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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株草的感召
在我的遠方 你生長
幽香千里迢迢 彌漫了我的詩句
那安謐的姿態時刻感動著我
教育我潛下心來
熄滅一切物欲的喧囂
注目你
注目你優美的生存
2
在我局促的生命里
從此需要積累渴慕
推開滄桑世事
推開浮華和累人的功名
推開盛筵 盛筵上的殘酒
聚精會神地聆聽
聆聽你清醇的靈魂
3
你的成長就是我的快樂
你的安寧就是我的福音
我要為你刪除風暴 刪除
一切不懷好意的風暴
然后果斷地刷新天空
把你的所有愿望揣在懷里
收藏 并摯愛終生
4
污染的人類提醒我
對于這株草的愛
必須
矢志不移 滿懷忠貞
5
芳草依依 情思切切
香透
我平凡的人生
-- 勞動者!
天下最容易接近的是泥土
以及和泥土相依為命的男人和女人
他們以勞動的方式
同這個世界真情對話
他們漂泊過的所有地方
都生長發展史和進化論
蘊含豐富且平易自然
他們依山而立
叢林草莽中
染一身翠綠
山地里逐鹿生活
寒風中圍獵山的蒼勁樹的挺拔
在最靠近太陽的地方
頂天立地
他們傍水而居
江河溪谷中
柔情似水
人與水動情的匯合在一起
便誕生緩婉的船靈秀的魚
在所有的黎明和黃昏
收獲幸福和安祥
通常情況下
勞動者
幾根蘺芭便圍成家園
習慣用看愛人的那種目光
守望收成
男人喜歡用酒
女人選擇用淚
表達對生命的一往情深
勞動者的貧窮是身無長物
勞動者的富有是精力充沛且體格健壯
因此創造了人丁興旺世代繁衍
也創造了舞蹈、詩歌和天堂
五一勞動節詩歌
家政服務員
醬醋油鹽飲食茶,護幼扶老涮洗擦。
巧手烹調香飯菜,
勤謹澆開醉心花。
牛奶配送員
應時按點快奔波,
大桶裝滿小瓶擱。
季約日送隨召喚,
情系于行奶鮮活。
報刊零售員
立起亭臺開扇窗,未曾鋪張不潢裝。
眾刊精品操情冶,群科閃耀慧新光。
餐飲服務員
走出窮鄉僻壤村,加入廳堂服務軍。
學技就業兩不誤,禮正儀雅賓客尊。
商品推銷員
商城空道占邊角,展示新品市場瞄。
請君試用爭比妙,躬身侍服敢呈豪。
小吃叫賣者
春夏秋冬無阻攔,推車喚買喊連綿。
“賣粽子了”一聲唱,別樣人生苦亦甜。
汽瓶裝送者
別離原崗創業忙,自強發奮眾友幫。
換瓶充氣常供應,便民利家裝運扛。
廢品收購者
銹銅爛罐破鐵缸,舊胎癟塑黃紙箱。
別人丟棄我拾撿,利用回收廢變良。
蹬三輪車者
輪轉街巷善穿梭,風雨兼程不退縮。
送孺拉困載老弱,雙腳蹬出譽滿多。
書畫裝裱者
松柏蘭竹五顏涂,篆隸真草掛幅出。
裝成錦繡山河卷,裱開爭艷百花圖。
春風春雨把原野拂綠
驚起一層漫漫綠色。
高高鐵塔、層層配電網絡上,
懸掛著一幅幅檢修線路工人忙碌的景色。
風 , 用溫情的手在電線上彈奏著
歡快的樂章,在寂寥中
為茫茫沙海里的工人們唱響一首伴奏曲,
荒蕪人煙的戈壁
因他們的存在而頓增生機勃勃的昂揚氣色。
為了讓沙漠邊的小城能有不夜的亮光,
為了千萬勞動者能安全連續地運用電能
去建設祖國,
我們的電業工人
起五更 歸月色 戰沙暴,
巡線,檢修,消缺
從不毛之野到喧囂的街頭鬧市,
從架空線到地纜的每個角落,
細心檢查 ,
不讓每一個隱患從眼前滑過……
這就是光明使者
為自己勞動者的節日獻上的
歡快的樂章,在寂寥中
為茫茫沙海里的工人們唱響一首伴奏曲,
荒蕪人煙的戈壁因他們的存在而頓增生機勃勃的昂揚氣色。
為了讓沙漠邊的小城能有不夜的亮光,
為了千萬勞動者能安全連續地運用電能
去建設祖國,
我們的電業工人
起五更歸月色戰沙暴,
巡線,檢修,消缺
從不毛之野到喧囂的街頭鬧市,
從架空線到地纜的每個角落,
細心檢查,
不讓每一個隱患從眼前滑過……
這就是光明使者
和煦的春風吹遍大江南北,溫暖的陽光普照舉水南岸,百里平疇鋪開了希望的畫卷,英雄的團風聳立起創業者的豐碑。這里是勞動者的福地,這里是建設者的樂園;這里如詩如畫,這里如醉如癡。在“五一”國際勞動節即將來臨之際,縣總工會、縣文化體育局在這里隆重舉行慶祝“五一”國際勞動節詩歌朗誦會,參加這次詩歌朗誦會的選手共有28位,他們分別來自縣直機關各條戰線、各個部門和鄉鎮,每位選手帶給我們的都是獻給勞動者的頌歌,歡迎大家欣賞!
