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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封建社會;公文制度;發展演變
中圖分類號:K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118(2012)09-0302-02
一、中國封建社會公文
古代公文是皇帝與臣民、臣民與臣民之間往來的文書,記載著封建社會兩千多年歷朝歷代的公務內容。伴隨著公文的產生是國家機構日益完善和國家管理事務的增加,文書工作活動頻繁,特別是專門處理公文的工作機構和人員的出現,對文書工作提出了有序化和規范化要求,并逐漸形成了各種用來規范文書工作的制度。為保證政事暢通,歷代統治者都十分重視文書工作,確立了成套的公文制度,并用嚴格的懲戒措施來保證文書工作的正常進行,促使國家機器的順利運轉。封建社會公文制度隨著朝代更迭而變化發展,在此過程中,形成一定的發展規律,研究此規律,有利于進一步探析我國公文的屬性、功能和加強公文寫作主體修養,有利于完善我國公文制度。同時,現今不管是機關單位,還是社會團體都很注重公文工作。由此可見探究此規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封建社會公文制度發展演變
(一)先秦公文制度
了解先秦時期的公文制度能夠幫助我們很好地探析封建社會公文制度發展規律。夏朝雖然有了文字,但沒有完整的公文直接流傳下來,現在所能見到的是后人的追憶或散篇殘章,目前有八篇夏朝公文可供借鑒,為《禹貢》、《甘誓》等,有后世撰造的明顯痕跡,不能當作夏朝公文的原貌而加以深究;商朝是奴隸制社會日漸成熟的時代,在長達五百年的統治時期內,隨著經濟的發展、文化的進步和社會組織的日益健全,商朝出現的專職秘書機構太史寮讓公文進入快速發展時期,公文制度化進程全面展開,有了專職的公文撰寫制作機構和人員,公文所反映內容日趨豐富,公文在體式上初步分類,公文制度已經萌芽,如公文制作程序上,商代的公文主要以甲骨、青銅為載體,它們都有各自不同的制作程序;到了西周及春秋戰國時代,公文制度得到進一步的改進和強化,如公文用印封泥制度,印章在西周時已經出現,但在公文中尚未使用,到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機構繁雜,為了表明身份,證實權力,印章就開始流行,并應用到公文之中。先秦公文經歷了由源起到定型的第一次迅猛發展的過程,政權體制的變革與書寫方式的發展給公文提供了良好的發展條件,專職秘書機構也為其發展奠定了人員基礎,公文制度建設變得日趨明確。
(二)封建社會公文制度發展演變
先秦時期公文制度的發展,為封建社會公文制度的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經過秦漢時期統一文制,公文制度走上規范化道路,這對秦漢以后歷朝公文體制產生了深遠影響,也可說歷朝的公文工作是對秦漢時期的繼承和發展。以下是封建社會公文制度發展所呈現出的一定規律。
1、確保公文制度有力運行的法律化進程
為使公文制度有效施行,各朝都用法律來保障公文制度的運轉。秦朝的公文制度多用法律形式予以規定,如《秦律》以刑罰的手段強制文書人員對公文制度執行和遵守。兩漢基本上繼承了秦朝的公文制度,使得中國公文制度在秦漢得以最終確定。隋唐是我國封建社會的鼎盛時期,為加強封建中央集權,統治者制定了完備和嚴格的法規制度,在公文制度方面也不例外,《唐律》對于公文的撰寫、審定等環節都有嚴格規定,如《唐律》規定“非常大事應密之者,徒一年半,漏泄于藩國使者,加一等”,唐代文書立法為我國文書工作的法制化提供了珍貴的歷史經驗。宋朝承襲前朝,公文制度越來越法制化,如公文保密方面,宋代規定公文須按規定發放,該發不發或不該發而發者,無論是否有意,各杖六十等。元代《行程公事程限》對官文書從擬制到發出的程限要求是小事七日辦完,中事十五日辦完,大事三十日辦完。如果不能按期完成,就要受到懲罰。明代的《大明律》,對公文制度多有詳細規定,全面系統地以法律的形式將公文制度加以確認。清朝統治者為了加強統治,在公文方面也制定了法律措施,如保密方面,雍正三年上諭:“內閣:各省督撫提鎮將朕拆批密諭,有同在一省而彼此互相傳看者……一經發覺,該部概照泄漏軍機律治罪”。
2、公文制度皇權神圣化的發展
以皇帝為核心的中央集權建立后,為鞏固統治,必然要求公文工作配合國家政治制度,于是出現以下規律。一公文避諱制度經久不衰。封建社會為臣子者,在公文寫作或言及皇帝姓名時必避諱,以示尊崇。這種避諱制度繼秦漢之后,盛于隋唐,嚴于趙宋,明朝前期不堪苛刻,到天啟、崇禎以后,也逐漸嚴起來,清朝避諱更加厲害。如秦始皇規定凡遇有皇帝名字的字,都要用其它字替代,如“正”字,因讀音與嬴政的“政”字相近,秦朝公文中一律改用“端”字替代。二公文用紙涇渭分明。東晉末期,公文書寫材料全部改用紙,以代替竹簡和縑帛,不同公文對紙的質地、顏色和尺寸都有明確要求;唐高宗上元三年規定,皇帝的敕書用黃紙,稱為“黃敕”,征討性的命令用麻紙,臣民上書和官府往來文書,只能用白紙,對于紙的尺寸也作了規定,皇帝的詔敕文書高一尺三寸、長三尺,一般臣僚的文書要小于這個標準,后世大體沿襲了唐朝做法;元朝皇帝頒宣敕公文,一至五品用白紙,稱“宣”,六品至九品用赤紙,稱敕。三公文用字制度日漸嚴格。秦漢以后,在公文的用字制度上,為了體現皇權思想和等級制,稱君主為“皇帝”、“陛下”,皇帝自稱為“朕”,這成為歷代封建公文的專用語。與皇帝有關的其他專用語,秦漢后也大大發展了。如君主即位叫“登極”、“御極”,住的地方稱“宮殿”、“紫禁宮”等。
論文關鍵詞:英漢稱呼語;文化背景;主體意識形態;家庭結構
本文主要從三方面解釋:文化背景、主體意識形態和家庭結構等。
從文化背景來看,中國封建社會有嚴格的宗法觀念制度。在家族內部和整個社會中存在著嚴格的等級制度,“男女有別,長幼有序,君臣有綱”。家庭內親屬稱謂輩分排行清晰,嚴格區分血親與姻親、宗族與外宗族,明確了個人的名分地位、權利義務和行為規范。漢語中廣泛使用的擬親屬稱謂語負載了親屬稱謂的文化內涵,反映出中國人在交際活動中想利用親屬稱謂拉近距離、融洽關系的社會心理。稱呼語不僅反映人際關系也反映社會關系。儒家思想對中國社會有著深遠的影響,同時,受社會體系和封建道德的限制,稱呼語也反映了中國人民對人際關系的態度,尤其是對親屬的態度。漢語的稱呼語是用來保持不同輩分和不同階層的人與人之間的和諧關系的,而英語稱呼語反映了商品經濟社會以及與之相對應的自由、民主和平等思想。前者作為農業經濟模式和等級觀念的產物,其中的親屬稱謂更重視血緣關系,帶有相當的封建等級成分也反映了儒家思想的魅力和特點。而后者帶有人文特點,精華在于個體自由和對自由的尊重,因為西方社會在封建社會之后進入資本主義社會一直追求 “自由、平等和獨立” 。
從主體意識形態來看,中國社會是個傳統的父系社會。在整個封建社會中, 男性享有較高地位,不管是在家庭里還是社會上,男性和女性的地位相差懸殊。在舊中國,女性必須遵守“三從四德”。“三從四德”是為適應父權制家庭穩定、維護父權-夫權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據“內外有別”、“男尊女卑”的原則,由儒家禮教對婦女的一生在道德、行為、修養進行的規范要求。“三從”是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四德”是婦德、婦言、婦容、婦功。“三從”表明了男性的地位有多高;“四德”則反映了女性的地位有多低。
從家庭結構來看,古代中國以“大家庭”居多,幾代人住在一起,三世同堂、四世同堂都不稀奇,其中的各種親屬關系、主仆關系清晰明了。而相比之下,西方以“核心家庭”為主,往往是父母和孩子兩代人住在一起,只有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系特別清晰,而別的親屬關系相對模糊,簡單的例子就是cousin和uncle的用法。部分由于家庭結構相對簡單,以至親屬稱謂相對泛化。在西方,繼承權是雙向的,也就是父系和母系的親屬都有繼承權,而在中國的封建社會,女性成員是沒有資格沿襲娘家的地位和財產的,因為女性是要嫁給外姓人進而變成一個外人的。古語“女子無才便是德”,是對男女地位的一個極大的諷刺。《紅樓夢》里黛玉機智回答老祖宗關于讀什么書的回答可以做佐證。聰敏的她發現老祖宗并不真在意她讀什么書,而且對女孩讀書并不持有肯定態度。過去鮮有女性受教育,不是因為她們不愿意而是很多女性被剝奪了受教育的權利,尤其在貧困家庭里,在不能保障兒女都受教育的情況下,通常是讓女孩做出犧牲。另外,父系家族里的親戚比母親家族的要更親一些,比如某人同姨、舅的距離比同叔、伯的距離要遠,盡管從血緣關系來看二者是一樣的。一個有力的例子如下:對父系親屬的稱呼包括祖父、祖母、孫子、孫女、侄子、侄女、堂兄弟姐妹等;與之相對應的母系親屬稱謂則包括外祖父、外祖母、外孫、外孫女、外甥、外甥、表兄弟姐妹 (“表” 指外面或者表面,與“里”相對)等。有的以 “外”開頭, 本身就表示了“遠”。然而在英語里面就缺少如此明確的區分。例如,grandfather、grandmother、grandson、granddaughter、nephew、niece 和cousin 既可以指父系家族的親屬也可以指母系家族的,沒有明確的區分。
