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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地處,建縣于年月,是一個兵源大縣。全縣幅員面積平方公里,縣城海拔米。2014年底,縣總人口人,農村總戶數戶,農村總人口人,農村年人均純收入元,農村年人均糧食擁有公斤。近年來,縣委、縣政府歷年來都十分重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始終把安置工作作為加強國防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政治任務。特別是近兩年來,我縣不斷探索安置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時因受到安置人員多、渠道緊縮、編制限制等因素的影響,安置工作面臨很大的壓力。盡管如此,迎難而上,攻堅克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12年度城鎮退役士兵156人,使用編制80個,另外76人部分派遣到企業,因考慮當前我縣企業承受能力有限,加上分配人數較多,再聘用部分派遣到交警、協警崗位工作。(2010年11月才安置)
2013年度城鎮退役士兵182人,使用編制100個,其中對四類優先安置人員共68人以全額事業編制為主安置,其他列差額及自收自支編。另外82人參照2012年度做法部分派遣到企業。(2014年12月才安置)
對2010年需安置的145名退役安置人員和2014年需安置的178名退役安置人員(至今尚未安置),比照2013年退役人員的安置辦法落實安置政策。
對2014年及2015年過渡期內即將退役需安置的人員原則上比照以上辦法落實安置政策。
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上遇到的問題及原因
新修訂的《兵役法》及《安置條例》從2014年11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是義務兵役制度及安置工作的一次重大改革,其主要精神是變城鎮退役士兵多渠道安置就業的政策為扶持自主就業為主的政策。因此,我縣同全國一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特別是城鎮士兵安置工作出現許多新情況、新問題。與此同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上也遇上前所未有的矛盾和問題。主要表現以下幾種情況:
1、退役士兵素質較低、擇業觀念陳舊
退役士兵的專業知識、年齡結構無法與大中專生相比,專業技能與社會知識又并不比下崗職工占優勢,因而,大部分的退役士兵在就業上缺乏一定的競爭優勢與適應能力。另外,部分退役士兵思想認識滯后,認為自己當過兵,對國家有貢獻,產生了“等、靠、要、懶”的思想,以致錯失許多就業機會。一方面是退役士兵素質較低,一方面是用人單位門檻較高,這樣就出現了勞動力“供”與“求”的矛盾,這種矛盾在全國應該是普遍存在。
2、不重視培訓,退役士兵對職業技能培訓認識有偏差
組織職業技能培訓,就是在發揮一種“蓄水池”的作用。一時安置不了的,先組織退役士兵進行技能培訓,進行必要的充電,成為軍地兩用人才。而部分退役士兵對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認識偏差較大,想法、心態各不相同。部分退役士兵對實行職業技能培訓政策存在疑慮,有等待觀望的心態,有的出現思想反復,有的認識到培訓的重要性,但因家庭、社會諸多因素的影響放棄了培訓,選擇臨時打工。其實,經過嚴格培訓之后,一定程度地提高了他們的就業實力和競爭力,有利于他們的市場就業和安置就業。
3、孰輕孰重,城鎮兵比農村兵自主就業能力強
農村籍士兵跟城鎮士兵相比在部隊更守紀律、更能吃苦,希望通過刻苦努力轉為志愿兵(專業軍士)或提拔,通過獲二等功退役回鄉時能與城鎮士兵安置工作。而城鎮士兵退役后有保障,在服役期間,各方面相對比農村籍士兵較差。農村籍士兵跟城鎮在兩年服役期間,他們在文化教育,組織紀律、法律觀念意識、體能等方面都有提高和加強。思想覺悟、思想素質、法律觀念、普遍比同齡人較高。但是,城鎮士兵退役后,在自主就業方面,頭腦靈活,思想解放,比農村兵自主就業能力強,相比較而言,更容易找到工作。
4、渠道有限,需要進一步拓寬安置渠道
我縣退役士兵的主要安置渠道是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還有交警、協警崗位。一方面,縣政治體制改革與經濟體制改革,面臨精兵簡政,壓縮編制,整合資源的趨勢;一方面,每年又面臨大批退伍士兵的安置任務,雖然,變城鎮退役士兵多渠道安置就業的政策為扶持自主就業為主的政策,但是,一部分士兵還是坐等政府安置,缺乏自主就業勇氣,特別是農村兵,有幾畝地先種著,沒有想著去自主創業。因此,安置壓力依然較大。
5、機制不完善,培訓與就業銜接不過緊密
社會上需要什么樣的人才,怎樣根據退役士兵的特點開展技能培訓,怎樣做到培訓與就業銜接?怎樣實行訂單式培訓?這些機制沒有真正建立起來,造成不是用人單位不需要人才,而是培訓機構沒有有意識把退役士兵組織起來進行強化培訓。比如企事業單位都需要的保安人員、保衛科人員和安保負責人,退役士兵具備良好的政治軍事素質,引起用人單位的注意,但是,缺乏專門對口的培訓機構組織退役士兵進行應知應會的培訓,使培訓與就業相脫節。需要的人,培訓不出來;暫時不需要的人,不斷地在培訓。
三、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措施與建議
為了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兵役法》及《安置條例》,我們要多策并舉,想方設法扶持退役士兵實現自主就業,營造氛圍,齊抓共管,整體推進安置工作,
(一)、對湖南省實施《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細則意見和建議:
1、需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建議安置到事業單位或二級機構。因為,黨政機關進人的可能性不大。
2、接收單位在收到安置計劃后,在一個月之內辦理好手續,安排人員上崗。要求沒有特殊情況,不得耽誤。
3、建議對重點對象在安置時列全額編制,進入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做到重點對象重點安置。
4、異地安置建議按原有政策執行。
5、建議各地成立退役士兵安置領導小組,從組織上保障這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定要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出發,把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列入議事日程。安置部門要積極研究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領導當好參謀助手,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和動態,全面規劃部署。各部門之間、軍地之間、退役士兵和社會公眾之間要加強協作,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民政、勞動保障、財政等部門作為承擔這項任務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工作中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把責任細化分解,落實到崗到人,層層抓落實。
(二)、組織開展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1、成立專門培訓機構,人員要列編。
開展技能培訓,有效提高退役士兵就業能力。加強同勞動和社會保證部門、教育部門的協調,根據市場需求,為退役士兵提供適應市場需要的技能培訓,協助他掌握符合市場需求的專業技能。讓每個參與培訓的退役士兵都能獲得一技之長,取得國家供認的專業技能證書,由學校推薦就業。培訓經費由國家、省、市政府各負擔三分之一。實施培訓的過程中,要突出重點,整體推進,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全面提高退役士兵報名參訓率。做好退役士兵及親屬的思想工作,鼓勵他們報名參訓。對個別不太愿意參訓的退役士兵,要采取重點轉化方法,分工專人上門談話,講透意義、講清政策、講明好處,要不厭其煩,反復地做思想工作。
2、2014年在我縣試點,共40人報名參加培訓,專業分為兩項:汽車駕駛、電腦。
2015年110人報名參加培訓,專業仍為以上兩項,從兩年的情況來看,報汽車駕駛專業的占95%以上。不難看出,退役士兵比較熱衷于汽車駕駛這個行業。
(三)制定優惠政策,擴大就業渠道
制定優惠政策,擴大就業渠道。為了切實貫徹執行新修訂的《兵役法》和《安置條例》,積極穩妥地推進我縣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確保社會大局持續穩定。必須實行優惠政策,擴大安置渠道。切實將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享有減免稅、工商管理費和教育、招工優先等優惠政策落到實處。進一步提高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彌補金標準,同時提高國家和省對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資金補助規范。只要解決了資金這個瓶頸問題,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工作一定會步入一個新的空間。
(四)優化服務,通過牽線搭橋扶持實現自主就業
推薦就業崗位,強化就業服務。建立退役士兵就業信息網絡體系,勞動就業服務大廳設立退役士兵就業服務窗口,建立退役士兵個人求職信息檔案,及時掌握退役士兵的就業意向和市場用工需求,通過多種方式為退役士兵和用人單位搭建信息溝通的橋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積極向社會推薦退役士兵是安置工作,加強與勞動中介機構和用人單位的聯系,設立一體化的服務網絡。引導退役士兵樹立市場經濟觀念,強化競爭意識和進取精神,鼓勵他們積極參與市場擇業。及時收集和掌握市場用人情況,為退役士兵提供擇業信息。同時積極向用人單位推薦和輸送適用人才,創造條件為用人單位和退役士兵進行供需見面、雙向選擇牽線搭橋,用完善的服務為退役士兵進入市場提供必要的條件。
(五)完善機制,建立退役士兵的培訓與建議配套機制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縣境內所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不分所有制性質和組織形式。
第三條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是指按照均衡退役士兵安置任務的原則,承擔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指令性任務的單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全部落實當年安置計劃,自愿以經濟補償形式來代替其履行安置退役士兵義務的一種方式。
