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拍賣申請書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答:下列情形屬于房地產變更登記:(1)房地產使用用途改變的;(2)權利人姓名或名稱發(fā)生變化的;(3)房地產座落名稱或房地產名稱發(fā)生變化的;(4)建筑物、附著物倒塌、拆除的。
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什么文件,辦理變更登記時需繳納什么費用?
答:(1)《房地產變更登記申請書》;(2)房地產權利證書;(3)改變房地產用途的,應提交土地主管部門同意改變用途的批準文件及土地使用合同書,需補交地價的,還應提交付清地價款證明;改變權利人姓名或名稱的,應提交行政主管機關批準的文件;個人的提交公安部門證明;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變更一般不需辦理變更登記,待權屬發(fā)生轉移時,同時提交變更證明即可;(4)建筑物、附著物倒塌、拆除的應提交有關部門證明。
變更登記每項交納登記費20元。
哪些情況下需辦理二級市場房地產轉移登記?
答:(1)向發(fā)展商購買的商品房(包括合法的合作建房、集資建房、拆遷賠償房);(2)企事業(yè)單位房改出售給本單位職工的福利房、微利房;(3)市、區(qū)住宅局出售的福利房、微利房。
購買二級市場商品房后,何時可以申請辦理《房地產證》?
答:根據(jù)《房地產登記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只有商品房項目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后,小業(yè)主才能順利地領取《房地產證》。也就是說,只有發(fā)展商按要求將商品房項目有關初始登記材料上報登記部門,按規(guī)定交納有關稅費并經登記部門按程序審批核準后,初始登記才算結束,小業(yè)主才能辦證。因此,并不是發(fā)展商一提交商品房項目的資料后,小業(yè)主就可以申請辦理《房地產證》。
如何辦理二級市場轉移登記手續(xù)?
答:辦理二級市場轉移登記需提交下列資料:(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2)身份證明;(3)房地產買賣合同;(4)付款發(fā)票和付清房款證明。
辦理二級市場轉移登記一般由發(fā)展商統(tǒng)一辦理,也可以自行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
拆遷賠償房如何辦理《房地產證》?能否轉讓?
答:拆遷賠償?shù)姆康禺a,原則上按被拆房地產的性質進行登記發(fā)證。辦理時應提交下列資料:(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2)身份證明;(3)經規(guī)劃國土部門或舊城改造辦鑒證的拆遷賠償協(xié)議書;(4)補償與被拆遷房地產有差價的,差值部分應提交補差發(fā)票復印件及發(fā)展商出具的付清差價款證明。
拆遷賠償房的登記價,一般按新建房的建筑成本登記;補交差價的,差價計入登記價。
拆遷賠償房屬于商品房地產的,發(fā)紅皮《房地產證》,可以轉讓;不屬于商品房的,發(fā)綠皮《房地產證》,不能轉讓。
集資房、合作建房如何辦理《房地產證》?
答:(1)集資建房、合作建房的,必須是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并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的房地產才可以辦理小業(yè)主的《房地產證》;(2)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非法集資建房、合作建房,必須經過有關部門處理并補交地價款,按規(guī)定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后,方可辦理小業(yè)主《房地產證》;(3)經初始登記后的集資建房、合作建房提交下列資料后即可辦理《房地產證》:《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集資建房或合作建房合同書或協(xié)議書;購房發(fā)票復印件;發(fā)展商出具的付清房款證明。
什么情況屬于三級市場轉移登記?
答:凡房地產已辦理二級市場產權登記并領取產權證后又發(fā)生轉移的,稱為三級市場轉移登記。如房地產買賣、贈與、交換、繼承,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強制性轉移等等。
三級市場轉移登記需提交什么資料?
答:(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2)轉讓、受讓雙方身份證明;(3)《房地產證》或其他產權證書;(4)房地產買賣合同。
拍賣的房地產過戶需提交哪些資料?
答:通過法院拍賣的需提交:(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2)競授人身份證明;(3)拍賣成交確認書、付清拍賣款證明;(4)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書、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5)原產權證書,人民法院在辦案中未能收回原產權證的,需以法院名義在《深圳特區(qū)報》或《深圳商報》公告作廢;(6)若所拍賣的房地產是行政劃拔、減免地價的,需提交用地補充協(xié)議和付清地款證明。
由業(yè)主自行委托拍賣行拍賣的需提交:(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2)競授人身份證明;(3)拍賣成交確認書、付清拍賣款證明;(4)原產權證書;(5)委托拍賣的公證書。
拍賣房地產過戶稅費按三級市場轉讓計算。
如何辦理房地產交換?需繳納哪些費用?
