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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頒布實施已有十多年,在實際工作中有效地發揮了法制性、規范性、導向性的作用。在這十多年中,我國政府采購事業蒸蒸日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隨著政府采購規模的不斷擴大,也暴露了一些問題。
一、政府采購的作用和意義
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
我國政府采購作為管理國家公共財政支出,提高財政性資金使用效率,維護本國產業發展的重要制度,一方面有利于貫徹依法行政方針,推進政府采購規范管理,培育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另一方面有利于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從源頭上防止腐敗,將公共財物的采購納入“陽光下的交易”,使采購人,供貨商、采購中心三者的行為置于公開透明的監督之中。
二、政府采購活動中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采購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可操作性差
我國目前雖然已經形成一定的政府采購法律體系,但政府采購立法建設明顯滯后,相關配套法規缺失,我國政府采購法制體系建設明顯滿足不了政府采購實際工作需求。《政府采購法》實施十多年,但是實施細則至今未出臺。雖然財政部也隨后出臺了一系列相應的部門規章,然而一套完整的法律體系不僅只是由一部基本法和幾部部門規章組成,而應該是基本法、實施細則與各項配套制度相結合的整體。所以目前,我國政府采購實踐工作中許多領域仍然存在無法可依的狀態,實際操作性差。各個操作單位對其理解上也存在這樣或者那樣的偏差,導致《政府采購法》的權威性受到影響。再加上實踐中,我國《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存在矛盾,而且與《民法通則》、《合同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也有沖突之處,給政府采購的實踐活動帶來很多不便。
(二)政府采購救濟制度存在缺陷
《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政府采購合同適用合同法。采購人和供應商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應當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以合同方式約定。這可以理解為政府采購合同被完全認定為民事合同。在司法救濟中完全適用民事訴訟程序。因此,在合同授予階段,供應商不能就投標爭議本身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只能進行詢問和質疑。投訴人只有在對采購監督管理機關的投訴處理決定不服或者對方在法定期間未作出答復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的被告人是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而非采購人。另外,合同履約階段的救濟,只是在《政府采購法》中籠統的規定政府采購合同適用《合同法》,并未對此階段的救濟作出任何可操作性的規定,實踐效果較差。
(三)《政府采購法》中采購人與集中采購機構之間關系不明確
根據《政府采購法》第十五條的規定采購人僅指依法進行采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集中采購機構是作為機構出現的,在這里兩者之間的關系是明確的。但是在以后具體涉及采購過程的條款中皆以采購人的名義出現,包括組成談判小組、詢價小組以及最后確定供應商等,集中采購機構的職責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采購人是否包括集中采購機構,從十五條來看,采購人的定義顯然不包括集中采購機構。那么集中采購機構在整個采購過程中是不是需要按照采購人的意志來為采購行為。從我國推行政府采購、設立集中采購機構的初衷來看顯然不是。雖然集中采購機構作為采購人的機構,但它與社會中介機構是有嚴格區別的。
(四)政府采購合同管理有待進一步完善
《政府采購法》的著重點在于政府采購合同的授予階段,以保證供應商能公開、公平、公正的參與政府采購;但對于合同簽訂后,合同的變更和終止以及在合同履約過程中發生糾紛怎樣處理等均沒有規定或細化。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對于集中采購項目,集中采購機構是否參與合同簽訂以及項目驗收,要根據采購人的授權。增加了采購人的自由裁量權,實際操作起來會產生很多弊端,并不能將政府采購制度的目標落到實處。
三、政府采購制度化的可行性路徑
(一)加強政府采購立法
政府采購制度和程序是依法規范和運作的,建立完整協調的政府采購法律、法規體系是完善政府采購制度的前提。一是由于我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是政府采購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所以制定政府采購法的實施細則以及配套的規章制度就顯得非常必要。建議盡快出臺《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否則過于原則性的法律缺乏實際操作性,在實際工作中會出現一系列現行采購法難以解決的問題。二是迫切需要盡快做好《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的銜接工作,明確相關法律的適用范圍和情況,明確集中采購機構在工程項目的法律地位,明確財政、建設部門工程項目政府采購的主要職責,對不適應或沖突的相關法律和法規進行修正。
(二)完善政府采購的救濟制度
《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救濟程序較為冗長,將質疑和投訴作為前置程序。建議一是對于合同授予階段的糾紛,應拓寬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凡是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的供應商都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而不需要經過質疑投訴等程序。質疑投訴僅作為供應商權力救濟的一個方式,可由其自行選擇是質疑投訴還是行政復議或訴訟,同時引進其他國家的“暫停采購制度”。二是擴大司法審查的范圍。我國政府采購法目前規定的司法審查對象是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處理投訴行為,建議將政府采購行為的合法性納入司法機構的司法審查范圍,供應商可就采購行為本身提起行政訴訟。違反法律法規的采購行為,法院可撤銷其采購行為及結果。
(三)明確集中采購機構的定位
《政府采購法》第十六條規定“集中采購機構為采購機構”。但是按照立法本意,政府集中采購機構不能僅僅局限于人的地位,其職能并非僅限于機構,所以應進一步明確集中采購機構的權利以及和采購人之間的職能劃分。其實,從推行政府采購制度的目的來看,借鑒國外的相關作法,筆者認為集中采購機構完全可以被放在采購人的位置,簽訂采購合同,進行合同的履約監督以及參加驗收,這樣既解決了集中采購機構的尷尬處境,又避免了操作中花費大量的精力在與采購單位進行程序解釋和溝通上。只要法律、法規將政府采購程序、要求制定詳細規范,并要求集中采購機構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原則和程序進行采購活動,同時完善社會各個方面的監督,就完全可以做到既提高采購效率,又避免集中采購機構對權利的濫用。
(四)加強政府采購合同管理
由于《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注重締約階段,忽視履約階段,實踐中出現許多在合同履行中偷梁換柱,以次充好的現象。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政府采購的價值目標能否實現,不僅要看合同授予階段的公平公正,還要看政府采購合同最終是否得到全面的履行。目前,《政府采購法》僅對政府采購合同管理作了原則性規定,在政府采購合同出現違約情況時,無法可依解決起來很有難度。所以應當進一步規范合同的訂立、備案程序。同時,在實施細則中應當借鑒美國政府采購法中關于合同修改、中止以及終止的程序對我國政府采購合同相關程序作出明確規定,加強政府采購合同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參考文獻
[1] 段曉霞.論我國政府采購制度的完善路徑[D].吉林大學,2014.
