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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初期,大概我五歲那年,一個深秋的下午,奶奶帶我到財神廟去看戲。第一次走在財神廟狹窄而繁華的街道上,第一次走進簡陋卻熱鬧的劇院里,我興奮極了。原以為《打金枝》肯定要“打”,沒想到唱個沒完,我的新奇勁兒一會兒就消退了。眼前閃動著黃袍紅褂的皇帝公主,腦子里卻浮動著街上色香誘人的糖人面人;耳朵里聽的是鼓聲琴音,腦子里卻響著街上高亢的叫賣聲。戲臺上那急促的梆子聲很像焙子鋪里搟面杖敲打面案的聲音。
戲散場后,奶奶看我無精打采的樣子,便領我到大銅壺前,掏出僅有的零錢要了一碗不放糖的茶湯,因為糖是另算錢的。不放糖我也很高興呀。看那賣茶湯的爺爺站在與他平肩的大銅壺前,左手拿著盛有谷米面的小碗,停在壺嘴下方較遠的地方, 右手抓壺把,只一傾,滾燙的開水如瀑布般傾瀉出來,精準地沖進小碗,同時迅速提升小碗去承接瀑布,碗中面糊沸騰翻滾。陡然,瀑布急停,滿碗頓時波平如鏡,米香湯稠,很是誘人。我驚嘆他的技藝,那么大的銅壺,那么小的碗,那么燙的水,那么遠的距離,動靜有致,手眼默契,滿而不溢,真酷!
這位爺爺一邊遞碗一邊念叨:“新米,淘凈的,不磣。”順手往我碗里放了一匙紅糖。那一匙紅糖,浮在米黃的茶湯上慢慢融化成一抹深紅,漸漸洇開來,洇開來,宛如一幅寫意水彩小品,深深印在我腦海里。
后來,我跟奶奶在看戲的路上還吃過兩次碗坨兒。碗坨兒是用蕎麥芯粉做成的。蕎麥主要種植在內(nèi)蒙、山西等西北干旱貧瘠地區(qū),產(chǎn)量低,種植面積小,所以常有外地人不知其為何物。
碗坨兒顧名思義是用碗作模具做成的坨兒,攤位上摞著許多碗坨兒,有些泡在冷水桶里,那個大的應該叫盆坨兒吧。有人愛吃從盆坨兒上用擦子刮下來的長長的如粉條狀的,更多的人愛吃刀切的碗坨兒粗短條的。女攤主從桶里撈出軟顫顫的碗坨兒,故意在手里顛幾下,就像把玩晶瑩剔透的白玉雕件。右手握刀,熟練地將左手掌上托著的碗坨兒切成條狀,順勢滑入碗內(nèi),動作麻利地擱上各種作料,淋上醋油,香味撲鼻。端起碗,滑嫩柔韌清涼的小條像小魚兒溜進嘴里,真爽!
在碗坨兒攤旁常挨著賣咸肉的,因為有不少人喜歡在碗坨兒里拌咸肉絲。肉案上堆著像小山包一樣的咸肉堆,有一小半已被整齊地劈掉,露出層層寬窄不一的紅褐色的咸肉,肉層間發(fā)亮的是黃褐色的肉凍。咸肉的鹵香和碗坨的醋蒜香混合成特別的濃香在攤前彌漫,極具誘惑力,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向肉攤傾斜。
師傅用特寬特薄的大片刀從“山頂”一直切到“山底”,薄薄的一片,對著太陽抖動幾下,像花玻璃紙,同時自信地吆喝一聲:“老湯咸肉——”接著分成幾小片放進劃開口的叫做焙子的厚餅里,遞給一位中年人。
中年人晃著夾肉焙子嘻嘻哈哈地顯擺:“您瞧,一片肉里有驢有馬,一口咬掉前腿后腿。”眾人也哈哈附和。看來此人是這些小吃攤的常客,他回頭對奶奶說:“給孫子買點兒,好吃不貴。”
奶奶不屑地說:“我們不吃死驢臭馬肉。”
這順嘴的一句話惹惱了攤主:“你老這話可不對啊,我們在包頭城賣咸肉有幾十年了,老天在上,誠信當頭,我們都是到牛馬市上買的活畜,料理干凈,絕不干那些昧良心的缺德事。”眾人也紛紛幫攤主說話,證明攤主誠信公道,名聲好。
奶奶忙拉我離開,神秘地向我解釋:“那咸肉里有毛驢肉,‘吃驢肉,囔鬼話’——吃了毛驢肉就愛說假話,咱們不吃毛驢肉。”
奶奶的箴言警句在我心里被幾十年風雨消磨了不少,但敬畏之心還是有的,驢肉不敢多吃,鬼話更不敢多說。
記得在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正在上早晨第一節(jié)課,突然“撲棱棱”飛出一只鳥,直沖教室的玻璃窗,“當”的一聲掉到了地上。同學們驚愕地“啊”了一聲,有人喊“鴿子!鴿子!”
