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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城市化對城市生態環境造成了巨大的壓力。從城市化對生態環境造成的負面特征出發,試圖從理念、產業結構、管理體制以及外部轉嫁等四個方面入手,來探究城市環境污染的深層次原因,最后從三個方面提出針對性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
城市化;生態文明;城市可持續發展
改革開放以后,我國城市化迎來了快速發展的新時期。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斯蒂格利茨曾把中國的城市化譽為是“深刻影響21世紀人類社會進程的最關鍵兩件事之一”。然而,跳躍式的城市化在帶給中國經濟巨大活力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浮現出了發展背后嚴峻的生態環境隱患。面對“城市要發展,環境要保護”這一局面,如何在城市化進程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確保我國城市化在健康與可持續的軌道上平穩運行,是亟待解決的重要命題。
1快速城市化進程中環境污染現狀之研判
1.1從宏觀上看,我國城市化進程中環境污染之總體形勢依然非常堪憂
中國城市尚未走出污染時代。在未來相當長時間內,尚未得到控制的傳統污染物和非常規污染物的同時并存,仍將是城市污染面臨的一個不可回避的難題。就工業源污染物排放來看,削減任務十分艱巨。雖然,經過了“十五”和“十一五”兩個階段環境綜合整治,我國重點區域和重點城市工業“三廢”等主要污染物排放上升的勢頭基本得到遏制。但總體上看,“我國工業源污染物產生量大致處于‘環境庫茲涅茲曲線’①的‘上端區間’,污染物排放的‘拐點’尚未到來”[1]。以大氣污染來說。按照“2013標準”,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于2014年1月對全國74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進行了跟蹤監測,結果顯示:“地級以上城市達標率僅為40.9%;環保重點城市達標率僅為23.9%”[2]。大體上,我國目前正處于工業化和城市化的中期階段,可以設想,隨著城市經濟的迅速發展以及由此帶動工業投資建設項目的增長,我國工業源污染物排放仍將呈上升態勢。就生活源污染排放來看,治理形勢十分嚴峻。隨著第三產業蓬勃興起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影響,我國城市生活源污染排放比重逐年增長。“全國環境統計公報”數據顯示:1998年生活廢水僅占城市廢水比例的38.1%,2003年上升至50.9%,2006年達到58.3%,呈線性增長態勢。生活垃圾是城市環境污染的又一個重要方面。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市化水平從1978年17.92%到2011年的51.27%,年均增長率達到了1.01%”[3]。較之于年均1.01個百分點遞增的城市化率,我國城市垃圾產量也在以每年8%~10%的速度在猛增。“2011年,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累計堆存量超過65億噸,侵占土地超過5億平方米。”[4]垃圾圍城日益成為困擾城市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頑疾。另外,相對美國95%的無害化處理率,“我國垃圾約80%是通過露天堆放或簡單填埋處理的,焚燒和堆肥不足20%。”[5]即使在首都北京,也還有60%以上的垃圾是通過簡易填埋處理的。