20__年,我區政府采購完成采購預算金額__0702.37萬元,實際采購金額__2085.67萬元,節約資金8616.70萬元,資金節約率為 6.12%,采購次數為6__次,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一是以民生為重點,將區重點項目工作納入中心公共服務白皮書工作任務。我中心依法依規依程序進行各項采購工作,完成我區清掃保潔服務采購、垃圾減量示范分類和區餐廚垃圾綜合處理廠建設及運營主體采購、__區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康復設備系列采購等區重點項目采購工作。二是以采購任務為中心,在采購工作中主動服務。積極配合各采購單位開展各項前期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在工作研討會中充分提出意見,做好采購前期溝通服務工作,采購資源使用充分彈性化,積極完成各項采購工作。三是以創新采購方式為抓手,確保政府采購質量。針對采購項目特點和采購單位需求,首次以預選供應商的方式招標完成我區市政道路、綠地和城中村清掃保潔服務采購工作,首次采用bot模式完成區餐廚垃圾綜合處理廠建設及運營主體采購工作等,以創新采購方式不斷提高政府采購效益。
一是政府采購與低碳理念相結合,完成“環保入戶行動”工作任務。按照區委區政府“環保入戶”行動工作要求,任務分解到部門,按季度、月份及時反饋任務進度,通過向采購單位及供應商發送政府采購政策法規及低碳知識宣傳短信息,根據區統一部署總結提高協同網辦公效率,完善電子評標系統及市區統一網上采購平臺。二是推動綠色采購,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將強制采購的9大類節能產品納入招標文件;關于符合相關規定優先采購的節能環保、再生利用產品,對符合節能環保產品要求的設計方案、工藝、材料和技術設備等,在評分標準的權重上和評分細則的分值上給予側重,使政府采購項目盡可能地使用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產品。
20__年,按照《__區20__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制分工明細表》的分工要求,設定中心責任分工項目共7項,對工作任務、工作目標和落實措施、完成時間、責任部門等作出明確規定,細化到部門,量化到個人,嚴格要求各部門按時完成各項任務。一是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要求黨員干部學習中央“八項”規定,帶頭以身作則,嚴于律己,帶頭自覺接受監督,把自己置身于黨和人民的監督之下;二是加強監督檢查。研究制定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工作意見,組織中心全體人員定期學習《廉政風險防控手冊》,對于中心各部門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進行嚴格監督檢查;三是結合政府采購工作貫徹落實《廉政準則》各項要求,圍繞提高執行力這個目標,進一步建立“依法采購,高效服務”的核心價值觀,進一步完善中心工作流程圖、核心工作流程圖,嚴格貫徹落實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重點工作項目專責制、重大項目與重要工作“限時辦結制”和嚴格的責任倒逼機制等,根據《廉政準則》的要求修改完善政府采購業務的工作程序,嚴格依法依規依程序做好每一個項目的采購工作。
今年,我中心問責人數為0,被查處違紀人數為0,公開曝光突出問題或典型案件0宗。收到對區政府采購中心的有效投訴為零,中心從領導到每位工作人員都沒發生違紀違法、腐敗不廉潔的行為和不正之風現象。
根據《采購條例》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經區政府同意及主管部門授權委托,逐步探索開展合同管理全過程監督管理工作,在__市、區統一網上采購平臺的基礎上,利用信息技術的手段,探索政府采購合同管理的新模式。
具體工作模式為:通過建設__區政府采購合同監督管理平臺,面向__區所有政府采購項目,對采購人及供應商從中標后簽定合同、進度款支付、項目驗收以及售后服務情況等環節,進行全程監督管理,以達到對每個項目的執行情況做到及時的了解,提高政府采購質量和服務水平;同時對貨物類、工程類、服務類供應商按照一定規則進行考核監督,對供應商在履約過程中的行為進行考核,從而達到降低政府采購風險,提高采購質量的目的。
(1)依法采購,進一步完善內部監督機制
根據《采購條例》和《實施細則》,在20__年,我中心將進一步強化業務工作精細化、標準化、制度化建設,以此促進政府采購工作的嚴謹性、科學性和有效性,進一步完善內部監督機制。下一步采取的主要措施為:一是引進人才,加強隊伍建設。在相關部門大力支持下,爭取引入法律專業人才,并通過社會力量采用購買服務方式在20__年新增3-4名法律專業人才,參與到采購工作環節中,進一步強化依法依規完成各項采購工作任務;二是完善采購文件模板,提高采購文件標準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三是進一步修訂采購文件審核辦法,對采購文件進行分類,實行ab角工作人員互審,多層級聯審,重大項目特審,法律顧問加審等審核辦法,以此提高采購文件審核質量,確保采購文件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并起到雙崗監督制或多崗監督制的內部監督效果。
(2)引入外部監督新模式,進一步拓寬外部監督手段
[關鍵詞]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管理;重要性
文章編號:2095-4085(2015)07-0113-02
眾所周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對于建設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具備著很大的保駕護航的作用,而這一作用的實現在很大程度上有賴于其管理目標的實現,無論是成本管理、質量管理、進度管理、信息管理,還是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都為建設工程項目的順利開展做出了突出貢獻,而對于這些具體的管理目標來說,其具體的管理過程都離不開相關合同文件的支持,其作用和重要性是極為關鍵的。
1.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文件涉及到的范圍是比較廣泛的,只要是和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相關的所有合同協議或者是書面記錄都可以算作是合同管理的對象,而針對于這種廣泛性來說,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也就顯得尤為突出,具體來說,其重要性和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在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做好合同管理能夠為建設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必要的支持,起到重要的保駕護航的作用,并且還能夠根據其合同條款中的一些規定內容為建設工程項目實施的準確性做好保障措施,對于一些建設工程項目中的難點問題很多都能夠從合同文件中找到對應的解決辦法,進而避免了建設工程項目走錯路。
(2)在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做好合同管理還能夠針對和建設工程項目相關的各個單位和部門發揮一定的約束作用,這也是合同文件的一個本質屬性所在,通過合同文件中的相關約定來加強對于合同雙方的約束,進而就能夠在很大程度上確保其雙方能夠履約,為建設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掃清障礙,大量減少一些額外問題的出現。
(3)在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做好合同的管理還具備一定的經濟價值,這一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合同文件中對于相關經濟內容的規定上,比如在建設工程項目最終的竣工驗收環節中,如果發現相關問題的話,就可以按照合同文件的返工與保修條款規定尋求相關單位和部門進行索賠,進而追回一些經濟損失,這也是合同管理重要性的一個主要表現。
2.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
2.1加強合同事前控制和管理
在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事前控制中主要就是針對招投標過程中的一些合同簽訂環節進行嚴格的控制,對于這一環節的合同管理來說,最為主要的管理目標有以下兩點。
(1)必須要加強對于招投標過程中招標文件的編制進行嚴格控制,尤其是要針對其招標文件中的一些細則進行詳細的標準化處理,避免其中出現一些漏洞或者是容易造成誤會的條款,這也是為后期相關合同的簽訂打好基礎。
(2)對于合同簽訂的把關必須要嚴格,尤其是對于施工團隊的選定過程中,一定要等合同簽訂無誤之后再允許相關施工團隊進入施工現場,以防止提前進場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糾紛,而這些糾紛又沒有相應的合同文件進行支持與約束,造成糾紛協調與解決的困難,所以合同的簽訂必須要在施工單位進場前完畢并在政府職能部門備案,當然,對于合同文件中的一些細則也必須要加強相應的關注力度,尤其是對于其中一些規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仔細的斟酌審查,避免出現因為合同條款表述錯誤而造成的損失。
2.2加強合同事中控制和管理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主要就是指針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所涉及到的一些合同內容的應用進行嚴格的控制,具體來說,合同管理要點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1)對于前期簽訂的一些合同文件進行儲存保管時應該盡可能的分類存儲,進而可以方便后期合同的查詢和應用;
