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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管理
0引言
隨著我國工程建設水平的不斷提高,建筑施工的模式與項目承包管理方式得到進一步發展。由于承包合同管理是整個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相關工作人員應及時做好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從而提高工程項目的建設水平。文章將結合實際情況對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管理作進一步分析并提出有效意見,以期為后續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可靠依據。
1總承包合同管理的意義
企業通過書面方式對施工過程進行有效管理和控制是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對總承包合同進行管理的主要目的,這其中包括簽訂履行、解除變更、轉讓終止等多個方面。因此,相關的工程管理人員應根據總承包合同中的相關規定與條款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相關負責人的工作與行為進行全面監測和審查,同時對項目建設中的具體細節進行控制,使得工程建設可以穩定進行。對總承包合同進行管理時應做到全過程、系統、動態管理,同時相關的工作人員也應該重視合同生效后各個階段的管理并深入現場對施工現場相關負責人的工作進行調查,充分了解并掌握總承包合同中各個階段的發展狀況,以避免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違反合同規定對工程建設造成嚴重影響的不良后果。
2總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在我國工程建設承包合同的實際管理過程中,依然存在著嚴重影響承包合同管理目標實現的問題與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變更管理方面存在一定問題,隨著工程招標設計、施工圖紙設計等工作的有序進行,工程建設設計方案不斷優化完善,而在這個過程中極其容易產生一系列變更事項,一旦變更管理無法跟上工程建設的變化,就會使工程建設設計方案處于無人監管的狀態,對施工設計的整體質量直接造成嚴重影響,甚至會增加投資的風險性。第二,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缺乏科學合理的分包管理。在執行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過程中,相關條例及其他書面文字的錯漏可直接影響后期施工質量,使得施工過程缺乏可靠依據,導致施工現場出現工程糾紛或其他危險事件等現象,同時也對接下來開展相關工作產生消極影響。第三,甲乙雙方對總承包合同內規定的雙方職責執行較差,使得雙方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極其容易出現事故糾紛。第四,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管理體制上存在漏洞。各方負責人在工程建設項目承包、分包的過程中過于注重對分包合同的管理,忽視了對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基于這種現象,施工方在進行項目建設的過程中受業主方影響導致承包工期延誤或增加成本,從而增加了工程建設的資金風險。
3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關鍵策略
3.1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
承包合同在實施過程中需要一套健全有效的保證體系來保證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順利展開,從而保證工程各方在有關合同中規定職能的執行方面受到一定約束和控制,以實現總承包合同中的建設目標。相關工作人員在健全、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時應主要注意以下幾點內容:第一,項目的相關負責人員應在總承包簽訂生效后積極履行己方職能,項目經理、管理層的工作人員、班組成員等有關人員應充分了解、掌握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中的相關條款,對合同中的內容以及將要達成的目標做全面分析。項目經理應在相關會議上同企業內部各個部門負責人進行交底工作,對合同的主要內容以及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詳細說明,同時各部門負責人也要對本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合交底工作,建立目標管理機制,使管理人員對承包合同的相關內容、管理程序做進一步分析,充分了解己方在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中所要履行的各方面責任以及工程建設的范圍。此外,項目部門的各方管理人員及員工應嚴格按照總承包合同中的相關規定與條例開展施工工作,盡可能減少合同執行過程中的誤差。第二,對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管理程序進行規范。實施總承包合同涉及大量管理任務,相關工作人員應對雙方關系進行協調,在實現合同實施程序化、規范化的同時引入質量保證工作體制,從而保證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可以順利展開并完成指定目標。這樣既可以將協調制度應用于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管理實踐中,還可以針對合同中所要執行的日常事務制定相關的規范化工作程序,以保證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管理人員在執行各項任務時有據可依。第三,建立報告行文工作制度。在開展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相關工作時,包括總承包商、業主方、監理方以及分包商在內的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有關項目建設的溝通交流,以符合工程管理的實際需求。報告行文應涵蓋工程中各個階段的書面報告,如工程環境變化、工程質量定期報告、工程地質條件等內容。在相關報告完成后要及時交給業主方、監理方負責人進行簽字復核工作,這些書面報告將作為各方在執行工程合同時所有協商意見的工作依據,以避免各方因口頭達成協定而未履行相應職能產生的各種糾紛。
3.2加強合同實施過程控制
在執行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過程中,需要相關工作人員對工程目標進行嚴格管理,同時應對合同實施過程中各個階段的跟蹤監督工作,充分落實承包總合同中的各項有關條例。在對合同實施過程進行控制時主要應注意以下兩點內容:第一,管理人員應及時對工程實施進行跟蹤與監測。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實施過程中會受到多重因素的影響和制約,使得合同的執行情況與預期規劃出現偏差。為有效解決以上問題,管理人員應加強總承包合同執行期間的監管控制力度,及時發現產生偏差的原因并適當調整合同實施的過程,尤其是采購合同及分包合同。在跟蹤合同執行動態時應注意及時將收集到的信息進行整理并如實反映給上級部門,以保證合同實施有效進行。第二,對工程目標進行有效管理。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會直接反映出工程建設的總體目標及方向,通過層層分解最終落實到各個分包商從而形成一個完整的目標體系。分包商對目標的執行情況會直接影響到總承包合同的執行,因此合同控制的內容不僅包括總承包商與業主之間的合同及其他與項目相關的合同,還包括對這些合同之間的協調控制工作。
3.3強化合同變更管理
在工程項目建設的過程中,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執行會受到各種客觀因素影響頻繁發生變更。合同變更是工程建設過程中各方進行現場索賠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各方負責人應及時應對施工過程中的合同變更并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得以體現。從總承包商的角度來看,總承包商不僅需要依據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變化向業主提出索賠要求以彌補施工過程中遭受的損失,還要根據分包合同中的相關條例對分包商提出的索賠要求進行全面分析,對于由于分包商自身因素導致工期延誤或出現重大經濟損失、質量問題等事件,應及時進行反索賠[1]。
4結語
綜上所述,承包合同在整個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時也是項目建設的重要內容。做好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在保證項目施工順利進行的同時,還可以為工程總承包合同甲乙雙方履行各自職能提供有力保障,有效避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雙方出現利益糾紛及業務矛盾,從而促進工程建設的順利完成。
參考文獻:
關鍵詞:合同管理;成本控制;要約;風險分割
1合同分類