從另一個角度看,親戚有兩個來源,一個來自血緣關系,另一個來自婚姻關系。前者稱為血親,例如爸爸、媽媽、(外)祖父、(外)祖母、姑、姨、 舅、叔等;后者稱為姻親, 例如姨父、姑父、舅母、嬸母和伯母等。血親比姻親要親。漢語里面對每個人都有具體的稱呼語但英語里面就不能全給他們找到完全對應的稱呼語。
中國人多少年來已經習慣于不平等型稱呼,顯示權力型的垂直社會關系。在社會關系里,人們可以對同齡的同事、朋友、同學等直呼其名,除非是對方比自己地位高。地位高權力大的人可以直接稱呼別人名字,比如領導對下屬、老師對學生、父母對孩子等。另外,中國人經常用“老+姓”來稱呼同齡人以表親近和隨意,而“姓+老”則是用來稱呼知識淵博或是德高望重人士的敬稱。英語稱呼文化則呈現出不同的面貌。西方社會更習慣于平等型稱呼,也是平等關系的一個象征。在英語國家里,以名字稱呼對方很常見且也并不表明不尊重。對于孩子來說以名字稱呼父母甚至是祖父母也不算無禮,這在中國是絕對不可想象的不可接受的大逆不道的行為。英語里面也不用“老+姓”因為在西方文化里,“老”象征弱、無用、保守、缺乏創造性和活力等。
漢語里面很多職業名或頭銜都可以用作呼語,例如醫生、老師、會計、木匠、工程師、護士、教授等,而英語不一樣,除了極少數職業的名字可以被用作呼語例如醫生、護士、服務員、行李員等,一般用作職業的名不能用作呼語。他們更傾向于用“Mr./Miss/Ms. +姓氏” 。在英語里面,不能稱呼某個教師為“Teacher Li” 或者某個工程師為“Engineer Wang”是常識。這種情況下,中國人就可以說“李老師”,“王工”,而英語國家的人就會說 “Mr. Li”、 “Mr. Wang” 、或者直接說 “Sir”。許多學生會直接稱呼老師的名字,老師也不會覺得反感或者被冒犯。在中國這種做法就是不可思議的。中國所謂的“尊師重教”傳統由來已久,理論上學生對老師是要十分尊重的,不可以名相稱的。
關鍵詞:古代文學作品 禮法沖突 表現 作用
眾所周知,法律與文學研究興起于20世紀末期的西方法學界,其力圖打破傳統法學研究模式,最終形成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學術運動。中國法律與文學不僅會對傳統法學教育及理論研究有所助益,而且提供一條將后現代哲學及法學知識資源為建設中國特色的法治文明所用的可行性道路。徐忠明的博士論文《包公故事:一個考察中國法律文化的視角》,以及專著《案例、故事與明清時期的司法文化》、《法學與文學之間》,都遵循了“以文證史”、“詩文互證”的基本研究思路,他認為:“中國傳統文學作品當中有著極為豐富和多姿多彩的法律文化史研究資料可資利用。”[1]這對我們利用古代文學作品理解中國古代法律文化有著無比重要的學術價值與意義。
一、對于我國而言,自傳統法律的產生開始,法律法規的制定與執行就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儒家思想下“禮治”的影響。而這種影響也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我國在歷史發展的各個時期與階段中的法律執行特色,是一種“禮”“法”融為一體(部分情況下甚至出現“禮”高于“法”)的特色。而古代意義上所謂的“法制”,其本質在于確保在儒家“禮治”思想下所構建整個等級社會能夠免受任何形式的干擾與侵犯。從這一角度上來說,我國古代傳統意義上的法律法規依據社會大眾地位及權利的不同也有著一定差異性(集中表現為對各等級貴族階層給予一定的特權)。我國古代文學作品創作者自然也受到了這種思想的影響。從儒家思想的發展角度上來說,許多文學作品在儒家研究視角下對于社會大眾在參與社會活動過程當中各種行為的制約準則與規范,其最根本意義上的目的是構建一種等級劃分明確且社會地位尊卑差異顯著的社會格局。[2]我國古代文學作品創作者在反復性的“入世”與“出世”過程當中充分認識到了這一點問題,并將禮法一體化背景下古代社會法制化發展完整地呈現在古代文學作品當中。例如《爾雅》曰:“享,孝也。”“善父母為孝。”《禮記》曰:“為人子,止于孝。”“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一也。”《孟子》曰:“不孝有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孝經》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蘇軾曰:“天下固知有父子也,父子不相賊,而足以為孝矣。”自漢以降,見諸典籍中源于生活真實的孝子形象就更多。漢劉向《說苑》中描寫的孝子形象有曾子、閔子騫、韓伯瑜等,劉珍等《東觀漢記》中描寫了孝子黃香,韓嬰《韓諭列傳》中記敘了皋魚辭歸養親和齊田稷子歸田孝母的故事。孔鮒在《孔子家語》中描寫孝子仲由的故事。《尚書周書呂刑》當中所記載的“上刑適輕,下服。下刑適重,上服。輕重諸罰有權。”簡單來說,《呂刑》中所表達的意義在于:罪犯犯下應當判重刑,而應當減輕的,可以以減輕后的刑罰為主,而對于罪犯犯下輕刑,而應當加重的,則可以以加重后的刑罰為主。各種刑罰履行過程當中所對應的執行輕重程度也有著一定的差異性。在此基礎之上,基于我國封建社會統治階層對于儒家思想文化的特別推崇,導致傳統意義上的法律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成為了專門性保護貴族階層、賦予貴族階層特殊權利的法律。[3]有關這一問題,當代研究學者曾經明確指出:在儒家“禮治”思想作用之下,對于君子/小人以及貴賤/貧富關系的對立仍然廣泛存在于社會當中,并且所反映出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社會地位以及不同的政治經濟權利。這一特點在清王朝統治作用下表現得淋漓盡致,正如清朝統治下所涉及到的法律條款當中,對于罪罰問題做出了這樣的階級性規定:“清宗室、覺羅犯罪:或奪所屬人丁,或罰金,不加鞭責。雖叛逆重罪,不擬死刑,不監禁刑部”。簡單來說,就是:“清朝統治階級下的宗室成員,隸屬愛新覺羅家族的犯罪,刑罰方式可以使奪所屬人丁或是處以罰金的方式,并不采取鞭責的刑罰方式。即便是犯下叛逆重罪,仍然不采取判處死刑或是監禁于刑部的刑罰方式”。從這一角度上來說,我國古代文學作品當中所反應出儒家“禮治”思想在實踐作用中凸顯出了比較顯著,即統治階層所標榜的法治體制是一種“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平等化刑罰方式[4],而實際意義上的法治體制卻傾向于一種“刑不上大夫”的非平等性刑罰方式[5]。由此也就導致儒家“禮治”思想影響下的禮法沖突進一步激化。
更為關鍵的一點在于:對于我國而言,在漫長的封建社會發展過程當中,傳統法律體制以及“禮治”思想對于封建統治階層的特權性保護始終有增無減,這也就在很大程度上致使普通民眾對于法律以及對于執法部門(即官府)的畏懼心理進一步突出。這些普遍性的社會心理在我國古代文學作品所刻畫并映射的封建社會當中同樣得到了極為突出的體現[6]。例如褚人獲在《隋唐演義》中所提到的“民不與官爭、窮不與富斗”、例如老百姓常說的歇后語“八字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以及“屈死不告狀,餓死不做賊”等,均在很大程度上深入地刻畫了老百姓對于這種特權階層保護的畏懼心理,由此也就使得絕大部分老百姓在現實生活中選擇做本本分分的“良民”,即便吃虧也要盡可能的不要紛爭。即便不可避免地出現了紛爭,普通老百姓也會首先將紛爭放在“上下”、“親疏”以及“尊卑”的“禮治”關系網當中,而并非采取訴諸于法律的方式來解決紛爭,這也正是中華民族整體法律意識較低的根源所在。
二、在傳統道德的背景作用之下,加上儒家思想觀念中的“禮治”因素影響,法律執行過程當中所受到的干擾因素尤為眾多,進而也就導致了整個民族法律意識相對而言比較單薄,在出現紛爭的情況下,更多地采取一種逃避的“非負責”方式來解決紛爭。從這一角度上來說,基于對我國古代文學作品的研究與分析,不難發現:導致這一問題形成的最根本原因不單單表現為民間環境下普通老百姓對于訴訟問題的消極認知與意識,同時也表現為古代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統治作用之下,法官對于案件的判定沒有完全以法律位置,更多是多重化的判定標準。我國傳統封建社會下所存在的禮法沖突問題同樣在我國古代文學作品當中得到了較為完整與真實的體現。[7]例如元代文學家、書法家楊維楨在《刑統賦序》一文中所提到的“刑定律有限,情博受無窮,世欲以有限之律律天下無窮之情,亦不難哉?”以及余戳卓同樣在《刑統賦序》一文中所提到的“徒守其文在律之所已定者,不足以該其情也”。以上內容充分反映出了一個方面的問題:在儒家“禮治”思想作用之下,封建統治階級,特別是法律條款及其相關行為的執行者對于能夠應用多種標準(包括“理”“情”“理”“法”等在內)進行法律判定為驕傲,反而對于那部分斤斤計較于成文法律法規進行法律判定的行為為鄙視。這也正是禮法沖突作用之下法官判案多重標準的最集中化體現。