1、XX縣慶祝“五一”勞動節詩歌朗誦會現在開始,首先上場的是縣公安局的參賽選手郭霖、蔡準。他們參賽詩歌的題目是《五月的頌歌》,大家歡迎。
2、每一個花開的瞬間,都凝聚著汗水的揮灑,每一個前進的腳步,都靈動著生命的榮華,這就是紅五月的贊歌。下面請欣賞團風中學帶來的配樂詩朗誦《五月的贊歌》,朗誦者楊帆、盧琦。
3、是誰,用青春丈量了生命的寬廣,是誰,用汗水韜斂了太陽炙烈的光芒,是我們辛勤的勞動者,是勞動者用勤勞的汗水譜寫著生活的贊歌。請欣賞由縣實驗中學帶來的詩朗誦《五一贊歌》,朗誦者方亮、吳金濤。
4、落葉在空中盤旋,譜寫著一曲曲感恩的樂章,電力工人懷著一顆感恩的心,用心血和汗水點亮了萬家燈火。下面請欣賞由縣供電公司帶來的詩朗誦《傾注你我心血,點亮萬家燈火》。朗誦者肖凡、方榮等。
5、我們歌頌祖國,我們贊美家鄉,我們熱愛勞動,我們追求成功,這就是團風38萬人民的頌歌。請欣賞革命老區賈廟人民的心曲《勞動禮贊》。朗誦者周高峰、汪艷芳。
6、地下脈動千萬條,是跳動著的五線譜,緊連著水廠工人的心,他們奏響了勞動者樂章,把愛奉獻給千家萬戶。下面請欣賞由縣建設局帶來的詩朗誦《水廠工人》,朗誦者:李牧。
7、團風,你用熾熱的胸懷、溫暖著創業者的信念,你用大地般的情懷,托起一片燦爛的明天。請欣賞由縣婦聯帶來的配樂詩朗頌《團風創業者的歌》,朗頌者肖春英。
8、成功是汗水澆開的花朵,輝煌是心血點染的征程。團風地稅人用不懈的追求,正邁向事業的高峰。請欣賞縣地稅局帶來的詩朗誦《團風地稅人》,朗誦者:羅想,王小偉。
9、春風輕撫著綠色的禾苗,春雨滋潤著廣婺的田野,農技人員的辛苦勞作,為大地奉獻著最美的贊歌。請欣賞縣農業局選送的詩朗頌《最美的贊歌》。朗誦者:李玉榮
10,我們不是偉人,我們也不是英雄,但我們擁有無怨無悔的人生,因為我們是平凡的養路工人。請欣賞縣交通局選送的詩朗頌《養路工之歌》,朗頌者:張媛、王鄂
11、大鵬展翅九萬里,扶搖直上沖云天,信合人帶著執著、夢想與追求,向著更高、更遠、更輝煌的明天前行。請欣賞縣信用聯社選送的詩朗頌《信合禮贊》,朗頌者:吳超
12、團風,正在創新崛起,正在用創業者的激情演繹著從貧弱到富強,從封閉到開放,從保守到創新,從追趕到跨越的精彩嬗變,你的兒女永遠是您的光榮。請欣賞縣實驗中學選送的詩朗頌《光榮頌》,朗頌者:趙海濤等。
13、愛我團風,古老而充滿朝氣的名字;愛我團風,勤勞而勇敢的人民;愛我團風,用偉大的創造推進經濟的展翅飛騰。請欣賞杜皮鄉選送的詩朗頌《愛我團風》,朗頌者:程志芳。
14、有一種事業,把共和國的光輝播撒到每一個角落;有一種人,把黨的溫暖傳送到千家萬戶。這就是我們的民政人。請欣賞縣民政局選送的詩朗頌《我們是民政人》,朗頌者:漆蓮。
15、有一雙手,將世間的疾苦消融,給暗淡的生命捧起一抹朝霞;有一雙手,讓患者和家屬感激的微笑盡情在綠色通道里渲暢。這雙手就是我們的白衣天使。請欣賞縣醫院選送的詩朗頌《白衣天使》,朗頌者:陳芳、趙洋。
16、人們,因為勞動而幸福,因為幸福而勞動,勞動是人類的天職,勞動是人類的本原,勞動創造了人類和世界。請欣賞縣畜牧局選送的詩朗頌《致勞動者》,朗頌者:袁曉穎。
17、有一團火,點燃著生命的光芒;有一團火,溫暖著顫動的心房,那天使之翼扇焰了希望的火炬,呈現著一道美麗的風景。請欣賞縣婦幼保健院選送的詩朗頌《天使之翼》,朗誦者:王蘭萍,熊麗娟。
18、世上有部永遠也寫不完的書,那便是母親,世上最應該記住的人,也應是母親,然而,最應該記取的最易忘記,有誰還能知道母乳的汁味?請欣賞縣廣電局選送的散文詩《母親》,朗頌者:夏夢玲。
19、勞動,創造一頁頁厚重的歷史;勞動,書寫一個個驚世的奇跡。我們站在紅五月的首端,書寫了團風經濟和社會發展新篇章。請欣賞縣發改局選送的配樂詩朗頌《唱響紅五月的贊歌》,朗頌者:王翔、趙。
20、我們以盤古開天般的氣概,把歲月的長河裁剪;我們以夸父逐日般的追求,將生命的烈火點燃,團風交通的騰飛,已成為21世紀一道亮麗的風景線。請欣賞縣交通局選送的詩朗頌《交通禮贊》,朗頌者:周何方。
21、五月的陽光溫暖柔和,五月的花香飄醉著歡樂,我們是光榮的勞動者,在五月的懷抱里放歌。請欣賞縣畜牧局選送的詩朗頌《五一勞動者之歌》,朗頌者:董琦。
22、是誰,用公平正義詮釋著法律的內涵;是誰,用忠誠和無私托起了天平的兩端。是你,共和國的人民法官。請欣賞縣法院選送的詩朗頌《人民法官贊歌》,朗頌者:漆峰。
23、我們頌揚五月,我們崇尚勞動,我們擁有創造歷史的氣魄,我們是新一代的團風人。請欣賞縣實驗小學選送的詩朗頌《五月的頌歌》,朗頌者:劉敏、汪震杰。
24、我見過你,你像朝陽,為幸福者涂抹亮色,你似晚霞,給愁苦人送去余暉,你見證了團風的發展和壯大。請欣賞縣司法局選送的詩朗頌《我見過你》,朗誦者:朱曉君。
25、勞動,以母親的方式,教給我們什么是生命,勞動者光榮的韻律,從母親肺腑傳出,唱響千年。請欣賞縣法院選送的詩朗頌《勞動光榮,創造偉大》,朗誦者:占翠。
26、是誰,用辛勤的汗水哺育了春日破土的嫩苗?是誰,似和煦的春風溫暖了我們的心靈?是您,光榮的人民教師。請欣賞團風鎮選送的詩朗頌《我們是光榮的人民教師》,朗頌者:涂靜等。
27、你是“金色盾牌”,用言行捍衛了自己的莊嚴承諾;你是“鋼鐵衛士”,用血肉之軀守護著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寧。你,就是我們光榮的人民警察。請欣賞縣公安局選送的詩朗頌《警察之歌》,朗頌者:張瓊。
我們仿佛看見
那怒形于色的人群
正潮水般的涌向天安門前
翻開五月的日歷
我們仿佛聽見
那激越高昂的呼聲
越八十年的時光隧道
正清晰的響在耳邊
還我青島拒簽和約
內懲國賊外爭國權
祖國母親豈容蹂躪
中華大地哪能踏踐
這是一群熱血青年正義的吶喊
這是一群愛國志士光榮宣言
象一座巖漿迸發的火山
似一柄刺向黑暗的利劍
似一股奔涌而來的洪流
似一只搏擊風浪的海燕
痛打賣國賊人心大快
火燒曹家宅義憤沖天
血腥鎮壓何所懼
我以我血軒轅濺
這是一場反帝反封建的偉大勝利
這是一個非同尋常的歷史轉折點
這是一面永遠高揚的旗幟
我是一首永恒的愛國詩篇
翻開五月的日歷
我的思緒飄飛的得很遠很遠
翻開五月的日歷
我的心里又添了幾許憂患
伊拉克上空仍籠罩著戰爭的陰云
科索沃大地正彌漫著濃烈硝煙
霸權主義者隨意干涉它國內政
日本右翼分子矢口否認侵華歷史
世界和平的交響樂不和諧的旋律時隱時現
漫長的人類社會呀
演繹了多少苦難的歲月
悠久的歷史文明啊
又有多少悲劇頻頻上演
無數個鐵的事實告訴我們
愚昧就被欺凌
落后就要挨打
翻開五月日歷
我的信心倍增
干勁沖天
信念是堅固的堡壘
理想象燃燒的火焰
和平的呼聲早響徹全球
友誼種子已扎根心田
時代的號角已在大江南北響起
改革的春風正在沭陽大地吹遍
年輕的朋友信
讓我們高揚五四鮮紅的旗幟
團結一心務實苦干
奮起直追自強不息
去擁抱新世紀
家政服務員
醬醋油鹽飲食茶,護幼扶老涮洗擦。
巧手烹調香飯菜,
勤謹澆開醉心花。
牛奶配送員
應時按點快奔波,
大桶裝滿小瓶擱。
季約日送隨召喚,
情系于行奶鮮活。
記得有一次,媽媽上班去了,可是她還有一大堆的衣服沒有洗完。于是,我起了幫媽媽洗衣服的念頭。說干就干,我找來一塊肥皂。又在水池里放滿了水。把衣服全部放進水里,我卷起了衣袖,洗了起來。我拿起一件衣服,用清水把它浸濕后,把肥皂擦在有污漬的地方。用力搓洗,搓出了許多五顏六色的大泡泡,飄浮在水中,亮晶晶的,漂亮極了,一會兒又溶化在水中,化成了白色的泡泡。突然,我看見一個地方怎么洗也洗不干凈,當我正要泄氣時,心想:如果我現在放棄了,媽媽回家后又得辛苦地洗這些衣服了。于是我又在上面擦一些肥皂,繼續搓洗,終于,黑點被我搓洗干凈了。我再把水池里的臟水放掉,重新放滿干凈的清水,把剛才用肥皂搓洗過的衣服放入水池中,用清水漂洗幾遍后,再換些水,再漂洗,直到漂洗干凈為止。衣服終于洗完了,我又把衣服晾曬好,可是我的汗珠卻從額頭上流到了水池中,和清水融合在一起了,水也濺了我一身,那時候正是冬天,北風呼呼地吹著,我冷得瑟瑟發抖,但我的臉上卻露出了開心的笑容,這回我才感覺到勞動使人快樂的真理。
學會了洗衣服后,我在雙休日能經常洗洗自己的小衣服、小鞋子,它成了我的樂趣。
我真的是一個“勞動積極分子”。勤勞的身影遍布我家的每一個角落。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企業協調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整體利益和職工的合法權益,調動經營管理者和職工的積極性,共同努力辦好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勞動部《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由企業行政(以下簡稱行政)與企業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用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范雙方行為,加強經營管理者與勞動者的合作,增強企業內部凝聚力,促進企業的不斷發展。
第三條 要合同訂立生效之日起即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行政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合法的利益和權利。行政的重大事宜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工會有義務支持行政抓好生產經營和管理,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和遵守企業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 勞動報酬
第五條 行政應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和國家政策、法規,結合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制定本企業工資、獎金等分配方案。方案應征求工會意見,經職代會討論通過后方可實施。工會應協助做好方案的實施工作,配合行政不斷完善分配制度。
第六條 行政按時支付職工的工資、獎金及各類補貼,不得刻意或無故拖欠。
第七條 行政按規定支付職工在工休假、法定假、婚喪假、哺乳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工會應協助行政安排好以上工作。
第八條 行政應隨著生產的發展不斷增加職工收入。每年具體增長比例由行政和工會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效益情況、物價上漲指數等多種因素綜合后,協商確定。企業職工最低工資依法不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章 工作時間
第九條 行政按《勞動法》規定制定企業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遵守以上制度,在工作時間內干滿點、出滿勤。
第四章 休息休假
第十條 行政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時間、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時,按《勞動法》規定,應征求同級工會意見,對確有必要的加班,工會應協助做好加班職工的工作。
第五章 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 行政按規定每年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的預算、使用方案,事前應征求工會、職工代表的意見,經職代會審議決定后執行。
第十二條 行政應在發展生產、提高經濟效益的基礎上,不斷改善職工住房、醫療保健、就餐、職工療養、休養和文化娛樂等生活福利條件(每年具體計劃納入企業的方針目標)。工會應配合、協助行政做好有關工作。
第十三條 行政根據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實行社會保險制度。
第十四條 行政按政府有關規定支付職工獨生子女、退休、養老和其他方面投保的費用。
第十五條 工會應協助行政做好職工的各項保險工作。
第六章 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十六條 行政應依照國家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政府所頒布的法律、法規、條例,不斷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衛生、勞動條件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第十七條 企業行政按規定標準定期給職工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津貼,并分別做好夏季的防暑降溫和冬季的防寒工作。