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資金是指經批準允許實行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的單位,按規定標準繳納的用于退役士兵安置的專項資金。
第四條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金,由縣退役士兵安置部門負責收取、使用和管理。具體繳納標準為:縣直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省、地、縣屬企業根據其經濟效益和轉移人數的多少,每轉移一名退役義務兵或轉業士官安置指標繳納1.6萬元—2.4萬元有償轉移費。
第五條所有單位都應盡力完成縣政府下達的安置計劃,并按不低于當地中等工資標準接收。確需要實行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接到退役士兵安置計劃一個月內向下達計劃的安置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報《縣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審批表》。下達計劃的安置部門對需要實行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單位提出的申請進行審核,將審核意見匯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后,發出《縣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繳款通知書》。申請單位按通知書、金額,將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金一次性劃轉到指定的帳戶。對逾期不予辦理交款手續,又拒不完成安置任務的單位,通報批評,責令限期繳納,拒不執行的在新聞媒體曝光,并依據《兵役法》等法律、法規,提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追究單位領導責任,并按每人應繳款的20%進行罰款,其罰金并入有償轉移資金。
第六條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金專項用于下列開支:
(一)對自謀職業不再由政府負責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一次性經濟補助。
(二)對超額承擔指令性安置任務的單位給予獎勵。
(三)用于退役士兵技能培訓和人才開發相關事宜經費。
第七條收取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金,必須使用省財政廳統一負責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并加蓋同級退役士兵安置部門印章。
第八條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金按預算外資金管理,實行“財政專戶、收支兩條線”的辦法。即安置部門收取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金應及時足額上繳同級財政專戶,支出按批準的預算,由財政部門審核撥付安置部門執行。年終結合結轉下年安排使用。
政策實施對象的人員范圍為,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為,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后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
二、申請所需材料:
1.60周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登記審核表;
2.申請書;
3.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復印);
4.申請人戶口本復印件(戶口本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復印);
5.申請人退伍證復印件或退伍軍人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復印單位公章);
6.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申請人未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證明(申請人本人帶身份證原件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7.申請人信用社賬號復印件;
注:
“三紅人員”指:老、在鄉西路、人員失散;
“三屬人員”指: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享受國家撫恤人員指: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囑、病故軍人遺囑、傷殘軍人、傷殘國家公務員、傷殘人民警察。
享受國家生活補助人員指:“三紅人員”、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涉核退役人員、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年滿60周歲農村籍烈士子女、傷殘民工、襄渝線西段患塵肺病民兵。
二、調研工作要點
1、對重點優持對象自然減員情況進行針對性抽查,減員后鄉鎮是否及時上報。工作方法:對鄉鎮提供的重點優撫對象花名冊,走村入戶進行抽查(重點是年齡偏高的三屬、三紅、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
2、一次性困難補助、醫療救助經費兌現情況。工作方法:通過民政局下發文件掌握經費下撥情況,通過對象領取票據、帳目,鄉鎮是否足額兌現。
3、對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包括錯殺人員),身份認定不清、界定不明、年齡不符的人員通過走村入戶了解核實。工作要求:鄉鎮必須嚴把政策關,嚴格檔案審查,對身份認定不清、年齡不符的對象要深入基層掌握實際情況,杜絕弄虛作假、優親厚友。
4、農村優撫對象由民政局全額資助參合,城鎮無工作單位優撫對象按農村優撫對象參合標準補助。查村、社是否收取優撫對象參合資金,鄉鎮是否按時按員繳納參合資金。
三、優撫工作政策宣講
一、帶病回鄉退伍軍人
身份認定:服役期間患慢性病的退伍義兵和初級士官。
申辦材料:(一)本人申請;(二)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三)出示退伍軍人或退出現役登記表(三)軍隊醫院證明,有其中之一;①退伍檔案中記載患有慢性病的退伍軍人登記表或在服役期間軍隊體系出具的患慢性病證明。上述材料經縣級民政部門確認審查后,報市級民政部門復核,并由市級民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對原病進行確診,上報省級民政部門審批。
二、優撫對象醫療保障
補助比例:對優撫對象發生的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范圍內醫療補償后,自費部分除外的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門按照下列標準予以醫療補助:失散人員、七至十級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復員軍人補助比例按50%;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補助比例按30%。老、西路的醫療費用按通府[2002]45號文件執行,一至六級殘疾軍人的醫療費用具體辦法按照《巴中市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實施辦法》(巴市民發[2007]56號)的規定執行。
申辦程序:(一)本人申請(二)入院、出院證明(三)首次補償報費票據。上述材料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查簽署意見,上報縣級民政部門按補助比例給予補助,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兌現落實。
三、退伍軍人安置:
工作安置: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規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現役滿12年轉業的;(二)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三)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四)是烈士子女的。
[關鍵詞]退役軍人;教育保障;現實性
[中圖分類號]A5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646(2010)07-0067-02
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一種退役軍人的安置方式,建立和完善退役軍人教育保障制度,客觀上需要雄厚的經濟實力、發達的教育體系等方面為支撐,長期以來成為發達國家的‘專利”。但隨著綜合國力的增強,我國構建和推行制度的條件已經成熟。
一、社會共識形成
社會共識是推行改革的思想前提。在構建退役軍人教育保障機制這個問題上,我國已經形成了廣泛的社會共識。一是特殊群體特殊優待有共識。由于軍人在履行新使命的征程中,時刻都將面臨著巨大考驗與犧牲。而人民軍隊在“98抗洪”、抗擊非典、抗擊雨雪冰凍災害、抗震救災等中建樹的歷史功勛,使廣大群眾能夠理解和接受對退役軍人特殊優待政策。對此,我國《國防法》、《兵役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等法規文件中已經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二是推進退役軍人安置改革有共識。由于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沖擊和退役軍人能力素質不足等原因,各界都紛紛要求推進退役軍人安置制度改革。民政部連續8年在《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中都提出要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近幾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和人大、政協的“兩會”提案連續對退役安置工作給予高度關注。三是對教育培訓在就業中的作用有共識。人力資本理論認為,人力資本形成和增長的主要途徑是教育,通過教育可以培養勞動者的道德價值觀念,提高勞動者智力素質,鍛煉勞動者的創造能力,影響勞動者健康素質等。可見,用教育支持方式來增進退役軍人的人力資本,就可以為他們獲得良好的職業生涯創造條件。正是有了以上共識的支持,退役軍人教育保障機制的構建才在思想觀念層面上具有了可行性。
