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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水文化論文范文

        水文化論文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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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文化論文

        第1篇:水文化論文范文

        [論文關鍵詞]水利高職院校 水文化 教育途徑

        水乃生命之源、人類之母,潤澤萬物,孕育文明。中華文明發源于水資源豐富的江河流域,人們在用水與治水的活動中創造了燦爛的水文化,留下了卷帙浩繁的水文化遺產,這些都成為我們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服務于水利建設一線、為水利改革和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技術支撐的水利類高職院校,應責無旁貸地承擔起水文化教育的重要使命。

        一、水文化及水文化教育的內涵

        水文化作為一種獨立的文化形態加以研究,是1988年10月在蚌埠召開的淮河流域治淮宣傳工作會議上提出來的。水文化是水與文化的聯姻,有著豐富的內涵,研究者從不同的視角對其進行了詮釋。文中的水文化主要是指廣義上的水文化,即全社會以水為載體共同創造的與水有關的科學、藝術及制度、習俗等在內的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的總和。從文化形態上看,水文化表現為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兩個方面。物質文化是文化建設的前提和載體;精神文化是全社會及水利行業長期創造形成的一種特定的精神環境和文化氛圍,是水文化的核心和靈魂。

        水文化教育即根據一定社會的要求,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受教育者的身心實施各種水文化方面(包括各種形態的水文化)影響的教育,以把其培養成為社會所需的專業人才。在水利高職院校開展的水文化教育,教育對象具有特定性,受教育環境有著天然的優越性,施教者具有相對的專業性。這為水利高職院校實施水文化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條件,但水利高職院校水文化教育的現狀卻不容樂觀。

        二、水利高職院校開展水文化教育的必要性

        已有研究表明,河海大學、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南昌工程學院是本科高校中水文化教育研究和實施的先行者,高職院校中浙江水電專科學校、安徽水利職業技術學院開展水文化教育的效果相對顯著。但整體來說,水利高等院校能夠卓有成效地實施水文化教育的并不多,多數院校尚未構建起完整的水文化教育體系。

        (一)開展水文化教育,是教育內在規律的必然要求

        學校是傳授知識、傳承文化的場所,優秀的文化也是培育人的重要手段之一。人類燦爛的水文化是我國傳統文化和當今先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水利院校加強水文化教育與研究,培育高品位、高質量的校園文化,既是建設“人文校園”的重要內容,是建設校園和諧文化的組成部分,也是充分利用水文化資源培育人、塑造人、豐富人們的精神內容、提升人們的精神境界的重要形式。水利高職院校承擔著為水利建設一線輸送人才的重任,開展水文化教育對培養21世紀現代水利人才有著重要意義。

        (二)開展豐富多彩的水文化教育,是水利專業學生素質提高的要求

        大學生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文化傳統和人文精神教育。在水利高職院校中,對學生實施水文化教育是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有助于培養學生的水利情懷和“獻身、求實、負責”的現代水利精神,培養學生“興利除害,造福人民”的行業思想、“科教興水”的行業職責。加強水文化教育與實踐,實行文理科相互滲透、科學技術和人文精神相互交融,既可以拓寬水利水電類專業的學科領域,提高專業學習興趣,又可以向人文社科的研究方向拓展。這有助于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從而為水利工作發展提供全面的高素質人才。水文化教育的開展,能夠進一步增強水利事業接班人的認同感、歸屬感,既能承接歷史,又能面向未來,既能凝心聚力,又能居安思危,使廣大學生始終以水利發展為己任,積極投身于全面小康社會和和諧社會的建設中。

        (三)水文化教育的開展,是高職院校校園文化提升的需要

        校園文化是一種氛圍、一種精神,是學校發展的靈魂,是凝聚人心、展示學校形象、提高學校文明程度的重要體現。水文化教育是水利高職院校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集中反映了水利高職院校的主流價值觀和辦學方向。加強校園水文化價值體系建設不僅有助于彰顯學校的水利特色、提升校園的人文氛圍,更是確立一種育人理念、營造一種育人環境。水樸實無華、平淡無奇,卻因其自由而富于力量的秉性被看做是理想人格的象征,并被廣泛地用于喻人、喻性、喻德、喻道。在先哲那里,水不再只是一個自然現象,而被賦予了人的精神意義,并上升為我們民族精神的象征。為政之道有“拯救黎民于水火”,交友之道有“君子之交淡如水”,修身之道有“流水不腐,戶樞不蠹”,為人之道有“上善若水”“利萬物而不爭”“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水利院校的學生需要具備獻身、求實、負責的水利精神,水的這些品質恰恰可以成為水利院校培養學生的目標,把水文化與水利學校文化結合是再恰當不過的。例如,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的校訓“上善若水、學競江河”,浙江水利水電專科學校校訓“博于問學,篤于務實”、辦學宗旨“弘揚水文化,培育水利人”,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學院校訓“守誠、求新、創業、修能”,南昌工程學院校訓“自強不息、格物致知”,無不蘊涵著水利精神。

        (四)水文化教育的開展,有助于科學利用水資源

        人與水的和諧相處,是水文化概念提出的初衷,所以說人水和諧是水文化的核心。只有深入了解水,人們才能親近水、保護水、愛惜水,從而實現人水和諧。水利院校學生是水利行業的后備人才,通過水文化教育要讓他們懂得科學治水原理和人水和諧理念。例如,都江堰布置無壩引水樞紐,調節水流的“魚嘴”分流工程。通過水文化教育,要讓他們了解我國水資源的現狀。我國是一個嚴重缺水的國家,人均淡水占有量僅為世界平均值的1/4,是全球13個人均水資源最貧乏的國家之一。研究表明,全國669座城市中有400座供水不足,其中嚴重缺水的城市有110座。在32個百萬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中,有30個長期受水困擾。通過水文化教育,要培養學生“愛水、惜水”的情懷和“親水、樂水”的情操,提升其環保意識,促使其科學地利用水資源。

        三、水利高職院校水文化教育的內容

        開展水文化教育是水利高職院校校園文化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校園文化的結構具有三個層次,“物質文化是基礎,制度文化是紐帶,精神文化是靈魂”。水文化教育則主要是圍繞物態水文化、精神水文化和行為水文化而開展的。

        (一)物態水文化使文化顯于形

        物態文化是一種以物質形態存在的比較直觀的水文化,大致包括水形態、水環境、水工程、水工具等。水的不同相態寄托了人類的各種情感,古代的詩人詞匠常常臨水而歌、臨淵賦詩;水環境與人的生活息息相關,人們的耕作需要水的灌溉,人們的飲食需要水的調和;水工程和水工具則凝聚著人類的智慧和創造力,反映了人們改造自然世界的成就。水利高職院校要充分運用天然的水以及水利人創造的水工程、水工具等,將其作為水文化教育的重要內容,讓學生把所學的文化理論知識與物態的水文化有機結合起來,加深其思想認識,鼓勵他們為成為新一代水利人而努力。另外,水利高職院校還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優勢,把水利工程搬進校園,建設仿真水工建筑群。例如,黃河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水利水電技術實訓基地建造了一座人工堆砌的瀑布,飛流直下,甚為壯觀;浙江水利水電高等專科學校則四面環水,校園內有河道,圖書樓是水電站造型,體育館是流水型設計。這些有形的水文化足以讓學生耳濡目染,幻化于行。

