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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叫**,現年**歲,研究生學歷,95年畢業于財政學校,03年到地稅局,04年任地稅局稽查局副局長。在過去的*年多的工作時間里,通過自己不斷的學習和實踐,在領導的支持和同事的幫助下,我從基層做起,漸漸成長為一名合格的稅務部門人員。因此,有了這些堅實地基礎和條件,我更堅定信心要競聘這個崗位。
競聘這個崗位我有幾個的優勢:
一、具備豐富的工作經驗。
從**年跨入稅務稽查局部門以來,我先后從事過在調查科,管理科,工作過,管理及負責分片收稅等工作,可以說是對稅局稽查局部門的工作的各項基礎工作都非常地熟悉,做事負責、認真、一直是我的工作態度。在工作中不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質和修養,在職期間,我謙虛好學,勤奮上進,思路清晰,有豐富的經驗,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組織能力。在此期間圓滿地完成了領導交待的各項工作任務。高強度的工作,正是對一個人能力最大的考驗,也是對能力最好的培養。
二、具備較強的嚴謹的工作作風。
稅務稽查局部門工作是一項要求非常嚴格的工作。來不得半點馬虎,嚴謹的工作作風,認真細致的工作態度是對一個稅局稽查局部門工作人員的最基本的要求。我始終堅定不移地認為,嚴謹的工作作風和認真的工作態度同等重要,尤其對于我們稅務局行業,更是如此。
三、思想進步,政治堅定。
*年來我時刻以黨員的要求約束自己的言行,服從黨的領導,聽從單位安排,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項活動。在稅局稽查局部門工作,做到政治堅定、清正廉潔,在日常行為中嚴格要求自己,以積極向上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指導自己的工作和學習,本份做人,踏實做事,力求做一個高尚、純粹的人。
假如我競聘成功了,我將會從平時的工作態度及工作質量開始。俗話說的好,態度決定一切。沒有好的工作態度,就沒有好的工作質量。在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當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協調好各部門之間的相互關系。對待工作有敬業精神,工作踏踏實實,時刻為企業著想,在平凡的工作中體現自己的價值。再就是自己要主動學習,加強自身的修養。提高個人素質方面,包括自己的工作態度、習慣、心態等方面。工作中遇到問題虛心向同事請教,只有不斷的學習,才能適應不斷變化的市場環境,才能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處理,提高工作質量,少說多做,用具體的行動和效果來說明能力.
一、提高自身素質,積極配合上級工作
稅務稽查局長是我們工作在最前沿,最貼近員工的干部,他要求我們具備很強的工作能力,豐富的工作經驗,要有廣泛的親和力,和與時俱進的創新精神,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努力學習,掌握現代化的專業知識技能,以及先進的管理經驗,使自己的思想水平和業務水平永遠保持較高水準。在工作中堅決做到服從上級的領導,全力配合上級的工作,維護集體利益,團結好每一個員工,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同時虛心聽取不同意見,堅持原則。
二、強化管理防范風險
強化管理,防范風險是做好本職工作的基本要求,對自己在處理工作上要做到一個“嚴”字,對各項工作上要做到一個“管”字,規范操作,杜絕違規,確保工作順利發展。制度是我們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它是幾代人工作經驗的積累,在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制度的同時,落實更是關鍵。如果沒有落實,再好的制度,再好的措施,都只是一紙空文,只有嚴格地落實工作制度,才能保證我們的工作安全順利地完成,才能使我們的管理水平達到一個新的高度。
以上是我競聘的主要工作優勢與措施,如果領導和同事們信任我,我將不負眾望,與大家一起把稅務稽查局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如果落聘,說明我還有不足,我將會更加努力,深刻反省,取長補短。我將帶著希望,用信念和知識的雙翼,在稅務稽查局長部門行業這方廣闊的天空中,展翅飛翔!
稅務稽查工作是整個稅收工作的“重中之重”,對維護稅收秩序、提高征管質量、打擊涉稅犯罪及促進依法治稅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但是由于一些內、外部原因,稅務稽查工作并沒完全發揮出其應有的效果,特別是基層稅務稽查工作更是存在不少缺陷,還須進一步規范和完善。
一、基層稅務稽查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稅務稽查選案存在盲目性
當前,大部分基層稅務稽查局還未運用“機器選案系統”選案,還停留在過去的人工選案上,稽查選案存在極大的隨意性和盲目性,未能把真正須實施稽查的企業選出來。具體有如下兩種表現:一、“囫圇吞棗式”選案,即把絕大多數企業一個個進行稽查,這樣由于任務重、工作量大,往往是走過場,收不到應有的效果,同時造成稽查人員時間、精力的浪費;二是“隨意式選案”,即從整個企業管戶中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企業進行稽查,或對上年偷逃稅企業進行重復檢查,這樣既缺之科學性和準確性,又往往會讓一些偷逃稅企業成了“漏網之魚”,造成一定“偷稅真空”帶。
(二)稅務稽查“四分離”難以實施,缺乏必要監督
現行新的稅務稽查模式要求,稅務稽查工作必須嚴格按“選案、檢查、審理和執行四分離”,然而在基層稅務局,由于稅務稽查人員編制少、所管區域大、任務繁重,從工作環節和人員配置上都難以確?!八姆蛛x”,也就起不到監督執法作用,往往會出現“一查到底”的現象,即一個稽查人員從選案到執行一個人完成全部稽查工作的局面,這種無監督的稽查容易出現“人情稅”和“關系稅”。
(三)稅務稽查執行困難
當前,稅務稽查執行難已成為基層稅務局執法中的“老大難”問題,首先是縣、鎮企業多數處于虧損狀態,資金周轉困難,導致稅稅務稽查處理決定難于執行;其次是一些權力機關和個別領導干部的干預,使稅務稽查執行無法正常進行;最后是有些銀行的不協作,難以劃撥到企業的資金。
(四)稅務稽查工作“重實體、輕程序”
現在基層稅務稽查工作往往是重檢查實體而忽視操作程序,執法程序不規范現象屢屢發生。表現在:一人下戶檢查;不出示檢查證,也照樣下戶檢查;一個人送達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稽查底稿和詢問筆錄無當事人簽字;稅務文書缺少必要的印章等等。
(五)稅務稽查人員素質不高、專業知識缺乏
當前,基層稅務稽查人員“科班”出身的少,大多是“半路出家”,業務素質較低,查帳能力欠缺。特別是缺乏必要會計、稅務、法律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導致查帳只能停留在一些表面的計算檢查,而不能深入到企業成本核算等更深層次的檢查,致使一些比較隱秘的偷稅行為不能及時查處,造成偷稅漏稅。
二、解決問題的對策的可行性探討
(一)推行計算機選案,確保選案的合理性、科學性
基層稅務稽查部們應配足微機,盡早應用新征管軟件中的稽查選案系統,基層稅務局應加大局域網絡建設,實現稽查與征管的資源信息共享,這樣稅務稽查工作才能真正全方位獲取企業經營管理方面的信息,借助計算機選案系統進行深入,全面綜合分析,選出最佳的稽查案例,做到有的放失,減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的浪費。
(二)落實稽查“四分離”加強內部監督
當前基層稅務稽查機構應當充實一些專業知識豐富,查帳能力強,有稅務稽查實踐經驗的人員,稽查工作應該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及自治區稅務局的稽查規程要求進行,徹底實現稽查工作從工作環節和人員上的“四分離”,有效預防職務犯罪的發生。