(2)合同交底也必須在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重點做好的一項工作,并且要力求盡可能多的人參與到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中來;
(3)對于施工過程中索賠與反索賠的管理也是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尤其是對于工期延長與費用增加的控制更是重中之重;
(4)在建設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就是相關材料的施工或采購合同必須進行恰當的處理,尤其是對于一些暫估價合同的管理更是應該引起高度的重視,其對于建設工程項目的最終成本將產生重要的影響。
關鍵詞:建筑工程合同,工程建設,分類,作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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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是指由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一、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內容
在我國建設工程項目從立項開工到竣工檢查過程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需做到以下幾點。
(1)建立工程合同管理的體系及管理制度,同時建立健全相關的合同管理檔案制度。
(2)在建立工程合同簽訂關系之前,需持以認真嚴謹的工作態度,以事前做好相應的市場預測、資訊調研等準備工作。
(3)在工程合同簽訂中,需要進行嚴格管理。由于簽訂工程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簽字雙方要擔負一定的權責,責任雙方必須以嚴謹的態度擬定合同的內容條款,同時確保工程合同的合法、公平原則。
(4)在責任雙方簽訂工程合同后,要認真履行合同相關的內容要求,按照合同內容對在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變更索賠事件和合同糾紛事件予以及時處理。
二、建設工程合同的分類及要求
工程合同通常都貫穿于工程項目的整個建設過程中,尤其是大、中型建設項目,需要從立項開始經歷一個異常繁雜的過程。我國建設工程中合同類型可分為以下4 種。
(1)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設項目的項目責任人要在與設計單位代表完成事前的勘察及設計任務后,明確責任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合同內容通常涉及有關的基礎資料、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控制要求及實體工程造價等。
(2)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建設單位派請具有相關資質的監理機構代表為權利代表,對工程項目實體建設過程進行全程監督與管理。簽訂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內容一般涉及監理對象、雙方責任主體的權利以及其他一些相關的內容,而合同要求的工作內容是通過監理機構為建設項目提供高質量的技術服務。
(3)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是承包責任人履行施工任務的依據性文件,其內容主要包括工程范圍、施工工期、開工與竣工時間、工程施工質量及驗收標準、工程造價成本、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材料及設備的供應、質量保修范圍、保質期和雙方互相協作條款等。
(4)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建設工程項目的物資采購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約束力,它指的是具有平等主體的自然法人、其他物資組織之間為實現建設工程項目的物資買賣關系而建立的關于供求雙方相互權利與義務關系的文本協議。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要求。建設工程合同需要合法的管理與維護,以防范在建設工程中出現的合同風險,這也對相應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提出了一定要求。簽訂工程合同的主體必須具有相應的法人資質,并且要求法人必須是能夠獨立承擔風險責任的企業組織。不具有資質的其他部門、機構以及自然人不能私自簽訂合同。因此,在簽訂合同之前應對簽訂合同的當事人的資質和資信能力進行全面調查,以確保簽字的法人單位有能力履約工程合同;簽訂的工程合同需以書面形式表達,其內容要包括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的抬頭、落款、公章以及簽字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與載明的當事人的法人名稱、住址要保持一致。
三、建設工程合同在工程中的作用
本文主要以建設施工合同為例分析建設工程合同在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建設施工合同是建設項目業主與承包人需共同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經濟文件,具有特殊性和繁雜性。在簽訂施工合同之后,為實現工程建設目標,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協議中都會明確雙方的相互權責與義務關系,因此,在履約過程中都要以施工合同的內容要求作為主要依據,并將其作為業主單位進行項目建設,撥付計量款,控制施工質量、工期和成本,以順利促進工程建設項目活動的重要憑據。由此可見,一份內容全面的施工合同將對實現質量、進度和成本目標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也會對規范工程管理和提高管理效率起到較好的促進作用。
四、加強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為加強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質量,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以提高合同的履約率、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應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增強管理人員的檔案意識
做好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意識是關鍵。首先要爭取項目經理部對合同管理工作的支持,把合同管理工作像抓進度、質量與成本控制那樣抓緊、抓好、抓牢。其次要增強合同管理人員的檔案意識,使他們知道自己承擔著歸檔的法律義務,以及依法利用合同檔案的權利。最后要說明的是,檔案意識是合同管理人員的最基本的素質與要求,對合同管理工作起著至關鍵性的作用,這也是做好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可靠基礎和基礎前提。
(2)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企業必須建立一套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保證合同管理工作順利進行。從項目的立項階段開始,工程建設就應該把竣工驗收的檔案管理工作與五大目標等同視之,設置相關的機構部門與管理人員,并構建一個完整的管理體系,專門負責工程項目竣工驗收階段的資料收集、整理和檔案管理工作。除此之外,還應建立一套可靠的管理方針和實施細則,使每個檔案管理人員都明確自己的管理職責,保證日常工作的規范,充分發揮工程合同在工程各個方面的作用。
(3)加強合同信息化建設
伴隨現代化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計算機網絡技術和新型載體的應用越來越廣泛,這這種趨勢下,傳統的檔案管理模式必將被淘汰,信息化的檔案管理模式也就呼之欲出了。因此,我們需要借助信息技術建立合同管理系統,如合同檔案庫、合同分析系統等。工程建設應該運用這點,充分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開展檔案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并建立合同檔案數據庫,加快合同信息化建設的節奏,全面提升工程的檔案管理水平。
(4)加強專業知識的培訓
要想要做好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對檔案管理人員素質、能力的培養不可或缺。因此,在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員既要懂得檔案管理的專業知識,全面了解合同的內容、特點、規律和方法,又要學習了解相關的管理法規,增強對工作崗位的責任心和使命感。由此可見,勢必要加強對現行合同管理專業知識的培訓工作,使工程從由始至終都規范化、標準化,增強工程管理的整體水平,保證工程資料的檔案質量。
(5)嚴格控制竣工驗收關
一般而言,工程在竣工驗收前,都會對工程合同進行專項驗收,一旦出現合同驗收不合格的情況,是不可以進行竣工驗收的。所以在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工程合同的各級管理部門與相關工作人員一定要嚴格控制竣工驗收關,要仔細審查各類工程合同資料,保證竣工檔案的真實性與可靠性,盡可能地將工程合同應有的作用發揮出來。
五、結論
對于工程建設項目,需要事前分析施工合同履約過程中的風險因素,對風險大的工程更要強化合同分析工作,以避免或減少合同風險因素帶來的問題。
參考文獻:
[1]李幼琴.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探析[J].企業技術開發,2007,26(6):54-55.
【關鍵詞】國有資金;暫估價;招標
1、引言
