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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信貸需求,層次性,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
一、農村信貸需求層次分析綜述
需求跟進型的經濟決定金融理論認為:真實經濟的增長對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產生額外的需求,金融部門為滿足經濟增長需求而跟進的金融服務促進金融發展。即現代金融機構的建立,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形成以及相應金融服務提供的水平和數量是由真實經濟對金融的需求所決定的。因此,金融服務是經濟發展催生的,也體現出金融服務領域的消費者主權。所以現階段農村金融發展水平直接取決于農村經濟發展狀況,農村金融需求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安排有著重要的影響。要提高農村金融水平,首先要正確認識農村地區的金融的有效需求。【6】
隨著農業經濟的不斷發展,新農村建設的深入推進,農村借貸需求從整體來看呈現出不斷上升的趨勢,史清華對山西745戶農戶的調查發現, 2000年與1996年相比,發生借貸行為的農戶比例由29. 6%上升到40. 7%。朱守銀通過對安徽亳州的217戶農戶的調查也發現,農戶借貸的發生率由1999年的31%上升到2001年的51. 3%,農戶借貸資金規模由1999年的27. 8萬元上升為2001年的69. 7萬元,農戶借貸次數由1999年的1. 57筆/戶上升到2. 05筆/戶。
各地區由于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農村產業結構的差異等原因,農村信貸需求體現出越來越大的差異性和層次性,針對性的農村信貸需求調查在各地展開。在以往的農村信貸需求層次性分析中,普遍采取以信貸需求主體的不同層次分析的基礎。收入是影響信貸需求的主要因素之一金融論文,不同收入水平對信貸的需求規模、條件等都會有所不同。如何廣文、李莉莉(2005)曾將農戶信貸需求的層次性分成貧困農戶、一般種養殖農戶和專業型農戶三個類型。對目前我國農戶的多層次性信貸需求特征進行剖析,進而為信貸產品的開發提供了指南和方向;還有些以行業為標準將主體劃分為按種植業、養殖業、漁業、餐飲及旅游業等分析;此外還有以組織結構標準進行分析的,如將需求層次劃分為農戶、農村經濟聯合體、農村企業、政府機構等主體(楚爾鳴,2007),對各主體的融資次序進行調查分析;以及微觀主體構成按規模和特點可分為下列五個層次:地方骨干型企業包括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一般民、私營企業;專業經濟合作組織;專業戶、種養大戶和普通農戶。由于上述經濟主體的所有權、經營規模、產品及運行模式不同,在經營活動中具有各自的特點,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個性明顯,層次性強烈。另外根據農戶的貧富狀況又可以分為貧困戶、溫飽型農戶和市場型農戶。不同層次經營者對金融需求的形式、特征和滿足金融需求的手段與要求是不一樣的。(人民銀行鹽城市中心支行課題組,2008)。主體的層次性對應著需求層次性,在數量、方式、時間上也有著明顯的特征,因此,基于主體層次性的分析是目前主要的分析方法?;谫Y金用途或信貸需求動機的分析中,王雨舟(2004)將農村信貸需求層次從資金用途上劃分為生產性信貸需求、消費性信貸需求、農業綜合開發性信貸需求等。生產性信貸需求主要包括農業生產向規?;?、專業化、多元化和產業化發展而產生的金融需求;消費性信貸需求主要是農戶因修建房屋、醫療看病、婚喪嫁娶、子女教育而產生的信貸需求;農業綜合開發性信貸需求主要是農村扶貧、農業綜合開發、農村基礎設施和小城鎮建設而產生的信貸需求。周立(2004)以同一區域的農村內部為出發點,認為同一區域的農戶之間對金融需求也存在差異。
與基于需求主體的層次分析不同,基于需求動機的層次分析其觀點在于對信貸的需求是為了滿足某種目的,基于目的性考察信貸的需求進而設計信貸的供給模式將更有利于提高信貸供給效率,提高信貸的有效供給。此外由于不同類型的需求主體在需求動機上往往有交叉重疊,基于需求動機的考察可以避免不同需求主體的相同動機分析。立足于需求動機,結合需求主體的層次性,全面把握農村信貸需求特征,從而為農戶信貸產品開發和服務拓展提供更好的理論指導。
二、馬斯洛需求理論在農村信貸需求層次性分析中的適用性
1、馬斯洛需求理論的介紹
亞伯拉罕.H.馬斯洛(Abraham.h.maslow)提出的需求層次理論研究表明,人有一系列復雜的需要,按其優先次序可以排成梯式的五個層次:①生理需求。包括對食物,水,空氣和住房的需求等,它們是人們最基本的需求。②安全需求。是指對于安全穩定,無憂慮和一個有結構的,有序的環境的需求。一般表現在安全的工作條件,公正和明確的規章、規定、工作保證,輕松自在的工作環境,退休和保險計劃等。③歸屬需求。是指對社會交往、感情、愛情、友誼的需求,包括在工作中的交往、協作等機會和發展新的社會關系的機會等。④尊重需求。是指人們需要從別人那里得到尊重,也需求自尊,包括獲得能產生成就感和責任感的機會。⑤自我實現需求。指一種最充分地發展個人的真正潛力,以一種最高程度的個人方式表現個人的技能、才干和情緒的愿望。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包括四點基本假設:(1)已經滿足的需求不再是激勵因素。人們總是在力圖滿足某種需求,一旦一種需求得到滿足,就會有另一種需要取而代之;(2)大多數人的需要結構很復雜,無論何時都有許多需求影響行為;(3)一般來說,只有在較低層次的需求得到滿足之后,較高層次的需求才會有足夠的活力驅動行為;(4)滿足較高層次需求的途徑多于滿足較低層次需求的途徑。【2】
2、馬斯洛需求理論在農村信貸需求層次分析中的適用性
馬斯洛理論認為金融論文,人在不同的階段需求會有所不同,體現一個由低層次需求到高層次需求的漸進過程,也是一個從物質需求到精神需求的漸進過程。該理論比較客觀、準確地揭示了人類需要產生的客觀規律,被廣泛用于各行各業。同樣在農村信貸需求中也適用。
農村信貸需求主要可以分為三個層次:產品需求、服務需求以及關系需求。產品需求是信貸需求中的最基本的需求,主要包括信貸規模、信貸條件以及信貸渠道等方面。信貸市場作為一個特殊商品的市場,產品的需求是最主要的需求;服務需求是高一級層次的需求,包括服務環境、服務態度、服務獲得的便利性等方面。但由于信貸市場的特殊性,也往往會與產品需求相結合;關系需求則應被看做是信貸需求中最高層次的需求,客戶在購買了稱心如意的產品、享受了舒適的服務基礎上,如果能同時擴大社會關系網,獲得穩定的關系,將能夠獲得最大的滿足感。因為“關系”對一個客戶的價值在于獲得社會的信任、尊重、認同,是一種情感上的滿足感。信貸需求中的關系需求則是指客戶通過信貸需求獲得穩定的關系,獲得最大程度的社會認同感和自我滿足感。
在農村信貸需求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產品需求也可以利用馬斯洛需求層次分析法來進行分析。農村信貸的需求主體主要有農戶和企業組成,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金融論文,將需求層次劃分為金字塔式的3個層次:生存性信貸需求、發展性信貸需求以及特殊性信貸需求。由于兩大主體有所不同,我們分別來進行分析。對于農戶而言可將改善住房條件、傳統農業需求作為生存性需求;將子女教育需求、生產經營需求作為發展性需求;將看病、婚喪等其他需求作為特殊性需求?!?】對于企業而言,結合企業成長周期理論,可將企業有效信貸需求動機劃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的生存性需求,如交易需求,主要存在于發育期和成長初期。第二層次的發展性需求,如企業擴張,主要存在于高速成長期和成熟期。第三層次的特殊性需求,如投資需求,屬較高層次需求,是個性化需求,大多存在于成熟期企業?!?】
基于需求層次理論的農村信貸需求分析以各階段需求動機的不同,進而需求特征的差異對各階段的需求進行深入分析,由于信貸提供目的就是為了滿足信貸需求,形成信貸有效供給金融論文,因此在對不同層次信貸需求把握的基礎上設計的信貸供給模式,無論是從規模大小、用途以及信貸條件等方面都更能適應農村對信貸的需求。如針對農村多元化的信貸需求,金融機構可對信貸產品進行分級,形成不同種類的信貸產品體系,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根據農村經濟發展的需求層次不同,分級為生存性信貸、發展性信以及特殊性信貸3級,以此形成能夠適應不同需求特點的信貸產品體系,實施不同級別的準入門檻、信貸流程、風險控制、管理制度等,使信貸支持區別對待、有的放矢,從而不同的農村信貸需求均能獲得滿足。
三、結論
農村信貸市場存在 “三層重疊邏輯”的典型特征:第一層是農村經濟弱質低效、分散閉塞的特征,它是農村經濟中最基本的決定力量;第二層是農村信貸供給,它基于農村經濟的特征,從而也就決定了它的主體結構和政策取向,正是由于農村信貸供給是基于農村經濟特征而不是基于農村信貸需求,從而產生了諸多難以調解的矛盾;第三層是農村信貸需求金融論文,它基于農村信貸供給,供給什么就只能需求什么,正是由于這種需求是基于供給而不是基于農村經濟發展,從而產生供給抑制型供需缺口和非均衡就是必然的?!?1】
因此,如果能夠基于農村經濟發展來分析農村信貸需求,金融機構的信貸供給基于農村信貸需求,利用農村信貸的有效供給來服務于農村經濟發展,則可以進入經濟與金融良性互動與循環。而在此過程中,農村信貸需求的分析起到重要作用,立足于農村經濟發展特點,針對農村信貸需求的層次性特征,需求層次分析理論為農村信貸需求分析提供了一個新的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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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 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和組織體系決定了我國農村存在著金融抑制,金融抑制直接導致了我國的二元經濟結構、我國的農村和城市經濟發展的失衡。針對我國農村金融抑制特點,提出推行金融深化戰略。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一個重要變化是金融地位的顯著提升,金融是國家經濟的命脈,農村金融是農村經濟的命脈。由于我國特殊的二元經濟結構模式,在城市金融深化改革程度日益提高和金融改革逐漸顯現功效的同時,農村金融卻問題頗多。金融資源配置效率低下,農村金融發展滿足不了農戶的基本需求,農村金融市場發育不完善、不規范問題等亟待解決。因此,深入研究我國農村金融存在問題,對認識和解決農村金融抑制,推進金融深化改革有重要意義。