第十八條 行政在新、改、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引進新設備、新工藝時,應做到“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和采取配套措施,做好勞動安全衛生、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九條 工會應支持、協助行政加強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工作。配合做好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規定、危及職工安全的現象,有權依法提出,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各項安全制度規定和操作規程,支持行政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 企業發生職工工傷事故,行政應及時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工會有權和義務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 行政對有毒有害作業工種職工和女職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每兩年對企業全體職工進行一次體檢。同時每年組織部分職工療養。工會應協助行政組織開展好此項工作。
第七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兩年。合同期滿前6個月,經雙方協商續訂合同,新合同未生效前延續執行本合同。
第八章 變更、解除、終止集體合同的協商程序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雙方均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修改意見。經雙方協商同意,并將修改條款交職代會討論通過,并上報市勞動行政機關審查同意后生效。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第九章 雙方履行集體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勞動用工
1. 行政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擇優招聘職工。招聘計劃和實施方案,均應征求工會、職工代表意見。
2. 行政依法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個人勞動合同的內容不能與本合同相悖。工會應指導職工明確和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3. 行政解除職工個人勞動合同要按照有關勞動法規,經職代會通過的企業管理規定執行,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按《勞動法》所規定的調解、仲裁、訴訟程序進行。
第十章 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時協商處理的約定
第二十五條 為保證本合同的全面履行,行政和工會以對等的原則派出代表,組成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定期檢查執行情況,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雙方的簽約代表,對執行合同中的問題認真研究處理。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處理(申請仲裁的時效改為從發生爭議起60天內)。
第十一章 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任何一方有違反責任合同條款的行為,按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第十二章 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八條 行政有關企業發展、生產經營等重大問題的決策方案,應征求工會和職代會意見。工會有責任動員、組織職工圍繞企業生產、經營管理開展勞動競賽、提合理化建議等多種形式的活動,為行政各項目標的實現做出貢獻。
第二十九條 行政支持工會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按《工會法》規定提取經費,并提供必要的條件。工會應動員職工以主人翁的姿態進行勞動,尊重和維護行政生產、經營、管理權威。
第三十條 行政和工會雙方要不斷加強企業民主管理,增加企業凝聚力,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企業不斷發展。
第三十一條 工會主席(或代表)參加行政定期召開的辦公會,參加行政各方面重大事宜的研究,通報工會重要事宜,協商處理所遇到的有關問題。
第三十二條 教育與培訓
1. 行政制定職工教育規劃,應征求工會意見,提交職代會討論通過后實施。
2. 行政按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加強職工教育和培訓工作。使用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3. 企業應建立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培訓制度,做好職工的轉崗、待崗、重新上崗工作。
4. 工會應協助行政做好職工教育、培訓、轉崗、上崗工作,配合黨政在職工中開展“職業道德、職業責任、職業紀律、職業技能”教育,積極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思想道德和文化、技術。
第三十三條 紀律與獎懲
1. 行政可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經職代會審議同意后實施。工會應支持行政按規定辦事,并協助做好工作。
2. 行政對違規職工處理時,應征求工會意見,按有關程序辦理。
3. 工會應教育職工自覺遵守行政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相悖時,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按規定在7日內報市勞動行政機關審查,同時上報雙方主管部門備案,市勞動行政機關在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合同即行生效。
廠長:
年 月 日
集體勞動合同范文二本合同機械化養護隊工會{以下簡稱工會}代表機械化養護隊的全體職工與{以下簡稱機械隊}簽訂。 第一條 為深化改革,促進開放,維護機械隊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最大限度地調動全體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促進機械隊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雙方在自愿和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是雙方在機械隊發展、科學管理、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等方面應遵守的行為規范和共同準則。
第三條 機械隊實行集中管理,凡機械隊范圍內的各個職工均應遵守本合同。
第四條 機械隊保障職工代表依法行使同主管理權力。機械隊及工會鼓動職工利用業余時間學理論、學法律、學管理、學文化、學科學、學技術,提高職工技能,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機械隊及工會禁止職工從事有損機械隊的行為和活動。
第五條 工會作為全體職工的代表,有義務引導職工正確處理與機械隊的勞動關系,有義務教育職工認真履行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遵守機械隊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改
革措施,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促進機械隊的發展。
第六條 下述情況,職工必須服從安排:
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脅職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公路上發生突發事件,影響道路安全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七條 機械隊實行的節假日及公體日;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無調休。春節:2月22日至28日放假調休,共7天。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無調休。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無調休。端午節:6月23日至25日放假調休,共3天。開齋節:9月6至9月8日,共放假3天,無調休。中秋節:9月28日至29日放假調休,共2天。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少數民族節假日根據規定執行。
第八條 機械隊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各標準,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九條 機械隊應當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高度重視安全生產。認真搞好勞動保護工作。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第十條 機械隊必須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防護及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和發放保健津貼。
第十一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職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持證上崗。
第十二條 機械隊必須按時發放勞保用品。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認真搞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對不安規定穿,和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機械隊有權拒絕其上崗或責令其下崗。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機械隊有權查處。職工對機械隊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工會有權提出意見并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在普級、普職、評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等方面,堅持男女平等。
第十四條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哺育時間視為正常勞動時間,工資按實際工資加補貼執行。計劃生育假期間待遇按國家計劃生育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對機械隊、工會和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機械隊、工會和全體職工均應嚴格履行合同的保項條款。 第十六條 機械隊保障職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權利。
