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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的合約計劃未結束,取消續約的需要在聯通營業廳繳納違約金才可以辦理,參與的合約計劃已結束,可根據個人需求選擇變更套餐,具體有以下幾種方式:
1、可登陸網上營業廳,點擊“業務辦理” 中的“套餐辦理”,選擇需變更的套餐,確認辦理即可,新套餐 將于次月1日生效 ;
2、可以致電人工客服變更套餐;
3、可以關注官方公共號渠道變更套餐。
(來源:文章屋網 )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鑒于:
1.甲方是由國家版權局授權的以集體管理的方式代表音樂著作權人(下稱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負責向音樂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許可使用費并分配轉付給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
2.乙方是依法注冊成立并取得合法從事電影(電視劇)制作資格的法人單位,其計劃/正在拍攝的電影(電視劇)《_________》(下稱電影(電視劇))中需要使用相關的音樂作品,希望被許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用于上述電影(電視劇);
3.有鑒于此,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定義
1.音樂作品,是指:
(1)甲方會員的音樂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類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
(3)國家授權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乙方使用音樂作品方式,是指:_________。
3.音樂著作權,是指由甲方代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權人就其音樂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鄰接權的使用許可,不在本協議規定之列,乙方應通過合法之方式另行解決。
第二條 甲方授權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第二項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授權的曲目共計_________首。
第三條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本協議,則本協議自動續展一年,之后亦可照此辦理。
第四條 著作權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支付金額:乙方使用音樂作品,應向甲方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為¥_________元。
2.支付時間: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_________內起時,應將定金¥_________元預付到甲方賬戶。本合同得以實際履行之日,此定金自動轉為乙方向支付甲方的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3.支付方式:
(1)乙方以支票或銀行轉賬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并由甲方轉付音樂作品著作權所有人。
(2)甲方的銀行資料如下:開戶行:_________;戶名: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乙方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后,甲方應為乙方開具正式發票。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乙方按時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后,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按照乙方向其提供的準確記載曲目名稱、相應的詞、曲作者等內容的音樂作品曲目單,及時向相應音樂作品著作權人分配轉付。若因甲方的過錯造成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未得以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其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若由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2.在接到乙方提供的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音樂作品曲目單后,甲方應協助乙方確認曲目單記載的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是否準確。但是,甲方不因此協助確認行為而承擔最終作為乙方使用音樂作品的曲目單失實的有關責任。
3.乙方擅自使用本合同列明曲目之外的音樂作品,經甲方通知指出后改正的,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還須支付應補齊費用的三倍的違約賠償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4.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期限內,甲方不得授權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在與乙方相同或類似的用途上使用相同的音樂作品。
5.甲方有權自已或委托第三方對乙方使用音樂作品的情況進行檢查,但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的工作,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
6.若乙方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但還是造成對他人合法權益的侵犯,由甲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將音樂作品用作電影(電視劇)的片頭音樂、片尾音樂、畫面同步音樂以及其他相關效果音樂等。
2.乙方有權聘用他人演奏、演唱或重新演奏、演唱音樂作品并予以錄制,但錄制完成后的音樂作品應當按照約定用途使用,不得另作他用,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音樂作品曲目單。若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本條規定的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不及時,導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按時分配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或分配有誤,其后果與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依據本合同關于用途、使用期限等條款使用音樂作品。若乙方未依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造成對他人合法權益的侵犯,乙方應自行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若在本合同期限內增加或調換使用曲目,乙方應提前將相應曲目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增加的曲目與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或就調換的曲目得到甲方許可后再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調換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協議,并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費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調換曲目的違約責任。