作為施工單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包括總包合同管理及分包合同管理。總包合同即與建設單位抑或代建單位簽訂。施工單位作為施工總承包合同主體,對外承擔承包合同要約約定的全部風險及責任,全面組織施工管理,確保施工質量,承擔總承包合同要約約定全部責任。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需要,部分工程需要分包,并由此產生與協作單位即分包商之間分包合同。中交一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分包合同形式分為三種,①專業分包、包工包料;②專業分包、主要材料甲供;③勞務分包;清包人工費或包人工費或包人工費加消耗性材料、小型機具的。就該公司目前管理模式,對大部分公路工程采取的主要分包模式為,為包工包輔料包小型施工機械的方式,并在分包條款中明確約定主要材料損耗系數,并約定甲供材料超過約定損耗系數。乙方超出約定損耗,在工程結算中予以扣除。分包合同主要構架為主要材料及大型機械由總承包方承擔,零星材料及小型機具由分包商承擔。
2總承包合同管理
2.1施工總承包合同簽訂
現行總承包合同一般為固定單價合同,固定單價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承擔材料漲價風險。作為施工單位,因為全球經濟環境變化抑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影響,在風險承擔上過大,有時候導致工程直接大額度虧損。且材料費占整個工程投資的近75%,材料價格一旦全線大幅漲價,將超出施工單位承受能力。以中交一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07年06月份中標某工程為例,該工程在2008年金融風暴期間建筑材料市場全線漲價引起的虧損。表中材料預算單價為改工程投標時市場單價,材料實際單價為工程實際采購平均單價。從該表中可看出,由于主材全線大幅漲價,僅材料一項就構成工程近2000萬元虧損,虧損金額巨大。所以在施工總承包合同簽訂過程中,作為施工單位,應務必爭取在合同條款中,對于業主對材料漲價風險過分轉移予以協商,必要時提供地方政府在該方面的文件作為依據。如在2008年金融風暴期間,天津市就了關于建設工程投資單位給予施工單位材料漲價補償的文件。約定施工方承擔風險單位,超出該約定漲價率,材料漲價由建設單位承擔。
2.2施工總承包合同交底
施工總承包合同簽訂之后,由公司相關部門下達標后預算,標后預算應從材料消耗、機械費、人工費、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給出具體指標,以便在施工過程中進行控制,同時在工程竣工后進行考核,并在工程成本控制上予以指導性意見。預算部門應對施工、材料、機務、財務等相關部門予以承包合同交底,對相應部門予以側重交底。比如對材料部門,應明確甲供材供應范圍及方式,合同條款中對材料漲價風險如何分擔等條款;對財務部門,對承包合同中資金管理條例等予以側重說明。施工總承包合同交底應留下相關文字材料及交底會簽記錄,作為合同管理部門工作落實之文字依據。
2.3施工總承包合同實施過程管理
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合同、招投標文件、與業主往來相關書面文字、地方性指導文件均用妥善保管,并做好各項文件收集整理工作,為工程竣工結算、洽商理賠等工作做好基礎。
3分包合同管理
3.1分包合同管理流程
以下就分包各流程存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所存在利弊進行幾點總結:3.1.1分包工程招標工程施工分包商選擇采用分包招標方式,可以吸引更多分包商進行投標報價,增加競爭,引進實力強且價格合理分包單位,并有利于施工工程管理與質量控制,降低施工成本,利于工程成本控制。分包招投標按正規招標程序嚴格執行,明確分包單位應對全面考慮分包文件中所示相關事宜,綜合報價,并對報價負責。由分包單位自己投標報價時考慮因素不全,導致報價過低而不愿意簽訂分包合同給總包單位造成的損失由分包單位負責,總包方保留對其追究的權利。同時總包單位應對分包單位施工成本予以科學測算,全面考慮人工費、機械費及管理費、稅金等因素,不能盲目相信低價。對大幅度低于實際成本報價予以刪除,選擇合理報價單位。如在我公司某項目部分包招標過程中,預算部門在事先進行分包成本測算過程中,得出分包成本單價鋼筋在450元/噸左右,預制小箱梁混凝土成本單價在260元/立方米左右,對在投標報價中預制小箱梁混凝土報價分別為364元/立方米的、報價為383元/立方米兩家單位予以淘汰。3.1.2分包合同修訂分包合同大部分由預算部門起草并上報公司予以審批,但在分包合同修訂過程中,應引起各相關部門重視,尤其施工、質量、安全及材料各部門。施工部門由于直接參與施工過程管理,對現場管理、工序銜接、零星材料供應、小型機具及大型機械配合、設施料配置及配件消耗等問題較為熟知。在新工程分包合同起草過程中,施工部門應對分包合同認真審核并提出注意事項及建議。其他相關部門也應對分包合同根據部門職責提出意見。以確保分包合同條款明確清晰全面,利于施工管理及成本控制。
3.2分包進度款結算
分包進度款根據合同約定按當月完成工程量編制結算單進行支付并建立臺賬。月完成工程量須經現場管理人員及生產經理簽字確認,發生的材料款、獎罰款等須經相關部門標明,交予預算部門,在月度進度款結算中予以扣除。由于進度款結算畢竟不是竣工結算,有可能發生工程量調整及變化,故臺賬及結算件只蓋項目部公章,結算件亦只為工程所屬項目部保存,避免因過程結算引起經濟糾紛。以上進度款結算方式可以對分包扣款及時體現,確保工程款不超付;同時對分包隊伍材料消耗進行按月實時監控,對超出正常損耗給予提示,做好工程施工過程控制。
3.3分包竣工結算
根據以往經手工程,提出以下幾點注意事項:3.3.1注意施工過程中相關人員簽訂收集因為工程期一般較長,人員調動就相對較大。人員調動引起分包竣工資料簽字不齊全,這是一個很大問題。過程中做好簽字資料收集,會減少竣工結算難度。3.3.2注意扣除分包扣款稅金由于現行單價大部分為含稅單價,分包扣款同時應扣除相應原本由分包單位承擔的稅金。根據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文件〔2011〕265號文件,稅金已進行調整。在分包扣款稅金扣除中,應注意相關稅率變化。
3.4分包合同中對成本控制所采取的措施
3.4.1采取較為適合工程的分包方式、明確條款約定目前采取的包工包輔料、包小型機具模式,可以有效降低材料損耗,在控制難度比較大的小型機具消耗、電費及零星材料方面實現責任轉移,提高分包商成本控制意識,使其在施工過程中主動積極的采取有效方式,減少材料浪費,從施工操作第一線操作人員控制材料消耗,從源頭控制材料消耗。3.4.2選擇專業能力強,信譽好、長期合作分包隊伍施工過程中,定期對分包單位進行過程評價,分季度在分包進度款結算同時,由預算組織包括施工、質量、測量、實驗及安全各部門,分別對分包單位進行從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測量及實試驗配合各方面情況進行過程評價,并在月底進行通報,制定詳細的獎罰細則。對評比中相對較差的施工退伍予以通報甚至清退。施工過程總,做好基礎資料收集、保管,為以后工程施工隊伍篩選工作做基礎。3.4.3在分包單價中,設定分包機動單價一項目前在某工程小箱梁預制合同中,增加一項分包機動單價價格,每月由施工、質量、實驗、測量、實驗各部門進行打分評比;分包商各項生產組織活動符合各部門要求,進行此分項分部工程計量;達不到各部門要求,即此項機動單價不予計量。機動單價一項,通過單價調節一項,可以積極有效從材料消耗、質量控制、服從管理等各方面控制施工隊伍,從而到達工程成本控制的目標。3.4.4充分利用公司資源,有效降低分包報價如在橋梁施工中,以往類似工程鋼模板有的稍加改動就可以利用,有的幾乎不需要改動,合理利用現有資源,可以節省很大費用。減少分包商提供物資,可有效降低報價,有利于工程成本控制。3.4.5對部分工程采取包工包機械包主材分包方式如在某工程路基部分采取包工包機械包材料方式分包,此種分包類型可以轉嫁一部分材料漲價風險,使工程利潤率有一定保證。3.4.6加強項目清工簽證控制分包合同條款中,明確現場施工簽證范圍,明確分包綜合單價包含工作內容,尤其明確分包合同單價包含日常文明施工用工。根本以往工程,在文明施工用工及迎接各級檢察用工方面,每個工程都會發生相當多清工,產生不可控制的成本消耗。摒棄以往工程中因為合同條款對清工一項內容約定不明確、在施工過程中容易對清工簽證產生分歧、不利于成本控制的地方。綜上所述,在分包商成本控制上面,結合工程實際及項目部自身資源情況,對實際工程實體采用較為適合本工程的分包方式,在分包方式、條款約定、責任分擔、風險轉移等方面明確約定,從而達到從分包方面控制工程成本的目的。
4目前采取的分包模式的缺點
4.1工程工序交叉時分包單位較多,管理難度較大
采取多家分包單位,如小箱梁預制、小箱梁吊裝與現澆中橫梁分別由三家分包單位承擔施工,工序交叉較多,工作內容銜接時要求分包隊伍積極配合,管理難度較大。
4.2缺少工程分包規劃
分包前期未制定嚴格分包計劃,對工序銜接考慮不充分,同時因為分包單位較多,每個分包商為確保自身經濟利益,不平衡分包單價幾乎不存在,從而導致綜合費用支出較大。
5分包合同管理的構想及建議
5.1嚴格制定工程分包計劃,全面考慮分包成本
在工程分包前期,嚴格制定分包計劃,確定分包單位數量及分包模式,同時全面考慮施工成本。由于目前分包基本為清包,模板及各種設施料為項目部提供,單純從分包單價上考慮,有可能存在優勢。但在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大型機械、施工用電及各種協調費用,都應該在分包模式確定時予以考慮,確保分包模式得以優化,并最終有利于成本控制。
5.2減少工序交叉銜接
分包施工隊伍只見工序交叉銜接越多,不僅施工管理難度較大,同時容易因為分包單位之間互相推諉,影響工程進度。分包前期充分考慮這一點,有利于工程施工過程管理與成本控制。
5.3廣泛考慮機動單價一項,提供分包隊伍積極性
根據已實施工程實際情況,提出分包機動單價一項,有利于分包施工管理,提高分包隊伍積極性。當然是以加上機動單價后,分包單價為合理單價為前提。
6結束語
在承包合同簽訂過程中,應該盡量爭取減小材料漲價風險,對于業主過度風險轉移條款予以充分溝通協商,降低總承包合同風險;分包合同中,力爭條款嚴謹,減少分歧,便于執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保證合同執行力。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工作中重要環節,應予以足夠重視。
參考文獻:
[1]苗保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現狀及應對措施[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5(23).
