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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認為,要使地方政府走出制度創新的困境,應著重從三個方面入手,即:地方政府應履行自己的產權職能,以制度創新促進產權的多元化,并通過產權保護,解決微觀主體的動力激勵問題;以制度化約束規范中央與地方的制度創新關系;退出市場職能領域,實現制度創新的范式轉換,如收縮公有經濟的市場戰線、明確政府職能的合理邊界和放松管制等。
筆者曾撰文指出,轉型期地方政府的制度創新在中國的市場化制度變遷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但其本身也存在著難以克服的困境和弊端,如:中央規制下制度創新的空間限制;[1]“公用地災難”與統一市場的阻隔;中央與地方制度博弈目標之間的沖突;創新非均衡下制度變遷水平的區域差異等。本文主要針對地方政府制度創新中存在的問題,探討走出困境的路向選擇。
一、多元產權選擇與微觀主體的動力激勵
產權是新制度經濟學研究的核心問題,完善的產權制度安排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但產權制度不會在自然狀態下生成,需要政府的介入。政府憑借其暴力潛能和權威在全社會實現所有權,降低產權界定和轉讓中的交易費用;為產權的運行提供一個公正、安全的制度環境;利用法律和憲法制約利益集團通過重構產權實現財富和收入的再分配,扼制國家權力對產權的干預。[2](P130~197)我們在考察中國地方政府的制度創新經驗時,可以發現,多元產權選擇是一個成功經驗,如廣東南海市的“五個輪子一起轉”、浙江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個體私營等多元產權企業、廣東順德對企業的多元產權改造等。現在,從國有制、集體所有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私營個體所有制、混合制、合伙制、國外獨資和合資等等,都有應有的法律地位。哪種產權制度有利于經濟發展和適合于本地的實際,都應該予以扶持和鼓勵。這也是政府職責的應有之義。
當然,我們這里并不主張給予哪種產權形式以特殊政策,政府的主要任務是履行界定產權和保護產權的職責。對于公有企業,要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明確各級地方政府的產權界限,實現資產管理層次化到產權配置層次化的轉變。對于地方所有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和不適合改制的企業的資產管理,其管理模式可參考深圳的三級授權經營模式,把國有資產的最終產權與經營權分開,使國有資產的產權人格化,解決所有者虛位、國有資產無人負責的問題。為了真正實現政企分開,可以考慮在地方人大(屬廣義的政府范疇)設立類似于“國資委”那樣的機構,作為國有資產的人格化代表,并減少委托——鏈條,以便降低交易費用和提高監督的有效性。在產權保障方面,除了中央政府應建立起完整的產權法律體系外,地方政府也應有與中央政府配套的產權監管體系,對有關的產權主體進行約束和監督。對于一些小型國有企業和鄉鎮集體企業可以考慮以政府主導的形式對產權進行重組,進行積極的創新和試驗,甚至是“試錯”。在這方面,廣東順德的經驗值得參考,他們對公有企業的改制就是走產權多元化的道路,具體方式有:嫁接外資;劃股出售、公私合營;分拆求活;多種形式租賃、公有民營或民有民營;企業兼并、拍賣;控股、參股;債權股份化或債務等值化改造;企業“先關后改”;公開上市;依法破產。通過改制,使產權具有可分解性(即財產權可以分解為所有權和經營權),可分散性(即企業產權股份化、多元化和社會化)和可讓渡性(即產權可以按照一定的規則進行轉讓、買賣、出售、出租),滿足市場經濟對產權交易的要求,使得在產權市場尚未開放的情況下,實現產權制度創新的突破性進展,從而化解中央政府制度創新的規制約束。
除了對公有產權的界定和保護之外,地方政府還應繼續走增量改革之路,加強對非公有產權的保護。因為,這是目前很多地方最薄弱也是最迫切需要進行制度創新的環節。
產權主要是通過降低交易費用和實現外部性的內在化而實現對經濟的促進作用的。而能夠實現這兩大功能的產權應是那些資產能量化到個人的產權。公有企業在這一方面存在著重大的缺陷,由于資產不量化到個人,其委托—成本大,“內部人控制”使最終所有者難以實現對資產的有效監督,這是造成其經營困難的根本原因。而私有產權因資產的明晰量化和權利義務邊界的確定性而產生極大的激勵,它的私人收益率最接近于社會收益率,由此帶來極高的生產效率。中國的改革實踐,充分證明了這一點。自1980年以來,中國私營經濟產值以平均每年71%的速度增長,到1999年6月,私營企業占國內生產總值的33%(而國有企業產值占工業總產值的比例則從1978年的78%下降到1999年的33%)。目前,私營經濟的貢獻已經接近或超過國營部門,但其所占用的國家資源比重卻微乎其微,而“耗用了2/3最為稀缺的資本資源的國有經濟對國民生產總值的貢獻只占1/3。”[3]中國私營企業用非常有限的資源去高水平甚至是超常發揮其內在的潛力。
然而,我們應該看到,私營經濟的高效率和低成本的增長并沒有伴隨其他制度的相應變遷,它的發展還存在著一些嚴重的制度障礙。從政府方面來看,主要的問題有:(1)產權保護制度欠缺。現有的法律和法規對私營企業合法財產和其他權益的規定比較薄弱,私營企業在與其他經濟主體之間出現糾紛時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護,從而使其發展的原動力受到削弱。(2)市場經濟中的公平公正原則沒有真正實現。私營企業在諸如市場準入、銀行信貸、稅費征收和其他社會負擔等方面常常受到不公平的待遇。(3)政府運作的不規范和官員擁有太多的超經濟權力,使私營企業主不得不從“尋利”轉向“尋租”,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從私營企業本身來看,問題主要有產權界區不清、家族化管理、規模小、產業結構的低級化和產品結構雷同等。其中,最主要的問題是產權界區不清,表現在:相當一部分私營企業主家庭成員或家族成員內部自然人之間的產權界區不清;一部分私營企業,盡管其資本的形式確是私人資本,卻在法律形式上戴了一頂“紅帽子”;[4]一些私營企業是在沒有真正的出資人的混沌狀態下生成的,如負債借錢,從而造成天然的產權不清;一些私營企業主以個人的資本籌辦企業,卻以“合作”之類的形式注冊成立公司。產權主體界區不清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不利于企業的資本積累;企業法人的獨立性和完整性易于被侵害;影響企業的治理結構和管理權威;造成有關人員之間的權、責、利不明確,而產生“搭便車”的道德投機。[5](P42~57)
科思將交易費用概念引入經濟分析中,揭示了交易費用與制度形成的內在關系。他認為,企業和市場的邊界是由市場的交易費用和企業內部的交易費用的相互比較來決定的。[6]但中國在向市場的過渡過程中,需要政府對市場的培育和扶持,企業與市場的交易過程多了一個政府的環節,決定了企業的交易費用必須考慮政府這一因素。柯榮住通過實地調研并運用統計模型的方法分析了企業、政府和市場三者之間的交易費用變化,[7]認為企業的交易費用由4部分構成:企業與政府的交易費用;市場與政府的交易費用;企業內部交易費用;企業除負擔第二項費用之外的交易費用。中國私營經濟發展的初期,第一、二項交易費用是最重要的(這與科思的理論有所不同),是中國過渡經濟時期私營經濟發展中具有實質性影響的制度問題。柯榮住進一步分析,寬松的準入政策比寬松的規制政策更有決定性作用。因為,寬松的準入政策會使私營企業更有發展的機會,而且政府也會采取與其相配套的規制政策,從而使私營企業的交易費用不斷降低,提高其發展的動力。本文認為,政府在實行寬松的準入政策和規制政策的同時,還要履行其產權方面的職能和社會職能,減少企業第三項和第四項方面的交易費用,以進一步調動私營企業發展的積極性。
根據上述的事實,本文認為,地方政府在私營產權激勵方面應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所創新:
第一,切實解決私有產權的保護問題。我國的個體私營經濟從改革初期的“邊際的、填補空缺”的角色發展到現在的社會主義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經獲得了國家的正式法律地位,可以說進入了國家的政治經濟體系范疇,政府理應作出相應的制度安排實施保護。目前,在國家的物權法還尚未出臺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可以結合本地的實際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建立保護私有產權的制度,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這一制度需求,實現地方性制度均衡,以消除私營經濟發展的心理顧慮。
第二,為私營經濟創造一個公平開放的制度環境,減少私營企業的交易費用。這里既包括降低私營企業的市場準入費用,也包括在土地使用、信貸稅收等方面的平等機會。但首先是要給予私營企業與其他經濟形式相同的市場準入條件,因為,市場準入條件的放松會帶來連續的制度響應,促使地方政府規范市場,降低規制費用,以及做好產權界定降低企業內部交易費用等工作。
第三,厘定產權邊界。私人產權界區不清本質上是私人企業主自身的問題。我們講保護私有產權,首先要尊重私有企業主自主選擇的權利。“因為私營資本最清楚重新界定產權對企業發展究竟有效無效,最清楚重新界定產權所需要支付的代價究竟有多高。”[5](P58)但當私人資本意識到界定產權的成本遠遠小于繼續維持產權含混所蒙受的效率損失時,就會要求進行制度創新,要求政府出面界定產權。這時,地方政府就應協助做好企業的資產評估工作,界定產權主體及邊界,保證產權主體權利義務的落實。當然,在解決私人資本產權不清的問題上最為重要的是要給予其市場直接融資的制度條件。在這方面,目前我國還存在嚴重的制度短缺。市場融資有兩個主要渠道,一是公開上市發行股票,二是通過銀行借貸。而政策對私營資本上市有諸多限制,銀行貸款也有非常苛刻的條件。這雖然是中央政府制度創新空間的范疇,但地方政府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組織優勢去推動這些領域的制度變革。
第四,加強意識形態宣傳,消除社會對私有產權的歧視。意識形態的最基本功能就是通過強化人們對產權和其他制度的認同而減少統治階級的統治費用。但意識形態這種非正式制度安排由于源于“傳統根性和歷史積淀”,[8]比正式制度安排更具有持久性和滯后性。雖然從法律上中國早已確立了私營經濟在國家經濟生活中的合法地位,但人們思想中的“公有”意識仍根深蒂固,它仍然在很多情況下影響著制度的制定和實施。因此,地方政府應強化對私營經濟在中國經濟中重要地位的宣傳,并給予其應有的政治待遇,逐漸消除人們對私營經濟的歧視,使私營經濟的發展有一個寬松的社會環境。
第五,除了上述產權、制度環境和意識形態方面的創新以外,地方政府還應建立符合市場運作規范的政府行政制度秩序、發展要素市場、引導私營企業的產業結構向高級化轉變、引導它們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提供信息服務以減少交易費用和經營風險等。
二、以制度化約束規范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制度創新關系
一些后發國家尤其是東亞國家的歷史經驗表明,不發達國家在向市場制度變遷過程中,中央政府的有效協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央政府高度的組織動員能力、權威主義的政治傳統和作用機制以及強調集體價值為核心的傳統文化,是東亞國家現代化的重要原因,也是中國可以借鑒的富有價值的制度遺產。西方市場化和現代化的變遷過程是在比較有利的國際國內環境下一步步演變而來的,而現在的不發達國家既面臨著國內要求快速發展的社會壓力,又面臨著國際上日益增強的經濟政治壓力;既要保持不斷變革的勢頭,又要保持社會的穩定和統一,因此,強有力的中央政府的主導作用是應對這種復雜局面的重要保證。