6.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乙方有權根據電影(電視劇)的拍攝需要自行決定是否實際采用本合同列明的部分或全部音樂作品,甲方不得干涉。但是,若乙方決定不采用本合同規定的某一或全部音樂作品,不得要求甲方返還已支付的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并仍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7.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乙方如逾期交納該費用不超過30日的,除按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義務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的30%。乙方如逾期交納該費用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給付義務并支付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
8.乙方有權在電影(電視劇)的預告片、宣傳片或電影(電視劇)的其他宣傳活動中使用音樂作品,無需另行向甲方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但僅限于宣傳、推廣之目的,不得用于商業目的,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七條 雙方保證
甲方:
1.甲方是由國家版權局授權,依法成立的以集體管理的方式代表音樂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自身擁有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的權利,如乙方合理、如約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甲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3.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針對音樂作品的權利糾紛、索賠或者訴訟。
4.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5.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6.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從事電影(電視劇)制作的法人單位,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八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對每一方的的繼承人和受讓人皆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者部分無效或者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合同其余條款仍然有效并具有執行力。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如期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逾期達_________天或逾期數額達全部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的百分之_________,經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的;
2.乙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無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3.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所作保證不真實或未實現的。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乙方的使用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雖說《買賣合同》是由買賣雙方簽署的,一般情況下中介公司并不參與,但您可別小看了前面的《委托購房合同》,隨隨便便就輕易下筆,因為在約定合法的情況下,如果您想違約,那訂金可就退不回來了。
案例回放
單方毀約丟兩萬
商品房的訂金糾紛很多,但房屋二級市場上為訂金鬧上法庭的卻還真不多見,今年11月,海淀法院剛剛審結的一起糾紛案就非常具有典型性,我們趕緊搜集了相關情況,并講給大家聽,希望能給您提個醒。
10月份,楊先生在一家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石景山區的二手房,并與其簽署了《委托購房合同》,之后向中介公司支付了2萬元訂金。在簽署正式買賣合同之前,楊先生因個人原因又不想買約定的那套房子了,他稱“與房主沒有就購宜達成一致意見,所以不愿再購買合同中的房屋”,要求中介公司退還其繳納的2萬元訂金。幾經周折,中介公司最終不同意退款,于是楊先生把這家中介公司告上了海淀區人民法院。
但結果卻令楊先生大失所望,法庭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并要求他負擔案件受理費800余元。楊先生想不明白,為什么自己沒有買房,但卻拿不回訂金,白白損失了2萬多元。
合同內容很關鍵
此次的審判結果與合同的內容有很大關系,楊先生和中介公司簽署的是《委托購房合同》,合同約定了房屋的具置、房屋的面積和出售價格十分明確。而且雙方在合同中的共同聲明中還約定“甲方(楊某)在簽訂協議后,因個人原因不能執行該協議,按違約處理,訂金不予返還”,同時也約定,如因該中介公司的原因不能執行協議時,應退還楊某所交的訂金。
而由此引發的控辯大戰也相當激烈,原告認為中介公司無權進行房屋買賣,而只能進行房屋買賣的,所以簽訂的合同應屬無效。但是中介公司的律師表示,依據合同法,在判斷一份合同屬于什么性質時必須以其內容為準,楊某和中介公司簽署的《委托購房合同》實際上是楊某委托該公司購房的中介合同,且系真實意思的表達,因此合同有效,雙方均應按合同履行各自的義務,單方違約了就要負違約責任。
海淀區法院審理后認為,雙方簽訂的合同是真實意思的表達,同時也不違反有關法律的規定。楊某以自己與房主未就購宜達成一致意見為由,不愿繼續履行合同,但其并未向法院提交證據,所以敗訴。
簽約千萬沉住氣
記者了解到,簽署了房屋買賣委托合同后又反悔的事時有發生。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購買人心太急,沒有考慮清楚就和中介公司簽訂了合同并繳納了訂金,等冷靜下來一想又覺得房子不滿意,因此要退訂金;二是購房人在簽訂了合同之后又發現了更便宜的房子,或者是政策發生變化,購房者的心理預期發生改變,不想再交易;三是購房人與房主聯系上了,希望跳過中介公司私下交易節省中介費,所以借口對房子不滿意要求退訂金。
律師說法
關鍵詞:Link口;時序約束;BWDSP100;FPGA
DOI:10.16640/ki.37-1222/t.2015.21.215
0 引言
BWDSP100處理器是一款32位高性能數字信號處理器,是38所自主設計和研發,面向雷達信號處理、精確制導武器、電子對抗、通信等領域。在于FPGA實現點對點通信時,采用LINK口實現高速數傳。LINK口是一種雙速率,源同步接口。在FPGA高速傳輸的LINK口邏輯設計過程中, SDC約束環節必不可少[1]。FPGA使用的是Altera公司器件,該公司的靜態時序分析工具Time Quest功能強大,支持業界標準的SDC約束,能夠提供復雜的時序約束和詳盡的分析報告。本文所做的約束是在該工具下完成的。
1 時序約束方法
FPGA設計平臺中的靜態時序分析工具(STA)可以獲得映射或布局布線后的時序分析報告,通過報告可以明確系統運行的頻率。當系統設計簡單且頻率較低時,可以不加任何時序約束。當設計不能滿足運行頻率的要求時,根據STA的結果更改設計,添加必要的時序約束條件或者選用更高速度的器件,從而提高運行的最高頻率。通過必要的時序約束可以控制邏輯的綜合、映射、布局和布線,以減少邏輯和布線延時,實現工作頻率的提高。時序約束SDC文件是標準的約束文件,添加約束主要有時鐘約束、I/O約束、偏移約束、時序例外約束、多周期約束等[2] 。