在這一過程當中,所涉及到的“情”可以大致理解為“人情”,同樣也是“人心”及“民情”的集中化表現。從對我國古代文學作品的研究領域角度上來說,《漢書文帝紀》一文當中對于上文所述這種多重化的法律判定標準有著這樣一種表現:“今萬家之縣,云無應令,豈實人情?”與此同時,唐朝史家李百藥所撰寫的《北齊書》下《盧文偉傳》同樣有著這樣一種表現[8],即“文偉性輕財,愛賓客,善于撫接,好行小惠,是以所在頗得人情”。以上從文學作品的研究角度重點論證了“情”這一因素在多重化法律判定標準中的重要意義。與此同時,在上文所研究的多重化法律判定標準當中所涉及到的“理”基本可以理解為“理化”因素,也就是所俗稱的“治理”以及“教化”。這一因素在我國古代文學作品當中同樣有著明確的表現,例如由我國南朝劉宋時期的歷史學家范曄所編撰的《后漢書》中的《樊宏傳》,當中所表現的“分地以用天道,實廩以崇禮節,取諸理化,則亦可以施于政也”。從這一角度上來說,在封建統治階級統治模式以及儒家思想觀念“禮治”因素共同影響的背景下,法官多重化的判定標準主要是針對一種能夠與人心所向以及民情所向相符合的[9],能夠有助于統治者治理以及百姓教化的價值判斷標準,同時也就是所俗稱的“傳統倫理道德”。
從一直存在于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統治階層影響下的“禮法沖突”的角度上來說,所研究的“禮”在儒家思想觀念當中表現為一種能夠“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以及“明是非”的行為準則以及行為規范。在封建統治階層“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思想觀念影響作用之下,“禮”可以說不單單是封建統治階層制定法律法規的理論基礎與前提,同時也是與道德因素始終保持著“一一對應”的相關性關系。更為關鍵的一點在于:受到封建統治階層思想觀念灌輸式的影響,儒家思想觀念下的“禮”逐步沉淀為整個民族“集體無意識”的最集中化表現以及傳統倫理道德思想觀念的典型表現。從這一角度上來說,“道德”、“禮治”以及“法律”可以說是存在于封建統治過程中的密切聯系的一個整體,在不斷變化以及相互制約的過程當中始終保持一種均衡性狀態。這也就意味著,如果出現“道德”、“禮治”以及“法律”這三類因素相互制約的特殊情況,“禮治”可以說是最有利于封建統治階層維護統治地位,踐行統治權力的最關鍵性因素。
三、結束語
文學與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心理學等知識資源的進入,自然打破了法學單一視角的局限,并有可能顛覆其所包含的壓制性與絕對性因素。由此改變了我們對法律及對文學根深蒂固的理解,擊碎了學科之間的門戶之見。籠統地說,當帶有虛構性特質的文學作品成為一種對世界的隱喻時,其實便在某種程度上激發了對本質主義思維方式反撥,這實際上構成了法律與文學之(真正的)精神底蘊。對于我國而言,法律當中參雜有大量的非法律因素,進而導致傳統法律存在比較明顯的缺陷與問題,并無法實現在面對法律問題過程當中的平等性與客觀性。從這一角度上來說,“率公守法”并無法得到真正意義上的實現,亟待改進。究其原因,在于禮法沖突問題始終存在于我國古代社會的發展過程當中。本文針對有關我國古代文學作品中的禮法沖突的相關問題做出了簡要分析與說明,希望能夠為今后法律與文學研究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一定的參考。
參考文獻
[1]徐忠明.法律與文學之間[M].北京: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
[2]孟祥沛.東亞近代法制史上的兩次大論爭――清末“禮法之爭”與日本“法典論爭”的比較[J].比較法研究,2003(6):34-46.
[3]劉友祥,李國強,秦啟發等.應城市農產品及其生長環境農藥殘留現狀評估[J].職業與健康,2009,25(10):1016-1020.
[4]高漢成.罰金刑在近代刑法中的確立――以1907年大清刑律草案的相關規定為視點[J].政法論壇――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07,25(4):97-105.
[5]周志堅.從清末修律中的禮法之爭看沈家本的法理思想[C].沈家本與中國法律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03:342-353.
[6]孫磊.城邦中的自然與禮法――《安提戈涅》政治哲學視角的解讀[J].同濟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22(2):80-86、100.
[7]秦雙星,薄振峰.傳統法律文化論――評《禮法融合與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歷史演進》[J].學術交流,2011(2):207-208、封3.
[關鍵詞] 女性主義;電影英譯;性別歧視
一、引言
《圣經》有言,世上先有男后有女,女人由男人的一根肋骨做成。在西方,男子地位優于女子的社會意識已經變得尋常普遍。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翻譯與女子在地位上有著相似之處。翻譯常被描述成“掛毯的反面”、“不忠的美人”,原文為男性,譯文為女性,從而譯文依附、并服從于原文。女人和翻譯歷來屬于社會的弱勢群體,譯者是作者的侍女。(賀顯斌,2003:40)由于女性與翻譯的弱勢地位,人們慣常用性別話語來描述翻譯,將翻譯女性化,因而翻譯文本中含有大量的性別歧視語言。語言中反映出來的性別歧視現象并非僅是一種單純的語言現象,語言和社會是緊密相關、相互作用的。語言作為社會的一面鏡子和一種交際工具,它的使用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人們的社會觀念和風俗習慣。(王學信,2005:34)
本文旨在通過女性翻譯角度尋找電影《大紅燈籠高高掛》(Raise the Red Lantern)字幕英譯中的男權話語并揭示男女不平等現象的原因,以期引起相應的社會關注和支持,關注女性生存,關注女性話語權。
二、女性主義翻譯理論
女性主義翻譯理論,是指從性別研究的角度對翻譯理論進行探索,是女性主義在翻譯研究方面的體現。翻譯與女性主義的聯系主要是由翻譯的地位而來,傳統的觀念認為女性與翻譯地位都是低下的。女性主義的翻譯研究主要側重從語言上對原文本進行解構,消除男性中心主義、男性偏見和性別歧視,強調譯文與原文的平等關系;提倡女性主義的翻譯干涉策略和標準,主要以增補、加寫前言與腳注和劫持等“重寫”策略實現翻譯的創造性叛逆,強調譯者的主體性等。(楊柳,2009:67)簡言之,女性主義的翻譯研究的一切范疇都要與女性主義文學批評的理想和要求相呼應。
三、女性主義翻譯視角看字幕英譯
1、電影內容簡介
電影圍繞大宅院中的女性頌蓮展開,講述性格善良、思想激進的女大學生頌蓮在經過封建社會一系列的洗禮后,最終變成封建社會體制維護者的過程。影片再現了一夫多妻制度下的妻妾內訌,揭示了舊的封建婚姻對女性生存的扼殺和對女性狂野生命意志的摧殘。舊的封建社會秩序以男性為中心,男性具有話語權和決策權,生活在大宅院的女性只有三條出路:隱忍、反抗或救贖(自救或他救)。顯然,陳老爺和大太太是舊社會強有力的維護者,執行陳府規矩,維護封建制度;二太太、三太太以及四太太頌蓮都選擇了隱忍,雖然頌蓮起初反抗,但最后也精神失常,成為封建婚姻的犧牲品。
2、字幕譯例選析
社會語言學的研究表明,英語是以男性為中心的,偏袒男性,貶損女性。(王學信,2005:34)《大紅燈籠高高掛》是一部女性主義極強的影片,無論是從原文字幕還是譯文,都可發現男女不平等的痕跡。尤其影片中的老爺統一被譯為“Master”,象征主導、權力和地位,表現出強烈的男性話語權。
四、性別歧視問題的原因探析
婦女解放運動的興起和女性主義翻譯理論的形成并未從根本上扭轉男女不平等的局勢,不平等的話語權依然存在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男女社會分工不同。從農耕時期的男耕女織到現今社會的男主外女主內無不表現出男子的主導地位。相反,長久以來女性被認為是柔弱無能的依附者、弱勢群體,在社會中和家庭內處于從屬地位,自古女子從夫常有“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一說。二是男女承受的社會評價不同。長久的重男輕女思想、“養兒”防老思想已經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人們對男女價值的認可及評價。隨著社會的發展,這種現象有所緩解,但并未根除。
五、結語
語言符號本身是不具有任何感彩和附著意義的,但作為社會價值觀念和民族思維方式的載體,也在直接或間接反映著社會存在的性別差異和性別歧視現象。在實踐中,我們可通過評論文學論著或其他文字載體批判男權話語傾向,或在翻譯活動中通過語言手段加大女性聲音,但這些并不能從根本上消除翻譯話語中的性別歧視現象。消除語言中的性別歧視現象,需首先根除社會上存在的性別歧視觀念。(秦秀白,1996:23-24)女性主義翻譯已經傳入中國,由于社會對女性的視野期待與女性主義翻譯理論的內核不完全契合(楊柳,2009:75),其追隨者并不多。因此,對于話語中的性別歧視現象除了有志之士的呼吁倡導外,還需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
參考文獻:
[1]賀顯斌.翻譯話語中的性別問題淺探[J].外語與外語教學,2003(10):40-41.