第十七條 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工會有權要求機械隊有關部門予糾正和認真處理。機械隊應支持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為工會開展各種活動提供物質和經濟保障。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則執行。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有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1份,留機械隊保存。
雙 方 代 表
職工方:
機械隊方:
年 月 日
集體勞動合同范文三甲方(工會或員工代表) 乙方(企業)
員工人數:____人 企業性質:
協商首席代表: 協商首席代表:
姓名: 姓名:
職務: 職務: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協商代表人數: 協商代表人數: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增強合作共事,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及深圳市有關法規、規章,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工會是企業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本合同由工會(員工代表)代表員工與企業簽訂。
第三條 甲乙雙方依法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 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三)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四)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第五條 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對企業和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勞動合同
第六條 本企業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由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并經企業與員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蓋章后生效。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標準,不得低于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應當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 企業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員工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員工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企業與員工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第十一條 企業或者員工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本企業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工資制度。
第十三條 本企業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工資支付形式。
第十四條 本企業員工月工資不得低于順昌縣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十五條 本企業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_______日(工資支付周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第七日)。工資發放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發放。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
第十六條 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___________為基數。
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 員工病假、非因工負傷的工資支付辦法
第十八條 員工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期的工資支付辦法
第十九條 獎金、津貼、補貼分配形式
第二十條 根據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企業員工工資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______%。
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條 本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按下列條件、標準處理相關事宜:
(一)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小時,保證員工每周休息_____日;
(二)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特殊工種特殊情況的安排:
第二十二條 本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加點的,嚴格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并依下列要求處理相關事宜:
(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點理由,確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數;
(二)與甲方或參與加班的員工協商;
(三)乙方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加點時間不超過《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甲方和員工應當給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員工依法享受的帶薪休假以及本集體合同約定的其他假期:
第五章 保險福利
第二十四條 企業和員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員工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企業可以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企業根據經濟效益情況,逐步發展并改善員工的文娛設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條件。
第六章 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七條 企業依照法律、法規及規章,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二十九條 企業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三十條 企業對在_______工種(崗位)的員工定期作專項體檢。
第三十一條 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三十二條 對于危害員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會有權代表或支持員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條 發生員工傷亡事故,或出現危及員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企業應當及時處理,并在24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章 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四條 企業禁止安排女員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五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三十六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三十七條 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八條 企業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章 職業培訓
第三十九條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員工必須接受職業培訓,提高勞動技能。
第四十條 企業應當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1.5%提取員工培訓經費,列入成本開支。員工培訓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 企業對員工進行的職業培訓,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十二條 根據實際情況,企業需要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事人雙方可以簽訂《培訓協議》,訂明培訓時間、地點、專業、費用、培訓后的服務期、違約責任等事宜。
第九章 集體合同的期限、履行及爭議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雙方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同意變更修改條款內容的,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程序重新協商,并將變更修改后的內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五條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在其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完成履行協商代表職責之時,除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四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依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應進行集體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并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雙方應舉行集體協商,重新簽訂集體合同。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自審查登記完成之日起生效。送達15日內審查機構未提出異議的,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存檔。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國家標準勞動合同范文一甲方(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