[2]張云顏.淺談建設工程合同管理[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上旬刊),2014(03).
關鍵詞:法律 法規 項目管理
中圖分類號: D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工程建設活動日益增多,建設活動的法制要求也顯得尤為重要和突出。我國已制定了一系列建筑業相關的法律、法規。主要是圍繞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因為這些直接關系到國計民生和全體公民切身利益。如建筑業的根本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相關的部門規章有《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等。
然而建筑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因此,在建筑工程的項目管理過程中更要注入更多的法律理念,依法做好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已成為建筑業發展的重要內容。我認為應該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嚴格市場準入資格,搞好工程項目管理
建設工程的項目管理是自建設工程項目策劃開始至項目投入生產或交付使用完成,通過項目控制,以使項目的質量、造價、進度、安全等各目標得以實現的專業化活動。要做好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就必須及時關注我國建設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等的變化,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在實際工作中用相關法律、法規來指導我們的實踐。
工程建設活動不同于一般的經濟活動,建設工程的質量和安全直接關系到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責任極為重大。由于建設工程技術要求比較復雜,建設工程施工活動的專業性、技術性極強,其從業單位所具備條件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因此必須對從事建筑業活動的單位及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嚴格的管理,從事建設活動的單位必須符合相應的資質條件,而從事建筑業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也必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
近年來,由于市場的不規范,建筑領域里的質量、安全等都存在著嚴重問題,工程款拖欠現象也十分普遍。無序的掛靠,轉包及分包也存在著好多不合法的現象。這些無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
1、關于總包:總承包通常分工程總承包和施工總承包兩大類,市場中普遍存在的主要是施工總承包。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在其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建筑法》明確規定了三項禁止:1 禁止無資質承攬工程、2 禁止越級承攬工程、3禁止租借資質承攬工程。在我們的實際中這三種情況都時有發生,尤其是后兩種。這些行為嚴重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秩序,使得正常的施工生產的質量、造價、進度、安全等合同要素無法得到保證,增大了發包方的合同風險。因此要依法對總包方進行管理,杜絕法律明文禁止的行為發生。
2、關于分包:為了適應發展變化和激烈的市場競爭,總包方通常會采用分包的方式來轉移風險,更多的依賴外部資源,因此,對分包單位的管理就顯得越來越重要。法律規定分包的五個合法條件為:1 總承包合同必須有效 2 分包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 3 分包必須基于合同約定和發包人許可 4 主體結構必須由總包完成5 分包只能進行一次,不得層層分包。目前分包市場還不十分完善,專業分包過細過多將會導致眾多交叉施工,會帶來許多的管理問題,甚至引起糾紛,我們應當充分認識到這些問題給項目管理帶來的影響。如果在分包管理上任總包方違法分包,那么最終的質量、造價、進度、安全及農民工的工資等都無法得到保障,所以要依法管理總包方的分包行為,禁止不合法的分包行為發生。
3、關于人員資格:《建筑法》規定,從事建筑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執業資格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目前不論是項目經理(建造師)還是技術人員,不論安全管理人員、還是特種作業人員,都存在著嚴重的掛證、假證等現象。如有一次去施工現場檢查,監理人員居然不知道工程中混凝土的配合比是多少。這些人員不具備相應資格,在管理和施工中就可能不懂得如何去正確的去工作,就必然會出現質量和安全問題,出現了返工等可以彌補的問題只是影響造價和進度目標的實現,如果出現重大的質量、安全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則是極大的犯罪。所以,依法嚴格把好從業人員的資格關,是順利達到預期目標最基本的要求。
二、嚴把建設工程合同簽訂關,搞好合同管理
工程項目的管理過程中的一條主線其實就是合同的管理。項目的論證、設計、施工、保修、運行等階段,都依靠合同把各參與方有序的連結起來。要管理好合同,就需要我們正確的解讀我國現行的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合同管理包括勘察、設計合同管理、總承包合同管理、建設監理合同管理、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管理、造價咨詢合同管理、招標合同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等內容,而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是施工合同管理。
為進一步貫徹《建筑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施工合同訂立和履行行為,保護發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在總結我省執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編制與計價規程》情況的基礎上,我省組織制定了《河北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于2008年4月1日起實施,該合同能夠最大限度保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
當合同中出現相互矛盾時,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為1、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承包人的中標通知書4、專用條款5、通用條款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7、圖紙8、招標文件。按照這種解釋順序,不論是施工總承包合同、還是分包合同,除了明確其中的“通用條款”外,更應當重視“專用條款”中的某些自主填寫的內容,這往往是合同的關鍵內容,如果不引起足夠的重視,會帶來嚴重的后果。
實際工作中,常有因合同簽訂不嚴密而導致的糾紛。如合同中易引起爭議的承包范圍不清的問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問題等。合同中承包范圍一般填寫:圖紙、清單包含的全部工作內容或土建、水暖、電或包工包料。這樣填寫其實都不夠準確,應當盡量的寫詳細。比如:電梯、門窗、幕墻等專業工程是否包含在承包范圍內,其價款是否含在總價中;還有目前我市的電力部門統一標準(90元/m 2)的表前的投資和施工,是否包含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等。如果出現承包范圍填寫不清、價款調整方法約定不明確等情況,就容易引起爭議,并且爭議的數額往往巨大,難以協商達成一致,最終導致走上仲裁或訴訟解決的道路。其他的如采購、訂貨等合同也盡量避免合同簽訂不細致而帶來的干擾,盡量把雙方的責權利表達清楚,以免產生不必要的合同糾紛。
三、共同努力,打造誠信建筑
【關鍵詞】EPC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F715.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在市場經濟環境中,建設工程合同是合同雙方確立相互之間關系的直接依據,工程建設的管理應當嚴格按照法律和合同進行。總承包項目部作為總承包項目承發包合同的直接管理者,應將合同管理作為項目管理工作的重點。應根據項目承發包特點及合同標的實際,緊抓合同管理中的重點,制定有效措施,做到全面、規范、有理、有據,才能通過合同管理提高項目管理的水平。
一、EPC項目合同的概況