2 BWDSP100 LINK 口時序約束[3][4]
BWDSP100有8個鏈路口,分為4個發送和4個接收鏈路口,每個鏈路口由8對LVDS(8bits)數據線和3對LVDS控制線構成。鏈路口在傳輸數據時,DMA啟動信號發出,當正確配置LINK口接收端DMA控制器時,LxACKOUT拉低,通過LxIRQOUT發送“110011”的DMA請求信號,接收端收到來自LxDATOUT[0]32bit控制字,隨后LxACKOUT拉高,接收數據。當緩存填滿,乒緩存切到乓緩存時,LxIRQOUT信號拉低,兵緩存數據進行并串轉換,并發送數據。所有的并串/串并轉換、發送與接收工作都嚴格按照LxIRQOUT/LxIRQIN信號的下降沿同步。在一次接收完成時,LxACKOUT為高則繼續接收數據,為低則暫停接收。
(1)發送端邏輯功能及時序約束。在進行約束時,首先對基礎時鐘進行約束,進入FPGA內部的是150M的DSPCLK隨路時鐘,LINK口數據率300MHz,時鐘周期是6.666ns。約束如下:create_clcok period 6.666Cname{DSPCLK}[get_ports {DSPCLK}].DSPCLK經PLL產生150M的L0CLKOUT和TXCLK時鐘,分別作為隨路時鐘和發送端模塊主時鐘。由于發送數據是中心對齊,所以L0CLKOUT頻移90度。其約束為:create_generated_clock Cname TXCLK -source[get_pins pll|inclk[0]] [get_pins pll|clk[0]
create_generated_clock -name shifted -phase 90 Csource [get_pins pll|inclk[0]] [get_pinspll|clk[1]]
create_generated_clock Cname L0CLKOUT-source [get_pins pll|clk[1]] [get_ports L0CLKOUT]
當然也可以使用derive_pll_clocks自動識別并約束時鐘。對時鐘抖動不確定進行約束:set_clock_uncertainty -from {DSP1L0CLKIN} -setup 1.2。也可以使用deriver_clock_uncertainty對時鐘不確定進行約束。但是set_clock_uncertainty優先級高,并且同時使用時鐘不確定值將疊加。之后對IO延遲進行約束,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以FPGA為中心(FPGA Centric),一種是以系統為中心(System Centric)。當FPGA為中心進行約束時需要知道FPGA在數據輸入或輸出的Skew,而以系統為中心時則需要知道器件的Tsu、Th和板級延遲等信息。本文以FPGA為中心進行討論約束,在對IO延遲約束前,Altera時序分析工具TimeQuest對FPGA的Tco進行分析,在Slow mode下和Fast mode下Tco分別為1.507和0.938ns。所以取skew取兩值平均值為1.2ns。所以對數據端口約束為:set_output_delay -max[expr 3.3 - 1.2] -clock [get_clocks L0CLKOUT] [get_ports L0CLKOUT*]
set_output_delay -min[expr -3.3 + 1.2] -clock [get_clocks L0CLKOUT][get_ports L0CLKOUT*]\-add delay
其中,對同一個端口進行約束時,要添加-add_delay,約束才生效。對下降沿同時進行相同約束,需要添加-clock_fall進行約束。
set_output_delay -max [expr 3.3-1.2] -clock [get_clocks L0CLKOUT] -clock_fall [get_ports.L0DATOUT*] -add_delay
set_output_delay -min [expr-3.3-1.2] -clock [get_clocks L0CLKOUT] -clock_fall [get_ports L0CLKOUT*] -add delay
輸入數據是雙沿觸發,在進行建立時間和保持時間分析時也是對雙沿進行分析,但是雙沿觸發的數據使用的不同寄存器,相互之間不需要進行建立和保持時間的分析,所以對時鐘的上升沿和下降沿做例外約束。告訴工具放寬該路徑的約束。
set_false_path -setup -rise_from [get_clocks data_clock] -fall_to [get_clocks output_clock]
set_false_path -setup -fall_from [get_clocks data_clock] -rise_to [get_clocks output_clock]
set_false_path -hold -rise_from [get_clocks data_clock] -fall_to [get_clocks output_clock]
set_false_path -hold -fall_from [get_clocks data_clock] -rise_to[get_clocks output_clock]
(2)接收端邏輯功能及時序約束。接收端的時鐘約束,可以采用輸入時鐘作為參考,也可以創建虛擬時鐘進行約束,前者約束方法直觀,但是需要考慮板級延遲信息。后者虛擬時鐘是跟設計沒有直接關系的一個時鐘,可以準確的給出數據信號和時鐘的相對關系。Altera公司也推薦對源同步約束采用虛擬時鐘。本文創建一個頻率為150M的虛擬時鐘create_clock -name virt_clk -period 6.666。創建150M的輸入時鐘,時鐘相位與虛擬時鐘相比延遲90度。
create_clock -name L0CLKIN -period 6.666 -waveform { 1.666 5.000 }[get_ports DSP1L0CLKIN ]
對輸入數據的輸入延遲做約束,以虛擬時鐘的上升沿作為參考沿,因為虛擬時鐘與數據沿同相位,所以約束如下:set_input_delay -clock [get_clocks virt_clk] -max 0.05 [get_ports data_in*] -add_delay
set_input_delay -clock [get_clocks virt_clk] -min -0.05 [get_ports data_in*] -add_delay
其中0.05ns是設計中的skew。由于LINK口是雙沿傳輸,所以對虛
(下轉第153頁) (上接第242頁)
擬時鐘的下降沿做參考時鐘,對輸入數據進行約束。添加-clock_fall指令。
set_input_delay -clock [get_clocks virt_clk] -max 0.05[get_ports data_in*] -clock_fall -add_delay
set_input_delay -clock [get_clocks virt_clk] -min -0.05[get_ports data_in*] -clock_fall -add_delay
3 結果分析
對于高速口數據傳輸,時序分析是個反復修改和迭代過程,最終才能達到要求,圖1是Timequest對約束后LINK口端輸入延遲的分析,可以看到關鍵路徑的余量為0.778ns,時序報告滿足要求。實際工程中,FPGA使用的是altera公司EP4SE530F43I3,與兩片BWDSP100的LINK口連接,共有6路300MB/s的LINK口收發,為了驗證時序約束的的效果和正確性,兩片BWDSP100分別向FPGA發送相同數據,數據為AA55AA55,AA550000,AA550001……,LINK1是按照本文約束的方法進行約束,而第二個LINK口邏輯則是簡單的進行了時鐘的約束,而未添加相關的其它約束,采用SignalTap抓取兩路數據,結果如圖2所示,可以看到LINK1口收到正確數據,而LINK2口則會出現錯誤數據,無法正常接收數據。
4 結論
本文詳細介紹了BWDSP100的LINK口的約束方法,以FPGA為中心進行約束,約束包括輸入輸出延遲,例外約束等,并在工程中實現6路全雙工、傳輸速度300MB/s的link口傳輸。
參考文獻:
[1]BWDSP100高速鏈路口模塊的設計[J].中國集成電路,2012,03(154):60-64.
[2]Altera Corparation.AN433:constraining and analyzing source-synchronous interface.[EB/OL]/literature/an/an433.pdf,2007.
[3]BWDSP100 軟件用戶手冊[S].中電38所,2011.