1農村金融市場的組織體系
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構成存在兩大格局,即正規金融機構和非正規金融機構,前者為主導,多種非正規金融機構共存。正規金融機構是指由政府批準成立并進行監管的金融機構,如我國的中央銀行、政策銀行、合作銀行、保險公司、典當業等。非正規金融機構是指非法定的金融組織,即正規金融機構之外的組織,如農村合作基金會和自發的鄉村組織等。
2農村金融抑制
2.1融出資金抑制
融出資金是指經濟主體從金融機構和其他渠道借入資金,農戶實現資金融出,只有增加資金供給才能讓農戶真正受益,而事實卻非如此。
2.1.1農村面臨嚴重的資金短缺。從農村資金供給的主體來看,有鄉政府、村集體、鄉鎮企業和農戶,而鄉鎮企業由于管理落后、效益低下,資金積累十分有限。因此,對于農村每一主體,他們的儲蓄能力都十分有限,且急需外部資金供給。受長期以來的二元經濟結構影響,農村資金一直是游離農村,進入城市,而且農村資金離農傾向愈加嚴重。
2.1.2農村資金大量外流。農村的資金在以各種途徑源源不斷地流向城市,農村還在向城市輸血,商業銀行在農村的儲蓄網點每年吸收的農村資金為5 000~6 000億元,這筆巨款資金由此內部系統注入城市。2003年12月全國郵政儲蓄存款余額為7 679億元,全部轉存中央銀行,其中65%來于縣及縣以下鄉鎮及所轄農村,占34%;1978~2000年間通過農村信用社和農村郵政儲蓄機構造成的凈流出資金高達6 157.9億元,僅2000年1年農村資金通過農村信用社就流出4 639億元??梢娹r村資金流出態勢還在加劇。
2.2融入資金抑制(資金需求受堵)
融入資金是指經濟活動主體從金融機構和其他機構借入資金。融入資金抑制的問題就是資金需求的問題。
2.2.1農村融入資金主體細化。雖然在農村金融市場上從事金融供給服務的機構多種多樣,但這些需求服務對象只有3種,農戶、農村企業和政府部門。三大農村資金需求主體的層次再細分類又是一個資金需求的方向,是資金需求渠道的細分系統。
2.2.2農戶融入資金受堵原因。農戶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也是農業生產的投資主體,農戶的投資行為直接決定著農產品和市場的有效供給,決定著農戶的經營收入。農戶貸款是農業信貸的基本形式,農戶對借貸資金的需求與農村金融部門借貸支持存在較大差距。
(1)主體因素。農戶、鄉鎮企業和基層政府部門是農村金融市場中經濟活動的主體,在三者之中農戶占有絕對大的比例。農業生產周期長、收益小、季節性強等特點,直接影響農業的資金周轉和回收。
(2)客體因素。由于正規金融服務的缺位和不完善直接造成非正規金融機構服務的壯大,農村正規金融服務急劇萎縮。農村信用社一直被當成中國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但經歷了20多年不斷改革和發展,農業資金投入短缺,農戶和農村中小型企業貸款難問題仍然突出。
3推行金融深化戰略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與其他發展中國家一樣存在著金融抑制。金融抑制直接導致了我國的二元經濟結構,我國的農村和城市經濟發展的失衡。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分別對經濟發展起著抑制與促進的作用,推行金融深化戰略有利于本國經濟的發展。金融深化理論是指政府放棄對金融體系的過分干預并在有效地控制通貨膨脹之后,推行金融深化戰略,以金融市場經營主體多元化以及利率市場化,使利率真實反映市場上資金的供求變化,刺激社會儲蓄總給水平的提高,從而便于資本的籌集和流動,有效地解決資源的合理配置問題,提高融資效益。
3.1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規范農村合作金融
推進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健康可持續發展,更好地為“三農”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農村合作金融支農服務和自身發展的雙重目標需要依賴于三個方面:一是推進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產權改革,規范股金管理,改善股權結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內控制度建設,轉換經營機制,加大信息披露,強化社會監督和制約,逐步培育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自身可持續發展和防范風險的能力。二是堅持商業化支農方向。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不論采取何種產權形式,都需要自己能在農村建立起穩定增長的信貸資金供應機制,堅持市場化、商業化取向。若被迫犧牲商業利益去實現社會責任,則不可能持續發展。三是堅持區域發展。我國地域遼闊,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自然條件又不一樣,因此,農村信用社的管理體制應充分調動各方政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同地區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要結合實際,采取不同的發展戰略。東部地區要按商業化取向,中西部地區要向市場化、商業化方向發展,西部地區要進一步發揮政策性金融的作用。
3.2推進農村民間金融合作化,重構農村合作金融
發展農村民間金融就必須讓已存在的農村民間金融組織活動合法化、公開化、規范化、重構在農村居民自愿基礎上的新合作金融組織,推動農村民間金融合法化,為農村合作金融提供有益補充。通過制定和完善《民間融資法》等法規體系,給予民間借貸一個合法的活動平臺,使其充分發揮對農村融資的補充作用。對民間金融進行規范化公開化管理就需要,一方面,規范民間借貸協議,明確民間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建立必要的資金借貸登記,使金融監管當局能準確地掌握民間借貸活動,介于進行宏觀調控。另一方面,通過降低準入門檻,根據市場化原則,結合區域小額貸款機構的實踐經驗,建立及時有效的市場準入退出機制,引導民間金融進入正式金融。此外,建立靈活的民間金融監管體制、完善的破產保護制度以及存款保險制度和擔保補償機制,保護和補償中小規模貸款人的利益,為民間金融的發展提供“保障”。
3.3強化農村信貸管理,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關鍵詞 金融抑制論 金融約束論 儲蓄曲線 信貸缺口 麥金農-肖理論模型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一、引言
“民間借貸”是今年最熱的詞。從年初銀行信貸收縮開始,民間信貸已然被推到風口浪尖,以溫州為代表的私營經濟發達的地區,高利貸橫行,取代了以往的炒房團與炒煤團等投資方式。本文從金融抑制論的角度淺析我國信貸缺口逐步擴大的過程,得出在當前經濟金融形勢下民間借貸難以遏制的結論。
二、金融抑制論與金融約束論介紹
(一)金融抑制論。
美國經濟學家愛德華?肖和羅納德?I?麥金農(R.I.Mckinnon,1973 & Shaw,1973)幾乎在同 時提出了“金融抑制(Financial Repression) ”論和“金融深化(Financial Deepening) ”論。這兩個理論其實是同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
金融抑制論認為,發展中國家在加速工業化的目標下,企圖人為以低成本來利用國內和國外金融資源,從而人為壓低存貸款利率,由此造成金融市場調節資金供給和需求的能力喪失。
低利率一方面限制了金融體系動員國內儲蓄的能力,造成資金供給不足;另一方面刺激了資金的過度需求。于是金融市場供求失衡,這又迫使政府進一步加強干預,即通過信貸配給,抑制過度的資金需求,強制實現資金供求平衡,從而使有限的資金大多低效率地使用。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低效率地使用資金,束縛了發展中國家的實際經濟增長和國民收入的增加,又反過來降低了發展中國家的國內儲蓄。
(二)金融約束論。
赫爾曼和斯蒂格利茨在他們的《金融約束:一個新的分析框架》一文中重新審視了金融體系中的放松管制與加強政府干預的問題,確立了通過政府推動金融深化的策略,認為:麥金農和肖的金融發展理論的假設前提為瓦爾拉斯均衡的市場條件,在現實中,這種均衡條件難以普遍成立。況且,由于經濟中存在著信息不對稱、行為、道德風險等,即使在瓦爾拉斯均衡的市場條件下,資金資源也難以被有效配置。所以政府的適當干預是十分必要的。金融約束的目標是政府通過積極的政策引導為民間部門創造租金機會,尤其是為銀行部門創造租金機會,使其有長期經營的動力,以發揮銀行掌握企業內部信息的優勢,減少由信息問題引起的不利于完全競爭市場形成的一系列問題。
金融約束是一系列金融政策,這些金融政策構成政府推動金融深化戰略的核心,制定的目的在于在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設立租金。金融約束的本質是通過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間部門創造租金機會。金融約束不同于金融壓制:金融壓制是政府從民間部門攫取租金;金融約束是政府在民間部門創造租金。