由于EPC項目是由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工作,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EPC合同是設計、采購、施工、交鑰匙工程合同條件的簡稱。這種合同格式主要適用于那些專業性強、技術含量高、結構、工藝較為復雜、一次性投資較大的建設項目。在實踐中,對于此類項目,業主寧可支付相對較高的費用,也期望在合同中固定價格、固定工期,并保證項目成功建設,從而使工程的成本和自己分擔的風險具有更大的確定性。EPC合同正是FIDIC在理解、承認并尊重業主的這種愿望和需求的基礎上制定的。
二、項目合同管理的前期工作階段
項目前期階段組建項目投標團隊,進行投標文件的編制和審定,主要工作有招標文件中技術部分的分析研究與溝通,合同文本及報價文件等的審查工作,對合同文件逐條審查,是否與招標文件中規定存在合同條款偏差,為中標后的合同談判打好基礎。
中標后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要進行合同談判和簽訂工作。為了盡可能的減少項目執行中不必要的爭端,合同談判前,將合同草稿送審相關部門,合理采納各部門意見。主要做此項目的合同風險評估,分析有利因素、存在的風險及規避措施。
1、主要有利因素
1)項目產品定位高、運輸便捷、獲利能力強、可實施性高。
2)項目投資方履約能力強、人際關系好,容易溝通。
3)該項目技術成熟、公司各專業設計人員齊全。
2、主要風險及規避措施
1)風險一:原材料、設備漲價風險;措施:盡早采購原材料和設備。
2)風險二:業主付款手續比較復雜;措施:及時制定相應資金使用計劃、安排專人和業主溝通。
3)風險三:項目總工期短;措施:嚴格按照制定的詳細可行進度計劃執行,及時糾正偏差。
4)風險四:當地工農關系復雜;措施:由業主牽頭,雙方派專人與當地政府及時溝通解決。
合同條款別注意的幾個方面是:工作范圍、供貨范圍、技術協議、竣工試車及驗收條款、工程量計量方法、工程款支付、總體進度要求、工程/合同變更、不可抗力、保險以及HSE等。最終該總承包合同參照FIDIC條款和國內施工建設合同示范文本,及與業主商定的合同條件形式達成了共識,簽訂了合同,采用了固定總價合同。
三、項目實施中的合同管理
合同簽訂以后進入合同實施階段,組建項目部,其中合同管理部在這一階段按照合同規定進行項目分包、采購合同及合同變更等管理納入計算機管理,建立合同臺帳。
1、總承包合同的管理
總承包合同簽訂后,首先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總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涉及工程進度、費用、質量、安全等多方面的內容,其實施依據是合同,所以在合同交底時組織了項目執行的各部門主要人員到場,明確合同要求,對合同進行分析、分解,重點內容主要有工作范圍的確定、總體裝備水平及輸入輸出產品要求的工藝方案的確定、工程量計量方式、與業主合同界面的劃分、變更條件及程序、試車及產品驗收要求等的交底,特別強調的是合同承包范圍項目設計優化的原則和細節,再結合前期對此項目的合同風險評估,嚴格按照合同執行,以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
2、分包合同管理
分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此項目的分包合同涉及到技術服務、采購、施工等類別,設備采購有國內、國外設備,從弱電到高壓供電、從非標加工到整機采購,種類繁多,要按照程序文件進行管理。
1)根據項目總體工期要求,組織有關人員編制分包及設備采購計劃,招標文件和技術規格書。
2)對分包商進行綜合審查,參照以往合同執行情況,提交合格分包商名單,確保分包合同的順利履行。
3)根據批準的分包計劃,按程序安排分包招標活動,聘請專家、聯系紀檢審計人員,按程序審批合同手續。
4)與批準的分包商進行合同談判與簽訂,重大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合同評審。
5)合同價款的支付和貨物的催交,按照支付程序通知財務部門,落實支付情況,對合同貨物進行監制、中檢、催交,保證合同貨物能夠按計劃到達現場。
四、合同違約索賠管理
工程建設過程較長、較復雜,容易產生違約現象,所以違約索賠及爭議處理是合同管理中處理最多的工作。
1、違約定義依據
一方是否違約是依據合同對該方的工作要求定義的,所以項目部應首先組織研究、理解合同中對雙方的要求。
2、違約證據收集
在發生違約事件時,應立即收集所有相關證據,尤其是書面證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條的規定,違約證據應遵循“優先提供原件或者物證的原則”。應盡量為書面、圖片等直觀形式的證據,應保存好原件,并應盡量保證是有監理等第三方予以見證違約事實的資料,如簽審意見,提高違約證據的有效性。總承包項目部在與業主的聯系文件中加入了監理審核欄,通過監理見證事實。
總承包單位面對的違約事件較多,應注意全面收集證據。收集完后應分析證據的有效性,對證據進行分類,對重要的證據應加強保管,盡量采用存檔的形式保管,有利于保證索賠和反索賠工作的效果。違約證據應全面反映違約行為,包括違約的時間、數量、費用等,提高違約證據的有效性。
如為了全面規范地收集物資合同履約情況,筆者設計了“××項目物資供方人員現場服務記錄單”,將系統調試過程中物資供方人員到場指導及消缺情況予以記錄,將時間、事件、人員情況形成統一格式的書面記錄,并由相關方簽字確認。本表格應在設備廠家工代服務結束或階段結束后辦理,主要由項目物資部人員落實填寫,各方會簽確認后交項目物資部存檔。
3、合同抗辯權
《合同法》規定,合同雙方都有履行抗辯權, 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抗辯權是對抗辯權人的一種保護措施,應合理有效利用。對于總包合同,總承包方可能遇到總包合同款支付無保障問題,這時要應用不安抗辯權。
4、索賠時效問題
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訴訟具有時效性,通常普通訴訟時效為2年。FIDIC合同條件中一般規定索賠通知于事件發生后的28天內提出,如未能按時提出索賠,就失去了就該事件請求補償的索賠權力。所以,當發生違約事件或變更通知時,項目部一般于2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索賠通知。
結束語
工程EPC總承包的市場前景十分廣闊,工程承包企業面臨著機遇,同時也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和巨大的挑戰,作為EPC總承包商,需要認真分析EPC總承包模式存在的主要風險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范,努力打造自身的核心競爭力,提升自身的實力,才能在工程領域站穩腳跟,實現持續、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 劉文明,趙萬偉.EPC總承包項目部的合同管理重點及措施[J].項目管理技術.2011(04)
關鍵詞:工程總承包;知識產權;策略
中圖分類號:D923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在當前科技進步和經濟全球化迅猛發展的新形勢下,知識產權保護在國際經濟、科技、貿易中的地位與作用得到了歷史性的提升,通過在合同中設定知識產權條款已成為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的重要手段。歐美等發達國家的企業一貫注重知識產權保護,在與中國企業簽訂的商務合同中,大多都有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的條款。而中國由于知識產權制度起步較晚,中國企業在制定合同條款時對知識產權制度運用方面經驗欠缺,時常因為合同條款中對知識產權問題的約定不當影響了企業后續發展,甚至引起侵權糾紛。特別是國內的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上長期處于弱勢地位。因此,如何在工程總承包合同中設置合理的知識產權條款,在既得利益和知識產權保護上取得平衡,既保護自身知識產權,又防止被他人限制自身技術發展,已成為國內勘察設計企業面臨的一項重要課題。
1、工程總承包的主要形式
工程總承包主要指的是總包企業接受業主或者是發包方的委托,依照合同的約定來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運行等等而實行全過程或者是一定階段的承包,同時也對這個工程的成本、質量、進度以及安全等等要求以及目標進而實現負全面責任。總包通常把合同之中的部分工作將其分包給其他單位,但是應該分包而負責的工作承擔連帶責任。工程總承包的具體方式、工作內容以及責任等,通過業主同工程總承包企業在合同之中而約定。工程總承包通常包括的主要方式有:
1.1、設計采購施工
這種總承包主要指的是工程總承包企業依照合同之中的規定,同時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以及試運行服務等等工作,同時應該承擔承包工程的質量、工期、造價等等方面的責任。交鑰匙總承包主要是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業務和責任的延伸,最后則是來向業主提交一個滿足使用功能、具備一定的使用條件的工程。
1.2、設計――施工總承包
設計――施工總承包主要指的是工程總承包企業依照相關合同的規定,承擔工程項目設計以及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根據工程項目的不同規模、類型和業主要求,工程總承包還可以使用設計,采購總承包、采購―施工總承包等等方法。