        (二)精神水文化使文化化于心

        精神水文化是水文化的核心,是人們在長期的水務活動中形成的一種心理積淀和一筆精神財富,具有歷史的繼承性和相對的穩定性。精神水文化主要包括水哲學、水精神、水文藝、水著作、水風俗等,是水利人在長期親水、管水、治水等實踐活動過程中悟出水的啟示而形成的作品,并在艱苦卓絕的環境中積淀為水利人的精神,演變為現代水利精神,即“獻身、求實、負責”。這些著作抑或是水利精神在無形中激勵著代代水利人,使他們義無反顧地投身于水利事業。因此,精神水文化尤其是水著作、水文藝應該成為水利高職院校水文化教育的重要內容,激勵學生為現代水利事業而努力,使學生能夠內化于心,形成一種向上的力量。

        (三)行為水文化使文化融于性

        行為水文化是人們在從事水事活動的社會實踐活動中形成的水文化,是人們在日常的飲水、治水、管水、用水、親水等方面營造起來的的文化。例如,學校進行的水利教育,水利工程建設和水資源、水工程管理中的治水文化行為、管水文化行為,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愛水、親水、惜水及人水和諧的文化行為等。水利高職院校教師要對學生進行深刻的水文化教育,培養他們水利工程行業治水、管水的技能,使他們在日常行為生活中養成親水、愛水、惜水的習慣。通過行為水文化教育,培養學生上善若水的性情,使他們無論是在日常生活中還是在工作崗位上,都能以水文化為指導并且貫徹始終。

        四、水利高職院校實施水文化教育的途徑

        (一)充分利用學校獨具水利特色的校園環境

        水利高職院校在學校建筑和校園景觀上要充分體現水文化,既展現出水文化的歷史,又充分體現現代水利技術,并且充分利用校園已有水利設施建筑實訓場和水利模型,使學生在優美的校園環境中、在專業文化知識的學習中耳濡目染水文化的歷史變遷,沐浴古代和現代水利人的豐功偉績,從而受到潛移默化的影響。另外,將水文化作為水利高職院校校園文化建設的主旋律,開展愛校愛水的活動以及與水相關的文化文藝活動,在校風校訓中融入水文化。通過水利先哲的傳世作品和偉大形象、校園內有特色的水文化符號等隱性教育,使學生在無形中受到水利精神的熏陶。

        (二)發揮教育科研對水文化教育的主力作用

        高職院校學生的課內外文化活動豐富多彩,要堅持將水文化教育作為校園文化的主旋律進行宣傳,高度重視水文化宣傳推廣活動。校園文化主要包括對學生進行的正式的知識文化傳承教育以及豐富多彩的課余文化生活,即課內文化教育與課外文化教育。對于學生來說,它有著內化于心的行為上的約束力,注重學生品質的提升。

        要落實水文化教育,首先,要充分發揮教育科研的作用,在課堂中開設水文化系列選修課程。例如,《水與藝術》《水與人類文明》《水與社會》《水與地域文化》等。在傳授學生專業知識、技能的同時,要結合中國幾千年的治水實踐,在學生心中播下扎根水利、發展水利的種子,培養他們的人文情懷,使他們養成良好的水文化行為習慣。另外,水利高職院校應組織力量編寫相關的內部實用型教材,加強教材建設;建立水科學研究所,組織科研團隊,深入開展水文化研究,構建水文化教育研究的師資隊伍。全院師生齊心協力,將水文化教育落實在行動上。

        其次,要高度重視水文化教育的宣傳,積極發揮課外教育的作用。每年新生入學時,舉辦以水文化為主題的新生入學教育,以水利知識趣味問答等形式,生動、形象地向大一新生灌輸學校博大、深厚的水文化特色教育,為學生開啟大學生涯意義重大的第一課。在每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國水周”活動中,策劃規模較大的水利百科知識競賽,使學生切身體會開展水文化教育的重要意義。開展豐富多彩的第二課堂活動,使學生通過切身體驗,在學習的基礎上將“獻身、負責、求實”升華為自身的精神境界。為促進學生對水文化的深刻認識并付諸行動,還應鼓勵學生自己創辦水文化創意研究室,由學生親自動手設計大量極具特色的水文化產品并向社會宣傳。

        (三)注重培養學生獻身水利的精神

        水利高職院校要充分重視榜樣的示范作用,培養學生對水利事業的熱情和無私奉獻精神。一方面,可以邀請一線水利專家和優秀的校友現身說法,使學生了解水利行業的艱苦和偉大,使作為未來水利人的他們對“水”有一個深入的了解和認識;另一方面,組織學生參觀水景觀、考察各流域水利工程、采訪杰出水利人,增強他們對水利工程的感性認識。另外,還要經常組織、開展各種以水文化為主題的研討會,讓學生參與水資源調研、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及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一些實踐考察活動,讓他們切身感悟水利工程的重要性以及水利事業的責任重大,培養學生知水、樂水、愛水的博大情懷。

        第2篇:水文化論文范文

        1.1籌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籌資方式是企業籌集資金采取的具體形式,籌資決策也是每個企業必須面臨的問題,同樣是一個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作為企業一項相對獨立的活動,企業的籌資渠道一般分為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兩種。雖然企業所需要的資金可以通過這兩種融資途徑得到滿足,但籌資方式的不同對企業的預期收益也會產生影響,使企業承擔不同的稅負水平。一般來說,企業稅款前的投資收益如果高于負債資金的成本,那么負債籌資比重的增加可以提高權益籌資資本的收益水平;相反,如果負債資金的成本超過了稅款前的投資收益,那么權益資本的收益也會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而下降。所以,企業在進行籌資方面的稅收籌劃時,必須立足于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考慮企業可承受的財務風險,確定合理的籌資方式,從而實現企業稅后利潤收益最大化的目標。

        1.2投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1.2.1對于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方式的選擇

        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式分為購買和租賃兩種。在企業購買投資中,企業要交納一定的固定資產投資調節稅,并且購買固定資產要一起計入固定資產的原值,不可以進項稅抵扣,優點就是資產折舊可以抵減賬面的利潤,交納的所得稅少。租賃投資方式則可以減輕企業的所得稅負擔,可以用支付租金的方式抵減企業的計稅所得金額,可以避免因為長期擁有機器設備而承擔的資金占用以及經營風險。

        1.2.2對于企業擴大投資方式的選擇

        如果企業要準備擴大投資,必須要面臨一筆稅收負擔的賬要核算。企業在擴大投資時會有多種形式可以選擇,投資方式選擇適當與否直接影響企業的利益。一般在企業擴大的初期,發生利益虧損的可能性較大,而擴大企業投資設立子公司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稅收優惠政策。另一方面如果企業采用收購虧損企業進行擴大投資,可以將企業的利潤轉到虧損企業上,合并兩個企業的財務報表,從而達到減少稅收負擔的目的。