乙方(姓名):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為 (從以下三種期限中選擇一種)。
1、本合同期限為有固定期限,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
3、本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在甲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工作標準為 。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崗位實行 工時制度(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應按崗位職責和甲方的規定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如甲方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2、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應采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確保員工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 2 -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3、乙方按國家規定享有婚假、產假等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工資支付形式為 (1、計時工資;2、計件工資)。實行計時工資的月工資額為 元(大寫: 元人民幣)。其中,試用期月工資額為 元(大寫: 元人民幣)。實行計件工資的單價為 元。
3、工資標準的制定和調整按《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甲方應按政府的企業工資指導線為乙方增長工資。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分別包括:
。 。
3、乙方工作過程中存在職業危害的,甲方應提前如實履行告知義務,保證乙方享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各項權利。
七、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執行。
2、出現以下情形,甲乙雙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
八、違反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 3 - 1、勞動保護: 2、勞動條件: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雙方發生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勞動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可加附頁)
1、勞動紀律 ;
2、培 訓 ;
3、商業秘密 ;
4、競業限制 ;
5、其它事項 ;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屬國家、省有規定的,均按國家和省的規定執行;凡屬國家、省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補充條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 (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鑒證機關(章) 鑒證人員(簽名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國家標準勞動合同范文二甲方: 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乙 方: (以下稱“乙方”
家 庭 住 址: 郵 編:
戶 籍 地 址: 郵 編:
聯系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緊 急 聯系人: 緊急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
1.1 依法應告知乙方的相關事項,甲方均已如實告知。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與其他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勞務及其他雇傭關系,不存在尚具法律效力的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實、合法、有效的,陳述的一切信息資料均是真實的,并愿意接受甲方的《員工手冊》及最新相關規章制度的約束。
1.3 本合同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自 月起至 年月日止。 試用期1.4 試用期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2.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2.1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對乙方在工作期限、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做出必要的調整,對此,乙方確認已被事先如實告知,并表示接受。
2.2 乙方的工作地址為:
2.3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從事
2.4 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2.5 乙方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全部精力、能力和技術,僅用于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上,除確保自身的工作達到甲方為其規定的崗位職責標準外,還應完成甲方為其安排的本崗位工作以外的臨時工作,盡最大努力協助甲方達到或超過預期的商業目的,并不得從事兼職或第二職業。
3.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 乙方的崗位實行:
標準工時制 不定時工時制 綜合計算工時制
3.2 休息休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標準執行。
3.3 乙方如未經批準或因其自身原因未完成工作而自行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所延長的工作時間不支付報酬。
4.勞動報酬
4.1 乙方的勞動報酬由基本工資、考核工資等項目構成。所得報酬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1)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中試用期間的基本工資標準為 元。
(2)月考核工資基數為 元。甲方根據相應的考核規定,對乙方進行必要考核,根據考核結果計算發放。
4.2 甲方在次月的
4.3 甲方將依法代扣代繳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等費用。
4.4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或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業,且甲方沒給乙方安排工作的,甲方應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
5.社會保障
5.1 根據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乙方參加下列社會保險:
城保 小鎮保(享受補貼 不享受補貼) 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
5.2 乙方如在工作時間發生工傷事故,需24小時之內立即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向勞動行政部門申報認定,根據認定結果作出相應處理。若乙方延誤通知甲方,造成甲方對事故經過無法取證,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6.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6.1 甲方提供勞動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執行符合國家職業危害防護標準的要求。
6.2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確保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如有違反,將承擔甲方規章制度的相應紀律處分和經濟損失賠償等。
7.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7.1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7.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7.3符合法定終止條件的,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本合同終止。
7.4甲方解除或終止乙方勞動合同,均以退工單為準。
7.5 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即時解除本合同并無需承擔任何經濟補償金。
7.6 未能在30天內完整提供甲方要求的錄用相關資料,致使甲方不能依法確立勞動關系或辦理相關法定手續等的。
7.7 提供虛假資料的。
7.8 擅自離崗連續滿三個工作日,視為自動離職的。
7.9 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后,乙方應依法并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必要的工作交接。
7.10 由于乙方的原因未按前條約定履行工作交接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具有尚未處理完畢的經濟事務的,甲方可以暫停支付乙方最后一期工資。
8.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終止本合同,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9.勞動爭議
9.1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先行調解,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9.2 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公司的各類書面通知、雙方的書面協議等都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作為勞動爭議處理的依據。
10. 其他約定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合同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甲乙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10.2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2)《績效考核制度》
(3)《薪酬制度》
(4)《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5)《員工手冊》