工程總承包主要指的是國內外建設活動之中一般使用的發承包方式,可以有效方便發揮出那些在工程建設方面具備較強的技術力量、豐富的經驗和組織管理能力的大承包商的專業優勢,對于工程建設之中的種種關系進行協調,不斷強化對工程建設的統一指揮和組織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逐漸提高投資效益。在建設工程的發承包之中使用總承包方式,并且對比較缺少工程建設方面的專門技術力量,比較難對建設項目實施具體的組織管理的建設單位來說,則就具有一定的優越性,同時也同社會化大生產專業分工的要求相符合。所以應該注重提倡對于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發包人還可以把所有工程發包給一個總承包人進行完成。
1.3、工程總承包的優缺點
目前,發達國家建設工程有近一半的工程項目采取工程總承包的方式。工程總承包在我國從無到有,己取得了顯著成效。本文通過實例分析得出推行工程總承包的優缺點。
設計和施工深度交叉,降低了工程造價設計階段是對工程造價影響最大的環節。工程造價的在設計階段就己經確定,施工階段影響項目投資僅占左右。因此在設計階段實行限額設計,通過優化方案降低工程造價的效果十分顯著。以美鋼高爐噴煤工程為例,由于實行工程總承包節省投資,即節省人民幣萬元。
在工程總承包條件下,業主選擇總承包商后,勘察、設計、以及采購、工程分包等等環節可以直接來對總承包確定分包,這樣的話業主就可以不用在實行平行發包,有效避免了發包主體主次不分的混亂狀態,同時也可以避免執法機構以前在一個工程之中應該對諸多市場主體實施監管的復雜關系。比如說設計之上出現問題,總包可以在定義在現場解決設備采購質量以及到貨時間出現問題,通過總包同生產廠家聯系解決施工質量進而通過總包專業工程師把關,監理巡視、旁站以及最后最終確認調試以及投產有專人組織指揮施工重要條件由總包直接與業主協商。如此的話,則就可以有效減輕監理公司以及建設單位的諸多負擔。
2、知識產權條款的典型問題及應對策略
2.1、知識產權歸屬
工程總承包項目,包括設計、采購、施工,通常在設計階段會產生較多的知識產權,例如技術訣竅、專利、軟件著作權、圖紙版權等。業主往往不僅希望得到這些技術成果的使用權,還希望得到知識產權,便于將來在其他項目上的實施。因此工程總承包合同最常出現爭議的知識產權條款是知識產權歸屬。一些業主通常會在合同中要求享有本項目產生的知識產權,甚至在招標方案中便已寫明承包方投標方案的知識產權歸發包方所有。在此情況下,承包方不得因短期利益放棄自身合法權利,應根據業主需求分析其要求知識產權權屬的目的,采取合理的應對措施,在知識產權保護與利益之間取得平衡,可采取的應對措施如下:
2.1.1、根據《專利法》和《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在無約定的情況下,專利和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歸實際完成者所有,因此若無知識產權權屬約定,知識產權由誰創造,就歸誰所有,承包方可說服業主在合同中不設知識產權歸屬條款,由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準,可以規避知識產權爭議。
2.1.2、若業主要求享有知識產權,是為了自己將來能夠在該項目上自行實施和改進,在此情況下,承包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確給予業主技術使用許可,約定業主可以在合同項目范圍內使用該技術,但不得轉讓或許可給他人。這樣,即滿足了業主的需要,又保護了自己的知識產權。
2.2、侵權責任
工程總承包項目中,通常也包括該項目所用技術或產品的侵權責任。業主一般會要求承包方所提供的技術和產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知識產權,一旦發生侵權糾紛由賣方承擔一切責任。面對此類條款,承包方為保證自身合法利益可以從以下四方面考慮應對策略:
2.2.1、若引起侵權糾紛的產品或技術,是承包方應業主要求而設計和采納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免除承包方的侵權責任。
2.2.2、若引起侵權糾紛的產品或技術,并非是承包方獨家提供的,還包括其他承包商提供的產品或技術,則應約定不能由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2.2.3、若引起侵權糾紛的產品或技術,并非在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內使用,應在合同中約定免除承包方的侵權責任。
2.3、違約責任
工程應在合同中與另一方確定任何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并明確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4、“技術成果的歸屬以及分享”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這是技術合同之中相當重要的組成部分,同時也同知識部分之間有著直接的關系,而在簽署技術合同之時,需要注意對這個部分知識產權做好約定工作,通常包括的內容主要有:首先,技術合同之中需要將技術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條款得到明確。因為履行本合同所產生、同時通過合作各方而分別獨立完成的階段性或者是最后的技術成果以及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哪一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哪一方享受有申請商標權的權利。專利權得到的之的使用以及有關利益分配方式。技術秘密的使用以及轉讓的權利歸屬和因此而出現的利益分配方式。雙方對于該合同之中相關的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而在另外一個方面,技術合同應該明確技術成果的知識產權分享條款。約定沒有經過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可以自行把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方。約定一方在向另一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后,給其指定的人員同時提供技術指導以及培訓,或者是提供以及使用這項研究開發成果有關的技術服務,而產生的費用以及支付。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后續改進而出現的有著實質性或者是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的權利歸屬以及有關利益的分配辦法。約定同時完成并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階段性技術成果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此階段性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以及得到的相關榮譽證書以及獎勵的權利。
2.5、其他限制技術進步的條款
在一些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業主為保護自身利益,有時會提出一些限制性條款,例如要求承包方不得在業主提供的技術上進行改進或創新,后續開發的技術知識產權歸業主所有等等,但《合同法》已有相關規定此類條款屬于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屬于無效條款,承包方可引用相關條款說服業主刪除此類條款。
3、結語
總體而言,工程總承包企業的合同管理控制從工程投標、發標開始一直到質保期滿收到最后的質量保證結束,并且貫穿到的全部工程之中,其也是項目實施的有力保證,同時也是企業管理水平的綜合體現,而作為工程總承包企業應該不斷將此項工作完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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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服務 合同質控 質量控制 進度控制
為了保證工程項目能按照既定的進度計劃完成,在規定的工期內竣工,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各分包單位之間,應建立起良好的雇傭關系。在雙方合理互信的前提下,在合同控制、質量控制、安全控制這幾個主要控制的依靠下,共同完成好整個工程。
在項目開始的前期階段,總承包方就應該對哪些專業可以進行分包有一個綜合的考慮,結合過方面的因素合理的確定專業分包的范圍。同時在確定分包合同的條件和工作范圍時,不僅要關注工作量、工程單價總價這些基本的內容,而且要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影響因素做全面、深入的剖析。特別是質量標準、進度要求等等這些細節問題,一定要在簽訂合同的階段磋商好,做到細致,這樣才能在正式開始施工的時候不會發生因為一些小問題而造成雙方在責任、權利方面發生摩擦。
一、 總包方為各專業分分包方提供的服務
總包方在嚴格執行承包合同的前提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保證總體工期。還應該給專業分包單位提供包括以下內容的服務:
1、提供現場已有的腳手架、操作平臺。
2、提供現場已有的垂直運輸機械設備并合理分配使用時間。
3、合理分配和提供現場堆場、道路,提供工作空間包括提供工地上的通道,并盡可能提供施工場地。
4、提供各專業分包方的臨時辦公及庫房場地。
5、在施工現場提供公共部位的照明及臨時動力電源。
6、在施工現場提供足夠的水源。
7、清除現場指定位置的垃圾運出場外。
8、提供工程外腳手架安全防護和公共走道安全防護,標準符合國家規定。