[2]秦秀白.英語中性別歧視現象的歷時文化透視[J].現代外語,1996(2):23-24.
[3]王學信.性別歧視在英語使用中的反映[J].山東外語教學,2005(4):34-36.
關鍵詞:女性書法;成長環境;筆墨性情
中圖分類號:J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4115(2013)07-22-3
在中國書法浩瀚的歷史長河中,女性書法家寥若星辰。在“男尊女卑”、“女子無才便是德”等封建思想觀念的沖擊下,書史上卓越的女性書家屈指可數,如蔡文姬、衛鑠、管道升等都經歷了艱難的成長過程。孫過庭認為書法能“達其情性,形其哀樂”、“情動形言,取會之意;陽舒陰慘,本乎天地之心”。[1]女性細膩、文靜的氣質,決定了她們以溫婉妍雅、或靈動灑脫為主的筆墨性情特點。承載著女性書法家特有的人格、氣質、情性的書法作品,展示著女性鏤金雕玉之工,珠光煥彩之麗,余音繞梁之韻,風暢云舒之態,回腰之媚,春花爭放之姿。本文就女性書法家的筆墨去窺視那存在于筆墨之中的微妙性情。
一、中國女性書法家的成長環境
縱觀整個中國古代書法史,男性的優越地位毫無疑問地始終存在。在“五四”運動之前,中國處于長期的封建文化模式之中,女性往往以邊緣化的方式介入書法創作活動而非主流。
從文字的起源上看,如“ ”、“ ”、“ ”、“ ”(女、母、婦、妻)等字,其形若下跪著的人,可見古代女子社會地位低下。此外,封建社會對于女性的道德行為都有嚴格的標準,如女性必須要遵守“三從四德”(從父從夫從子,婦德婦言婦容婦功),還規定了“七去三不去”( 不順父母、無子、、妒、有惡疾、多言、竊盜者去,有所娶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后富貴者不去。)等作為嚴厲的社會懲罰標準。自周朝父權制婚姻家庭建立、男女內外尊卑界限明確規定之后,“三從”道德的教規勸譽、“四德”修養的培養提倡、加之與“七出”條規的威懾懲罰相互呼應作用,逐漸禁錮了封建女子的思想,女子的任務即是相夫教子,做好男權社會的附庸品罷了。在這種社會環境之下,女性社會地位低,參與社會活動少,受教育程度低,參與書法學習創作的機會很少。
在封建社會嚴格的品評標準束縛之下,古代中國女性有著艱難的成長環境,以書法聞名史冊者更是鳳毛麟角。最早見諸史籍的女書家是春秋時期魯國秋胡子之妻,約與圣人孔子為同一時代。北宋釋夢英《十八體書》有記載曰:“‘雕蟲篆書’魯國胡子之妻所作。秋胡隨牒遠仕,荏苒三年。桑時閑玩,集為此書,亦云‘戰筆書’。其體道律,垂畫纖長,旋繞屈曲,有若蟲形。其狀則玄鳥優游,落花散漫矣。”[2]“蟲書”從春秋晚期一直延續到漢代,可見其歷史意義非凡。自漢代以后,女性書家開始涌現,如漢末草書家扶風馬夫人,真草唯命之蔡文姬,魏晉書圣之師衛夫人,唐代女皇武則天,民間才女吳彩鸞、薛濤;宋代金石學家趙明誠之妻李清照,元朝書法家趙孟之妻管道升,晚明四大家邢侗之妻楊夫人,明末才女葉小鸞,清初帖派書風孔素瑛,民國碑派蕭嫻游壽。在中國傳統社會的女性書法現象中,這些歷代極少數的女性書家們,多數都有良好的家學淵源,或是大戶人家妻妾,或是主流社會與男性有較多接觸的女性,她們有機會與當代藝術名流交流技藝,她們有充分的時間精力和安穩的社會條件獻身書法藝術。
(三)豪放剛毅――巾幗不讓須眉之情懷
因女性的性格一般趨向于溫婉柔潤細膩,所以女性書法的筆墨語言就應該趨向于婉約清麗陰柔,這其實是一種男性強權下的被動表現。女性中也不乏以豪放剛毅風格見長的書法家,書法史上以雄健剛毅著稱的女性書法家當首數武則天了。武則天是中國歷史上唯一的女皇帝,豪放強直的個性,造就了她雄奇的政治人生,反映在其書法藝術上,則呈現出矯若驚龍、逸若御風的獨特書風。武則天所書“飛白體”,相傳為蔡邕所創。一日她見修鴻都門的工匠用帚子蘸白粉刷字得到啟發,“飛白書”帚梗粗硬,線畫露空,縱橫刷揮,氣勢飛然,別有韻味。蔡邕、王羲之、歐陽修等都寫過此種新書體,然而都沒留下墨跡,只有武則天《升仙太子碑》碑額(如圖7)流傳至今。碑額飛白字跡,不僅以巨筆揮灑枯刷而成,還裝飾以小鳥紋,具有飛動之勢,每筆若連若斷、有無相濟、虛實相生,妙趣無窮。《升仙太子碑》碑陽陰刻武則天御制御書碑文34行,行滿68字,碑陽所刻武則天御字2129字(如圖8),以章草筆意入碑,骨力圓潤,韻致古雅,出筆灑脫,有大丈夫豪氣。其結體雄奇而不失婉約,灑脫而不失端莊,剛直而不失凝重,似神來之筆,有大唐之氣象。
女性書法家的人生體驗和性格特點也有陽剛的一面,只是女性的陽剛和男性的陽剛略有不同。比較康有為和蕭嫻的書法差異,便不難理解這一點。康有為的作品線條拉扯縱橫,空間感很強烈,給人以風云激蕩的曠遠之美,這是與他的政治家地位相符合的。而蕭嫻雖拜康有為為師,得其嫡傳,但她作為一名與世無爭的家庭主婦,將曠蕩的筆觸化為生拙,表現筆意的微妙起伏,線條波瀾隱晦。蕭嫻的書法以“三石一盤”(篆書《散氏盤》、《石鼓文》、隸書《石門頌》、楷書《石門銘》)為宗,其字有大丈夫氣概,大字行楷書尤以“重、拙、大”為特點,點畫縱橫馳騁,外放內斂,氣勢磅礴(如圖9)。蕭嫻崇尚碑學,她臨寫的《散氏盤》筆力精到,康有為題詩云:“笄女蕭嫻寫散盤,雄深蒼渾此才難;應驚長老咸避舍,衛管重來主拈壇。”[6]可見其書風高古,評價極高。
三、小結
中國古代女性書法家由于特定社會環境的制約,歷代見諸史籍者甚少,但難掩其藝術光華。正是有了這種世代傳承與創新,中國書法才得以經千年而不朽。今天,越來越多的女性書法家投入到書法大業之中來,因此深入分析女性的書法作品,細細品味其蘊含的筆墨語言,對于現代書法創作具有一定的借鑒指導意義。
女性書法家的筆墨語言,處處張揚著她們的獨特性情,也充分表達了女性對生命的感悟和對情感的體驗。女性書法家們創作具有女性生命力度的書法,通過具有個性的書法技藝將這種生命力注入女書字象中,從而構成女性書法意象。劉熙載《藝概》中有云:“書者,如也。如其學,如其才,如其志,總之曰,如其人而已。”[7]女性書法家在溫婉靈動抑或豪放的筆觸中形其哀樂,在妍雅灑脫抑或剛毅的線條中達其情性,使女性書法閃爍著永恒的藝術光芒。
參考文獻:
[1]歷代書法論文選[M].上海:上海書畫出版社,1979.
[2]蘇者聰.宋代女性文學[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0,(01).[3]歷代書法論文選[M].上海書畫出版社編,1979.
[4]王建輝.古今書評[M].北京:華夏出版社,1999.
[5]孫寶文.淳化閣帖[M].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2.