三、我國儲蓄曲線研究
(一)我國儲蓄曲線實證研究綜述。
在本節中,本文回顧了自上世紀 90 年代以來,國內學者關于利率對于我國居民儲蓄的影響的實證研究。通過對比學者們在研究數據的選取、研究方法的應用和對實證結果的解釋,為本文的實證研究提供經驗支持。
趙志君(1998)利用《中國統計年鑒》提供的居民收入數據,根據生命周期假說提出的宏觀儲蓄率函數,引入了利率和通脹率數據,研究了1982 年至1994 年我國居民儲蓄率的影響因素。研究結果表明,儲蓄率受經濟增長率和滯后儲蓄率的影響較大;名義利率對居民儲蓄率的影響是正的,通貨膨脹率對居民儲蓄率的影響是負的,且名義利率對居民儲蓄率的影響較大。
李焰(1999)選用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課題組提供的數據 1978-1997 年我國居民儲蓄的數據,使用居民實際收入水平、居民收入增長率、名義利率和通貨膨脹率通過線性回歸的方法研究了居民儲蓄率與這些變量的關系。研究表明利率對于儲蓄率的影響不確定。
許滌龍、喬增光(2002)在構建我國居民儲蓄函數的基礎上,以國內生產總值、零售物價指數、一年期存款利率、各期股市市值和制度變量這 5 個與儲蓄相關的經濟變量 1994-2000年的季度數據為依據,建立線性回歸模型對我國居民儲蓄進行了實證分析。他們主要研究的是居民儲蓄存款函數而不是準確的儲蓄函數。實證研究的結論認為名義利率與居民儲蓄存款之間存在負相關關系。
(二)對國內實證研究的評價。
1、實證研究的結論差異較大。有的學者認為利率變動對居民儲蓄的影響很小,甚至基本沒有影響;有的學者認為利率變動對居民儲蓄的影響顯著。即便是認為影響顯著的學者,依然在爭論利率變動對居民儲蓄的影響方向。
2、國內的研究的實證數據全部是 2000 年之前的情況,沒有對 2000 年之后出現的問題進行研究。通過對已有論文的研究發現,1996-1999 連續下調利率受到了學者的關注,所以這一時期的關于利率與居民儲蓄的研究較多。
(三)實證研究。
1、回歸方程建立。
在模型的選取中,我借鑒了李焰(1999)的回歸模型,對其中的某些變量進行了修改。接下來對于實證研究中所需要的的年底儲蓄余額、GDP增長率和實際利率,名義利率,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數據進行了收集(以上數據均來之2010年統計年鑒)。最后利用 Eviews 軟件進行實證分析。
方程如下:
St=C+RtX1+ tX2+PtX3+ t
其中 St表示第t年的儲蓄存款年底余額,Rt, t表示名義利率與實際利率,Pt表示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 t表示隨機誤差項,X1、X2、 X3表示各項系數,C代表常數項。
2、數據選取。
選取2000年至2009年10年間的樣本數據進行回歸分析,具體數據見下表。
3、參數估計。
通過Eviews回歸結果如下
從以上回歸結果可以得到回歸方程:
S=-1.318187-1.617428Rt-0.1048 t+1.794939Pt
修正后擬合優度高達0.9968,整個回歸方程在F統計量的顯著性水平下也表現良好。年度儲蓄余額與名義利率Rt,實際利率 t都成反方向變化,受名義利率的影響明顯大于實際利率,受到實際利率的影響不大。年度儲蓄余額與居民可支配收入成正方向變化,Pt的增加對儲蓄的影響效果十分顯著。
從以上回歸結果可以知道,2000年至2009年的儲蓄額與名義利率和實際利率呈反比,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正比。
四、以麥金農-肖模型為基礎分析信貸缺口的擴大
結合以上對于我國儲蓄曲線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同時:ri為實際利率,S(gi)表示經濟增長率為gi時的儲蓄(i=1,2,3…),它是實際利率的減函數但是斜率很?。ㄅc原模型相反),F代表金融抑制水平:I表示投資,它是實際利率的減函數。用T來表示信貸缺口。
假設:(1)儲蓄全部轉化為投資:(2)沒有國外融資來源。
從圖1數據顯示我國實際利率一直呈現下降的趨勢,并且已經是負數,從中發現,我國的金融抑制水平一直長期處在均衡利率之下,并且近十年呈逐年加劇趨勢。
在圖1中,我們先將實際利率限制在r的水平,此時所能形成的儲蓄總額僅為S。但是從投資曲線來看,當實際利率為r的時候,意愿投資總額(即貸款需求)為I.這就形成了信貸資金的缺口T=(I-S)。如果政府只限制存款利率而不限制貸款利率,根據供求定律,貸款利率將上升到r4,結果是金融體系獲得不正常的高額利潤,即(r4-r)。我國的實際情況是即限制存款利率又限制貸款利率,將中間的存貸利差作為金融企業創造的租金以解決市場上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這滿足后來的金融約束論的理論要求,但是如果可貸資金嚴重供求不足,這種行政化的貨幣價格干預手段,必然導致非效率性和非價格性的信貸配給,這就是我們一直在發生并將長期存在的實際情況。
現在,我們將金融抑制水平由F擴大到F1,則可能導致兩種結果:一方面,我國的儲蓄總額隨著實際存款利率的下降而得到少許的提高(從前面的實證分析來看,影響十分微弱),從而投資總額得到一定的增加。另一方面,由于貸款利率從r下降到了r1,原來那些收益率低于r1的企業得以起死回生,,這樣投資的平均回報率下降,于是經濟增長率從g下降到g1,儲蓄曲線由S(g)向左移動到S(g1),此時信貸缺口進一步擴大為T1。因此,根據麥金農-肖的理論,實際利率的降低即減少了資本形成的數量,又降低了資本形成的質量,所以它對經濟的增長和發展有著雙重的不利影響。
五、結論:數額巨大的民間借貸難以遏制
近年來中國普放高利貸,是違反市場化運作邏輯的貨幣政策的必然結果:央行把控制貨幣供給的大型商業銀行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提高到21.5%的歷史高位,而把調節貨幣需求的基準利率人為壓得過低,導致貨幣市場供求嚴重失衡。全國信貸規?!笆Э亍焙屠省笆颉保酥寥珖鞯仄辗鸥呃J,是這一扭曲的貨幣政策的必然產物。
隨著我國金融抑制水平逐步擴大,實際利率長期維持在0利率左右徘徊,再加上不合理的貨幣政策手段組合,使我國處在銀行可貸資金短缺,市場貸款需求旺盛,CPI高企,實際利率為負數的復雜經濟金融形勢。在貸款越緊缺的情況下,我國的貸款行政化比率越嚴重,此時,大部分中小企業是有寄希望于民間借貸,寄希望于高利貸。這種情況的產生將十分不利于我國調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大局,如若長期持續必將降低經濟效率,引起整個經濟金融體系的衰退。我國的任何問題都離不開政 治,讀不懂中國的政治就讀不懂中國的經濟。所以我們必須從制度層面上去尋找解決問題的根源,加快政治體制改革,以此來推動金融體系的市場化,改變金融抑制的根本局面,增強央行的獨立性。
只要基本的經濟金融條件具備,以上的問題如果得不到遏制,尤其是在民營經濟發達的地區,相信不是在溫州,就是在其他的什么地方,民間借貸崩盤的事情將再次發生。
(作者單位:貴州大學經濟學院)
參考文獻:
因此,盡管上述兩分法的劃分可能存在某些問題,但是依舊是目前通行的劃分標準,。當然上述劃分是存在很多缺陷的,尤其是不能反映許多發展中國家的情形,因而,曾有學者提出把不同國家的金融系統劃分為發達的與落后的,然后再根據其中介與市場的不同作用,劃分為發達的銀行主導型或落后的銀行主導型,或是發達的市場主導型或落后的市場主導型。但是發達與落后的劃分從某種程度上講是模糊的,因此這一劃分并沒有被大多數學者所接受。而把金融系統放在銀行主導型的代表模式——東亞區域內考察,會發現東亞區域內各經濟體的金融系統都似乎面臨著一種尷尬的困境,即金融系統開始不適應東亞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某種程度上反而成為某種障礙,這主要表現為:日本經濟長期低迷,金融制度改革遲遲無法推進;韓國等東亞各國經受了東亞金融危機的洗禮;即使一直保持經濟高速增長的中國也積聚了高度的金融風險,金融制度的改革與轉型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而每每反思東亞金融系統的問題時,往往是認為問題的關鍵在于系統中的制度設計存在嚴重問題,是后發國家實施趕超戰略的產物,大量存在著金融發展理論中所提到的金融抑制現象,在很多方面已經與現實經濟的要求相嚴重脫離,因而當其可以集中經濟資源的優勢已經耗盡的時候,其弊端便充分暴露出來,而成為制約東亞經濟發展的一大瓶頸,因而應該向美國學習,積極推進金融自由化進程,大力發展金融市場,將金融系統向市場主導型模式推進。不過從日韓改革的實踐看,“美國式”的改革與轉型并沒有獲得預期的效果,因而對于東亞區域內金融系統最終將向何種模式演變,是繼續沿著目前這種自成一體的模式演化,還是向美英模式的市場主導型靠攏還不可能有確定的答案。這最終的演化結果注定不是人們事先設計的產物,而是各種力量相互沖突協調的結果。不過從國際發展的趨勢看,伴隨著全球化的浪潮,經濟領域中某種程度的全球制度趨同的確正在發生,而美英模式的市場主導型金融系統顯然在目前占據了明顯的上風。而從以往的國際經驗分析,美英模式的市場主導型金融系統也的確更具有效率,并更成功的經受了危機的考驗。至于有人把東亞金融系統的危機完全歸結于后發國家趕超戰略的痼疾,筆者不能同意這種觀點,因為美國也曾經是后發國家,美英模式的市場主導型金融系統也是在經歷了不斷的危機與反危機的過程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實際上,兩種系統都不是靜止的、封閉的,而是變化的、開放的,就該種意義而言,沖突和趨同都體現在系統演化的歷史進程中。
中國的經濟一直保持著高速的增長,但是在中國的金融領域卻蘊藏了巨大的風險隱患,不良資產經過大幅度剝離后依舊居高不下,盡管難度巨大,但是金融制度轉型已經成為大勢所趨,而且已經開始了具體的實施,微觀層次上的金融治理結構改革正如火如荼的進行。從目前的實踐看,推動轉型的創新主體依舊是政府,但是同時必須看到在這背后所蘊含著巨大的市場因素,民營經濟的蓬勃發展,民營資本乃至民間金融的自發發展使得政府必須主動地推動這一制度轉型的進行,因而從這個意義上講這一轉型具有適應經濟發展內在性要求的特征。由于中國經濟已經緊緊地和世界經濟聯系在一起,所以中國金融制度的轉型也脫離不了國際大環境的影響。那么東亞金融系統真的會向著美英模式的市場主導型金融系統演化嗎?也就是當前兩種模式的金融系統真的會走向趨同嗎?而中國金融制度的轉型必須適應這種趨勢嗎?而在這一過程中又應該注意些什么?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問題,也正是本文所要探究的。