從過去一個世紀西方的發展規律來看,市場制度的發展和市場功能的擴大,并不是伴隨著政府功能的縮小,相反,政府功能尤其是政府的經濟功能在不斷強化。在政府體系內,出現了兩個集權化運動:一是地方政府向中央政府集權,二是議會權力向政府行政首腦的轉移。一個成熟的市場體系的有效運作,需要有一個有效的政府尤其是有效的中央政府,以保證市場的有序競爭。政府在市場運行中的功能是綜合性和整體性的,主要表現在:[9](1)有效的市場運作,需要有一個統一的、開放的和規范的市場秩序,以使原材料、商品、人才、勞動力、資金等資源要素能夠自由和有序流動,降低交易費用。但是,市場又是一種分散的力量,它在運行中很容易與地方性的力量結合,不斷地弱化社會的凝聚力。地方政府的“經濟人”性質使其出臺一些地方保護主義的制度安排,從而阻隔市場的統一,影響要素的自由有序流動,最終導致市場功能和交易活動的萎縮。因此,只有具有高度權威的中央政府運用其組織力量才能塑造統一的市場秩序。(2)中央政府的宏觀調控是建立和健全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統一、科學、結構合理的制度體系是成熟的市場體系的必然要求,而統一的制度體系的安排和貫徹,只有在統一的政府權力體系中才能實現。(3)市場的運行需要公共產品和社會保障。一些公共產品投資大、見效慢,并具有壟斷性,特別是關系到全局性的公共產品,如基礎設施,它們是市場運行所必需的,需要政府的統一規劃和大量投入。
可見,在調整中央與地方制度創新的關系時,一定的中央集權是需要的。但是,中國這樣一個大國,各地的資源稟賦千差萬別,需要多級的分層調控,需要多層的制度創新,不然,就會扼抑特色性制度潛能的發揮,扼抑人們對制度的合理預期和創新動力,地方市場的活力也就難以顯現。而沒有繁榮的地方市場就沒有繁榮的全國市場。為此,必須找到一條既有利于中央適度集權,又有利于調動地方積極性的兩全之策。這個兩全之策就是遵循市場的原則,以市場作為規制中央與地方制度創新關系的坐標:一是無論中央的制度創新還是地方的制度創新,都不要超越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即凡是市場能調節的就由市場調節,市場失靈的地方有的就需要政府進行制度創新。二是以市場的原則劃分中央和地方的創新空間,既要有利于全國統一市場的有序運轉,又要有利于地方市場的繁榮,發揮地方政府創新的積極性。
根據上述原則,中央的制度創新空間應是:制訂國民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并以相應的制度安排,如通過財政政策、貸幣金融政策、產業政策等引導產業結構的合理化和高級化;建立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的管理機制,保持總供求關系的動態平衡;對收入分配關系進行宏觀調控,建立既保證效率又兼顧公平的收入分配與調節制度;維護國有資產的所有者權益,促進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建立和健全市場規則,打破地區、部門對市場的侵害和封鎖,培育全國統一的市場體系,保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組織和提供公共產品(全國性的);協調工農、城鄉、地區關系,實現制度的均衡發展。地方政府的制度創新空間包括:根據中央政府的發展規劃,制定本地區的發展規劃,并作出與此規劃和中央宏觀目標相協調的地方制度安排;制定地方財政和區域性收入分配制度,引導和調節本地區的市場供求關系;培育地方性市場體系,推動區域市場與全國統一市場的開放和對接,為本地區社會經濟生活的規范運行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管理地方國有資產,保證其完整、保值和增值;在國家產業政策的框架內調整本地區的產業結構,實現區域內資源的高效配置;組織和提供本地區的公共產品。
中央與地方制度創新空間界線的落實,除了以法律化的機制約束兩者之間的制度博弈關系外,還要建立中央對地方的有效監督機制:一是中央對地方的政治約束,這集中體現在中央對地方的人事控制權方面。二是采取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鏟除地方保護主義。解決這一問題需要中央與地方的相互配合和協調,從法律、行政和經濟等多方面進行綜合治理。為了加大治理、預防和懲罰力度,可以把這一工作列入最高權力機關的工作日程,對其進行專項治理;中央和地方的紀檢、法律監督部門應將這問題列為執法監督的一項專門內容;中央對地方的績效評估中,應改變過于強調經濟發展指標的做法,引導地方政府放棄片面追求經濟速度的發展思路。三是中央對地方的經濟約束。要通過建立財政補助制度和財政監督制度等一系列經濟制度,形成一種中央對地方的硬性制約和推動機制,達到調控地方制度目標的目的。西方各國中央政府建立的對地方政府的“財政制約和推動機制”值得我們借鑒。它以中央政府控制大部分財政收入為基礎(中央財政收入總額約占國民總收入的60%以上),中央政府通過將收入的一部分以財政補助的形式撥給地方,達到引導地方政府實施中央制度安排和宏觀協調社會發展的目的。在亞洲的日本和韓國,財權主要集中于中央,然后中央政府通過撥款和補助等轉移支付手段,達到調整地區間財力差異,促進區域經濟均衡發展的目的。在日本,中央政府為貫徹自己的政策意圖特設了國庫支出金,采取直接撥款的方式,將一部分資金撥給地方使用,這部分資金在地方財政收入中的比重高達20%。[10]因此,通過轉移支付,增強地方政府的制度變革能力,是一個可行的辦法。目前,我國在中央與地方分稅制下,中央通過轉移支付返還地方的稅收比率以及地方獲得中央補貼占上交中央稅收的比率,都要有規范的制度約束,保證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的穩定性和公平性,防止轉移支付總量被擠占及轉移支付的隨意性。同時,要根據中國的國情,確定轉移支付的比重,即應以不損害發達地區的經濟增長潛力為前提,否則就會造成與“效率優先”原則相悖的保護落后、挫傷先進的結果。我們在解決地區之間的差距問題上,不能簡單地采取“劫富濟貧”方法。要承認,一定的不平衡總是存在的。在某種意義上,不平衡還有利于增加不同地區之間的競爭壓力,促使各地更好地挖潛,實施制度創新,使資源配置達到更優狀態。落后地區的發展,主要應建立在對自身資源優勢的充分認識的基礎上,進行切合實際的制度創新,摸索一條適合自身實際的發展道路,這才是一個治本的辦法。
三、退出市場職能領域,實現制度創新的范式轉換
政府在市場經濟中應扮演什么角色,不同的理論流派有不同的側重。以亞當·斯密為代表的古典經濟自由主義到現代經濟自由主義從“政府失敗”出發,主張無需國家干預的市場,由“看不見的手”發揮調節作用;克服市場缺陷的出路是明晰產權而不是國家干預;市場失靈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而不是市場自身。而從15世紀末的重商主義到凱恩斯理論以及制度經濟學派,則從“市場失靈”出發,強調國家干預的作用。布勞恩和杰克遜認為,市場失靈的原因是存在公共物品與外部效應、存在不完全競爭(在自然壟斷的領域內存在降低成本提高利潤的現象)、存在信息的不完全、存在不確定性。[11]因此,需要政府的干預去彌補市場的不足。
根據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市場本身就是一套社會制度,市場中的交易包括契約性的協議和產權的讓渡,還包括構造、組織交換活動并使其合法化的機制。簡言之,市場就是組織化、制度化的交換,它本身便包含著政治體系的力量與影響,深深地嵌入廣泛的政治與社會結構之中。“無形的手”背后有著有形的社會結構在調節以私利為目的的個人及其行動。在一個健全的市場體系中,需要有產權和交易活動能得到合法認可和有效保護的制度環境,這要靠政府的力量才能做到。所以,不存在絕對不受政府及其制度約束的市場“真空”,所謂的“市場失靈”其實在較大程度上是“制度失靈”的外顯。[12](P348)
但是,政府的作用只能限于彌補市場的不足,而不是取市場而代之:一是維持秩序職能,即有效保護產權和提供市場交易的基本博弈規則;二是解決市場本身無法克服的外部性問題,提供社會所必需的公共產品。地方政府作為地方利益的維護者和地方公共秩序的建設者,在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上,要以制度創新去彌補市場的缺陷,實現市場化的制度均衡,既防止制度供給的過剩,也要防止制度供給的不足。
然而,我們在考察轉型期中國地方政府的制度創新時可以發現,地方政府經常直接參與本地企業的經營活動,代行了市場的職能。這種創新有其客觀必然性,因為在市場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難以誘發微觀主體的制度創新,或者即使微觀主體有創新的需求和動機,在中央制度進入壁壘的約束下也難以實現創新的愿望,從而使地方政府充當了制度創新的主角,彌補了市場和企業的不足,但其弊端也伴隨而生。一是造成了政企不分,增加了企業交易過程的環節和費用,也使企業難以獨立地走上市場。前面提到的“公用地災難”、中央與地方制度博弈目標的沖突等弊端,根源就在于地方政府代行了市場的職能。因為,與企業綁在一起后,地方政府就難免會從本位主義出發,在其權力范圍內施行有利于本地企業的制度安排,從而與其他地區和中央的制度變遷目標發生沖突,應驗了“諾思悖論”:成也政府,敗也政府。一方面,地方政府過多地干預市場,出現了制度供給過剩;另一方面,在公共產品的問題上卻出現了制度供給不足。要走出這一困境,就要實現制度創新范式的轉換:從代替市場到退出市場,即凡是市場能調節的領域交由市場去調節,由市場主體根據需求自主實施制度創新,政府則主要作為市場秩序的維護者而發揮作用。
政府退出市場職能領域后,在產權多元化的基礎上,微觀主體的誘致性制度創新才能萌生和繁榮,最終達到由政府主導的供給型制度變遷方式向需求誘致型制度變遷方式的轉變。只有實現了這一轉變,一個國家的制度變遷才會走上良性循環的軌道,持續性的制度均衡才有可能出現。因為,在一個自主和平等的環境中,微觀主體能夠及時感知和捕捉到獲利的機會,并在自愿和一致的基礎上,通過排除外部性和搭便車等問題,最終完成制度創新。這種創新,更有利于轉化為人們的自覺行為,“集體行動控制個體行動”,[13]達到制度創新的預期效果。
為實現制度創新范式的轉換,地方政府主要應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所創新:
第一,收縮公有經濟的市場戰線。公有企業的產權缺陷使其極易陷入資產無人負責的境地,改革的基本思路應該是:今后在一般競爭性行業里,不再搞公有企業。對原有一般競爭性行業中的公有企業要改造成非公有企業,包括改造成混合所有制企業。這是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問題的一個根本辦法。由于地方所屬企業能夠增加與銷售收入掛鉤的上繳費用,能夠提供員工飯碗保障地區就業和社會穩定,所以地方政府總是傾向于外延式的經濟擴張,導致嚴重的重復建設問題,并且還會想方設法維持企業甚至是長期虧損企業的生存。只有斬斷了地方政府與企業的資產隸屬關系,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無效擴張的現象。道理很簡單,沒有哪一個私人資產所有者會允許企業的無效擴張的。
第二,明確政府職能的合理邊界。有關政府職能的邊界問題,總的來說,它應限于市場失靈和維護秩序領域。類似于企業投資和經營等微觀領域的事務,應交由市場去調節。但在實際管理活動中,受利益的驅動,地方政府往往會自覺或不自覺地走入市場職能領域。最近某省政府出面組織,由若干國有資產公司出資組建熊貓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14]這種“拉郎配”的政府行為,是地方政府追求規模、熱衷于評比的排序、表現政績的傳統管理方式的延續。它明顯超越了政府職能的合理邊界,也遭到了部分企業的反對。張維迎說:“哪一個國家,哪一個地方,政府在處理企業問題上花得精力越多,企業在處理與政府關系上花得精力越多,這個國家就越落后。”[15](P210)