如此,既降低了資源利用效率,也占用了大片土地,更對城市周邊環境造成了嚴重污染。就非常規污染物排放來看,治理難度加大。在面臨常規污染的同時,非常規污染物的問題日益顯現。一般認為,非常規污染物包括顆粒物(PM10和PM2.5)、揮發性有機物、重金屬、醫療廢棄物、脫硫石膏、電子垃圾六大類。相對于常規污染物來說,非常規污染物治理難度更大,處理成本更高,對人身健康威脅程度更嚴重。以醫療廢棄物為例,在國外,該垃圾被視為是市民健康的“頂級危險”和“致命殺手”,在我國,也早已將其列為頭號危險廢物。如不妥善處理,后果不堪設想。但令人遺憾的是,我國很多城市醫療垃圾處理現狀令人擔憂,隱患較大。來自國家環保部的數據稱:“華南地區部分城市約有一半的耕地遭受鎘、砷、汞等有毒重金屬污染;長三角地區部分城市約10%的土壤基本喪失生產力,成為重金屬‘污染地’”[6]。
1.2從影響上看,我國城市化進程中環境污染對人體健康的威脅正由“隱性”步入“顯性”
日趨嚴峻的城市環境污染已經成為民生不可承受之重。目前我國很多城市能源供應仍然是以煤炭為主的(其中民用能源的75%依賴煤炭),由此帶來的以煤煙型為主大氣污染是誘發呼吸系統急、慢性疾病以及心腦血管疾病和癌癥的最主要危險因素之一。受大氣污染影響,“我國主要城市每年約17.8萬人過早死亡”[7]。從近年來的環境公告來看,可吸入顆粒物(PM10)一直是影響我國城市空氣質量主要的也是危害最大污染物。復旦大學錢孝琳對2004~2013年的數據研究表明,PM2.5濃度每增加100μg/m3,肺癌的發病率增加12.07%。世界著名醫學雜志《柳葉刀》公布的“全球疾病負擔報告(2013)”別提到,在中國約20%的肺癌與大氣PMT2.5污染有關。我國首份城市PM2.5研究報告《危險的呼吸》也披露:“2012年北京、上海、廣州、西安四城市因PM2.5污染造成的早死人數將高達8572名”[8]。水污染是導致居民罹患各種惡性疾病的另一大誘因。“80%的疾病和50%的兒童死亡都與飲水水質不良有關”[9]。據中國疾病防控中心(CDC)的報告,飲用受污染又未經凈化的水,會導致癡呆癥、腎結石、心血管甚至癌癥等多種疾病。中國人民大學信息資源管理學院課題組在實地調研并綜合有關數據的基礎上得出結論:我國北方城市25%的胃癌、肝癌、食道癌等過早死亡病因大都是由于水污染所引起。我國淮河最大支流沙潁河沿岸,由于居民長期接觸或者飲用受污染的水,患癌癥并非個案,經媒體報道的“癌癥村”不少于10個。近期由中國疾控中心專家團隊研制的《淮河流域水環境與消化道腫瘤死亡圖集》,也證明了這一點。
1.3從程度上看,我國城市化進程中環境污染要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城市既是經濟增長的引擎,也是能源消耗和環境影響的主角。按國際能源署(IEA)的統計數據,2009年中國的碳排放總量為60.3億噸,超過美國2.6億噸,成為世界最大的碳排放國家。盡管國際能源署提供的僅是一個參考性的數據,但面臨快速推進的城市化和工業化浪潮,中國的碳排放量基數大且在迅速增長卻是不爭的事實。另據亞洲開發銀行的《中國環境分析(2012)》顯示,在中國最大的500個城市中,有九成以上達不到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空氣質量標準。世界衛生組織(WHO)曾對全球53個國家的272個城市的大氣進行過測定(1998年),在排名前十的城市中,中國的北京、太原、蘭州等7個城市榜上有名。可吸入顆粒物是大部分城市的主要污染物質之一。根據WHO2012年的數據,“2011全國城市總懸浮顆粒物濃度平均值為309μg/m3,相當于世界衛生組織標準的3倍,紐約的7倍,倫敦的14倍”[10]。另據來自綠色和平2014年的74個城市、496個監測點的實時PM2.5濃度數據,“接近92%的城市的空氣PM2.5年均濃度達不到國家標準,其中32座城市的PM2.5年均濃度是國家標準的2倍以上”[11]。其中,京津唐、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成渝等四大主要城市群年平均濃度均則普遍超過50μg/m3,遠高于WHO在《全球空氣質量指南》(2012)中的PM2.5年平均濃度10μg/m3的推薦標準。近年來在我國北方部分城市頻現的“十面霾伏”現象就有力地作證了這一問題的嚴重性。2013年,清華大學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課題組認為,“中國城市空氣質量真正好轉,并達到歐美國家空氣質量標準,還需要20年時間”[12]。