二、文獻評論
如果從金融系統、資源配置與經濟增長的關系分析,對于金融系統的研究可以追溯到第一代金融發展理論,即mckinnon,shaw學派的研究。
gruleyandshaw(1955)提出金融結構與實際經濟增長之間可能存在某種關系,開始強調金融中介在提供信用方面的作用;1960年出版的專著《金融理論中的貨幣》則提出金融系統對于一個社會能否有效的配置和運用資源具有決定性意義,金融系統的存在是使儲蓄轉化為投資的必要條件;goldsmith(1969)則首次利用大量的跨國數據來說明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提出了有關衡量金融發展的主要指標和基本命題,最后的結論是在大多數國家,經濟發展與金融發展之間存在著大致平行的關系;帕特里克則提出了金融發展和經濟增長之間關系問題上存在兩種類型:需求追隨型和供給領先型,并分析了兩者之間的轉化;mckinnon(1973)、shaw(1973)發現經濟增長與金融發展之間有很強的正向關系;提出了金融抑制的概念,并針對消除金融抑制提出了金融自由化的主張,指出金融自由化和金融發展加快了經濟增長,而金融抑制則對于經濟增長具有嚴重的消極后果。在麥金農—肖的研究框架下,許多論文對于麥金農和肖著作中沒有加以詳細發揮的命題進行了嚴格的模型化。代表人物包括巴桑特﹒卡普爾(basantk﹒kapur,1976)、唐納德﹒馬西森(mathieson,1980)、馬克斯韋爾﹒j﹒弗來(1978,1980)、尤恩﹒丘(1984)。其中影響最大的是應用于勞動力富裕的發展中國家的kapur——mathieson模型,揭示了典型的穩定化過程和金融自由化過程中的一些基本動態特征,考察了各種金融自由化工具對于經濟增長率的績效,開始把外貿自由化和外匯自由化引入到金融自由化中來。從現在的眼光來看,第一代金融發展理論所提出的金融自由化思想是重要的,一個良好的金融系統的確需要適當的金融自由化。
在這個基礎上,第二代金融發展理論——內生金融增長理論應運而生,其理論架構上側重于內生經濟增長和內生金融機構的分析。本斯文加與史密斯(bencivengaandsmith,1991)、博伊德和史密斯(boydandsmith,1992)、施雷夫特與史密斯(schreftandsmith,1998)、杜塔與卡普爾(duttaandkapur,1998)等分別從提供流動性、信息成本優勢、空間分離與有限溝通以及當事人的流動性偏好與約束的角度論證了金融中介的形成過程與存在意義。布特與薩科(bootandthakor,1997)、格林伍德與史密斯(greenwoodandsmith,1997)等則對于金融市場的內生形成過程與存在意義做了深入地探討。格林伍德與約萬諾維奇(greenwoodandjovanovic,1990)、帕加努(pagano,1993)、列文(levine,1993,1997)、金與列文(kingandlevine,1993a,1993b)、列文與澤爾烏斯(levineandzervos,1998)、里甘與津格爾斯(rajanandzingales,1998)等在理論與實證上具體研究金融系統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的相互關系,闡釋了金融發展對于經濟增長的三種促進機制,實證上分別檢驗了金融中介與經濟增長的關系、股票市場與經濟增長的關系、股票市場和銀行相結合與經濟增長的關系、金融發展與行業成長的關系,以及金融發展與企業的財務融資結構的關系。由此開創了一個廣闊的研究領域,內生金融增長模型的不足之處在于所探討的只是穩定狀態下的金融系統發展,而對于金融條件發生變化時的金融系統動態變遷路徑沒有進行任何深入的分析。
結合東亞發展模式與金融系統的實際,又產生了一個重要的金融發展理論分支——金融約束理論。赫爾曼、默多克和斯蒂格利茨(hellmann,murdock,stiglitz,1997)提出對于東亞金融系統頗具解釋力的金融約束理論。該理論向上可以追溯到新結構主義學派的觀點,泰勒、范溫伯根等(taylor,1983;vanwijnbergen,1983;buffie,1984;lim,1987)提出金融自由化將導致利率上升、生產成本上升和經濟產出下降,并肯定了非正式市場在企業融資方面的重要性;丹尼爾和金宏寶(bettyc﹒danielandhong-bumkim,1996)從現金支付經濟中金融二元結構的視角提出了發展中國家的金融發展要重視非正式市場的力量。斯蒂格利茨等強調了金融管制體制重構的重要性,并認為不同于金融抑制(financialrepression)的金融限制(financialrestraint)帶來了東亞的繁榮。不過其金融系統的整體設計不夠完整,存在諸多盲點:如關于取締強制存款的政策、外匯管制及匯率干預政策、外資及銀行的引進政策等。其認為政府可以通過金融約束給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機會”,再通過“租金效應”和“激勵作用”規避潛在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促進經濟發展。該理論也因為其過于強調銀行在金融系統中的作用和操作性不強,而隨著東亞經濟的沉浮經歷了鼎盛到停滯的過程。“東亞奇跡”時,東亞金融系統被給予了高度的評價,而東亞金融危機后則幾乎被完全否定。世界銀行(2000)認為期限錯配和幣種錯配所導致的金融部門脆弱性是東亞金融危機的重要原因,而這主要歸因于資本市場的薄弱。并提出發展資本市場的幾個先決條件:包括發展基礎設施、交易系統和交易規則等。
【關鍵詞】金融發展 經濟增長 實證研究
一、問題的提出
四川是西部大省,改革開放以來,四川的經濟增長取得了驕人的成就,國民生產總值從1978年的184.61億元的增長到2010年的16898.6億元,增長了約91倍。在經濟高速增長的同時,金融也在快速發展,金融體系逐漸完善,金融工具日漸豐富。在中央啟動第二輪西部大開發戰略和設立成渝經濟區的戰略規劃后,四川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而在這一過程中如何發揮金融的作用,推動四川經濟進一步發展,是至關重要的問題。我國學術界從上世紀90年代起,逐漸開始了對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關系的研究,成果也較為豐富,但研究視角多集中于全國范圍的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關系研究。鑒于我國處于區域二元經濟結構的發展格局,針對單一省份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本文將針對四川省的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關系展開研究,以期能為促進四川經濟增長及金融發展提出適當的政策措施建議。
二、現有研究綜述
(一)國外研究現狀
20世紀50年代以來,關于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關系的研究逐漸得到重視,出現了許多研究成果,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格利和簫、戈德史密斯等的金融發展理論,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理論,赫爾曼和斯蒂格利茨等的金融約束理論等;到20世紀90年代,西方學術界掀起了一股實證研究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關系的熱潮,代表人物是King和Lvine(1993)、Singh(1997)以及Rousseau和Wachtel(1998)等;這些理論和實證分析的出現,既豐富了經濟學的內容,又為政策制定提供了借鑒。
1969年,現代比較金融學之父戈德史密斯運用統計數據,對金融結構和金融發展作了橫向的國際比較和縱向的歷史比較,其主要結論為:從長期看,各國金融發展和經濟增長大多存在著平行關系;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有著密切的聯系,并且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金融發展中存在著明顯的區別;在某些情況下,金融機構的存在和發展也許會給經濟帶來消極影響,所以,從理論上看,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是難以確定的。麥金農和肖(1973)針對發展中國家的具體情況,提出了金融壓抑與金融深化理論,把發展中國家的金融與經濟增長的關系納入研究體系之中,他們認為金融深化既可促進經濟增長,也會產生一些消極影響。盧卡斯(1988)認為金融因素在經濟增長中的作用被夸大了。King和Lvine(1993)在戈德斯密斯研究的基礎上,利用更多的數據和指標進行對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關系的實證分析,結論表明,金融發展決定經濟增長,二者存在正相關關系。
(二)國內研究現狀
我國學術界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逐漸開始了對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關系的研究。談儒勇(1999)選取了1993—1998年有關中國金融發展和經濟增長的季度資料,分別對金融中介發展與經濟增長、股票市場發展與經濟增長、金融中介發展與股票市場發展進行實證分析,其結論為:我國股票市場發展對經濟增長的作用是相當有限的,金融中介(特別是存款貨幣銀行在配置國內信貸過程中相對于中央銀行的重要性)和經濟增長之間有顯著的、很強的正相關關系;我國股票市場和金融中介市場之間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互補關系。