答:房地產交換是指當事人將各自擁有的房地產相互轉移給對方的法律行為。當事人雙方簽訂換房協(xié)議公證書(福利房需原產權單位和房改審批部門的同意),并提交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原產權證書;對商品房交換的房屋有差價的,應當就差價部分按三級市場轉讓交納稅費。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土地市場管理,保證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范圍內以招標、拍賣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市、縣(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依法負責本轄區(qū)內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活動的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招標人、拍賣人,是指市、縣(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
本辦法所稱投標人是指參加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單位和個人。
本辦法所稱中標人是指按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和條件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投標人。
本辦法所稱競買人是指參加競買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
本辦法所稱競得人是指以最高應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競買人。
第五條 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成立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分管土地工作的領導和計劃、財政、規(guī)劃、土地、建設、拆遷開發(fā)、房管等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委員會主任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分管土地工作的領導擔任。
土地招標、拍賣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審查批準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方案,決定招標、拍賣中的重大事項。
第六條 以招標、拍賣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財政、規(guī)劃、建設、房管等部門根據(jù)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社會經濟發(fā)展計劃、產業(yè)政策、城市規(guī)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制定招標、拍賣方案。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方案的內容包括,出讓地塊的位置、用途、面積、使用年限、權屬、現(xiàn)狀、規(guī)劃設計要點及其他有關條件。
第七條 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應當遵循合法、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八條 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前,應當經具有土地評估資格的機構對出讓地塊進行價格評估,評估結果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確認。
第九條 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的標底或底價,由土地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jù)基準地價、評估結果等條件制定,報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委員會批準。
第十條 競投人、競買人有權了解和索取招標或拍賣地塊的有關資料,依法參與競投、競買。競投人、競買人在競投、競買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或串通壓價。
第十一條 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的標底或底價應當保密,招標、拍賣委員會的成員和參加招標、拍賣工作的人員不得泄露標底或底價。
第十二條 中標人、競得人應當在簽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十日內或《出讓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付清土地出讓價款。
第二章 招標
第十三條 招標可以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有效途徑招標公告而進行的招標。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向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發(fā)出招標邀請書而進行的招標。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以招標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一)除獲取較高出讓金外,還具有其他綜合目標或特定的社會、公益建設條件的;
(二)土地用途受嚴格限制,僅少數(shù)單位或個人可能有受讓意向的。
對土地使用者有資格限制或有特別要求的,可以對符合條件的用地申請者進行邀請招標。
第十五條 采用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由招標人根據(jù)實際情況決定。采用邀請招標的,被邀請的投標人不得少于三個競投者。少于三個競投者的,本次邀請招標無效,招標人可以重新組織招標或改變出讓方式。
第十六條 公開招標公告可以更改或撤回。更改或撤回應當在公開招標公告后十日內作出,并在原招標公告的媒體上相應公告。
邀請招標書可以更改或撤回。更改或撤回應當在邀請招標書發(fā)出后十日內書面告知被邀請人。
更改公開招標公告或邀請招標書的,其招標截止日應當順延。
第十七條 全部標書均不符合標的要求的,招標人應當宣布投標無效,但采用綜合評標的,對具有其他綜合目標或特定社會、公益建設條件優(yōu)越,經出席開標的全體委員同意,可以確定中標人。
第十八條 招標公告中確定的日期至投標截止日不得少于三十日。
向被邀請投標人發(fā)出邀請招標書的日期至投標截止日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十九條 投標意向人應當在招標公告或邀請招標書發(fā)出后十五日內向招標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證明;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個人投標的為身份證影印件);
(四)資信證明;
(五)招標人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
第二十條 招標人收到投標申請書后,應當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并于收到投標申請書后三日內向合格者發(fā)出通知書和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對不符合招標資格的投標人應當將申請資料退回投標意向人。
招標人在發(fā)出招標通知書和招標文件后七日內組織投標人集中勘察招標的地塊,并進行疑點解答。
第二十一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標書。投標人為單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書面簽字并加蓋公章;投標人為個人的,由投標人簽名。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日前將標書密封投入指定標箱,并交納投標保證金。
按公告規(guī)定可以郵寄標書的,投標人應當掛號郵寄,并且以投標截止日前招標人收到為有效。
第二十二條 招標文件一經發(fā)出,招標人不得更改其內容,并應當對要約內容承擔責任。投標人將標書投入標箱后不得撤回,并對標書和有關書面承諾承擔責任。
第二十三條 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開標。開標時應當召集投標人舉行開標會議,公布評標、定標原則和方法以及標底。
第二十四條 開標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點算標書;
(二)開啟標書;
(三)對標書和標書附件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標書宣布無效。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標書:
(一)超過投標時間所投的標書或截止日后所收到的郵寄標書;
(二)標書或標書附件不齊全或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
(三)標書或標書附件字跡不清,無法辯認的;
(四)委托他人,委托文件不齊全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五)重復投標的;
(六)投標人未參加開標會議的。
第二十六條 評標由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委員會成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有關部門、專家參加。
定標時應當由參加評標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二十七條 定標后,招標人應當于三日內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確認書》。
中標人應當按照《中標確認書》約定的時間與招標人簽訂《出讓合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簽訂的,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另行約定簽訂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第二十八條 招標人應當于定標后五日內退還落標人交納的投標保證金。中標人交納的投標保證金可以充抵土地出讓金。