年輕的女老師快步走過去抓了起來,端詳了一下,“不是鴿子,嗯?這是什么鳥?”又大聲喝問:“誰帶來的?”
一位男同學慢慢站了起來,“我?guī)淼模巧畴u。”又提高聲音說:“老師,抓牢……”
話音未落,剛蘇醒的沙雞又從老師手中沖出,直撞窗玻璃。這下教室里更熱鬧了,大笑的,蹦跳的,喊叫的,“沙雞!傻子雞!沙雞!傻子雞!”
這只沙雞土灰色,有橫條深色斑紋,短尾粗爪,比鴿子壯實。這位同學是在城郊荒灘上的一根電線桿下?lián)斓降模敃r撞昏了。本來用布緊緊包住放在書包里的,沒想到被沙雞掙脫飛了出來。沙雞的翅膀特別有力,這是在荒漠狂風中練出來的,手勁兒小的人很難抓牢。
看沙雞飛有幾次了,但吃沙雞肉只有一次。
我們大雜院里有位姓王的老爺爺,兒女在外地,常年一人生活。王爺爺養(yǎng)著幾只百靈鳥和畫眉鳥,我們也經(jīng)常抓螞蚱喂他的鳥。他家有帶玻璃罩的煤油燈,比我們家用墨水瓶改做的油燈亮多了,所以晚上我們同院幾個小孩常去他家寫作業(yè)看小人書。記得一個隆冬寒夜,四周很寂靜,只有北風掠過井旁大榆樹的干枝發(fā)出嗚嗚的聲響。我們兩三個小孩在王爺爺家寫作業(yè),王爺爺和 同院的喬大伯下棋。這時,遠處隱約傳來叫賣聲,間隔時間較長,過了好大一會兒聲音才清晰了,“鹵——腐沙雞。”“鹵”字音調(diào)拉得較長,后三字音調(diào)短促,聲音低沉平和。
喬大伯隔著院墻招呼一聲:“買沙雞,五號院下西房。”
不一會兒聽見高大厚重的木頭院門“嘎吱”響了,門洞上方的家鴿們“咕嚕咕嚕”地叫著。一個駝背小老頭提著竹籃進了家,頓時,滿屋溢香,顯然也是老湯鹵出來的。老人將籃子放到火爐旁,揭開包著的小棉被,再揭開一層油紙,拿出兩只醬色的沙雞,一邊自言自語:“現(xiàn)在沙雞不好網(wǎng)了,汽車在郊區(qū)白明黑夜?jié)M灘跑,沙雞多數(shù)飛到山北面的戈壁灘去了。”
王爺爺給他倒了碗熱水,說:“老哥干這營生多年了,該歇歇了,也給沙雞留條活路哇。”
駝背老人低聲嘟囔著:“人也要活命呀,唉——” 又瞅著地上蓋著藍布的兩只鳥籠說了聲“老哥是善人啊。”便提起籃子,抱在懷里走了。不知是籃子暖著老人,還是老人暖著籃子。
溫乎的沙雞,噴香的沙雞,我們幾個孩子像小饞貓很快就撕扯吃完了。王爺爺一口也沒吃,他說養(yǎng)鳥人不吃鳥。
我忽然想到門洞里的那些鴿子,于是問:“爺爺,咱們大門洞里的鴿子會不會被他們偷走,煮了賣?”
王爺爺搖搖頭說:“不會的,他們大小也是生意人,不會干那些偷雞摸狗的事情。”
追求真知, 勇于實踐
刻苦鍛煉; 我們在“五自”的磨練中全面地發(fā)展。 “手拉手” 連接了一條條心連心的紐帶; 希望工程 構(gòu)筑起一座座傳承文明的大廈; 雛鷹行動 鍛煉了一雙雙搏擊長空的硬翅膀, 創(chuàng)新實踐 培養(yǎng)著建設新世紀的棟梁之材。 我們是光榮的少先隊員, 我們是新時代的中國少年。 不曾有過的幸運, 從未有過的責任, 我們用每一天的努力, 去創(chuàng)造無限美好的新紀元。 我們是新一代的四有新人, 我們又是櫛風沐雨的小樹一棵。 陽光在黎明匆匆越過起跑線, 醞釀著旭日高升的蓬勃; 所有的慷慨陳詞無需解說, 碧水藍天不再流連白鴿的困惑; 我們對未來說 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 展開理想的翅膀 擁抱二十一世紀的滿園春色! 我們舉起右手
以紅領巾名義莊嚴宣誓:
全面發(fā)展
振興中華
關鍵詞:環(huán)保教育;環(huán)保意識;幼兒;重要性
中圖分類號:G612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2-7661(2014)19-008-01
幼兒是21世紀的主人,是未來世界的締造者。加強對幼兒的環(huán)保教育,其意義重大而深遠,它將直接關系到我們的“今天”和“明天”能否擁有真正的綠色家園。作為一名幼教工作者,如何從小培養(yǎng)幼兒的環(huán)保意識,如何在組織日常教學中滲透環(huán)保教育是當前教學中不容忽視的問題。工作中,我們以幼兒的年齡特點和認知特點為依據(jù),充分利用特有的環(huán)境資源和條件,不失時機地對幼兒進行環(huán)保教育,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喚醒幼兒的環(huán)保意識,激發(fā)環(huán)保的意愿