王志強、孫剛(2003)從金融規模、金融結構和金融效率三個角度分別選取了指標來衡量中國的金融發展水平,并加入了三個控制變量: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進出口總額和物價水平,以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表示經濟增長,進行實證分析,其檢驗結果為:20世紀90年代以來,金融相關比率、金融結構比率和儲蓄與貸款之比與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之間存在雙向的因果關系,即以金融相關比率、金融結構比率和儲蓄與貸款之比衡量的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存在雙向的因果關系,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有促進作用,同時,經濟增長又推動了金融的全面發展。
王志虎(2010)年利用1991—2009年間數據,對我國金融發展和經濟增長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結論表明:金融發展單向引起經濟增長,且金融發展顯著地正向影響經濟增長率,但對經濟增長質量影響顯著為負,總體上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的推動作用不顯著;我國以銀行為主導的金融體系效率過低,不利于長期穩定的經濟增長。
冉光和、李敬、熊德平和溫濤(2006)選擇各省國有銀行貸款占名義國內生產總值的比率來衡量金融發展水平,實際國內生產總值的對數值衡量經濟增長,引入各省資本形成總額占名義國內生產總值的比率、各省通貨膨脹率指標作為控制標量,實證研究西部和東部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關系的區域差異,得出如下結論:西部地區金融發展水平與經濟增長之間具有金融發展水平引導經濟增長的單向長期因果關系,而無明顯的短期因果關系;東部地區經濟增長與金融發展水平既有雙向長期因果關系,也有雙向短期因果關系。
趙新偉(2010)用選擇金融相關比率FIR作為衡量金融發展規模的指標、FAE(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之比)作為衡量金融中介效率的指標、FMD(鄉鎮企業、私營部門和個體經營戶所得信貸之和與總信貸之比)作為衡量金融市場化程度的指標,選取人均實際國內生產總值作為衡量經濟增長的指標,對陜西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結果顯示:金融相關比率與經濟增長之間存在雙向的因果關系,金融中介效率是經濟增長的格蘭杰原因,但二者并不是互為因果的關系,金融市場化程度與經濟增長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其中金融相關比率的提高對經濟增長的影響要大于后兩者。
【關鍵詞】農村金融 農村金融體系 改革
一、農村金融的概念
農村金融要想發展依賴于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經濟發展受農村金融發展的反作用限制,所以農村金融在整個農村經濟發展中占有主導性地位。我國對貨幣流通、信用活動與資金運動這三種密不可分行為,用農村金融活動來統稱。它是農村經濟發展下出現的一種產物,是一個金融部門,為農業和農村的經濟發展保駕護航。農村經濟形勢的發展,直接影響農村金融活動的變化,在一定程度上來說,農村經濟是我國社會經濟的宏觀體現,而農村金融則屬于微觀行為,他們是整體和部分的關系。
二、農村金融體系的概念
農村金融體系是一個國家金融體現的重要組成,是金融體系在農村的運行和發展,農村金融體系又和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緊密相連,他們之間相互作用和影響。理論上它包含內容多樣的金融組織形式和服務品種,如銀行信貸、保險、證、結算、信托投資理財等。
在我國農村經濟基本是由縣域的城鎮工商業和鄉村經濟組成,城鎮工商業主要是圍繞農副產品加工、運銷和農民的生產、生活展開,鄉村經濟基本是從事農林牧副漁第一產業生產。由此可見,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農村金融體系,從地域上市指縣以下為農戶和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或是金融活動農村金融體系泛指,在縣及縣以下由若干銀行業等金融機構或活動組成的為農村經濟發展融通資金的金融組織體系。
三、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的問題
雖自七十年代末,我國就致力于農村金融體制進行革新,也略有成效,但在很多方面還顯現出有待改進。
1. 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的缺陷
(1)整個金融組織體系不健全。目前受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致使許多依政策性建成的信用社、商業銀行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不能發揮其應有效應,加上一些擔保租賃、商業性保險機構、證券等金融機構在農村還未設立分支機構,加劇了金融機構組織體系不健全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這點在我國中西部地區表現尤為突出。
(2)現有機構組織的功能缺陷。農村信用社不能全面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需求;農業發展銀行職能單一,對政策性金融重任難以擔當;郵政儲蓄資金另作它用,減少了對農業的支持;農村金融里商業性金融的主宰地位面臨挑戰。
(3)農村保險業支農功能不健全。拒不完全統計,我國每年農業有5億畝農作物受到災害,占全部農作物播種面積的百分之二十五,成災面積占受災面積的百分之四十。這些災害帶來的嚴重后果卻只能靠傳統的方式進行彌補,即農業風險保障由民政部門主管的災害救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以商業方式推廣的農業保險,僅這兩種救濟渠道解決農村保險業需要面對的問題,顯然是力所不能及。
(4)民間金融缺乏約束手段。農村民間的融資活動和金融組織,在政策壓制和地方性自發抵制的情形下仍然屢禁不絕,且有越演越烈之勢。在進行經濟體制改革后,為禁止和取締民間金融組織,各地方政府出臺不少制度措施,這一現象在很多地方農村里雖有減弱趨勢,但至今還是在不少地方存在。
2. 農村金融市場體系的缺陷
農村金融市場體系發展制度有待完善;供給不足明顯存在,有形成局部寡頭壟斷現象出現;資金優化配置受到影響,由未形成統一的資金供求市場價格機制造成;適應不了農村經濟發展需求,金融產品供給短缺。
3.金融監管體系的缺陷
監管的方法單一;嚴密的分業監管;監管的涉及面狹窄。
四、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改革的基本思路
綜上所述,通過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現存問題的探討,作為政府主宰產物的農村金融體系,并不符合農村經濟發展對金融服務的要求,使我國農業、農村經濟建設及農村金融業本身的壯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和束縛。所以建立一個全新的農村金融體系,以滿足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需求為框架,讓農村金融活動中占主體地位的金融部門發揮出應有職能,這一符合我國農村經濟特性的金融新體系構建勢在必行。
1. 構建農村金融體系的基本原則
(1)處理好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的關系。保持農村經濟發展、增長和農村金融發展時相互關系的良好處理,是重構農村金融體系的核心。經濟發展中產生了金融,經濟制約金融,金融支持了經濟的發展,而農村經濟發展一樣需要農村金融的支持。
(2)從實際出發,按市場需求構建農村金融體系。在我國經濟發達區域,仍以農戶分散占有土地的小農經濟為主,零散農戶在市場中缺乏競爭力,應予以自辦金融權,逐步構建與小農經濟的合作金融,降低資本從農業流出,為分散的農戶和農業發展服務。經濟落后區域,需要出臺相關政策性金融條款協助,來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環境,建設基礎設施,豐富產業結構,合作金融為農戶供應融資需要,使農業不再是當地經濟的主要支柱。
2. 構建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基本框架
(1)拓寬農業發展銀行業務領域,充分發揮其政策性金融職能。擴展農業銀行業務,改善農業發展銀行單一負責國家糧棉油收購貸款局面?,F在我國農業發展銀行不能很好發揮其功能,是由于業務面狹窄造成,遠未實現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
(2)發揮商業性金融的支農作用,拓寬農業融資渠道。商業銀行向農業投放貸款時,國家可在最低限額或比例上做出相關規定,或建議商業銀行存款增長到一定比例時,多出部分用于農業政策性金融債券和農業建設??紤]到商業銀行的盈利性和分流大量農村資金的現狀,不妨借鑒國外的方法,例如在某一地方獲得的存款,要有不低于多少比例的貸款使用在該地方的經濟發展上,規定了各行分支機構的資金使用比例。
五、結論
論文通過對現在農村金融體系狀況和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剖析,在探討農村金融相關理論概念和實踐操作基礎上,結合前人有關研究資料,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改革提出以上淺見。
參考文獻
[1]何廣文.中國農村金融轉型與金融機構多元化[J].中國農村觀察,2007(2):13~21.