第二十九條 《中標確認書》發(fā)出后,中標人因吊銷執(zhí)照、取消資質等原因失去履約能力和條件的,招標人可以取消中標人的中標資格,《中標確認書》無效。
第三十條 標底被泄露的,招標人有權終止招標。終止招標應當公告或通知投標人。
第三章 拍賣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以拍賣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一)以獲取最高出讓金為主要目標,以出價最高為條件確定受讓人的;
(二)對土地使用者資格沒有特殊限制,一般單位和個人均可能有受讓意向的;
(三)對土地用途無特殊限制及要求的。
第三十二條 拍賣土地使用權,應當拍賣公告。發(fā)出拍賣公告日期至拍賣截止日不得少于三十日。
拍賣公告需要更改或撤回的,應當在拍賣公告發(fā)出后十日內作出,并在原拍賣公告的媒體上相應公告。
更改拍賣公告,其拍賣截止日應當順延。
競買人可以在拍賣申請截止日以前變更、修改或者撤銷競買申請。
第三十三條 拍賣公告發(fā)出后十日內,競買人向拍賣人提出書面競買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證明;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個人競買的為身份證影印件);
(四)資信證明;
(五)委托競買,應當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
(六)拍賣人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按公告規(guī)定可以郵寄競買申請文件的,競買人應當掛號郵寄,并且以競買申請截止日前拍賣人收到為有效。
第三十四條 拍賣人收到競買申請后,應當對競買意向人資格進行審查,并于收到競買申請書后三日內向合格者發(fā)出通知書和拍賣文件及有關資料。對不符合競買資格的,拍賣人應當將申請資料退回競買意向人。
第三十五條 拍賣通知書和拍賣文件一經發(fā)出,拍賣人不得變更其內容,并對要約內容承擔責任。競買人應當對競買申請書的承諾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 拍賣人在發(fā)出拍賣通知書和拍賣文件后七日內組織競買人集中勘察被拍賣的地塊,并進行疑點解答。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申請:
(一)申請文件在競買申請截止日后收到的;
(二)申請文件不齊全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三)申請文件字跡不清,無法辯認的;
(四)委托他人,委托文件不齊全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第三十八條 拍賣人對符合資格的競買人發(fā)給編號的競買標志牌。競買標志牌代表競買人的資格。
競買人一經舉牌應價即產生法律效力,不得撤回;其他購買人有更高應價時,原應價即失去效力。
第三十九條 拍賣人應當在拍賣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召集競買人舉行拍賣會,公布拍賣規(guī)則、程序和方法。
第四十條 拍賣會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競買人出示標志牌,主持人點算競買人;
(二)主持人簡介土地的位置、面積、用途、使用年限、規(guī)劃要求等事項;
(三)主持人宣布起價價位、應價遞增的幅度和拍賣規(guī)則等事項;
(四)主持人宣布競買開始;
(五)競買人應價;
(六)主持人連續(xù)兩次宣布最后應價而沒有再應價的,主持人落槌;
(七)主持人宣布最后應價者為競得人;
(八)拍賣人與競得人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并按競得價5%?20%的標準交納定金。
競買人少于三人的,拍賣人應當宣布本次拍賣無效,拍賣人可以重新組織拍賣或者改變出讓方式。
第四十一條 《拍賣成交確認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拍賣人、競得人的名稱(姓名)、地址;
(二)拍賣標的;
(三)拍賣成交時間、地點及價款;
(四)簽訂《出讓合同》的時間、地點;
(五)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六)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四十二條 拍賣人可以對拍賣的地塊設定保留價,設定保留價的,主持人應當在拍賣前予以說明。競買人的最高應價未達到保留價的,該應價無效,主持人應當終止拍賣。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 中標人、競得人拒絕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出讓合同的,應當賠償組織招標、拍賣活動支出的全部費用。
第四十四條 中標人、競得人未按《出讓合同》約定期限付清價款的,土地管理部門有權解除合同,報市、縣(市)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定金不予退還,已交付的土地出讓金給予退還,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由違約者在規(guī)定期限內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無償收歸政府所有。土地管理部門可以按照《出讓合同》約定請求違約賠償。
中標人或競得人已按《出讓合同》約定期限付清地價款,土地管理部門未按《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中標人或競得人有權解除《出讓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門雙倍返還定金,并退回已交付的土地出讓金。中標人或競得人可以按《出讓合同》約定請求違約賠償。
第四十五條 參加招標、拍賣的工作人員在土地招標、拍賣活動中,接受賄賂、泄露秘密、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競買人或投標人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六條 競投(買)人以弄虛作假,欺騙手段非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由土地管理部門吊銷其土地使用證,責令退回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處以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罰款;對有關責任人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 競買人之間、投標人之間惡意串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拍賣或招標無效,由土地管理部門對惡意串通的競買人、投標人處中標項目金額的0.3%以上1%以下的罰款,但罰款金額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附則
商界 從納稅籌劃的解度來看,租憑也是企業(yè)用以減輕稅賦的重要方式。對承租人來說,租憑可以獲得雙重好處:一是可以避免因長期擁有機器設備而承擔的負擔和風險;二是可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沖減企業(yè)的利潤,減少計稅基礎,從而減少應納所得稅額并為企業(yè)今后繼續(xù)以這種方式進行經營奠定基礎。如果在同一利益集才中,甲企業(yè)出于某種稅收方面的目的,將盈利的生產項目連同設備一道以租憑形式給乙企業(yè),并根據(jù)本集團整體利益的需要收取適當?shù)淖饨穑罱K可實現(xiàn)的集團內部轉移利潤,使該利益集團所享受的稅收待遇最為優(yōu)惠、稅賦最低。
廣東 葉山 我們公司總部設在廣州,在東莞、佛山等地均設有分公司,現(xiàn)在由于業(yè)務需要,我公司決定撤銷東莞分公司,應該向何地申請?辦何種手續(xù)?
商界 根據(jù)我國《公司法》規(guī)定:公司撤銷分公司,應當自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申請注銷登記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和分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所以你公司可向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撤銷東莞分公司,并向東莞市工商局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和分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
山西 劉義 我公司現(xiàn)在想申請一個注冊商標,我想用家鄉(xiāng)的名字來注冊,是否可以作為商標使用?
商界 根據(jù)我國《商標法》的第八條規(guī)定: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域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xù)有效。山東 艾琴 我們幾個人想合資開一家拍賣行,應當具備何種條件?
商界 設立拍賣企業(yè),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有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2、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依據(jù)和章程;3、有與從事拍賣業(yè)務相適應的拍賣師和其他工作人員;4、有公安機關頒發(fā)的特種行業(yè)許可證;5、符合國務院有關拍賣業(yè)發(fā)展的規(guī)定;6、法律、行政法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7、有符合《拍賣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拍賣業(yè)務規(guī)則等。
江蘇 陳以豪 我公司是經營藥品的公司,今年2月我公司與另一家醫(yī)藥公司簽訂了某品牌藥品的買賣合同, 由我公司向該醫(yī)藥公司提供價值200萬元的藥品,由于數(shù)量較大,我公司擔心對方的支付能力。即要求該公司提供保證人,該公司即提出由某醫(yī)院作為該公司的保5~-A.,這樣的保證人可以嗎?
商界 我國《擔保法》第九條規(guī)定:“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焙茱@然,醫(yī)院以保證人的身份為對方公司提供擔保是違反法律的強制規(guī)定的,該擔保應當是無效的。
廣東 李婷 我和鄧某合伙開辦了一家洗衣粉加工廠,但現(xiàn)在我經常與我的合伙人發(fā)生爭吵,工作也不是很愉快,但我又不想放棄辛辛苦苦經營了這么多年的工廠,我想自己再成立一家工廠生產洗衣粉,兩個廠我都有份。這樣做可以嗎?