1、運用新舊對比的方法,認識環(huán)保。例如:教師可在自然角里擺出同一個地方的兩張完全不同的圖片:一幅圖是河水清清,魚兒歡快地游來游去,河岸上綠草茵茵、鮮花開放、蜜蜂采蜜、蝴蝶飛舞,一派清新可人的景色;另一幅圖里的水黑黑的,死魚漂在水面上,岸上草兒枯黃了,蜜蜂和蝴蝶跌落在地上,一派凄楚荒涼的景象。教師有意識地讓幼兒對這兩幅圖進行觀察、比較、討論,選出自己喜愛的畫面,幫著幼兒分析造成另一種現(xiàn)象的原因,從而使幼兒深刻地了解到環(huán)保的重要性,自覺樹立環(huán)保意識。
2、種植物,養(yǎng)小動物,實施環(huán)保。教師可鼓勵幼兒將家中的動植物帶到班級自然角管理。將幼兒姓名牌掛在或插在自己管理的花盆、魚缸、鳥籠上,“生長記錄”上寫上幼兒姓名,以增強幼兒的責任感。在培育植物的活動中,孩子們親手把種子種下去,經(jīng)常澆水、施肥,認真觀察植物的生長過程,知道植物的生長離不開空氣、陽光、水,從而更直觀地了解生物與環(huán)境的關系。而且在培育植物、飼養(yǎng)小動物的過程中,孩子們可以知道動植物生長的不易和保護它們的艱辛。在感受了付出的艱辛,失敗是的傷悲,收獲是的喜悅后,孩子們會更加自覺的關心身邊的花草樹木和小動物,關注它們的生長環(huán)境。如:當孩子們想到他們親手養(yǎng)大并放生的青蛙會被捉、被吃,造成害蟲肆虐,莊稼歉收時,心中不僅是難過,更會產(chǎn)生憤怒的情感,從而喚起他們保護動物的迫切愿望。
3、創(chuàng)設有利于環(huán)保教育的環(huán)境,萌發(fā)環(huán)保意識。利用空間,墻面,設計以環(huán)保為主題的內(nèi)容,以及在各個角落貼上環(huán)保指示語。如:在盥洗室水龍頭旁我們貼上了“清節(jié)約用水”,在垃圾桶旁邊貼上了“請不要亂扔垃圾”等口號。這些標記隨時提醒了幼兒要節(jié)約用水,保護水資源,不亂扔垃圾,甚至幼兒們還能相互提醒洗完手后關緊水龍頭,地上有了垃圾也能主動撿起來扔進垃圾桶里。在教室墻上布置了“環(huán)保小衛(wèi)士”,幼兒每做一件保護環(huán)境的事,就自己把內(nèi)容畫好貼上,并根據(jù)這些圖畫,每周評選一名環(huán)保小衛(wèi)士。在各個區(qū)域中,也放置了相應的物質(zhì)。如“美工區(qū)放置了垃圾桶,還收集了各種掛歷,泡沫板,易拉罐等,幼兒們把這些作為美工材料,制作出了可樂娃娃,小汽車,滑稽人等玩具,真正體驗了變廢為寶的樂趣,同時在制作過程中,幼兒都能自覺地 將垃圾扔進垃圾桶。此外,在幼兒玩好后,還要求他們主動的把活動區(qū)整理一遍,使環(huán)境保持整潔。
二、在主題教育活動中滲透環(huán)保教育
根據(jù)幼兒園教育的總目標和計劃要求,結(jié)合本班幼兒的實際情況,在主題教育活動和各科教學中滲透環(huán)保教育。我們將環(huán)保教育滲透到語言教學、社會教學、藝術教學等五大領域中進行。例如在語言教學中,通過故事《垃圾箱皮皮》、《小樹的朋友》,兒歌《愛鳥吧》、《大樹音樂會》等活動,讓幼兒在語言中受到啟迪;在社會教學中,通過《YES OR NO》、等活動,讓幼兒在活躍的氣氛中接受教育;在藝術教學中,則通過活動歌《環(huán)保小衛(wèi)士》、《水龍頭》,繪畫《小鳥的家》、《大樹》,手工《有趣的紙盒娃娃》等活動教育幼兒,使幼兒在看看講講做做輕松的氣氛中接受了教育。讓孩子們從愛護一草一木,愛護一鳥一獸開始并且呼吁更多的人都這樣做,使我們的地球恢復以往的美麗,再次我們利用開展了區(qū)域活動,在各個區(qū)域中投放大量的廢舊物品并將其變廢為寶,我們請幼兒收集易拉罐、可樂瓶等飲料包裝罐,不要隨便當作垃圾扔掉,而要設法再利用,既節(jié)約原料,也可減少污染,還可以用作手工材料,布置環(huán)境。經(jīng)過開展的一系列環(huán)保主題活動,孩子在這些活動中,通過充分的觀察、思考、動手操作、學得更生動、有趣且符合他們的年齡特點,從而獲得良好的教育效果,使幼兒確立環(huán)保意識,形成環(huán)保觀念,提高環(huán)保覺悟,增強環(huán)保責任感,成為真正的“環(huán)保小衛(wèi)士”。
三、利用日常生活各環(huán)節(jié)進行隨機教育,培養(yǎng)良好的環(huán)保習慣
陳鶴琴先生曾說:人類動作十分之九是習慣,而這種習慣大部分是在幼年養(yǎng)成的,所以幼小時代,應當特別主要習慣的養(yǎng)成。因此幫助幼兒形成良好的環(huán)保習慣是很重要的。教育的途徑有專題性活動,有滲透性的活動,也有隨機性的活動。我們就充分利用日常生活中的各個機會開展環(huán)保教育,使幼兒養(yǎng)成了良好的文明習慣,
四、結(jié)合環(huán)保紀念日創(chuàng)設主題,同幼兒觀察、實踐和行動結(jié)合起來