(三)加大稅務稽查執行力度,維護稅收執法的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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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帳容易,執行難”,特別是有當地政府干預的案件,執行更是難上加難,這也是當前一種普遍現象。稅務機關在查補稅款、罰款、滯納金,組織入庫時,應當講究執行藝術:對態度好的企業酬情減輕罰款,自行執行;對態度強硬的企業,應當加重處罰,聯合法院等司法機關強制執行;對有地方政府保護的偷稅企業,應當積極宣傳稅法,說服當地政府協助執行。對偷逃稅企業應定期曝光,通過以上形式,確保國家稅收“顆粒歸倉”,同時也強化了稅務執法的剛性。
(四)加大稅務稽查人員培訓,提高稽查質量
目前,基層稅務稽查人員素質較低,在吸收新鮮稽查力量的同時要加大對現有稽查人員的培訓工作,特別是加大對會計、稅務、法律、計算機等專業知識的培訓,確保每位稽查人員既懂會計、稅收等法律法規又能熟練地使用計算機處理稽查事務,不斷提高稽查辦案的質量和效率。
稅法遵從機制健全
美國公民依法納稅意識強,究其原因,有三個方面值得關注:其一,公民的國家觀念強。筆者看到,美國政府大樓前普遍懸掛國旗,平常在不少商場及居民別墅門前也都懸掛國旗。公民的國家意識濃,自然就能重視國家利益,偷逃國家稅款的動機就小。其二,美國稅制有利于營造稅收氛圍。聯邦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的財產稅都是直接向個人征收的稅種,由納稅人個人向稅務局申報繳納。州的銷售與使用稅實行價外稅,商店陳列的商品所標價格都是不含稅價,消費者交款時除支付價款外還要支付一筆稅款,開具的發票將價款、稅款、價稅合計額分別列明,一目了然,個人日常購物就能感受繳稅,而且,零售商代收稅款的特點非常明顯,其向稅務部門代繳稅款時并不覺得是承擔了一筆負擔。我國增值稅實行價外稅制,但零售環節按價稅合計額標價,消費者支付款項全成了貨款,沒有繳稅的感覺,不利于公民樹立納稅意識,店主也往往把購物者所付稅款當作自己的收入,千方百計少繳稅收。因此,筆者建議,我國推廣稅控收銀機時,打印給購物者的發票應分別標明價款、稅款、價稅合計額,這將有助于改變中國多數公民稅收知識缺乏、稅收意識淡薄的局面。其三,美國重視納稅意識的培育。美國對小學生灌輸依法納稅意識,多數美國人長大后認為避稅不應該,不會有意識地去想方設法少繳稅。美國稅務部門雖然不通過電視、報紙、標語、廣告進行直接宣傳,但也有不少實實在在的稅收宣傳措施,如,在辦稅大廳、郵局、公共圖書館等公共場所免費提供納稅申報表及稅收宣傳出版物;新的稅收法案出臺后,大量印刷發行小冊子,介紹稅收政策;電話熱線和網絡可以查詢稅收政策;每年公布重大稅務案件;每年舉辦稅務人員參加的研討會,等等。
稅收軟件科學實用
美國稅務部門計算機硬件并不比我國先進很多,機房的管理也比較隨意,敞開辦公,不要求脫鞋等,但其軟件設計、運用比較到位。納稅人的申報信息通過掃描識別或手工識別輸入計算機后,計算機能夠借助數據庫系統對數據進行比對分析,進而判定是否準確申報,自動準確檢測識別錯誤申報資料,并自動生成給納稅人重新申報的信件,大大提高了工作質量和效率。稅務部門的信息數據不僅包括來自納稅人自己有勾稽關系的數據,也包括來自聯邦或其他州的稅收信息。
從我國稅務基層了解的情況看,由于參數不夠合理,目前我國納稅評估軟件產生大量指標異常而實際上又不存在問題的垃圾信息數據,難以據此選案稽查。美國的先進經驗對我們的啟示有二:應當采用較為先進的掃描識別儀承擔增值稅申報數據采集工作;應進一步改進完善納稅評估軟件。
稅源控管措施實在
美國稅收征管以納稅人自覺申報為基礎,但在實踐中,也有以下確保納稅人難以偷稅的稅源控管機制:
1.納稅人識別號制度。聯邦政府對每個美國個人都確定一個終生不變的9位數社會保障識別號;公司開業也需領取識別號,納稅人只有領取了注冊稅號后才能獲得銀行賬號,而且美國1萬美元以上的交易均需用支票結算,因此可以依托各種金融機構提供涉稅信息。
2.所得雙向申報和預扣預繳制度。個人所得稅是美國的主體稅種,不僅個人自己要在每年4月15日前申報繳稅,而且公司雇主也要申報雇員工資所得,并從雇員工資中代扣代繳稅款。如果個人申報數少于公司申報數,則將收到稅務局要求其重新報稅的信件。
3.稅務制度。在美國,中小企業一般借助中介機構辦稅。注冊會計師、稅務律師、美國聯邦稅務局的報稅人可以代辦報稅事項。稅務人員業務熟悉,職業道德好,一般能夠做到公正準確。
4.護稅協稅制度。據美國阿靈頓郡稅務局介紹,稅務部門可以向政府汽車管理部門查詢個人買車登記情況,然后向車主發信要求繳納汽車財產稅。對于一些不繳稅的汽車,稅務局往往會組織檢查小組實地查詢,有時甚至邀請警察一起檢查,有關部門一般都會積極配合。
5.稅收協調措施。針對各州之間貨物流動、特別是網上購物導致銷售與使用稅流失問題,美國不少州已經重視與其他州的稅收管理協調。目前已有34個州達成協議,對銷售與使用稅進行統一管理,要求統一注冊、統一稅目界定、統一報稅。
稅收服務注重實效
在美國,納稅人普遍采用郵寄申報方式,通過信函、電話與稅務局交流居多,使得快速回答納稅人咨詢的問題被看成是對納稅人服務的重要方面。一些稅務局規定了電話答復問題的時間標準,將答復問題的正確性、準確性、一致性作為衡量工作質量好壞的重要標準,如特拉華州稅務局95%的客戶服務熱線電話能在30秒內答復解決。夏威夷州稅務局開通語音反應系統,納稅人可通過語音電話進行納稅申報,該語音反應系統還能回答納稅人多數業務問題。在每年的納稅期,夏威夷州稅務局還會與國內收入署工資與投資分局聯合舉辦服務活動,提供個人所得稅和銷售與使用稅納稅申報表,解釋稅收評估通知單,幫助納稅人制定付稅計劃,受理業務咨詢問題等。
總之,美國稅務部門為納稅人提供的服務都是納稅人確實需要的,如,免費為納稅人提供納稅人申報表;快速準確的電話答疑;在辦稅窗口平臺上免費提供輔導納稅的小冊子;辦稅窗口提供納稅人滿意度調查表,受理納稅人的投訴和意見,等等。借鑒美國做法,我國應當更加注重納稅服務的實際效果,切實為納稅人節約辦稅的資金成本和時間成本,可行的建議包括免費提供納稅申報表,免費贈送稅務部門自辦發行的稅務期刊,免費提供稅務發票。
稅務稽查地位突出
美國實行以查代管、以查促征,是典型的“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稅收征管模式,稅務稽查地位十分重要。為了保證征稅的公平和合理,美國重視稅務稽查,稽查面大約為5%.稽查對象大致有以下幾種:①人機結合選案,計算機系統根據眾多參數進行分類篩選出10%的納稅人,然后人工挑選其中的10%正式發通知進行稽查,不實行納稅評估約談舉證;②國內收入署每年挑選特定行業、特定目標進行稽查;③對以前年度稽查有問題的,檢查其下一年度是否存在同類問題;④犯罪活動;⑤稅收法規修改后的相關涉稅業務;⑥舉報案件;⑦隨機抽樣;⑧大公司,大公司實行駐廠管理,一般每年都會安排稽查。在美國,如果查出偷稅,則補稅罰款,罰款不超過應交稅款的100%;偷稅數額大的要承擔刑事責任,可判5-10年監禁。
值得一提的是,盡管美國偷逃稅的處罰并不十分重,但稽查處罰對納稅人偷逃稅有威懾作用。這主要是因為美國嚴格按章辦事,偷逃稅處罰不存在找人說情的問題,偷逃稅有實實在在的風險。我國要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意識,必須嚴格執法,特別是要解決好稽查審理和執行中的以補代罰、以罰代刑問題。此外,今后隨著納稅評估軟件的完善,選案準確率提高后,也可考慮借鑒美國做法,實行納稅評估與稽查選案合一,省去稽查前約談舉證工作環節,減少納稅人辦稅成本和稅務機關的征稅成本。
機構設置精簡高效
美國稅務機構層級少、扁平化,聯邦稅務機構并非州、郡、市層層設局。美國國內收入署按征稅對象分類設置四個管理職能部門,即工資與投資分局、小企業和個體戶分局、大中型企業分局、減免稅和政府分局;另按經濟區在全國設置了5個大區辦事處,下設10個服務中心(大型數據處理中心)和63個地區辦事處,辦事處主要負責稅務稽查。
美國稅收部門內設機構既精簡又實用。稅務部門工作針對性強,稅收管理目標明確,工作任務都是與稅收事務密切相關,很少安排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于上下級內部管理或承擔過多的社會活動,人力資源主要用于納稅服務和稅務稽查。以特拉華州稅務局為例,該局設辦公室、個人所得稅組、企業稅收組、財務會計組、資料管理組。夏威夷州稅務局機構設置略有不同,下設兩個組和六個辦公室。稅收服務處理組承擔稅收會計、報稅資料處理、納稅服務等事宜。查賬組負責調賬審計、實地審計、歐胡島稅款征收和三個外島辦事處。六個辦公室分別負責行政服務、情報技術服務、稅收研究計劃、稅收法規、系統管理、稅收宣傳咨詢。
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稅做法存在以下弊端:一是核定征收率偏低,造成稅款流失。目前采取核定征收率征收土地增值稅的地區,大多數把征收率確定為銷售收入的1%~3%之間。按照《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土地增值稅采取按增值額的超率累進稅率征收,最低一檔稅率為30%,計稅依據為增值額。如果按照上述征收率倒推得出土地增值稅的增值額占銷售收入的比例大致為3.33%~10%之間,這樣一來,增值率高的納稅人就會因為核定征收而少繳稅款,造成大量稅款流失。