9、提供現場警衛、消防設施(各專業承包商施工操作面和自有倉儲的警衛和消防工作由各專業承包商自行負責),各分包商要服從總承包方關于現場的保衛和消防管理。
10、提供現場軸線測量、標高測量等相關測量資料以及在每層按規定設置軸線和標高點,特別是要提供地下管線等的相關資料,避免在后期施工過程中發生由于前提資料掌握不全導致開挖時破壞地下管線。
11、提供其它招標文件所要求的便利措施。
二、總承包管理過程中的合同控制
合同管理是施工總承包管理的先導,在總承包管理的模式下會簽訂各種類型的合同,包括設計合同、采購合同、施工合同等等,因為會存在合同數量、種類較多的問題,因為加強合同的控制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總承包合同一旦訂立,那么整個工程的建設費用就已經確定,這對于建設方
是有利的,對于承包方是不利的。總承包方的合同管理部門就應該對所有的合同進行分類,并詳細做好記錄。特別是設計、采購、施工這幾種類型的,可以建立合同控制臺賬制度,在前期制定好招標控制價,明確成本范圍。在實際的招標過程中,對每個分部分項工程的中標價與招標控制價中間的盈虧做好記錄,并進行分析,通過分析將合同目標、規定及任務等全部落實清楚,確保工程實施能按合同要求進行,為合同執行和管理確定依據。
合同控制的一大特點是其動態性,它會隨著不同的影響因素而呈現出不同的發展態勢,這就需要在合同執行的過程中及時發現運行偏差,根據發生偏差的原因進行調整和改進。而且,由于建設工程的特殊性,像某些受環境因素影響很大的工程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僅會受到自然環境因素的影響,還會受到施工條件、施工的技術水平的制約,對于這一種類型的工程,我們更應該對總包合同、分包合同進行控制分析,做到充分的考慮,使得合同在履行過程中不會發生很大的變動。
對于合同運行過程中的偏差問題,主要表現在合同的實施過程與既定目標發生的偏差,這就需要總包單位對合同進行監督、糾偏,我們知道,偏差分析在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是一個重要問題,對于合同管理來說,同樣要求運用施工管理中的內容來進行監督和控制,來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以此來保證整個項目在制定的工期內來完成。
三、總承包管理中的質量控制
有效的安全措施能最大限度的保證施工質量和施工進度,所以安全是整個施工現場最必要的保障,而施工過程中各工序的質量問題,是支撐整個施工過程中的基礎。要想保證施工質量具體的展開來說可以有以下幾個方面:
1、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制定項目質量控制計劃、項目質量保證體系的前提下,專業承包單位必須在施工總承包單位制定的各項質控方案的基礎上建立起自己的專業質量保證計劃和體系等方面的內容,而施工總承包方則需要將專業分包方納入統一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確保質保體系的完善、有序進行,并定期進行檢測。
2、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主要包括設工程技術資料、各種管理類的文件資料、設計圖紙、施工組織方案、設備材料的進場驗收以及工程施工的工序等質量控制點要求,只有在嚴格把握好質量控制點,才能保證整個施工過程的延續性。
3、要制定質量通病的預防及糾正措施,對于施工過程中常見的質量問題,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應該各自制定相應的預控方案,同時施工總承包單位應該在發生大型質量問題時組織質量會診。
4、在不同專業的分包方的交叉作業時,施工總承包單位應該做好協調工作,在施工工序交接和順序施工時,最大程度的節約工期。
5、在施工過程中,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協同各專業分包方一起做好成品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在工序竣工驗收階段,施工總承包單位對于專業分包方的各項技術資料應做好檢查、指導、協助工作。
四、總承包管理中的進度控制
施工總承包項目在設計、采購和施工階段工作重點不同,作為進度管理人員要從系統管理的角度出發抓住每個階段的關鍵重點工作
進度管理的目的,是要按照總承包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要求完成工程建設任務,同時把項目費用控制在預算范圍內,獲得合理的利潤。施工總承包單位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及月度、季度、旬工作計劃明確專業分包單位的施工工期,對關鍵工序、關鍵節點的總時差、自由時差進行分析,保證施工總進度計劃。
進度管理是施工總承包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總承包單位根據分包合同明確分包方的進度責任,根據施工生產計劃來調整相對應的施工進度,這是保證工程在規定的工期內完成的重中之重。只有不斷的進行分析、調整,發現不利因素,才能保證工程的順利展開。
在項目的施工過程中,總承包單位對于分包單位的管理會涉及很多方面,不管是在項目的開工前,施工過程中,還是竣工驗收階段,總承包單位對于分包單位的管理都應該側重合同控制、質量控制、進度控制這三個方面,在保證質量合格的前提下,在合同規定的工期內完工。
隨著現在的建設項目規模的不斷擴大,工程難度不斷提升,工程質量要求不斷加大,這就使得工程管理的復雜程度不斷提高。如何運行現代化的信息系統來提升施工的精度等問題,這是擺在施工總包單位面前的難度。但是相信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信息化的普及,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以后的建設工程會得到完善的輔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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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叢培經主編.《建筑施工項目管理》.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6
【關鍵詞】建筑工程;雙方合同;三方合同;區別
引言
目前,我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地位十分重要,其管理職能已包括進度管理、質量管理、成本管理及信息管理等。現今我國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多數通過合同委托完成的,這種趨勢決定了合同的獨特作用。由于社會生產分工需要,工程中會存在多個參與單位,那么在實施過程中必然出現不少工程合同。工程合同中雙方合同居多,也存在部分的三方合同,并且后者的數量和重要性有著明顯的上升趨勢。
1 我國建筑工程合同的特點
1.1 合同一次性
任何建筑工程項目,總體來說都是一次性的,這是工程項目最顯著的特點,這使合同的簽訂存在不確定性,實施過程也存在著風險,合同的簽訂和實施得不到可靠的參照。
1.2 合同標的物
建筑工程對象系統具有復雜性、個性化特點。建筑工程體積大,而且涉及較多的專業門類,建筑工程一般由硬件和軟件結合,科技含量高。
1.3 合同價格和工期的不確定性
建筑工程合同的價格和工期先經過招標投標進行確定,再進行工程設計、供應和施工程序。但是在工程招標和投標階段,對合同標的物,也即工程對象系統的描述一般是不完整的,因而雙方的理解會不一致。因此,承包商也難準確落實到工程的合同價格和工期,這也會造成工程合同出現矛盾。
1.4 合同標的物的實施過程風險大
由于建筑工程項目具有一次性、復雜性、重要性以及項目投資金額巨大的特點,使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風險性大,因此,業主往往要參與項目的實施過程,掌握項目實施的主動權。
2 三方合同的起源及其類型
2.1 三方合同的起源及其關系
建筑工程項目是一個十分復雜的過程,需要經歷:(1)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工程施工、運行階段等;(2)實施建筑、土建、水電機械設備及通訊等專業設計及其施工活動;(3)施工要做好各種材料、設備、資金和勞動力的準備。建筑工程的參與單位之間形成各種不同的經濟關系,合同也是多樣性。
此外,由于現代建筑工程各方面的實施壓力大,業主有必要尋求第三方協助。三方合同的關系包括:(1)業主選擇平行發包,其中一方承包商由其他承包商進行協助;(2)聯合投標來承包某項建筑工程;(3)大項目為防止腐敗,為節省投資,投資人、項目管理公司及使用方會形成相關合同。
2.2 三方合同的常見類型
2.2.1 建筑工程實施合同
在施工過程中,如果業主選擇平行發包,那么常會出現三方合同。當業主把建筑工程中的土建和內隔墻進行平行發包時,在施工過程中,內隔墻就需要使用土建單位的機械,并要受到土建單位管理,這樣會存在一個三方合同。
2.2.2 建筑工程聯營承包合同
在現代一些較大型工程中,聯營承包比較常用。聯營承包合同是指兩家或以上的承包商,一般有設計單位、設備供應商及工程施工承包商等,共同簽訂聯營承包合同,成為聯營體進行聯合投標,并與業主簽訂總承包合同。
2.2.3 建筑工程三方代建合同
三方代建合同模式在北京、武漢和浙江有進行試用。三方代建合同一般由政府投資管理部門、代建單位和使用單位進行簽訂。這種方式除了規定代建單位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外,對政府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也有一定的規定。
3 建筑工程雙方合同與三方合同的對比