        1.3經營銷售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在國家稅法規定的范圍內,企業財務處理方式對企業的納稅成本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企業經營方式的不同,對企業來說也會形成不同的稅收負擔。比如國內經營與跨國經營,內向經營與外向經營等,它們的納稅支出是不一樣的,所以企業要根據經營情況制定相應的稅收籌劃,以減輕稅收負擔。在銷售活動中,企業為了增加銷售的數額,大都會采取不同的銷售方式,例如折扣促銷銷售以及銷售折讓等等。拿折扣銷售來說,由于折扣與銷售是同時發生的,所以根據稅法規定,銷售額和折扣是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金額計算增值稅;如果折扣額是另開發票的,那么就不可以從銷售額中減掉折扣金額。所以企業在銷售時對于折扣銷售,要把銷售額和折扣注明在同一張發票上,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2企業稅收籌劃的風險

        稅收籌劃是一項非常系統的工作,在給企業帶來節稅收益的同時也存在著一定的風險。稅收籌劃風險就是在企業稅收籌劃活動中因為各種原因導致失敗從而付出的代價,主要包括以下風險。

        2.1稅收政策不穩定導致的風險

        我國的稅收政策經常發生變動,有可能一方面給企業的稅收籌劃提供了足夠的空間,另一方面又給企業稅收籌劃帶來一定的風險。由于企業的每項稅收籌劃,都是從一開始的籌劃項目選擇到最終獲得成功的過程,如果在這期間稅收政策發生了變動,很容易導致企業依據原來的稅收政策設計的稅收籌劃方案,由合法籌劃變成不合法的籌劃方案,導致企業稅收籌劃產生一定的風險。

        2.2企業內部控制不完善導致的風險

        企業的稅收籌劃都是建立在內部控制制度基礎之上的,如果一個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本身就存在著嚴重的缺陷,或者制度完善卻沒有切實地貫徹執行,這都會將導致稅收籌劃產生一定的隱患。如果企業的管理層對稅收籌劃不重視或者認識不足,認為稅收籌劃就是單純的搞關系、少納稅,這必然會導致作為籌劃依據的許多基礎工作無法落實,使企業稅收籌劃方案難以取得成效。

        2.3籌劃方案不當導致的風險

        在理論上講,稅收籌劃在企業采購、籌資、投資、生產、經營等各個領域都可以應用,但是因為企業的實際情況大不相同,涉及的稅收籌劃項目的多少、緩急也不同,這就需要企業對籌劃方案進行合理的選擇。企業選擇什么稅收籌劃方案以及如何來實施方案,大部分會取決于籌劃人的主觀判斷,如果這個籌劃人員對財會、稅收等業務不熟悉,或者理解出現了誤區,沒有全面考慮企業的所有財務數據和成本支出,就會導致企業稅收籌劃方案的失敗。這種因為籌劃人員素質或者判斷失誤而導致的企業虧損就是籌劃方案不當風險。

        3稅收籌劃的風險防范針對以上幾點風險

        3.1企業要牢固樹立風險意識

        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一定要密切關注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注意對相關稅收政策的綜合運用,立足于企業實際,在實施稅收籌劃時,充分考慮籌劃方案的各種風險,從多方面研究所籌劃項目的合理性、合法性和企業的綜合效益,然后再作決策,時時刻刻注意對企業稅收籌劃的風險防范。

        3.2完善內部管理控制

        及時掌握政策變化企業內部管理控制制度的健全與完善不僅是企業稅收籌劃的基礎,也是避免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發生的最基本的保障。在企業內部控制財務管理方面,會計核算制度中不相容的業務必須要分離,進一步提高會計核算工作整體效率和會計信息的準確及時率,把對企業內部的管理控制的加強落到實處,比如資產管理與存貨記賬不能由同一人兼任。只有使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得到完善,才可以從根本上防止會計核算信息的錯誤,避免稅務籌劃風險的發生。另一方面,企業要正確認識稅收政策的實質,全面深入地了解稅收法律的相關規定,稅收籌劃時必須以合理、合法為前提,所以企業也要不斷提高財務主管人員的綜合素質,只有以完善的內部控制為平臺,熟悉納稅程序以及稅收法律的前提下進行的稅收籌劃,才能盡可能地使企業規避稅收籌劃的風險。

        3.3提高籌劃專業水平

        稅收籌劃作為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要求企業的籌劃人員必須全面掌握稅法、投資、貿易、會計、金融等各方面的專業知識,專業性、綜合性非常強,需要高水平的復合型素質人才。所以,企業在制訂稅收籌劃方案時,一定要重視籌劃人員的選擇,如果企業自身沒有可以勝任的專業人員,就應該聘請稅收籌劃專家來進行,從而提高稅收籌劃的規范性和合理性,進一步減少企業稅收籌劃的風險。

        4總結

        第3篇:水文化論文范文

        1.對納稅人利用外資身份籌劃的影響

        舊企業所得稅法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能享受到稅收政策上的超國民待遇,所以歷來有許多內資企業利用各種手段轉變為外資身份以圖節稅。據調查,國內著名企業新浪、網易、金蝶、聯通、裕興等公司都是利用國際避稅地注冊經營的典型。由于新《企業所得稅法》取消了上述優惠政策,很多過去簡單地通過改變企業身份就能享受稅收優惠的籌劃方法已經失靈。此次納稅人身份的統一即意味著兩者稅收待遇的統一,將使得以往常見的內資企業通過資本旅游至國際避稅地注冊企業再返回國內投資、或者直接借用外籍或港澳臺人士身份等方式成立虛假外商投資企業的納稅籌劃途徑都將失去意義。

        2.對企業登記注冊地點籌劃的影響

        舊稅法的稅收優惠,以區域優惠為主,優惠主體包括經濟特區、沿海經濟開發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以及高新技術開發區等,所以,新設企業在選擇登記注冊地點時,往往首先考慮這些地區以享受減免稅以及低稅率的優惠。而按照新稅法的規定,除在新《企業所得稅法》頒布前已經設立的企業可以在5年內繼續享受稅收優惠外,上述優惠已經取消。由于這些地域性優惠政策的取消,原來靠在特定區域成立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包括通過打球、貼上高新技術企業標簽就能獲取稅收優惠的籌劃方法已經無效。

        3.對職工數量籌劃的影響

        原有稅收政策要求吸納特定人員就業必須達到一定的比例才能享受稅收優惠,如新辦的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要求當年安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方能享受3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和街道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要求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方能暫免征收所得稅。而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只要企業聘用規定的特定人員,其所支付的工資就可以享受加計扣除政策,取消了對安置人員比例的限制,降低了稅收優惠門檻,企業利用職工數量進行稅收籌劃的方式也就失去意義了。二、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的思考

        根據稅收優惠政策,稅收籌劃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

        1.企業投資產業選擇的稅收籌劃

        舊稅法規定,只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才能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所得稅;而新稅法對這一規定不再作地域限制。新規定說明了國家的產業政策是扶植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就要結合自身條件對這些規定加以充分利用。在企業設立之初就要優先考慮是否有涉足高新技術產業的可能;在進行投資決策時,創業投資企業也要優先考慮有投資價值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這不僅有利于減少企業的稅收負擔,還有利于我國科技水平和科技創新發展能力的提高。