在環(huán)保紀念日,幼兒園的環(huán)保教育應滲透在一日活動中,圍繞環(huán)保紀念日開展寓教于樂的活動,豐富幼兒的環(huán)保知識,增強環(huán)保意識。例如:在3月12日植樹節(jié),我們開展了“理解綠色真締、關愛綠色生命、保護綠色家園”的主題活動,讓幼兒了解樹的作用和砍伐樹木的嚴重后果;在“6?15世界環(huán)境日”之際,開展“保護我們的家園”為主題的教育活動,帶幼兒外出觀察,有意識地引導幼兒感受大自然中色、形、聲的美妙,產(chǎn)生對美好環(huán)境的情感。讓幼兒知道環(huán)保要從自己做起,從小事做起,保護環(huán)境,保護地球。這些使幼兒的道德認識、道德情感、道德行為各方面都得到了提高。
關鍵詞:兒童食品包裝設計;仿生設計
中圖分類號:J5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4)02-0060-01
國家統(tǒng)計局、中國兒童產(chǎn)業(yè)研究中心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顯示:2007年至2012年,我國每年出生新生兒約合1600萬,截止2012年末,我國共有0-12歲的兒童近兩億人,按每人平均每年5000元的開支,兒童用品產(chǎn)業(yè)規(guī)模已突破萬億。巨大的人口基數(shù)和市場容量促使兒童產(chǎn)業(yè)不斷升級,并迅速推動中國兒童用品企業(yè)品牌化進程。這其中,兒童食品包裝設計的重要性也日益明顯,此時對兒童食品包裝設計進行專門的研究顯得十分及時和必要。
一、兒童食品包裝設計
食品消費在兒童消費中所占的比重很大,因此兒童食品包裝一直是生產(chǎn)商爭奪市場的焦點。兒童食品包裝面向的是兒童這個特殊群體,因此,兒童食品包裝設計要符合兒童心理特征,設計定位要考慮兒童的喜好,以吸引兒童的注意力,迎合兒童愛動愛玩好奇的天性為根本,能夠?qū)⒁恍┮嬷切浴⑼ば浴l(fā)性的知識融入到包裝設計中,兒童在接觸食品包裝的同時,無形中還可以增長知識,從而起到教育作用,增強食品本身的親和力和感染力。同時,兒童食品包裝應比其它產(chǎn)品的包裝更注重環(huán)保的視野和對社會對兒童長期負責的意識,使包裝產(chǎn)品能循環(huán)利用,多功能,同周圍的自然體系和整個社會的環(huán)境和諧。
二、仿生設計
仿生設計是人類社會活動與大自然的契合點。仿生設計以自然界萬事萬物的形態(tài)外觀、功能結(jié)構(gòu)、物質(zhì)組成、信息控制以及各種生物特征及其原理為研究對象,有選擇地在設計過程中應用這些特征原理,同時結(jié)合仿生學的研究成果,為設計提供新的思想、新的原理、新的方法和新的途徑。仿生設計從最初無意識的簡單的形態(tài)模仿,到功能結(jié)構(gòu)的模仿,再到相關的系統(tǒng)理論的形成,已逐步成為設計領域中一種科學、系統(tǒng)的新方法,并反過來指導人們的設計活動。仿生設計不斷地為人類創(chuàng)造更加宜人、理想的生活方式,使得人類社會與自然做到真正的和諧共生,并逐漸成為設計發(fā)展的趨勢之一。
三、兒童食品包裝的仿生設計方法
為了使兒童食品包裝造型生動、情趣盎然,給兒童帶來愉快、幽默、風趣、生命活力等感受,從而誘惑其購買欲望,設計者經(jīng)常仿照生物的形態(tài)、結(jié)構(gòu)、色彩、肌理、效果來進行仿生設計。
(一)形態(tài)仿生與兒童食品包裝設計
形態(tài)仿生設計是指在設計過程中,設計師將仿生對象的形態(tài)特征,經(jīng)過簡化、抽象、夸張等設計手法應用到設計中去,使設計的外觀形態(tài)和仿生對象產(chǎn)生某種呼應和關聯(lián)性。兒童在決定購買一樣食品的時候,不會像大人一樣仔細閱讀包裝上面的說明文字,因此,兒童食品包裝的外部造型就顯得尤為重要。兒童食品包裝設計的造型要更有趣,要富有豐富的想象力,這才能引起兒童的注意,刺激他們的購買欲望,推動他們的購買行為。由此可見,形態(tài)仿生設計在兒童食品包裝設計中應用前景很廣,它使得兒童食品包裝更具生活化、情趣化、藝術化。兒童食品包裝形態(tài)仿生設計就是以生物的自然形態(tài)為原型進行再加工創(chuàng)造的設計,通過這種方法可以創(chuàng)造出很多形態(tài)各異,栩栩如生的包裝。自然形態(tài)的多樣化提供了包裝造型上的多樣化,增添了兒童食品包裝設計的形式趣味感,讓包裝更具有感染力和親和力。例如,兒童食品包裝設計常常在包裝的造型上采用一些動物、植物、房子、汽車、水果等自然形態(tài),這可以讓包裝更具趣味性和益智性,將包裝變身為玩具,讓孩子們樂于其中,激發(fā)孩子了解外部世界及自身。