3.1 建筑工程合同標的的區別
3.1.1 合同標的相同之處
合同標的的定義:合同當事人之間存在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合同標的物定義:指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指向的對象。(舉例:在房屋租賃中,標的是業主和租賃者關系,而標的物是所租賃的房屋。)標的和標的物不是的。工程合同標的是必須,標的物則是非必須的。在建筑工程合同中,雙方合同和三方合同的共性:(1)標的物在性質和范圍上沒差別;(2)工程對象系統可以相同;(3)合同工作內容上相同,都是全壽命周期范圍內的工作。所以,雙方合同和三方合同可適用于相同的標的物。
3.1.2 合同標的不同之處
建設工程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法律關系的雙方合同。雙方合同的主體只有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合同的好處:(1)有利于權利和義務劃分、糾紛的解決;(2)有利于標準化和格式化;(3)有利于研究合同和推廣標準合同。在工程雙方合同中,雙方合同標的的特點是雙向的、對等的。
相對,在三方合同中,其合同標的的特點:(1)權力和義務相關聯,只有在三方共同制約的條件下,權利和義務才能達到平衡狀態;(2)三方的權力、義務、責任及知情權等相互制約。這是建筑工程雙方合同和三方合同的最大區別。此外,在建筑工程三方聯營承包合同中,聯營組合中的每個參與單位,除具有聯營合同規定自己的工程范圍責任外,還跟業主有合同法律關系。這種雙重合同關系在三方合同中比較特殊,雙方合同不具備這種特點。
3.2 建筑工程合同性質區別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雙方合同中承包合同的目的大多數是工程成果和報酬的交換性質,這是雙方合同較常見的,其合同關系適用于合同法調整范圍。
三方合同比雙方合同復雜,三方合同既是一種合同模式,也是一種社會契約。三方合同的聯營承包合同中,其目的是合同各方為了共同的經濟目的和利益而聯合投標,因此,這種模式是一種社會契約。聯營承包帶有團體性特點,性質上跟合資公司又有區別。所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一般公司的法律原則,都不適用于聯營承包合同模式,聯營承包合同的法律基礎是民法中關于聯營的法律條文。
此外,三方代建合同比聯營承包合同更復雜。代建合同的法律制度設計和現行的法律環境還存在矛盾,兩者的矛盾在于:代建關系是一種民事委托關系,也是行政委托關系,導致代建行為的法律關系分不清,由于代建制度不是一項法定制度,通過委托代建,雖然建設單位的民事責任風險轉移了,但行政責任風險并沒有轉移。我國目前相關的配套政策還不完善,導致代建機構的法律地位還不明確。而三方代建合同的目主要是合同各方為了共同的經濟目的和利益而聯合組成的,這可作為一種社會契約。聯營承包和代建合同,兩者的范圍都超出了合同法的調整范圍,而擔保合同也可能出現同樣情況。可見,雙方合同和三方合同的在性質上區別較大。
3.3 建筑工程合同效力的區別
建筑工程合同一經簽訂就生效成為合法合同,屬于一個法律文件。簽訂合同的雙方要根據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權力和義務,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在合同雙方中,如果一方失職不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必須接受法律懲罰,給予另一方經濟賠償。工程項目除了特殊原因不能實施之外,合同雙方沒權擺脫這種法律責任,這是建筑工程雙方合同的效力特點,這種特點也適用于三方合同。
在三方合同的聯營承包合同模式中,雙方合同法律約束力的特點不存在。由于聯營承包合同在工程承包合同投標前進行簽訂,它只是工程承包合同的一個附件。聯營體在資格預審時,業主會將其視為一個總體單位進行審核,但也要分別考察各方的資質和業績等方面。業主在評標時,要研究聯營承包方、聯營合同、聯營體的運作情況等,并考慮相關風險,當業主的總承包合同簽訂后,聯營承包合同正式生效;總承包合同結束,聯營承包方才能解體。由此可見,三方合同中聯營承包合同的效力是有條件限制的,受總承包合同的簽訂條件限制,否則失去效力。這跟雙方合同有著根本的區別。而雙方合同在單方毀約的情況下便以結束告終。三方合同除了業主其他單方合同毀約也能繼續履行。在三方合同的聯營承包合同中,若單一個聯營成員退出,那么其權利義務則由其他聯營成員分擔,聯營體繼續施工直至工程完成為止。
4 結語
建筑工程合同是制約合同雙方經濟行為的一種手段,是工程建設中參與單位的紐帶,是施工中合同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我國現代建筑行業要求和復雜性逐漸加大,加強合同管理能夠確保工程的順利建設。在我國的工程實踐中,三方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雙方合同的不足之處,但不足的是,三方合同具有復雜性,在法律主體上還存在矛盾和爭議,并且要求更高的合同管理水平,因此,三方合同是實施,更要開拓思路,從不同角度考慮,靈活運用三方合同的法律關系,維護好各方參與單位的關系并明確責任,確保工程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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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況:本工程占地面積9 6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3 0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積10 000平方米,地面積3 000平方米)的廠房,工藝要求設計室內溫度14度-18度。建筑結構形式:地上為鋼結構,地下室采用框架剪力墻結構。墻聚氨酯PIR金屬復合板,屋面采用發泡水泥復合板。計劃開竣工時間2010年12月-2011年5月。該廠房主要用途:將全國各地訂貨的商品根據銷售情況,分期分批的臨時儲存在該倉儲區,然后根據每個零售戶的要求再分揀區分別掃碼打包送到他們店中。該項目建成后將成為全省物流行業的領跑者,為物流行業的形象提升一大步。
按照我單位建設項目的實施進度,現已進入施工圖設計階段。隨后即將進行施工招標和項目施工階段。河北省供銷總公司作為發包單位,為了選擇適合我單位的建設工程施工承包模式,我們進行了分析和論證,現匯總如下:
1.施工總承包和專業分包的含義
1.1施工總承包的含義
施工總承包,是指發包人將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一個施工單位或由多個施工單位組成的施工聯合體或施工合作體,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以根據需要將施工任務的一部分分包給其他符合資質的分包人。
1.2專業分包的含義
專業分包,就是在工程承包過程中,建設單位可以根據專業性質的不同或工程范圍,將所建設工程中一些專業性強的部分或單項工程發包給其他承包商。建設單位一般采用對外招標的形式選擇專業承包商,專業承包商直接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接受建設單位的管理、監督,同時總承包單位仍對專業承包單位負有責任和義務。
2.施工總承包和專業分包的優缺點
2.1施工總承包方式的優點
(1)建設單位只負責對施工總承包單位的管理及組織協調,大大減少了建設單位的施工組織、管理及協調的工作量,對建設單位比較有利。由于建設單位只與總承包方簽訂了承包合同,所以關于建設工程的質量、進度等責任易于明確,工程索賠較少。總承包單位往往擔負著繪制工程總體進度的網絡圖的工作,組織很嚴謹;
(2)建設單位只需要進行一次招標,與一家承包商簽約,招標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減小,對建設單位有利;
(3)在開工前就有較明確的合同價,有利于建設單位對總造價的早期控制。
2.2施工總承包方式的缺點
(1)總承包方為了獲取最大的利潤,在專業分包時容易以追求利潤為原則,而不會站在建設單位的立場上,以追求質量、價格及進度為原則;
(2)總承包單位要收取專業承包商的管理費等,工程費用較高。
(3)在很多工程實踐中,建設單位采用的并不是真正的施工總承包,而用所謂的“費率招標”,實質上是開口合同,對建設單位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資控制十分不利;
2.3專業分包的優點
便于在各專業工程施工市場中找到提供理想價格、質量的專業承包商。由于是建設單位直接向各專業承包商發包,較施工總承包方式相比,減少了一個管理層次,工程費用較低。
2.4專業分包的缺點
(1)需要建設單位對各專業承包商進行直接的協調、組織和管理,各專業責任界面難以界定清楚,各專業工程相互影響而產生的工程索賠事件可能較多,建設單位的項目管理難度大。當建設單位管理能力較強時宜采用;
(2)建設單位有大量的管理工作,有許多次招標,需作比較精細的計劃及控制,因此項目前期需要比較充裕的時間;
(3)建設單位負責各承包商之間的協調工作,對各承包商由于互相干擾所造成的問題承擔責任。由于不確性因素的影響及協調難度大,因而這種承包方式的合同爭執較多,工期長、索賠多;
(4)該承包方式要求建設單位管理和控制較細,建設單位必須具備較強的項目管理能力;
(5)對于大型工程項目,該承包方式使建設單位面對眾多承包商,管理跨度大,協調困難,易造成混亂和失控,且建設單位管理費用增加,導致總投資增加和工期延長;
結論:根據本工程特點,施工工藝不太復雜,我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總體較弱(相對于開發公司而言),單位內部參與建設的各個部門協調較差、程序復雜、溝通周期很長。