建設工程合同標的的特殊性決定了其與國家利益及社會利益之間的關系極為密切,法律為建設工程的實施設置了一整套嚴密的強制性程序。在建設工程項目實施的前期階段和準備階段,發包人需辦理項目立項及報建等一系列手續,獲得相關的行政許可,以取得一定的民事權利,否則會因行為能力的缺失而對合同的效力造成影響。發包人所需辦理的前期審批手續主要指的是獲得立項批準(設計任務書)、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通過環境、消防、人防等事項的審核,而且在締結建設工程合同之后,建設工程項目正式實施之前,建設單位尚需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
在發包人需獲得的這些行政許可和民事權利中,發包人是否獲得項目立項批準以及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與發包人的締約行為能力具有直接聯系,如發包人在締約前未取得這些許可證或民事權利,將導致建設工程合同的無效。需要說明的是,發包人因缺乏相關的行政許可及民事權利上的缺失,不僅違反了相關法律的強制性規范,使發包人在締約行為能力上缺乏必備的要件,而且由于對這種強制性規范的違反,實際上使得建設工程合同的客體處于不合法的狀況,即建設工程項目屬于通常所稱的違章建筑范圍。因此,這類建設工程合同無論從發包人行為能力的標準看,還是從合同標的違法性看,均應認定為無效合同。
另外,在實踐中還存在這樣一種情形,即發包人在締結建設工程合同時未曾依法辦理上述行政許可或取得相關民事權利,但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補辦了這些行政許可或取得了相關的民事權利,甚至在與承包人發生糾紛后在訴訟或仲裁過程中完善了這些手續,那么此類合同的法律效力應作何認定?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如果在一審訴訟期間補辦了法律規定的審批手續,合同應認定為有效,如未能在一審訴訟期間補辦審批手續的,則合同無效。最高人民法院這一司法解釋的學理依據在于,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實際上可以分為成立要件、特別生效要件和阻卻生效要件。違反成立要件則合同未能成立,自然不存在效力問題。違反特別生效要件者,多為形式要件,可以補正。違反阻卻要件者,則不存在補正的可能。顯然,發包人補辦行政許可和取得相應民事權利,屬于缺乏特別生效要件可以補正的情形。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范圍外為開發房地產項目而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合同法》的司法解釋中,并未對超越經營范圍的民事行為作出必然無效的認定,但該解釋同時規定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除外。由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產品是與社會公共利益密切相關的商品房,國家必然需要對這一特殊商品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特別的干預和監督,其具體表現就是通過立法對房地產開發經營進行必要的限制,實行特別的許可。我國法律不僅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設立條件和領取營業執照提出明確的要求,而且在房地產開發經營程序上也作出了一系列的限制,如果房地產開發者未領取營業執照,就意味著房地產開發者根本無法實施房屋預售、登記備案、產權登記等行為,即房地產開發的目的是不可能實現的。因此,對于未依法取得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執照的發包人擅自開發房地產項目與承包人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應為無效合同。
課堂作文網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以下這一份關于日語翻譯官的辭職報告范文,大家參考。
尊敬的貿易部經理:
我是日語翻譯xxx,XX年進入公司,現三年合同已經到期,故申請辭職,辭職報告已遞交到人力資源部。
在公司三年時間里,我的日語口語進步突飛猛進,筆譯水平也得到大幅提高,這個我非常感謝公司,同時也感謝經理給我安排了袁副經理這么好的翻譯老師。我之所以不選擇續約合同是因為要離開北京這個城市回到廈門老家發展。其實辭職也實屬無奈,畢竟在北京是更有發展前景。最后,希望公司發展越來越好,同事們個人順心。
世間沒有不散的宴席,或許每名球員都期望成為像貝爾戈米和馬爾蒂尼那樣的絕世忠臣,但大多數人在職業生涯中要經歷多家俱樂部的洗禮,為一份更好的合同而拼命也是看似光鮮的他們的另一種生活寫照。新的一年來到后,新一輪續約的關鍵期正式到來,那些合同將在今年夏天到期的球員和所在俱樂部之間也開始了新一輪的斗智斗勇,一番攝人心魄的去留博弈自然不可避免。
離開是更好的選擇