第三,放松管制。管制即按照某種規則行事之意,目的是要使市場競爭處于一種公平的狀態,避免社會利益的損失。張維迎認為,西方管制的基本理念是怎么去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和有效運轉。他們普遍同意,自由簽約是最重要的,只要交易雙方的協議不形成對第三方的損害,管制就沒有必要;只有市場運轉會形成對他人利益的損害,而這種損害又無法通過當事人之間解決時,才需要政府管制。而我們過去的計劃經濟從一開始就立足于取消市場和消滅市場。[15](P99~111)由于政府官員在實施管制時有自己的效用函數和信息的不完全等原因,使政府管制經常失效,因此,我們現在的問題是要放松管制,而不是加強管制。目前,放松管制的重點是對傳統的行政審批制度進行改革。傳統的行政審批制度是計劃經濟的產物,是政府直接干預和控制企業的主要手段,由此產生了諸如阻礙資源有效配置、行政效率低下、尋租和腐敗滋生和蔓延等弊端。因此,改革的重點是減少審批的事項和明確政府審批的范圍,衡量的尺度是:一是市場尺度,即凡是市場能調節的,政府就不要設立審批去干預。二是經濟尺度,這主要從成本—效益方面考察審批的收益與成本是否對稱。三是技術的尺度,即從技術能力方面看行政審批能不能把審批的事務管住,審批管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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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政府問題;開放性;公共管理
一、傳統行政管理與政府問題
在傳統的行政學理論中,政府是公共行政(publicadministration)的主體。在公共管理理念中,政府是居于公共管理(PublicManagement)核心地位和主導地位的主體之一。長期以來,特別是建立在行政行為階段的政府理論,對政府的考察一直停留在內部靜態結構上,甚至批評政府組織根本無法適應環境變遷的需要。一些學者在分析政府問題時,對政府組織的靜態形式考慮過多,包括結構模型、管理方式、制度要素、價值判斷等方面,最大的失誤是忽視了運轉起來的政府組織和參與其中活動的人之間的互動關系。這種風氣從古典組織理論時期一直蔓延到今天,可以稱之為“政府組織的靜態”。
重新閱讀古典組織理論的經典,我們會獲得新的發現。馬克斯·韋伯官僚制理論設計的前提是建立一套官僚權力對行政的控制機制。在他看來,勞動分工、層級節制、職業訓練都是以權力的不可侵犯為基礎,權力的絕對集中才能保證金字塔式的結構穩固存在。“任何官僚制組織都力求通過對知識和意圖的保密來增強其專業上的優越地位”。[1]韋伯同時認為,官僚制的技術優越性高于其他任何組織,其基本原則實現了官僚制在行政中的協調與控制功能。但事實上官僚組織的理論設計與實踐之間的嚴重脫節,官僚制的不透明性、組織僵化、嚴格的等級制度和理性主義的形式使任何公共組織不可避免地陷入封閉狀態中,并且拒絕民主、民主思想的滲透。
馬克斯·韋伯(MaxWeber)在設計組織模型時首先把靜態的規則看成最重要的,強調規則對組織的重要性。其次,把組織結構分層看作是重要的,強調科層與權力、責任的完全配套。第三,強調權力神圣不可侵犯,目標的精確性。第四,非常看重官僚制每一層級中個人的質量——是否是一個具備專業知識的技術官僚。在韋伯那里,組織要素的重要性超過要素之間的互動作用。
巴納德的研究重點放在組織結構的邏輯分析上,也是從靜態形式入手分析組織的。他的觀點是正式組織與非正式組織的重要意義是相同的,組織以什么方式、什么狀態產生是判斷組織結構、性質的關鍵,各級組織包括軍事的、宗教的、學術的、的都是一個協作的系統,它們都是社會這個大協作系統的某個部分和方面。所有的協作行為都是物的因素、生物的因素、人的心理因素和社會因素這些不同因素的綜合體。這些協作組織是正式組織,包含協作的意愿、共同的目標和信息聯系。在所有的正式組織中都存在非正式組織。正式組織是保持秩序和一貫性所不可缺少的,而非正式組織是提供活力所必須的。兩者是協作中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兩個方面。在巴納德的觀點中,協作的重要性顯然是建立在更重要的對組織性質的認識基礎之上。
同樣,法約爾的研究以企業整體作為研究對象,他認為管理理論是“指有關管理的、得到普遍承認的理論,是經過普遍經驗檢驗并得到論證的一套有關原則、標準、方法、程序等的完整體系”,有關管理的理論和方法不僅適用于公私企業,也適用于軍政機關和社會團體。在1916年出版的《管理和一般管理》中,法約爾將管理活動分為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等五大管理職能和十四項管理原則,并進行了相應的分析和討論。五大管理職能和十四項原則的重要性超過其他方面。
1937年,盧瑟·H·古立克(LutherH.Gulick)和林達爾·厄威克(LyndallUrwick)發表《行政論文集》(PapersScienceofAdministration),提出了“POSDCORB”職能,但僅“代表了1937年的公共行政”,“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們在許多讀者內心深處變成了僵化的‘科學原則’。”[2][P.55]1961年,利格斯發表《公共行政生態學》一文,一定意義上了行政生態理論,但他只是把行政行為放在環境的簡單背景上進行剖析,仍舊沒有逃脫組織是一種靜態形式的思維模式。
也許,對于一些細小組織而言,以什么樣的狀態存在并不重要,但對政府組織而言,靜態形式的過多考察明顯地造成了政府組織的封閉性。
與此同時,傳統的行政管理理論和官僚制理論對“行政”與“效率”的理解適應了這種封閉性,并使之獲得了長足的發展。[3]官僚制范式的流行摧毀了一切公共組織可能有的變革思想,雖然后來許多學者對其弊端進行了批評,但官僚制作為一種有效的組織形態依然長期存在,并且在此后的發展中演變成了另一種形態,即作風。作風表現出來的等級森嚴、權力集中、惰性嚴重,沒有進去精神,無效率等方面成為一切不作為的政府組織的病癥,也造成了事實上的政府組織的嚴重封閉狀態。在另一方面,傳統的行政管理理論始終沒能擺脫單一的價值追求,過多地圍繞“行政”與“政治”的關系進行爭論,看重“效率”這一靜態結果,而忽視了對民主、公正、回應性、平等動態價值的考察。同時,強調政府行為與政治行為不可分離,政治對政府的控制主要以政策的產出為基礎,這樣,政府的行為就首先是為政治負責而不是為公眾負責,表現出對社會、公眾封閉的一面。休斯在“政治控制的問題”的題目下指出威爾遜“要對政治與行政,或政策與行政進行嚴格的區分永遠都是不現實的,而且,美國實行的改革運動并未能實現將政策從行政中分離出來,或是將政治家從行政管理者中獨立出來”恰好證明了這一點。[4][P.46]
政府組織的基本特性并不是靜態形式所表現出來的封閉性狀態,“管理職能”一詞也不能代替政府的特性,而政府特性的研究也不能長期被忽視下去。拋開有關的爭論,仔細審視政府組織的運轉運動過程,全面梳理政府的運行軌跡,擯棄政府變革與發展的阻力,從一個新的視角全面理解政府組織,我們就會把握住政府的本質特性,促進政府更快、更好地前進。
二、政府的開放性特征
一個完整的組織從功能上看,其具備三個方面的特征:其一、資源聚集功能,即使各種分散的人力、物力、財力、智力、信息聚合在一起。其二、資源轉換功能,即促使各種資源進行有效的配置,形成新的合力,實現“整體大于部分之合”的目的。其三、能量釋放功能,即通過一定的方式釋放組織的新能量,實現依靠單一資源無法實現的目標。從構成上看,社會組織的構成要素分為靜態要素和動態要素兩部分。靜態要素構成組織的基本形式,動態要素構成組織的運轉過程。靜態要素是隱性的,只有通過動態要素才能體現出來。動態要素是顯性的,只有在靜態要素的基礎上才能發揮作用。政府組織是特殊的組織,其聚集了豐富的人力、物力與財力資源,聚集了最有效的信息資源和掌握著最大的智力資源,通過有效的資源配置,政府組織可以解決其他社會組織無法解決的公共,提供公益物品和服務,滿足公共的利益追求。在政府組織中,靜態要素與動態要素的構成極其復雜,動態過程所表現出來的特性代表了政府一切要素的力量。在政府組織的多種特性中,開放性最為重要,也就是說政府組織的開放性特征是政府動態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最主要的特征,是所有構成要素的本質體現。
政府組織是依靠選擇建立起來的,公共權力的分享與公共責任的承擔要求政府必須以開放的方式與外部建立良性的關系。這不僅是政治民主的需求,也是政府組織自身的需求。Allison在其建立的模式中把公共組織所面臨的外部構成要素歸納為三種協調關系,即:與同一組織的外部單位或該組織的各個部門的協調關系;與獨立組織的協調關系;與新聞媒體和公眾的協調關系。[5]開放性正是實現這種協調的前提。然而,現實中的政府組織忽視了這一點,其基本運轉過程始終處于封閉狀態,因此,必要的協調中總是問題不斷。
一些者從古典組織的視野出發,把內部因素的互動關系看作政府組織存在的基礎,而另一些學者包括張金鑒先生則從行政生態的角度把外部因素的互動關系看得很重要。在這些研究中,他們看到了內部與外部之間的關系,但對這種關系存在的基礎忽視了,開放性正是這一關系存在的基礎,能夠解決和疏通因內外部關系不暢而造成的行政問題的發生。
可以從另一個角度證明政府組織開放性意義的有力證據是尼古拉斯·亨利(NicholasHenry)的觀點,他從相關中證實組織模型應該有三種流派:封閉模型、開放模型和綜合模型。封閉模型中以韋伯為代表的官僚制理論(Bureaucratictheory)、以泰勒、吉爾布萊斯為代表的管理理論(Scientificmanagement)以及古立克、厄威克等為代表的行政管理(Administrativemanagement)或一般管理理論(Genericmanagement)三種最為盛行。開放模型中人際關系學派、新組織發展學派、組織與環境互動學派三種最為盛行。官僚制體制所治理的公民和官僚本身是反人本主義的,科學管理追求的效率能夠服務于人本主義,也能夠服務于其他價值。開放模型與封閉模型根本的差異可歸納為四項感知上的不同:對組織環境的感知、對人性的感知、對組織中操縱理念的感知和對組織在社會的角色和意義的感知。亨利雖然把開放模型的起源追到圣西門和奧古斯特·孔德的寫作年代,并認可了他們“組織本身則是人性的解放力量”,“強調自發性組織的價值”的觀點,[2][P.93-127]但組織的開放模型真正得到實踐并不是從理論源頭就開始了。因此,認識到組織的封閉模型與開放模型并十分完整地進行理論是尼古拉斯·亨利的貢獻,也為我們進一步理解政府組織的開放性意義提供了重要的依據。
湯姆·伯恩斯(TomBurns)和G·M·斯道克(G.M.Stalker)1961年在其《革新的管理》(《ManagementofInnovation》)一書中對開放模型的主要特征進行了表述,也為我們理解開放性提供了。開放模型的主要特征是:在不穩定條件下出現的非常規任務;專門化的知識來完成共同的知識;強調目的(ends)(或者把工作完成)而不是手段;組織內部的沖突是由同事的交互作用加以協調而不是由上面來裁決;強調“責任的輪替(sheddingofresponsibility)”;個人對組織整體的責任感和忠誠感;組織被看成一個流動式的結構(fluidicnetworkstructure);知識能夠位于組織的任何地方;組織中人與人之間的交互作用不僅傾向于縱向的而且還傾向于橫向的;互動方式是為了成果和“建議”(而不是命令),而且以“貴族神話”為特征,包含了上下級最明顯的服從關系;強調工作成果以及完成任務的卓越績效,有時會犧牲對上級的順從;聲譽外部化了等等。[2][P.102-103]組織開放模型的特征是對其開放性的詮釋,作為最大的和最為深遠的公共組織—政府的開放性是政府組織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直接關系到政府組織的生存狀態。