綜合以上兩種承包模式,較適合我單位的模式為:
(1)采用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空調系統、消防系統)的模式。1)專業分包和施工總承包的責任范圍界定比較清晰;2)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管理的掌控力度較大。該模式的專業承包單位直接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管理,而專業承包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之間存在施工現場管理、施工資料的交接整理及施工作業面的協調關系等,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管理力度很小。
(2)采用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空調系統、消防系統等)+建設單位重要設備采購的模式。優點:區別于上述第2種模式:更利于建設單位節省資金,同時也便于在建設的重點部位或環節重點控制,做到了“抓大放小”,同時可緩解施工方的資金壓力。
注:施工總承包范圍:聯合工房主體,地下室,給排水系統,低壓照明配電系統,室外工程(構筑物,給排水管網,照明及總圖運輸),綜合布線系統,安保系統及公用工程(除園區綠化外)的分部分項工程。
現就分揀包裝中心項目施工承分包模式,我們建議如下:
行業設計院傳統業務是施工圖紙的設計隨著形勢的發展行業設計院由施工圖紙設計轉為建設工程總承包,隨著業務的擴展,原來的服務對象只是建設單位,而在總包工程中要與發包方、分包方、各類機械設備廠家等多個單位進行交往;原來只是按照圖紙數量收取設計費用,總包業務還涉及機械設備采購費用、建安工程費及其它費用。合同是確定和調整合同雙方經濟關系的重要手段。加強合同管理對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提高投資效益有著重要意義。
關鍵詞:
超前服務;過程控制
正文:
我們公司是某一中型冶金設計院,傳統業務是冶金行業施工圖紙的設計,但是隨著形勢的發展,設計院由單純的圖紙設計轉為建設工程總承包,隨著業務的擴展,原來的服務對象由單一的圖紙設計委托方,逐步轉變為發有發包方、分包方、各類機械設備廠家等多個單位進行業務往來。這樣就更需要將合同作為各方在總包工程中的行為準則。合同是確定和調整合同雙方經濟關系,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加強合同管理對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提高投資效益有著重要意義。所以合同管理工作尤為關鍵,合同管理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總包工程的效益好壞。
我們進行冶金工程總承包業務已經有六年的時間,有成功的經驗,也有失敗的教訓。作為公司造價管理人員結合自己在總包工作中的實踐,分階段談一下我們在合同管理中的一些體會。
一、簽訂合同階段
公司在中標后,一般要與發包方簽訂總承包合同,然后與建安公司、設備提供廠家簽訂分包合同。總包合同是大多采用總價合同,包括設備費用與建安費用。在與發包方簽訂正式合同前,公司合同管理人員要對合同正文條款以及有關附件從頭到尾仔細審核,每一條款都應仔細斟酌,避免出現不平等條款、定義和用詞含混不清、意思表達不明、雙方責任范圍劃分不清、雙方對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的分擔辦法不合理,還應注意合同條款的遺漏,合同類型選擇不當等內容。
在與發包單位簽訂總包合同時,雙方就總包范圍與界限劃分已在招投階段中大多已明確。總包價格一般采用總價包干的形式,地基處理費用由發包負責,大家也常說是樁頂以上費用。不少人認為簽訂合同時,只要雙方簽字以后就不存在什么問題,實際情況不是這樣,我們在日鋼線材3號線總包工程中,就出現對合同規定的內容理解有分歧,比如與發包方地基處理費用的劃分問題。原1、2號線地基處理采用的是砼灌注樁,而 3號線施工時發包方采用CFG樁,按照地基處理規范的規定CFG樁頂應該增加褥墊層,墊層是保證樁同承擔荷載,調整樁與土垂直與水平荷載分擔與減小基底應力集中的作用,所以說襯墊層應該是地基處理費用,而3線的總包合同執行的是前兩線的合同規定。樁基公司將CFG樁做到設計標高,沒有施工褥墊層。發包認為些部分費用是屬于基礎墊層部分,是基礎的一部分,發包方只承擔樁基費用。我們就這種情況查閱相關資料,并根據合同要求,與發包方進行了友好協商,最后雙方一致同意,墊層屬地基處理費用。類似這樣的事情 我們在與分包單位結算的時候也出現過 ,一般鋼結構主廠房基礎以上部分用單位包干形式,施工合同只寫明每平方建筑面積包干價是850元,并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 “如果總包方設計的廠房圖紙的鋼含量如果超過98公斤/平方,雙方應該調整價格”。我們公司理解的含鋼量是鋼構件的平方米含量,施工單位認為含鋼量是指每平方米主廠房鋼材用量。按照我們的理解計算的平方米含量是98公斤,而按照施工單位計算的平方米含量是119公斤,雙方差距較大,后來這個問題是經雙方領導協商同意按照108公斤/平方米進行調整結算價格。以上這些情況就是雙方有關人員在合同談判時沒有將相關的范圍與有關定義交代清楚。
分包合同是總包單位與各分包單位簽訂的合同,我們公司的設備供應合同由設備管理科進行簽訂,我們造價人員只參加與分包單位簽訂建安施工合同。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依據。簽訂嚴密的施工承包合同,同時在施工中加強合同管理,才能保證合同造價的合理性、合法性,減少履行合同中甲、乙雙方的糾紛,維護合同雙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資造價。
二、合同實施階段
施工合同簽訂以后進入施工階段,許多人認為合同雙方簽字完成以后,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也就基本結束了。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在合同簽訂后,要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合同及補充合同協議及至經常性的工地會議紀要、工作聯系單等作為合同內容的一種延伸和解釋,必須完整保存,同時建立技術檔案,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采取積極主動措施。我們公司要求合同人員在工程開工以后,在保證工程按合同規定的工期、質量、價格要求的前提下完成以下任務:
1. 對公司項目部現場管理人員給他們在合同關系上給予指導與幫助,對每天來往的發生在工程中的各類資料,我們要依據合同中的有關約定進行法律上審查與分類。
2. 在工程進行中,合同管理人員要對工程實施進行有力的合同控制,協助合同雙方正確履行合同;及時發現、預測有關執行合同中的一些問題,防止這些問題引起合同爭執,更要避免由合同爭執所造成的損失。
3. 對工程中產生的一些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索賠,盡最大努力使本公司處于不能被索賠的地位。
4. 在工作中及時向各級管理人員和向業主提供工程合同實施的情況報告,提供用于決策的資料、建議和意見。
通過我們以上的說明,我們能看出合同管理在工程項目管理處在核心的地位。我們可以說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管理中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的范圍。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工程實施的各個方面。用合同來作為其它工作的指南,合同管理對整個建設工程的實施起控制和保證作用。在項目管理中有了好的合同管理,我們就能在整個項目管理中目標明確識,整個管理就容易形成系統,保證項目管理工作高效率運行,并能實現項目的最初目標。
合同管理如此重要,所以每個單位都應該重視合同管理工作,對于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我們公司進行了如下工作:
(一)把握好合同簽訂這一重要關口。我們在簽訂工程合同時,要按照各工程的特點,來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合同價款的調整條件,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此外對于合同文本一定要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對以下內容進行審查: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其中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對等,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對合同的某些條款是否理解一致。
(二)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好合同管理系統。伴隨著技術的發展和建筑市場的逐步發育成長,工程項目的規模越來越大,合同條款越來越復雜,合同文件包含的內容也越來越多,這樣就需要利用計算機技術建立合同管理系統。像建立合同檔案庫、合同分析系統等。利用計算機合同管理體系,對合同從訂立、履行、監督和檢查等各階段進行系統管理,也為保證合同管理人員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