從當年的博斯曼法案,到國際足聯出臺的可以買斷自身合同的韋伯斯特條款,職業球員的合同改革日新月異。但改革歸改革,真正能借改革東風的球員不過是小部分,大多數球員還是要本分地按合同履約,合同到期了自然少不了去與留之間的選擇。我們可以經常聽見或看見“某某球員與俱樂部續約成功,周薪將達到X萬歐元”的新聞,但這樣的球員不是當今足壇的頂級球星便是潛力非凡的天才少年,那些真正的“勞苦大眾”很難得到提前續約的待遇。
在國際米蘭,有兩位強力前鋒在等待著俱樂部的續約合同。近兩年,不管是低調加盟的克魯斯還是切爾西白送來的克雷斯波,都以替補角色為球隊屢立戰功。然而,這一切隨著葡萄牙“狂人”莫里尼奧的到來發生了變化,克魯斯依然是替補,但上場的時間已經越來越少,如果不是偶有替補救主的閃亮發揮,恐怕早已為莫帥所拋棄。克雷斯波的境遇更為窘迫,在切爾西期間他便不為莫帥所好,如今重逢于梅亞扎,更是淪為了替補中的替補。兩名阿根廷人與國際米蘭的合同都將在今夏到期,對于他們來說,與其在米蘭城“受困等死”,還不如另謀出路,畢竟他們的實力早已經得到了認可,欲得之者自然頗多。
以克魯斯為例,想得到他的俱樂部不下四家。在意甲范圍內,羅馬、桑普多利亞一直和克魯斯保持著聯系,而不久前才任命米哈伊洛維奇為新帥的升班馬博洛尼亞同樣對克魯斯表示出興趣;在西甲,巴塞羅那也需要一名甘當替補且經驗老到的前鋒,坊間甚至盛傳梅西已經對這位國家隊的老大哥發出了誠摯的邀請,看來克魯斯這員福將是不用為自己的下家而發愁了。
代表球員:克魯斯、克雷斯波、達科特、卡納瓦羅、馬尼切、歐文
其實我想留
對于一家曾給自己帶來過榮譽和輝煌的俱樂部,沒有球員會希望離開,尤其是那些青春不再的老將,在自己心愛的球場上退役往往是他們最大的心愿。然而,在現實的歐洲足壇,一些令人傷感的事情還是時有發生。
2003年5月,失意于歐洲冠軍聯賽的皇家馬德里隊在聯賽中力壓皇家社會,獲得了俱樂部歷史上的第29個聯賽冠軍,就在他們慶祝獲得聯賽奪冠后,俱樂部便公然宣布了功勛隊長耶羅將與主教練博斯克一同離隊,一時間,業界與民間一片嘩然。要知道,就在皇馬奪得聯賽冠軍的前一個月,時任俱樂部總經理的巴爾達諾還煞有介事地說,將與合同快要到期的老隊長耶羅續簽一份為期兩年、年薪350萬歐元的新合同。由此可見,職業足壇中真正的鐵飯碗其實并不存在,唯有利益才會永恒。
今年夏天,合同即將到期的功勛老將多如過江之鯽,僅以曼聯為例,就有不斷刷新“紅魔”出場紀錄的吉格斯和老隊長加里?內維爾兩人。雖然在外界看來,兩位曼聯“1992一代”的功勛人物與俱樂部續約已然板上釘釘,但一番磨人的續約談判顯然比大家想象得要艱難。不管是吉格斯還是加里?內維爾,與俱樂部續約必然都是最終目的,但金錢顯然是一個難以避免的話題。對于任何一名職業球員來說,在退役之前多賺上幾兩銀子無疑是以后生活的保障,但在競技狀態不足的殘酷現實面前,降薪續約成為了大多數老將最可行的選擇。皮耶羅在近兩年的表現可謂老夫聊發少年狂,但他的續約談判卻整整持續了兩個月之久,最終,幾乎將全部職業生涯都奉獻給了“老婦人”的皮耶羅接受了俱樂部降薪20%~25%的決定,與尤文圖斯續約至2010年。對此,意大利一家網站的評論代表了大多數人的想法:“肥皂劇終于結束了,讓布里亞托利和女王公園巡游者的球迷們去失望吧!”(注:布里亞托利是F1雷諾車隊的老板,2007年與伯尼一起收購了女王公園俱樂部。)
想留的不一定都能留下,在北倫敦,阿森納便是一支“冷血”的球隊,對于30歲以上的老將,“”高層一意孤行地實行著一年一簽的殘酷政策。2006年夏天,法國人皮雷無奈前往西甲的比利亞雷爾,原因不過是他想得到阿森納一份為期兩年的續約,但包括恩師溫格在內的一干人等卻令他失望透頂。
代表球員:吉格斯、加里?內維爾、海皮亞、內德維德、埃切貝里亞
租借球員前路未卜
在目前的英超射手榜上,法國前鋒阿內爾卡一騎絕塵,但威根隊的埃及前鋒扎基也憑借十粒進球排名三甲,僅落后于阿內爾卡和羅比尼奧。扎基是威根以100萬英鎊從埃及扎馬萊克隊租借而來的,如此出色的表現堪稱物美價廉。當下,這位埃及前鋒已經成為了轉會市場上的搶手貨,包括皇馬、曼城、利物浦以及托特納姆在內的多支球隊均有意簽下扎基。雖然得到了眾多強隊的青睞,但樸實的埃及射手還是表達了自己的心愿:“我想留在英超,我的目標就是用進球幫助球隊,并希望以此獲得一份永久性的合同。”扎基有意留隊,威根方面自當萬分欣喜,可是作為一家財力有限的俱樂部,威根領導層其實非常清楚,即便他們具有以500萬英鎊優先購買的權利,“小廟”JJB球場也很難留下扎基這尊“大佛”。
火箭高舉著“保護姚明”的大旗,告訴所有人,他們這么做的惟一目的就是,“讓姚明可以健康地打完整個賽季,并且有更長的職業生涯”。可是,如果從另一個角度考慮這個“時間帽”的話,就不那么令人歡欣鼓舞了。上場時間的大幅縮減,會讓姚明和“全明星級”水準漸行漸遠,場均數據上必然會大受影響。這對于處在合同年的姚明而言意味著“貶值”,并讓新賽季對姚明來說如履薄冰。
A
“兩年前,當他場均出場35到40分鐘時,他的雙腳承受了很大壓力,最終在季后賽中受傷。也就是說,場均35到40分鐘對他來說太多了。至于現在這種方法能不能保證他不再受傷,沒人知道,但還有比這更好的辦法嗎?”――莫雷
姚明白2002年進入NBA后,只有新秀賽季的場均出場時間低于30分鐘,不過也達到29分鐘。在這次大休之前的最后一年常規賽上(2008-09賽季),姚明的場均出場時間為33.6分鐘,較之2007-08賽季減少了近四分鐘,但最終還是因傷倒在西部半決賽上。
上賽季在沒有姚明的情況下,火箭陣中的很多球員都漸漸冒了出來,例如布魯克斯。他不僅證明自己可以做好首發控衛,并且還可以在比賽中充當“關鍵先生”。最終,火箭這支在開賽前不被看好的球隊,竟拿到了42場勝利。這個成績如果放到東部,甚至可以去季后賽走一遭。然而,有時候選擇多也不是件好事。擁有滿柜衣服,卻始終找不到一件合適的――這種痛苦,火箭算是嘗夠了。所以,這回他們下定決心,不再讓悲劇重演,這才有了24分鐘“限時令”。