在國有投資項目施工招標過程中,經常會遇到部分材料和專業工程暫時無法確定價格,對于這種情況,設置暫估價是一種常用的,具有操作性的解決辦法。但目前在暫估價項目發包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給工程建設項目依法順利實施造成了不良的影響,如何進一步規范暫估價項目發包行為,有效節約國有資金,對建設項目業主及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來說,均是一個十分值得探討的問題。
2、目前現狀
暫估價是指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單價以及專業工程的金額,包括材料暫估單價和專業工程暫估價。目前在暫估價項目發包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項目設置隨意。部分項目暫估價設置比重過大,或將標準明確的材料設置為暫估價項目,造成后期變更數量過多、金額過大,影響到后期合同管理和工程結算審計,也增加了發包人的風險。個別項目存在以設置暫估價為名肢解工程、規避招標、暗箱操作行為,極易滋生工程建設現象。
二是執行標準不一。目前對于如何進行共同招標、總承包人為民營企業的暫估價項目到底應采用何招標方式缺乏統一認識和規定,部分暫估價材料品種繁雜,招標人對后期頻繁招標存在抵觸心理,由于缺乏統一規范,個別項目打球規避招標或虛假招標,給招投標日常監管帶來很大的難度。
三是合同管理混亂。在總承包項目招標過程中,對所涉及的暫估價項目后期發包、采購、結算方式,特別是業主、總包方在暫估價招標、采購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約定不明確或不合法、不合理,導致暫估價項目在采購、結算過程中存在爭議,使工程項目的建設進度和質量受到影響。
四是后期監管缺失。對總承包招標中涉及的暫估價項目在后期的實際采購方式缺少有效監管體系,個別項目業主利用標后監管缺失,將應依法招標的暫估價材料直接指定供應商,容易導致國有資金的流失和滋生腐敗行為,也可能給工程質量帶來十分不良的影響。
3、對策研究
(一)盡快出臺暫估價招標細則,規范暫估價項目發包行為
作為08計價規范出臺后的新增術語,暫估價目前對于項目設置、招標主體、招標方式等無統一規范,這是造成招投標混亂和監管無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是應明確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部分業主提出由于暫估價款項由總承包人向分包商支付,因此當總承包人為民營企業時,雖然項目為國有,但暫估價項目可以采用邀請招標。這種說法看似說得通,但忽視了國有資金項目總承包人支付款項的最終來源為國有性質這一事實,就其項目資金來源來說仍為國有性質;另一方面,由于暫估價格僅為暫定,而“保護國家利益、提高經濟效益”是招標法制定的重要目的之一,只有采取公開招標方式,才能充分引入市場競爭、接受監督和有效降低工程造價,而避免造成將設置暫估價作為規避招標、逃避監督的一種手段,同時可以有效的節約國有資金。
二是應提倡總承包人作為招標人。七部委27號令規定暫估價應由項目發包人與總承包人“共同依法組織招標”,實踐中很容易被理解為雙方共同作為招標人。盡管也具備可操作性并得到一些認同,但這與現行提倡的責任主體一元化的施工總承包理念不相吻合,也不便于合同履行。恰當的做法應是仍由總承包中標人作為招標人,其原因一是總承包范圍的暫估價材料及專業工程的采購主體為總承包人;二是其質量、安全和工期責任均歸于總承包人,采購合同應當由總承包人簽訂,而根據合同法要約承諾機理,如果招標人作為招標主體一方發出要約邀請,勢必要作為合同的主體與中標人簽約。因此,為了避免出現兩方作為共同招標人、一方作為合同主體的法律難題,招標主體仍應是施工總承包人,建設項目招標人參與的所謂共同招標可以通過恰當的途徑體現建設項目招標人對這類招標組織的參與、決策和控制。
住建部的2010年版《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專用合同條款”第15.8.1款中,將“按合同約定應當由發包人和承包人采用招標方式選擇專項供應商或專業分包人的,應當由承包人作為招標人”這一要求作為固化條款,并按照08計價規范提出的做法制定了項目業主如何參與總承包招標的詳細流程,也是對上述做法的充分肯定。
三是應限制暫估價的內容和比例。為了真正實現總承包項目招投標的競爭和優選功能,應對暫估價項目的設置進行規范。暫估價項目應為設計圖紙暫不能明確的材料設備如電梯、同類型產品在價格上存在較大差異的材料如高檔石材、總承包單位無法完成,需要專業分包的工程如幕墻等,圖紙設計達到深度的或常規項目、市場價格透明或波動不大的材料設備,以及工程主要材料等不得列入暫估價,對暫估價超過一定比例的,應視為圖紙設計深度不足,不具備招標條件。
(二)完善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避免暫估價項目采購爭議
明確應由總承包中標人作為暫估價項目招標人后,項目業主應在總承包項目招標時,在招標文件中約定其對后期的暫估價項目招標如何進行參與、決策和控制并最終與總承包中標人簽訂合同,這也是在實踐中能夠約束總承包人的最佳途徑。具體約定應體現下列原則:一是項目業主的參與主要體現在對暫估價項目招標文件、評標標準和方法等能夠體現招標目的和招標要求的文件進行審批,未經審批不得發出招標文件,甚至可以在總承包項目招標文件中明確約定,相關暫估價后期招標項目的招標文件只有經過建設項目招標人審批并加蓋其法人印章后才能生效;二是評標時建設項目招標人可以可以派代表進入評標委員會參與評標,否則,中標結果對建設項目招標人沒有約束力,并且,建設項目招標人有權拒絕對相應項目撥付工程款,對相關工程拒絕驗收。
關鍵詞:建筑企業;合同管理;管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TU723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時代呼喚法治。法治有大法治,有小法治。小法治的集中體現就是“合同之治,契約之理”。合同作為承包商在工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承包商所作的一切活動均是為了履行合同,因此可以說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點,它貫穿著整個工程項目。施工企業通過提高對合同的有效管理,加強了項目的風險防范;通過選擇合格的簽約方并獲取滿足工程需求的合同標的,從而達到降低項目成本、保障項目各個經營環節順利進行的目的。合同管理貫穿于從工程開工到竣工的全過程,加強合同管理,確保工程目標,使技術與管理相結合,以獲取最優的經濟效益。
一、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企業合同管理貫穿于整個施工過程,它是以法律為基礎的社會關系,是簽訂合同的當事人,對建設項目相關合同所進行的策劃、談判、簽訂、跟蹤、檢查、協調等活動,以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并保證合同的如約履行,它是項目成本控制中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降低投資風險的重要手段。合同管理是保證項目目標的實現,使整個項目在預定的成本、預定的工期內完成,以完成成本、質量、安全目標。合同管理以達到雙贏的目的,最終按業主計劃獲得一個滿意的工程,獲得合理價格和利潤的同時也贏得了信譽,建立雙方友好合作關系,增強了企業競爭力。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問題
1、簽約方與履約方不符
施工企業為降低成本風險,選用適宜本工程需要的勞務及物資合作方,并選用多家符合招標條件的供應方進行招議標,以確保招議標工作的順利開展。然而在投標過程中,投標方易弄虛作假,遞交不合格資質或竊用他人資質,多家陪標的方式下中標。此種情況下,投標方自身人員配備不齊全,組織管理水平較低,技術設備不到位等因素,往往會導致提供的產品質量不合格。若在未知情下,使用于項目上時,會給工程質量帶來威脅,進度也受到影響,同時給施工企業項目安全帶來隱患。
2、合同管理缺失時效性
單項工程施工時間較長,工藝復雜性高,難度大,而業主急于使用產品,及施工單位涉及的合同簽約方地域性限制等因素影響,難免合同管理過程中產生口頭性協議。由于項目管理人員法律意識的淡薄,及責任心不強,最終導致口頭協議的盲目實施,有時直至履約終止也沒有對合同進行簽訂。當施工范圍、結算方式、供應數量等發生爭議引起法律糾紛時將無依據可尋,各方合法權益將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3、合同規范性文本
現階段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中對合同編制沒有一個規范性文本,使得下屬各項目編制合同時缺乏指導性意見。施工企業下屬項目較多,隨之合同編制人也較多,加大了同類合同重復編制的現象,加之編制人水平的有限,法律知識不足,合同風險隨之提高。這種不規范管理,使得企業內部同類型合同版本較多,企業合同審批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也較多,使合同簽訂緩慢,隨之也間接影響了項目施工進度。
4、合同的審查和審批不盡科學
目前在我國,很多施工企業在合同管理這一方面的管理能力都有待加強,例如審查和審批合同不盡科學合理、不夠嚴格,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缺少應有的約束力,甚至處于放任自由的狀態等問題。正因如此,建立合同管理體系己經迫在眉睫,建立起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將大大有利于我國工程建設的有效管理。將合同管理的相關工作劃歸企業法律顧問機構進行管理,這是由法律顧問機構的性質決定的,是實現專業化管理必然的必然趨勢。例如在一些管理層級較多的較大型施工企業,總部和各級下屬企業都應該設立合同管理機構.對于大型施工企業的總部合同管理機構來說,他們會根據合同類別的不同,甚至可以將合同管理部門劃分的更加細致,以便于更好的完成合同的管理工作。具有優秀條件的企業,應該在合同管理機構中聘請具備法律顧問資格,又有工程技術、施工管理專業和經驗的人員做法律顧問,如此一來就會對合同的進行更加全面和專業化的審核,和對于合同履行過程的有效監管最大限度的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5、缺乏制度保障