研究生教育處于整個教育鏈條的末端,是為社會培養人才的最后也是最高級階段,這個階段涉及的人員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高智商人才,可是他們卻不得不被一個低效能、不民主的招生制度“選拔”,這與中國傳統文化有關。中國古代的科舉考試是封建社會后期選拔人才的標準,這相對于在封建社會早期由門閥世家壟斷人才選拔的“九品中正制”無疑是先進的,雖然在封建社會后期科舉制度因其“八股之弊”而被時代淘汰,但遺留的考試形式卻一直影響著中國的教育理念。因此,“逢學必考”觀念已經進入大家的潛意識,這是門第等級觀念在作祟。體現在研究生教育,則忽視學術推薦人和對研究生實際學術能力考察的重要性,只抓住“入學考試”一根稻草,既不能把好入口,更對出口無能為力,所以是低效能的制度。低效能的原因在于沒有實行導師自主招生,不能發揮教育民主的巨大作用。
現行的研究生招考制度剝奪了導師對于自己學生的決定權,也限制了學生的相應權利。研究生招生是在越俎代庖。
一方面,導師要為研究生負幾乎全部責任,卻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招學生。這樣會削弱導師的責任心,甚至出現非常不負責任、對研究生放任自流的導師。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只好給研究生畢業強加很多條件,最主要的就是發表文章。于是為了發文章有些研究生產生抄襲、剽竊的行為,當這種行為嚴重到一定程度時,只好推出論文。這樣的做法會引來沒完沒了不必要的麻煩。在我看來,這一切歸根到底是沒有把導師“責、權、利”分割清楚。如果導師自主招生,就要實行“學生申請―導師考察―管理部門審核―學術同行把關”的模式,這也是國際通行的做法。
另一方面,為了對導師和招生單位有利,招生單位實行的差額面試制度對考生非常不公平。經常,導師看上的學生由于面試時的某種原因未能通過,導師也許只能招一個自己并不滿意的學生。實際上,如果讓導師自主招生,就不會有學生被差額下去,就不會有那么多傷心離開考研戰線的人,而這些人里也許就有不善于表達、通不過面試的科研天才。
以上討論的是研究生招考制度的宏觀上的弊端。綱不舉則目不張,宏觀上有弊端,在具體實施招考制度時,一定會遇到技術操作上的困難。
考研基地的出現就是招考制度的必然結果。其后果是,學生只學考試科目,其他一概不管,這樣的“跛鴨”知識結構不可能搞好研究。由于目前的碩士生的社會價值已經貶值為本科生,討論碩士招生無多少實際意義。那么博士招考制度如何?可以說,更是一塌糊涂,因為各相關方(單位、導師、考生)都不能從其中受益。
在如今博士生源質量每況愈下的現實中,各個招生單位都不愿意把專業課考題出得太難,以免招不到足夠學生。那么,專業課考試究竟要起到什么作用?理論上講,專業課考試自然是要檢查一個考生在經歷碩士階段后是否達到了一定知識水平。既然如此,專業課考試應該起到篩選作用,不應該放水。但導師們還有一個糾結之處,考生往往不認真對待專業課復習,如果考題有一定水準,按照現在考生的普遍情況,就意味著相當部分考生過不了,這樣,招到的學生就少了,因而也滿足不了導師的科研需求。這是個兩難境地。
然而,考生不認真對待專業課考試的主要原因是備考英語占用太多時間,那么,英語究竟應該放在博士考試的什么位置?目前,英語顯然已經被置于非常不合理的第一位重要位置。語言本來是交流的工具,在科研中不是主要考慮的問題,但現在的博士考試已經舍本求末。按照我國的英語教學方法,不管學多少年,都是一個樣,聽不懂,不會說,不會寫。我根本就不關心考生的英語水平,因為無論如何都要手把手地教他們寫作。所以,過分強調英語是極端錯誤的。
現在的博士考試制度根本起不到選拔作用,單位管理部門工作量很大,導師為了招人不得不考題灌水,考生把精力都放在錯誤的方向上,那各方能從這樣的考試中獲得什么?我們究竟想要好的研究苗子?還是只想要英語成績好但不會做研究的人?
退一步講,即使考試制度有一定的合理性,那么該誰來出題,如何出題?博士生不是普及教育,不可能有統一的教學提綱,博士生要做的課題是非常個性化的,即使同一個專業,也不可能讓一套考題適合所有導師的需求,那么就應該由導師自行考察申請人的學術背景和研究能力。即使出題,出到何種深度?如我經歷的查分事情,我認為出題已經最簡單了,但還是有人認為太難,那么考博士的人應該具有什么學術水準?現在的博士考題已經比碩士入學考題還簡單,這樣的考試難易程度與學位級別反比關系實在可笑。
每年,一百多萬考研大軍意味著科研蓬勃發展嗎?這其中有多少屬于跨學科報考?研究生招考制度究竟對跨學科研究起到什么作用?可以肯定,考研制度阻礙跨學科研究,這不僅對國家的整體科技發展不利,也是對導師個人選擇權的剝奪。
現代科技發展的生長點和科技競爭的著眼點在哪里?眾所周知,在于學科交叉。可是學科交叉談何容易,學科交叉意味著更多知識需要學習,需要更多不同學科的人相互配合,可是我們有辦法在制度上保障,讓一個人不太困難地進行學科跨入嗎?或者,讓不同學科的人不太困難地集中到一個團隊嗎?我認為目前的考研制度下,很難做到。
一個大學畢業生要想上研究生,必需參加早已劃分好專業的考試,這個考試很不容易,實際上將很多有意跨學科的年輕人阻擋在目標專業門外。現行考研制度的前提是不需要學科交叉,為了使進入研究生階段的人具備起碼的專業水準,這種考試制度反映了幾十年前各學科孤立發展的需求,但早已不適合現在跨學科發展的需求。我國高校各學科的專業課程設置十分落后,只教自己專業里面那一點點東西,忽視不同學科間共性的基礎理論,就像鞋子一樣,穿爛了也就只能穿那雙,不能換。這樣,一個大學生在本科期間所學本來就十分狹窄,如果再加上考研制度,基本上沒辦法跨學科。
現在的考研制度對于科技發展是個障礙,給跨學科研究者人為設置門檻。有跨學科研究需求的招不進來不同專業背景的研究生,有意愿的研究生進不去,怎么搞跨學科研究?把這個門檻拆掉,先讓人進去,形成了跨學科研究環境,才能出原創性成果。出了成果,會反過來促進跨學科研究環境的改善,這樣會吸引更多人參與到跨學科研究中來,這就是一種良性循環。
導師自主招生是研究生教育民主的第一步。當導師和學生“兩情相悅”地開始合作研究后,研究自然會有快有慢,那么答辯就會有早由晚,這取決于研究進度和雙方的意愿。按照“成熟一個,畢業一個”的原理,研究生應該隨時可以申請答辯,這是順理成章之事。可是現實中卻是一刀切的限定時間內的集中答辯,這又是缺乏教育民主的表現,破壞了人才培養的自然規律,沒有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從現實角度,集中答辯降低學位論文價值。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研究生答辯季節,宣傳欄里貼滿了碩士、博士答辯通知,再看看手上一份份粗制濫造的學位論文,驚嘆學位論文正在急速貶值,整體可參考性迅速降低。全國每年有百萬學位論文產生,全部收藏到國家圖書館,從目前學位論文的學術參考價值來看,很大一部分應該直接丟到垃圾堆去,國家圖書館這種收藏的意義也在消失。教育主管部門要求在規定的較短時間內集中答辯是造成這一后果的直接原因。
這樣的研究生學位論文類似于工業生產線制造的不合格產品。其實,中國研究生已經成為“中國制造”的另一個代表,而中國制造曾經是粗制濫造的代名詞,現在中國工業界正在努力改變“中國制造”所包含的不良形象,但教育界卻在步工業界的后塵,大批量地制造不合格學位論文。為了提高學位論文的可讀性和學術價值,除選題外,認真撰寫是重要環節。如果不要求集中答辯,學生認真寫,導師有足夠時間修改,完全可以保證論文的學術價值。
一、教法科學,突出學生主體性
教學方法是達到教學目標的手段。教無定法,但教學有法,貴在得法。根據素質教育的要求,圍繞教學目標,依據不同的教學對象和教學內容,選用良好的教學方法是減輕學生負擔,提高教學效率的關鍵。
歷史學科教學方法的選擇必須符合教學規律和教學原則,必須符合學科的特點。教法的選擇應考慮內容、學生知識水平、課時、教學環境與教學條件等因素,不能生搬硬套,有時也可多種方法綜合運用。
教學方法的設計還必須體現素質教育的主體性要求,教師要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讓學生在積極參與教學的過程中獲得知識。為了保障學生的主體地位,應該多用啟發式教學,如自學—討論—輔導法。它的結構程序是學生根據教師布置的思考題,通讀教材,了解梗概,然后鄰桌四人小組展開討論,交流疑難問題,加深對教材的理解,最后教師精講,闡釋學生中帶普遍性的問題,使學生對教材的知識體系、框架結構都有清晰的了解。它以啟發學生自學為主,效果較好。采用這樣的教學方法,學生在課堂中擁有較多的時間,有了更多 的思考、討論問題的機會,師生之間、同學之間多向交流,形成學生自學、小組討論、全班交流的全員參與的教學結構,學生在民主、和諧的氛圍中自覺參與到教學活動之中,真正成為學習的主人,有利于提高教學效果 。