10.3在乙方處于聯系障礙狀態時,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10.4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10.5 本合同約定期間內,乙方不得自行或指使、誘導他人從事直接或間接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與甲方相同、相似、類似或相關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6 本合同內容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10.7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約定;沒有約定的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10.8 其他約定:
10.9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國家標準勞動合同范文三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長沙市湘衛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周寧 身份證號碼: 注冊地址:長沙市營盤路260號 現住址: 經濟類型: 民營 戶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點:長沙天都大酒店19016號房
聯系電話:0731- 89753984
聯系電話: 緊急聯系人姓名及電話: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1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1年。
其中試用期為_____個月,即自 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試用期滿,甲方應及時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或延長試用期。
試用期滿,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該職位要求,經雙方同意可以調換職位的,甲方可以提供其他職位,試用期自新職位上崗當日起重新計算。
乙方應在__年_月_日前到崗。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合同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乙方實際工作表現,提升或降低乙方的職務,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或崗位,并相應變動乙方的崗位工資。
第三條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職責所屬及上級所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中南大學湘雅醫院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及工作安排,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決定。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
第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節日和假期。
第七條 甲方遇有緊急情況,依法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九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入職職業培訓及職業技能培訓。乙方在工作期間,應積極接受甲方有關職業道德、工作技能、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訓。
第十條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五 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湖南省的工資政策、甲方工資制度和乙方業績考核情況,確定乙方工資水平,并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報酬,此工資將不遲于次月十五日發放。
乙方工資包括:基本工資( )+保險補貼( )+績效獎金( )共計 元/月,每月的加班費、相關福利、年終獎另計,乙方的養老保險由公司發放補貼,員工按規定自行繳納,必要時,可委托公司幫忙辦理,但公司需按上繳的實際金額如實代扣員工的保險費用。 乙方工資的增減,包括獎金、津貼、補貼等,均按勞動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經營情況進行調整。
六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每年將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湖南省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湖南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因公或因病死亡,其遺屬按國家和湖南省有關規定享受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湖南省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七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和湖南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及湖南省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和業務操作流程;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嚴守商業、技術秘密;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積極完成工作任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不能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工作業績及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進行經濟
性裁員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 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前三十天協商本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辦理解除或終止手續前,雙方應先按以下時間辦理工作交接,其中包括書面文件、物品、證件、電子文檔、欠(借)款、工資的辦結等: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雙方應按協商的時間辦理交接;
2、 甲方或乙方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雙方需在提出通知后的三十日內辦理交接;
3、 甲方或乙方依照法律規定,可以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屬于試用期員工的,雙方需在三日內辦理交接;乙方已轉正的,雙方需在提出通知后的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三十四條 甲乙雙方辦理完工作交接后,方能正式辦理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續手續;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等。在乙方未辦理完工作交接前,甲方不予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甲方自乙方的離崗停止原工作之日起停發工資待遇。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時間進行交接、拒不交接或交接手續不齊備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的權利。
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 勞動合同的無(失)效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三十六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勞動合同,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十 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和的責任
第三十七條 因甲方原因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合同,需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或賠償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湖南省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以下賠償責任: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本條第三十八條中約定的項目外,還應按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的20%賠償甲方損失。
第四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約定,應按照第三十八條中預定的第1項中的招收錄用費和第2項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一條 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或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本合同預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四十二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或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 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四十三條 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第四十五條 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于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第四十六條 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極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技術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必要時,雙方另行簽訂《商
業秘密和競業禁止合同》以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七條 凡由甲方出資培訓、進修和招(接)收乙方的,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接收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招(接)收、錄用費用、培訓費用等費用。