二、主體需求強烈
主體需求是實施教育保障的內因。如果退役軍人對教育保障沒有需求,那么教育保障機制本身具有再好的功能也無濟于事。江蘇廣播電視大學劉國良老師承擔的全國高等教育研究“十一五”規劃重點科研項目《退役軍人人才培養工程研究》(立項號XHS02-21.01),通過對41 106名退役軍人有效樣本的調查分析,對此給出了肯定的回答。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首先,就業體驗強化了退役軍人對教育保障的認知。該項調查顯示:當問及退役軍人自主擇業(或自謀職業)的困難時,60.2%的退役軍人認為他們所遇到的就業困難是由于學歷或技能上的差異,而這些都可以通過教育培訓的途徑來解決。其次,退役軍人對教育保障的需求具有相當的普遍性。課題組通過對不同軍銜等級的退役軍人的調查顯示:校級軍官認為技能培訓緊迫的為68,35%,可有可元的為27,34%,不必要的為4.3 1%;尉級軍官分別為68.22%、25.08%、6.70%;士官分別為74.31%、21.02%、4.67%;義務兵分別為75.07%、22.01%、2.92%。調查數據表明,軍官尤其是士兵都非常希望得到技能培訓。再次,退役軍人對教育保障的需求在實踐中得到了進一步的檢驗。課題組通過對‘轉業軍官人才安置市場化態度”的調查顯示,贊成“安置市場化”的退役軍人表示緊迫需要技能培訓的占76.26%;不贊成“安置市場化”的退役軍人表示緊迫需要技能培訓的也占到61.69%。最后,退役軍人對教育保障的期待有著扎實的社會基礎。調查顯示:在單位對退役軍人進修培訓的態度上,90.14%的單位不同程度地表示支持;在配偶對被調查者接受教育保障的態度上,94.73%的退役軍人能受到家庭的支持。可見,退役軍人對教育保障的強烈需求是推動教育保障機制構建的強大動力。
三、經費保障充足
作為國民收人再分配的一種形式的退役軍人教育保障機制,是以社會和經濟的發展情況為其物質前提和基礎的。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民經濟一直保持著較快增長。以2007年為例,我國國內生產總值達24.7萬億元,財政收入為5.1萬億元,而且每年還以萬億的速率增長。在充裕的財政支持下,民眾的心態進一步成熟,對集中財力辦大事、辦好事的呼聲越來越高。我國政府順應民意,不僅先后投入3000億元興辦奧運會、編制1萬億元用于四川汶川大地震后的恢復重建等重大項目;而且自2005年起,陸續實行了農村免費義務教育、部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大學生免費、城鎮免費義務教育等重大教育保障政策。以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的在全國城鄉普遍實行義務教育免費政策為例,每名城市中小學生可免交190元至350元不等的費用,此項每年可減免約76億元;農村中小學生每人可免交180元和150元,此項每年可減免約150億元。另外,2006-2010年,各級財政將新增加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約2182億元。這些既說明了我國擁有了雄厚的經濟基礎,也為退役軍人教育保障的實施開創了成功先例。而按每年60萬人退役(這個數字還會隨著我軍職業化建設的推進而逐年減少)、每名退役軍人資助36個月、每年1萬元計算,共需要支出180億元人民幣,即可資助當年所有的退役軍人上大學。這筆費用僅占全國財政總收入0.35%,占全國學生獎助學金總額的36%。考慮到并不是所有人都會去參加培訓,就是參加培訓也不可能都上大學,加上原來中央和地方安排的用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的部分費用可以節省下來,實施退役軍人教育保障所需資金將遠遠低于免費義務教育的數額,給財政的實際壓力并不會很大。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國完全有實施退役軍人教育保障的經濟實力。
四、培訓機構完善
在“四個全面”戰略和經濟發展新常態背景下,社會各界將更加關注社會建設和民生保障。“十三五”民政事業發展要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邁上新臺階為目標,扎實推進“兩個率先”,將民政事業放入“建設宜商宜業宜居的新__”大局中考量。
1、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__省社會救助辦法》,嚴格按照《__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建立和完善低保家庭申報聽證和收入核查辦法,規范申請、審批程序,科學制定保障標準,適時提高保障水平,做到應保盡保,分類施保,堅持“一戶一檔”和動態管理。落實保障資金自然增長機制,按照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印發《淮安市新型城鎮化與城鄉發展一體化工作方案》(淮辦發〔__〕124號)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城鄉低保將實現一體化。完善低保信息系統管理,完善低保對象在住房、醫療、教育、司法、就業、養老保險等方面的社會救助配套政策,從根本上解決低保家庭的生活保障問題。
2、鞏固和完善農村五保供養制度。繼續落實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根據全區經濟發展水平,適時調整提高供養標準,做到按標施保、應保盡保。力爭到2015年末,人均年供養標準達到4000元以上。鞏固五保供養成果,多方籌集資金,新建、改擴建21所農村敬老院,力爭五保對象集中入院供養率率達到75 %以上。廣泛開展社會化養老服務示范創建活動,力爭到“十三五”末,建成省級養老服務示范機構4個,省級文明敬老院6個,市級三星級敬老院10個。
3、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十三五”期間,全面建立以城鄉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為主要內容,住房、教育、司法等專項救助相銜接配套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協作、村組(社區)配合、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社會救助工作機制,全面提高城鄉貧困人口的社會保障水平。
1、加強災害信息管理能力建設。開展區域內各類自然災害風險和減災能力調查,建立完善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數據庫。細化災情統計標準,完善自然災害災情統計制度。健全災情信息快報、核報工作機制。在減災委綜合協調下,建立完善災害信息溝通、會商、通報制度和災害信息的分析、處理機制,建立災害信息共享及平臺,加強對災情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處理和應用,為防災減災工作提供決策服務,提高綜合減災能力。在全區范圍內建立一支具有較高素質的災害信息員隊伍,有效發揮災害信息員在傳遞信息、組織群眾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強救災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建立依托公安、消防為基礎的應急救援體系,災民生活救助快速有效,倒房重建補助標準逐步提高,冬春災區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社會動員能力明顯提高。到2020年,災害發生12小時之內確保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水喝、有臨時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應急救援體系及時響應、救助有力,當年需恢復災民倒房重建率達100%。
3、加強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建設。加強城鄉社區減災能力建設。推進基層減災工作,開展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活動,組織社區居民、企業積極參與防災減災活動,完成20個創建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80%以上居民了解掌握災害應急避險、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災害信息傳播覆蓋面達到應接受信息人群的95%以上。進一步修定城鄉社區災害應急預案,組織社區居民積極參與減災活動和預案演練;不斷完善城鄉社區減災基礎設施,結合廣場、公園、學校、體育場等公共設施,建設一批布局合理、設施完備、功能齊全的轉移安置群眾的應急避難場所。加強城鄉社區居民家庭防災減災準備,建立應急狀態下社區弱勢群體保護機制。全面提高城鄉社區綜合防御災害的能力。
4、加強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建設。建立政府職能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組織協作開展減災宣傳教育的機制,普及防災減災科學知識,提高全民防災意識。優化電視、廣播、報刊、電話、互聯網等傳媒在災害信息的傳播、防災減災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的作用。設置氣象、地震、地
質災害等科普基地。將減災知識普及納入學校教育內容,開展減災普及教育。充分利用“國際減災日”和“全國防災減災日”宣傳,推動減災防災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參與防災減災的濃厚氛圍。5、加強防災減災社會參與能力建設。繼續完善農業保險體系,全區農業主導產業保險實現全覆蓋。繼續擴大,并鞏固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覆蓋面,確保參保率達到99%以上。提倡和鼓勵單位、個人積極參加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建立完善社會動員機制,充分發揮群眾團體、紅十字會、社會組織、基層自治組織和公民在災害防御、緊急救援、救災捐贈、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災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6、加強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計劃建設一個建筑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區級救災物資儲備庫,完善救災物資儲備制度,適量儲備救災物資,保證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同時積極探索建立協議儲備等救災物資儲備方式。