二、講好插圖,引發興趣
新編歷史教科書的一個重要特點是插圖多,直觀性強,形象生動。講好課文中的有關插圖,對引發學生興趣,增進學生的求知欲,增強學生記憶,提高教學質量有重要作用。但在教學中,由于插圖很多,限于課時,教師不可能每圖都講,只能根據教材要求和講課需要選擇講解。有些與課文內容密切相關的插圖如果沒有向學生講解,就會使學生似懂非懂或一知半解。經過教師講解,既引發了學生的興趣,又使學生進一步掌握了知識。如第8課《戰國七雄》中的《商鞅舌戰圖》。因為“商鞅變法”是這一課的重點。戰國時期封建社會的形成,是通過以商鞅變法為代表的各國的變法或改革來實現的。講好《商鞅舌戰圖》,既可以使學生了解商鞅作為改革家的氣魄和才華,又可讓學生懂得改革的不易和改革又是當時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從而提高學生對商鞅變法帶來的歷史作用,即“秦國的封建經濟得到發展,軍隊戰斗力加強,逐步成為戰國后期最富強的封建國家”的認識,也為以后理解秦滅六國,建立起我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打下基礎。為起到這個作用,我在講課時,讓學生看《商鞅舌戰圖》的同時向學生講解:“圖中就是當時商鞅舌戰大臣的情景。中間席地而坐的是秦孝公。商鞅,這個歷史上著名的改革家,正在跟反變法的大臣辨論。你看他手拿竹簡,引經據典,振振有詞。他說:只要對國家有利,對百姓方便,就不必效法古代。他響亮地喊出了“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變法口號。坐在他對面的是兩個保守派大臣甘龍和杜贄,被商鞅駁得張口結舌,坐不安席。這一場歷史性大辯論,最后由秦孝公作決定:他說:“商鞅說得對,就按商鞅說的去辦”。在講述這個故事的過程中,學生全被吸引往了,達到了引發學生興趣的效果。
三、教師要逐步放手,使學法滲透到教法之中
在喚起學生“質疑、思疑、追疑、釋疑”中教會學生掌握歷史思維方法。教師在課堂教學中要抓住疑點,巧妙運用設疑技巧,適時地點拔學生發現疑點,激發其思維興趣,培養其質疑的習慣。比如上""一課,可以設疑,假如沒有林則徐禁煙,英國會侵略中國嗎?又如,中國民族工業為何分布在沿海地區而不是內地?教師設疑的目的是讓學生明了教材處處有疑,學習中若不能質疑,說明并不懂得學習,學生的思維尤其是創造思維能力便無法培養。因此,教師要明確地告訴學生一些質疑的方法,如學習歷史現象時,要先搞清楚"是什么?"探究"為什么?"懂得"說明了什么?"如上淝水之戰時,我讓學生思考,有人認為前秦才是統一中國的正義一方,對不對?為什么?前秦的失敗說明了什么?來培養學生的逆向思維能力和知識的遷移能力,使學生逐漸打破思維定勢。這樣,經過反復訓練,養成習慣,就使學生由不會學到會學,由教師指導學習到獨立學習,從而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能力。
論文摘要:本文通過對道德沖突這一概念的引入和分析,揭示了莎士比亞的古典愛情悲劇《羅密歐與朱麗葉》中主人公羅密歐和朱麗葉所面臨的來自封建舊生活與文藝復興新生活以及兩個封建家族之間的歷史恩怨所帶來的矛盾沖突;并試圖探尋歐洲文藝復興時期人們的人生觀、價值觀和審美取向,以及作為這個歷史時代先進的人文主義者莎士比亞的個性解放、自由平等的資產階級新思想。
所謂道德沖突指的是行為者面臨這樣一種處境:不同道德原則和道德規范對同一行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迫使行為主體在兩者之間作出抉擇。面對此情此景,行為者不能同時遵守兩者的要求,必須為了執行某個道德原則或規范而放棄另一道德原則或規范,為了實現某種道德價值而犧牲另一種道德價值。也就是說,面對道德沖突,個體無論作出什么樣的選擇,都必然帶來一定的犧牲。在《羅密歐與朱麗葉》這部作品中,男女主人公生活的開始、展開與結束,就始終貫穿著這樣一種道德沖突,而且最終以道德沖突的“徹底”解決,兩人選擇死亡而告終。所以,在引導學生學習這部作品的過程中,握這種道德上的沖突,通過揭示主人公所面對的道德上矛盾與選擇,準確地把握主人公的內心世界與精神面貌。
l作者及作品簡介
威廉·莎士比亞(1564~1616)是英國最著名的戲劇家和詩人,歐洲文藝復興時期人文主義文學的集大成者。莎士比亞在戲劇和詩歌創作方面都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他一生寫過37個劇本、兩部長詩和一部十四行詩集,直到今天他的影響力仍彌久而深遠。1984年選舉世界1O名偉大作家時,莎士比亞名列第一;他被譽為“奧林匹亞山上的宙斯”。如今,“莎教師就要把學”已成為一門世界性的學問,其作品已被譯成7O種文字,成為僅次于《圣經》的印刷品。
《羅密歐與朱麗葉》是這位英國偉大的戲劇作家于1595年完成的早期創作,被譽為“世界上最偉大、最典型的愛情悲劇”。作品取材于兩個世仇家族的子女:羅密歐與朱麗葉互相傾慕、一見鐘情,但種種現實原因和偶然因素使他們的戀愛注定以失敗而收尾。男女主人公沖破家族仇恨的世俗、義無反顧地追求著一份純真的愛情,最終雙雙殉情而死,而兩大家族卻因此和解。莎翁在作品中通過一幕幕生死離別的愛情故事嚴厲譴責了封建家族的內訌和包辦婚姻,并對追求愛情和自由青年男女給予熱情的贊揚,充分體現出人文主義的思想。封建勢力之間形成的悲劇性的道德沖突連同人文主義的愛情理想和封建觀念無不以一種莎翁獨有的表現方式震撼并感染著讀者的心靈,引發了人們對這些現象更深層次的思考和探究,使讀者更好地認識了階級社會發展的特點和規律。
2道德沖突
2.1封建舊生活與文藝復興新生活的矛盾沖突帶給主人公的道德沖突
道德沖突是社會階層矛盾的特殊反映。在道德選擇的過程中,遵循不同的道德標準,即會產生出不同的道德和價值取向。道德沖突的特殊性則在于行為者在面對不同的道德準則時,往往處在進退兩難的尷尬境地——遵循了某一道德準則要求的同時卻違背了另一種道德規范;保全了這方利益,卻又難也避免地損害并觸犯了另一方。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各類的道德沖突是普遍存在的,而其中的客觀性和必然性也是每個研究者必須認真面對并冷靜分析的問題。
羅密歐和朱麗葉生活在黑暗的行將崩潰的中世紀,這一時期雖然資本主義的曙光已經顯現,但腐朽的封建制度以及封建的倫理觀念仍然占有重要地位;也就是說,羅密歐與朱麗葉之間的愛情實際上一開始就是在傳統的倫理道德與新的道德之間產生的,盡管新生的力量還不強大,但是它反映了社會發展的一種方向。因此,這也注定了羅密歐與朱麗葉兩人之間的愛情不可避免地受到封建世俗觀念的沖擊,他們之間的愛情時時有風雨襲來。羅密歐與朱麗葉的一見鐘情,使他們陷入了自有愛情和封建世仇的矛盾之中。他們純潔美好的愛情理想能否實現取決于他們的自由意志與周圍環境斗爭的結果,而整部戲則圍繞這一沖突展開。
羅密歐與朱麗葉生存的時代雖然處于中世紀封建統治的時期,但在這個追求個性解放、思想自由的人文主義理念不斷發展的時代,人們開始同腐朽沒落的封建統治進行激烈的斗爭。戲劇的主人公羅密歐和朱麗葉,首先面對的矛盾是屈從于封建的傳統還是勇敢地追求愛情生活。追求愛情生活,就意味著違背常理,不為傳統所接受;放棄愛情生活,就意味著要忍受沒有愛情的人生。深受時代精神影響的羅密歐與朱麗葉選擇了以堅決的態度和勇敢的犧牲精神去捍衛人性的尊嚴和自由,追求屬于自己的一份純潔而美好的愛情,最終兩人在勞倫斯神父的幫助下幸福地完成了婚事。然而,他們選擇新生活的結果,必然遭到封建勢力的壓迫與排擠。作品當中提伯爾特的挑釁,便意味著一種封建勢力對他們愛情生活的壓迫。面對這樣的壓迫,對生活無限熱愛的羅密歐,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來化解種種矛盾,為了自己的新生活一忍再忍,并且公開表示尊重仇人的姓氏就像尊重自己的姓氏一樣。但是這種忍讓換來的不是他想要的結果,而是不得已的決斗。而羅密歐的決斗,又象征了一種反抗精神,但這種反抗精神,招來的是更為悲慘的結局。羅密歐因為參加決斗而遭到放逐,使得剛剛作了幾個鐘頭的幸福的新郎、新娘面對痛苦的分離;羅密歐被放逐,朱麗葉必須在新生活與舊傳統之間作出抉擇。面對凱普萊特的逼婚,朱麗葉開始與封建勢力正面的沖突,愛情給予她巨大力量和智慧,她毫不畏懼,毫不遲疑地違抗父命,果斷地拒絕與帕里斯結婚。她理智、沉著地應戰,先是借口表兄暴死,悲傷使她不能結婚;爾后又借口去懺悔,最后得到神父的再次幫助,吞服安眠藥,假裝死亡,取得勝利。然而,這種勝利只是暫時性的,無論她怎樣地充滿理智與智慧,封建勢力都不會讓它得到真正的幸福。正如羅密歐在臨死前意識到的那樣,他們面對的不是一個家族,而是這“萬惡世紀”,是充滿了腐朽意識、充滿了偏見的封建社會。