開放性是政府文明的標志,也是政治文明的標志。作為民主政治中的一種基本理念,它是一種渠道,傳遞民眾和社會對政府的呼聲和要求,并要求政府以自己的行動做出積極的回應。作為政府追求的一種價值,它是對政府狀態的描寫,反映了民眾對政府評價和政府在民眾心目中的地位。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它意味著在政府內部與外部必須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以利于政府機器內在運行和外在運行狀況良好。政府開放性的基本內涵:(1)政府文明。制度追求與道德追求是政府的重要任務,關心政府的每一成員并實行人性化管理,通過民主的渠道樹立政府的威信,通過科學的建立政府的信譽,有良好的政風。(2)發展環境優良。政府有能力為自己創造和提供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并與之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使政治環境寬松,環境良好,社會環境穩定,環境優良。(3)政府職能獨立化。政府的基本職能: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職能是政府獨有的。要使政治職能完善,通過民主與法制的手段確保一切民力得到正常發揮。要使經濟職能社會化,通過建立多元的經濟主體使經濟成份的構成多樣。要使文化職能豐富化,文化產品多樣和多層次,真正滿足人民群眾對文化生活的追求。要使社會職能健全,最大可能和最全面提供各種社會保障產品、提供人人享有的社會救濟和健全的社會福利事業。(4)政府行為公開化。通過行政聽政制度、行政采購制度、行政審批制度的完善,使政府在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指揮、行政控制方面的一切政務進一步公開化、透明化,并逐步建立各級政府財務公開制度和各級官員財產公開制度。(5)行政監督透明化。通過對監督目標的選擇把政府自身監督與其他監督主體共同監督結合起來,公開監督結果,提出改進措施,確保監督效果。
由于政府組織具有主導地位,政府組織的開放性可以產生不凡的意義。在組織之間,政府組織、私營部門和第三部門中公平、民主的意義大于效率的意義;組織無等級與公共政策的平等性;公共制度(包括政治制度)的發展與進步先于技術的發展與進步,化模式是先進政治模式的結晶;組織在縱向和橫向方面都表現出網絡的穩固性,信息傳輸渠道暢通,即政府組織從中央到地方的縱向延伸與政府組織的橫向展開、私營部門從大集團到家庭作坊式經營的縱向延伸與私營部門的橫向展開、第三部門的不同類型分割等等,構成了整個社會完整的網絡體系,便于各類信息的傳輸、共享。在實現民主行政的進程中,實現從行政聽政到行政財務的全面公開;實現從政府上網到網絡政務的全面公開,公文開放瀏覽,通過網絡虛擬辦公解決實際中效率底下的問題;實現從人的管理到制度管理的轉變;實現政風的根本好轉,建立公務人員平等、自由、民主參與公務的機制。顯然,在這里,政府的開放性有兩重基本價值:一是保證了有效監督機制的運行,通過規制與參與,確立“平行式”監督和“滲透式”監督機制。二是有利于政府與公民社會之間建立零距離。
政府開放性以政府開放度為標準。衡量政府的開放度主要應該有三個方面的指標:制度開放指標、行為開放指標和開放進展指標。制度開放指標包括政府制度有多少種可以公開和查閱,有多少種無密級可言,政策和規章有多少可以在公共場所(包括互聯網)上公布。百分比越大開放度越大。行為開放指標包括政府決策項目的公開數目,行政聽政項目的公開數目和行政聽政次數、人數指標和公眾的評判指數,以及財務公開的數目。
政府開放性也是有限度的。開放性以不影響政府組織存在、不動搖政府組織作用的發揮為前提。無限度的開放性政府會失去社會價值,會導致全社會無政府狀態。有限度的開放性會使政府陷入封閉狀態。因此,強調開放性是強調政府開放性理性上的最大化,而非無限化。
過去有關開放性的理解十分片面,僅認為是政府組織的一種簡單狀態描述,是有關經濟、、政策等各方面的數據,包括技術數據和程序數據的進一步公開、政務信息公開和簡單的行政聽政制度,事實上并不是這樣,隨著政府開放度的加深,開放性的內涵會更加豐富、深刻。
三、開放性與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時代對政府提出了極高的要求,既不同與古典行政學時期,也不同與新公共管理時期,它要求政府以極度開放的姿態應對一切挑戰。[*]公共管理時代的基本特征是社會化管理趨勢日益明顯,公益物品的供給、公共資源的利用建立在全社會共同關注的基礎上,并且以提供公益物品、解決公共問題,實現公共利益為核心,政府職能市場化、政府權力分散化、公共服務社會化、政府管理企業化和政府治理,這是傳統狀態下的政府根本無法解決的問題。開放性是政府自治的結果,是政府實現善治的開始,也只有在開放性的特征下,政府公共管理的任務才能完成。
公共管理時代是全球化時代和知識產業興起的時代,開放性適應了這兩大發展趨勢。全球化帶來新的世界政治秩序、經濟秩序和價值秩序沖擊著每一個國家,給每一個政府以新的機會、挑戰、權利和責任。只有開放性的政府,才能在這種沖擊下獲得新的機會,在各種挑戰面前解決一切可能出現的問題,依靠政府權力獲得政府利益。知識成為商品和知識產業的興起促使政府間、政府與社會間的互動、協調關系加強。開放性政府就能夠兼收并蓄,接受各類知識,同時使知識轉化成經濟力量。政府也因為獲得了更多的知識而變得文明和守信。這兩大發展趨勢順應了公共管理時代對政府發展環境的要求,也確定了政府必須有的開放性特征。在問題的另一面,公共管理時代的政府面臨著更多的動態性問題(dynamicquestion)、復雜性問題(complexityquestion)與多樣性問題(diversityquestion),以開放性的姿態解決這些問題是公共管理時代對政府的要求。
開放性能夠解決公共管理時代政府的內部關系問題。政府獲得權力和鞏固權力需要經過一系列艱難的過程和面對各種各樣的關系,政府每一步行動都是各種關系協調、控制與選擇的結果。政府的內部關系通常是不透明的,外部關系則是清晰的。在政府內部,政府統治與政府治理的關系、成本與效益的關系、行為與目標的關系、組織與管理者的關系等等方面都表現出極不透明的特點,政府自身利益分割上很難照顧各個方面,利益的侵占與沖突使得政府內部常常出現不應有的爭奪與矛盾斗爭,必要的妥協與退讓很難做到。而在政府外部,政府與市場可以互補,建立政府生態的平衡運做機制,同時,政府與其他利益團體之間通過談判可以達成一定的協議,通過退讓、妥協達到雙贏。因此,開放性更強調政府內部關系的開放和透明、利益分割的開放與透明,矛盾的外化和解決矛盾的方法的透明,并由此使內部關系與外部關系溝通,最終建立“政府內部關系協調,外部關系順暢”的發展模式。
開放性能夠合理地解決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問題。對國家總權力的分配事實上是由公眾委托的政府來承擔的,政府從誕生的那一刻起,就擁有最大的公共權力。在整個社會領域,政府作為獨立的社會主體對整個社會事務的安排有更大的主動權和支配權。公共選擇理論與委托人理論以經濟領域為例,認為政府失靈與市場失靈同時需要對方去干預和補救,但這種干預和補救是自愿的還是強迫的?還是外在制度的安排?顯然,是外在力量的作用,這種外在力量正是政府公共權力的力量,政府與市場關系中政府更有主動權和支配權。在一個封閉的政府里,政府不會自發地讓位于市場的干預,市場也不可能自發地進行干預。一定意義上,市場的干預必須取得政府的支持和認可。只有在開放的政府里,政府才會讓位于市場,并安排市場合理干預和補救因政府失靈而造成的損失。政府的開放性越強,開放度就越大,有效的市場補充越充分,干預越有效。因此,開放性是協調政府與市場關系,解決政府與市場矛盾的一劑良藥。在市場提供有效的服務的同時,一個開放的政府懂得自己應該做的和必須做的事情,即安德森(Anderson)所認為的:(1)提供經濟基礎;(2)提供各種公共商品和服務;(3)協調與解決團體沖突;(4)維護競爭;(5)保護自然資源;(6)為個人提供獲得商品和服務的最低條件;(7)保持經濟穩定。[4]這樣,在整個社會生活領域,就會最終建立起一個“政府做,市場也做”的平等發展模式。
開放性解決了公共管理中政府的定位問題。在開放理念下,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方面就是政府組織的運行職能即計劃、組織、指揮、協調、總結、預算與人事七個方面必須是開放的,是在公開狀態下進行的,規章制度和文件除過的保密之外,民眾和任何社會團體的閱讀、查詢都是公開的和方便的。同時,政府的基本職能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諸方面的功能必須開放。政治的開放程度直接關系政治文明、政治穩定和民主價值的實現;經濟功能的實現完全依賴經濟的開放程度;文化的開放與兼容更有利于文化的多元化和文化功能的最終完善;而社會功能的開放可以使更多的社會利益群體分擔社會事務,最終減輕政府的負擔。在開放理念下,政府的結構應該是透明的,盡管不同級別的政府組織結構模式不盡相同,但其基本的要素是應該清晰的。結構的透明有利于對政府運行成本進行監督,最終建立“透明政府”的結構模式和運行模式。
開放性有利于理解公共管理時代公共政策的實質問題。公共管理時代,公共決策有兩層含義,其一是政府為自身發展制定必要的政策,其二是為社會制定規范和制度,包括符合私營部門和第三部門使用的規范與制度。政府決策最重要的是堅持民主與科學原則的統一,最廣泛的民主意味著決策過程最大程度的開放,一切科學手段的采用意味著決策的正確率增強和能夠經得起科學的檢驗。開放性的政府可以最大限度地體現民主的原則,可以充分吸收科學家的意見和采用最科學的辦法進行決策,使決策體現公共價值的實質,即最大化地滿足公共利益和解決公共問題,最終建立“大家決策,大家參與”的科學模式。
開放性確立了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并對政府提出了“做表率”的要求。政府是公共管理的核心,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公共利益的分享者,但并不等于政府可以獨霸和支配公共領域的所有事務。開放性是政府作為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和第三部門最終建立平等的主體關系,同時更好地體現政府民主、回應性、公正、公平的價值。政府必須以行動證明自己是可以承擔和擁有這一核心地位的,一方面所制定的公共政策不僅僅以政府自身利益為出發點,兼顧社會各個團體,特別是不制定歧視性政策和不平等政策,另一方面保證社會制度的公平與公正。政府是核心、更是表率,政府開放,其他社會組織、包括私營部門和第三部門也應該適度開放,最終實現“全社會開放”的完整體系。
開放性有利于克服公共管理中政府自利性和非理帶來的問題。政府自利性即政府公務人員依托政府肌體實現個人利益和政府內部部門官僚集團為實現部門利益而產生的自私行為稱為自利性。政府能力弱化、權力異化以及由此導致的公共行政中行政無效果、行政災害稱為非理。[9]就運行過程,自利性和非理的產生正是由于政府封閉運轉,公務人員行政行為缺乏監督,搞內部操作造成的惡果。在開放性原則下,不僅可以提高對政府的監督力度,而且可以有效監督公務人員的行為過程,特別是公務人員在公務活動中的行為,同時,依靠開放的秩序和制度保證一切非理在發生之前就得到遏止,從而減少政府非理下的災害發生,樹立良好的政府威信。
最后,開放性推動了公共管理時代民主化進程。依靠良好的民主的基礎,民主行政、民主管理的渠道愈加暢通,民主的結果更加有保證。同時,從經濟領域入手改變忽視效率的作風,實現生產要素自由地跨越地域流動,按照市場配置資源。從政治領域入手完善政府體制,改變政風和黨風,實現政治文明,實現民主科學的政治制度的建立。從文化領域入手重塑政府道德,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樹立政府威信。惟此,推動政府管理進入一個新的時代。
:
[1].馬克斯·韋伯.組織與組織[M].美國:紐約牛津大學出版社,1947.
[2].尼古拉斯·亨利.公共行政與公共事務[M].北京: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4.P.55.
[3].任曉林.官僚制的終結與后官僚制的興起[J].西北大學學報,2002(5).
[4].歐文·E·休斯.公共管理導論[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9.P.46
[5].Allison,Graham.“PublicandPrivateManagement:AreyFundamentallyAlikeinAllUnimportantRespects?”InFrederickS.Lane.CurrentIssuesinPublicAdministration,NewYork,StMartin’sPress.
[6].任曉林.政府行為“雙重效應”[J].理論與改革,2000(2)
TheOpenSpecialityoftheGovernment
一、TQM理念與行政管理