(二)結(jié)構(gòu)仿生與兒童食品包裝設計
設計師結(jié)合不同的設計目的,研究生物體和自然界物質(zhì)存在的內(nèi)部結(jié)構(gòu)原理,尋求生物結(jié)構(gòu)與產(chǎn)品的潛在相似性進而對其模仿,將其應用于設計中即為結(jié)構(gòu)仿生設計。包裝的結(jié)構(gòu)是包裝的骨骼,它不同于包裝的外部造型可以直接展現(xiàn)在人們的面前,而是通過包裝的開啟方式、外部形態(tài)、具體使用中體現(xiàn)出來。在兒童食品包裝設計中可以通過分析生物的整體或部分的結(jié)構(gòu)特點,在設計時進行充分的利用與模仿,從而創(chuàng)造性地設計出符合兒童的心理且耐人尋味的包裝來。因此,模擬就應該更加理性化,更注重功能方面的設計,根據(jù)兒童的需求,通過仿生對象的結(jié)構(gòu)特征在仿生食品包裝設計中的應用,不斷調(diào)整其舒適性和宜人性。例如,蜂巢由一個個排列整齊的六棱柱形小蜂房組成,每個小蜂房的底部由3個相同的菱形組成,這些結(jié)構(gòu)與近代數(shù)學家精確計算出來的菱形鈍角和銳角完全相同,是最節(jié)省材料的結(jié)構(gòu),且容量大、極堅固,令許多專家贊嘆不止。蜂窩狀的結(jié)構(gòu)設計在兒童食品包裝設計之中很常見,這正是因為設計師充分利用了六菱形用材料最少,圍合空間最大的特點。
(三)色彩仿生與兒童食品包裝設計
色彩仿生設計就是從自然界豐富多樣的色彩和色彩搭配中,總結(jié)色彩在仿生對象中的作用,探索和發(fā)現(xiàn)其特定的功能和形式規(guī)律,吸取大自然色彩的優(yōu)點,將其運用于設計中,使設計既有功能作用,又具有和諧的美感。兒童對色彩有不同于成年人的敏感和想象力,對于兒童來講,每一種熟悉的顏色都是某種物品的象征,例如,紅色象征著太陽、溫暖和火焰,藍色象征著大海、藍天,綠色就是草地與樹木,對于每一種他們喜歡的顏色,兒童都有現(xiàn)實中的食物進行聯(lián)想。成功的兒童食品包裝色彩仿生設計的應用,可以提高兒童的認同感,進而提升兒童食品包裝設計的品質(zhì)。
(四)肌理仿生與兒童食品包裝設
設計師借鑒和模擬自然物表面的紋理質(zhì)感和組織結(jié)構(gòu)特征進行設計,使得設計表面紋理具有審美、情感的體驗,即為肌理仿生設計。將自然肌理運用到兒童食品包裝中,不僅僅表達出自然界的外表之美,我們利用這些豐富的表面肌理通過各種材料表現(xiàn)手法和技術,創(chuàng)造出一種新的深層意境的視覺語言,達到出人意料的效果。例如Naoto Fukasawa的仿水果表面肌理的飲料盒包裝設計,使用橡膠材料,充分表達出香蕉、橘子等水果味的設計語意,兒童看到飲料盒就仿佛已感受到了水果的味道。
(五)功能仿生與兒童食品包裝設計
功能仿生設計主要研究生物體和自然界物質(zhì)存在的功能原理,并用這些原理去改進現(xiàn)有的或建造新的技術系統(tǒng),以促進產(chǎn)品的更新?lián)Q代或新產(chǎn)品的開發(fā)。功能仿生設計在兒童食品包裝中的廣泛運用是未來設計的趨勢,越來越受到重視。2006年4月Seaquist公司推出了一種專門為兒童飲料(PtitsMonin)配備的新型瓶蓋,造型如小動物的頭一樣。這種旋轉(zhuǎn)式的瓶蓋擁有吸引兒童注意力的卡通造型,且用法簡單。撕去質(zhì)量密封條,在開啟瓶蓋時,瓶蓋紅色的卡通造型嘴里會彈出一個用塑料橡膠做的柔軟舌頭,且起到了吸管的作用。比如,當兒童抓住舌頭放進杯子里時,擠壓瓶體,飲料就可以從舌頭中流暢地落下,既衛(wèi)生又安全。當瓶蓋被擰緊時,舌頭就會被瓶蓋和瓶體壓住,這也是另一種密封的方式。
四、結(jié)語
兒童食品包裝設計的蓬勃發(fā)展有目共睹,設計師在進行兒童食品包裝設計時,既要考慮包裝的保護功能,也要照顧兒童的心理需求,在設計風格上吸引孩子們。仿生設計是兒童食品包裝設計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創(chuàng)意源泉。我們應對兒童食品包裝與仿生設計的關系做更進一步研究, 從自然萬物中發(fā)掘更多的原創(chuàng)點, 創(chuàng)造出更多藝術化、情趣化、生活化的兒童食品包裝設計。
參考文獻:
[1]劉丹.兒童食品包裝設計淺論[J].藝海,2012年01期.