商界 如你自己再開辦一家工廠生產洗衣粉,實際上就是自營與本合伙企業(yè)相競爭的業(yè)務,這在我國的《合伙企業(yè)法》是不允許的,即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yè)相競爭的業(yè)務。否則,給合伙企業(yè)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鑒于你的情 況,你最好考慮先退出該合伙企業(yè),再開辦自己的工廠。
福州 劉輝 我是一小企業(yè)主,現(xiàn)在國內競爭越來越激烈,我想開拓國際市場在此方面國家有沒有什么優(yōu)惠政策?
商界 中小企業(yè)開拓國際市場要學會利用國家政策,根據(jù)《中小企業(yè)國際市場開
廣東 周虎 我是一下崗工人,想開一家小店鋪,經過我仔細觀察,現(xiàn)在街道上的各種店鋪,生意最“旺”的店鋪,可能是“死角”;而一些被人視為偏僻冷清的店鋪,開業(yè)卻生意奇好。我想咨詢一下,如何選擇才能選到營業(yè)的“黃金口岸”呢?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稱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個人經依法批準,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體所有土地。
第三條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必須符合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村鎮(zhèn)建設規(guī)劃。村鎮(zhèn)規(guī)劃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相銜接,村民建房用地應嚴格遵守村鎮(zhèn)規(guī)劃。
第四條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必須貫徹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針,認真執(zhí)行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禁止亂占耕地、濫用土地,村內有空閑地的不得批準使用耕地,有劣地的不得使用好地。農村村民建房盡量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廢棄地、荒坡地,嚴禁擅自占用自留地。
村鎮(zhèn)規(guī)劃編制要立足現(xiàn)狀,著眼長遠,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遠目標”的原則,按照城鎮(zhèn)化和節(jié)約集約用地的要求,積極開展“空心村”改造、拆舊建新、撤小并大、移村上山和鼓勵農村村民住宅由自然村向中心村、集鎮(zhèn)集聚。為了加快集鎮(zhèn)建設步伐,根據(jù)區(qū)集鎮(zhèn)規(guī)劃要求,各鄉(xiāng)鎮(zhèn)原則上不允許農民在集鎮(zhèn)規(guī)劃區(qū)內原有村莊建房,下村工業(yè)平臺16平方公里規(guī)劃范圍內嚴禁村民建房,正確引導村民建房向小集鎮(zhèn)集聚。對中心村、集鎮(zhèn)地理位置優(yōu)越的地段,其宅基地使用權可采取招標、拍賣等方式確定給具備申請宅基地條件的本村村民。招標、拍賣宅基地使用權收取的資金由鄉(xiāng)鎮(zhèn)政府或村民委員會專項存儲,專款專用,主要用于本村基礎設施、公益事業(yè)建設。到集鎮(zhèn)建房的村民,其占用的土地建設指標在“增減掛”項目中解決。
第五條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必須符合公路法的有關規(guī)定,公路兩旁建房嚴格按照《區(qū)規(guī)范村鎮(zhèn)規(guī)劃建設管理實施意見》(府發(fā)號及《市人民政府督查通知》(府辦督字號)執(zhí)行:距高速公路和省道均不少于30米(清宜線不少于50米);縣道區(qū)別對待,歐里至、觀巢至界水、哲山至劃江、觀巢至分宜、河下至良山、白沙至萬福、鄧家至羅坊均不少于15米,其它縣道不少于12.5米;鄉(xiāng)道不少于7.5米。
第六條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嚴格實行一戶一宅。建筑占地面積占用耕地每人25平方米,每戶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內(含100平方米);占用非耕地每人30平方米,平原地區(qū)每戶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內(含140平方米),山區(qū)每戶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內(含200平方米)。因地形條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每戶控制在240平方米以內。占用非耕地建房的允許建施庭院,但庭院面積不得超過每戶控制總面積,庭院面積不計標準面積,獨生子女及純女戶可增加一個人指標。
第七條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一)確無宅基地的;
(二)原宅基地未達到規(guī)定面積的;
(三)農村村民戶成年子女已領取結婚證書(包括男到女家)確需另立門戶,已有宅基地不能分割或雖能分割但新分割的宅基地面積低于規(guī)定面積的;
(四)國家、集體建設和村鎮(zhèn)規(guī)劃需要搬遷的;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可申請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批準宅基地:
(一)未列入當年住宅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的;
(二)不服從村鎮(zhèn)統(tǒng)一規(guī)劃的;
(三)將原有住房出租、出賣或贈與他人的;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不宜批準建房的。
(五)不具備第六條條件之一的;
第八條農村村民建住宅使用土地(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報區(qū)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依法分批次上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
農村村民建房審批程序:
(一)申請
建房戶依法申請,由建房戶到所在鄉(xiāng)鎮(zhèn)國土資源中心所領取村民建房審批表和用地申請書,申請書由建房戶如實填寫。審批表應按表上欄目逐級填寫。建房戶填好申請書后,上交村民小組。
(二)初審
村民小組在接到村民建房申請后,對其申請的建房條件、占地面積和位置等內容進行初審,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集體討論,對符合條件的將初審意見張榜公示,公示滿7日無異議的,由村民小組組長在審批表對應的欄目中簽好意見,2天內將全部材料交村委會。