第四十八條 合同期內,甲方和乙方雙方簽字認可的文件,凡內容與本合同相關的,均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今后國家和湖南省的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和湖南省的有關規定執行,但是,國家和湖南省的新規定不再涉及原來勞動關系中雙方已履行完畢的內容。
第五十條 本合同書中空格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除乙方個人資料需乙方填寫外,其他均由甲方負責填寫,本合同中甲方及法定代表人應蓋章;乙方姓名、出生年月等內容應與乙方提供的居民身份證一致,乙方應簽名。乙方確定本合同中乙方住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準確送達地址。如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乙方因此未收到甲方送達的文書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涂改無效。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十三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并對考核不合格者按獎懲規定處理
2.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個人材料及出具的所有證件均為本人真實有效的信息資料,若個人信息有所變更,應在變更后3日內提供相應證明并知會公司;如未盡此項義務者,發生因與公司掌握信息不符造成爭議時,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3.公司規章制度依法修改后,只要公示或告知勞動者,即新的規章制度當然取代原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4.甲方因工作需要或簽訂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 需對乙方工作部門或崗位進行調整的,經雙方協商,同意以雙方簽字的員工崗位異動申請單、任命書、調動函或降職(級)書等書面文件作為合同崗位變更協議,不再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關鍵詞:勞務派遣;勞動合同;三方權力與義務;變革
一、我國勞務派遣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勞動法》頒布實施后十余年來我國勞動合同制度一直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主要歸結為五個方面,
第一,虛無化,即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但是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形式化,即勞動合同的內容照抄照搬法定最低勞動標準,不解決具體合理的勞動標準條件問題:
第三,單邊化,即用人單位單方面將不合理甚至是不合法的規章制度及勞動標準條件強加給勞動者,不進行民主協商:
第四,短期化,即大量簽訂短期勞動合同,用新不用舊使用勞動者的黃金年齡段,勞動關系高度不穩定,勞動者沒有職業安全感:
第五,空心化,即以勞務派遣等方式間接使用勞動者,不承擔用人單位的責任,損害勞動者的利益。
勞務派遣是當前勞動關系中最值得關注的問題。勞務派遣是近年來出現的另一種新型的靈活用工制度,它涉及派遣機構、勞動者和接收單位(實際用工單位)三方,它是派遣機構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后,依據與實際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將勞動者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勞務派遣的確滿足了一些企業和職工根據各自的需要建立靈活的勞動關系的要求。但是由于對勞務派遣沒有任何規范和指引,通過勞務派遣之名行職業介紹之實的大有人在,通過勞務派遣不是滿足靈活用工。實際上是長期穩定用工,行偷梁換柱逃避法律規定應當由其承擔的法定責任之實的大有人在,最典型的是還是這個職工還是這個崗位,但是勞動關系變成了勞務關系。真正變了的只是職工的工資和社會保險。
從目前的情況看,勞務派遣單位只與有長期、穩定客戶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以任務持續期為存續期的,一旦外派任務結束,通常勞動合同就結束了。對于短期任務,派遣公司往往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大多數勞務派遣單位對解除和終止派遣勞動合同也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這嚴重危害了派遣勞動者的利益,使他們缺乏安全感。新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規范了勞務派遣中的勞動合同管理,但仍存在一些問題。
1.勞務派遣的適用范圍、期限及用人單位內勞務人員所占的比例有待確定
勞務派遣具有一些負面影響,如:勞工團結權受制約,團體維權形成現實阻隔:職業安定受到威脅:社會法上之權利難以保障糾紛難于梳理等,過多使用勞務人員將降低勞動者保護水平,因此有必要對勞動派遣適用范圍、期限做出限制,應限制用人單位內勞務人員與正規勞動者的比例,防止勞務合同對勞動合同的替代。
2.派遣機構是否可與受派員工設定多次試用期以及無固定期合同訂立問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實際操作時,受派員工在派遣機構服務超過十年,但可能服務于不同的要派企業,所以要其中某一個要派企業不會承擔員工的無固定期限合同的雇主責任,派遣企業的責任和風險被無限放大。因此簡單從法條來看,不足以說服派遣企業必須依法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3.可進行勞務派遣的崗位規定不明確
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這一條款在實際執行時缺乏操作性。在隨后制定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意見征求稿)》時立法者曾試圖對此做一些具體的規定:臨時性崗位是指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崗位;輔崗位是指保安、保潔等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崗位是指因原崗位員工請假,在此期間無法上崗,需要他人臨時性頂替的工作崗位。但在最后頒布實施的條例中也取消了該條款,整個學界和實務界對這一問題的爭議仍很大,有待進一步協定。
二、文獻綜述
在“新形勢下勞務派遣的問題和發展對策分析”一文中,中國海洋學院蘇慧文和劉潔提出了由于相關法律的缺位,我國在勞務派遣中出現的勞務派遣中三方互相推諉責任等一系列問題,并探討了在新法出臺的情況下我國勞務派遣中的勞動合同所受到的影響及其產生的變化;在“《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的影響研究”中,鄧雅靜從勞務派遣在我國的產生背景、發展狀況人手,分析勞務派遣用工方式的優勢、劣勢,歸納出勞務派遣方式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產生的原因,并結合新《勞動合同法》中的相關條款,具體分析了勞務派遣用工方式中各方主體在新法約束下所承擔的責任義務及所享有的權利。最后,該文將政府納入勞務派遣關系中,通過建立“四位一體”勞務派遣市場模型來分析我國應該如何合理引導、規制、運用勞務派遣用工方式,使之成為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的有利工具。
三、新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的影響
新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在勞務派遣方面有了一個相對明確而具體的規定和要求,這對用人單位的用工方式無疑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尤其是對于一些用工不規范的企業而言,必然會經歷一個陣痛期。
1.新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的影響
(1)降低了用工單位因勞務派遣單位的不規范經營所要承擔的風險。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五十萬元。這一規定通過提高勞務派遣市場的準入條件,降低了用工單位因勞務派遣單位的不規范經營所要承擔的責任。
(2)有利于明確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從而避免發生爭議時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互相推諉現象的出現,有利于用工單位明確自己的權責,避免為勞務派遣單位的過失承擔責任。
(3)防止了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多次簽訂短期協議的現象。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并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4)用人單位的責任和義務更加明晰。勞動合同法在很大程度上傾向于對勞動者的權益作出保護,這樣使得企業的不合理行為得到遏制,勞動者的創造性和積極性達到提高,有利于勞動關系的長期協調和穩定,有利于社會整體經濟的發展。
2.新勞動合同法對派遣單位的影響
勞動合同法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宗旨,對派遣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方面作了嚴格的規定,對派遣單位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1)派遣單位的設立條件提高,從而避免了一些不正規的派遣單位的存在。
(2)派遣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關系準確定位,明確了派遣單位與用人單位各自的責任與義務,從而避免了由于用工引起勞動爭議產生互相推諉責任現象的產生。
(3)派遣單位有責任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避免派遣單位剝削壓榨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3.新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的影響
勞動合同法本身是以保護勞動者,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宗旨。勞動合同法通過對用人單位以及派遣單位的責任與義務等各方面進行一系列嚴格的規定使得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了保障。
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對用人單位、派遣單位、勞動者三方必然會產生極大的影響。勞動合同法對三方權力與義務的規定必然會使得三方在勞動合同的簽訂和管理中呈現一個嶄新的面貌。
四、勞務派遣中勞動合同管理的變革趨勢
勞動合同法從消除勞務派遣弊端出發,對勞務派遣采取了“非標準勞動關系標準化”的立法思路,對現有模式的勞務派遣進行了嚴格限制,通過實行派遣人員常雇制、勞動報酬一體化、退回機制法定化,使勞務派遣成為比標準勞動關系更為嚴格的用工形式勞動合同法的出臺、社會經濟形式的變化以及勞動者自身觀念水平的提高等都將對企業的用工形式產生著影響,作為目前大量企業采用的勞務派遣,其勞動合同管理也必然會隨之發生一系列變革。
1.主體資格更加嚴格。設立勞務派遣單位的注冊資本為至少五十萬元,這一標準遠遠高于公司法對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金的最低限額要求(人民幣三萬元)。這一規定的立法目的很明顯,要求派遣單位具有一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而且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