全面質量管理(簡稱為TQM)是二戰后在西方企業中廣泛采用的一種管理模式,是繼“質量檢驗管理”和“統計質量管理”理論后出現的先進質量管理理論。國際標準化組織在其IS08402標準中對TQM的定義是:一個組織以質量為中心,以全員參與為基礎,目的在于通過讓顧客滿意和本組織所有成員及社會受益而達到長期成功的管理途徑。20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在用企業精神改造政府的呼聲推動下,許多國家的政府開始將企業中推行的TQM理念運用于政府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全面質量管理模式應運而生。
這種模式可以表述為:將產品生產全面質量管理的基本觀念、工作原則、運籌模式應用于政府行政機構之中,以達到行政機構工作的全面優質、高效:各級政府及其全體公務員通力配合,綜合運用現代管理技術、專業技術和科學方法,為社會公眾提供優質服務,最優地實現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系統管理活動。通過對基層稅務機關的實地調研,結合全面質量管理的質量控制理念,本文認為應對稅收行政管理工作的程序、要素、質量職能、過程、不合格控制等諸多質量環節予以嚴密監控,以確保在稅收行政管理領域實現最優服務。
二、稅收行政管理工作質量分析依據TOM理論,可以將稅收征收管理的質量問題分為以下三方面:
1、稅收征收管理業務的質量.指稅收征收管理業務滿足明確和隱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總和。主要包括功能性、合法性、合理性、準確性、時間性、文明性。
2、稅收征收管理過程的質量.稅收征收管理業務的完成都必須經歷一個過程,而過程的每一階段又可看做是過程的子過程。如稅務行政處罰就要經過調查取證、審理、告知、做出處罰決定的過程。所以過程質量問題存在于任何稅收征收管理工作。要保證稅收征收管理業務的質量就必須對稅收征收管理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控制。
3、與稅收征收管理有關的工作質量。除直接參與稅收征收管理過程的工作外,稅收征收管理業務的完成還需要一些與稅收征收管理過程間接相關的工作的支持,如資源配備、人員培訓等,由于這些工作之間的整體性,一項工作的失誤可能破壞其他工作,從而影響到稅收征收管理業務的最終質量。所以,對每一項工作,無論是直接相關還是間接相關,都必須認真對待,保證工作的質量。
三、基于TOM的稅收管理質量模式框架設計
一般而言,稅收行政管理質量模式的框架應包括如下幾部分:
1、質量目標.質量目標是根據質量方針的要求,稅務機關在一定期間內在質量方面所要達到的預期成果。質量目標必須是可以測量的,要清楚明確,要有時間要求。稅務征收管理工作的質量目標一般可以用一定期間內的稅務行政復議案件和稅務行政訴訟案件變更、撤銷數(率)、服務承諾兌現率、納稅人滿意率等指標來表示,這些指標反映稅收征收管理滿足依法治稅或優質服務要求的程度。
2、組織結構.組織結構是稅務機關為行使其職能而建立的內部組織機構及組織機構的職責、權限及其相互關系。稅務機關普遍有一套現存的較為完善的開展稅務征收管理工作的組織結構。但為提高質量體系的有效性,應按現代質量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對現行的組織結構進行優化。
(1)成立健全有力的質量管理部門,負責質量活動的計劃、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監督工作。確實無條件成立質量管理部門的單位,可將上述綜合性質量管理工作分解到有關的綜合性管理部門。
(2)合理分解質量職能。質量職能除上述綜合性職能外,還包括策劃、控制、改進等職能,對這些職能應進行合理的分解,明確各部門及部門工作人員的質量職責。其中,策劃應由最高管理者負責,以質量管理部門為主,負責編制質量計劃,包括方針、目標和實施計劃。控制一般由質量管理部門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合作,即發現不合格、查找和分析原因并制訂改進措施,該項職能應落實到各個部門。
(3)理順各項質量活動的相互關系,明確各部門之間和工作環節之間的接口,確保質量活動的恰當銜接。
3、程序.程序是為進行某項活動所規定的途徑。只有對直接或間接影響質量的主要活動程序做出規定,才能使各項質量活動能按正確的方法組織實施,并得到適當的控制和驗證。典型的程序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目的和范圍:即開展此項活動的目的及活動所覆蓋的領域:
②職責:為達到上述目的,由誰來實施此項程序:
③實施步驟:按邏輯順序把實施流程和細節排列出來;
④文件:即實施此程序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
⑤記錄:實施此程序所應制作的質量記錄。
一般來說,稅務機關應對以下質量活動規定程序:內部溝通、質量體系文件控制、質量記錄控制、管理評審、資源管理、過程實現的策劃、納稅人要求識別、稅收征收管理要求的評審、與納稅人溝通、采購控制、稅收征收管理運作控制、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內部質量審核、不合格控制、數據分析、采取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
4、過程.過程是將輸入轉化為輸出的一組彼此相關的資源和活動。質量體系是通過過程來實施的。為了建立和實施一個有效的質量體系,稅務機關應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確定有哪些過程。過程和程序是密切相關的。質量活動是通過程序規定的途徑和方法來進行的,而過程又是通過這些質量活動加上投入的資源來實現的,因此,程序是確保過程得以實現的前提。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過程涉及到納稅人要求識別、評審、標識、質量記錄控制等多項質量活動,這些活動都是通過程序規定的途徑和方法來開展的。稅務機關現有的稅收征收管理過程可以分為稅務登記、資格認定、減免稅管理、發票管理、證明單管理、其他稅務管理、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行政處罰、稅務稽查等1O大類,其中每一大類還可以細分若干個小類。
四、稅收管理TOM模式要素確定
(一)內部審核.根據此要素的要求,稅務機關應定期進行內部審核(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以確定質量管理體系是否符合標準的要求、是否得到有效地實施和保持。為此,應制定內部審核程序,規定實施審核、確保審核獨立性、記錄結果并向管理層報告的職責和要求,對審核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措施。
(二)過程的測量和監控.此要素要求采用適當的方法對滿足顧客要求所必需的實現過程進行測量和監控。稅務機關可采取不定期現場抽查的方法對過程進行測量和監控: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的過程進行現場抽查,管理層負責對整個單位的過程進行現場抽查。另外,稅收執法檢查,也不失為一種監控過程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的好方法。
(三)不合格控制.此要素要求識別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產品,以防止非預期的使用和交付。識別不合格的途徑主要有: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辦理的稅收征收管理業務進行自查時發現不合格;不定期現場抽查發現不合格;稅收執法檢查發現不合格:內部審核發現不合格。對以上各種途徑識別的不合格應在程序文件中規定糾正以及對糾正結果進行驗證的職責和要求。
【關鍵詞】審計獨立性;審計市場;政府監管;審計質量
在現代經濟市場中,獨立審計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近些年來,我國大量的上市公司頻繁發生審計失敗案例,如“瓊民源”、“紅光實業”、“鄭百文”、“南方保健”等,嚴重地威脅到了審計師的獨立性,以致整個獨立審計行業的誠信問題受到普遍的關注和質疑。因此,提高和加強審計獨立性對我國市場經濟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提高審計獨立性的重要性
獨立審計的本質是對上市公司提供的審計報告進行審核、監督和簽證;而作為審計的實施者――審計師在其職業過程中要對其審計意見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在我國,隨著審計市場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社會公眾及政府部門對會計信息的需求越來越強烈,對其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如果信息的提供者出具了虛假的信息,作為鑒證業務的審計師會面臨兩種選擇:一種是恪守其應有的獨立性準則,保證信息的質量;另一種是在各種利益的誘惑下違反獨立性準則,產生低質量的信息報告,使審計市場的效率低下。所以,審計師的獨立性對市場經濟的正常運作與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從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來看,審計師的獨立性是市場發展的奠基石,也是確保我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等相關信息質量的制度要求。而現代企業一個明顯的特征就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這種權利的分離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同時,也導致了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問題――問題的產生,并由此導致了“內部人控制”現象。這種現象嚴重的破壞了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健康發展,如何解決此類現象呢?其重要的途徑之一就是保證審計師的獨立審計。在審計師審計的實踐過程中,由于各種經濟利益的驅動,審計師要獨善其身保持這種獨立性,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影響。而影響審計獨立性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劃分為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兩大類。外部因素主要有生存壓力、政治經濟因素、審計收費、審計供需模式等;內部因素主要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形式、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非審計業務、審計任期的長短等。正是這些影響因素阻礙著我國審計市場的正常運轉,嚴重威脅著審計獨立性,所以市場經濟對強化審計獨立性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二、政府監管在提高審計獨立性的作用
審計師要保持其獨立性,出具高質量的審計報告,需要政府與市場采取相應的對策,減少甚至消除各種因素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本文在此主要探討政府監管對審計獨立性的作用。