        2.投資方向的稅收籌劃

        新企業所得稅法將稅收優惠政策調整為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優惠政策,經濟特區、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已失去“區域優惠”,如對全國范圍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對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政策;對創業投資機構、非營利性組織等機構的優惠政策;對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和農林牧漁業投資的稅收優惠。因此,過去企業對不在此類地區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時,通過公司關聯交易將利潤轉移給位于此類地區并享受稅收優惠的關聯企業,來謀求稅負的減輕的方法就不再適用,企業可以積極爭取投資于符合國家鼓勵引導的產業項目以獲取稅收優惠。

        3.對安置特殊就業人員的稅收籌劃

        新稅法規定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并且,新稅法將優惠范圍擴大到所有安置特殊就業人員的企業,同時取消安置人員的比例限制,這樣企業可以通過聘用特殊就業人員減輕企業的稅負。因此,電力企業應結合自身條件盡可能多的安排這樣的職工就業,一方面這些職工為企業創造了利潤,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同時企業可以在一定的適合崗位上盡可能地安置下崗失業人員或殘疾人員,促進了整個社會和諧穩定的發展。

        4.利用過渡期的稅收籌劃

        新稅法對原享受法定稅收優惠的企業實行過渡措施。對新稅法公布前已經批準設立,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享受低稅率和定期減免稅優惠的老企業,可以按舊稅法規定的優惠標準和期限繼續享受至期滿,但因沒有獲利而尚未享受優惠的企業,優惠期限從新稅法施行年度起計算。因此,享受過渡期減免稅優惠的企業應在合理的范圍內,盡可能把利潤提前到減免期。具體措施有:提前銷售收入的確認時間;把費用分攤到以后,如將廣告費后延、延長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并按直線法計提折舊,將計算的折舊遞延到以后納稅年度扣除、將研發費用盡量計入無形資產遞延到以后納稅年度攤銷等。

        三、結束語

        稅收籌劃作為納稅人的一種理財手段,可以為企業節稅,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壯大企業的經濟實力,但也存在稅收籌劃不當違法偷稅的風險。因此,納稅人只有在正確解讀企業所得稅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熟練掌握和運用稅收籌劃的方法,遵循科學的稅收籌劃原則,才能真正取得稅收籌劃的成功,為企業創造出更大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林婷.解讀新企業所得稅與納稅籌劃[J].企業科技與發展,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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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劉愛明,劉冬榮.新企業所得稅法對納稅籌劃途徑的影響及其對策探析[J].經濟導刊,2007,(10).

        [4]李長照.新企業所得稅的5大變化[J].上海國資,2008,(1).

        第4篇:水文化論文范文

        南源出貴州省松桃縣西,東流達四川省秀山縣,入湖南省花垣、保靖兩縣,曲折趨保靖縣西8公里處的江口匯入主源。又流經永順、古丈兩縣,折轉東南流,注入沅水。”酉水是武陵山區的一條重要河流,也是沅水的最大一級支流,酉水流域含沙量少,雨量充沛,枯水流量較穩定,流域內盛產糧食、木材、桐油、山竹、雜木等農副產品,20余種礦藏。沿岸里耶、隆頭、花垣、保靖、王村、羅依溪等港口為貨物集散地,保靖為轉運中心。便利的水路交通使其成為早期人們理想的繁衍地,亦是西南通往中原的重要通道。

        二、酉水航運對社會文化影響

        酉水自古以來就是湘西的重要交通要道,航運時常伴隨著人們的活動,其作為人們基本的交通方式對于社會文化產生了深遠影響,同時也是一種獨具特色的航運文化。酉水號子作為酉水流域航運文化的典型代表,本文簡述這一代表性航運文化。

        (一)伴隨航運而生的酉水號子酉水號子與酉水航運相伴相生,由于特殊的地理環境以及河面狹窄、險灘林立,船工勞動強度大,在撐篙、拉纖、蕩槳、搖櫓過程中發出沉重的,并在與大浪險灘搏斗中以此聚集力量,解除行船中的疲勞,這種和吆喝聲形成了酉水船工號子,是千百年來船工們在行船中創造出來的一種獨特音樂,極具地域特色與民族風情,這是其與其他地區的號子之巨大差異,因其傳唱形式最古老、內容最完備,已列入中國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第一,酉水沿途灘多浪大,船工航行艱險萬分。船工航行酉水沿途險灘林立。“酉水河,灘連灘,十船過路九船翻”,“沈從文先生也寫道“酉水多灘,鳳灘、茨灘、繞雞籠、三門、駝碑五個灘最著名,弄船上有兩個口號‘:鳳灘、茨灘不算雄,上面還有繞雞籠’,上行船到兩大灘時,有時得用兩條竹纖在兩岸上拉挽,船在河中小小溶口破浪逆流上行。繞雞籠因多曲折石坎,下行船較麻煩,一不小心撞觸河床中的大石,即成碎片,船上人必借船板浮沉到下游三五里方能得救,三門附近山道名白雞關。石壁插云,樹身大如桌面,茅草高至一丈五尺以上,山中出虎豹,大白天可聽到虎吼”。多險灘是酉水的一大特點,同時也孕育了酉水號子,在一次又一次艱難地渡灘中,船工們團結一起使勁,統一的節奏成為一種獨特的民間歌唱形式。第二,船工的悲慘境遇。民國政局混亂,官府除各種苛捐雜稅外,還要到處抓船服役,船工生活更加艱辛,因此在行船中他們凄涼的傾述變為號子,“埋了沒死船頭客,死了埋沒走水客,上一灘,逮一餐,一生只得半飽飯”。另外,“民國32年(1943),在永順販了一批山貨下沅陵販賣,船行至老司城,遭遇土匪搶劫,貨物洗劫一空,一名船員尸首分離,貨主也險些喪了性命。官府除各種苛捐雜稅外,還經常守口抓船服役,船工工資全無。”從號子的具體內容以及記載中可得出當時船工生活的悲慘景況。酉水號子勾畫出了一幅酉水航道的立體圖,其中的各個灘名都有在一聲聲的號子中表達到,如“水深不過龍泉山,水淺不過燕子灘”、“兄弟相爭麻葉湖,船兒攏了青浪灘”等等。酉水號子與航運相伴相生,同時號子也折射出航運對于文明的影響,宣揚了一種力量。如果說按照現在流行的說法,現代文明就是汽車輪子上建立起來的文明,那么當初湘西的土家人靠水路為生,酉水河也滋潤了一代又一代土家先民,他們利用木槳劃過的文明就應該是篙槳上的文明。酉水號子中這樣唱道“下洞庭、上江漢、四十八站到長安、大哥掌船千里來,踏平好多挺心巖”,“酉水河的路通四方,酉水船工的腳萬丈長”等等,酉水號子是在土家人的辛勤勞動中產生的,是勞動的結晶,同時也是一種獨特的民間演唱形式,是土家人的共有財富也是我們中華民族的財富。