關于這個24分鐘,還有幾點需要加以說明。
其一,這個時間上限必須無條件堅持。凱斯?瓊斯說,哪怕在比賽還剩下最后8秒,火箭落后1分,但只要姚明已經打滿了24分鐘,就絕不會讓他重新上場。換言之,哪怕付出失利的代價也要堅持這個規定。
其二,24分鐘是姚明出場時間的上限,而不是平均值。比如說,姚明上一場球打了22分鐘,這并不代表他下一場球就會打26分鐘。再極端一點,姚明上場球只打了兩分鐘,下一場球還是最多打24分鐘。按照這種說法。姚明新賽季的場均上場時間肯定不會達到24分鐘,合理的判斷應該只有22分鐘左右。
其三,在賽季初期,姚明還可能退出“背靠背”的第二場比賽。“我們要減輕他的壓力。保證他到明年四月還保持健康,保證他打一個完整的賽季。到了季后賽,也許情況會發生一些變化。”瓊斯說。
除了比賽外,姚明的訓練也會受到嚴格控制,“如果我們星期一打了比賽,星期三又有比賽。他在星期二就不會進行大運動量訓練。他可以訓練,但不會參加全場對抗。”瓊斯說,他甚至已經和火箭的醫療班子制定出了姚明整個賽季的訓練計劃,細致到每一天。
很顯然,要實行上述這些計劃,最大的阻力并不是主教練阿德爾曼,而是來自于姚明本人。但按照《休斯敦紀事報》的報道,姚明基本首肯了這個計劃。他已經連續五年因傷錯過了部分或者整個賽季,僅在常規賽,他就缺席了173場,這一次,他明白自己不容有失。
通常而言,一個健康的、年齡在30歲的球隊主力中鋒,特別是在戰術體系中占據絕對核心的統治力中鋒,場均出場時間應該在30至35分鐘之間。他們會在第一節先發上場打上7至9分鐘后被換下場,然后第二節打了4到6分鐘后重新出場。第三節比賽還是先打7至9分鐘后下場休息,至于第四節何時出場,將根據比賽情況安排。
很顯然,姚明將不再屬于這個常規方案中的一份子。既然他的出場時間上限只有24分鐘,火箭如何使用姚明將頗具學問。阿德爾曼和他的教練組肯定會因此殺死很多腦細胞。而《休斯敦紀事報》的資深記者費根先給出了這樣一個方案:姚明打比賽的前6到8分鐘,為球隊打開局面,取得一個好的開局,而后下場休息,第二節也不再上場。布拉德?米勒這時候會頂上來,喬丹?希爾也可以打一打。姚明剩下16到18分鐘全都放在下半場,這也是聯盟中大部分主力中鋒在下半場的出場時間。
這個方案,保證了阿德爾曼可以在下半場像以前一樣使用姚明。而且假如雙方的比分在比賽最后時刻很膠著時,姚明也不會錯過這個時段。當然,萬一碰上加時賽,那就是另一回事了,火箭只能祈禱他們別遇上這樣的情況。費根還有另外一種解讀:看上去,姚明的出場時間比他之前少了8分鐘,但相比上賽季,這24分鐘可全是多出來的。
B
“新賽季對我來說很關鍵我已經缺席了一整個賽季,我有嚴重的傷病史,這讓我成為球隊的風險,這是……我是說,這是事實,這沒什么錯、下賽季,我想先健康地打完整個賽季,然后證明,我以前有多棒,我現在依然那么棒。”――姚明
時隔一年重新回到賽場,出場時間有所減少屬于情理之中的事情,只是火箭隊給出的壓縮幅度遠遠超出想像。24分鐘,這和姚明在2007-08賽季創下的職業生涯最高場均出場時間(37.2分鐘)相比,少了不止三分之一。從NBA賽事的特點分析,這樣的出場時間,遠遠不能完成一個核心球員對于球隊的支撐任務。
早在新秀賽季,姚明的全明星之旅就同時開啟。雖然那次參賽全拜中國網民所賜,可從二年級開始,姚明連年用實力證明了自己配得上“全明星”這個稱號。上賽季,因為整個賽季報銷,姚明沒有得到參選全明星的資格。而正當所有人期盼姚明重拾榮耀之時,“時間帽”卻不合時宜地出現了。當然,中國球迷仍然會將姚明送進西部全明星的首發陣容,但這個由全聯盟最好的24名球員參加的比賽中,誰的場均時間還會低于25分鐘?
其實在“時間帽”尚未出臺前,莫雷和阿德爾曼原本希望姚明在新賽季的出場時間能達到30分鐘左右,這與姚明登陸NBA后的首個賽季差不多。假定姚明在上半場打12分鐘左右(前兩節各打6分鐘),在關鍵的下半場,他可以打上一節半的時間,這樣能夠在比賽最關鍵的時刻,發揮關鍵球員的作用,也符合莫雷一貫所說:火箭仍然是以姚明為核心而建立,但“時間帽”顯然預示著另一種信號。仔細觀察火箭隊的夏運作,在已經吃進布拉德?米勒的情況下,還在不顧一切地尋找另一個中鋒替補,不僅僅是丹皮爾,費申科也進入莫雷的法眼。火箭這樣急于尋找五號位備胎人選,很顯然能說明一點,火箭已經放棄了“姚核心”的理念。
但這本身或許并不是一個問題。
可以預見,在常規賽上,布魯克斯領銜的外線呼風喚雨,阿德爾曼的小球戰術可以行云流水,但到了季后賽,越往后的輪次,越依靠內線,依靠籃板,依靠身高。這是季后賽的鐵律,看看今年的總
決賽,帕金斯在第六戰受傷之后,湖人順利拿下最后兩場,成就兩連冠霸業。而遭遇意外變故的凱爾特人,則在今夏球員市場上瘋狂惡補內線。可見,越是在關鍵戰役,大個子就越有用武之地。
站在火箭管理層的位置,給姚明上個“時間鎖”,為他配備替補,這符合球隊的長遠利益。一方面保證姚明的健康,另一方面,萬一姚明有個好歹,火箭也不至于像上賽季那樣,趕鴨子上架地讓海耶斯打首發中鋒。設想一下,如果沒有限制,以姚明的勤奮、好勝和責任心,再加上阿德爾曼一貫把人往死里用的執教風格,姚明能健康地打完一個賽季如同天方夜譚。只是,因為姚明執行了最后一年的合同選項,下賽季將是他的“合同年”,他在經濟利益上的損失幾乎不可避免。
C
“有人告訴我,他(姚明)仍然愿意與火箭簽訂一份續約合同”――費根
在2010年這個自由球員大集市上,姚明并沒有卷入其中。他在今年六月底,執行了最后一年的合同選項,到明天夏天才會擁有自由身。但如果姚明能預知火箭日后會給他加上一個“時間帽”,他當初還會這樣選擇嗎?