[2]高帆.中國農杖中的需求型金融抑制及其解除[J].中國農村經濟,2008(12):69~73.
論文關鍵詞:非正規金融制度經濟學雙層制度安排
1問題的提出
對我國的非正規金融產生與興起的原因,已有的文獻大都從以下兩個方向展開:一條思路是沿著麥金農的非正規金融源于金融抑制的觀點進行拓展,如史晉川(1997)、張軍(1998)等的研究;另一條思路是沿著Stiglitz和Weiss(1981)的信貸配給均衡的框架進行研究,如林毅夫(2003)、林毅夫(2005)等認為,信貸活動中的信息不對稱是非正規金融產生和廣泛的根本原因,從信息經濟學的角度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新的理論視角。應當說,這兩種觀點都可以用來解釋我國的非正規金融的起源問題,但他們都無法解釋非正規金融為什么會在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后逐步壯大興起。首先,金融抑制并非產生于改革之后,相反,改革前我國的金融抑制尤為突出;其次,不完全信息是銀行信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一個問題,不會因改革而有所改變;最后,在我國這樣一個具有“二重結構”的國家里,中央政府的強大控制力也不會因改革而失效,但非正規金融為什么會屢禁不止。從這個意義上說,它們都沒有很好的解釋我國非正規金融的產生問題。
根據諾斯和托馬斯的雙層制度安排假說,制度安排可分為基礎性制度安排和次級制度安排。前者一般由政府充當制度供給主體,通過引入法律、法規、政令等手段加以實施。基礎性制度安排具有較大的穩定性和滯后性。
后者是個人或個人團體在獲利機會誘導下自發倡導實施的,多表現為私人間的契約安排,具有非正式的特征。在漸進改革進程中。次級制度安排大體上是對現存基礎性制度安排的彌補和修正,在某些范疇甚至是一定程度的背離,從而導致對基礎性制度安排進行根本性的修改。次級制度安排之所以存在,根本原因在于基礎性制度供給和需求之間的矛盾。作者認為,非正規金融是我國經濟制度轉軌過程,因正規金融制度供給滯后于中小企業和社會居民對制度服務的需求,由中小企業和社會居民在正規金融制度邊際進行非正式制度創新的結果。因此只有從我國的經濟制度變遷入手,才能找到非正規金融產生的原因,正確把握非正規金融的發展趨勢。
2非正規金融的制度經濟學分析
2.1制度環境變遷:非正規金融的產生的制度需求因素
分析制度環境是指一系列用來建立生產、交換、與分配基礎的政治、社會和法律的基本規則。從邏輯上講,如果法律上或政治上的某些變化可能會使制度環境發生變遷,并導致利用現存的外部利潤機會獲利成為可能,那么與制度環境相關的制度安排就會處于非均衡狀態,不得不做出一些調整或在其邊界進行制度創新。
在經濟體制改革以前,我國實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這種制度選擇從功能上使得金融實際上成了政府財政的一部分。社會資金大都通過財政手段進行分配,銀行的作用只是充當政府的“出納”,金融對經濟發展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在此階段,一方面非公有制經濟被普遍禁止;另一方面,由于經濟的貨幣化水平低,人們在解決其基本生活需要后幾乎沒有多少貨幣剩余。因此,雖然我國存在深度的金融抑制,但在這種制度環境下,金融制度的供給與制度需求是相適應的,整個金融制度處于均衡狀態,非正規金融根本沒有任何的生存空間。
1979年以后,我國開始了以市場為導向的漸進式的經濟體制改革。這次改革的后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所有制結構和經濟資源分配方式的不協調。我國的私營企業不斷的發展壯大,對經濟資源的需求不斷擴大,但在金融資源分配方面,為公有制經濟特別是國有經濟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仍是我國正規金融機構的首要任務,對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無暇顧及,個私企業從正規金融部門融資變得十分困難。按照新制度經濟學理論,當正規金融的進人變得更昂貴時,中小企業必然會尋找新的金融服務機會、形成相應的規則和約束并使之合理化,即從非正規金融部門籌集資金。
其次,國家對經濟活動的控制程度也有所改變。在經濟體制改革以前,政府利用其在政治、經濟資源上的絕對的控制權,對經濟活動進行嚴格的管制。與此相適應的是政府在制度的供給方面長期居于壟斷地位,未得到政府允許的任何制度創新都是非法的,以此將其他個人或團體排除在制度創新的空間之外。改革開放以后,政府逐漸放松了對經濟活動的管制,將一部分經濟資源的控制權從政府手中轉移到私人部門,為權利主體的多元化創造了條件。
最后,經濟運行的貨幣化程度日益提高。改革開放后,收入的貨幣化分配逐漸取代了傳統經濟制度下的實物分配,我國居民在滿足其基本生活需要之后,積累了大量的剩余貨幣。為使其貨幣資產保值增值,社會居民或組織在運用其貨幣資產時要兼顧安全性、流動性與收益性建立在地緣基礎上的非正規金融正好可以滿足這種要求,因此,數量巨大的民間資本所有者受利益驅動而成為非正規金融的供給者或中介人,將小規模的短期儲蓄集中起來,為各種類型的非公有制企業提供資金供給,促進貨幣或資本向投資轉化,對正規金融產生“擠出”效應。
2.2正規金融制度變遷:非正規金融產生的制度供給因素分析
雖然在我國社會、經濟制度環境變遷中成長起來的中小企業和社會居民對金融制度服務產生強烈的需求,但在我國,中小企業和社會居民只是正規金融制度的接受者。我國的正規金融制度變遷是強制性制度變遷,即它是由政府通過法令等手段進行的,政府在制度選擇與制度變革中處于主動地位,是正規金融制度的決定者。由于制度供求主體的地位不同,兩者的制度效益分析的出發點也不盡相同,對于作為制度接受者的中小企業和社會居民來說,只要現有的制度安排使得其凈效益不是可供選擇的制度安排中最大的一個,就會使其產生對新的制度服務的需求和新的制度安排的需求以及新制度的潛在供給,即原有的制度安排因供給不能滿足需求而處于非均衡狀態。作為制度供給者的政府,其制度變遷的供給雖然也是建立在制度成本和效益分析的基礎之上,但所依據的不是制度的個別凈效益,而是制度的社會成本和社會效益。由于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給中存在個人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差異,因此在現實生活中,因制度變遷的供給不足而導致的制度非均衡是一種常見的現象。這一點在我國的正規金融制度變遷的歷史過程中表現得尤為突出。
改革開放后,國民收入的大部分以各種金融資產的形式,經過銀行完成由儲蓄向投資的轉化,原有的“大財政、小銀行”格局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國家利用財政手段支持國有經濟發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這使得國家在金融制度安排和變遷過程中必然要加強對正規金融機構的控制,通過國有金融系統對金融活動壟斷,從居民儲蓄中獲得大量的資金剩余,為公有制經濟發展籌集所需資金,對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采取制度性歧視政策,盡量少地滿足其融資需求。由此可見,政府作為金融制度的供給者,由于受到自身偏好以及意識形態的影響,在進行金融制度安排時并不一定以國民財富最大化為目標,必然會導致制度供給結構扭曲。即使政府能夠克服以上影響,但由于其有界理性、社會科學知識的局限性以及設計、建立金融制度安排所需信息的復雜性,它仍然不能校正制度安排的供給不足。此外,由于政府缺乏管理市場經濟的經驗,對變革的金融制度供給采取“摸著石頭過河”方式逐步進行的,對正規金融制度的強制性變遷存在著認識和組織、發明或引進、菜單選擇、啟動時間等四重時滯,因此這種強制性的金融制度變遷并不能完全反映市場的需求。
在金融制度變遷中,即使政府放松對正規金融機構的控制,金融行業的經營特點也會造成金融服務的供給不足。首先,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正規金融機構逐步成為自負盈虧的經營實體,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兼顧成為其經營目標。商業銀行按照商業化、市場化原則對貸款行為進行規范,信貸標準日趨嚴格。而民營中小企業由于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對稱和道德風險比大企業要高得多。正規金融部門對中小企業群體自然會抑制其貸款沖動。另外,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具有“時間急、頻率高、額度小”的特點,正規金融部門貸款手續繁雜,不能及時滿足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同時“頻率高、額度小”的資金需求也提高了銀行提供單位貸款的交易成本。
由于政府對正規金融機構的控制以及正規金融機構的經營特點,使得我國的銀行信貸分配存在嚴重的不平等現象。據資料顯示,在我國整非國有經濟部門從國家銀行系統中獲得的貸款不足銀行貸款的20%,有組織的銀行系統中80%多的信貸都被分配給了國有經濟部門。而在直接投融資中,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被定位于為國有企業改革服務,在股票發行中,有限的額度基本都被分配給國有企業,迄今為止,股票市場中,上市的民營企業不足10%,通過發行股票籌資的比重則更低。
[論文摘要]本文主要介紹了制度學派的金融制度創新的主要觀點,利用金融制度創新的理論分析了我國在一體化進程中金融制度創新的步驟和內容安排。
一、金融制度創新的含義