合同在簽訂到履行完畢的過程中將會涉及到諸多的法律問題,也將很大限度的涉及施工生產的專業技術部門,因此在某一環節出現一點缺失或重大失誤都有可能導致極為嚴重后果。所以,對于合同的管理,必須制定出嚴格的規章制度予以保障。大型的施工企業管理部門層次相對較多,通常條件下,既要充分發揮整個合同管理系統的積極作用,以便于最大限度的調動各級合同管理部門的工作熱情,又要根據不同的實際狀況,調整具體的合同管理方案。通常情況下,企業應通過對下級合同管理部門授權的方法,一次性將大量的合同管理工作交由部門及下屬單位,進行對工程建設的合同的常態化管理。但是也會有不尋常的情況,當某一合同的合同標的較大時,風險較大時、涉及部門或單位較多時,此類合同都是由企業總部的合同管理部門進行直接管理。企業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合同宏觀的、總體的、原則的、重要的合同管理和全面的監管工作,而下屬單位則負責專業的管理及合同的相關履行工作,確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點。
6、對于合同的重視程度不夠
施工企業的合同種類是相當多的,單從合同的管理角度來講,都應嚴格管理起來,但是有時候,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要進行同樣地關注。例如在施工企業中,對于合同標較大、風險較大的合同應當給予足夠的關注;除此之外,對分包合同也必須引起高度的重視,擔保合同、大額度的采購合同也應該被列為合同管理的重點。
7、領導者的水平有待提升
從某種意義上講,合同管理部門和專業部門工作水平的高低,領導者的決策能力的強弱,都將左右著合同簽訂和執行的質量。因此,在合同的管理過程中,應該形成科學的管理方法對合同進行三個階段的嚴格評審,評審由企業的主要高層領導進行主持,相關關部門積極參加配合完成合同管理工作,工作以會議的形式進行。在投標的過程中,由合同管理部門聯合投標部門、工程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對招標文件進行全面的綜合的合理的評審,以便于左后決定是否進行投標,對中標后的合同風險和難點進行合理的、緊密的分析。
三、提高合同管理核心價值
施工企業合同管理貫穿于整個施工過程,建立綜合的合同管理機制,將有力的促進施工企業建立“以適應市場為先導,以項目管理為基礎,以財務管理為中心,以資產管理為主體”的資產經營機制,促進施工企業核心能力和相應的市場競爭力的提高。
1、增強法律觀念,依法進行合同管理
當前我國建設行業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備,尤其是《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對工程投標及合同辦理提出了詳細需求,各行各業也依據國家法律擬定了有關法令。因而,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認真閱讀有關法律法規,并對所簽合同的標的、計量規范、質量需求、價款付出方法、合同實行期限、地址、違約責任以及合同條文的釋疑等內容,應做出清晰詳細的解說,避免呈現歧義,增強合同的嚴密性和可操作性。
2、積極推廣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建設工程建設市場經過一定時期的運行,己形成了自身的建設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防止合同缺項、漏項和不平等條款的出現,因此應積極推廣使用。
3、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
在建設工程建設過程中,應選派具有豐富工作實踐經驗、懂經濟、業務強,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的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對于合同管理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注意對執行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工作,使他們熟悉合同的相關內容,做到合理的執行合同內容,變被動的執行為自覺的執行。
4、對監理的選擇
監理工程人員作為聯系建設方和承包方的重要紐帶,在合同管理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高素質的監理人員能夠公平、誠信地處理在進行合同執行的過程中遇到的一系列問題,有利于工程項目的實施,給工程建設創造一個輕松地施工環境,可以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四、合同管理問題的相關對策
1、提高對合同擬定與分析的重視程度
基于合同文本的基礎形式,企業應該盡量采用合同示范性文本,由于在實際工作的過程當中,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產生經濟糾紛的事件并不少見。基于此種情況,企業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應該盡量使用各類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理的施工、設備安裝的合同樣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這樣一來既可以有效防止所擬定的合同出現缺項、漏項及不平等條款,還有利于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的實施進行有效的監督,也更加有助于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對糾紛進行及時的裁判,最大限度的維護好合同雙方的合法利益。
2、完善合同管理的相關制度
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管理環節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行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一系列環節,假如建筑單位要對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規范,首先就要基于合同管理的全過程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的管理工作可以更加科學更加有序的進行。因此,筆者認為,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報送制度及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是每一個建筑單位都應該建立起一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3、對工程合同進行動態管理
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應該對合同的現場簽證給予足夠的重視,在按照合同條款支付時應該避免過早、過量簽證,特別是合同變更補充協議的過程中,合同的簽認須要格外的小心謹慎,簽證必須將相關合同條款作為衡量依據,以便于起到相互制約的積極作用。尤其要重視設計變更與施工圖的錯誤,此類簽證只需簽變更或修正的項目,原圖紙不變的勿重復簽證,己經下料和購料的,務必簽寫清楚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變更日期等詳細情況。及時記錄、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種文件,對合同變更部分進行審核與分析。在實際的工作當中,合同變更應該與提出索賠是同步進行的環節,須業主與承包商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再進行合同變更的相關事宜。及時處理停工損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簽認停工的相關具體內容。嚴格執行定額規定,對于未對定額進行規定的情況,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或者參考相同類定額及有關的規定做出補償。
4、合同管理體系機構的健全
施工企業應成立合同管理機構,使管理落實責任到人,實現部門規范化管理。綜合財務部門及法律部門意見制定符合項目需求的合同管理制度,如招投標制度,合同管理細則,合同評定辦法等。在制度實施過程中,定期對不符合要求的制度進行修訂。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將制度與實踐相結合,使其具有可操作性,達到制度落實的目的。
5、合同動態跟蹤與評價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與合同有關的單位、人員都必須本著“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和全面履行。在實施過程中對合同進行分析,合同分析是從合同執行的角度去分析、補充和解釋合同的具體內容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實施,為合同執行和控制確定依據。施工企業應加強對有關合同履行的動態監督,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包括簽約、交貨(施工)、驗收到結算及時跟蹤、管理。各項目分包單位的負責人及簽約人應隨時了解、掌握本單位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隨時對簽約方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動態評價。
6、制定合同規范性文本
施工企業應組織法律、風險、財務、技術等專家參與,根據項目實際需要,結合歷年合同文件,總結分析出容易出現糾紛案例的原因,同時制定符合法律要求,且有效保障本企業利益的合同范本。
7、注重合同細節
施工方應加強管理人員合同管理意識,對產生的口頭協議及時進行書面補充,使其更為合法化。以免出現合同簽約人為無權人的情況,避免造成合同的無效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及信譽度受損。法人委托書中應附有委托事宜,并說明權限范圍。注重合同簽約的時間,如租賃合同,采購合同,往往由于時間上是疏忽導致合同價款的變化。
8、合同信息化管理