7、規范救災資金使用,加強減災救災資金投入。督促鄉鎮認真貫徹落實《__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蘇財社〔__〕48號)要求,建立區、鄉自然災害救助經費分擔機制,拓寬救災資金籌集渠道,提升救災資金使用效率。
1、兒童福利。進一步完善孤兒養育標準增長機制。鼓勵公民收養,推進家庭寄養,加強親屬監護,提倡社會助養,促進孤殘兒童回歸家庭和社會。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加大有效投入,形成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體系,使困境兒童的生活保障更加有力,醫療康復保障更加健全,教育保障政策更加完善,監督保護制度更加科學。整合各類優勢資源,加強兒童福利機構規范化建設,建立有專人負責的區、鄉(鎮)、村(居)三級兒童福利指導中心或兒童福利指導站,構建困境兒童保障“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服務平臺。積極開展困境兒童福利服務工作。強化社區兒童福利服務指導和組織功能,為有需求的困境兒童及其家庭提供臨時照料、教育輔導、心理疏導、監護指導、政策咨詢、履職能力培訓等服務。積極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困境兒童保障服務工作。
2、殘疾人福利。認真落實福利企業減免稅等扶持政策,大力扶持福利企業健康發展,全面落實相關政策,切實保護好殘疾職工的合法權益。拓展福利企業興辦渠道,鼓勵支持各種社會資本興辦福利企業,研究對殘疾人集中就業的福利企業扶持政策,支持興辦小微型福利企業,多種渠道擴大殘疾人就業。
3、完善養老服務業發展政策體系。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要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按照到2020年養老床位占老年人口總數40的目標,留足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加大養老服務業資金投入。要將福彩公益金留成部分的50%以上用于發展養老服務業。
4、加強養老機構建設。建立養老機構日常運營補貼機制;建立養老服務護理人員補助制度;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民營化改革。
(四)加強雙擁優撫安置體系建設。全面落實優撫對象各項優待撫恤政策,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進軍休管理和服務創新,建立與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雙擁優撫安置體系。
1、深入開展雙擁創建工作。鞏固雙擁創建成果,2017年,力爭再創省級雙擁模范區“五連冠”。
2、全面落實優撫政策。認真貫徹落實《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以及與之相配套的各項優撫政策,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優撫對象定期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及時調整優撫對象定期撫恤補助標準,確保其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建立健全優撫對象醫療保障體系,落實優撫對象醫療減免政策,推行優撫對象醫療費“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提高優撫對象的醫療保障水平。加快劉老莊八十二烈士陵園的改擴建,計劃再投入1700萬元,實施陵園景觀及綠化提升工程,將陵園打造成蘇北一流褒烈育人基地。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實行的城鄉一體化安置政策。及時足額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確保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安置率繼續保持在100%。嚴格按照《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及省市有關安置法規政策繼續做好轉業士官崗位安置工作,確保安置率100%。積極動員符合參訓條件的退役士兵參加政府組織的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在保持十二五期間平均95%的參訓率基礎上有突破,爭取達到95%以上的參訓率,并做好相關服務工作。嚴格落實上級有關復退軍人問題的指示精神,以穩定為目標,扎實做好各項穩控工作,把各種矛盾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保持我區涉軍群體的總體平穩。
(五)加強社會事務管理體系建設。切實加強基層自治組織建設,大力培育發展各類社會組織,建立政府行政管理與社會自治功能互補、政府管理力量與社會調節力量互動的社會事務管理體系。
1、進一步深化基層民主自治。依法組織好城市第六、第七屆社區居委會和農村第十一、第十二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進一步完善以民主議事和民主決策為基礎的基層協商民主制度,不斷增強基層民主自治的透明度,強化村(居)民的主體地位。進一步轉變基層政府行政職能,全面推進“政社互動”,進一步完善社區、社會組織、社工“三社聯動”機制,加大培育社區社會組織力度,增強其承接社區各項事務的能力。健全村黨支部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城鄉社區依法自治率均確保100%。
2、完善社區服務體系。健全以民生幸福為主要內容的社區公共服務體系,以居民互助為主要形式的社區志愿服務體系,以滿足居民多種需求為主要目標的社區社會化服務體系,努力構建主體多元、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社區服務新機制。進一步加強社區網格化管理,做到細化、精化,更好地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社區服
務。充分發揮城鄉社區在社會建設、社會治理和社會服務中的作用。加大社區社會組織培育力度,提升社區社會組織承接各項社會事務的能力。加強社區志愿者隊伍建設,到2020年底,注冊社區志愿者人數占居民人口18%。居民群眾對社區服務的滿意率達到95%以上。增強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的意識,提高社區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3、加大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力度。全面提升區、鄉鎮、社區三級社區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到2020年底,三級社區綜合服務平臺功能完善率達到80%。普遍建立綜合服務大廳,實現“一門式受理、一站式服務”,為廣大城鄉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區服務。進一步完善城鄉社區經費保障機制,將城鄉社區工作經費、人員報酬、服務設施和社區信息化建設等項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積極爭取駐區單位和社會各界對社區建設的支持,逐步形成城鄉社區建設多元化投入格局。進一步改善城鄉社區辦公條件,確保每個村居辦公經費每年平均不低于10萬元。
4、加大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力度。深化社會組織登記制度改革,重點推動公益慈善類、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和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較快發展,到“十三五”末,全區登記社會組織力爭達到每萬人8個以上。設立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建立財政扶持社會組織發展機制,為社會組織扶持發展提供資金保障。建立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購買服務機制。編制年度《政府向社會轉移職能事項目錄》和《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目錄》,將政府部門可由社會組織承擔的事務性管理工作、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通過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定向委托等方式轉移給評估等級高、服務能力強的社會組織。不斷創新社會組織公益創投支持機制,重點圍繞養老服務、心理慰藉服務、助殘服務、兒童青少年服務、救助幫困服務及其他公益服務,支持社會組織策劃設計、組織實施與此相關的公益創投項目,培育一批深受群眾歡迎的優質公益項目品牌。
5、健全社會組織監督管理機制。提升社會組織依法自治能力。健全以章程為核心的社會組織法人治理結構,落實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項制度,強化監事會職能,發揮好監事會作用,形成權責明確、運轉協調、制衡有效的機制。健全以《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為重點的社會組織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會計行為,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加強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采取購買服務方式,對社會組織業務開展、工作成效、財務狀況、誠信自律等進行第三方評估。到“十三五”末60%以上社會組織獲得等級評估。發揮等級評估的導向作用,將社會組織的評估等級作為政府向其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的重要依據。建立完善社會組織監管機制。建立政府監管和社會組織自律相結合的監管體系,完善民政、經信、財政、稅務、審計、物價、市場監督管理、公安、司法等部門分工協作的聯動工作機制。將社會組織納入社會誠信管理體系,建立社會組織及其負責人的誠信檔案,實施社會組織誠信公示和黑名單等制度。及時發現并依法查處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和非法社會組織。健全社會組織信息披露機制。完善社會組織公共信息披露平臺,及時披露社會組織重要信息,推進社會組織陽光運作、社務公開。完善社會公眾投訴舉報機制,暢通媒體和社會公眾監督社會組織的渠道。