2.2兩個家族之間的矛盾沖突引起的主人公的道德沖突
在現實社會生活中,人們往往同時扮演多種不同的社會角色,繼而也會面臨道德選擇的多重標準和要求。人們會經常由于要遵守道德體系中某一準則和要求,無形中觸犯和違背了另一種準則和要求,導致了道德沖突的種種局面和情形。顯然,同一道德體系下的不同道德要求都有其自身的道德價值,道德沖突其實就是一種利益的選擇和判斷,體現出的實則是大與小、重與輕、緩與急、高層次要求和低層次要求之間的矛盾。
在《羅密歐與朱麗葉》中,封建世仇的代表是雙方的家族。兩位主人公均出生于意大利維羅納城的兩個名門望族;不論是凱普萊特,還是蒙太古家庭,都不會允許自己的子女追求婚姻自由。而且,這兩個富有的貴族凱普萊特與蒙太古家族,很久以來就有世仇,兩家結怨多年,互相爭斗,視對方為仇敵;在街上偶然相遇尚且會引起械斗,更別說是容忍自己的后代之間發生真摯的愛情了。可以說,他們的家族矛盾時刻處在一種水火不容的爆發邊緣。兩位主人公遇到的第二個道德上的沖突實質就是維護家族的尊嚴與追求愛情的道德上的沖突。這一對封建家族仇恨的犧牲品在追求愛情生活的道路上,不僅受困于腐朽的封建倫理道德,而且也遇到了來自家庭內部的壓迫。在這部作品中,不論是羅密歐還是朱麗葉在追求愛情的過程中,內心始終充滿了是維護家族尊嚴還是追求愛情生活的矛盾和斗爭。
男主人公羅密歐不同于一般的貴族青年,他真摯、多情,對封建家族的世仇的態度是冷淡的,也是理智的。他無視家族仇恨,勇敢地參加凱普萊特家的舞會,與朱麗葉相遇后,被朱麗葉的美貌深深地打動,認為朱麗葉像是“天上的明珠降落人間”,“火炬遠不及她的光明”,真誠地愛上了朱麗葉。當他知道自己無意中愛上了他的仇人,這件事讓他很苦惱。而苦惱的原因,也正是因為兩個家族之間存在著的難以化解的恩恩怨怨。在維護家族與追求愛情兩者的沖突中,他選擇了追求愛情。當他面對被放逐的命運時,他的內心再一次面臨沖突,不愿忍受孤獨更不愿意離開心愛的人,他覺得被放逐比死刑更可怕。當他獲悉朱麗葉已死,他雖然立刻購買毒藥前往朱麗葉的墓地,并決心服毒自殺,但在他l臨死前卻說,“來,苦味的向導,絕望的領港人,現在趕快把你的厭倦于風濤的船舶向那巖上沖撞過去吧!為了我的愛人,了這一杯!’這是羅密歐內心世界的真實獨白,表達了他反對封建傳統、捍衛愛情權利的意志與決心。這一次,羅密歐遇到了生與死的沖突,雖然為了愛情,他義無返顧,但他追求的是一種純真的愛情、美好的生活,而不是看到心愛的人離開人世。他多么希望與自己心愛的人過一種幸福的生活啊!但不論他怎樣地掙扎,卻一步步離他心中的幸福生活越越遠,他痛恨,“苦味”的向導,“絕望”的領港人,但,為了心中的愛情,“了這一杯”。
女主人公朱麗葉在父母眼里是個循規蹈矩的姑娘,被捧之為掌上明珠。但是在假面舞會上遇到羅密歐后,頓時便一見鐘情。在和羅密歐相愛的過程中,她也是充滿了內心的矛盾與斗爭,面臨著種種道德沖突。初次見到羅密歐就深深地愛上了他,但他卻是自己的家族世仇蒙太古的公子,是維護由封建偏見鑄成的家族尊嚴,還是沖破偏見追求真正的愛情,這不能不引起朱麗葉思想上的矛盾和斗爭。她充滿柔情地呼喚著羅密歐,“羅密歐啊,羅密歐!為什么你偏偏是羅密歐呢?否認你的父親,拋棄你的姓名吧!也許你不愿意這樣做,那么只要你宣誓做我的愛人,我也不愿再姓凱普菜特了。”作者在這里真實地描繪出了朱麗葉的內心世界的矛盾。當羅密歐不得已刺死了尋釁的提伯爾特,將要被放逐時,朱麗葉的內心又面臨著第二次的矛盾和斗爭,一方面是自己的表兄被殺,另一方面“兇手”正是自己的愛人;前者代表舊的生活,后者代表新的生活,在“新”與“舊”之間,朱麗葉再次陷入了痛苦和迷惘。在羅密歐被放逐的日子里,父親逼迫她嫁給親王的親戚伯爵帕里斯.朱麗葉的內心又再次充滿了矛盾與斗爭;是屈從于父母之命,像封建道德所要求的那樣,做個百依百順的好女兒、好妻子呢,還是維護自己做人的尊嚴,維護自己爭取幸福的權利呢?朱麗葉這種內心的矛盾與斗爭,實際上仍然是新舊兩種道德之間的斗爭和沖突的反映。這種內心的矛盾與沖突,細致地刻畫出了主人公的內心世界與精神面貌;也正是因為這樣的矛盾與沖突,我們看到了一個有血有肉、感情豐富的朱麗葉。
在整部作品之中,兩位主人公始終充滿著青春的朝氣與活力,他們在追求愛情自由和婚姻幸福的道路上,展現出了新時代的人文氣息和抗爭精神;他們的愛轟轟烈烈、堅貞不屈,他們以自己短暫卻又氣勢磅礴的一生詮釋了愛情的真諦和崇高的人生信仰與追求,譜寫了一曲激情洋溢的青春之歌。
3結語
[論文內容提要]陳亮作為南宋時期浙東永康學派的代表人物,其經濟思想內涵非常豐富,包括商業、農業、財富、土地、財政、稅收等等方面,是適應商品經濟發展需要的進步思想。本文選取其農業思想進行分析,認為,陳亮經濟思想的核心仍是農為邦本,他為農業發展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思想和建設性觀點,不僅對南宋后浙東區域經濟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而且對今天“三農”問題解決也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陳亮(1143-1194年)字同甫,世稱龍川先生,是浙東永康學派的代表人物,他“崛興于永康,無所承接,然其為學,俱以讀書經濟為事,嗤嗤空疏、隨人牙后談性命者以為灰埃。”經濟思想是陳亮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陳亮的經濟思想較為豐富,包括商業、農業、財富、土地、財政、稅收等等方面,是適應商品經濟發展需要的進步思想,其中,農業思想是其經濟思想的核心內容之一。陳亮受南宋社會商品經濟發展的影響及浙東地區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的現實需要,對中國傳統經濟思想核心重農思想、農本思想和富民強國思想進行了突破和創新,豐富、發展了中國傳統經濟思想。
陳亮認為保護農民,穩定封建經濟,關鍵在于發展農業。為此,他較為系統地提出了包括土地政策、賦稅政策在內的一系列保護農民利益,發展農業經濟的措施,概括地看,可從兩個方面加以認識:
以農為邦本思想為指導,提倡積極的賦稅、土地等政策,保護農民,發展農業經濟。陳亮認為,重農才能立國,富民才能強國。因此,他積極倡導發展農業經濟,“裕民力而俾之安于耕”,對漢文帝的“不求富國而求富民,故為治之先,勤于耕農是勸,今年以開藉田先農,明年減半租勉農,又明年以除租稅賜農,野不加辟有詔,親率農耕有詔”的重農政策極其推崇。他把發展農業,保護農民,上升到國家穩定、長治久安的高度來看待。他指出,“古者農自耕其田,其力與相若,其食與其口數相稱。上之人勸之有其誠,董之有其官,賑之有其政。國以農為本,民以農為重,教以農為先,墮農有罰。……天下無浮食之民。故民力常裕。”
發展農業,不僅在思想認識上要高度重視,還有賴于采取各種有針對性的措施。針對南宋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陳亮提出了實行積極的賦稅政策,免除各種苛斂之政,切實減輕農民負擔政策思路。自北宋中期以至南宋,政府財政日趨困難,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政府官俸開支巨大,軍費開支空前浩繁,再加上統治者的恣意揮霍,導致政府財政支出成倍增長。為彌補巨額的財政虧空,南宋政府便采取各種名目,橫征暴斂,各種苛捐雜稅多如牛毛,以至達到“不可以偏舉,亦不能遍知”的程度,甚至連傳統的夏、秋二項正稅,也巧立名目,增加了各種附加稅,增加了剝削。最有力的舉證就是南宋小朝廷疆域遠不如北宋,但其賦稅收入卻超過北宋。如北宋賦稅最多的熙豐年間,年賦稅收入約6000余萬貫,而南宋淳熙時年均賦稅收入達到6570萬貫。對此,陳亮強烈要求南宋王朝的統治者放棄現行的苛斂政策,效法古代圣君的做法,“用民,歲不過三日,什一而稅。不立意罔民利,不喜察以導民爭。上下有制,未作為察,兵不吾蠹。使之各力其力,以業其業,休戚相同,有無相通”。“裕用于上下交窘之時,布信于法禁之所不及”,則“民是用寧,禮義是用興”。唯此,才能發展農業,保護農民,穩固國家。