1.4從類型上看,我國城市化進程中環境污染正從“單一型”趨向“復合型”
“復合型污染是轉型期我國環境污染的一個基本特征”[13]。所謂復合型污染是指一定區域內不同類型或同一類型的污染物通過在一定時空內的彼此影響和相互滲透,使得生態環境污染呈現出點源、線源、面源相互重疊和交叉的“共生性”的污染現象。現階段我國城市環境污染的復合型突出表現在以下兩個點:一是因城鄉一體化進程加快而導致的城鄉間環境的交叉污染;二是因城市群超常規發展而誘發的城市間環境的連片污染。就前者來說,我們知道,盡管城市和農村的生態環境是各具特點的獨立系統,但它們彼此間卻又是相互連通與相互影響的。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城市化在我國的迅速發展,在我國某些區域的特大型中心城市比如北京、上海、廣州等地開始出現了一批富有階層陸續向郊區遷入的趨勢,有學者將此趨勢稱之為“市郊城市化”現象。“市郊城市化”階段體現了“城市生活方式的一種升華”[14],標志著我國一些早發地區城市化的逐漸成熟,但在這一過程中,隨著農村城市化、農業工業化、農民居民化進程的加速,尤其是隨著一些技術水平較低、環境污染承擔較高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小造紙、小化工和小冶煉等)陸續向鄉鎮落戶,致使我國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格局正在某些地區悄然發生變化:呈現出由過去以工業點源污染為主向工業點源與農業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源和工業污染源疊加的發展態勢。這種日益加劇的“城市環境污染和農村環境污染交叉并存”的復合型污染格局的出現,宣告了中國城市發展由此進入了一個環境高風險的階段。而城市群的發展,則使環境污染的復合型程度更趨明顯。不言而喻,我國現階段城市化發展的趨勢之一就是城市群的形成。盡管城市間緊密的地緣關系有利于該區域整體競爭力的提升,但由于其人口和工業高度聚集的問題,致使區域內環境污染不可避免地呈現出了明顯的復合性和疊加性特征,包括“城市群水環境污染的集聚疊加效應、熱島群效應、固體廢棄物的集聚擴散效應以及土壤污染的遷移擴散效應等”[15]。以大氣污染為例。近幾年來,由于受城市化快速發展所帶動的能源消耗和機動車保有量持續增長的影響,在我國一些經濟發達區域,城市群大氣污染風險中正經歷由以前的單一型向目前的復合型(煤煙型與機動車尾氣污染共存)污染轉變,其特征是“多污染物共存、多污染源疊加、多尺度關聯、過程耦合、多介質影響”[16]。環境污染復合化程度的增加,給城市環境防范工作帶來了新的挑戰。
2快速城市化進程中誘發環境污染的歸因
2.1“發展主義”至上的理念偏狹——城市環境污染的根本性原因
“我國城市環境風險的不斷加劇,與城市政府所秉承的‘發展主義’至上執政理念有著密切的正相性關系”[16]。發展主義至上實質是一種為發展而發展的意識形態,其具體到生態層面則體現為對自然界的征服以及對生態系統及其元素的“不計成本”。如此,在城市化規模和形象工程等看得見“政績”的誘導下,城市發展所理應包含的人與人、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等層面復雜的互動關系被漠視甚至被肢解。突出表現之一是城市環境風險意識的缺失。一般來說,環境風險治理基本原則應該是“先預防、后治理”。