一、以改革創新明主體責任、定保障標準、促規范管理
為回應社會關切,貫徹落實好國務院常務會議、國發45號文件和1月6日省政府專題會議精神,省廳決定2014年在全省民政系統開展“社會救助管理創新年”活動,加強精細化管理,著力解決違反低保政策的各種不規范做法,特別是程序不公開透明、優親厚友、檔案資料不齊全等問題。一是要切實做到應保盡保。要嚴格按照國務院45號文件和省政府18號文件的規定,根據戶籍、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三個認定條件以及政府確定的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保障范圍。要堅決消除層層分配指標的做法,鄉鎮(街道)必須無條件受理城鄉居民的申請,不得以沒有指標為理由予以拒絕。不得將不符合條件的特定群體整體納入低保,堅決清退“群體保”。要加快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構建設,2014年全省要達到80%以上。二是要嚴格按照保障標準落實低保補助水平。今年,省里將按照即將出臺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統一制定低保標準。目前我省城鄉低保保障標準與全國相差不多,但人均實際補助水平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究其原因,不少地方雖然公布了保障標準,但卻并未按標準來落實實際補助水平。今年,各地要切實按公布的保障標準來落實實際補助水平,人均補助水平不能低于保障標準的65%。三是要依法公布和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標準。《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規定:“農村五保供養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具體標準由省政府制定,也可由設區的市級或縣級人民政府制定,報省政府備案后公布執行”、“五保供養資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預算中安排”。落實好這些規定,需要我們弄清楚各地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和省級財政補助標準的概念。省級財政補助標準是省里下撥的中央和省本級五保供養補助資金,中央和省對縣里是補助。各地五保供養標準是上級下撥的補助資金加上縣(市、區)財政預算安排的五保供養資金,縣(市、區)政府是社會救助的責任主體。院辦經濟只是改善院民生活的補充,不得計算在供養標準之中。目前,中央和省級財政安排的補助水平為1517元從年。今年。我們還將積極爭取省政府進一步提高省級五保供養財政補助水平。四是要強化公開公示。在政風行風評議中,有的行評代表反映,不少地方開展的公開公示存在公示內容不全面、公示地點不醒目、公示時間不定時等問題,沒有真正起到監督作用。下一步要加大公開公示力度,不求印制樣式美觀,但求實在、實用、實效。對在保對象要進行長期公示,對新增對象要在審核審批過程中按規定進行公示。五是要加強資金管理,合理消化結余資金。一方面是我們的保障標準還比較低,有不少人甚至還等著救命錢,另一方面,是有大量結余資金沉淀在賬上。既影響到困難群眾的保障,又影響到民政形象,同時直接影響到我們爭取中央和省財政的資金。各地要根據2013年決算情況。對結余資金進行認真分析研究,采取提高補助水平、對重點對象加大分類施保力度、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保障范圍、提高醫療救助報銷比例和封頂線等方式,加快消化城鄉低保和醫療救助結余資金。對結余比率超過控制線(城鄉低保資金10%、醫療救助資金1 5%)的地方,省廳將在資金分配時按比例扣減。
二、以改革創新建引導機制、育市場主體、聚養老合力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深入貫徹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啟動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著力培育市場主體。2014年,全省新增養老床位15000張、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29張,新增示范性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和農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動中心各400個。一是要強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基礎地位。省政府今年繼續將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列為為民辦十件實事內容。各地要以省政府“十件實事”為重點,繼續大力加強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努力完成“十二五”規劃確定的今年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覆蓋范圍分別不低于80%和40%的目標。要依法加快建立完善高齡津貼、養老服務補貼和護理補貼制度,采取購買服務、項目委托、以獎代補等多種措施,積極培育支持多元主體,就近就便為社區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加快發展居家網絡信息服務,促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供需對接。二是要發揮機構養老服務的支撐作用。省廳將爭取省政府盡快出臺《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力爭為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提供更多的優惠扶持政策。各地也要盡快行動,先行先試,一方面,要積極開展公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公辦民助”等運營方式創新,使公辦養老機構在完成“保基本”托底任務的同時,最大程度發揮輻射示范作用:另一方面,要積極完善落實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相關優惠政策,真正發揮激勵調控的功能。省廳將聯合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衛計委、省人社廳、省住建廳出臺《關于加快發展社區養老院的意見》。在大力發展機構養老過程中,請各地務必杜絕養老優惠政策背離初衷的現象。一些企業認識到養老服務業的發展前景,紛紛加入這一行業,有些企業圈了很大的地,但是只建了幾十張床位,那就背離了政府提供優惠政策的初衷。三是要統籌農村養老服務協調發展。繼續加強農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動中心建設,指導支持成立農村老年協會,進一步建立完善長效機制。探索農村鄉鎮福利院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轉型升級,將服務對象逐步擴展到農村高齡、獨居、失能、低收入的社會老人和空巢老人。四是要推動醫養融合養老新模式。探索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新模式,加快推進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試點。鼓勵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利用多余床位開展養老服務。對新建的養老機構,要促其和社區醫療機構就近規劃布局,一體化建設,實現相互配套、相互融合。五是要促進養老服務產業發展壯大。養老服務業是夕陽事業、朝陽產業,我們要因勢利導,按照以事業促產業、以產業帶事業的思路,加強規劃引領,培育養老產業集群,加快發展養老產業。六是要加強行業監管。貫徹《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和《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嚴把社會辦養老機構準入關口。加快探索建立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制度,降低社會辦養老機構運營風險。
三、以改革創新抓機制完善、添科技含量、強救災能力
堅持防救并重、以防為主的方針,突出政策創制和機制創新,不斷夯實基層基礎,全面推進綜合減災救災能力建設。一是不斷完善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響應機制。進一步完善災情核查機制,做到查災及時、核災公正、結果公開、經得起社會監督。完善“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責任落實掛鉤機制,落實《湖北省自然災害救助精細化管理辦法》,做好災害分類救助、標準化救助和重點施救的有機統一,著力解決救災資金優親厚友和平均分配的問題。強化災情管理與信息報送,規范災情會商機制,建立災情定期通報制度,完善災情評估通報辦法,加強災害信息員管理與培訓,探索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推動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二是加快建設科學合理的救災物資儲備體系。按照民政部提出的“制定預案、優化布局、規范標準、豐富種類”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加快各級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探索食品、藥品等救災應急物資市場化協議儲備的新模式。三是加大項目建設力度。組織實施“北斗衛星示范工程”、“基于自主衛星的災情報送與服務綜合應用示范”、“國家自然災害救助管理信息化工程”等項目,不斷提高減災救災工作科技含量和技術水平。加快推動“減災救災示范縣”建設,創建100個全國和全省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圍繞“提標擴面”,繼續推進農村住房保險制度建設。
四、以改革創新抓政策落實、助軍民融合、促權益維護