村委會應及時召開村委班子會議進行集體研究,然后由村委主任或分管主任在審批表欄目中簽署意見并加蓋村委會公章,7天之內將材料全部交國土資源中心所。
(三)勘查
國土資源中心所接到有關材料后,應會同所在鄉(xiāng)鎮(zhèn)規(guī)劃所對申請建房戶實地勘查,勘查的內容主要包括人口、原宅基地處數(shù)、面積、申請宅基地的位置、地類以及是否符合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村鎮(zhèn)建設規(guī)劃等,并分別簽署勘查意見,加蓋公章。7天之內將材料交鄉(xiāng)鎮(zhèn)政府審核。
(四)審核
鄉(xiāng)(鎮(zhèn))政府對國土資源中心所上報的村民建房每季度末審核一次,召開鄉(xiāng)鎮(zhèn)辦公會或班子成員會,并在建房審批表上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五)審批
1、國土資源中心所在鄉(xiāng)鎮(zhèn)政府審核后,及時將建房戶申請表、審批表、登記表一并交國土資源分局。
2、分局按照“一戶一宅”、“控制面積”、“保護耕地”、“用地計劃指標”等進行審核,并到實地進行抽查,召開局長辦公會議,對初審意見進行研究。然后簽署審批意見、加蓋公章。報區(qū)人民政府審批,涉及農用地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xù)。
第九條經依法批準的宅基地,由申請人所在的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經批準占用耕地的建房戶,必須按標準到所在鄉(xiāng)鎮(zhèn)交納有關稅費:
1、耕地開墾費每平方米8元(代財政收);
2、耕地占用稅每平方米12.5元(財政收);
3、防洪保安基金每平方米0.75元(代財政收)。
建房戶依法交清有關稅費后,到國土資源中心所領取村民建房建設用地許可證。
第十條農村宅基地申請實行分批次統(tǒng)一報批。占用非耕地的每季度報批一次,占用耕地的每年分二次報批,即上半年五月份報批一次,下半年十月份報批一次。
第十一條在村民建房審批過程中,只要符合建房用地條件的都要按要求逐級上報,不允許扣壓或拖延。
第十二條宅基地批準后,從批準之日起應在一年內動工興建,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收取土地閑置費。超過兩年不建住房的,原批準文件無效,宅基地收回集體另行安排。
一、統(tǒng)一受理、送達制度
1、經公布在七月一日后繼續(xù)實施的許可凡能進入市行政服務中心的,一律納入市行政服務中心統(tǒng)一受理、統(tǒng)一送達。未經公布的許可停止執(zhí)行,待上級有新的規(guī)定或重新公布后執(zhí)行。
2、一個行政機關內將經公布在7月1日后繼續(xù)實施的許可,統(tǒng)一由一個科室受理,并作出決定。
3、意義:(1)為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打下基礎(許可法25條);(2)為統(tǒng)一、聯(lián)合、集中辦理打下基礎(許可法26條);(3)便于實施監(jiān)督,防止許可腐敗(許可法27條)
二、受理、審查、聽證等相關程序制度和法律文書
1、申請書格式文本(含委托人格式,信函、電報、郵件、傳真等方式提出);
2、公示辦理許可的各項內容及程序(事項、依據(jù)、條件、數(shù)量、程序、期限、材料目錄、申請文本等);
3、向申請人的說明、解釋制度;
4、告知制度(a、不需許可的告知、b、不予受理決定書、c、當場更改告知、d、材料不齊全5日內一次告知、e、受理告知等)及其所需法律文書;
5、行政服務中心(或一個機關內)制作的統(tǒng)一格式的受理通知書;
6、需對申請材料核實的核查的程序;
7、需二級審批的二級(或初級)審批程序;
8、關系他人利益、公共利益的告知法律文書(a、利害關系人告知書,b、涉及公共利益向社會公告書,c、申請人、利害關系人陳述、審辯權利告知書,d、聽取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意見筆錄,e、聽證筆錄等);
9、當場許可決定書;
10、準予許可決定書;
11、不予許可決定書(說明理由、告知權利);
12、延長期限告知書;
13、聽證、招標、拍買、檢驗、檢測、檢疫告知書;
14、申請人、利害關系人聽證權利告知書;
15、考試、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程序。
(以上據(jù)許可法相關條文擬定提示,需具體結合各部門實施許可的具體情況具體細化制定)
三、行政許可責任追究制度
1、應受理而不受理責任追究辦法;
2、應公示而未公示的責任追究辦法;
3、受理、審查、決定過程中未履行告知程序責任追究辦法;
4、未按時履行一次性告知義務責任追究辦法;
5、未說明不受理或不予許可理由責任追究辦法;
6、利用許可索取他人財物、利益責任追究辦法;
7、超越職權或不應予以許可而許可責任追究辦法;
8、應許可而未許可或未依法定期限許可責任追究辦法;
9、未按招標、拍賣、考試、檢驗、檢測、檢疫程序及條件許可責任追究辦法;
10、收費或不按法定項目、標準收費責任追究辦法;
11、留、挪用、私分法定許可費用責任追究辦法;
12、許可損害賠償責任追究辦法;
13、未履行監(jiān)督職責責任追究辦法。
(以上據(jù)許可法責任章中的有關條文擬定提示,需結合各實施許可部門實際具體制定)
四、對被許可人監(jiān)督檢查制度
1、隱瞞情況、提供虛假材料責任追究辦法;
2、以不正當(欺詐、賄賂)手段取得許可責任追究辦法;
3、違法使用(涂改、倒賣、出租、出售、轉讓)許可證責任追究辦法;
4、超越許可范圍活動責任追究辦法;
5、違法從事許可活動責任追究辦法;
本額度借用合同是指交易會員在獲得網上信息,需要采購所需產品時,以本企業(yè)產品作抵押(或質押),借用額度交易的額度借用合同,也是專項借用合同。
甲、乙雙方應當在明確合同借用額度數(shù)額、使用期限、借用額度用途、手續(xù)費標準、額度專用、額度償還與保證、違約處現(xiàn),合同生效、變更解除等內容。
借用額度為中短期借用,借用期限一般為半年,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額度借款合同范本
貸額度方: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借額度方: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會員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了____________ 需采購網上____________產品,向甲方申請易貨額度,雙方根據(jù)我國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及國務院頒布的《借款合同條例》協(xié)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額度借用數(shù)額及擔保
本合同借用易貨額度數(shù)額為____________元,以本公司____________產品質押(抵押)擔保。
二、額度借用期限
本合同借用易貨額度期限為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額度借用用途
本合同借用易貨額度用于專項采購網上____________產品,限用于____________ .