正如美國學者奧斯本所指出的:“有預見的政府:預防而不是治療”[17]。但長期以來,在“發展主義”至上情結的驅使下,城市化成為了一個城市提升其經濟“效率”和經濟“競爭力”的工具,“發展不僅成為各級地方政府及其官員們的一種意識形態話語和思維定勢,同時也成為一種物化的政策取向、制度設計和行動偏好”[18]。為了盲目地追求城市發展規模和發展速度,可以不計資源與環境成本,可以不顧資源的稟賦和環境的承載力。這種以“優先實現經濟增長,再進行生態補救”為出發點的城市化發展理念必然會導致城市生態環境的嚴重退化。另一個突出表現則是城市群之間環境合作治理理念的不足。雖然城市群的興起向我們展示了一種“全新意義的城市化和城市現代化”[19],但城市群的快速發展也使我國城市環境問題呈現出了新的特征。“城市群環境問題突出表現為對資源利用的同質性增加了對自然資源的壓力以及對環境污染的疊加作用。”[20]面對因城市群之間的“零距離”延綿成線、成片格局對我國環境污染帶來的交叉性、復合性、壓縮性等特點,僅靠一個部門、一個地區、一個城市單槍匹馬之力量來解決復雜的區域環境問題已顯得力不從心。鑒于此,樹立“唇齒相依”的利益意識,強化城市群府際之間的“認同感”與區域合作就顯得非常必要了。然而在我國現行的社會管理體制與環境考核體系下,由于地方政府同時扮演著經濟發展與污染治理的雙重角色,這就決定了各城市政府為了在“政治晉升錦標賽”中獲得“好成績”,就有可能會基于局部利益的“理性選擇”把經濟發展作優先性的指標,而在環境治理中采取“搭便車”的投機行為。即一方城市總是設法將難以界定的區域污染責任與成本轉嫁給他方。久而久之,這種“有組織的不負責任”[21]行為所帶來的直接后果必然是“公地悲劇”,進而使區域城市環境治理陷入“囚徒困境”之中。
2.2城市(城市群)產業結構不合理——城市環境污染的關鍵性原因
城市化的快速發展離不開產業來支撐。“產業結構既主導資源配置又決定環境資源消耗和污染物產生”[22]。從國內外發展的經驗來看,城市生態環境背后折射出來的大都是產業結構和經濟發展方式的問題,其中尤以產業結構不合理更為突出。這種不合理既體現在城市中以“重化”工業為代表的第二產業比重過大,也體現在城市群之間在產業結構的趨同上。第二產業(以“重化”工業為主)比重過大是目前我國很多城市的“通病”,這也是導致城市環境污染的關鍵性原因。尤其是近年來,隨著城市房地產業的加快推進,以建材、冶金、化工、電子、水泥等為代表的基礎性產業在我國一些城市更是呈現出了強勁的增長態勢。這些產業大都集中在一些投資高、退出難、對環境污染嚴重的勞動密集型和資源密集型部門。其迅速發展不僅僅導致了城市土地、能源、水資源和原材料供應的日漸緊張,還帶來了大面積不可逆轉的環境污染。而且,這些產業發展又會助推和拉升電力等能源工業的消費增長,進而不可避免地又會引起相關工業(尤其是煤炭工業)的連鎖反應。而燃煤則被譽為是TSP、SO2與酸雨等城市環境污染的罪魁禍首。近年來,我國城市酸雨區的面積開始出現出了不斷擴大的趨勢并呈現出明顯的區域性特征。數據顯示,僅2008年,全國酸雨區面積就達到了140萬平方千米,其中重酸雨發生面積為60萬平方千米。此外,我國的一些資源型城市,由于在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在勘探、冶煉、加工等過程中所釋放出重金屬如鉛、汞、鎘等進入大氣、水、土壤后,不僅污染了環境,還對當地城市居民的身體健康帶來了巨大威脅。我國城市群之間產業結構嚴重趨同已經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其所帶來的環境污染疊加效應不容小視。大量研究證明,長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等幾大城市圈在主導產業的選擇和布局上明顯趨同,工業結構相似系數偏高。崔鳳軍依據近十年的統計數據分析后發現,珠三角九市中工業結構相似系數有一半以上超過了0.8,其中珠海與珠三角其他城市(深圳市、東莞市、惠州市)之間的產業結構相似系數均在0.89以上。