二是改變了計稅依據和稅率,土地增值稅的特殊調節功能喪失。我國開征土地增值稅的主要目的是:規范土地、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合理調節土地增值收益,維護**權益。
它設置的主要原則是對轉讓房地產的增值收益征稅,在房地產轉讓環節計征,增值多的多征,增值少的少征,無增值的不征。著重于調節轉讓房地產的過高收益,抑制房地產投機、牟取暴利的行為,保護從事正常房地產開發的房地產商的合法權益。因此,我國規定土地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房地產轉讓的增值額,稅率是超率累進稅率,以實現土地增值稅的特殊調節功能。但是,在整個地區“一刀切”地對房地產企業采取核定征收率的方法征收土地增值稅,房地產企業都按“銷售收入”乘以“征收率”繳納土地增值稅,形成了事實上的把計稅依據由增值額變為銷售額,把超率累進稅率變為了固定比例稅率,把不易轉嫁稅負對收益環節征收的調節稅轉變為易于轉嫁稅負的流轉稅,土地增值稅對土地增值收益的特殊調節功能喪失,它不但不能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反而會助推房價上漲。
針對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管理中存在的弊端,筆者建議:
一是采取有力措施,減少核定征收范圍。建議相關部門對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明確要求各地主管稅務機關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和《條例》第九條及其《細則》第十三條、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和辦法掌握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稅的標準,不得違規擴大核定征收范圍。對確實難以準確核算收入、成本、費用的納稅人,要嚴格審查,并督促這些企業盡快建賬建制,積極引導企業向查賬征收過渡。對已實行核定征收的納稅人,全面檢查,發現其一旦具備查賬征收條件,要及時改為查賬征收。
二是采取科學的核定征收方法,保持土地增值稅的特殊調節功能。對于確實無法查賬征收的納稅人,采取核定征收的方法征收土地增值稅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核定是建立在一定合理因素基礎上的對應征稅款進行估算的一種方法,這種核定只是相對的合理。因而核定的稅款準確程度只能是相對的,但是核定稅額不是簡單的隨意確定,而應有合理、合法的依據。盡管其核定的應納稅額不能保證與實際完全相符,但也要求盡力減少征稅誤差,保持其相對的合理性。而目前這種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按查賬方法難以合理準確地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時,按統一的征收率征收土地增值稅缺乏科學性和合理性。
對于無法查賬征收土地增值稅的企業,應該首先采取一定的科學合理的方法來確定計稅依據,土地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增值額,而增值額是根據轉讓收入和扣除項目金額計算出來的。因此,只要采取一定的方法核定出轉讓收入和扣除項目金額,然后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即可。
[關鍵詞]新公共管理;稽查約談;權利與義務
稅務稽查約談是稅務機關對所轄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在日常檢查、所得稅匯算、納稅評估、稅源監控、接受舉報、協查、檢查等過程中發現一般涉稅違章違法行為或疑點后,由于證據不足主動約請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溝通相關征納信息,在擁有裁量權的前提下與納稅人就稅款和處罰進行妥協,促使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主動自查自糾,減少稅收征納成本的一種工作方式。
一、西方新公共管理運動的構建對稅務稽查約談制度的理論支撐
20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伴隨著經濟上新自由主義思潮的興起和信息技術革命的浪潮,西方國家掀起了一場公共行政改革運動。這場主張運用市場機制和借鑒私營部門管理經驗提升政府績效的改革運動,被理論界稱為“新公共管理運動”。新公共管理運動具有明顯的市場導向、結果導向和顧客導向的特征,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興起對西方乃至世界各國公共管理理論與實踐均帶來了深刻的影響,促使傳統的韋伯官僚制模式向以市場與服務為導向的政府管理模式轉變。同時,對西方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和運作方式也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帶來了以下幾個方面的轉變:
1稅收管理從規制導向向服務導向轉變。新公共管理以理性經濟人的假設前提取代了傳統韋伯官僚制人性惡的假設前提,主張應該承認人的經濟性特征,通過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引導并實現個人利益與公眾利益的統一。這給西方國家稅收管理理念帶來深刻影響,促使稅務機構從過去視納稅人為偷稅者處處設防嚴罰,轉變為重視對納稅行為的成本收益分析,通過提供高質量服務,降低稅收征收成本,提高納稅遵從率。
2稅收客體從監管對象向商業客戶轉變。新公共管理主張將企業家精神引入政府管理之中。運用私營企業成功的商業化技術、手段和經驗,為公眾提供高品質的公共產品和服務。如美國聯邦稅務局設計的未來組織機構不再按照稅收征管的職能進行劃分,而是借鑒私營部門面向客戶需求的組織架構。按照服務對象的不同分為工資和投資收入、小型企業和獨立勞動者、大型和中型企業以及免稅者和政府部門四個執行部門,直接按照納稅人的需求提供各類納稅服務。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把納稅人作為稅務機關的客戶。并通過制定納稅人,確立納稅人的權利義務。其中,新西蘭把納稅人直接稱為客戶。
3內部管理從行政管理向企業化經營轉變。新公共管理主張通過建立激勵機制和實行績效評估,激勵官員提供更優質的服務。這種思潮對西方國家稅務管理產生了很大影響,英國稅務部門引入商業化管理手段,并對內部實施嚴格的考核機制;美國聯邦稅務局按照三個共同戰略目標的要求,建立了平衡業績評價體系,對其戰略管理層、操作層和一線員工層,依據納稅人滿意度、雇員滿意度和經營業績,統一進行績效評估,對每個稅務人員都制定了統一的績效標準進行考核,并以此作為決定薪酬和升遷的依據。
4納稅服務從行政服務向社會化服務轉變。公共選擇理論認為改善官僚制的運轉效率、消除政府失靈的根本途徑在于消除公共壟斷,在公共部門恢復競爭,引入市場、準市場機制,促進公共管理的社會化。美、英、德、日等國家充分利用中介組織和社會團體為納稅人提供大量社會化的納稅服務。香港也利用發達的稅務業提供優質的納稅服務,這大大降低了征稅成本。
二、稅務稽查約談制度體現西方新公共管理運動的精髓
實行稅務稽查約談制度有助于緩和征納關系的矛盾,提高稅務稽查工作的效率,降低稅務稽查執法成本。這種作用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稅務稽查約談制度體現了納稅服務的精神,改進了稽查的工作方式,緩和了征納關系的矛盾。近年來,許多稅收領域的學者提出:稅收征管制度應當在國家和納稅人權利之間實現平衡。稅收法律關系不僅應當視為一種公法法律關系,還應當視為納稅人和國家之間的一種社會契約。這種稅收制度的價值取向,體現了對納稅人個人自由和納稅人權利的維護。作為現代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稅收工作,應體現現代國家政治文明的時代特征,積極主動為納稅人創造必要的稅收環境,變傳統的“監督管理型”為“法治服務管理型”,從而以稅收人性化管理來推動市場經濟的持續健康協調發展。事實上,我國《稅收征管法》也明確指出,稅務機關應該廣泛宣傳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普及納稅知識,無償地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咨詢服務。稅務人員必須秉公執法、禮貌待人、文明服務,尊重和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新的《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也進一步加大了對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保護。例如,從便于納稅人生產經營的角度,規定了經稅務機關允許,納稅人可以繼續使用被查封的財產等。