四、額度借用手續(xù)費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額度借用手續(xù)費為借用額度的_____ %計算,總計_____元人民幣。其額度借用手續(xù)費按半年計算,每半年為一結算期。
額度借用手續(xù)費在批準給予額度十天內將乙方手續(xù)費轉入甲方結算中心帳戶,甲方收到乙方手續(xù)費后將額度轉入乙方帳戶,供乙方使用。
五、額度支用
1.本合同項下給予的額度,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專項使用,如有改變必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在將辦完額度借用手續(xù)及將額度借用手續(xù)費轉入甲方結算中心帳戶后,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將額度轉入乙方帳戶,乙方可開始使用。
六、額度償還
1.本合同項下借用額度應按本合同第二條額度借用期限內償還。由于客觀原因乙方不能按期歸還,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請,經甲方審核同意并在乙方支付下一額度使用期借用手續(xù)費后,才能延期償還。
2.乙方償還借用甲方額度,到期以等值人民幣償還(或相等額度償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額度借用期不能延長,必須按本合同第二條截止日期歸還。
七、借用額度保證
本合同項下乙方借用甲方額度由乙方以_____________質押(抵押)進行無條件不可撤銷作為償還額度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乙方發(fā)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shù)項即構成違約:
1.方不能按本合同截止日期償還額度;
2.乙方提出額度展期申請,未被甲方同意,不能按時償還額度;
3.乙方未能按合同的要求使用額度;
4.乙方在借用額度使用期內,本企業(yè)由于任何原因的被兼并或倒閉;
5.乙方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二)違約處理
乙方構成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按下列一項或數(shù)項規(guī)定處理:
1.書面通知乙方,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情況;
2.對乙方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額度的,甲方有權凍結借予乙方的額度;
3.拍賣或變賣乙方質押(抵押)產品,用于償還額度和拍賣所需費用。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在額度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除由于借用額度違約原因外,乙方或甲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商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xié)商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jù)的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協(xié)議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借用額度的“借用易貨額度申請書”及“委托拍賣合同”、“抵押(質押)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有關使用額度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實施知識產權海關保護,促進對外經濟貿易和科技文化交往,維護公共利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是指海關對與進出口貨物有關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以下統(tǒng)稱知識產權)實施的保護。
第三條 國家禁止侵犯知識產權的貨物進出口。
海關依照有關法律和本條例的規(guī)定實施知識產權保護,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規(guī)定的有關權力。
第四條 知識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的,應當向海關提出采取保護措施的申請。
第五條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者其人、出口貨物的發(fā)貨人或者其人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向海關如實申報與進出口貨物有關的知識產權狀況,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第六條 海關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時,應當保守有關當事人的商業(yè)秘密。
第二章 知識產權的備案
第七條 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總署申請備案;申請備案的,應當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注冊地或者國籍等;
(二)知識產權的名稱、內容及其相關信息;
(三)知識產權許可行使狀況;
(四)知識產權權利人合法行使知識產權的貨物的名稱、產地、進出境地海關、進出口商、主要特征、價格等;
(五)已知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的制造商、進出口商、進出境地海關、主要特征、價格等。
前款規(guī)定的申請書內容有證明文件的,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附送證明文件。
第八條 海關總署應當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備案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備案的,應當說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總署不予備案:
(一)申請文件不齊全或者無效的;
(二)申請人不是知識產權權利人的;
(三)知識產權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規(guī)保護的。
第九條 海關發(fā)現(xiàn)知識產權權利人申請知識產權備案未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或者文件的,海關總署可以撤銷其備案。
第十條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自海關總署準予備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10年。
知識產權有效的,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在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向海關總署申請續(xù)展備案。每次續(xù)展備案的有效期為10年。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有效期屆滿而不申請續(xù)展或者知識產權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規(guī)保護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隨即失效。
第十一條 知識產權備案情況發(fā)生改變的,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自發(fā)生改變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海關總署辦理備案變更或者注銷手續(xù)。
知識產權權利人未依照前款規(guī)定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手續(xù),給他人合法進出口或者海關依法履行監(jiān)管職責造成嚴重影響的,海關總署可以根據(jù)有關利害關系人的申請撤銷有關備案,也可以主動撤銷有關備案。
第三章 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申請及其處理
第十二條 知識產權權利人發(fā)現(xiàn)侵權嫌疑貨物即將進出口的,可以向貨物進出境地海關提出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申請。
第十三條 知識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應當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證明侵權事實明顯存在的證據(jù)。
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注冊地或者國籍等;
(二)知識產權的名稱、內容及其相關信息;
(三)侵權嫌疑貨物收貨人和發(fā)貨人的名稱;
(四)侵權嫌疑貨物名稱、規(guī)格等;
(五)侵權嫌疑貨物可能進出境的口岸、時間、運輸工具等。
侵權嫌疑貨物涉嫌侵犯備案知識產權的,申請書還應當包括海關備案號。
第十四條 知識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應當向海關提供不超過貨物等值的擔保,用于賠償可能因申請不當給收貨人、發(fā)貨人造成的損失,以及支付貨物由海關扣留后的倉儲、保管和處置等費用;知識產權權利人直接向倉儲商支付倉儲、保管費用的,從擔保中扣除。具體辦法由海關總署制定。