        (二)航運對船工們的社會生活影響船工及纖夫是民國時期酉水航運的主力,有了他們的辛勤付出,甚至生命的獻出,才有了酉水河的航運盛景。民國初期軍閥混戰政府到處抓船服役,1925—1935年隨著二戰的備戰,輸出桐油激增,酉水河上一天天繁忙起來。他們下運桐油、木材、五倍子、茶油、和牛皮等土特產品,上運各種日用雜貨和工業品。但由于灘險浪大,行船中多發生翻船事件,因此在行船中另一種文化誕生,航運的禁忌。如婦女不準踩船頭。曾經男女不平等的社會,女性被視為“不祥之物”,如若犯忌,“犯忌者要用豬頭香紙祭鰲頭,才能贖回罪過保佑平安”。“要裝風口飯,第一碗飯必須先由舵手或頭工開裝,不能劈心從中間挖,下水船要從南裝起,上水船從北邊先裝”,一些禁忌語較多,“忌說翻、打、倒、撲、沉、龍、虎、怪”這些都由于諧音類似于翻船、打翻,意味不好的都要換一種說話方式,如打酒換成提酒,沉講成浮等等。船工纖夫生活艱辛這已是眾所周知的,但為了全家的衣食,只得在船上干。民國時期他們所遇到的困難更多,除應對各種浪灘外還要應付土匪的搶劫、政府的抓船服役、各種關卡等。水警隊在一些碼頭都設有關卡,有的船只過道,水警隊的兵就朝水上開槍,令船靠岸,有經驗的水手就知道要給水警們送光洋才準通航。

        (三)航運對各商戶的影響民國時期湘西各市鎮商戶的發展興盛都離不開航運,各商戶的貨運基本都依靠酉水船只的航運,航運順利商戶的生意也很旺盛,如遇到翻船之類的有可能導致商戶的破產。永綏縣(今花垣縣)的“大商號興和裕(即黃季庸家)常有二十條船走水運貨,1930年前后,一次就翻過五條大貨船;又有一次從常德返回永綏,到白極關五條貨船又被搶劫一空,黃季庸家從此走向衰敗和破產。”民國十年(1921)李和記陷入困境,行船走灘意外損失嚴重,迫使商號資金逐年猛減,虧損過半。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航運的順暢與否,對商戶的影響是十分大的,商戶可能因為一次的翻船事件而破產虧損。因此在民國時期有的商戶會請部隊護送,但那樣又會提高運輸成本,從中我們可以了解當時商人經商的不易。

        三、結語

        第5篇:水文化論文范文

        水文地質工作主要進行了1∶10000水文地質測繪,水文地質孔抽水試驗,鉆孔簡易水文觀測等內容。由于投入工作有限,含(隔)水層的劃分主要參考鉆孔巖性統計、簡易水文觀測和水文地質孔抽水試驗及鄰區的水文地質資料。所以,對本區含(隔)水層的劃分,含水層的富水性和補給排泄條件等水文地質特征達到基本查明程度。根據區域水文地質特征結合勘查區鉆探成果及勘查區的水文地質工作綜合劃分含(隔)水層自上向下依次分為:第四系松散堆積物孔隙含水層、第四系粘土隔水層、東山組玄武巖裂隙含水層、船底山組玄武巖隔水層、白堊系風化裂隙含水層、穆棱組含煤群上部泥巖隔水層、穆棱組含煤群層間裂隙含水層、穆棱組含煤群下部隔水層(包括城子河組相對隔水層)。

        1含水層

        1.1第四系松散堆積物孔隙含水層厚度

        在0.5~2m,主要分布于低洼地帶及河谷兩側,由砂、砂礫石等沖積、洪積物組成,礫石分選差,棱角狀,以火山堆積物為主,主要接受大氣降水補給。地下水動態特征與大氣降水基本一致,稍有滯后。砂礫石層含水性相對較好,水量比較豐富,地下水補、徑、排過程較快。據水文地質測繪了解,井泉流量1~1.5t/h;地下水類型為:Ⅰ1—HCO-3—Na+、Ca2+型水,礦化度171mg/L。

        1.2白堊系風化裂隙含水層

        層厚40~70m,以粉、細砂巖、含砂礫巖為主,由于其埋藏深度不同,風化裂隙發育程度也不一樣,靠近地表的部分,風化程度比較嚴重,埋藏較深的部分風化程度較弱,這樣造成其富水性差異較大。該含水層主要以接受大氣降水為主,巖層的區域富水性較強,易接受大氣降水,形成層狀潛水含水層,地下水動態與大氣降水基本保持一致,埋藏較深的掩埋區域富水性較弱,形成層狀承壓水含水層,以接受大氣降水及越流補給為主,在低洼地形成泉溢出,流量在1.2t/h。根據鉆孔抽水試驗,單位涌水量為0.029L/s•m;滲透系數K為0.072m/d;

        1.3白堊系穆棱組含煤地層

        層間裂隙含水層厚度80~150m,穆棱組含煤地層由中、粗砂巖及城子河組上部中、粗砂巖組成,這一含水層距離地面較遠,大氣降水的補給相對弱,反而上一含水層的越流補給及構造裂隙貫通的地下水補給是該含水層的主要補給源,導致含水層的含水量相對穩定,季節變化不明顯。根據鉆孔抽水試驗,地下水動態水位4672m,單位涌水量為0.021L/s•m;滲透系數K為0.020m/d。地下水類型為:HCO-3—Na+、Ca2+型水,礦化度252mg/L。

        1.4構造裂隙含水帶

        這個區構成發育頻繁,大小斷層縱橫交錯,下部基巖形成了良好的給水通道,斷層間種類及大小差異很大,導致個斷層的富水性、導水性差異也很大,由于本次詳查投入工作量有限,沒有對斷層構造裂隙水進行專門抽水試驗,有待于在勘探階段專門投入大量工作,進行水文地質調查。

        2隔水層

        第四系粘土隔水層,分布廣泛,主要由粘土、黃土組成,對大氣降水下滲和第四系孔隙水與下伏基巖水的水力聯系有較大實際意義。

        2.1上新統船底山組玄武巖隔水層

        層厚10~110m,以下部玄武巖為主,不連續發育,在勘探區中部發育較厚,四周邊緣較薄或間滅。

        2.2穆棱組含煤群上部隔水層

        層厚46~144m,以穆棱組厚層泥巖、凝灰巖為主,是穆棱組煤層隔水頂板,分布廣泛,發育比較穩定。

        二補給排泄條件在這個區中部地勢高

        四周較低,地表多為坡積、殘積亞粘土層,且有植被覆蓋,降水易被植物吸收和形成沿地勢向四周流淌的地表徑流,但大氣降水仍是地下水的主要補給來源。地下水動態特征與降水量變化基本一致,稍有滯后。這反映出含水層的補給條件比較好,地下水沿地貌形態由高向低徑流,比較流暢。風化裂隙含水層上覆的第四系含水層的滲透性大小控制著風化裂隙含水層獲得補給的強弱,由于多數第四系坡積、殘積層的滲透性小于風化裂隙含水層,在兩地層接觸帶地吸收水溢出成泉。山間低洼濕地分布比較廣泛,它是風化裂隙含水層的直接外流區;白堊系層間裂隙含水層層位比較穩定,在沒有出露和斷層溝通的前提下富水性比較弱,含水層距離地面較遠,大氣降水的補給相對弱,反而上一含水層的越流補給及構造裂隙貫通的地下水補給是該含水層的主要補給源,導致含水層的含水量相對穩定,季節變化不明顯。這一含水層距離煤層較近,對礦井安全有一定影響。地下水的排泄主要是泉和人工取水,位于分水嶺地帶的高位地下水向兩側溝谷徑流排泄和向侵蝕基準面方向地下徑流排泄。