加強信息化建設對合同進行規范化管理,采取備案檢查,對下屬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監控,并進行考核檢查,完善分包方(優質)資源庫。施工企業沒有一個健全的合格簽約方信息庫,同時對簽約方進行綜合性評價,為企業的分包方(優質)資源庫提供真實有效考核評價,為下次簽約方的選擇提供指導性意見,對兄弟單位合作方的選擇也起到良好的建議。
結束語
施工企業通過提高對合同的有效管理,加強了項目的風險防范;通過選擇合格的簽約方并獲取滿足工程需求的合同標的,從而達到降低項目成本、保障項目各個經營環節順利進行的目的。合同管理貫穿于從工程開工到竣工的全過程,加強合同管理,確保工程目標,使技術與管理相結合,以獲取最優的經濟效益。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在管理中要注重方法,要講究合同管理的技巧。所以要在對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高度重視、充分的了解其重要地位,在實踐中探索及歸納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尋找新方法,解決新問題,促使參建各方自覺履行合同約定的條款,從而降低建筑市場風險,切實維護建筑市場的秩序,確保建筑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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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設備安裝;原則;質量控制
中圖分類號:X93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7)10-0269-01
1引言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經濟發展,我國每年都有大量的資金投入到重大工程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如何加強設備的技術管理、安裝工程的質量管理,對設備的每一道工序進行有效地監控,確保設備安裝工程的質量,是設備監督工程師的中心任務。
2設備安裝工程師監控的原則性
工程監督部門的工作是紛繁復雜的,設備安裝工程師的決定時常涉及企業和承包商雙方的利益,因此,工作中不時會遇到來自各方的干擾,這就要求工程師不僅要堅持原則,同時又要講究工作方法,即有些同行所說的原則性和藝術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監督工作的自身要求決定了監督工程師在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否則不僅做不好監督工作,而且后果難以預料。工程師在建設監理實踐中,應著重圍繞以下幾個方面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監督工作水平。
(1)嚴格性。一是對工程管理部門的內部要嚴格管理,要建立各種規章制度約束監督人員的言行,同時這一舉措也是提高監督人員水平的重要途徑。另一方面是對承包商的嚴格管理,由于各種原因,在施工過程中往往會出現偷工減料、逃避檢查、敷衍了事等現象,作為監督工程師就是要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項目部內部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制,同時應按監督規劃和監督細則的要求嚴格檢查驗收,把質量和安全真正落到實處。
(2)公正性。公正是工程師的執業準則之一。如前所述,在監督過程中,經常會遇到業主和承包商的利益沖突,監督工程師在處理有關問題時應從工程整體利益考慮,做到不偏袒任何一方。
(3)廉潔性。工程師的特殊地位決定了在工程建設中成為企業、承包商和監理三方的中心人物。承包商、分包商、供貨商等為其自身利益考慮,可能會以各種方式向監督人員提供好處,作為監控工程師必須能夠抵御誘惑。只有工程師清正廉潔,才能在承包商面前樹立起應有的權威。
3設備安裝工程師的工作職責
(1)質量控制。開工前熟悉有關規范、標準、圖紙、圖籍,充分理解設計意圖,根據設計意圖設備工程質量的特點,制定出符合設備監督工程的《設備監督規劃》、《設備監督實施細則》,并進行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檢驗批的劃分,確定工序報驗的內容,確定旁站見證點及見證方式,與部門領導溝通后,及時傳達到施工單位,按有關規范、標準、《監督細則》制定相關報驗資料。
認真審查施工單位所報《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中質量保證體系、質量保證措施,審查質量體系、質量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審查特殊工種配備上崗情況,關鍵工序的質量保證措施,應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標準規定。
做好設備采購的審查、設備到場后的開箱檢查工作,審查設備是否符合招投標文件的要求,設備所帶隨即資料、備品、備件是否齊全,檢查外觀、銘牌、性能情況。特別是進口設備,一般價格昂貴,事后索賠、處理困難,標準性能有別于國產設備,因此建議和海關商檢部門共同對進口設備進行檢驗,如有異常及時通知設備進出口商,在安裝調試的過程中,根據工期、合同的要求恰當地通知廠商代表。
落實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實驗室,審查實驗室的資質、人員資質、設備性能情況等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做好隱蔽工程的檢查檢驗,及時要求施工單位做好相關檢驗檢查記錄,凡沒有經現場設備監督工程師認可的隱蔽工程,一律不予認可,杜絕隱蔽工程中有任何質量隱患。
嚴把每道施工工序,采用旁站、巡視、平行檢驗等監理方式對設備工程進行抽檢,必要時通過相關資質實驗部門進行實驗。
(2)進度控制。認真仔細地閱讀合同,審查施工單位所報《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中網絡圖、橫道圖,認真審查關鍵線路、關鍵工作及相關工作的工序布置,必要時根據資源情況、合同要求,調整網絡計劃,合理安排流水施工作業。利用工程例會,對照進度網絡圖、橫道圖定期對進度偏差進行調整。核對周、月進度計劃,必須符合網絡圖要求。由于自然災害、設計等非施工因素影響的工期,監督工程師根據合同、有關規定、實際情況應及時簽證,給予順延。
(3)投資控制。由于設備監督行業的發展不平衡,各業主對設備工程投資要求的差異很大,在我國大多設備監督工程中,監督工程師不控制投資,只是象征性地控制,由于在投資方面設備監督存在著薄弱環節,因此,利用經濟杠桿去控制質量、進度、安全幾乎不能實現,實際上大多設備監理企業對工程的投資控制只是中間控制,對投資的關鍵――開始、結束(預算、竣工結算)不進行控制。筆者認為隨著我國加入WTO,與國際咨詢行業的接軌,國家關于設備監督制度的完善,監督行業各方的正規化,投資控制在設備監督中起著愈來愈重要的作用。
(4)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設備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是確保設備工程項目順利實施,嚴格按照合同有關規定,保證設備質量、進度、投資控制的基礎,設備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對各管理目標起到了根本的保證。設備監督工作是以設備工程信息為基礎的,設備監督工程師在監督過程中的主要任務是進行目標控制,控制的基礎是各類與設備相關的信息,對任何目標的控制只有在這些信息的支持下才能有效的進行。因此在設備監督過程中,如何全面、準確、及時地收集整理加工、整理存儲、傳遞和應用收集到的各類信息,是設備監督的一項重要內容。
收集施工合同、采購合同、招投標文件、相關協議、有關會議紀要等作為各項控制的依據,并按有關文件劃分、分類存放。在設備監督過程中,處理施工單位之間的糾紛,首先要考慮上述相關合同、相關文件。合同文件是驗收設備、材料、中間工程合格與否的重要依據。設備工程驗工月報的計量、付款的基礎是當月相關信息,以及合同文件相關規定。設備工程竣工結算要以合同文件為依據,貫穿整個工程的信息(設計變更文件、工期順延文件、工程量變更文件)進行合理的調整。施工結束,設備監督工程師按照設備工程監督資料管理及國家、地方檔案管理的要求,整理檔案,審查施工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4設備安裝工程師的組織協調作用
組織協調工作貫穿于設備工程項目的全過程,要充分發揮總監督工程師的組織協調作用,組織協調的內容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設備監督內部的組織協調。總監督工程師應該做好監督組織內部的組織協調,充分發揮民主的工作作風,了解每位職工的能力、經歷等特點,使各專業監督工作能夠和諧、有續、高效地進行。
(2)設備監督單位與設計單位之間的協調。這里主要指安裝調試階段,兩者業務間的協調。設備監督工程師與設備設計工程師之間、總監與項目負責人之間應充分理解、尊重、配合,設備監督工程師發現設計不足,提出自己的建議通過部門領導批準后,供設計單位參考。
(3)設備監督單位與承包商之間的組織協調。監督單位與承包商之間是監督和被監督的關系,監督單位應該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力監督承包商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促使承包合同中約定的目標實現最佳狀態。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應了解進度、質量、造價以及合同管理中的有關情況,理解承包商的困難,并熱誠幫助,使其能順利地完成任務。
(4)設備監督單位與政府有關質量監督部門之間的協調。設備監督單位在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指導下開展監督工作,因此,應認真執行質量監督部門的各項設備工程質量管理的規定,與質量監督部門加強聯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質量控制和保證工作。
參考文獻
[1]合俊新,劉廷彥等.工程建設監理概論[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7.