產業同質化問題在京津冀地區也非常明顯,北京市與天津市、天津市與河北省之間的產業結構相似系數均超過了0.9;在長三角15個城市中居然有11個將汽車零配件制造、有8個將生物醫藥土程、有12個將電子信息列為各自的支柱產業。雖然,相同產業在一定范圍內“集聚發展與環境污染之間不存在必然的因果關系”[23]。甚至有學者認為,“集聚所帶來的經濟增長、外企環保理念、技術進步等因素能有效改進城市環境”[24]。但是,考慮到現階段我國正處于工業化的中后期和向市場經濟過渡期,加之受到風險機制和市場監管與監督機制不健全、投資主體權責利不對稱以及人口和工業化高度集中等因素的影響,進而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區域性的疊加與復合城市環境污染問題,表現為“不同發展階段污染特征的復合、不同源的污染在空間上復合以及不同環境介質內的污染物相互交換轉移形成的復合等”[25],給周邊城市居民的身體健康帶來了巨大威脅。
2.3“政府直控型”環境治理模式——城市環境污染的體制性原因
我國傳統的治理模式是典型的官僚行政模式,治理主體是單一的政府,治理的手段是強制命令,治理的目的是控制。受這種傳統治理理念的影響,我國在生態環境治理中一直遵循“強政府—弱社會”的治理結構。這是一種包括政府和社會力量二元對立的“命令—控制”型的環境管理結構。基于這樣的治理結構,政府成了生態環境治理中的唯一合法主體,幾乎壟斷和控制了所有環境事務的管理權和經營權。這突出表現在:一是在環境政策的制定上,政府起絕對主導作用,其他社會行為主體(企業、環保NGO和市民等)則處于被“邊緣化”、甚至“排斥”狀態;二是在環境政策的實施中,政府通常采取的是直接操控的行政手段和間接控制的經濟手段,而被治理對象只能是機械服從,更遑論平等的合作與互動。不難看出,“這種政府主導型的環境治理結構具有典型的‘政府直控型’特征。”[26]歷史地看,政府直控型環境政策有其合理性并在實際生活中發揮了積極效用,特別針對那些具體的、可用指標量化的點源污染物問題的治理效果則更趨明顯。然而,隨著現代城市環境問題復雜性的逐漸增大以及公眾環境保護參與意識的不斷覺醒,以政府為單一主體且帶有濃厚行政命令、強制執行和直接干預等“直控”色彩的環境治理模式弊端則日趨暴露:一是會拉升生態環境的治理成本。既然是政府直控型的環境政策,那么行政管理手段必然會成為資源配置和調控的主要方式,而缺乏市場的激勵作用無疑會加重環境治理的運作成本,也容易造成行政資源的巨大浪費;二是會抑制其他生態環境治理主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的發揮。政府在環境治理中深層次干預,使得其他社會資源根本無法也無緣染指這一公共事務。如此一來,在強勢政府的“權威”面前,社會力量參與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必然會受到極大抑制。其結果不僅會導致政府環境治理效率的低下,還容易造成公眾的冷漠態度和對立情緒,進而為環境的滋生提高了通道。近年來,環境在我國呈多發態勢,引發這些問題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而“生態治理中社會力量衰弱”以及“更多利益群體在生態治理中話語權喪失”[27]無疑是導致上述矛盾的重要誘因。
2.4西方國家借助經濟全球化進行污染轉移或轉嫁——城市環境污染不可忽視的重要外因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西方發達國家向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輸出環境公害,主要是通過國際貿易和產業遷移兩種手段實施的。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這與我國積極參與國際貿易,吸引外商直接投資(FDI)是分不開的。