到當事人的誠信檔案信息,作為選擇交易對象、合作伙伴、雇員等活動的參考。
社會誠信識別體系由征信組織、誠信活動主體、誠信信息使用者、誠信識別網站、誠信檔案等構成。
征信機構是指從事誠信或資信征集、調查的單位或組織。政府不宜直接設立和經營征信機構,以避免政府企業壟斷信用市場,應鼓勵民間資金投資征信業,通過市場化方式開展信用信息服務。在目前法制不夠健全、人們覺悟有待提高的社會環境下,宜首先成立社會誠信自律聯合會,然后由社會誠信自律聯合會設立社會誠信信息服務中心開展征信活動比較合適。
誠信活動主題是指按照一定的誠信規則參加社會活動的單位、個人或社會組織。
誠信信息使用者是指查詢、了解他人的誠信信息,為自己選擇社會活動的相對人提供參考的單位、個人或社會組織。
誠信識別網站是社會誠信識別體系的技術基礎。在現代通訊技術條件下,誠信識別系統必須借助于網絡通訊工具,將當事人的誠信信息以數據庫的形式在網站上建立成檔案,才能使社會各界方便地查詢使用誠信信息,社會誠信識別體系才易于被大家接受、認可。
誠信檔案是社會誠信識別系統的核心。誠信檔案是指對單位或個人在社會活動中誠信的有關信息材料系統地記錄或記載。誠信檔案按行業應分為個人誠信檔案、企業單位誠信檔案、事業單位誠信檔案、社會中介誠信檔案、民間團體誠信檔案、政府部門誠信檔案等。將文書檔案復制到計算機數據庫中形成電子檔案,可為社會各界查詢使用誠信信息提供便利。
二、建立社會誠信識別體系的整體操作思路
(一)堅定信心,以正面引導為出發點
公民個人或社會組織建立誠信檔案有以下好處:
1.向世人展示出誠信做人、誠信做事、誠信經商、誠信做官的決心。
2.自愿建立誠信檔案,公開自己的誠信信息,本身就是高度的誠信。如果社會活動主題連建立自己的誠信檔案、接受社會監督的勇氣都沒有,那么其誠信度就會首先受到懷疑。
3.通過建立誠信檔案的形式,無論走到哪里,都可以使不熟悉自己的人通過誠信檔案認識自己,并可以通過向社會誠信服務中心提供不誠信信息的方式制約自己的不誠信行為,把自己同那些不誠信者區分開來,從而博得社會的信任。
另外還可以通過由社會誠信信息服務中心對各方面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查、信息披露前必要的溝通、檔案建立者發表保留意見、提供信息的可證實性材料及披露信息提供者的身份等方式來防止不正當競爭及對檔案建立者的惡意攻擊,減少建立誠信檔案的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