這種新的稅收價值取向應用于解決稅務稽查工作存在的問題,就需要稅務稽查工作實現管理型稽查向服務型稽查的轉型。從“管理型”稽查向“服務型”稽查工作的轉變,實現稅收人性化管理,有助于提高納稅遵從度和稽查工作的質量,強化稅務稽查職能,確保稅收收入。所謂“服務型稅務”,就是稅務機關根據稅收本質和行業職能,按照形勢發展的要求,為適應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需要,從管理模式上轉變過去那種以監督打擊為主的管理思路,確立以顧客為導向的服務型理念、服務型方式和服務型機制,從而更好地履行稅收職能。
2稅務稽查約談制度的實施,降低了稅務稽查工作的成本,減輕了稅務機關調查取證的壓力,提高了稅務機關的工作效率。當前,在稽查工作各個環節實施的約談制度,能夠大大縮短案件查處時間,減少異地調查取證的費用,減輕了稅收征收管理成本和稽查工作任務,節約了稽查執法成本,從而將有限的稽查力量集中用于查辦大案要案,有效打擊了涉稅違法犯罪分子,大大提高了稽查工作的效率。約談制度的建立符合帕累托改進的標準,優化了資源的配置。衡量效率有不同的標準,帕累托最優是指沒有人因為改變而使自己的境況變得更差,這樣的效率標準在現實中是難以實現的。因此,往往采用的是帕累托改進的標準,即改變的收益是大于成本的。約談制度引入到稅務工作方法中是符合該標準的,是有效率的。約談的成本主要是一部分稅款的流失以及約談這種方式對稅法的挑戰給社會帶來的一時難以接受的心理成本和約談本身的成本等。對于一項制度的出現,不能采取過于苛刻的態度,要求其做到盡善盡美,而是關鍵要考慮其實施是否符合我國的國情,是否有利于解決現實問題,是否有生命力并符合事物的發展規律。約談制度實施初期阻力可能比較大,成本顯得比較高。但事實上,退一步考慮,如果不約談,可能只收到更少的稅或者收不到稅,因為證據不充分而導致難以證實其違法行為的可能性還是存在的。社會的認可需要一個過程,因為意識形態有一定的剛性,對新的理念會有一種排斥的態度,但是當新的意識形態與社會現實相吻合時,人們便會欣然接受。約談確實對當前的稅務工作有很大的幫助,是一種源于實踐的方法。而且約談也是順應了公法私法化這一發展趨勢。目前,公法中的一些法律制度就是源于私法制度,約談可以看作是稅法吸取了私法中自愿平等協商來達成一致這一方式的合理內核發展而來的。所以,從整體上看,以發展的眼光來看,約談制度的收益是大于成本的,通過這樣的帕累托改進是有利于資源的優化配置的。Ⅲ
3建立稅務稽查約談制度有助于提高納稅遵從度,緩解納稅信用危機。一方面,尊重了納稅人的權利。約談中并不是把納稅人擺在被管理者的位置,而是將其與稅務機關平等看待,雙方都有自由決定是否要談、如何談等,是通過雙方的協商一致來推動約談進行的。所以,在這種氛圍下。納稅人的權利會得到充分的考慮和尊重。納稅人的權利得到越好的保障,納稅遵從的程度也就會越高。另一方面,遵循便利原則,減輕了納稅人的遵從成本。約談不僅便利了稅務機關,而且也便利了納稅人。約談可以避免稅務機關頻繁地對納稅人進行稽查,影響其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對企業形象也是一種維護和保全。而且通過約談可以了解到,一些納稅人不是故意要進行違法行為,是由于對稅法的不了解或者是主觀上的疏忽而造成的,這樣,稅務機關在追回稅款的同時,還可以有針對性地對其進行宣傳教育。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納稅人的遵從成本,使守法不再成為一種經濟負擔;緩和征納雙方的矛盾,使納稅人在繳稅時,抵觸心理不再那么強烈,使納稅信用不再那么遙不可及。
三、有關國家和地區的稅務約談制度及其對我國的啟示
稅收約談制度是有效彌補當前稅收管理工作中所存在不足的手段之一,從國外乃至國內個別稅務部門推行的稅收約談制度的效果來看,約談手段對于稅收工作是具有一定的生命力的。美國稅務部門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使用計算機,并逐步在全國范圍建立了計算機網絡,辦理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源監控等環節,都廣泛依托計算機系統,稅官一般不直接和納稅人打交道,這種背對背的管理模式仍然能取得成功的關鍵是美國有一套科學的稅收征管分析系統,他們的稅收約談制度也發揮了很大的功效。由于他們的稅收管理信息系統和銀行系統相聯接,他們可以很輕松地獲得每個公民的收入情況,通過監控發現存在納稅不實的,立即進行約談,提醒糾正。又如香港,由于稅制簡單,稅務部門只是對消費領域中巨額消費信息做出分析及評估,懷疑納稅人有可能申報不實的,根據性質,可以直接進行稅收調查。也可以發函質詢·請納稅人對其收益的合法性做出合理的解釋。稅務部門對納稅人的答復不滿意,則被請到稅務局“飲咖啡”(當面約談)。在方式上可以面談,也允許納稅人采取書面解釋,很大程度上舒緩了稅務部門的稽查壓力。“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國內個別稅務部門正在嘗試的約談制度,本質上就是對國外這種約談制度的學習和借鑒。在此基礎上,我們應該認真分析和研究別人的先進經驗,結合我國目前稅收征管實際,制定一套更適合我國國情的稅收約談機制。加拿大的稅務約談制度屬于加拿大稅法中稅收上訴制度的一部分。一旦納稅人接到稅務局寄來的評稅通知書后對評稅稅額有異議,經與當地稅務局聯系仍不能達成一致,就可以在評稅通知書發出90天內填寫反對通知書,寄給聯邦稅務局。對于聯邦稅務局分發下來的反對通知書,區稅務局上訴部門將指定專人進行復核、調查,并和納稅人進行約談,盡量和納稅人達成協議。如果不能達成協議,納稅人可以向加拿大稅務法院提出上訴。
從上述相關國家和地區實施的稅務約談制度的比較來看,我國香港地區的稅務約談制度的實施是最為完善的。而在美國和其他發達國家的稅務約談制度還沒有形成類似香港這樣系統的規定,有些國家,如日本的稅務約談制度僅僅限于稅收咨詢,并不是能夠產生直接法律后果的稅務約談制度。綜合分析這些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稅務約談制度的立法經驗,對比我國現行的稅務稽查約談制度,筆者認為,可以對我國的稅務稽查約談制度建設提供如下啟示:
1稅法中應明確確立稅務稽查約談制度中納稅人的義務和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后果。美國、中國香港、意大利的稅務約談制度中,一般都明確納稅人負有合作義務和提供資料的義務。例如在美國,不履行合作義務可能會受到法院以“藐視法庭罪”的處罰。在意大利,不履行提供資料的合作義務甚至可能導致程序上的不利后果。在中國香港,不履行合作義務將直接影響納稅人所承擔的實體法上的加重處罰的后果。這類明確的義務和法律后果的規定,對于提高稅務稽查約談的嚴肅性,加大稅務稽查約談的力度是很有意義的。同時,應賦予稅務機關在稅務稽查約談制度中和納稅人就稅款和處罰進行妥協的裁量權。在美國,稅務機關在法定情況下,擁有按照妥協協議程序和納稅人就所欠稅款達成稅收協議的權利。加拿大也要求稅務機關的上訴部門和納稅人達成稅收領域的協議。香港稅法也賦予稅務局局長酌情減免或減少罰款、稅款利息乃至稅款的權利。這種做法,使稅務機關在稅務約談制度中有更大的裁量權,可以針對具體案件的情況和納稅人的不同境況作出更為合情合理的處理。但其不足在于這種裁量權的行使需要得到有效的監督及合理的限制。2在稅務稽查約談制度中,應重視對納稅人的平等對待和納稅人權利的保護。對違反稅法的行為,稅法給予了納稅人較多的補救機會,在復議、上訴制度中也重視和納稅人達成協議來處理稅收爭議。香港稅法允許納稅人聘請專業會計師作為顧問。意大利稅法還將拒絕回答稅務官員的問題和拒絕審計作為納稅人的權利。這類規定對于杜絕稅務機關的不當稽查和保護納稅人合法經營權不受不當干擾具有重要的意義。對于違反稅法的行為,重視采用罰款等行政處罰措施,對于可能導致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措施傾向于采取慎重態度。例如,在中國香港,稅法允許局長決定以罰款代替對違反稅法行為的監控。
四、完善我國稅務稽查約談制度的建議
借鑒國外以及我國香港地區的稅務稽查約談制度,結合我國的國情,筆者認為我國的稅務稽查約談制度應當做如下進一步的完善:
1進行關于稅收約談制度的統一立法。當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稅發[2004]108號,以下簡稱《征管意見》)中已經提到稅務稽查約談制度具體實施的一些內容?!墩鞴芤庖姟诽岢?,“對納稅評估發現的一般性問題,如計算填寫、政策理解等非主觀性質差錯,可由稅務機關約談納稅人。通過約談進行必要的提示與輔導,引導納稅人自行糾正差錯,在申報納稅期限內的,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免予處罰;超過申報納稅期限的,加收滯納金。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設立稅務約談室?!贝送?,在《關于加強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緊急通知》)中,也提到了稅務稽查約談制度的一些內容。但是,以此作為稅務稽查約談制度的立法依據,顯然存在立法層次過低、效力不足和內容不完善的缺陷。因此,應當考慮關于稅務稽查約談制度效力更高的統一立法,使稅務稽查約談制度有法可依。
2制定行之有效的約談工作制度。要取得較好的約談效果,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案是不可想象的,至少我們要明確稅收約談的原則,提出、準備、組織實施、處理和跟蹤監督以及效果評估等各個環節應該怎么做,由誰去做。目前,大多數國稅部門仍未推行這個制度,只有少數幾個地方在試行當中,也有很多部門有意推行?;诖?,我們可以借鑒先進、科學的約談制度,由市局統一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方案應該包括具體約談標準及提請稽查標準等),下發各個基層作為指導文件,以避免各個部門組織稅收約談時標準不一、方法各異。
3建立科學的納稅評估機制。要使稅收約談取得實際效果,就必須建立一套科學的納稅評估機制,這是提出約談的基礎。但也不僅僅限于為約談服務。納稅評估機制必須解決四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如何促進企業誠信納稅。通過對不同信譽等級納稅人實行不同的征管措施,形成良好的激勵體制,營造依法納稅的氛圍。二是如何掌握稅源基礎并控制稅源變化趨勢,為微觀稅源分析奠定資料基礎,為宏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三是建立稅務部門與納稅人之間的函告和約談制度,幫助納稅人準確理解和遵守稅法。四是如何有效打擊各種偷逃稅行為。當前,我們第一要完善納稅梯度監控體系;第二要建立納稅評估情報研究系統;第三要不斷完善評估指標體系;第四要強化專業人才培訓,提高評估的準確度??凇?/p>
4明確界定稅務稽查約談制度中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稅務稽查約談制度首先應當明確納稅人的相關義務和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后果,從而增強約談制度的潛在威懾力,提高約談制度的實施效果。對于納稅人的相關義務,我國當前許多地方性的稅務稽查約談制度都有一些規定。例如,北京市地稅局《實施辦法》第九條就明確規定:“稅務函告、約談過程中,可根據需要使用《提供納稅資料通知書》,責成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提供有關涉稅資料?!钡@類規定對于納稅人的義務還不夠明確。例如,對于納稅人是否有義務如實回答稅務機關的問題;納稅人拒絕回答稅務官員的問題、提供虛假資料是否可以認定為不履行合作義務等沒有做進一步詳細的規定。此外,納稅人不履行合作義務應當給予何種處理,也沒有更為詳細的規定。大多數規定僅以稅務機關立案查處作為主要的后果。
筆者認為,納稅人在稅務稽查約談制度中需要承擔如實回答稅務機關詢問的義務;對稅務機關提出的疑問,有予以澄清并盡量提供證據加以證實的義務;對于關鍵問題的回答,如果編造虛假事實進行掩飾、搪塞或提供虛假證據的,稅務機關應當停止約談,進行嚴厲查處;對于納稅人在稅務稽查約談中可以提出的證據而故意拒絕的,可以明確規定納稅人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認定后果。例如,稅務機關可以做出相反的推斷意見或依據推斷做出定稅決定。如經確定納稅人構成違法或犯罪行為的,應當給予較重的罰款處罰或給予悔罪態度不好的認定。
在納稅人權利方面,從提倡納稅服務和公平原則的角度來看,稅務稽查約談制度中應當明確規定納稅人的如下權利:納稅人在約談之前的合理時間有權獲得必要的通知,不能搞突襲式的約談;納稅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納稅人有權被告知約談的程序和約談可能導致的后果;納稅人有權就稅收專業問題聘請專業會計師作為約談顧問;約談過程必須在合理的時間內進行和完成。不能搞成變相的羈押;約談過程不能采取誘供、逼供等不合理的方式;約談的筆錄應當允許納稅人過目,并進行修改等;此外,還應當允許納稅人有拒絕約談的權利。
5嚴格確定稅務稽查約談制度中稅務機關的權利和義務。稅務機關應當履行的義務主要是從程序正當要求的角度進行設計的。例如,稅務稽查約談機構的人員具有必要的獨立性,必須獨立于稅務稽查審案人員,和被稽查對象沒有直接的利害關系或其他足以影響約談制度實施的關系;稅務機關應當向約談對象發出通知,約請其財務負責人或單位負責人到稅務機關固定場所就有關涉稅問題進行面談;稅務稽查約談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稅務人員進行;約談時,稅務人員應當出示稅務檢查證,對約談情況應當進行記錄,并將記錄內容交予被約談人確定后簽字,等等。
按照**市國稅局的關于開展稅收專項檢查的工作部署,結合**實際,深入布置我局今年稅收專項檢查,制定了我局XX年稅收專項檢查實施方案,XX年我市稅收專項檢查的重點行業和企業確定為:房地產業、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及用廢企業、重點稅源企業、使用農副產品收購發票抵扣稅款企業、使用手工版運輸發票抵扣稅款企業;同時,將檢查任務分解細化到各個月各個檢查組中,檢查工作力求做到抓早、抓細、抓緊、抓實。
二、深入開展納稅檢查工作,發揮稽查局打擊偷騙稅的職能作用。
根據納稅檢查計劃和上級布置的專項檢查檢查工作要求,積極組織開展納稅檢查工作,上季度共開展檢查了20戶企業,已查結16戶,立案查處13戶,完成對一般納稅人檢查10戶,共查補增值稅382,801.55元、滯納金97,244.94元、罰款188,474.58元,三項共計668,521.07元,并已在期限內清繳入庫638,760.42元。綜合處罰率達49%,查實率達81%。
(一)抓好日常納稅檢查工作。對去年未查結的兩戶企業繼續進行調查取證和查處工作。一是對國電**發電廠進行查處,其主要違法行為是購進已達固定資產標準的貨物其取得的進項稅申報抵扣及制水供水用于個人消費和集體福利的部份沒有視同銷售貨物申報納稅等,查補稅款277024.20元,加收滯納金71369.88元,罰款138512.10元。二是對**有限公司在購進用于集體福利的貨物時,為達到抵扣目的而要求開票方變更品名的行為進行查處,查補稅款19644.43元,加收滯納金5795.11元,并作出罰款一倍的處理。
(二)深入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按照上級稅收專項檢查工作布置,我局認真按照要求對相應行業的相關項目和具體內容進行進行檢查核實,并按要求上報專項檢查情況。
1、根據區局關于布置開展對移動電話市場進行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在市局領導的關心支持下、在管理部門的大力配合下,由我稽查局牽頭成立了6個檢查組對我市經營移動電話6戶個體經營戶進行突擊檢查,發現這6戶均有偷稅行為,共查補稅款10511.82元,加收滯納金344.26元,罰款5255.98元。同時,檢查完畢及時向征管部門提出稽查建議,以加強稅收管理。
2、開展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本文由/整理企業及用廢企業進行檢查。對**礦務局機械廠、**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物資供銷有限責任公司等3戶在購進廢舊物資申報抵扣稅款等方面進行檢查,經對企業購進廢舊物資的數量和產品的產、銷、存數量進行比對,沒有發現異常。
3、對經營煤炭的商貿企業進行檢查。按照**市局的工作安排,對稅負偏低的行業抽調稽查人員開展交叉檢查,我局積極配合上級稽查局的工作安排,及時抽調三名稽查人員到無錫開展對蠶繭行業進行為其半個月的檢查工作。同時,積極配合**市局抽調來的4名稽查人員開展對經營煤炭的3戶稅負偏低的商貿企業進行檢查,有兩戶存在偷稅行為,共查補稅款27534.36元,加收滯納金3366.22元,罰款4694.87元。