        三結束語

        第6篇:水文化論文范文

        逆向稅務籌劃是跨國納稅人借助避免低稅管轄權而進入高稅管轄以最大限度地謀求所需利益的行為。理解逆向稅務籌劃的概念關鍵在于把握下列兩點:第一,逆向稅務籌劃是對一種特殊的跨國稅務籌劃現象的形象描述,即跨國納稅人避免低稅管轄權而進入高稅管轄權。第二,跨國納稅人進行逆向稅務籌劃是為了最大限度地謀求所需利益,這與跨國納稅人的謀利最大化目標相一致。

        二、逆向稅務籌劃的特點

        通常認為,跨國稅務籌劃是跨國納稅人利用各種稅法規定的差別,采取種種公開的合法手段,以最大限度地謀求減輕國際納稅義務的行為。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謀利非稅性。一般的跨國稅務籌劃以最大限度地減輕國際納稅義務為目標,在謀利上具有直接謀取稅收利益的特點。而逆向稅務籌劃則不然,它不僅不能直接謀取稅收利益,而且還要犧牲稅收利益。但通過犧牲稅收利益,將帶來所得的更大的非稅收利益。它已不只是一個稅收問題,而是一個涉及稅收但又重在非稅的較為復雜的問題。

        2.間接謀利性。跨國納稅人進行一般的稅務籌劃,以避免高稅管轄權而進入低稅管轄權為途徑,在謀利上顯得較為直接,從而容易引起注意。逆向稅務籌劃則是借助避免低稅管轄權而進入高稅管轄權來進行的,從表面上看,這并不能減輕國際納稅義務,相反還會加重國際納稅義務,似乎是難以理解的事。但是,跨國納稅人正是借助這種逆向稅務籌劃活動達到了最大限度地謀求利益的目的。

        3.謀利多樣性。一般的跨國稅務籌劃旨在直接謀取稅收利益,因而在謀利上具有單一性的特點。但跨國納稅人進行逆向稅務籌劃所要謀求的利益則隨具體情況而變。

        有時是為了實現凈利潤最大化;有時則并不能使凈利潤最大化,而是為了有效實現某項必要的經營策略;有時可立即謀取利益,有時則在當期并不能謀利,而是將來有利。

        三、逆向稅務籌劃實例

        跨國納稅人進行逆向稅務籌劃,最終是為了最大限度地謀求所需利益,這與跨國納稅人的謀求利潤最大化目標相一致。

        例如,甲國某企業A到乙國開辦一家合營企業B,并負責原材料進口和產品出口。

        按協議,稅后利潤的40%歸企業A所有,60%歸企業B的乙國方所有,某納稅年度,企業B本應實現利潤100000元。根據稅法規定,甲國所得稅稅率為55%,乙國所得稅稅率為35%。

        企業B應向乙國家繳納所得稅額為:

        100000×35%=35000(元)

        企業B稅后利潤為:

        100000-35000=65000(元)

        稅后利潤在企業A和企業B的乙國方間進行分配,企業A應得利潤為:

        65000×40%=26000(元)

        企業B的乙國方應得利潤為:

        65000×60%=39000(元)但由于企業A操縱了企業B原材料進口和產品出口,使企業B實現應稅所得額為50000元,其余50000元利潤轉移到甲國的企業A.企業B應交納所得稅額為:

        50000×35%=17500元

        企業B稅后利潤為:

        50000-17500=32500元

        企業B稅后利潤在企業A和企業B的乙國方間進行分配,企業A應得利潤為:

        32500×40%=13000元

        企業B的乙國方應得利潤為:

        32500×60%=19500元

        企業A因所得額增加50000元,應多交納所得稅額為:

        50000×55%=27500元

        企業A稅后利潤增加額為:

        50000-27500=22500元

        從表面看,企業A的這種行為不僅不能減輕國際納稅義務,相反,會加重國際納稅義務。但是,由于企業A獨享所增加的稅后利潤22500元,將會實現凈利潤最大化。

        企業A最終所得的利潤額為:

        13000+22500=35500元

        與逆向稅務籌劃行為發生前相比,企業A所得利潤增加額為:

        35500-26000=9500元

        這里,跨國納稅人多納稅額為:

        50000×(55%-35%)=10000元

        甲國增加稅收收入27500元,乙國減少收入為:

        50000×35%=17500元

        企業B的乙國方減少應得利潤為:

        第7篇:水文化論文范文

        1.在選擇供貨方方面,優先選擇一般納稅人合作方,同樣價格的貨物,應選擇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供貨方;

        2.購買貨物或應稅勞務時,要求銷售方按照規定填寫增值稅專用發票,以獲得主管稅務機關的認證抵扣;

        3.涉及到采購和發賣煤炭等產品承擔的運輸費用,可以按照運費和建設基金兩項金額的7%核算抵扣的進項稅額,此中保險、裝卸費等雜費是不得作為抵扣基數的。因而貨運發票應別離注明運費和雜費,不然歸并注明運雜費的不予抵扣;

        4.招投標選擇承包商時,應注意工程物資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一是盡可能提供主要的材料物資,承包商提供輔助材料,二是要求承包商分別開具建筑安裝費的建筑安裝工程的營業稅發票和材料費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即和承包商簽訂兩個合同——建筑安裝工程合同和購銷合同,這樣關于材料部分的進項稅額可以當期認證抵扣;

        5.公司應充分應用2013年8月1日施行“營改增”這一稅收政策。礦業分公司在涉及到瓦斯鑒定等業務時,應當選擇可以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般納稅人。

        二、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是公司按照稅法確認的銷售收入扣除相應的成本費用之后的應納稅所得額與25%的乘積。因此,公司可以從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優惠政策等方面著手稅收籌劃。

        1.延遲收入確認時間

        協議等售貨條約應在合理范圍內最大可能地推延收入確認時間,從而取得資金的機會成本。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核算應繳納所得稅的所得額,是根據權責產生制核算的,而不是收付實現制。因此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煤炭等產品的,可以和客戶協商延遲合同約定的應付賬款日期,而采取其他鼓勵措施,鼓勵客戶提前交貨款。

        2.關于業務招待費的籌劃

        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最大的是扣除項目部門。所得稅法中明確指出:企業只要產生與獲得收入有關的合理、合法范圍內的成本,如本錢、用度、稅金、資產減值喪失等付出,都準許在稅前扣除。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稅法規定,此處銷售收入包括會計核算中的營業收入和稅法中規定的視同銷售兩部分。因此,在實際工作中,應關注扣除項目的計算基礎,而不是單一的僅僅將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作為扣除項目的計算基礎,忽略稅法上的視同銷售收入。稅法與會計的收入確認區別之處是:稅法沒有經濟利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這一條原則。業務招待費與其他費用分別處理,由于業務招待費不可以在以后年度結轉扣除,因此應該嚴格控制業務招待費的比例。在會計核算業務招待費時,會計人員應分別核算會議費、差旅費及業務招待費等費用支出,盡量減少其他費用列入業務招待費中,擴大業務招待費的金額,減少稅前扣除金額,進而增大企業所得稅的支出,對企業相當不利。應該注意的是,稅法規定,納稅人只要可以提供真實合法的憑證,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差旅費等費用支出是可以據實全額稅前扣除的。