2014年,安置優撫工作的核心任務就是把2013年出臺的創造性政策法規進一步深化落實到位。一是全面落實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為貫徹實施《湖北省退役士兵安置辦法》,省廳將爭取相關部門盡快出臺政府安排工作、扶持就業創業、教育培訓考核和承訓機構評估等配套政策。省安置工作領導小組將開展安置改革政策法規落實情況專項督查。要依法安置退役士兵上崗穩定就業,確保當年安置任務完成率100%。2011年以來形成的安置遺留問題要在2014年6月底前全部解決。要以充分就業為根本工作取向,全力推進退役士兵免費職業教育培訓工作。探索建立與人社部門就業信息共享平臺,大力培育宣傳就業創業典型。省廳將開展首屆“退役士兵就業創業之星”評選活動和首批省級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培訓示范機構認定、授牌工作。二是創新雙擁和優撫服務保障。進一步完善雙擁模范城(縣)動態管理辦法。開展“關愛革命功臣、情系基層官兵”活動,著力解決重點優撫對象的“三難”問題和邊遠地區基層官兵的實際困難。繼續提高全省重點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標準,逐步縮小城鄉“三屬”保障待遇差別,建立給精神病退役士兵監護人發放監護費制度。調整全省一至四級殘疾軍人護理費標準并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優撫對象短期療養制度,開展醫療巡診服務活動。年底前,30%的縣(市、區)成立“優撫對象服務中心”,建立優撫對象聯絡員制度。積極推進優撫事業單位建設和發展,保證符合條件的孤老優撫對象和軍隊移交的1 4級殘疾軍人在自愿的基礎上全部入住光榮院或優撫醫院集中供養。加快推進零散烈士紀念設施搶救保護工程,9月底前全面完成搶救保護任務。妥善處理復退軍人的利益訴求,保證全省復退軍人群體基本穩定。三是規范軍休干部服務管理。加大軍休人員接收安置工作力度,確保年度安置任務圓滿完成。
五、以改革創新推政社分開、促功能發揮、激社會活力
認真貫徹即將修訂出臺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中央將出臺的《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推進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一是要加快推進社會組織登記制度改革。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增強其自主性和活力。深化社會組織登記制度改革,對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實行直接登記。探索實行“一業多會”,適度引入競爭機制。逐步下放非公募基金會和異地商會的登記管理權限。取消省級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審批。二是要推動社會組織發揮作用。積極引導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的職能,承接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的社會服務。積極探索建立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協助落實有關社會組織稅收優惠政策。三是要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建立完善社會組織重大活動報告、等級評估、信息公開、年檢監管等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機制,強化自律管理,提高公信力。繼續開展社會組織誠信體系建設、行業自律活動及涉企亂收費治理。加大執法力度,打擊非法社會組織,依法查處社會組織違法行為,對軟弱渙散的社會組織進行治理。四是要深化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試點。組織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三區”專項計劃,開展全省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試點示范創建和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標準化創建活動,支持和指導武漢、宜昌、荊州等地擴大試點范圍。
六、以改革創新轉治理方式、建基礎平臺、促基層民主
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中,各級民政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社區在基層社會治理與服務中的基礎地位和重要作用,切實領會由“管理”到“治理”的深刻含義。一是要穩步推進基層民主。依法組織開展第九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充分做好選情調查,認真謀劃選舉工作方案,拓寬選人渠道,選優配強村干部隊伍,努力提高選民參選率和選舉成功率,確保全省村委會換屆率達95%以上。二是要有效提升城鄉社區建設水平。深化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建設。在全省推廣秭歸“幸福村落”建設經驗。結合地方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協調開展社區負擔專項清理行動,建立統一規范的社區工作標準體系和評估制度。建立社區公共服務準入制度和指導性目錄,社區自治組織依法協助辦理的服務事項以政府購買方式實行“費隨事轉”。以全國、全省和諧社區示范單位命名表彰活動為契機,不斷推進社區規范化建設。繼續加大對城鄉社區公共服務站建設的投入力度,全省新建、改擴建社區公共服務站500個以上。
一、扎實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干部作風建設年”活動
按照縣委學習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我局結合民政工作實際,緊緊圍繞“黨員干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人民群眾得實惠”的總體要求,扎扎實實地開展了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做到了工作學習兩不誤、兩促進。活動取得明顯成效。在學習實踐活動中,我局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的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主管機關的副職擔任,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按照規定動作不走樣,自選動作有特色的要求,認真組織每個階段的學習實踐活動,本著邊學習、邊整改、邊提高的原則,認真查找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突出問題,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千方百計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題,確保學習實踐活動做到群眾滿意,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同時結合“干部作風建設年”活動,很抓了干部作風整頓,建立健全了機關各項工作制度,通過加強制度建設,規范了服務行為,增強了制度的時效性和約束力。同時認真組織開展了“服務發展,服務基層、服務群眾”,“走在群眾中、干在群眾前、樂在群眾后”兩項主題活動,建立健全了服務承諾制,公開便民服務電話,隨時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并提供預約服務。通過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干部作風建設年”活動,民政干部隊伍整體素質進一步提高,工作紀律、工作作風進一步轉變,為民服務意識明顯增強,提高了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有力地促進了各項民政工作的開展。
二、救災救濟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縣普遍遭受旱災,部分鄉鎮遭受大風等自然災害的侵襲,給農業生產和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了一定困難,面對災情,我局及時組織人員深入受災鄉村,會同鄉民政所人員認真調查核實災情,準確掌握受災情況。據調查,全縣農作物受災面積36萬畝,受災人口38萬人,直接經濟損失1650萬元,在準確掌握災情底數和群眾生活的前提下,及時向上級報告災情,爭取上級領導的支持,今年以來共爭取救災款60萬元,全部下發到各鄉鎮,對4345戶6265人進行了救助,保證了災民的基本生活,沒有發生一件因救助不到位越級上訪和非正常問題。根據農村醫療救助條例,通過調查核實,先后對72戶看病難的農村特困戶給予了醫療救助,發放醫療救助金104600元。同時進一步完善了縣、鄉、村三級《突發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組建了縣、鄉、村三級自然災害信息員隊伍,簽訂了救災物資貯備協議,確保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后,救災物資和人員及時到位,能夠快速有序地開展工作。
按照上級要求成立了愛心工程基金會,今年工作的重點是對全縣的孤兒進行救助,通過調查摸底,全縣共有孤棄兒童220名,全部落實了縣級領導干部和正科級領導干部結對幫扶,每年幫扶不少于兩次,幫扶資金或物資不少于500元,上半年共落實幫扶資金46600元,另外還有一定數量的食用油、大米、文具等物品。按照民政部要求對37名孤兒,落實了每月600元的補助政策,其余183名棄兒全部列入農村五保,確保了孤棄兒童能夠正常學習、生活。