同國外一些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審計市場目前的發展不是很完善。在市場經濟中,審計師為了獲取一定的社會資源和經濟利益,提高自身的競爭力與市場占有率,出具有利于客戶的審計報告,這樣就導致了審計行業以犧牲審計獨立性為代價的“惡性競爭”。我國的審計市場對審計服務產品長期供大于求,審計師面對這種情況只能選擇降低審計收費標準,維持正常經營,而出具的審計報告質量也會隨之降低。簡單的說,市場機制這只“看不見的手”主要通過“價格機制”和“競爭機制”來發揮作用,但在這樣一個大環境下其效果并不明顯。這時政府就以“看得見的手”來發揮作用,彌補市場失靈,保證整個市場正常有效地運行,即通過非市場機制的手段來解決有關市場的失靈問題。因此,在監督和管理審計行業和審計師時,政府主要解決審計行業自身和市場機制所不能解決的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政府監管的著眼點在于保證審計市場的有效運行。從法律、法規的角度界定審計的目標,賦予獨立審計應有的社會職能,制定審計行業的行為準則,建立獨立審計預警機制,實施必要的監督和處罰機制來保證審計的獨立性,這都是政府監管在保證審計市場有效運行中的體現。此外,政府還應持續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規,加大審計師的執業風險,提高其違法成本,并且減小審計師與客戶之間的利益羈絆,從而保證審計的獨立性,提高審計信息質量。
第二,政府適度的監管審計市場。不當的政府監管會造成審計市場的惡性運行與發展,從而使整個審計行業的發展受到影響;相反,有效的政府監管不僅可以約束審計獨立性威脅,而且有利于產生高質量的審計需求。限制政府對獨立審計的干涉行為,才能為審計市場提供良好的外部發展環境,使得企業能夠自由選擇所需要的審計服務。因此,政府應該把握監管的程度,提高監管的效率,從而提高審計的質量。
第三,政府加強對監管者的監督。首先,政府在執行其監管職能時難免會出現一些不恰當的舉措,如執法力度不夠、信息透明度偏低、遵循制度的程度不到位等。其次,政府部門作為市場的監管者同樣具備“經濟人”的屬性,即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政府部門可能會制定出不合理的政策,形成不公正的監督。所以監管者必須進行必要的信息披露,建立公開透明的監管規則和程序。
從我國具體的國情出發,僅以市場機制來保證審計的獨立性是不現實的,加強政府監管是我國獨立審計市場的必要選擇。強調政府監管的作用并不代表市場機制就不重要,而是要構建以“市場機制為主導、政府監管為補充”的監管模式。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相當復雜,它們對審計獨立性發揮著不同的作用,既相互協作,又相互制約。因此,提高審計師的獨立性,需將市場機制和政府監管有機的結合起來。
三、加強政府監管應注意的問題
在提高審計獨立性的過程中,政府發揮監管作用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弊端,只有解決其中的問題才能達到較好的監管效果。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把握政府監督的目的,避免過度監督。政府監管是為了彌補市場失靈而出現的。適當的政府介入有助于提高市場的效率,從而提高審計的獨立性。曾萍、藍海林(2003)的研究表明市場和政府是相互影響、相互補充的,而我國的審計市場還不成熟,所以要對市場進行完善,然后再借助政府的力量來完成重要的補充作用,這樣才能保證審計的高質量。所以,過度的政府監管不但不能改善審計市場的問題,而且會導致整個獨立審計的失敗。
2.保持“一個聲音”說話,避免多頭監管。我國的證券市場發展緩慢,一個主要的制約瓶頸就是市場面臨太多部門的監管,如財政部、工商部、稅務部、審計部等。這些部門從不同的角度進行監督檢查,但是在執行監管任務時沒有進行很好的溝通和協調,在監管職能的設置上往往又出現重復和交叉,帶來了沒有必要的人力、財力和物力的浪費,導致監管成本增加、監管運行效率低下,而且影響了審計業務的正常開展。這種行業的多頭監管、重復監督對獨立審計的健康發展無疑是有害的。
3.選擇適當的方式和手段,避免監管失靈。市場失靈可以通過政府干預來解決,然而政府監管也會出現失靈現象。首先,現代市場的經濟情況紛繁復雜,作為監管部門的政府要全面掌握和分析相關信息往往十分困難,且成本較高,這種信息的不對稱造成政府監管效率低下。其次,政府所采取的監管方式不當或政府監管目標的多元化等也會造成“監管失靈”。所以應該通過權利監管和機制制衡來盡可能的減少政府監管的缺陷,以達到較好的監管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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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醞釀階段
1979年以后,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以及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當時我國的行政體制的弊端日漸凸顯,為了解決行政管理體制的不適應性以及時展中復雜的政治與行政管理問題,我國的行政體制改革逐漸被提上日程。I982年是我國于改革開放后的第一年,同年行政管理科學得以恢復。縱觀這一時期,由于學科本土化的意識還比較差,公共管理還沒有形成完善的框架體系。大多數的研究都局限于政府管理及公共管理一般理論性研究,并且公共管理的學科主要偏向研究政府的行政管理以及公共管理理論的研究[1]。
(二)恢復和積淀階段
經過改革開放后一段時間的發展,我國的公共管理學科教育已經進入恢復階段。1S>86年,我國的高校開始將行政學作為政治學的二級學科進行本科教育,其中部分高校還設立了行政管理的碩士教學點。1987年公務員制度的建立也為公共管理學科的發展以及教育提供了很好的契機。并且在1988年中國行政管理學會開始在北京成立。至此,我國的公共管理開始形成體系,大量的行政學論文及專著開始涌現。
(三)突破和發展階段
12年,黨的十四大確立了中國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的方針。為了順應時代的發展,中國原有的行政體制也相應發生了變化。并分別于13年3月和8月決定進行中央政府機構改革和公務員制度改革。而后于1994年我國的國家行政學院正式成立。這些都為公共管理的研究和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歷史機遇,之后各地方政府開始成立地方行政學院,這一時期很多的公共管理學者開始研究西方公共管理理論和經典著作,我國公共管理的研究視野由此打開。
(四)轉型騰飛的新階段
I"8年《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對公關管理分散的專業和理論性的教學模式做出調整,并正式將公共管理設立為管理學下屬門類,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國土資源管理五個專業。這一階段主要是針對市場的需求,注重培養公共管理專業人才。在學科體系方面,中國公共管理的學科體系基本形成。公共管理的研究任務也從政府行政為導向轉為以公共問題為導向。
二、中國公共管理學科發展問題分析
綜上所述,公共管理在我國的發展也僅僅只有二十幾年的時間,但是發展速度確實驚人和令人欣喜的。但是我們應當可以清晰的看到,作為一門學科的公共管理,其在中國的發展還是存在一系列的問題亟待解決。
(一)公共管理理論研究方面本土化不足
我國的公共管理是在中國社會主義改革以及引進西方發達國家理論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但是由于發展時間較短,長期奉行西方經典理論,并且缺乏實踐發展經驗,忽視了中國具體國情問題的研究因為沒有任何一種理論和管理模式是萬能的,更何況中國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也存在著典型的制度差異。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加劇,各國在政治上聯系曰益密切,中國在21世紀面臨著更大的挑戰與機遇。因此,如何在國際舞臺上根據我國的現實國情,構建適應我國發展的公共管理理論迫在眉睫。
(二)研究方法上定量研究不足
定量研究是指研究者事先設定假設成立,并確定變量之間的因果關系,然后用一些檢測工具測量和分析這些變量,從而驗證人員預先設定的假設一般而言,公共管理方面的定量研究是指將運用統計技術運用到公共管理研究領域。
在我國公共管理定量研究的這一問題上,相關學者總結了七本我國主流行政管理刊物,根據其對2729篇論文的統計結果顯示,我國的公共管理論文規范研究占到了總數的94.5%,處于理論研究的論文占到了總數的96%,而論文中沒有涉及到數據分析的則占到了論文總發表數量的94%。也就是說,當前我國關于公共管理的研究大多數還是處于理論研究和問題分析階段,而對公共管理的定量研究卻是少之又少。
(三)在學科教育上公共管理理論研究與實踐脫節,導致發展乏力
公共管理在我國經歷了二十多年的發展,適應中國國情的公共管理的理論結構初步建立,同時我國公共管理學者也充分吸收借鑒了西方發達國家的公共管理理論研究成果。但是在我國的高校教育體系中,無論是公共管理的理論知識還是教學模式都比較陳舊,主要表現為:教師主要以理論講述為主,就理論講理論很難能夠使學生更好的理解公共管理的方方面面。其次由于忽略引領學生參與教學實踐,很難培養學生在科研方面的能力。最后,中國經濟的發展與在公共管理實踐部門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也是遠遠不足的。就目前而言,實際部門所做出的努力遠遠達不到學界的需要。
三、公共管理學的未來發展任務
(一)借鑒西方的管理理論與立足中國本土化研究相結合
借鑒西方國家的公共管理理論與著作的本意也是為了促進我國公共管理學科的發展,但是這種全盤照搬西方公共管理理論分析中國公共管理的事實,完全不考慮國情的研究方法顯然是不正確也是不可取的。中國的公共管理研究必須在借鑒西方研究成果的基礎之上,結合中國實際,切實分析我國的具體國情,從而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公共管理研究。個人認為公共管理學科研究的本土化,可以分為兩部分,第一,借鑒國外的管理實踐,中國的學者可以運用國外的管理理論和方法解決中國管理實踐中的現實問題。通過研究分析國外的管理實踐,了解國外學者如何從管理實踐中提出問題,如何通過具體的研究工作建立相關的管理理論同時必須分析國外公共管理理論是如何在管理實踐的推動下不斷演迸和發展的。第二,考慮中國的具體國情,公共管理學者必須以中國公共管理實踐為依據,通過選擇中國政府、學校、企業以及其他各類社會組織的各種管理問題作為研究對象,在研究中建立起適應中國國情的公共管理理論。
(二)定量研究與定性研究相結合的研究方法
雖然定量研究方法存在自身所固有的局限性,但這也是公共管理學科科學化的方向。所以我們必須從實證經驗出發,借助相關的技術和數理分析模型,這對公共管理研究者準確有效的分析現實情況具有
其實&性研°究方法與定量研究方法并不存在孰優孰劣的問題,只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現實國情,要求我們在研究方法上要做到定量研究與定性研究的相互結合,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源上避免因為單純的依靠理論研究而不切合中國實際的情況發生;同時又可以避免單純追求技術手段而忽視真實嚴謹的定性研究方法。也就是說定性研究與定量研究的完美結合才能更加真實且生動的反映中國公共管理現狀。
(三)改進高校公共管理教學方法
經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得知,公共管理并不是一門純理論性的學科,它與當前我國國情以及政治、經濟發展現狀聯系緊密。因此在對其研究與教學方法上,完全依靠理論教學是不可取的。所以在公共管理的教學方向上,我們建議高校能夠將當前我國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現狀與公共管理的現實需要向結合,而當前對公共管理的研究主要是以高校的科研為主,所以加強對高校公共管理專業的學科教育就顯得尤為重要。
由于公共管理的教學模式既不同于一般的學科教育,也不同于在職培訓。所以公共管理的教學方法應是有利于引導學生主動參與教學活動,全面提高教師和學生的專業素質,即在課堂中可以采用靈活多樣的教學方法,諸如案例分析法、開放式教學發、情景模擬和經驗交流等。這些方法要求老師必須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同時又要求學生掌握社會實際問題。這些教學舉措上的改進對于提高公共管理研究人員的素質和能力都是十分必要的。