2.勞務派遣合同形式標準化。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中勞動合同合同的訂立有嚴格的規定,要求在雙方達成協議時,必須將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都固定下來,有章可循,并正式納入勞動合同中,這一規定使得勞務派遣中的勞動合同形式更加標準化、正式化。
3.勞務派遣中的勞動合同內容具體化
(1)勞動合同期限實行常雇制。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這一規定使得勞動者與派遣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更加穩定,杜絕了派遣單位規避責任訂立多次短期合同的風險,有利于勞動者與派遣單位之間的可持續的合作與穩定發展。
(2)勞動報酬強調同工同酬。勞動合同法中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力,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這一規定保障了勞動者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力,并且體現了勞動報酬的公平性,也進一步避免了用工單位以降低用工成本為目的大量使用派遣工同時又規避責任帶來的負面影響。
(3)引入退回機制。當勞動者出現工作上的過失或者無法滿足用工單位的工作要求時,勞動者可以被退會,再視具體情況確定是否解除派遣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這一機制引入勞動合同,在某種程度上保障了企業的用工權益,降低企業的用工風險。
(4)禁止轉派遣。勞動法中規定用工單位不得對勞務派遣的派遣工再次派往其它單位。這一規定避免了當勞動爭議發生時,責任主體不明確,多方當事人互相推諉責任現象的發生。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5)強調連帶責任,對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各自的責任明確化、具體化。派遣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屬于勞動關系,若出現工傷事故,派遣單位應承擔主要責任,而用工單位也應該承擔連帶責任。對主體責任的明晰化,使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連成一線壓榨勞動者的現象減少,并且會促進派遣單位去維護勞動者的權益,用工單位也會加強派遣工的工作安全防范措施。
關鍵詞:施工企業;勞動人事制度;三項制度改革
中圖分類號:F272.92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9-9166(2011)0014(C)-0331-02
在當前的國有施工企業改革中,要走出傳統的勞動人事管理的困惑,步入現代施工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軌道,需要突破傳統勞動人事管理制度中的若干個難點,化解一系列利益調整中的矛盾,解決改革過程中的許多問題,才能扎扎實實地邁向成功。
一、用工制度的改革
1995年實行的《勞動法》和2008年實施的《勞動合同法》打破了國有企業延續多年的用工形式,在勞動人事制度的改革上邁出了關鍵的一步。然而用工制度的改革并不容易。首先,有的員工不接受這種變化,對重新確立勞動關系持消極的態度。有的企業采取了“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進行折中。由于取消招工制度多年,加之每年新接收的高校畢業生數量有限,所以新增員工的比例并不高,難以起到全面改革用工制度的根本作用。由于建筑市場的變化,企業的施工任務不可能完全飽滿,有的員工實際上處于待崗狀態,又由于沒有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所以他們繼續享有原企業的工資、醫療和住房等待遇,繼續吃企業“大鍋飯”的問題仍沒有完全解決。其次,實行合同制用工的本質,是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決定員工的質量、數量、結構,進行動態管理。而在實際執行中很難真正做到。實踐證明,按照合同制用工,從社會上公開招聘的效果不一定理想,工作量很大,成功率卻不高。與此對應,解除勞動合同也不容易,需要做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業務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導致矛盾的激化,引出其它問題。當企業“選擇職工”時,很多人都不愿意出面去做這種“得罪人”的工作;而當員工“選擇企業”時,則可以不辭而別,盡管企業制定了有關違約金的管理辦法,但真正執行起來,還存在很多技術上的問題。有時當企業試圖按照市場供求規律實行用工制度改革,確立新型勞動關系時,政府、企業、員工個人都對從傳統體制的慣性中沖出來感到力不從心。
二、用人制度的改革
市場經濟向施工企業提出了挑戰,失去人才,將失去建筑市場的份額。“競聘上崗、雙向選擇”啟動了用人制度的改革,但在實際推廣過程中仍然步履艱難。首先,無論是任命還是聘用,在國有施工企業都是組織行為,每個環節都要集體研究。聘任制又特別強調公開、公平。這樣如果在施工企業中普遍推行聘任制,從本人申請、民主測評、公開答辯,到集體決策和報批行文,要有很大的工作量和諸多的工作環節。這種制度強調了公開性和民主性,但是沒有回答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關系本質,進而制約著這項改革的深入進行。其次,考核的標準和方法十分復雜,僅靠有人事部門難以做到科學、及時、準確。目前企業實行的“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具有較強的現實性。但是,綜合考核指標源于企業各個部門的主要業務指標,施工企業當年的承攬任務指標源于國家對基本建設的投資,除了企業內部各項因素外,還必須考慮外部的影響因素,把這些內容綜合起來,濃縮成幾項“公正”的指標,形成動態管理,要求很高。目前的施工企業還不具有這樣高標準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再者,除了企業的承受力之外,員工本人、家屬、社會的承受力也是重要的制約因素。按照人們的習慣思維,提升是榮譽,易于被接受;而解聘或下崗,往往被視為“犯錯誤”,給本人、家屬、社會帶來振動。“人言可畏”使人駐足不前。
三、分配制度的改革
分配制度改革是國有施工企業勞動人事制度改革最為復雜的一項工作。國有施工企業工資分配中存在著許多“怪圈”。例如,企業工資分配水平與企業的經濟效益沒有直接聯系;人工成本在企業核算中被視為剛性指標;與工資分配水平最為密切的兩個因素:本企業歷史水平和本地區或本行業的水平,互相攀比上升,而這兩個因素與企業的經營成果并不一定聯系密切。這也是近二十年來工資改革不能成熟的原因之一。在分配制度改革中,另一個突出矛盾是,對企業經營貢獻大的單位,不一定比貢獻小的單位收入多;盈利企業領導者和員工的收入,不一定比虧損企業領導者和員工收入多。這時,如果還不能給盈利企業恰當地提高工資,優秀的人才將逐步外流。同樣,如果虧損企業的工資水平因財務狀況惡化不能保持在原有的水平上,業務骨干也將外流,從而加劇虧損企業的經營難度。在這種情況下,工資在經濟運行中的杠桿作用微乎其微,甚至起負面作用。至于工資收入多年來在系統內部形成的差別,無疑給解決這個問題增加了復雜性。再者,是企業經營者的市場價值。目前,人才市場上開始形成了一個企業經營者的特定市場,并且有一般意義上的價值標準。這個標準和他們所產生的效益密切相關。然而,目前施工企業還無法接受已經形成的市場標準,企業內部的現實和企業外部的市場呼喚出現了劇烈的撞擊。國際上通行的能夠將企業經營者責、權、利結合在一起的股票期權、年薪制等辦法,在我國的民營企業、三資企業、集體企業已經開始采用,而在國有施工企業的廣泛推行還存在著若干障礙,對國有施工企業經營者的激勵機制仍然難以完全到位,如何評價產生經營者,如何在對企業經營者實行激勵的同時,進行有效的監督制約也沒有完全解決,從而影響勞動人事制度的一系列改革。現在施工企業的工資分配經歷了歷次工資改革,完成了從崗位工資+技能工資+效益工資的轉變,根據企業的要求,形成了管理人員崗位工資,工人崗位技能工資,農民工浮動工資這樣幾種工資形式共存,相互補充的形式,基本上滿足了施工企業目前的需要。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如:和社會勞動力價格之間的差距,各崗位之間的薪酬比例等,有待于進一步商榷。
四、筆者的幾點思考
(一)培養專業化的施工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隊伍。近些年來國有施工企業的人事部門的牌子發生多次演變,從人事處(科)―人事勞資處(科)―勞動人事部―人力資源部。這些盡管是稱謂上的變化,卻反映出施工企業發展對部門工作內涵的新要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不僅僅把勞動人事工作作為一項具體的事務性工作,不僅僅是對現有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績效、工資分配進行一般的配置,而是要作為資源去開發、培養、使用,最大限度地有效配置,動態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要圍繞企業的發展戰略,把充分發揮每一個員工的勞動能力和創新能力作為基本原則,及時調整人力資源政策,更多地考慮如何有效地調動現有員工的積極性,招募和穩住更多的優秀人才。建設尊重知識、尊重技術、尊重人才良好的施工企業文化氛圍。
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向國有施工企業的勞動人事管理工作提出了不容回避的挑戰,而目前很多施工企業從事勞動人事管理工作的人員素質和人員構成還遠遠不能適應這種新的挑戰。改造、培養、提高從事勞動人事管理工作的人員的素質,從被動式管理轉為主動式管理,從傳統的管理轉變為挖掘“潛能”的市場化管理。這是企業勞動人事制度改革的前提。
(二)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是激發和調動廣大職工的潛能。國有施工企業完成兩個根本性轉變的重要任務,就是要根本改變“鐵交椅”、“大鍋飯”、“平均主義”的狀況,使“人工成本”與企業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結合起來,成為企業內部的市場法則,激發和調動員工的潛能,實現企業和社會經濟共同發展。
(三)勞動人事制度的改革需要理論上的突破。伴隨著商品市場的形成和發展,社會和企業的人才市場不可避免的出現和日漸規模。通過這些市場,實現了國有施工企業和其它所有制企業之間的人才流動,推動了其他經濟成分的發展。縱觀國內外現代企業制度的變革過程,不難看出,產權制度的改革勢在必行。也就是將所有權與經營權明確分離,在國有施工企業中普遍推行經營者年薪制和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權制,參照市場標準和運行方式,改革施工企業內部的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把市場“看不見的手”與企業內部“看不見的手”結合起來,帶來國有施工企業資本可持續的保值增值。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過程中,國有資本的最大利益。
(四)建立激勵與約束機制的保證。實踐表明,在國有施工企業中進行的勞動人事制度改革,成功者常有一些特定的因素,如企業主要負責人敢于大膽改革,在本企業任職穩定,上級能夠給予有力的支持,共同承擔改革振動帶來的壓力。如果缺少特定的因素,那么國有施工企業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就難以建立。要解決這個問題,就要減少人為因素,進行全面的制度建設。從約束機制的制度建設來看,要將監督制約的重心從企業內部轉移到企業外部,既大大加強企業依法經營的監督檢查,又大大減少企業內部的“內耗”和摩擦,使企業經營者在法規和制度的約束下充分發揮“潛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