[2]孫寧娜、董佳麗.仿生設計[M].長沙:湖南大學出版社,2010.
本次測試,我從轄區(qū)內(nèi)的機關三幼__幼兒園的小、中、大班中隨機抽取了120人為被試(各年齡組男、女小朋友均為20人),以訪談問卷的形式對兒童進行了生活自護能力、游戲自護能力、意外自護能力和心理自護能力等方面的測試。問卷共設有12個題目,被試者不分年齡、性別,問卷回答混在一起,聘請心理學專業(yè)的研究生擔任評分者,經(jīng)過記錄、統(tǒng)計得出被試者得分,并對數(shù)據(jù)進行統(tǒng)計處理。
測試結(jié)果如下:
l、從兒童自我保護能力總體現(xiàn)狀分析:
游戲活動自護能力和意外防護能力最好,82.5%的被試得分較高;兒童生活活動自護能力次之,總體也較好,76.7%的被試得分較高;而心理自護能力則較差,僅有24.2%的被試得分較高。通過進一步的分析發(fā)現(xiàn),在心理自護能力方面,不同年齡組之間并沒有顯著差異,即不同年齡組兒童的心理自護能力都普遍較差。可見,兒童的心理自護能力整體狀況不容樂觀。這一現(xiàn)象的產(chǎn)生與家長和教師往往是注重孩子的身體健康,而對其心理健康關注較少有關。而在如今這樣一個競爭激烈的社會里,對個人心理素質(zhì)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如果家長和教師從小就關注孩子心理的健康發(fā)展,那么對孩子未來的發(fā)展將大有裨益。因此,我們建議各位家長和教師應多與孩子交流,鼓勵他們把高興或難過的事情講出來,教會他們?nèi)绾握_面對困難等,以提高孩子的心理自護能力。
2、從兒童自我保護能力的年齡狀況分析:
通過測試我們發(fā)現(xiàn),在生活活動自護、游戲活動自護和心理自護方面小班與中班、大班之間存在顯著差異,而中班與大班兒童之間并不存在顯著差異。這一情況說明,在上述三方面兒童自護能力的發(fā)展中,中班是一個轉(zhuǎn)折點,即兒童的自護能力從小班到中班出現(xiàn)了一個飛躍,從中班到大班則平穩(wěn)發(fā)展。其主要原因在于:小班兒童在入園前,很多事情都是由家長包辦代替的,他們所受的自護能力方面的教育各有差異,且不系統(tǒng),加之他們?nèi)雸@后,對新環(huán)境有一定的適應過程,因而對幼兒中存在的危險因素也不敏感,故導致他們的自護能力較低,而中班兒童經(jīng)過了一年的幼兒生活,他們不僅能適應幼兒的環(huán)境,而且也接受了一些系統(tǒng)的自我保護方面的教育。因此其自護能力有了顯著地提高。
綜上所述,培養(yǎng)兒童的自我保護能力,教給兒童處理各種意外的基本常識是至關重要的,只有掌握了更多的自我保護知識、技能,才能使兒童的身體和心理免遭或減少傷害,更好地適應周圍環(huán)境。
如何做好這方面的教育,筆者通過長期工作實踐,認為首要抓好以下工作:
1、明確幼兒安全自護教育內(nèi)容
幼兒應掌握的安全知識與技能,既包括對自然環(huán)境和主體感覺等方面變化(或異常情況)的感知與處理,也包括對社會不安全因素和危險處境的認識與應對。據(jù)此,提出如下安全自護教育的內(nèi)容。
1.2日常生活環(huán)境中的安全自護教育
幼兒是人類生活中的弱者,由于他們的生理和心理、智力和體力都未成熟,無法感知和應對日常生活中蘊含著的大量不安全因素,所以首先要進行日常生活環(huán)境的安全自護教育。
1.2.1進餐:進餐或飲水時先用手摸摸碗或杯子,以免燙傷;不能亂吃或亂喝沒有生產(chǎn)標志的食品、飲料;不能用牙簽剔牙。
1.2.2睡眠:睡前要洗臉、洗腳、漱口,不能含著東西睡覺,不把雜物帶到床上玩。
1.2.3行走:行走時手不插在衣兜里;會扶著欄桿上下樓梯;學會靠右邊行走,不猛跑;過馬路走人行道,注意來往車輛;認識紅、綠燈等交通安全標志。
1.2.4藥物:學會辯認藥物和一些容易與飲料混淆的有害物品,不亂吃藥,知道120急救電話,認識防毒標志。
1.2.5防觸電:教育幼兒不接觸電插頭、插座等,不在靠近電源的地方玩耍;知道高壓電的標志,并遠離它們。
1.2.6開、關門:不在門邊玩,不把手放在門縫、抽屜里;知道“安全門”的作用。
1.3意外事故中的安全自護教育