多年來,我國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的重點主要集中在造紙、醫藥、紡織、采礦、石油、化工、機械制造等一些科技含量低下的資源密集型和污染密集型產業上,從而在一定程度上使中國逐漸形成了世界高密度型的工廠。數據顯示,《財富》雜志世界500強的大型石油石化公司幾乎都已在華投資建廠設點。而從區域分布來看,這些高污染、高耗能的企業大都直接或間接投向了我國人口稠密、工農業發達的東部地區尤其是東南沿海地區。就FDI對東道國的生態環境產生的影響來說,理論界一個頗具代表性的觀點就是“污染避難所”假說。這一假說警示我們:“如果發展中國家自愿實施較低的能源環境標準,那么這些國家不可避免的將會變成世界污染的集中地。”[28]由此可見,中國城市環境惡化的影響因素并非完全取決于國內行為,它同樣會受到來自域外環境行為的挑戰。中國在承接了從西方發達國家轉移過來的污染密集型行業同時,也承接了境外向中國直接轉移過來的廢棄物(洋垃圾)。美國最大的日報《今日美國報》報道,全球每年產生的2000萬~5000萬噸電子垃圾中,“有70%以上被運到中國”,其中,“日本的有色金屬廢碎料,如銅和鋁,約90%以上被運往中國”[29]。另據海關統計年報,2006年,我國進口廢棄物達到了驚人的3895萬噸,比1990年增長了50倍。對此,有學者尖銳地指出,“在環境問題上,發資本主義國家是不折不扣的‘問題的制造者’‘災難的發源地’,而發展中國家則是十足的‘問題的發源地’‘災難的承擔者’”[30]。
3城市化進程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路徑
3.1更新城市環境治理理念,把協作性公共治理理念融入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的全過程
發端于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西方環境公共治理理念的核心內容包括:(1)環境治理主體的多元化。公共治理理論視域下的治理主體既包括政府,還包括政府之外的市場、非政府組織和第三部門等;(2)環境治理方式互動化。在公共治理中,由于政府不再是權力中心,所以政府和社會的關系擺脫了非此即彼的零和博弈關系,變成了上下互動、平等合作的伙伴關系,而且這種關系是建立在各主體間彼此信任、協商、監督和互惠機制上的;(3)政府治理權力的有限性。在公共治理模式下,扮演“元治理”角色的政府,其權力作用范圍是“有限式”,它從以前的高高在上主動退下了“神壇”,變成了“最好也不過是同輩中的長者”。作為社會公共事務治理的理想模式,環境公共治理已被實踐證明是能夠應對現代環境困局的一劑良藥。誠然,國家的性質是不同的,但不同國家在謀求維持秩序和安全以及增加公民的福利這一社會管理目的價值取向上卻是基本相同的。基于這一考量,將公共治理理論引入到當今中國的環境治理格局中并實現其“中國化”是完全必要的。從中國現實國情出發,在城市環境治理中貫徹公共治理理念要求我們做到:一是建立網絡化的多元主體共治模式。表面上看,城市環境持續惡化源于行政性治理的乏力,而實質上則是因“政府在環境保護中公共權力資源配置的單極化和公共權力運用的單向性”[31]所導致的角色錯位所致。所以要有效解決這一窘境,就應該讓治理權力回歸公眾,構建一個多元利益主體雙向互動與合作共治的環境治理網絡體系,使得城市不同利益主體都能夠在平等互惠的前提下通過溝通、談判、妥協等集體選擇和集體行動,廣泛參與到城市生態環境治理中并在協商基礎上實現各自的利益整合。二是強化城市政府的環境“元治理”角色。在城市生態環境多元共治中,盡管政府控制和壟斷一切治理的情形發生了改變,但這并不意味著政府責任的淡化。“元治理理論主張的將政府請回中心的思想更加側重于責任而非權力”[32]。所以從這種意義上講,政府放權并不意味著逃避責任,只是角色有所調整而已。