20世紀初,奧裔美籍著名經濟學家約瑟夫·阿羅斯·熊彼特出版的《經濟發展理論》一書,首次提出了“創新理論”。他認為,創新就是建立一種新的函數,即把一種從來沒有過的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新組合引入生產體系。他把這種組合歸結為五種情況:引進新產品或提供一種產品的新的質量;引進一種新技術或新的生產方法;開辟一個新的市場;獲得原材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應來源;實行新的企業組織形式。他提出,創新是一個經濟概念而非技術概念。創新可以模仿和推廣來促進經濟的發展。從熊彼特的創新理論出發,來理解金融創新和金融制度創新的含義:“金融創新是指那些便利獲得信息、交易和支付方式的技術進步,以及新的金融工具、金融服務、金融組織和更發達更完善的金融市場的出現。”
不同的金融制度提供了不同的降低交易成本、處理信息不對稱以及風險管理的功能,從而決定了金融發展的空間。適應經濟增長要求的金融制度能夠較好地實現儲蓄動員和投資轉化,從而決定了良好的金融發展態勢。落后的金融制度必將導致金融發展的停滯或畸形狀態,使經濟增長受到來自金融因素的制約。如果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視角來觀察,從金融抑制走向金融深化,無疑是一個制度變遷和制度創新的過程。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改革就是一個制度的設計和運行的過程,轉型國家的金融發展問題,事實上就是金融制度的設計和運行問題。
金融制度與其他范圍寬泛的制度體系一樣,金融制度體現為一系列的經濟、法律、政治乃至道德、習俗的約束。所有合法的金融活動都是在一定的金融制度框架下展開的。也可以說,一個金融體系的本質與特征完全取決于其制度架構。金融制度存在的目的就是對社會金融活動進行規范、支配和約束,以減少金融行為中的不可預見性與投機欺詐,協調和保障金融行為當事人的利益,金融交易過程,從而降低金融過程中的交易成本,提高金融效率,協調金融發展與經濟社會進步的進程。顯然,金融制度作為所有合法金融活動得以進行的前提,具有十分復雜和廣泛的內涵。如果我們結合熊彼特的“創新理論”,從金融制度上來考察創新,則金融制度創新可被定義為:引入新的金融制度因素或對原金融制度進行重構。這包括:(1)金融組織變革或引進;(2)新金融商品被引入;(3)拓展新市場或增加原金融商品的銷量或市場結構的變化;(4)金融管理的組織形式創新;(5)金融文化領域的創新。從這個定義中我們發現金融制度創新的范疇是比較廣泛的。
二、制度學派的金融創新理論
制度學派對金融創新的研究較多,以戴維斯、諾斯、沃利斯等為代表。這種金融創新理論認為,作為制度創新的一部分,金融創新是一種與經濟制度互為影響、互為因果的制度變革。基于這種觀點,金融體系的任何因制度改革的變動都可視為金融創新。因此,政府行為的變化會引起金融制度的變遷,如政府要求金融穩定和防止收入分配不均等而采取的金融改革,雖然是以建立新的規章制度為明顯特征,但這種制度變化本身并非“金融壓制”,而是含有創新的成分。
1.制度學派關于金融制度創新的步驟安排的觀點。戴維斯和諾斯指出:制度創新是指能使創新者獲得追加利益即潛在利益的現成制度的變革。他們認為,制度創新存在一個時滯效應,需要由那些可以預見潛在利益,并首先發起制度創新者組成的“第一行動集團”以及那些可以幫助“第一行動集團”獲得利益的單位和個人組成的“第二行動集團”共同完成。在此基礎上,他們又把“第一行動集團”具體劃分為個人、團體和政府三個層次,由此建立了三級水平的制度創新模式。并在分析研究后得出政府的制度創新較優的結論。制度創新理論的提出為金融制度的創新提供了基礎。金融制度的創新是金融在制度層面上的創新,金融制度的創新也遵循制度創新的五個步驟,即:第一步,形成“第一行動集團”;第二步,由“第一行動集團”提出金融制度創新的方案;第三步,由“第一行動集團”根據最大利益原則對方案進行比較選擇;第四步,形成“第二行動集團”;第五步,“第一行動集團”和“第二行動集團”共同努力,實現金融制度的創新。金融制度創新可以在宏觀與微觀兩個層次上層開,即在金融監管當局和金融企業兩個層次上展開。因此,金融制度創新也就相應地分為由金融監管當局和金融業擔任“第一行動集團”的制度創新。在大多數情況下,由微觀組織擔任“第一行動集團”是合理的,但在以下情況下,由金融監管當局(政府)擔任創新主體的選擇更可行:(1)金融市場尚未得到充分發展;(2)存在私人微觀金融組織進入的障礙;(3)潛在收益不能量化帶微觀主體,即外部性強;(4)制度創新涉及到強制性分得收入再分配;(5)制度創新的預付成本過大。
2.金融制度創新面臨的風險。金融制度創新必須克服對已經形成的金融發展路徑的依賴性,這需要產生巨大的沉沒成本。一般來說,已有的金融制度形成、運行的時間相對較短,在金融制度變更中形成的沉沒成本相對較低,金融制度創新的綜合成本就會小一些,其實施難度也不會太大。反之,金融制度創新的綜合成本就會很高,難度也會相對更大。另外,大規模的金融制度創新還不可避免地面臨著制度創新風險問題,新的金融制度可能不會在很短的時間內替代原有的金融制度成熟、有效地運行,這樣,在制度轉換過程中總是會或多或少地產生某種制度真空,如果這種制度真空不能迅速地填補,金融混亂必然會產生并形成巨大的轉換性損失。金融制度創新的成本和風險越大,創新主體對其所持的態度就越謹慎、保守。
三、我國金融制度創新的內容
1.通過制度創新解決中長期貸款占比居高不下和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自2004年底以來銀根的緊縮,貸款增幅有明顯的下滑,但是中長期貸款卻依然保持十分穩定的上升,壓縮的貸款大多是短期貸款,使得部分企業的流動資金顯著短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有所加劇。這種狀況表明中國的商業銀行還缺乏有效的風險控制、特別是風險定價的能力。
2.從融資結構人手解決目前嚴重依賴銀行貸款的融資格局。過渡依賴銀行貸款導致中國的M2/CDP持續上升,提高了金融結構的脆弱性和不穩定性。因為長期融資不發達,使得銀行體系不僅承擔了通常意義上的商業銀行承擔的短期融資的功能,還不得不承擔長期融資的功能,在有的領域實際上類似股本融資功能,例如在轉軌時期銀行對于一些無資本金企業的貸款,以及期望銀行對本來希望進行股本融資的中小企業進行債務融資。無論是壓縮中長期貸款,還是發展中小企業融資,可能更多地需要從銀行系統之外找解決的辦法,特別是要發展中介融資市場、股權融資市場。如果這些市場不發達,大量的銀行貸款新增的部分用在長期性的基礎設施建設,可能使中長期貸款壓縮的余地十分有限。
3.從資產負債管理的角度人手解決中長期貸款居高不下導致的資產負債錯配問題。為提高資產的流動性,可以采用資產的證券化、允許商業銀行進行主動的負債(例如允許商業銀行根據資產運用的期限發行大額長期存單等主動的負債工具),使得商業銀行可以自主管理資產負債的匹配,降低資產負債錯配帶來的風險。另外應提高金融決策效率,無論是宏觀決策還是微觀決策,都是建立在大量金融信息的采集與分析基礎之上的。
4.許多金融決策依賴的市場信息沒有統計。最近中國的大豆期貨投資者遭遇了一次因為統計信息缺乏導致的“大豆危機”,中國目前的期貨投資者進行大豆期貨的投資決策,依靠的是美國有關機構對于中國大豆的統計,美國的期貨投資者就可能會利用這個缺陷,在對美國的期貨投資者有利的時候調整自己對于中國大豆的統計數據,使得中國的大豆投資者遭受損失。類似的慘痛教訓顯示出,金融統計信息體系的改革和完善也應當是整個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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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小企業;融資難;融資對策
一、小企業融資的方式
(一)直接從銀行融資
銀行一直是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渠道,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在我國的信貸市場上形成了在中國銀監會及人民銀行監督管理下,以四大國有銀行為主體,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機構為補充的金融機構體系。一般情況下,企業通過滿足銀行的貸款要求,直接從銀行貸款融資以滿足企業對資金的需求。
(二)信用擔保融資
信用擔保是由專門的信用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向銀行提供貸款保證服務,接受擔保服務的中小企業向信用擔保機構交付一定擔保費用的擔保方式。當被擔保的企業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信用擔保機構對貸款銀行代為履行債務。信用擔保是保證擔保的一種特定形式,與自然人保證和普通法人組織的保證不同,信用擔保是一種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保證結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務活動,它介于商業銀行和企業之間,擔保人對商業銀行作出承諾,為企業提供擔保,從而提高企業的資信等級,滿足金融機構的貸款條件。
(三)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租賃物件的購買由承租人選擇,維修保養也由承租人負責,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務。出租人以租賃物件的購買價格為基礎,按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資金的時間為計算依據,根據雙方商定的利率計算租金。融資租賃的實質是依附于傳統租賃上的金融交易,是一種特殊的金融工具。
(四)創業板上市融資