(四)爭取公共管理的國際話語權
隨著全球化的進程的逐步加快以及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我國在世界上的影響力將越來越大,中國公共管理的國際化發展路徑將成為大勢所趨。也就是說我們需要用全球化的眼光來審視當前我國公共管理學科體系建設。這就要求我國學者認真總結我國公共管理的實踐經驗,運用中國特色的理論基礎建設我國公共管理模,并充分繼承中華傳統文化的精華,在全球公共管理氛圍之下形成中國特色,從而在推動全社會的發展上貢獻自己的力量,已達到提升中國國際話語權的目的。從另一方面來看,通過公共管理學科的發展來推動國家治理的水平,也是中國公共管理朝國際化邁進的重要步驟。
四、結語
伴隨著社會的飛速發展,政府治理模式將越來越受到普通民眾的關注,公共管理必將會成為擁有廣闊發展前景的學科,這也怡好順應了國際公共管理理論與實踐的發展趨勢。因此,我們要在充分吸收國外先進公共管理理論的基礎之上,結合我國公共管理的實踐經驗,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公共管理理論體系和研究方法。從而為我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輸送公共管理學科專業人才,為我國社會主義事業建設奠定相應的基礎。
關鍵詞:電子政務、問題、思考
電子政務發展中暴露的一些問題,制約了其巨大潛力的釋放,應該引起電子政務利益相關者的高度重視。
一是,電子政務的管理機制、組織化和投資機制問題。電子政務的推進需要人、財、物,更需要有一個架構良好、權責分明、上下互動的組織機制來做保障。
二是,電子政務的績效評估問題。目前中國各級政府和各個部門都對電子政務建設進行或多或少的投資。據有關研究機構的統計,每年的投資額高達數百億。但是這些項目的建設成果如何,存在哪些問題,以及如何改進等等并沒有清晰的答案,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還未建立科學、規范和實用的電子政務績效評估體系。
三是,電子政務能力建設。電子政務建設不僅是系統的建設,而且是與系統應用相關的各種要素的有效配合。能力建設,特別是公務員應用電子政務的意識、技能和態度等的培養,關系著政務服務的質量和效率、更關乎著電子政務的成敗。
四是,用戶培養問題。過去我們對用戶的關注比較少,因為主要在“打基礎、上項目”階段。隨著我國電子政務由建設期在向應用期過渡,我們應該向應用要效益。電子政務的用戶不僅包括廣大的公眾、企業組織,也包含政府公務員,這些群體是電子政務的大“市場”。從供需角度來看,公眾(和企業)就是政府大“市場”的客戶,客戶就是上帝,公眾就是中心。
五是,均衡發展問題。政府是一個整體,在電子政務建設的初期,電子政務建設在各個部門和地區并未起頭并進,而是有先有后,有弱有強,整體發展水平參差不齊,形成了政府內部顯著的數字鴻溝。
六是,外包、IT產業與信息化帶動問題。根據統計,2006年中國市場的運維外包規模達到59.24億元,同比增長22.3%。在中國,電子政務的深入發展,催生了中國IT運維外包服務市場的崛起和發展。電子政務采用外包的方式,尋求策略性外包,尋求成本與人才的優勢,使政府本身可以專注于核心工作,提高工作的附加值和成長彈性。
【關鍵詞】工商部門; 企業; 信用監管。
一、與工商部門自身職能的關系。
實施企業信用監管是提高工商管理論文" target="_blank"行政管理執法效能的重要途徑,是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基礎工作的必要手段。企業信用監管應是工商職能的重要組成內容,同時能體現出現代工商行政管理的新理念、新發展。從工作內容上看,一方面是對工商職能的充實、深化,通過信用監管,利用現代化手段使依法監管更為到位。如對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資格的合法性審查,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數據庫的建立,將提供查詢功能; 另一方面是對工商職能的提升、拓展,在依法監管的基礎上,體現以德監管,從處罰到處罰與激勵結合,從他律到他律與自律結合,從打擊到打擊與教育結合,從行政管理到行政管理與社會監督結合。
從實施形式上看,一方面在現有職能中相對突出、強化信用的要求,顯示出信用監管的特色; 另一方面,更是與現有職能的有機融合,將信用監管滲透在對市場主體監管的全過程,并通過工商業務工作的各個環節加以施行,如信用信息的采集,就是在登記、年檢、各個專項治理、辦案等過程中同時完成的,分類監管就體現在基層工商所的日常巡查中。從戰略意義上看,一方面彰顯了服務型工商的本質要求,突出了公共服務型政府職能的再造,通過企業信用監管,促進企業信用建設乃至誠信、和諧社會建設,另一方面工商部門以信用監管為核心,著力制度創新,推進職能整合,實現全程監管,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企業監管機制,確保企業準入“優生”,存續“優育”,退出“善終”。
二、與管理信息化的關系。
工商部門企業信用監管工作是以工商系統自身信息化建設為基礎,同時又對工商系統自身信息化建設產生強大推動力。工商部門企業信用監管,是一個對企業的信用信息進行征集、存儲、加工并使用的循環反復的過程,這一過程的順利實現,要以計算機及網絡技術的運用為前提,沒有信息化的基本條件,沒有強大的數據庫,沒有高智能的軟件,沒有互通互聯的信息網絡,企業信用監管的實施是難以想象的。因此,應以“金信工程”為契機,努力創造工商部門管理信息化的條件,加快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步伐。同時,由于企業信用監管對工商系統的信息化要求高,它也成為加快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進程的催化劑。首先,它促使計算機軟件的編寫、采用,促使在各項業務中運用信息化管理,以保證企業信用信息能夠在業務流程中實現自然輸入、交換、處理、共享; 其次,它促使計算機硬件的配置,由于企業信用監管將級別管轄與屬地管理相結合,最終通過基層工商所實現監管,這要求工商系統內部上下、橫向之間必須實現信息交換,對外必須實現全方位地信息輸入,促使基層工商所、窗口受理單位都具備接收、發送信息的條件,以保證對企業的信用監管工作落實到位。工商部門企業信用監管體系的建設,要利用與信息化共同發展的過程,搭建好技術平臺。
同時,要加大人員、財力投入,加強計算機人員培訓和專業人員的選聘,使電腦、人腦有機地結合。
三、與法律環境的關系。
加強企業信用監管作為工商職能的一個新探索,要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監管。首先,必須遵循行政執法的基本原則。一是行為法定原則,即企業信用監管的對象、內容、范圍和方式,要依法進行并對行為后果承擔責任; 二是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即對企業信用監管的依據、程序和形式,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地開展監管,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即對違法行為依法制裁的同時,要進行警示教育,從正面引導規范,不搞不教而誅,做到攻大奸戒小過。其次,必須依法運作。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法律法規。法律、法規、規章賦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監管職責、已在工作中運用的文件、報表等,是開展企業信用信息征集的基本依據和資料。二要創造條件規避法律問題。如信用等級評定結果的公開,最有影響的是等級好的、等級差的兩端。對等級好的,可以通過征求意見的程序,以自愿方式進行公示、提供查詢; 而對信用等級差的,因其一般都因違法違規受到行政處罰,則采取公布其違法違規事實的方式,對其進行公示。三要注意內外有別。信用監管中的評估標準、等級、公示等,法律條件尚不充分,可作為內部監督措施實施并注意內部保密性,以避免引起法律訴訟。同時,要積極著手研究開發,為企業信用監管提供法律保障。可探索在立足內部管理后再依法、有序地向社會公開,從行政規章、法規最后到法律的立法過程。當前工作的重點,在于充分利用制定工商行政規章的空間,為企業信用監管創造條件。
如對一些報表的設計上,按照企業信用監管的要求,增加欄目,明確內容,便于信息的處理; 對企業信用評估,可采取全系統統一指標體系、評估模型,但分地區分級統一參數的方式,以使評估既具有權威性,又能更切合各地實際; 對分類監管,可將企業的信用等級與工商系統內部已有的監管措施進行重新整合,使之配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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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逐步加深,我國企業的組織結構也變得復雜,在社會管理的體系中工商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行政執法和政府主管市場的監督方面,工商管理依然擁有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我國進入世界貿易組織(WT0)后,我國的經濟貿易與世界經濟接軌,來往更為密切,如何在新形勢下充分發揮工商管理的綜合職能,是能夠促進我國經濟市場穩定、持續、多元化發展的重要性環節。近些年來,我國的經濟學者都在重點研究新形勢之下世界工商管理的發展方向,深入探索工商管理的性質和制度創新,為提高我國的工商管理水平起到了積極作用。
一、我國工商管理現狀分析
隨著近幾年來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工商管理機關在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時,不論是在夯實基礎還是優化組織結構方面都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國的經濟市場發展形勢復雜,在工商管理的相關工作方面還存在著很多不足之處:
(一)工商管理的制度不完善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工商管理在市場監控方面發揮的作用和功能也越來越大。客觀形勢上需要拓寬工商管理的管理范圍,使薄弱環節加強。不僅要管理好個體私營的經濟,還要關注公有經濟體制的發展,維護好社會主義市場秩序,并且要把握好市場經濟調節的活動管理,在對宏觀調控計劃上也要監督實現。這便要求建立完善的工商管理體制,而目前我國的工商管理制度是按照行政區來管理,因此,加快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一步就是建立健全社會主義經濟條件之下的工商管理制度,這也有助于我國經濟管理與國際慣例的接軌。
(二)工商管理人才缺乏
根據人才招聘的數據統計情況來看,初級工商管理的人才需求是比較可觀的,但是作為中級和高級工商管理人才的部分卻存在著很大的缺口,尤其是高級工商管理人才更是十分緊缺。現代的市場經濟是新形態的經濟體制,建立在知識的生產分配和消費上。但是它要求從事管理的人才必須具有國際金融、經濟、貿易等思想,要有市場競爭意識,這樣才能夠適應時代和市場經濟的要求。一直以來,工商管理在培養人才的過程中都比較注重于專業的傳授和需要,偏重于知識理論的學習,實際上是不利于創新性人才的培養。首先,工商管理培養的途徑過于單一,缺乏創新,教學方法也很傳統,在課程設計和教學內容方面都偏重理論知識,而與實際的工作不符,沒有做到理論聯系實際應用;其次,工商管理學習考核的方法比較單一,不利于學生的綜合素質鍛煉,也使得高校培養的發展停滯不前。在我國,大部分的高校工商管理專業考核都是以考試成績來判定學生的能力,這種評估模式并不能完全地反映學生的實際水平,并且也不利于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