第十五條 知識產權權利人申請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符合本條例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并依照本條例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提供擔保的,海關應當扣留侵權嫌疑貨物,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并將海關扣留憑單送達收貨人或者發(fā)貨人。
知識產權權利人申請扣留侵權嫌疑貨物,不符合本條例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或者未依照本條例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提供擔保的,海關應當駁回申請,并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
第十六條 海關發(fā)現(xiàn)進出口貨物有侵犯備案知識產權嫌疑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知識產權權利人自通知送達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依照本條例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提出申請,并依照本條例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提供擔保的,海關應當扣留侵權嫌疑貨物,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并將海關扣留憑單送達收貨人或者發(fā)貨人。知識產權權利人逾期未提出申請或者未提供擔保的,海關不得扣留貨物。
第十七條 經海關同意,知識產權權利人和收貨人或者發(fā)貨人可以查看有關貨物。
第十八條 收貨人或者發(fā)貨人認為其貨物未侵犯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知識產權的,應當向海關提出書面說明并附送相關證據(jù)。
第十九條 涉嫌侵犯專利權貨物的收貨人或者發(fā)貨人認為其進出口貨物未侵犯專利權的,可以在向海關提供貨物等值的擔保金后,請求海關放行其貨物。知識產權權利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的,海關應當退還擔保金。
第二十條 海關發(fā)現(xiàn)進出口貨物有侵犯備案知識產權嫌疑并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后,知識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海關應當自扣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是否侵犯知識產權進行調查、認定;不能認定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
第二十一條 海關對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進行調查,請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提供協(xié)助的,有關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當予以協(xié)助。
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處理涉及進出口貨物的侵權案件請求海關提供協(xié)助的,海關應當予以協(xié)助。
第二十二條 海關對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及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時,知識產權權利人和收貨人或者發(fā)貨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條 知識產權權利人在向海關提出采取保護措施的申請后,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或者其他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就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或者財產保全的措施。
海關收到人民法院有關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或者財產保全的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的,應當予以協(xié)助。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應當放行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
(一)海關依照本條例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扣留侵權嫌疑貨物,自扣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人民法院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的;
(二)海關依照本條例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扣留侵權嫌疑貨物,自扣留之日起50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人民法院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并且經調查不能認定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侵犯知識產權的;
(三)涉嫌侵犯專利權貨物的收貨人或者發(fā)貨人在向海關提供與貨物等值的擔保金后,請求海關放行其貨物的;
(四)海關認為收貨人或者發(fā)貨人有充分的證據(jù)證明其貨物未侵犯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知識產權的;
(五)在海關認定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為侵權貨物之前,知識產權權利人撤回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申請的。
第二十五條 海關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支付有關倉儲、保管和處置等費用。知識產權權利人未支付有關費用的,海關可以從其向海關提供的擔保金中予以扣除,或者要求擔保人履行有關擔保責任。
侵權嫌疑貨物被認定為侵犯知識產權的,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將其支付的有關倉儲、保管和處置等費用計入其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二十六條 海關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發(fā)現(xiàn)涉嫌犯罪案件的,應當將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經海關調查后認定侵犯知識產權的,由海關予以沒收。
海關沒收侵犯知識產權貨物后,應當將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的有關情況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
被沒收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可以用于社會公益事業(yè)的,海關應當轉交給有關公益機構用于社會公益事業(yè);知識產權權利人有收購意愿的,海關可以有償轉讓給知識產權權利人。被沒收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無法用于社會公益事業(yè)且知識產權權利人無收購意愿的,海關可以在消除侵權特征后依法拍賣,但對進口假冒商標貨物,除特殊情況外,不能僅清除貨物上的商標標識即允許其進入商業(yè)渠道;侵權特征無法消除的,海關應當予以銷毀。
第二十八條 海關接受知識產權保護備案和采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的申請后,因知識產權權利人未提供確切情況而未能發(fā)現(xiàn)侵權貨物、未能及時采取保護措施或者采取保護措施不力的,由知識產權權利人自行承擔責任。
知識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后,海關不能認定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侵犯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知識產權,或者人民法院判定不侵犯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知識產權的,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進口或者出口侵犯知識產權貨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 海關工作人員在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時,、、,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數(shù)量,并侵犯本條例第二條規(guī)定的知識產權的,按照侵權貨物處理。
第三十二條 知識產權權利人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總署備案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備案費。
第二條在區(qū)行政區(qū)域內以招標拍賣掛牌等公開競爭