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給,在資本市場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創業板依托計算機網絡進行證券交易,定位于為具有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和高科技企業融資服務,是風險資本退出的窗口,具有高風險的特點,并承受著更嚴格的監管和更加透明的信息披露壓力。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幫助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五)齊齊哈爾市小企業融資方式的選擇
從齊齊哈爾市小企業的實際情況來看,其融資方式主要應該直接從銀行融資。齊齊哈爾市的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小企業的業主在觀念上還沒有接受創業板上市融資的方式;同時,信用擔保融資需要專門的信用擔保機構,融資租賃需要由專門的租賃公司來進行。目前在齊齊哈爾市類似的信用擔保機構與租賃公司數量較少,管理也相對不完善。
二、齊齊哈爾市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一)企業層面的問題
1.客觀原因。齊齊哈爾的小企業大多經營規模小,企業資本少,在發展過程中沒有明確的目標,沒有在創立前作出很好的企業規劃,使企業的穩定性比較差,而且小企業普遍產品結構單一,市場潛力小,發展空間有限。另外,齊齊哈爾市的小企業在經營方式上大多采用家族式管理,企業人員素質相對較低,管理相對混亂。更為重要的是,齊齊哈爾市的小企業通常不設置或者設置極少的財務人員,缺乏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財務制度混亂,金融機構對其信息的采集資本和難度是非常大的。貸款額小、風險大,增加了銀行的成本,銀行的擔保損失得不到補償。
2.主觀原因。在齊齊哈爾許多小企業的會計信息缺乏應有的完整性和準確性,缺少透明度和必要的監督;有的甚至同時準備幾本賬,用于應付稅務部門和國家各級檢查部門或者投資單位。賬目不清、內部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是小企業信譽缺乏的根本原因,而且有些小企業制造不真實的信息給金融機構,使得金融機構記錄的小企業信息嚴重失真。另外,由于小企業自身財務約束力不強,常常改變借貸資金用途,這樣即使能獲得第一次貸款,也會失去“二次貸款”的可能。
(二)金融層面的問題
1.金融抑制的原因。許多發展中國家都存在著錯誤地選擇金融政策和金融制度的現象,其表現主要是政府當局對金融活動的強制干預,人為地壓低利率和匯率,出現金融體系與實體經濟皆呆滯不前的現象,這就是所謂的“金融抑制”。對于齊齊哈爾市小企業來說,金融抑制會產生許多的負面效應。金融抑制會影響市民的收入,使得儲蓄下降,最終導致金融機構的資金缺失,使齊齊哈爾市小企業的融資產生困難。
2.信用問題。金融機構為企業貸款存在風險問題與信用問題。通俗地講,就是銀行要求企業必須在貸款到期的時候,可以連本帶息地清償全部款項。這就要求企業擁有良好的信用。從齊齊哈爾市的實際情況來看,銀行評價企業信用的標準相對單一。銀行對于所有的企業采用一樣的標準,極少有從小企業的利益出發,單獨考慮小企業情況的信用評價標準,而是以大企業的標準來衡量小企業,這樣對小企業來說有失公平。
3.信息不對稱問題。與大企業相比,齊齊哈爾市的小企業缺乏規范性管理,財務信息嚴重失真,造成“信息不對稱”。銀行無法從企業的財務信息中判斷其未來的發展前景。于是,在評價小企業的信用等級時,銀行總是看重企業當時擁有多少資產,而不重視企業的未來前景,沒有以發展的眼光動態地對企業作出評價,只能通過提高貸款條件來保證收款,從而使小企業的貸款門檻提高,導致小企業融資困難。
(三)政府層面的問題
1.制度供給。信用的維系主要依靠制度供給,建立信用制度從而確保信用得以維系的立法和法律執行活動絕非是民間市場的行為。法律的制約可以提高小企業自身的信譽,使金融機構的收款得到保障。針對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雖然政府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政策,可以從法律上為企業和金融機構提供保障,但是它們在很大程度上缺乏法律應有的剛性約束,更趨向于政策性的因素,并沒有提供更多實質性的措施。
2.金融扶持。與大企業相比,齊齊哈爾市政府對小企業的金融扶持力度遠遠不足。齊齊哈爾市小企業多局限于向銀行借款,而小企業的條件又往往不能滿足銀行放款的條件。銀行看重的是自身資金的安全,而不是小企業的未來發展前景。商業銀行針對小企業的貸款本就有限,需要貸款的小企業數量眾多,銀行信貸資金很難滿足小企業發展的需求。目前,齊齊哈爾市政府對于小企業的專項基金過少,建議適度加大政府對小企業的金融扶持力度。
三、齊齊哈爾市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對策
(一)企業層面的對策
1.提高企業自身的信用等級。小企業應該提高自身的信譽等級。齊齊哈爾市的小企業應該不斷完善自身的治理機制,力爭擴大企業規模,加強經營管理,降低自身的經營風險,廣納賢才,穩定內部組織結構,健全財務制度。小企業應該重點解決經營管理問題,改變長期以來輕管理、重經營的管理思想,優化企業的資本結構,增強企業的競爭力,樹立良好的競爭意識,加大產品的生產力度和擴大產品的銷售規模。另外,小企業還應建立良好的銀企關系,做到“守規則,講信譽”切實杜絕各種惡意逃避銀行債務和利息的行為,主動配合銀行深入了解企業的真實情況,甚至可以邀請銀行派員進入企業了解企業經營決策,改變銀行“借貸”現狀,以便于銀行對放貸進行監督,防范銀行的貸款風險。只有建立好銀企關系企業才能贏得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大力支持,也才能從根本上為小企業融資奠定堅實的基礎。
2.開辟新的融資方式。小企業可以考慮選擇創業板上市融資方式,也可以考慮典當資產、貿易融資或者從親朋好友手中貸款等方式。有對外貿易的小企業,還可以考慮通過國際結算方式進行融資。例如可以選擇國際保理、出口信貸、打包放款以及票據融資等方式來籌集短期資金。
3.金融層面的對策。金融機構一直是齊齊哈爾市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根據上文的分析,齊齊哈爾市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在金融層面存在金融抑制、信用和信息不對稱等三方面的問題。其中,金融抑制問題雖然對小企業存在普遍的影響,但其影響只是間或發生,因此在此暫不考慮這方面的對策。文章的對策針對信用問題提出,而解決小企業的信用評價問題要同時考慮信息不對稱的因素。
4.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從理論上講,企業應該用利潤來償還銀行貸款,而不是用現有資產來償還。只有在企業發生重大虧損而破產的時候,才會用現有資產來償還貸款。換句話說,企業現有的資產是靜態的,它只能代表企業目前的情況,而企業的利潤則是動態的,它可以表明企業未來的情況。一個企業即使目前擁有足夠的資產,但如果發生重大虧損,也無法償還銀行貸款;相反,一個企業即使目前資產不足,但如果其發展前景好,未來利潤較大,則將來也可以償還貸款。如果銀行認為企業將發生重大虧損而可能破產,那么即使這個企業目前的資產足以償債,銀行也不會將款項貸給這個企業。即使企業由于破產而無法償還貸款,銀行回收資金的最佳方式也不是將企業的抵押資產進行出售。根據整體大于部分之和的原理,將企業的資產整體出售的價值應該大于將企業資產單獨出售的價值之和。因此,銀行評價企業的償債能力應該看重的是企業的整體價值而不是單項資產的價值之和。企業整體價值的評估主要有兩種方法。一種方法是將單項資產相加;然后加上所謂“商譽”的部分。這種方法簡單明了,但商譽卻是一個無法準確評估的數值,所以這種方法的實用性并不強。另外一種方法是間接法,通過企業資產的增長即利潤來評估企業的整體價值。眾所周知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模型就是按照這個思路來評價企業的整體價值的。
可以看出,企業的利潤情況對企業償債能力的影響是相當大的,銀行對小企業信用等級的評價(主要是對小企業償債能力的評價)應該考慮小企業的利潤情況,通過利潤情況來判斷償債能力。因此,銀行方面應主動了解企業的具體情況,可以定期對小企業進行深入企業內部的調查,以保證小企業信息的真實可靠。
(二)政府層面的對策
1.加強政府對小企業的制度供給力度。齊齊哈爾市政府可以出臺與小企業經營和融資相關的政策,改善企業融資環境,為小企業的發展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首先,政府可以重塑社會信用體系,強化《合同法》、《破產法》等法規的執法力度,硬化企業還貸機制,嚴格保護并落實小企業轉制過程中的金融服務,堅決抵制逃廢銀行債務行為,消除企業與銀行之間的信用障礙,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其次,政府在稅收方面要給小企業,尤其是在創業期的小企業以適當的支持,還要加大《會計法》實施的檢查力度,使企業會計信息的失真情況得到有效控制,從而保障貸款人的利益,實現社會信用的良好循環。
2.擴大政府對小企業的金融扶持。齊齊哈爾市政府可以大力扶持專門為齊齊哈爾市小企業融資的服務機構,以滿足小企業的需求。現在大多數的金融機構為大中型企業提供貸款,而忽略了最需要融資的小型企業。除銀行貸款外,齊齊哈爾市政府可以單列資金專門扶持小企業,這些資金并不會白白浪費,而得到這些資金的小企業經過長期的發展,將會為齊齊哈爾市的經濟建設作出巨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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