在環境元治理中,政府的角色主要表現為掌舵:一是做好“設計者”,即為城市環境治理提供理想化的“制度安排”;二是做好“引導者”,即為社會公眾環境參與提供良好的外部氛圍;三是做好“培育者”,即為環保社會組織發育和成長提供必要的扶持和引導。這樣,在“元治理”中,政府通過設計協作制度、提出遠景規劃等宏觀調控,從而促進自組織和治理主體的發展,既達到“元治”,又不破壞“自治”。三是健全社會組織,建立有限政府。“元治理”的政府必然是有限政府。既然城市環境治理屬于公共治理的范疇,那么政府的權力理應予以回撤,逐步放權于社會,放權于市場、放權于公民。而這既適應了政府職能轉變的趨勢以及社會力量要求參與生態治理的現實,也契合了環境善治的客觀要求,因為“善治實際上是國家權力向社會的回歸,善治的過程就是一個還政于民的過程”[33]。
3.2認識城市環境污染的結構性特征,用結構性方法解決結構性環境問題
目前,我國的城市環境污染呈現出了明顯的結構性特點。所謂的結構性污染是指污染狀況與經濟系統中的某種結構有關,包括產業結構、消費結構、技術結構等。如此,在結構性污染問題的陰霾下,必須尋求用結構性的方法來突破結構性的污染陷阱。為此:第一,要因地制宜地調整與優化城市產業結構。具體而言,對于以資源為導向的工業城市應因地制宜地“找出具有發展潛力及區域產業帶動能力的潛導性的接續和替代產業,通過對這種潛導性產業的扶持、壯大,達到城市產業轉型的目的”[34];對于傳統工業城市應在穩定傳統優勢產業的基礎上集中優勢選擇裂變和內涵式產業發展模式,積極培育具有先導性的高新技術產業,如信息技術、生物工程、新材料等;對于綜合性的中心城市應在促進優勢傳統產業與高新技術產業協調發展基礎上,加快發展服務業,堅持生產和生活服務業協同發展,把服務業打造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新引擎。同樣,對城市群產業結構趨同的調整與優化,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詳言之,對于因政府失靈而引發的產業結構趨同,要通過深化體制改革,規范地方城市政府行為并促使政府的功能由“經濟發展型”向“社會服務型”轉變等措施,以逐步消除趨同的制度性根源;對于因市場失靈而導致的產業結構趨同,要繼續推行市場引導手段,通過市場競爭來進行產業優化、重組。第二,要完善“三位一體”的城市消費結構。城市消費結構是一個關涉多方利益主體的復雜系統工程,它既與每個消費者的個人傾向緊密相連,又與企業生產經營方式息息相關,還受國家消費政策和產業政策等方面的制約。所以,優化城市的消費結構就應該從微觀(居民)、中觀(企業)和宏觀(政府)三個層面入手。在微觀上:居民應順應綠色消費潮流,摒棄“一次性消費”和“類一次性消費”,以及各種摒棄炫耀性、奢侈性甚至浪費性消費陋習,樹立起適度性、公正性、責任性的消費理念;在中觀上:作為商品生產者和供應者的企業,應把生態化理念融入生產經營全過程,既要在生產過程中,又要在產前、產后各個環節都要體現生態化,使生態化過程向前延伸到原料的采購,向后延伸到銷售和流通,實現全程生態化;在宏觀上:政府應切實履行消費監管職責,通過綜合運用價格、財稅、金融等經濟手段,并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盡快建立起以“消費生態化促進生產生態化”的長效機制。第三,要建立以現代技術為主體的技術結構。“中國工業技術的弱原創性和強模仿性是城市資源環境問題的根源”[35]。這就啟發我們,有效化解城市化進程中的生態環境問題,需要我們在生態文明的范式下,調整傳統的技術發展理念和發展思路,將原先重點在治理的技術轉向新資源、新工藝、新材料的技術創新上來,使技術創新從傳統的支持生產最大化轉向支持城市可持續發展上來。適應這一轉變,首先應圍繞“節能降耗”這一目標研發旨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技術,通過對原材料的最充分利用而降低消耗;其次,要依據城市現實情況,圍繞煤炭清潔利用、物料回收利用、天然氣開發利用等研發和推廣符合“自然生態演化規律的無公害”的清潔生產技術,消解廢物對城市環境和人體健康的風險;再次,在重點行業和重點城市建立循環經濟的技術發展模式,通過新技術的擴散效應達到生產系統和自然生態系統的耦合,同時追求技術創新帶來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