姚明之所以不跳出合同,主要因為他在經歷了整個賽季的傷停后,就沖進龍蛇混雜的2010自由球員市場會底氣不足。姚明曾說過,他一到美國,就在休斯敦這座城市,以后也不想搬家。他要表達的意思是,“這份合同結束后,我的首選依然是留下”。可如今,“時間帽”多少讓姚明有些措手不及。同時也讓許多旁觀者,聞到了“陰謀”的味道。
當年,杰羅姆?詹姆斯僅僅因為在11場季后賽中,場均得到12.5分和6.8個籃板,就從紐約騙到了一份五年3000萬美元的合同,可見數據對于自由球員的身價來說,具有決定性意義。如果姚明新賽季場均只能打22分鐘左右,按照他職業生涯的平均成績推算,他的場均數據大概為13分、6.3個籃板和1.3次蓋帽。這樣的數據,再加上傷病的隱患,讓其很難獲得年薪超過千萬的長約。
今年夏天,火箭和斯科拉(上賽季場均16.2分和8.6個籃板)之間的續約合同是五年4700萬美元,年薪是940萬。據此推斷,如果姚明場均只能拿下13分和6.3個籃板的話,火箭只能為其送上年薪在750萬的續約合同,而這個金額,不足姚明新賽季薪水(1638萬美元)的一半。當然,姚明下賽季的數據也許會更好,而火箭考慮到中國市場因素和聯盟優質中鋒的稀缺,也許會為姚明開出一份更體面的合約,但大幅降薪還是避免不了。
沒人知道,火箭是否在刻意打壓姚明的數據,以便為來年在談判桌上爭取更合適的價碼。但火箭借此可以保證姚明的健康,也為球隊增加了潛在的運作――在賽季中期做交易的時候,可以為球隊謀求更好的利益。就像上賽季對待“每場7分鐘”的麥迪那樣。
顯然,在NBA摸爬滾打了這么多年,姚明早已接受美國的操作模式和思維方式,把人情和生意分得清清楚楚。姚明能做的,就是全力恢復,只要找回了狀態,核心地位和人合同都會有的――哪怕火箭不給,別忘了聯盟還有其他29支球隊。回想在2004年夏天,熱隊成功將奧尼爾招致麾下。盡管“鯊魚”已經是32歲的年紀,并開始走下坡路了,但帕特?萊利還是用五年一億美元的超級合同與奧尼爾完成續約。
自由球員,是NBA的一項重要內容,每年的七月到十月份,大量的自由球員將處于無合約狀態,等待新東家的簽約。自由球員分為兩類,一類是完全自由球員,另一類則是受限制自由球員。其中前者構成了自由市場的主體,在每年夏天都對NBA的格局產生深遠的影響。
在上一期特例部分,曾經談到過每年的7月1日后為期一周內時間,是NBA的凍結期,又稱冰封期,在這一周內,NBA禁止發生任何的人動,而這一周內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對上賽季聯盟收支結算,以及對新賽季的工資帽和奢侈稅進行調整。
來之不易的自由
之所以要設置一個凍結期,是為了讓球隊在簽約球員時,更好地參照工資帽來進行調整,工資帽的多少將直接影響到球隊薪金空間的多寡。
簡而言之,當一名球員成為完全自由人時,他的目的就是為了簽到新合同,相對受限制自由人而言,完全自由人可以在不受到老東家約束的情況下,與任何球隊簽訂新合同。然而,今時今日球員能夠獲得“自由身”,卻是十分不易。
在過去,球員和球隊這種勞資關系是十分不平等的,大多數時候,球隊擁有交易買賣權,而球員卻沒有自由選擇權,哪怕球員已經合同到期,老東家仍然有第一拒絕權,即是說,當一名自由球員和新球隊達成協議后,第一件事并不是簽約,而是擔心老東家是否會否決這份新合同。而此時球隊多數時候會扮演一些無賴角色,比如要求新東家做出一定賠償。這類案例中,最著名的冤大頭莫過于爵士。
1976年,湖人巨星蓋爾?古德里奇合同到期,他和新奧爾良爵士(現猶他爵士)簽訂了一份新合同,而作為賠償,爵士送給了湖人三個選秀權,其中兩個為1978、1979年的首輪選秀權。1978―79賽季,爵士聯盟墊底,當時狀元簽是由東西部兩支墊底球隊通過擲硬幣的方式決定,結果爵士“不幸”地贏了公牛,于是這個狀元簽就白白送給了湖人,而這位狀元就是史上最偉大的組織后衛“魔術師”約翰遜,日后他為湖人帶來了5座總冠軍。
之前曾經講到過球員工會這個組織,事實上,正是球員工會的成立,才有了現在NBA和球員相對平等的勞資關系。而自由球員能夠擺脫老東家的束縛,也要歸功于球員工會。上世紀六、七十年代,ABA是NBA的強大競爭對手,事實上,ABA很多時候都是NBA球員用來增加續約籌碼的工具,然而在1970年,NBA開始和ABA達成吞并協議,這引起了球員們的恐慌,于是在1970年,發生了著名的“羅伯特森訴訟案”,當時的工會主席正是鼎鼎大名的“三雙王”奧斯卡?羅伯特森,球員工會以NBA壟斷觸犯了反托拉斯法案為名,將NBA告上了法庭,最終讓ABA和NBA的合并推遲了6年,并成功為自由球員爭取到了真正的“自由權”。球員簽約的新合同薪金也開始大增。
自由人和薪金空間
在NBA中,除了球員的第一份合同,其他幾乎所有的合同到期球員都屬于完全自由人,另外有些首輪新秀,由于沒有打出預期的表現,甚至無法再NBA立足,于是球隊拒絕執行新秀合同的剩余部分,比如雄鹿的喬?亞歷山大,是2008年的8號新秀,但由于表現不佳,雄鹿在2009年夏天宣布放棄了他2010―11賽季的合同,因此亞歷山大在2010年將成為完全自由人,而不是繼續打他的第三個新秀賽季。另外如山貓的肖恩?梅,球隊拒絕給他報價后,原本應該成為受限自由人的他,立即成為了完全自由人。
還有一類球員會構成完全自由人的主力軍,那就是和球隊提前解約,這在前面的合同類型中有詳細解釋,球員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早一年(甚至兩年)進入自由市場。另一種則是球隊擁有選擇權,當球隊認為某球員已經是負擔時,可以用不執行選項或者提前買斷的方式,使得該球員進入自由市場,比如湖人的孫悅,灰熊的艾弗森等人就是如此。
在前面的特例部分曾經講到過,直接簽約自由球員,主要是通過兩種方式:一是利用薪金空間、二是通過名目繁多的特例。一般來說,簽約己隊自由人時,可以使用伯德條款,或者是早伯德條款,尤其是伯德條款,可以使得己隊自由人得到最優惠的續約條件。而要直接用千萬年薪簽約其他球隊的自由人,就只能通過薪金空間。于是就產生這么一個疑問,球隊是否可以先用薪金空間簽約其他球隊自由人,然后再用特例簽約己隊自由人呢?