        3.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1)生產設備的選擇。稅法規定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內結轉抵免。因此,作為煤礦開采企業,同等條件下,應加大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專用設備,這是以職工為本,保護環境的體現。(2)企業工作人員的選擇。稅法中有:企業安設殘疾職員及我國勉勵安設的其他就業職員,按現實付出薪酬的100%加計扣除。因此,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從屬的服務部門盡可能安排殘疾職工來本企業工作,一是殘疾職工相對為企業減少稅收負擔,創造更多凈利潤;二是可以提高作為國企的社會責任感。

        三、稅收籌劃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礦業分公司稅收籌劃制度

        礦業分公司應統籌規劃,制定公司從生產到銷售整個環節的管理制度,為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稅收籌劃提供保障。公司每年應根據稅收政策的變動,及時制定下一年的稅收籌劃方案,在納稅籌劃工作完成之后,根據過程中的實施細則和考核辦法,針對性的對相關人員進行適當的獎勵。

        2.建立完善的礦業分公司稅收籌劃組織體系

        公司應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專門的稅收工作部門,同時應該定期培訓稅收工作人員。財務部門應積極配合稅收部門的工作,在會計核算范圍內,按照稅收籌劃工作要求做會計記賬登記工作。同時,生產技術部、計劃經營部、行政管理部等部門應定期積極參與稅收管理工作部門的稅收籌劃工作會議。各職能部門則是納稅籌劃的管理部門,而這些部門的負責人對納稅籌劃方案應該進行管理和專業控制工作。為了能夠爭取到一些稅收上的優惠政策,單位各部門應該齊心協力,共同維護和爭取公司的合法利益。

        3.正確處理和把握納稅籌劃的幾個關鍵點

        (1)稅收政策與業務流程相結合煤炭企業發生的業務過程中,必須要仔細了解到自身工作所涉及的各個稅種,以及與之相對應的稅收政策和法律法規,所涉及的稅項稅率為多少,該稅項所進行的征收方式是什么,以及在征收該稅的過程中將會有什么樣的優惠措施。公司稅收籌劃人員只有充分了解了各項涉稅業務之后,才能有效的應用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納稅籌劃工作。(2)稅收政策與籌劃方法相結合礦業分公司應該梳理整個生產到銷售每個環節所涉及到的稅種,同時掌握稅收法律法規基礎上,根據公司自身發展情況,合理選擇最恰當的稅收籌劃方法,最終降低稅收負擔。(3)籌劃方法與涉稅會計處理相結合企業的所有經營業務和過程最終要在會計科目中加以體現,因此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還要充分利用會計處理方法,將納稅籌劃的各項內容充分體現于會計處理工作上,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減少稅負的目的。企業在發展中,對稅收籌劃的改革斷不能一成不變,堅持對企業、行業特點的研究,對稅收政策所做出的調整進行密切關注,并對經濟發展和稅收政策改革的變化進行預測全面了解和把握稅收變化,積極預防和避免涉稅風險。總之,依法納稅是納稅人的義務,企業稅收籌劃的的最終目的是對稅收進行合理規劃、減少稅負。通過本文研究,我認為,礦業分公司的納稅籌劃空間很大,可以給公司帶來可觀的經濟利益。

        四、小結

        第8篇:水文化論文范文

        最近幾年,我國水利施工技術也在不斷的提升,對于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藝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進步。但就目前的水利工程的發展現狀來看,在制度和施工技術方面依舊存在著一些問題。首先是水利工程企業的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水利工程企業的管理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決定水利工程的進展快慢和質量好壞、以及企業的效益高低。良好的管理機制可以促進人員的積極性,使人力物力得到最好的發揮運用,可以保障施工過程的安全和效率。而目前我國的水利工程企業的相關制度還不是很健全,存在一定的漏洞,使得水利工程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低下,限制了水利施工技術的發展提升空間,因此,水利工程企業的管理機制是影響水利施工技術發展的因素之一。再者,現在的水利工程中運用的水利施工技術的科技含量較低。無論是對一個企業的生存發展、還是對于一個行業的進步來說,科學技術都是最重要的因素。目前我國水利工程的施工技術方面的革新速度比較緩慢,未能抓住當前良好經濟勢態的發展機遇。因此,水利工程技術的科技革新是影響水利工程發展的重要因素之術的發展必須要有相應的先進設備的支持,只有在具有完善的、先進的施工設備,才能有條件引進和運用新的水利工程技術。目前我國很多水利企業都存在著很大程度的設備老舊和閑置的問題,缺乏良好的定期檢修和維護,很大程度地消減了機器的性能,阻礙了水利工程技術的進步與發展。

        二、加強水利施工技術的措施

        1.制定機制提高技術人員的積極性。技術人員不僅關乎水利工程技術的先進與否、同時也決定了技術的發揮運用。畢竟無論多么先進的技術都要由人來進行實施運用,才能真正發揮作用、產生效益。所以,應該優化企業管理機制,樹立按勞分配的觀念,最大程度地調動技術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以績效制促進激勵技術人員進行技術研發和創新,同時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員工的責任心。

        2.注重新型高端人才的引進和培養。經濟的飛速發展和科技的不斷進步,人才的重要性越來越大,對于人才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人才是水利工程技術創新的關鍵,建立符合市場規律的人才培養、使用機制對于發展水利工程行業有著重要的意義。由于各種原因,水利施工隊伍普遍職工素質偏低,缺乏創新性人才和復合型人才,因此,要提高水利工程技術必須要注重科技型人才的引進和培養。首先需要大力引進新型創新型技術人才,同時還不能單純地靠引進,要建立一系列的人才管理制度,大力選拔、培養企業中的骨干人才,利用獎勵機制充分發動人員的積極性,讓科技人才帶動企業員工進步發展,形成良性的人才循環機制。

        3.運用現代化的管理模式。隨著社會的信息化程度越來越高,企業運用現代化信息管理方式進行管理已經成為一種發展趨勢,現代化的管理方式對于提升水利工程技術必定有著積極的作用。網絡的運用可以為企業員工提供更加便利的學習方式,企業可以利用互聯網創建技術學習和分享平臺,幫助和促進員工進行技術學習和創新。同時這也可以運用這個良好的平臺提升企業形象。

        第9篇:水文化論文范文

        [案例]假定有S和T兩個公司,S擬向T銷售大型成套精密設備。設備賬面價值200萬元,經濟使用年限為20年,雙方協定的資產交易價款為300萬元,價款以銀行轉賬方式一次結清。S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0%。與之有關的交易費用等間接費用忽略不計,假定交易雙方所屬稅務征管部門核定該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S公司與T公司均按10年直線計提折舊。S公司的稅收負擔為:營業稅300×50%=15(萬元),再加上所得稅(300-200-15)×30%=25.5(萬元),共計40.5萬元。