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今年以來,我們把落實上級有關民生政策作為民政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進一步完善城鄉低保制度,嚴格管理,堵塞漏洞,確保城鄉低保政策落到實處。針對部分群眾反映少數基層單位低保工作不規范問題,我局先后組織人員兩次對城鄉低保進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頓。2月26日至3月31日,我局抽調27名機關工作人員由7名局領導班子成員帶隊,分別深入到全縣18個鄉鎮2個社區和農場,會同鄉鎮、社區工作人員走村入戶,共同開展對城鄉低保對象的核查工作,并將核查結果分類登記造冊,將每個村的貧困戶按照貧困程度進行倒排,為下一步實施救助和低保擴面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4月初《燕趙都市報》登載了棗強縣后河村黨支部書記杜西森利用職權混保、騙保情況,我局領導高度重視,及時召開局班子會議,研究部署低保清理核查工作。4月10日上午,再次召開城鄉低保清理整頓工作會議,各鄉鎮主管民政工作的副鄉鎮長、民政所長、農場和社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會上傳達了《滄州市民政局關于開展城鄉低保清理整頓工作的緊急通知》,下發了《獻縣民政局關于開展城鄉低保清理整頓工作的緊急通知》,同時對城鄉低保清理整頓工作進行了詳細安排部署,要求各鄉鎮社區、農場對低保戶和特困戶再次進行拉網式排查,農村低保戶由鄉鎮進行自查自糾,并將清理整頓情況報民政局,民政局派專門人員赴鄉鎮進行抽查。對居住在縣城的低保戶,由民政局抽調8名工作人員會同社區工作人員逐戶進行核查,清理整頓結束后,將享受低保人員名單張榜公布,同時公開舉報電話,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逐一進行登記核實,對違規獲取低保金的,取消低保待遇。經過兩次清理整頓,對超出保障線標準的城鎮低保戶317戶、802人,農村低保戶486戶、814人,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予以停保,擬新增農村低保2000戶、3000人。自2009年1月份開始,農村低保標準由原來年人均720元調整到870元,月人均補差由原來的35元增加到41元,城鎮低保標準由原來的月人均收入160元調整到225元,月人均補差由原來的85元增加到132元。截止到2009年3月份,全縣共有農村低保戶6468戶、9097人,發放保障金111.8931萬元,按每人100元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94.61萬元;農村五保戶2011戶、2092人,發放五保供養金62.76萬元,按每人100元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21.99萬元。截止到5月份,全縣有城鎮低保戶1452戶、3858人,發放保障金175.1965萬元,按每人100元發放一次性補貼64.005萬元。
四、優撫安置工作
根據《軍人撫恤條例》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認真落實各項優撫政策。一是按照冀民(2008)105號文件精神,對全縣的復員軍人、三屬、殘疾軍人和病退軍人提高了撫恤標準和定期定量補助標準,2008年10月至12月份補差全部發放到優撫對象手中。二是全縣3000余名優撫對象的優待金和撫恤金及定期定量補助金,全部發放到優撫對象手中,發放優待金581萬元。三是繼續加大老優撫對象解“三難”工作力度。解決生活難的5戶,用款7000余元,如準鎮殘疾軍人姜培春,老兩口,無子女,年老多病,生活十分困難,為其解決生活補助金1000元;解決住房難的8戶,發放住房維修資金2.7萬元;解決看病難的22戶,發放醫療補助金10萬元。四是接收部隊殘疾軍人5名,按照有關政策,對其傷殘情況進行審核,報省廳審批,現省廳已批復,正在建檔立卡。五是對全縣優撫對象進行了全面普查。從3月份開始,我局組織力量對全縣優撫對象進行了全面普查,逐人進行了填表建檔,重點對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帶病回鄉退伍軍人進行了審核取證工作,對不符合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條件的936人進行了清退,從09年1月1日起停發定期定量補助金。六是出臺了《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和《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辦法》,解決了優撫對象看病難的問題。
2009年共接收退役士兵244人,其中農村退役士兵202人城鎮退役士兵29人,6-8級傷殘士兵5人,轉業士官8人。4月25日我縣召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會議,全面推行安置就業與自謀職業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區別對待,擇優安置”的原則,確保轉業士官和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優先安置,其他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原則上自謀職業,政府不再為其安置工作,到目前已有10申請自謀職業。
五、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第八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以來,民政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的要求,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協調指導各鄉鎮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保證了我縣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依法、有序進行,到目前,多數村的換屆選舉工作已經完成。在指導協調好全縣村委會換屆選舉的同時,一是搞好調查研究。工作人員深入各鄉鎮、村,通過座談走訪等形式,充分掌握換屆選舉整體情況,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并在全縣進行推廣,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督促改進,嚴格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河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依法操作。二是做好問題村的調查摸底工作。在掌握全縣選舉基本情況的前提下,對問題村、重點村進行全面摸底調查,根據各村不同情況,分別制定選舉方案,確保換屆選舉任務的完成。三是認真做好接待工作。在宣傳貫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河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同時,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耐心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并及時與有關鄉鎮、部門聯系溝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盡快給當事人一個滿意的答復,確保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依法有序進行,據統計今年1-6月份共接待來信來訪人員132人次,都得到了滿意的答復。
六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在婚姻登記管理工作中,一是抓好婚登員培訓教育。組織好業務培訓,規范婚登員服務行為,做到微笑服務,語言文明,舉止大方,來有迎聲,去有送語。二是嚴肅工作紀律。要求每天有兩位婚登員必須提前到崗20分鐘,做好上崗前的準備工作。實行婚登引導制度,每天設一名引導員,負責服務對象的咨詢,幫助填寫有關表格。三是嚴格檔案管理。設專職人員對婚姻檔案進行管理,做到一天一歸檔,同時實行查檔出證記錄制度。2009年上半年共辦理結婚登記2617對,離婚登記275對,補發結婚登記145對,婚登合格率達到100%。
按照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對流浪乞討人員及時進行了救助,今年上半年共救助31人次,幫助他們順利返回家鄉。在收養登記工作中,嚴格按照收養登記操作規范依法操作,上半年共辦理收養登記1例。
七、民政基礎設施建設
我縣敬老院、光榮院、福利院建設工程于2008年啟動,新建“三院”一所,區域型敬老院2所。縣城中心“三院”位于城南新區,獻王路富強大街交叉口東北角,南北長190米,東西長166米,占地面積48.91畝,主體工程建筑面積8132㎡,共4棟兩層雙面樓(其中2棟為敬老院、1棟為光榮院、1棟為福利院),共有房屋240間,其中院民宿舍210間,可入住院民420人。淮鎮區域型敬老院位于淮鎮鎮政府東側1公里處,307國道北側,南北長144米,東西長139米,占地面積31.92畝,建筑面積3122㎡,共兩棟兩層雙面樓,建有房屋128間,其中院民宿舍80間,可入住院民160人。商林區域型敬老院位于商林鄉水牛店村106國道東側,南北長94米,東西長198米,占地面積27.03畝,建筑面積2950平方米,共兩棟兩層雙面樓,建有房屋112間,其中院民宿舍70間,可入住院民140人。以上“三院”建設主體工程全部完工,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已完成,室內外裝修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中,預計10月份可接收院民入住。
09年以來,我縣民政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先進縣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為社會保障水平偏低,救助資金緊張,難以滿足困難群體的需要,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基層民政隊伍力量薄弱;亮點工作不突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新災的查災、計災、報災工作,爭取上級資金支持,妥善安排好群眾生活。
二是嚴格低保審批程序。重點把好調查關、審核關、審批關、公示關,加大監管力度,公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三是落實好各項優撫政策,繼續加大老優撫對象解“三難”工作力度。
【關鍵詞】 軍人 養老保險 經驗借鑒 啟示
軍人退役養老保障是指國家和軍隊依法設立專項基金,在軍人達到退休年齡退休后,從政府和社會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物質幫助和服務,以及在軍人退役到地方后,能夠享有國家規定的養老保險待遇而建立的一項軍人保險制度,是國家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內容。軍人退役養老保險涉及到每一個軍人的切身利益,特別是在當前軍人退役安置難、社會保障弱的情況下,通過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架起軍地保險制度銜接的橋梁,使軍人在退役后能享受國家規定的保險待遇,不僅有利于解除軍人的后顧之憂,激勵軍人安心服役,提高軍人的社會經濟地位,增強軍隊吸引力,保持現役軍人與人才結構的合理配置,推動軍隊的質量建設,減輕國家和軍隊的負擔,緩解軍人退役安置工作,增強軍隊穩定,而且對完善國家社會保障體系也具有重要意義。