4、加強對煤炭生產企業的檢查。對**礦務局及其下屬23戶非獨立核算企業進行檢查,由于檢查量大,現檢查工作還在繼續。
5、開展對房地產行業的檢查。從5月份起對我市3戶房地產企業進行所得稅檢查,發現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稅收違法行為,現仍在查處中。
三、搞好協查工作,充分發揮金稅協查系統的作用。上季度我局發出委托協查函1份,涉及增值稅專用發票4份,是征管部門轉來的總局比對不符發票,回復結果無問題。收到受托協查函1份,涉及增值稅專用發票4份,經核查無問題,并已按其回復,按期回復率為100%。同時,按期上報協查分析和協查報表。另外,對貴州“9.13”虛開增本文由/整理值稅專用發票案,按上級協查的要求及時進行協查取證,并按要求將證據寄送對方;對**宏祥鐵合金廠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進行查處,查補稅款31462.35元、加收滯納金13506.28元、罰款15731.18元。
四、其他方面的工作。一是認真做好征管軟件V1.1稽查模塊的運用工作,按照上級要求,做到實時錄入。二是按照區國稅局和區公安廳關于加強對新辦(變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相關人員身份資料進行核實的通知要求,對我市XX年以來認定和變更的19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法定代表人、股東、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辦稅員等人員的身份證號碼、住址、發證單位等信息進行收集、整理,于5月16日填報好相關人員情況表報**市局,并已按要求將材料移送**市公安局進行核實,經公安機關核實無問題。
五、存在的問題。一是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檢查進度緩慢,時間過半檢查進度沒有過半;二是稽查業務學習和查帳技能有待加強。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強納稅檢查工作的開展,加快檢查進度,確保對一般納稅人的檢查面達100%。認真完成上級布置的稅收專項檢查任務,提高檢查成效,力爭在人均檢查面和查補稅款數額上有進一步提高。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是指河南省地方稅務局在公開政府信息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擬公開政府信息是否進行的審核把關。
第三條河南省地方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信息公開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的組織管理。
河南省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是保密審查的責任單位,擬公開政府信息的最終審簽者是保密審查的責任人。
第四條保密審核堅持結合實際,依法審查,既保守國家秘密又便利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原則。
第五條河南省地方稅務局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保密審查的范圍。
第六條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對以下內容重點進行保密審查:
(一)河南省地方稅務局稅收工作重大決策事項;
(二)以河南省地方稅務局名義制訂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三)河南省地方稅務局領導、局內各單位領導在全省性會議、專題會議、研討會、座談會等會議上的講話稿、發言錄音整理的文字材料;
(四)月度、季度、年度等稅收收入數據,稅源、征管、稽查、財務、機構人員、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統計數據;
(五)稅務稽查案件查處情況;
(六)稅收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情況;
(七)稅收政策調整、稅收征管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措施和方案;
(八)與其他國家(地區)簽訂的稅收協定。
第七條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從以下方面進行保密:
(一)是否屬于密級(秘密、機密、絕密)文件內容,保密期限是否期滿;
(二)是否屬于河南省地方稅務局尚未決定的事項;
(三)信息公開后是否可能直接造成國家的稅收流失;
(四)信息公開后是否可能嚴重干擾政府和稅務部門正常的工作秩序;
(五)信息公開后是否可能造成社會和經濟秩序混亂;
(六)是否涉及個人、法人或有關組織的隱私和商業秘密;
(七)是否存在不宜公開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對擬公開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信息提供部門進行保密審查后,經部門領導審簽,交由信息公開辦公室予以公開;對擬公開的重要信息,承辦處室報分管局領導審批。
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重大利益,或者公開后可能引起重大社會影響的重要政府信息,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需報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人進行保密審查后,交由信息公開辦公室予以公開。
第九條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時,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規定報有關主管部門或上級保密部門確定。
第十條對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保密審查應與對該信息的其他審核工作同步進行,保密審查時間不影響信息公開的時限要求。
第十一條河南省地方稅務局對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核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泄密或因保密審查不當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響的,要追究相關部門及人員的責任。
第十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河南省地方稅務局機關、直屬單位,其他各級稅務機關可以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紀委擔負著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倡廉的重要職責,2011年度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一年來,紀委認真抓了對黨員的教育學習:一是抓政治理論的學習,學習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和《廉政準則》的學習;二是抓好政策法規的學習,三是對實踐知識的學習,通過不斷學習,提高了職工黨員的綜合素質。
2、年初,轉發并傳達了縣紀委轉發的省紀委關于元旦、春節期間嚴格執行廉潔自律規定,堅決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通知。要求局屬單位大力弘揚艱苦奮斗精神,落實黨員干部廉潔自律規定。
3、三月份,召開了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認真貫徹落實縣紀委全體會議精神,全文傳達了縣紀委的工作報告。并對全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了具體安排。
4、及時傳達紀委有關規定。