眾所周知,營改增對于企業,除了降低流通環節重復征稅之外,在企業內部控制諸多方面發生變化:如合同管理、票據管理、稅負變化、會計核算、計稅繳稅等業務。作為即將加入稅制改革大軍的企業,本文將以營改增這一重大政策變化作為節點,從營改增政策日之前、政策日到執行期間、政策執行日之后分三個階段談非生產類服務業內部控制關鍵控制點發生的變化。
一、營改增政策發文前
這一階段,企業財稅部門是營改增政策風險預防性控制主要執行人。首先由財稅部門為主導,及時收集從稅總到主管稅所的各種規定政策和法規,列出企業所有收入相關業務,支出相關業務,分析核對,第一時間判斷對企業的影響。財稅部門還需及時了解企業業務營改增后稅收優惠政策,根據已有政策,積極享受應有優惠,首先要了解企業可以享受哪些優惠,申請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供哪些資料,事先做好申請免稅優惠的充分準備。
對于營改增政策界定不清楚的業務,比如,關于酒店業常見的宴會會議業務,根據北京市國稅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部分政策及管理問題的指導意見(二)》之第12條的規定,“賓館、飯店提供的會議服務,應按照文化創意服務-會議展覽服務繳納增值稅”;但實際上,酒店宴會或會議業務,僅僅是將場地暫租給會議舉辦單位使用,不應屬于上述文件中列舉的會議展覽服務或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而應屬于租賃不動產業務。因此在營改增政策執行之前,企業財稅人員人員需要與稅務局積極溝通,以獲得適合企業的稅率。
其次,事先考慮在會計核算系統變更設置新會計核算科目。無論是否一般納稅人,會計科目都要增加,應交稅費的明細、營業收入的明細都得改變,以符合稅款計繳和滿足企業管理的要求。IT系統科目設置更改需在營改增時點之前完成。
再次,財稅部門負責溝通協調稅務局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與企業IT部門財務核算系統維護人員,了解金稅系統安裝事宜,提前做好與財務核算系統財務模塊連接的準備工作。
最后,該階段企業全員均應該普及營改增相關政策和知識,增強員工的增值稅納稅意識,并將所汲取的知識貫徹到銷售、采購、結算、核算、計稅繳稅等各個業務環節中,防范稅負風險和檢查風險。
二、營改增政策發文后至執行日期間
該階段,仍然以企業財稅部門為核心主導部門,組織企業所有經營部門梳理企業全部收入業務清單,確定營改增稅率適用范圍,最好將收入業務梳理結果形成表格或者銷售業務稅種清單,列明業務名字、稅種、稅率、何種情況下可以減免稅,因為可能涉及高低稅率的混合銷售行為納稅,所以清單有必要區分收入業務是全部需要改增,還是部分需要改增部分不改。企業財稅部門還應正確識別和正確處理視同銷售業務,視同銷售行為或涉及進項稅額轉出的應稅行為應及時識別和正確申報。
財稅部門通知銷售人員與客戶溝通發票問題以及合同條款變更,說明已簽定未執行完畢的銷售合同條款的履行情況;以及在營改增時點前后,跨時點執行的合同,我企業可能提供不同類型的發票。如果客戶也在同一時期的營改增范圍內,他們取得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可以抵扣的,可能影響下一續租合同的價格談判。同時,如果同一時期客戶也已經實行營改增后的政策,且企業的業務客戶免征增值稅,那么企業不需要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組織所有經營部門梳理采購(采購物品或服務)業務清單,確定可抵扣范圍。財稅部門需要列出各種成本費用明細,核對規定或者咨詢稅局,確定哪些項目可以抵扣,做成成本費用、購置資產、工程建設抵扣情況清單。
為了本企業的合規納稅,財務部應提醒采購業務部門選擇合適供應商,在即將簽署合同前,與供應商重新談判合同中與稅金相關條款,并一律要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同時,該階段財稅部門還需要提示公司管理層和法務部門,銷售合同與采購合同文本均需要在稅金條款上進行修改調整。
三、營改增政策執行之后
企業在營業稅下普通發票“松散”的管理制度,不適用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保管,增值稅專用發票除了可以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扣除憑證外,還有一個更主要的功能就是作為抵扣進項稅金的憑證,因此需要建立并加強增值稅發票購買使用登記、保管辦法。強化對取得增值稅開票信息合規性審核控制點。
加強增值稅開票前審核控制,當業務部門提出開票申請,財稅部門應該建立對開票申請審核制度,防范對外不當開具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給企業帶來的違法風險。當期開票結束,加強稅控系統中開票清單再次復核控制。由財稅部門打印當期開票清單進行時候復核,確認開票項目沒有遺漏,確認當期開票金額與當期收入金額一致。
加強增值稅進項稅額、銷項稅額計算的審核控制, 增值稅核算的會計核算是和營業稅不同的,需要重新設計計算表單,以及記賬分錄。
這一時期,財稅部門還有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測算企業執行增值稅后的實際稅負。在稅負增加的情況下,積極爭取過渡期補助扶持政策,申請適合企業的一般納稅人資格或小規模納稅人資格。比如,關于固定資產進項是否可以抵扣,根據《財政部、國際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文件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者自制(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憑專用票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前提是企業必須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四、結束語
企業應正確認識營改增前后內部控制關鍵控制點發生的變化,在不同的階段,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增強預防性控制和檢查性控制措施,完善風險控制制度。降低營改增給企業帶來的沖擊和影響。
一、政府采購制度概念、特點及其在我國實施的背景。
(一)政府采購制度概念及特點。
采購是采購人或采購實體基于生產、銷售和消費等目的,購買商品或勞務的交易行為。采購和銷售一樣都是市場上一種常見的交易行為,依據采購主體和采購資金來源的不同,采購可分為企業(私人)采購和政府采購。企業(私人)采購是企業或個人使用自有資金進行采購的行為;政府采購亦稱統一采購和公共采購,是指各級政府為了開展日常政務活動的需要或為公眾提供勞務,在財政監督下將財政購買性支出通過公開招標、公平競爭和財政部門直接向供貨商付款的方式,從國內外市場上為政府開支單位購買商品和勞務的行為。與此相關的政府采購制度是政府采購過程中以法律形式表現的采購法規、采購政策、采購程序和采購管理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的總稱。而相對于企業(私人)采購,政府采購具有如下特點:
1.政府采購的主體是依靠國家預算資金運作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是大部分實行市場經濟體制國家財政管理政府直接支出的一種基本方式,并且已經推廣到國際貿易領域。政府采購為非商業性、非盈利性購買行為,即只能買,不能賣。
2.財政部門對政府采購的款項實行直接支付方式,即財政部門不是將采購款項支付給支出單位,而是按采購單位與供應商簽訂的合同將資金直接支付給供應商。
3.政府采購制度的采購環節是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按公開招標,減價競賣的方式進行,這就極大地增加了采購過程的透明度,而且這一過程又直接置于財政部門的監督之下,一切按法律、法規依法辦事,使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抑制。
4.政府采購涉及面相當廣泛,其采購對象小到日常的辦公用品,大到公務用車、飛機乃至武器等無所不有。并且,采購價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相當大,根據有關資料統計:美國政府在1989—1992年間每年僅用于貨物和服務的采購就占其國內生產總值的26%—27%。
5.政府采購與企業(私人)采購相比前者能產生社會效益,具有社會責任。政府利用自己是最大的單一“買主”所形成的巨大吸引力,通過經濟手段,來實現政府想解決,但又不太好解決的社會問題。如:總量控制問題、結構調節問題、穩定物價問題、避免經濟犯罪問題、殘疾人就業問題等等。政府在采購時通過經濟手段就可以非常有效地解決這些靠行政手段難以解決的社會問題。
(二)我國推行政府采制度的歷史背景。