突發(fā)性的意外事故是對幼兒危害最大的災難。它不但需要幼兒有一定的體力應付,更需要有聰睿靈敏的智力應對。應變能力的培養(yǎng)首當其沖。
1.3.1防火、防燙傷:不玩火柴、打火機和蠟燭,不在火源附近玩耍;教育幼兒要知道衣服著火時應迅速澆水并快速脫掉。燙傷后迅速用涼水沖或浸泡患處;知道119火警電話,認識防火標志。
1.3.2防雷電:知道打雷下雨時,不能在大樹及高大的建筑物下避雨;不在雷雨天看電視。
1.3.3防洪水:了解自救知識,抓住能浮起來的物品,或上樹或爬到地勢較高的地方。
1.3.4防地震:了解地震發(fā)生時的一些現(xiàn)象,進行簡單的自救訓練。
1.3.5防拐騙:知道自己及父母的姓名、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知道父母的工作單位;不接受陌生人的玩具、食品,不跟陌生人走;遇險時,會用電話呼救;知道110報警電話。
1.3.6防異物吸入:不將別針、硬幣、小玻璃球、鈕扣等放入口、鼻、耳中;不將氣球的碎片放入口中倒吸氣。
2、開拓各種幼兒安全自護教育的途徑
2.1在常規(guī)教育中進行安全自護意識的滲透
培養(yǎng)幼兒的安全自護意識應從培養(yǎng)其良好的常規(guī)習慣開始。首先要讓幼兒明確一日生活中各個環(huán)節(jié)和各項活動的具體要求,指出安全隱患和危害性,讓他們知道怎
樣做才對,怎樣做不對。幼兒年齡小,自覺性和自制力都比較差,而習慣的養(yǎng)成又不是一兩次教育就能奏效的。因此,除了提出要求和教給幼兒方法外,還應注意督促和檢查,經(jīng)常提醒,使幼兒良好的習慣不斷得到強化,逐步形成自覺的行動。例如,組織幼兒觀看動畫片《小明跟誰走了》,讓幼兒知道回家要等父母來接,決不跟陌生人走,也不吃陌生人給的任何東西。利用踏春或春游(秋游),有意識地教育幼兒乘車時不要把頭、手伸出窗外,不要在車行駛時吃棒棒糖和亂跑,同時,告訴幼兒在野外不亂采花草、種子,強化幼兒的安全自護意識。
2.2在主題活動中開展安全自護意識的教育
幼兒安全自護教育是社區(qū)工作中的重要教育工程,要持之以恒,要作為一項課題深入進行研究,不斷探索,不斷總結(jié),才有的放矢,取得成效。并且可以通過舉辦相應的主題活動,不斷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使幼兒避免一些意外傷害與不幸的發(fā)生,也為安全行為能力發(fā)展奠定基礎。
2.3在游戲活動中進行安全自護能力的培養(yǎng)
游戲是幼兒最喜歡的活動。但他們的身心發(fā)展水平較低,行為缺乏理智,易受情緒的影響,若不經(jīng)常進行教育,并利用游戲規(guī)則約束,則可能造成意外事故。針對這種情況,我們通過《找娃娃》、《我家住在哪兒》等活動,教育幼兒不要隨便離開集體,要和大家在一起。如果萬一走失,要膽大、心細,記住父母的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號碼、家庭住址及周圍明顯的建筑特征,激發(fā)幼兒脫險自救的情緒,促使幼兒想出一些脫險自救的具體方法。
利用情境表演游戲《乘公共汽車排隊》,使幼兒懂得“上下車不擁擠,不把頭、手伸出窗外,不在車內(nèi)亂跑”等乘車常識;利用角色游戲《紅綠燈》讓幼兒了解交通規(guī)則,外出要跟隨大人,不能在馬路上玩耍,避免事故的發(fā)生,使幼兒在他們感興趣的實踐中不斷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
3、保持家園安全自護教育的一致性
在培養(yǎng)幼兒安全自護意識教育的過程中,應要求家長配合進行一致性的教育。因為,相當一部分“自我保護”教育的內(nèi)容存在于家庭之中,社區(qū)工作者不便進行具體指導。因此,我們開展了數(shù)次家長課堂活動,將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安全常識介紹給家長,提高家長自身的安全意識和傳授能力,讓幼兒在父母的幫助下,掌握在家中的一些安全自護知識。在家中有許多的安全隱患物品,如熱水瓶、電磁爐、煤氣灶等,不能因為有隱患就設置各種,而應注意對孩子獨立行為能力的培養(yǎng)。如培養(yǎng)他們使用家庭中常用器具的能力、盛倒開水的能力。懂得跌摔傷或砸傷后不能亂擦的知識及用手緊壓傷口的止血能力;父母出門在外,幼兒獨處在家中,千萬不要給陌生人開門;有緊急情況時,要請可靠的鄰居幫忙等常識。幼兒家庭與社區(qū)以及幼兒園密切配合,對幼兒實施安全自護家園同步教育,是幼兒健康安全成長的必要保證。