在封建社會里,土地兼并問題是封建王朝不可回避的問題,農民和農業發展的關鍵是土地問題。如何優化土地資源的配置,提高土地經營的績效,才是保護農民利益、發展農業經濟和提高封建國家財政、賦稅收入的關鍵。陳亮從南宋時期土地兼并的現實出發,著眼謀求國家富強的目的看待農業發展問題,有區別地看待和妥善處理農業發展中存在的土地兼并問題。一方面,倡導保護小農經濟,穩定農民生活,維護農民利益,這是封建國家維護統治的根本。陳亮生活的乾、淳時期正是南宋土地兼并最盛時期,許多官僚地主占據大批良田,形成“阡陌繩聯,彌望千里”,相反廣大農民無地可耕,淪落為佃農,生活困苦。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朝廷真正實行輕徭薄賦政策,廣大農民仍然難免破產流亡,成為流民。這不僅對封建經濟產生不利影響,而且還將影響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寧。因此,除積極推行輕徭薄賦政策、減輕農民負擔外,還應限制官僚地主的土地占有和制止不擇手段、巧取豪奪的土地侵占。同時,作為事功學派代表的陳亮又是一個清醒的現實主義者,他看到在封建社會里,無論是官僚地主的不擇手段、巧取豪奪,還是有才能的人用合法手段的土地經營,其結果都將導致農民失去土地,生活困苦。因此,陳亮立足現實,為穩定農民生活設計方案。他認為,導致農民生活困苦的直接原因是地主剝削的沉重和農民生活來源的不確定性,沒有固定的生活來源作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陳亮反對籠統的、不分具體情況的“抑制兼并”和“打擊豪強”,主張要區別看待和妥善解決日趨嚴重的土地兼并問題。他認為,那些靠自身才能,以合法手段獲得土地、誠實經營的地主土地,應給予保護和支持。他倡導保護富民,反對一切“折困天下之富巨室”的行為,反對封建朝廷恣意向豪強增加賦稅的做法,“時朝廷令兩浙、江東人戶田一萬畝者,糴米三千石,抑配度牒,關子之屬。公(指章服)以為:事類科斂,無體民經國之意。”在他看來,因經營有方而致田產巨大的豪強不僅是促進農業發展的主要動力,而且也是引導人們走向富裕的榜樣,起著榜樣示范作用。
發展農業,要重視對農田水利建設的研究,搞好農田水利建設。陳亮認為,發展農業,搞好農田水利建設是關鍵。陳亮指出,在農田水利建設過程中,由于各方面管理的不善、信息的不了解,經常導致所建水利工程不能發揮出預期效果,有些農田水利建設甚至于既勞民傷財,也無避免災害之利,政府對此要高度重視。他指出要科學開展農田水利建設,就必須加強對農田水利建設的研究。為此,他希望年輕人去從事農業,潛心農田水利之法的研究,造福百姓,“使實利及民而惠足以政”。
發展農業,就要重視發展商業,強調“農商一事”,“農商相籍”,這是是陳亮農業思想最為突出和最閃光的地方。歷代眾多思想家大都主張“重農輕商”、“重農抑商”,認為重視農業生產,必須抑制工商業的發展,實現“利出一孔”,使農業生產成為人民經濟收入的唯一來源,推行“驅民歸農”措施,傳統農本思想將農業經濟發展作為一個孤立系統來看待,發展農業和繁榮工商業兩者被對立起來,這種農本思想使整個社會經濟嚴格地限制在自然經濟的范圍內,是封建統治者維護其統治的法寶,但并不能真正實現和達到國富民強的目標。對此,作為浙東事功學派核心人物、永康學派代表人的陳亮,對傳統農本思想的狹隘性進行了批判,提出了一種全新的、開放的“賴商而行”的新農本思想。
陳亮主張“農商一事”、“農桑相籍”。國家要以農為本,教化要以農為先,天下無浮食之民,則民力常裕,國家富強。但發展農業,并不是以抑制商業的發展來實現的。相反,農業只有與商業協調發展,才能“展布四體,通其有無,官民農商,各安其所行而樂其生”。他從當時商品經濟日趨發達的實際狀況出發,主張朝廷不應守舊,一昧死抱傳統的重農抑商政策不放,而要農商一事,農商互利,以此為目標調整改變政策,使農商相互為用,協調發展,所謂“商藉農而立,農賴商而行,求以相補,而非求以相病,則良法美意,何嘗一日不行于天下哉!”農商協調則為兩利,相互損害,則為兩病,“農與商不復相資以為用,求以自利,而不恤其相病”,則“郡縣困匱,而其弊日又甚矣”。陳亮認為,農業和商業是構成社會經濟體系的兩大支柱,是聯結其它經濟要素的核心紐帶,兩者并無高低輕重之分。他強調:“官民一家也,農商一事也。上下相恤,有無相通過,民病則求之官,國病則資諸民。”農商之間有行業分工,更有緊密聯系,兩者不僅是非對立、排斥的,相反是互利、促進的。農業的發展是商業繁榮的物質基礎和必要前提,而商業的繁榮又能反過來成為促進農業持續穩定發展的強大動力。重視農業發展,就必須為農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只有發展商業,才能暢通農產品物流貿易,促進農業和封建經濟的發展。只有協調發展,社會才能走向全面繁榮,進而實現民富國強的目標。任何歧視、壓制、打擊商業發展的舉措,不僅不利滿足人們的生活需要,它還將嚴重影響到整個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發展。由于農業受氣候等自然因素的影響較大,其生產的好壞具有很大的不穩定性,而商業的發展,既可在豐年避免谷賤傷農局面,又可在災年互通有無,幫助農民渡過難關。
陳亮雖然公開批判與否定了千百年來一直占統治地位的重本抑商觀念,倡導重視商業,發展商品經濟,但并沒有走向賤農極端,對于重本思想,不僅沒有否定,反而一再給予強調,把重農勸農作為治國之道的一項基本內容。綜觀陳亮的有關論述,不難發現,他反對的是斥商為末的賤商觀念,對于以農為本的思想則是持完全贊同的態度。在他看來,從根本上講,只有在農業發展的基礎上,才能出現商業的持久繁榮,并進而發揮其職能。他強調“治具之綦大者,不過數端已:制度也,時令也,養老而乞言也,崇儒而重道也,厚本而勸農也”。陳亮主張“農商一事”和“農商并重”,從表面上看,是一種農商并重的思想,但有學者指出,“只是為了糾正傳統的重農輕商偏見,才較多地強調了商業的重要性。”“農商一事”和“農商并重”的核心是農。對商業的重視,一方面表現為一種邏輯關系,是農業發展的必然,另一方面,商業之所以要重視,關鍵還在于其服務農業的功能,能為封建國家增加財政收入,更好地實現富民強國。從這一角度講,只能說是自覺不自覺地充當了商人階層的代表。“不同于傳統的‘重本抑末’思想而主張農商并重”。這表明,陳亮在體察社會經濟內部結構和農商之間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關系基礎上形成的農本思想觀念,已經超越了傳統農本狹隘思想的束縛,是對傳統農本思想的深化和完善,并將其提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可以說,是一種新農本主義思想,一種開放的農本思想,是傳統農本思想發展的頂峰。這不僅有利于促進農業的健康發展,而且對推動商業發展也產生了積極的作用,實為明代思想家公開倡導“農商皆本”思想鋪平了思路、開了先河。有學者指出,“從歷史的角度看,陳亮的見解對后來明代思想家正式提出‘農商皆本’的思想有著直接的影響。”
我國自古以來是一個農業占優勢的國家,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是封建國家的立國之本。農業的經濟地位反映到思想意識領域,就形成了牢固的農本主義思想,并導致封建政府在經濟發展政策上長期推行重農抑商政策。其實,從本質上講,農本思想則是重農思想的一種極端體現形式,重農思想本身不僅在封建社會時期,就是在今天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它仍然具有重要的意義。在封建社會中,在重農思想、農本思想指導下,推行了各種重農政策,使我國農業經濟得到很好的發展,傳統農業經濟在世界處于領先水平。在今天,農業作為第一產業,仍然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基礎,它是我們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是輕工業發展的重要原料來源。農業發展可極大地提升農村購買力,為工業發展提供廣闊的產品市場,還能為國民經濟其他部門發展提供大量勞動力資源等。無論是歷史時期,還是在現實中國,農業始終是經濟發展、社會安定和國家自立的基礎。加強農業,全面振興農業經濟,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首要任務。陳亮豐富的經濟思想,蘊含了許多重要的價值,就其農業思想而言,也不例外。如果賦予它們反映時代特點和精神的嶄新內容的話,陳亮農業經濟思想的價值和現代意義就顯露無遺了。當前,我國正處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時期,做好“三農”工作,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既要立足實際,放眼世界,認清和研究各種新形勢、新實際和新變化,著眼于新的實踐和新的發展,也要注重挖掘歷史,努力從傳統農業發展思想中提取、吸收有益的東西,并賦予它們反映時代特點和精神的嶄新內容。
[參考文獻]
[1]《宋元學案》卷五十六《龍川學案》
[2]《陳亮集》卷二十《漢論•文帝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