1.從我國國內局勢來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蓬勃發展,但是財政卻日益窘迫,財政赤字逐年增加,債務規模逐年擴大,中央宏觀調控能力嚴重削弱。造成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支出管理體系明顯地不適應市場經濟要求。造成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不高。這樣講的理由是:第一,從理論上講,需求與供給問題始終是財政面臨的一個矛盾,特別是在我國這樣一個經濟體制轉軌的國家,由于特定的歷史環境造成了支出結構的扭曲。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收入和支出都高度集中,職工生老病死都離不開財政,這是計劃配置的必然結果。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財政資金相對分散,但支出包袱卻不能減少,一方面適應市場經濟的管理體系正在建立,一方面計劃經濟條件下原有的管理機構卻未能取消。一方面產生了下崗職工安置,克服市場不完善和規避風險的各類政府基金等新的支出,一方面本應推向市場的支出仍由財政負擔,財政職能范圍內的事管不好,財政職能外的事又擺脫不了,在這種情況下,收入再多也不能滿足支出。第二,我國不同于其他市場經濟發展比較完善的國家,這些國家有經過長期實踐建立起的一整套法制化、規范化的比較適應市場經濟的財政支出管理體系。而我國這方面的工作才剛剛開始,有些還在摸索探討之中,這方面改革的任務相當大。這是政府采購制度走進我國財政理論和實踐領域的主要背景。
2.從國際局勢看,伴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和市場一體化進程的加快,世界各國曾經是封閉獨立的政府采購市場也逐步走向開放。使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成為歷史的必然選擇。經過1973年至1979年關貿總協定東京回合和1986年至1993烏拉圭回合的談判、協商,參加談判的成員國最終形成了《政府采購協議》,并于1976年1月1日,正式生效實施。由于世界貿易組織,已經取代了關貿總協定,因此,《政府采購協議》成為世貿組織的諸項協議之一,是各國加入世貿組織必須簽署的文件之一。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愿望即將實現,在我國及早建立起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政府采購制度已迫在眉睫。這是我國推行政府采購制度的又一重要背景。
二、發達國家政府采購制度的形成及特點
政府采購制度起源于歐洲。從18世紀末開始,西方國家逐步開始實行政府采購,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和建立管理機構;一戰前后,政府采購的主體逐步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向其它公共服務組織擴展。二戰后,政府采購的作用向外延發展,成為政府干預經濟的一種手段。到了60年代至70年代之間,由于發展中國家大規模興建基礎設備和發展重點行業,國際招標得到廣泛的應用,政府采購制度開始走向國際化。最終,1980年,政府采購的國際規則《政府采購協議》建立。發達國家政府采購制度經過200多年的探索與實踐已建立了較完善的體系。因此, 我們應大膽借鑒國外政府采購的理論與方法,來發展我國的政府采購制度,盡管政府采購制度在我國尚未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然而在我國許多地方已有這方面的成功實踐,為了將這些成功實踐經驗加以進一步總結并從理論上予以升華,以促進我國科學規范的政府采購制度的建立,為此,我們擬結合國外政府采購制度,從法律規范、制度建設及運行環境等幾個方面對發達國家政府采購制度進行剖析。
(一)發達國家有一套完善的政府采購法律體系。
為加強政府采購的管理和監督,各國都備有一套完整的法律體系。以美國為例,美國國會為了管理聯邦政府的采購行為,通過了一系列管理政府采購的基本法律。這些基本法律主要包括1949年《聯邦財產與行政服務法》和1948年《武裝部隊采購法》。另外,國會還制定了與政府采購相關的一系列法律,如1933年通過《購買美國產品法》,對美國的采購市場進行保護;《小企業法案》要求在政府采購中對小企業進行優惠。以上述基本法律為基礎,由各行政部門制定的實施細則包括:聯邦服務總署制定和頒布的《聯邦政府采購條例》以及《國防部制定的武裝部隊采購條例》。
(二)各國自有一套有效的適合本國國情的采購組織管理體制。
世界各國的政府采購模式不能一概而論,都具有各自的歷史原因的國情特點。總的來說,可分為三種模式:①集中采購模式,即由一個部門負責本級政府所有的采購。如香港政府除了土地、建筑物和個別低價商品外都由布政司物品供應科根據《公共采購條例》集中采購。②分散采購模式,即由各支出單位自行采購。新加坡是實行高度分散的采購制度,只有有限的物品如計算機、紙張等是通過集中采購的,其他物品都由各部門根據財政部(預算署)制定的《政府采購指南》自行采購。③半集中半分散采購模式,即除部分產品由專門部門采購外,其它則由各支出單位自行采購的采購模式。如英國規定,財政部的授權支出可在一定范圍內使用(在資金總額內),但在大項目上的支出通常需要同財政部經費小組協商。雖然,各國政府采購的基本模式不盡相同,但都是從各自國情出發,經過長期的實踐,在各自的法律范圍內有序運行。
(三)發達國家政府采購制度具有良好的運行環境。
1.有明確的政府采購目標及原則。隨著發達國家200 多年的政府采購制度的發展,其目標已不僅僅局限于制度最初的節約政府支出。特別是隨著政府職能內涵的擴大,政府經濟作用的不斷增強,政府采購的目標也日趨多元化。這些目標包括:促進政府采購的經濟有效性;促進政府采購中廉潔和公眾對政府采購制度的信心;促進實現其它特定的社會目標,如扶持小型企業和少數民族企業、對本國政府采購市場進行有效保護,還可以和其他政策配合實現多種經濟和社會目標。如保護環境、促進就業等。政府采購中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包括公平競爭性原則、公開性原則、貨幣價值最大化原則等。
2.有具體的政府合同的授予方式和程序。盡管支出管理是一個連續的過程,但對政府采購制度而言管理的核心是政府合同的授予方式或程序。大多數政府采購法規都以規范政府采購方法為主要內容,而不涉及采購計劃和采購之后合同管理階段。這些采購方法包括:①公開招標,即由招標人發出招標公告,邀請潛在的投標商進行投標,最后由招標人通過對各投標人提出的價格、質量、交貨期限和該投標人的技術水平、財務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比較,確定其中最佳的投標人,并與之簽訂合同的過程。②兩階段招標,即采購活動明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采購機構就擬采購貨物或工程的技術、質量或其它特點以及就合同條款和供貨條件等廣泛征求建議,并同投標商進行談判以確定擬采購貨物或工程的技術規范;第二階段,采購機構依據第一階段所確定的技術規范進行正常的公開招標程序,邀請合格的投標商就包括合同價款在內的所有條件進行投標。③選擇性招標,即采購機構直接邀請有限數目的投標商投標的國際競爭性招標,即只有收到了采購機構投標邀請的供應商、承包商或服務提供者才可以參加投標。④尋價采購,即對幾個供應商的報價進行比較,以確保價格具有競爭性的一種采購方式。⑤單一來源采購,即采購實體在適當的條件下向單一供應商、承包商或服務提供者征求建議或報價來采購貨物、工程或服務。⑥談判采購,即采購方和買方通過對合同的細節進行面對面的商談從而達成共識的一種采購方式。
3.注重對本國政府采購市場進行有效保護。這是一國政府采購制度的一項政策目標。如美國至今仍執行著其1993年制定的《購買美國產品法》,規定聯邦政府在簽字購買物資采購合同或公共建設項目合同時,必須承擔購買美國制造的產品的義務。國內產品優先是美國政府采購政策中的一條重要原則。即參加了《政府采購協議》的國家,在政府采購中采購外國產品的數量也極為有限。實際上,通過對政府采購市場的有效保護,鼓勵采購本國產品,對本國經濟發展極為有利。從政府采購制度對一國經濟發展作用來看,在日本、韓國都曾為其支柱產業的振興立下過汗馬功勞。如日本在振興汽車工業時,其政府和公共團體采購資金均投入了本國汽車工業;在振興電子工業時期,辦公自動化建設和通訊設備的采購為日本剛剛起步的電子工業提供了一個不小的市場,幫助日本企業頂住了美國跨國公司電子產品的沖擊。
三、推進我國政府采購制度實施的幾點設想
(一)制定一套完善的政府采購法律體系。
我國的《招標投標法》正在制定之中,這對保證我國政府投資資金的有效利用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它只是政府采購法的一部分,無法滿足對整個政府采購市場進行管理的目的。因此,抓緊制定我國的《政府采購法》是建立我國政府采購制度的重要一環。但僅有《政府采購法》是不夠的,還需要制定大量的配套法規,如對供應商資格要求的規定、對評標標準和程序的規定、對采購從業人員資格要求的規定、對采購管理和經辦人員行為規范的規定、對采購質疑和仲裁程序的規定等等。
(二)改進現行的預算管理機制。
首先,改進預算監督。實行政府采購制度后,財政監督將由價值形態向實物形態延伸,這意味著財政部門的工作領域要拓寬,財政干部的知識結構也要作相應調整,他們既要具備專門的招、投標知識,又要對市場行情、商品和勞務的特性有準確細致的了解。其次,改革現行財政預算編制方式和撥款方式。一是在預算的編制上盡快實行“零基法”,并細化預算科目;二是以項目定資金,對專項資金跟蹤監督,年終以報表形式單獨反映;三是改簡單按預算下撥經費為按采購合同直接向供貨商撥付貨款。再次,相應調整國庫制度。現行國庫制度是國庫根據預算會計制度通過結算系統和層層下撥預算資金,這與政府采購資金的直接支付相矛盾。實行單一國庫帳戶,才能與財政直接撥款方式相吻合。
(三)建立一套有效的集中組織管理體制。
目前各國實行政府采購組織管理的統一模式多為集中采購制。目前我國的政府采購基本上是由機關事務管理局及各個部門自行進行,由此引起的資金浪費和效率低下的現象十分嚴重,實行政府采購的集中管理是必然趨勢所在。因此,我國可參照國際貫例,在最高層設立政府采購委員會,制定和統一全國的政府采購政策,統一管理全國的政府采購項目,下設專職機構,具體實施政府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