5、認真做好各支部紀檢監察員的培訓學習工作。
6、做好公務活動守紀回執工作。按照縣紀委監察局的要求,認真落實公務活動守紀回執制度,行政執法機關工作人員從事公務活動時,必須攜帶《公務活動守紀回執表》監察大隊、收費所、水資源辦等單位公務活動時均填寫回執單。
7、認真落實重大經濟活動向紀委報告制度。2011年水利項目的招投標等重大經濟活動活動均要向縣紀委監察局報告
8、協助黨委與局屬單位簽訂2011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
9、積極開展水務系統工程建設領域的專項治理工作,加強對招投標工作和施工期間的監督檢查工作。對小型水利重點縣工程和農田水利灌排工程進行了全面監督檢查,協助監理發出整改通知170項。要求監理對整改不到位的不準簽字撥款、申報驗收。
10、認真簽訂農村飲水安全建設項目廉政責任合同書,保證了民生工程的順利進行。
11、認真做好來信來訪工作。2011年受理來信、來訪、電話舉報9件,內容涉及施工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程質量問題、民生工程問題,均及時做到了妥善處理。避免了群體上訪,其中協助說辦了就辦欄目解決一起,協助鐵佛村解決一起反映鐵佛街自來水長期不供水問題,有關部門協調多次沒能有效,成為老大難問題,局黨委研究由局紀委牽頭處理。局紀委兩個同志組成工作組冒著七月的炎熱深入農戶、村組干部了解情況,協調鎮、村、監理、施工單位坐到一起共商處理辦法,水務局幫助解決1.3萬元電費,村組干部、施工單位人員共查存在問題就地解決,增加安裝了鎮直單位的供水管道,參與配齊管護人員,從鎮政府到農戶的供水全線開通,解決了7000人供水用水問題。高效圓滿處理了擱置兩年之久的問題,得到了鎮、村干部群眾、施工單位的一致好評。同時避免一次集體上訪事件。
12、年度草擬、下發了:
水務局2011年度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任務分解表;
2011年度水務系統紀檢監察工作重點;
水務局2011年度機關效能建設和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實施方案。
轉發了縣委書記闞相華在縣紀委第九屆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13、采取各種形式協助黨委認真抓好對黨員干部的教育。
三、以黨風廉政建設成效,促水利建設顯著發展
局紀委努力協助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有力促進了縣域內水利事業的發展。局黨黨委一手抓黨風廉政建設、一手抓水利建設。全面完成了年初縣委、縣政府下達的水利興修任務,完成新打機井4280眼,新建大溝涵閘4座,開挖疏浚大溝9條、中溝117條,完成土方420萬方,大溝橋12座、中溝橋467座、小溝座1132座,改善灌溉面積29.8萬畝,解決農村2萬農民安全飲水,取得了全省“江淮杯”三等獎,同時沒有一人受到黨紀刑罰的處理。
四、存在問題
廉政文化建設、警示教育宣傳力度有待加強。
五、2012年工作計劃
2012年是水利“十二五”規劃的關鍵之年,做好紀檢監察工作,為水利事業的跟蹤路口跨躍、轉型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意義十分重大。決心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進一步明確責任、努力提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力。
2、營造廉榮貪恥的氛圍、大力宣傳廉政文化。
3、排點部門、關鍵崗位、薄弱環節,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圍繞權力運行監控機制、源頭治理預防機制、糾風治亂長效機制,從嚴治腐懲機制。按照懲防體制建設的要求,認真排查廉政風險點、監督薄弱點、制度空白點,進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各項規章制度,減少障礙、堵塞漏洞。
4、努力提升查案執紀的震懾力。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稅收違法行為,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稅收違法行為以及本辦法列舉的其他稅收違法行為。
檢舉稅收違法行為是單位和個人的自愿行為。
第三條對單位和個人實名向稅務機關檢舉稅收違法行為并經查實的,稅務機關根據其貢獻大小依照本辦法給予獎勵。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
(一)匿名檢舉稅收違法行為,或者檢舉人無法證實其真實身份的;
(二)檢舉人不能提供稅收違法行為線索,或者采取盜竊、欺詐或者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手段獲取稅收違法行為證據的;
(三)檢舉內容含糊不清、缺乏事實根據的;
(四)檢舉人提供的線索與稅務機關查處的稅收違法行為無關的;
(五)檢舉的稅收違法行為稅務機關已經發現或者正在查處的;
(六)有稅收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在被檢舉前已經向稅務機關報告其稅收違法行為的;
(七)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便利獲取信息用以檢舉稅收違法行為的;
(八)檢舉人從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處獲取稅收違法行為信息檢舉的;
(九)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予獎勵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國家稅務局系統檢舉獎勵資金從財政部向國家稅務總局撥付的稅務稽查辦案專項經費中據實列支,地方稅務局系統檢舉獎勵資金從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向同級地方稅務局撥付的稅務稽查辦案專項經費中據實列支。
檢舉獎勵資金的撥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檢舉獎勵資金由稽查局、主管稅務局財務部門共同負責管理,稽查局使用,主管稅務局財務部門負責支付和監督。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應當對檢舉獎勵資金使用情況編寫年度報告,于次年3月底前報告國家稅務總局。地方稅務局檢舉獎勵資金使用情況同時通報同級財政廳(局)。
第六條檢舉的稅收違法行為經稅務機關立案查實處理并依法將稅款收繳入庫后,根據本案檢舉時效、檢舉材料中提供的線索和證據詳實程度、檢舉內容與查實內容相符程度以及收繳入庫的稅款數額,按照以下標準對本案檢舉人計發獎金:
(一)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1億元以上的,給予10萬元以下的獎金;
(二)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5000萬元以上不足1億元的,給予6萬元以下的獎金;
(三)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10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的,給予4萬元以下的獎金;
(四)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500萬元以上不足1000萬元的,給予2萬元以下的獎金;
(五)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不足500萬元的,給予1萬元以下的獎金;
(六)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下的,給予5000元以下的獎金。
第七條被檢舉人以增值稅留抵稅額或者多繳、應退的其他稅款抵繳被查處的應納稅款,視同稅款已經收繳入庫。
檢舉的稅收違法行為經查實處理后沒有應納稅款的,按照收繳入庫罰款數額依照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標準計發獎金。
因被檢舉人破產或者存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終止執行的條件,致使無法將稅款或者罰款全額收繳入庫的,按已經收繳入庫稅款或者罰款數額依照本辦法規定的標準計發獎金。