3.3充分挖掘信息化的內涵與外延,通過走新型工業化道路來助推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工業化是誘發城市生態惡化與環境污染的主要根源,但城市化的發展又離不開工業化。世界現代化的歷程表明,“工業化是城鎮化的基礎,城鎮化是工業化的載體,二者互為因果、相互耦合。”[36]所以,要規避城市化過程中的這些負面影響,取消或者停止工業化顯然是不可取的。這就要求我們順應世界信息化、網絡化時代潮流,開辟一條“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以工業化促進信息化”的新型工業化道路,實現工業化、城市化、信息化與生態化的同時并舉,相互支撐、良性互動和協同發展。新型工業化之所以可以助推城市可持續發展得以實現,關鍵取決于信息化、科技化的帶動與輻射作用。這主要體現在:第一,信息產業就其性質而言,本身就是資源節約與環境友好的,所以,優先發展這一產業,就可以在大大提高資源利用率的同時,減輕工業化對城市環境造成的壓力,使經濟與環境實現雙贏;第二,以信息技術為先導的高新技術,通過對傳統產業實施智能化和數字化改造,可以實現生產的機械化和自動化,可以提高工業生產的清潔程度,并使各項指標符合綠色化生態環保要求,這樣就能從源頭上控制能耗的過快增長和污染物的排放,進而在推進工業化的同時,也降低了對城市環境的污染程度,甚至達到零傷害;第三,信息產業的發展與壯大,將不可避免會對環保產業技術水平提高起到積極的催化作用,這將會促進相關節能減排、環保產業的大力成長與發展,而環保產業的發展又會帶動上下游其他產業的互動發展,進而促進工業化與環保的協調共進與良性循環。另外,以信息化為引擎的新型工業化不斷發展也將會對提高公眾環保參與熱情起到一定的激發作用。這是因為:新型工業化道路和優先發展信息產業等重大戰略決策,必然會使大量信息技術得到普及和應用,進而不可避免會催生出一場城市環境管理的數字化革命,這將有利于城市人居環境狀態信息的監測與交流。而隨著各項環境觀測和統計數據的向公眾開放,城市環境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以及管理的透明度也將會不斷提高,擁有更多環境信息的公眾將會更積極地參與到城市環境治理中來。所以,在城市化與工業化加速推進的過程中,以信息化為內驅力的新型工業化大力發展就為破解日益嚴峻的城市環境壓力提供了很好的突破口。
4結語
馬克思曾經說過:“物與物的關系后面,從來就是人與人的關系”。從表面上看,城市生態環境問題是人與自然矛盾沖突的結果,是自然危機,但若處置不力,極可能引發成為城市不同階層人之間的社會矛盾。事實上,我國每年環境以年均29%速度遞增的現狀已經印證了這一點。當前,我國正處于空前的社會轉型期,這也就注定我國環境風險不可避免地會呈現出一種高發態勢。“矛盾凸顯是當前我國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征”[37]。所以,如何在工業化持續發展、城市化快速推進過程中有效破解日益嚴峻的“多層次、多種類、多形式、多側面和多樣化”[14]的城市環境惡化問題,是擺在各級城市政府面前的一項重大而又緊迫的任務。注:①環境庫茲涅茲曲線(KEC)是描述污染問題與經濟發展之間關系的常用模型,發達國家的環境與發展實踐表明,大致存在人均GDF與污染物排放的倒“U”型曲線。
作者:王帆宇 單位:蘇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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