答案是不可以,因為NBA為了防止這種鉆漏洞的情況發生,規定了一個自由人條例,即是說,當一名球員合同到期后,他的合同仍然會占據球隊的薪金空間,甚至會比上賽季占得更多。對此NBA也有相應的金額規定:當一名球員合同到期后,如果他擁有伯德權,那么他將以前一年年薪的150―200%占據球隊的薪金空間,而如果該球員是新秀合同結束的話,他占據的薪金空間將是150―300%。也就是說當一名球員合同到期后,他的薪金不會立即被移去,反而會占據更多的空間。
當然,球隊也并非完全沒有應對方法,比如可以宣布放棄該球員的伯德簽約權,于是該球員的薪金也就會移走。也就是老東家放棄該球員的簽約特權,想要再簽下該球員就必須使用薪金空間,和其他球隊站在同一起跑線上。比如2008年夏天快船就為了戴維斯,放棄了布蘭德的伯德權(釋放薪金空間簽下戴維斯),然后再用薪金空間來簽下布蘭德,結果布蘭德變卦,簽下更高的合同轉投76人,此時快船因為失去了伯德權,想要留下布蘭德已經是有心無力。
不過NBA這個利用自由人占據球隊薪金空間的規定也有百密一疏的時候。比如2005年雄鹿的里德合同到期,他前一年年薪價值300萬。按照規定,計入雄鹿薪金空間的有600萬,雄鹿最終先用千萬年薪簽下了鮑比?西蒙斯,然后再以1200萬的起薪簽下里德,如果雄鹿先用1200萬起薪簽里德,那么就沒有空間簽西蒙斯了。
NBA為了薪金空間可謂是絞盡腦汁,比如當年凱爾特人曾讓比爾?拉塞爾兼任主教練和球員兩個職務,現在就被禁止了,就是為了防止球隊在薪金空間上作弊。
36歲規則
當一名自由球員接近退役時,他想為一支球隊效力,球隊只能提供中產合同,但雙方都認為該球員的價值超過中產合同時,怎么辦?可不可以增加合同的年限,比如中產合同為500萬,年漲幅為8%,原合同4年2240萬,但球隊給出5年2900萬的中產合同。球員打完4個賽季后便退役,并能在第5個賽季繼續領薪水,實際上這份合同就成了4年2900萬,球隊顯然屬于違規操作。
新的勞資條款就利用了“36歲規則”彌補了這一漏洞,“36歲規則”規定,當一名球員簽約一份長期合同(大于或等于4年合同),并且合同結束前,該球員的年齡超過36周歲,那么此份合同將視為符合“36歲規則”。
36歲規則,簡單來說,就是聯盟會將合同最后一年,甚至2年的薪金,按照比例加到前幾個賽季里,增加球隊前幾年的薪金負擔,迫使球隊降低合同起薪。假設球員A和球隊B簽訂了一份5年2900萬合同,年漲幅為8%,最后一年就是660萬,由于這份合同符合“36歲規則”,那么根據規定,在計算工資帽時,最后一年年薪將按照工資比例分配到前4年,于是第一年年薪就變成了647萬(球員真正領到的是500萬)、第二年699萬、第三年751萬、第四年803萬、第五年為零(660萬全部轉移到了前4年),
于是這就帶來了一個問題:第一個賽季中,球員年薪在計算工資帽時達到647.3萬美元,超過中產特例首年的500萬,如果該球隊想用中產特例簽約5年的話,這份合同就不能成立。于是合同不得不調整,調整后的合同首年實際工資只有386.2萬,但在計算工資帽時卻是500萬(因為最后一年年薪會按照比例分配到前四年),符合中產特例,因此5年合同實際總金額等于4年合同,這就是彌補了延長合同來給予球員更多薪金的漏洞。
那么怎么來判定“零年”呢,聯盟分為兩類自由人判定,一類是擁有伯德權的球員,一類是非伯德權的球員。30歲簽約新合同時,只有第6年才算符合36歲規則,31、33、34歲簽下的5―6年合同都符合36歲規則,32和35歲以上的簽下的4年及以上的合同都符合36歲規則。非伯德權球員31歲簽下的5年合同符合36歲規則,32歲以上的則4年就符合。另外提前續約的也算入36歲規則,比如科比和湖人還剩2年,如果提前續約三年的話,他的合同算作5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