第八條檢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其他可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行為的,根據立案查實虛開發票填開的稅額按照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標準計發獎金。
第九條檢舉偽造、變造、倒賣、盜竊、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可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行為的,按照以下標準對檢舉人計發獎金:
(一)查獲偽造、變造、倒賣、盜竊、騙取上述發票10000份以上的,給予10萬元以下的獎金;
(二)查獲偽造、變造、倒賣、盜竊、騙取上述發票6000份以上不足10000份的,給予6萬元以下的獎金;
(三)查獲偽造、變造、倒賣、盜竊、騙取上述發票3000份以上不足6000份的,給予4萬元以下的獎金;
(四)查獲偽造、變造、倒賣、盜竊、騙取上述發票1000份以上不足3000份的,給予2萬元以下的獎金;
(五)查獲偽造、變造、倒賣、盜竊、騙取上述發票100份以上不足1000份的,給予1萬元以下的獎金;
(六)查獲偽造、變造、倒賣、盜竊、騙取上述發票不足100份的,給予5000元以下的獎金;
查獲偽造、變造、倒賣、盜竊、騙取前款所述以外其他發票的,最高給予5萬元以下的獎金;檢舉獎金具體數額標準及批準權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根據本辦法規定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條檢舉非法印制、轉借、倒賣、變造或者偽造完稅憑證行為的,按照以下標準對檢舉人計發獎金:
(一)查獲非法印制、轉借、倒賣、變造或者偽造完稅憑證100份以上或者票面填開稅款金額50萬元以上的,給予1萬元以下的獎金;
(二)查獲非法印制、轉借、倒賣、變造或者偽造完稅憑證50份以上不足100份或者票面填開稅款金額20萬元以上不足50萬元的,給予5000元以下的獎金;
(三)查獲非法印制、轉借、倒賣、變造或者偽造完稅憑證不足50份或者票面填開稅款金額20萬元以下的,給予2000元以下的獎金。
第十一條被檢舉人的稅收違法行為被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查處的,合計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收繳入庫的稅款數額,按照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標準計算檢舉獎金總額,由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根據各自收繳入庫的稅款數額比例分擔獎金數額,分別兌付;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計發的檢舉獎金合計數額不得超過10萬元。
第十二條同一案件具有適用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兩種或者兩種以上獎勵標準情形的,分別計算檢舉獎金數額,但檢舉獎金合計數額不得超過10萬元。
第十三條同一稅收違法行為被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檢舉人分別檢舉的,獎勵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最先檢舉人。檢舉次序以負責查處的稅務機關受理檢舉的登記時間為準。
最先檢舉人以外的其他檢舉人提供的證據對查明稅收違法行為有直接作用的,可以酌情給予獎勵。
對前兩款規定的檢舉人計發的獎金合計數額不得超過10萬元。
第十四條檢舉稅收違法行為的檢舉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檢舉獎金。
檢舉獎金由負責查處稅收違法行為的稅務機關支付。
第十五條稅務機關對檢舉的稅收違法行為經立案查實處理并依法將稅款或者罰款收繳入庫后,由稅收違法案件舉報中心根據檢舉人書面申請及其貢獻大小,制作《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獎勵審批表》,提出獎勵對象和獎勵金額建議,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審批后,向檢舉人發出《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領獎通知書》,通知檢舉人到指定地點辦理領獎手續?!稒z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獎勵審批表》由稅收違法案件舉報中心作為密件存檔。
稅收違法案件舉報中心填寫《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獎金領款財務憑證》,向財務機構領取檢舉獎金。財務憑證只注明案件編號、案件名稱、被檢舉人名稱、檢舉獎金數額及審批人、領款人的簽名,不填寫檢舉內容和檢舉人身份、名稱。
第十六條檢舉人應當在接到領獎通知書之日起90日內,持本人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檢舉人逾期不領取獎金,視同放棄獎金。
聯名檢舉同一稅收違法行為的,獎金由第一署名人領取,并與其他署名人協商分配。
第十七條檢舉人或者聯名檢舉的第一署名人不能親自到稅務機關指定的地點領取獎金的,可以委托他人代行領??;代領人應當持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以及代領人的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辦理領取獎金手續。
檢舉人是單位的,可以委托本單位工作人員代行領取獎金,代領人應當持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領人的身份證、工作證到稅務機關指定的地點辦理領取獎金手續。
第十八條檢舉人或者代領人領取獎金時,應當在《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獎金付款專用憑證》上簽名,并注明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的號碼及填發單位。
《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獎金付款專用憑證》和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由稅收違法案件舉報中心作為密件存檔。
第十九條稅收違法案件舉報中心發放檢舉獎金時,可應檢舉人的要求,簡要告知其所檢舉的稅收違法行為的查處情況,但不得告知其檢舉線索以外的稅收違法行為查處情況,不得提供稅務處理(處罰)決定書及有關案情材料。
檢舉的稅收違法行為查結前,稅務機關不得將具體查處情況告知檢舉人。
第二十條稅務機關支付檢舉獎金時應當嚴格審核。對、致使獎金被騙取的,除追繳獎金外,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一條對有特別突出貢獻的檢舉人,稅務機關除給予物質獎勵外,可以給予相應的精神獎勵,但公開表彰宣傳應當事先征得檢舉人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規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會同同級財政廳(局)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規定。
第二十三條《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獎勵審批表》、《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領獎通知書》、《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獎金領款財務憑證》、《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獎金付款專用憑證》的格式,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所稱“以上”、“以下”均含本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