方式出讓河道采砂權的,應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河道采砂權指河道砂石的開采權。
第三條河道采砂實行統(tǒng)一規(guī)劃制度。由區(qū)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河道管轄權,依法制定河道采砂規(guī)劃,劃定禁采區(qū),規(guī)定禁采期和可采量,報區(qū)政府審定后,向社會公布。
第四條河道采砂權招標拍賣掛牌活動,由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出讓機關)按照規(guī)劃提出方案,報區(qū)政府審定后組織實施。區(qū)招標辦、招監(jiān)辦等全程參與監(jiān)督和指導。
第五條本辦法所稱招標出讓河道采砂權,是指出讓機關招標公告,邀請?zhí)囟ɑ蛘卟惶囟ǖ墓?、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河道砂石開采權投標,根據(jù)投標結果確定采砂業(yè)主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拍賣出讓河道采砂權,是指出讓機關拍賣公告,由競買人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公開競價,根據(jù)出價結果確定采砂業(yè)主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掛牌出讓河道采砂權,是指出讓機關掛牌公告,按公告中規(guī)定的期限將擬出讓河道采砂的交易條件在指定交易場所掛牌公布,接受競買人的報價申請并更新掛牌價格,根據(jù)掛牌期限截止時的出價結果確定采砂業(yè)主的行為。
第六條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出讓河道采砂權,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根據(jù)砂石利用規(guī)劃和社會經濟發(fā)展需要有序開采使用原則。
(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三)誠實信用原則。
第七條出讓機關拍賣擬定起始價在50萬元以下砂石開采權的,可在相關監(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下,在其建立的資質夠條件、社會信譽好的拍賣機構庫中隨機抽選拍賣機構;拍賣擬定起始價在50萬元以上的,應以競爭性談判方式確定拍賣機構;采用招標方式出讓砂石開采權的,應通過比選方式確定招標機構,比選的過程應在監(jiān)察、發(fā)改、財政等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下進行。
第八條出讓機關或機構應當根據(jù)已經批準的河道采砂實施方案,編制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出讓文件。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文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出讓公告;
(二)采砂河段地理位置圖、開采長度、寬度和深度及采后的整復要求;
(三)評標標準及方法、投標格式文書或者競買申請書、報價單、成交確認書等文本;
(四)采砂權出讓合同文本;
(五)其他需要編制的文件。
第九條出讓機關擬定出讓標的起始價在100萬元以下的應在《日報》、100萬元以上的應在《日報》公開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公告。投標、拍賣、掛牌公告內容為:
(一)出讓機關的名稱和地址;
(二)出讓河道采砂權河段的位置、現(xiàn)狀、出讓年限、開采范圍、開采方式、允許開采量;
(三)投標人、競買人的資格條件及申請取得投標人、競買人資格的方法;
(四)獲取出讓文件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五)招標、拍賣、掛牌的時間、地點、投標和競價方式;
(六)確定中標人、買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七)按規(guī)定繳納投標、競買保證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第十條出讓機關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自出讓文件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出讓機關應于拍賣或掛牌開始日前二十日拍賣或掛牌公告。
第十一條河道砂石開采權招標或拍賣的投標人或競買人不得少于三人。
少于三人的應重新組織招標、拍賣或采用掛牌方式授予開采權。
第十二條出讓機關應當為投標人、競買人提供查詢該河道砂石出讓情況的便利條件,必要時可組織投標人、競買人踏勘現(xiàn)場。
第十三條招標拍賣或掛牌出讓的標底和起始價,由出讓機關先通過評估、評審后報區(qū)政府確定,但標底應當保密。
第十四條招標、拍賣、掛牌的基本程序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五條中標人、買受人應當按照中標通知書或成交確認書確定的時間與出讓機關簽訂采砂權出讓合同,繳納履約保證金。逾期未簽訂出讓合同或不繳納履約保證金的;取消其中標人、買受人資格,所交投標、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中標人、買受人不履行與出讓機關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六條采砂權出讓合同應與的公告相符,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出讓機關、中標人或買受人名稱、地址;
(二)采砂權的名稱、有效期限、開采范圍、中標或成交價款;
(三)中標或成交價款、履約保證金的繳納方式及時間;
(四)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中標人、買受人按照采砂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足額繳納采砂權價款和履約保證金,申請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
(一)履約保證金按成交價款的10%繳納。
(二)采砂權價款不包括應交納的河道砂石資源費以及相關稅費。
第十八條中標人、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繳納采砂權價款和履約保證金,視為放棄采砂權,不予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已辦理的,撤銷其《河道采砂許可證》,終止采砂活動,所交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九條中標人、買受人有下列行為的,中標、競得結果無效;造成損失的中標人、買受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中標人、買受人提供虛假文件隱瞞事實的;
(二)中標人、買受人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中標或者競得的;
第二十條出讓機關出讓河道采砂權的出讓金應按收支兩條線的原則上繳財政。
這塊地之所以引人注目是有原因的。去年1月,上海單價地王大寧325街坊宅地創(chuàng)造了總價101億元、單價47609元/平方米的紀錄,將整體大寧板塊房價都拉高了一截,令該區(qū)域房地市場出現(xiàn)“面粉貴過面包”的現(xiàn)象。于是,市場不約而同對本次拍賣也報以巨大期望。但是,拍賣結果卻和大家預期有較大的差異,出現(xiàn)了以下三方面的特點:
1、競拍者減少
對比去年地王參拍:101億的大寧方興地王共有15家企業(yè)參與競拍,41億的楊浦區(qū)平涼18街坊有七家企業(yè)提交了競買申請書,樓板價破65000萬元的兩塊單價地王前灘32-01、36-01也分別有14和13家參與競拍。而本次僅五家企業(yè)參加,還兩兩組成了保利首創(chuàng)聯(lián)合體、華潤華發(fā)聯(lián)合體,最后進入競拍環(huán)節(jié)的企業(yè)只有三家,數(shù)量相比之前出現(xiàn)巨大差異。
2、國企為主
也許是巧合,也可能是必然,本次參與競拍的五家公司,一家是閘北區(qū)下屬國有企業(yè),保利、華潤都是央企,首創(chuàng)是北京國企,華發(fā)是珠海國企,五家國企角逐地王也是首次。原先積極參與上海土地拍賣的民企這次卻不見身影,是資金問題,還是對后市捉摸不定仍在觀望,抑或是60億以上的起拍價已經對民企造成巨大壓力,我想諸多方面因素可能兼而有之吧。不管怎樣,民企的不參與客觀給國企“低價”拿地提供了便利,關鍵時刻還是國企給力。
3、溢價率降低
本次新地王溢價僅16.2%,相比過往重要地塊有明顯下滑。以去年成交土地為例,刷新全國單價地王的五里橋地塊溢價63%;大寧方興地王溢價率為112%; 12月14日一天內出讓的前灘32-01、36-01、38-01三幅地塊,溢價率分別是127%、114%和93%。而本次兩家企業(yè)貌似競爭激烈,491輪競拍,但實際每輪只加價200萬,一共才不到10億,如果放在之前的上海土地市場,這簡直不可思議。當然,今天不到3.5萬元的地價,不僅充分反映了土地價值,也讓成功競得的企業(yè)有錢可賺。
在這塊土地拍賣的背后,我們應該看到一些更深層次的、有關中國土地市場未來的變化:
1、地價回落
2014年是中國房地產的轉折年,不僅樓市發(fā)生轉折,土地市場也發(fā)生了轉折。二三線城市土地供大于求,價格開始回落;北上廣深四個城市的地價仍然堅挺,特別是北京、上海的宅地,去年每次出讓都引起哄搶,溢價率屢創(chuàng)新高。而閘北此次宅地拍賣的相對冷清,價格的相對理性,也許預示著土地市場拐點已經出現(xiàn)。
2、對未來更謹慎
本次拍賣是在兩會后,兩會各方面信息都表明政策會對市場產生推動作用,而且諸多專家學者也都給出了相對樂觀的判斷,一時間兩會利好房地產的言論甚囂塵上。但從兩會之后的土地市場表現(xiàn)來看,開發(fā)商對未來表現(xiàn)出相對謹慎、趨于保守的判斷。比如,不久前武漢的12塊土地拍賣,起拍總價72億元,結果三塊最好的地塊流拍,實際成交只有31億元。
3、重利輕規(guī)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