一、軍人養老保險制度的經驗借鑒
1、外軍軍人養老保障的基本政策
世界各國雖然社會制度和經濟發展水平各有不同,但其軍人養老保險制度大都體現國家對軍人的保障責任。目前世界各國軍隊的養老保險制度基本上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國家全部負擔型,不開設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如美軍,美軍軍人養老保險是以退休金保障為主體的養老保障制度。退伍軍人的退休金從國防部預算開支,退休金的多少與基本工資和服役年限有關,獎金和津貼不考慮在內,由于美軍是一支合同兵役制軍隊,地方青年把當兵當成一種“職業”。軍人退休后可從地方政府退伍軍人事務部按月領取退休金。服役滿20年的軍人,退休后可以拿到基本薪金的一半,每多服役1年退休金就增加基本薪金的2.5%,即現役部隊服役滿30年的軍人可以拿到其基本薪金75%的退休金,這也是退休人員可獲得的最高數額的退休金。退休金的標準各國都不相同,但大多是不超過退休時工資收入的75%,同時又是穩定的退休金增長機制,退休金因通貨膨脹每年都要增加,增加的退休金稱為生活費用調節費。根據美國法律,軍人也要繳納社會保險費,因此部隊退休人員除了領取部隊退休金外,還可以從社會保險中領取退休金,兩者互不影響。另外,美軍軍人在享受規定的退休金外,還享受補充人壽保險。這種在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退休金保障的基礎上,由軍隊統一開設補充的人壽保險,大大提高了軍人退役后的養老保障水平。另一種形式是國家和個人共同負擔型,軍隊開設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如法國和中國臺灣地區軍人,法國的軍人養老保險主要采用參與全國社會養老保險和建立軍人養老保險機制相結合的模式進行,將軍人養老保險納入國家社會養老保險計劃中,由政府統一經辦。臺灣地區的軍人養老保險模式是根據當局制定的《軍人保險條例》和《軍人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強制執行的。由國防部主管,負責保險政策、法規的制定、計劃和監督;軍隊聯勤總部辦理,負責申請、登記和審核;中央信托局管理基金、保金和理賠決算。保險費率按保險基數金額,將官為6%,校官為5%,尉官為4%,士官和士兵為3%,參加保險滿30年后自付保險費免于扣繳,由國家財政負擔;士官及士兵保險費全部由國家財政負擔。這一模式的優點是,軍人養老保險制度完善且政策后連續性,能夠形成比較完整的軍人養老保險體系。
2、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模式
(1)基本養老保險
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是按國家統一政策規定強制實施的,為了保障廣大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種養老保險制度。在我國逐步建立起來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屬于第一層次。基本養老保險是由企業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納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職工如果具備三個條件,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已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并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以及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既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
(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它居于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根據國家宏觀政策,由企業自主決定。其主要特征是由企業發起建立,經辦方式多種多樣。經辦方式有:大企業自辦;多家企業聯合或行業管理機構建立,區域性或全國性協會、基金會經辦;由有關中介機構經辦;由有關金融機構包括各類銀行、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壽險公司經辦。同時,國家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是以年基金交費以及基金的投資可免稅。企業年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政府在企業年基金的建立和管理中不承擔直接責任,政府的主要職能是對其進行嚴格的監管。
(3)個人儲蓄養老保險
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愿參加、自愿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養老保險形式。國家提倡和鼓勵職工個人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目的在于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資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滿足部分人群的較高層次的養老保障需求。
二、對軍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啟示
1、統一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
目前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針對不同的退役方式提供了三種不同的養老模式,各種養老模式不僅在軍人退役時補償方式和標準不同,使管理工作難度加大,而且使不同退役軍人以后能享受的養老待遇也存在較大的差異,也造成了一定的不平等。這種狀況的持續發展,不僅不利于保證軍人平等地享有國家規定的養老保險待遇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而且也不利于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的進一步改革和完善。而建立統一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可以減輕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負擔,降低管理難度,使退役軍人平等地享有國家規定的養老保險待遇,使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工作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國家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和改革為統一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參考。同時,已實行的軍人傷亡保險和退役醫療保險除了少數特殊人員外,將大多數軍人都納入軍人保險的保障范圍,制度的運行取得了較好的保障效果,也為統一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和運行提供了借鑒。同時,也要體現出軍隊特色。軍人職業的高風險性說明,體現軍隊特色就是在養老保險制度方面給軍人以優待。其優待包括三方面的含義:一是在繳費相同的條件下,使軍人相對于地方同等人員享有較高的養老待遇;二是享受同等的養老待遇時,個人賬戶中軍人繳納的比例相對少,而國家補貼的相對較多些;三是降低軍人的退休年齡。三種方法的側重點和效果是不同的。第一種側重于保障軍人退休后享受較高的待遇,解決現役軍人的后顧之憂,讓他們安心服役。第二種側重于提高軍人即期可支配收入,提高現役軍人的待遇水平,更直接的目的是吸引高素質人才進入部隊。第三種從總體上提高了軍人的養老待遇水平。就目前軍隊建設對人才的需要和我國的經濟形式看,采取前兩種辦法較為可行,第三種辦法應當在社會保障基金支付很充裕的情況下,才能普遍實施。其次,是要覆蓋全體軍人。軍人養老保險制度的對象應該是最廣泛的,要面向全體軍人,包括在軍隊退休的干部,面臨退役的軍官、文職干部、士官等有工薪收入的軍人,還有義務兵和供給制學員。義務兵和供給制學員不繳費,由國家財政給予解決。對原制度下的離退休人員仍按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軍隊相關部門應通過相應的政策措施,保證他們的養老待遇不低于國家同等離退休公務員的養老待遇。
2、提高軍人養老保險保障待遇
受工作環境和專業的限制,退役軍人二次就業面臨著較高的風險,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往往處于不利的地位。而軍人退役養老保險是為了保障軍人退役后享有國家規定的養老保險待遇的需要而建立的,其養老保障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軍人未來的生活水平,對軍人的影響較大。適度的養老保障水平可以解除軍人的后顧之憂,使其安心服役,為部隊建設多做貢獻。而適當的提高退役軍人的養老保障水平,又可以體現國家對軍事勞動者的肯定與激勵,也能為軍隊建設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創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環境,為加快我軍的現代化建設服務。
3、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應該與其他制度相配套
軍人退役養老保險作為軍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主要是為了保障退役軍人養老的基本生活需要,要滿足退役軍人養老的其他需要就相應的需要其他制度與之配套。實行統一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后,軍隊可以通過給當年退役軍人發放一定的退役補助,以補償由于軍人退役可能給軍人及其家庭帶來的風險。為了幫助和鼓勵退役軍人特別是復員軍人盡快地實現再就業,軍隊也應有相應的措施,如可以通過開展技術培訓等方式使退役軍人掌握一定的謀生技能,通過提供低息貸款等手段幫助退役軍人自己創業,通過提供受教育的機會等形式提高退役軍人的自身素質。這樣做真正實現了對退役軍人全方位養老需求的滿足,從而進一步提高退役軍人的養老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