(三)工商管理執法力度不強
工商管理機關是促進社會和諧、有效推動依法治國的重要力量。工商管理人員在執行工商職責時要嚴格依法行政,切實履行工商管理的行政執法職能,并且還要不斷加強執法力度,保證執法效能,以促進社會和諧為工作的主要基礎。在現實的工商管理執法過程中,現代社會關系日趨復雜,工商管理部門遇到很多難題,并不能自如方便地應對,執法手段也不被社會大眾認可。首先,《反不正當競爭法》限制了行政處罰權和行政強制執行權的結合使用,以至于工商部門在做出行政處罰之后卻并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權利,這也就減弱了執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沒有威懾力;其次,工商行政的管理執法嚴重受到地方干預。地方政府一般都認為工商行政管理阻礙了地方的經濟發展,持不支持態度,并且會私自決定工商管理部門在不得到政府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對企業進行檢查并處罰,從根本上大大增加了工商管理人員的執法難度。
(四)工商管理內部制度不夠完善
在市場經濟和社會管理體系中作為政府主管市場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部門的工商管理機關起著重要作用,但是部門內部的管理問題也是存在的。首先,因為工商管理部門的職能部門很多,導致國家投資很多,而由于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以至于資產使用率較低,出現嚴重的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其次,工商管理部門審計機構不健全。但目前來看,我國工商管理的內部審計制度不夠健全,無法開展獨立的經濟監督活動,以至于會出現影響內部會計的控制效果。
二、創新我國工商管理的對策
(一)滿足工商管理專業人才需求,創新工商茜理人才培養模式
隨著我國經濟全球化發展的加快,高等教育也在不斷普及,工商管理的專業化教育也面臨著國際化和市場化的發展和挑戰,并且也對工商管理的專業人才提出的新的要求,必須要具有創新能力和適應現代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因此,我國的工商管理人才培養模式必須要不斷改革,創新出新的人才培養模式。
1.教育理念創新。工商管理的人才培養應以創新教育為主要目標,適應現代社會的發展趨勢。以實踐教學體系改革為手段,培養出卓越的有市場經濟意識的綜合性素質人才,不斷吸收新的知識和能力,以求進一步的發展。
2.增強市場競爭意識。要加強工商管理人才市場競爭意識的樹立,適應經濟全球化而成為熱門專業。在新時期的經濟管理人才必須具備競爭思想,樹立競爭意識,具備國際貿易、金融和經濟思想。
3.提高人才的實踐能力培養。工商管理的人才主要是從事管理和分析工作,所以在培養人才的過程中,必須十分重視管理理論知識的學習以及理論和管理實踐的結合,增強管理實踐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工商管理制度
隨著市場經濟的高速發展,市場日益復雜化、多元化。而在現代的經濟社會形勢之下,建立健全完善的工商管理體制,這不僅滿足了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工商管理職能充分發揮的關鍵所在。
1.健全工商管理體制宏觀控制。相關的工商管理部門必須要嚴格配合國家在各個時期對于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政策、目標和要求,才能更好促進發揮職能作用。在建設工商管理體制的過程之中,可以應用登記管理制度,要求工商管理部門以本地的經濟發展現狀為基礎,促進產業和產品結構協調發展,避免出現比例失調的情況。同時可應用綜合監督和管理職能,促進市場制度的完善。
2.建立統一協調的工商管理制度。為保證工商行政管理新的體制能夠適應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應加快對現行的工商管理制度的改革,可實行省以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垂直領導,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三、結束語
關鍵詞:公益訴訟;檢察機關;制度構建
法國最先創建檢察機關代表國家參加公益訴訟,法國的檢察理論認為,檢察機關的職責就是維護公益;在美國,總檢察長是美國政府、各州政府的首席法律官員,是聯邦政府和州政府機構及立法機關的法律顧問和公共利益的代表;在日本,檢察官代表國家維護秩序及善良風俗,他們不僅可以對個人所犯公罪提起國家公訴,而且可以參加到民事訴訟當中。
一、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內涵。
檢察機關提起的公益訴訟,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于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公民重要權利的民事案件,在無人起訴的情況下,以法律監督者的身份代表國家將案件提交人民法院進行審判,要求人民法院追究違法者民事責任的訴訟。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活動的開展,不僅有利于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弱勢群體的利益,而且有利于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彌補市場缺陷,監督行政失職行為。
二、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范圍。
(一)侵犯國有財產案件。侵害國有財產主要有:在國有土地、礦藏、水流、海域、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出讓、開發過程中,國家或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的;在公共工程招標、發包過程中,國家或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的;在企業改革改制過程中,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在國有資產拍賣、變賣過程中,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
(二)公害案件。公害案件主要是通常所說的直接造成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環境污染事件,近年來,環境污染事件明顯增多,然而由于我國現行法律確立的權利主體偏離了社會的現實需要,針對環境污染提起的訴訟卻寥寥無幾。
(三)涉及公民重大利益并損害公序良俗的民事案件。我國由于長期實行計劃經濟,形成了不少行業壟斷部門,如醫藥、電信、供電、鐵路等。經濟轉型后,由于利益驅動,這些壟斷行業常借助于其自身實力,人為地分割市場,任意操縱商品價格,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甚至是制定一些“霸王條款”,恣意侵害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其他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重大民事案件。如行政不作為案件,在一些地方,行政機關為本地的經濟發展、財政收入,對企業忽視環境保護,使得環境污染和破壞問題日益惡化的問題置之不理。
三、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方式。
(一)直接以原告的身份提起公益訴訟的方式。這一訴訟方式多適用于侵害不特定的公共利益的案件,在我國,對于此類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確認屬實的,應當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宣告合同無效,使該行為的后果恢復到合同訂立之前的狀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首起檢察機關以原告的身份提起公益訴訟的1997年5月河南省方城縣人民檢察院對方城縣工商管理論文" target="_blank">行政管理局和湯衛東提起民事訴訟案件就是這種方式。
(二)支持公益訴訟方式。在目前法律尚無明確規定,法院對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持慎重態度的情況下,檢察機關以支持者的身份參與訴訟,不失為切實有效的可行之舉。在2010年12月,昆明市中級法院審理的以昆明市環保局為原告,昆明市檢察院作為支持起訴人的環境污染案件采取了這樣的做法。檢察機關與本案件沒有直接的利害關系,不能作為本案的原告,僅作為支持機關參與進來。
四、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程序(一)公益訴訟案件的受理。民事公訴案件的訴訟程序應同其它訴訟一樣,檢察機關認為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自行立案;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如發現侵害國家利益或社會公益現象,可以通知檢察機關予以立案調查;其它機關、個人發現相關線索時有權向檢察機關控告。
(二)立案。在立案階段有二個問題要注意:一是立案標準。
對于立案標準,目前各地檢察機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的水平和狀況采用不盡相同的標準。但應考慮一些基本的原則:比如符合法律規定的可訴案件,適合進行公益訴訟案件,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等。二是立案程序。檢察部門在對案件進行初查之后,決定立案的,應制做《立案決定書》啟動訴訟程序。
(三)調查取證。檢察機關可根據自己開展公益訴訟的方式,采用單獨調取證據或幫助受害人收集證據的方法進行,查清問題,調查證據就會層次清楚,脈絡清晰,從而有的放矢,把握調查取證的主動權。
(四)審查起訴。起訴階段是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的極為重要的階段,審查結束后應制作審查結論,對應提起訴訟的,可依職權向法院起訴。目前檢察機關在提起訴訟時主要依據的是我國《憲法》、《民法通則》及國家對防止環境污染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訴訟程序主要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五)出庭支持訴訟。在法院接受起訴,啟動訴訟程序后,檢察機關必須認真做好出庭準備工作,在庭審中要充分運用已掌握的證據,適時舉證;對對方當事人所舉的證據進行認真質證;并積極參加法庭辯論,做到有理有利有節,確保勝訴。判決生效后,還要密切關注執行情況。
(六)判決的效力。在一般民事訴訟中判決的效力只發生在當事人之間,那么在公益訴訟中就存在一個判決效力擴張的問題,即不僅對參加訴訟的被代表成員有約束力,而且對于那些未特別授權給代表人的集團成員也有約束力;不僅對未參加訴訟的主體具有約束力,而且可能對那些根本料想不到主體也具有約束力。
因此,對公益訴訟進行審判而作出的判決就能有效的反映當前社會大眾所普遍關注的利益,能確認符合當前經濟發展的社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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