        一、納稅籌劃方案不應違反強制性、禁止性法律規范

        為了有效降低稅負,有人主張通過一個租賃合同(合同一)、一個借款合同(合同二)和一個抵押合同(合同三)來進行籌劃:合同一規定,S公司(甲方)向T公司(乙方)出租該資產10年,雙方簽訂租賃合同,確認資產公允價值為300萬元。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租賃費用20萬元,乙方須于租賃期間每一年度的1月7日向甲方指定賬戶轉賬付款,逾期未付款時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撤銷。合同二規定,S與T簽訂借款合同,向T借款200萬元用于T同意的投資項目,雙方約定借款年利率為10%。S應當于每一年度的7月1日之前向T指定賬戶支付借款年息20萬元整。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S逾期未向T支付當年應付利息,經書面通知催付10日內仍未付足的,T有權扣押、留置甲方與借款金額價值相當的擔保物,自T郵寄出扣押該擔保通知書之日起,本合同自動失效。合同三規定,S與T簽訂抵押合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經書面通知催付10日內仍未付足當年應付利息時,雙方以A資產折合價款200萬元清償甲方全部債務。

        籌劃者認為,這一安排使銷售變成了經營租賃,符合法律規定。籌劃當年,S公司將享有稅上收益{[20-20+(20×5%)+20]×30%}-(20×5%)=5.3(萬元)。而T公司報表上財務費用(借款利息)與管理費用(租)賃費)正好相抵,將不發生額外稅負。第二年及以后期間,如果甲方乙方保持第一年相互結算,直到合同終止,則資產清理凈損益為零。10年安排期間綜合效果為:S公司的租賃交易無所得稅稅負,有營業稅稅負10萬元;S占有固定資產折舊等稅上利益5.3萬元。如果S第二年對T的催付利息通知書不予理睬,T亦不付給S租賃費。T按合同留置該資產并寄出資產折價清償通知書,合同按失效條款自動終止。兩種情況納稅義務都低于未作籌劃時。

        筆者認為,上述籌劃方案以租賃、借款加抵押,實現銷售的目的,方案以節稅為目的,設計出環環相扣的交易鏈,形成復雜的交易結構。但是,該方案存在著一些與我國現行法律相悖的地方,主要有:1.S與T之間簽訂的抵押合同屬于“流押契約”,將被認定無效。

        綜觀以上三個合同安排,合同三(抵押合同)實際上是合同二(借款合同)的一個抵押條款,從文義上看,合同三已被合同二吸收,沒有提供任何實質性的東西。而且,根據擔保法與最高法院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合同三是一個無效合同。

        合同三中,當事人約定,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經書面通知催付10日內仍未付足當年應付利息時,雙方以A資產折合價款200萬元清償甲方全部債務。這種約定屬于擔保法上所說的“流押契約”,又稱為“抵押物代償條款”,即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訂立抵押合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流質契約。這是法律規定的禁止性條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的內容無效。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之所以禁止流質契約,主要是出于保護債務人利益的考慮,避免債務人因一時急迫而蒙受重大不利。

        雖然籌劃者認識到了擔保法對于流質契約的否定態度,并采取在合同中事先設立“折價條款”來規避,認為“合同中有折價條款的,債權人可以擁有抵押物(相同價款)的所有權”。實際上,這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五十三條關于抵押權實現方法的曲解,第五十三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訟。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也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后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可以協議以抵押物折價取得抵押物。必須注意的是,法律對于折價作為抵押權實現的方法之一,是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情況之下,經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或者協議不成時經由人民法院判決,按照抵押物自身的品質、參考市場價格,把抵押物所有權由抵押人轉移給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從法理上講,以抵押物折價的方式實現抵押權,在時間上發生于債務不履行之后,在性質上屬于所有權的轉移,與流押契約具有本質不同。而且,折價還需要參考抵押物的市場價值,可能還要履行相應的評估程

        序。如果當事人的折價約定損害了順序在后的擔保物權人和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后者還可以依據合同法行使撤銷權。本案例中合同三約定的折價條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五十三條所說之折價不是同一法律概念,實為流押契約的一種,應予禁止。

        2.我國現行法律禁止企業之間拆借資金。而借款協議作為主合同一旦被認定無效,所謂以設備抵債來實現“銷售改租賃節稅”的方案設計可能無法實現。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也無效,除非擔保合同另有約定,在借款協議被認定無效的情況下,以設備抵債的擔保協議也無效。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3.籌劃前S對T的設備銷售應納增值稅而非營業稅,這將導致籌劃的基期數據全部失真。

        二、納稅籌劃不能夠混淆法學與會計學語境的差異

        上述案例中,疏漏之處在于,沒有充分重視與研究法學與會計學之間的差異。就以上案例而言,租賃協議雖然在法律上簽訂為經營性租賃,但在會計、稅務處理上應當歸為融資租賃。

        1.現行租賃會計準則要求,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標準來判斷一項租賃是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如果一項租賃滿足了下述條件之一,就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了承租人;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價預計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5%;租賃期占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75%;就承租人而言,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90%);租賃資產存在專用性,如果不作重新改制,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2.我國合同法將融資租賃合同作為與經營租賃合同并列的一種列名合同處理。融資租賃是一種貿易與信貸相結合,融資與融物為一體的綜合易。一般來說,融資租賃要有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賣人)參與,通常由兩個合同(融資租賃合同、買賣合同)或者兩個以上合同構成,其內容是融資,表現形式是融物。根據合同法,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出租人享有所有權,租賃物不作為承租人的破產財產。租金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不符合使用目的時,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租賃物造成第三人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承租人應當履行占有租賃物期間的相關保養修理義務。如果對租賃期滿后租賃物所有權歸屬約定不明確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當事人約定期滿租賃物歸承租人,承租人已支付大部分租金,但無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行使解除權收回租賃物的,收回的租賃物價值超過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費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還。可見,會計制度對融資租賃的定義側重于其經濟實質,即與一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與報酬的轉移問題;而合同法對于融資租賃的定義則側重于交易的法律形式,即承租人選擇出賣人、租賃物,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選擇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同時將公平原則適用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風險承擔與權利分配上。二者之間由于概念定義的不同,對同一交易的劃分可能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

        3.稅法關于融資租賃與經營性租賃的區分,在流轉稅上,傾向于合同法的定義;而在所得稅上,傾向于現行會計準則的定義。國稅函(2000)514號文規定: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這個定義非常接近合同法的定義。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2000)84號)第三十九條規定: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與一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一種租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租賃為融資租賃: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人;租賃期為資產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租賃期內租賃最低付款額大于或基本等于租賃開始日資產的公允價值。上述規定與租賃會計準則相比,區別僅僅在于稍微簡單一些。但在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計價、拖欠租金、折舊政策以及壞賬準備的提取上,稅法與會計制度存在較大差異。

        4.不同學科之間概念框架差異的意義在于,同一交易可能會導致完全不同的適用稅目和稅率,從而導致不同的稅收負擔。對于融資租賃,稅法規定,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征收營業稅,不征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征收增值稅,不征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征收營業稅,不征收增值稅。這樣,一份符合合同法形式要件的經營租賃合同,如果其租賃交易實質上轉移了大部分與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則有可能被按照會計準則與稅法認定為融資租賃,從而面臨納稅稅種的不確定性。如果其屬于政府批準從事經營的融資租賃單位,則此交易應當交納營業稅;如果不是,則要看租賃期滿設備所有權是否轉移,即如果轉移,則應負擔增值稅,如果不轉移,負擔營業稅。由于流轉稅與所得稅法規在融資租賃定義上的差別,還有可能導致上述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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