總之,加強安全教育、培養(yǎng)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是十分重要的。它關系到每個幼兒的安全和健康,關系到每個家庭的幸福平安。因此,每個社區(qū)工作者及家長都應高度重視,防患于未然,消除一切可能發(fā)生在幼兒身邊的危險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1、通過實驗,幼兒在身體素質(zhì)、抵抗疾病能力、安全意識及自理自護能力方面有顯著提高,為他們今后適應社會、接受挑戰(zhàn)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論文關鍵詞 胎兒利益 民法 理論基礎 權利能力
學者一致公認胎兒利益應受民法保護,但民法保護胎兒的依據(jù)是什么卻眾說紛紜。探討該問題對解決我國目前在胎兒保護問題上的立法空白將大有裨益:既能解開胎兒利益為何應受民法保護的困擾,又能合理確定我國未來民法典保護胎兒利益的立法模式,
一、民法學界的理論觀點
法學界關于胎兒保護的理論基礎中比較有影響力的學說有權利能力說、法益說和權利說。
(一)權利能力說
“民事權利能力”是大陸法系民法的基石,用以確定民事主體資格,有權利能力者有民事主體資格,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該說沿襲大陸法系民法傳統(tǒng),認為決定胎兒利益能否得到民法保護的關鍵在于是否承認胎兒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及承認胎兒有多大范圍的權利能力:承認胎兒有完全權利能力,則胎兒能獲得全面的民法保護;承認胎兒有部分權利能力,則胎兒僅在特定情形下方能得到民法保護;否認胎兒有權利能力,則胎兒不能獲得民法保護。該學說在部分大陸法系國家民法典中得到印證,并因此形成三種關于胎兒利益保護的立法體例:
1.總括保護主義。認為只要胎兒活著出生,即具有和自然人一樣的民事權利能力。如《瑞士民法典》第31條:“子女,只要其出生時尚生存,出生前即具有權利能力。”
2.個別保護主義。即并不概括承認胎兒的權利能力,僅在特定情形下,如損害賠償、繼承等承認胎兒具有和已出生的自然人一樣的權利能力,便于胎兒行使權利。如《日本民法典》第721條:“胎兒,就損害賠償請求權,視為已出生。”《德國民法典》第1923條:“在繼承開始時尚未出生但是已經(jīng)受孕者,視為在繼承開始之前已出生。”
3.絕對主義。即否認胎兒具有任何權利能力,堅持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的理論。如我國《民法通則》第9條:“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二)法益說
有學者認為權利與其他法益有劃分之必要,權利僅限于名義上被稱作權利者,屬于廣義法益的核心部分,其余民事上的利益均稱其他法益。 究竟何謂“法益”,學者至今未能達成一致,但“法益說”卻在眾多理論中脫穎而出,受到諸多學者的追捧。
德國民法理論中將法益說稱之為“生命法益保護說”,并在司法實踐中用作保護胎兒利益的判決理由。如“醫(yī)院輸血案” ,該案中,被告上訴稱本案不能適用《德國民法典》第823條第一款 的規(guī)定,因為“不法侵害他人”應以侵害前有一個未受侵害狀態(tài)的存在為前提,而本案侵權行為發(fā)生之時,原告尚未受胎或出生,并沒有一個得受侵害之未受損害狀態(tài)的存在。生命法益保護說則認為該規(guī)定中所稱的“生命、身體、健康、自由”屬于生命法益,與“所有權或者其他權利”不同,生命法益本身并非權利,對所有權等權利而言,法律設有明確的界限,對權利的損害須以權利在此之前已然存在為前提,而生命法益是先于法律而存在的,任何對人類自然成長的妨礙或剝奪,都構(gòu)成對生命法益的侵害。 胎兒利益屬于生命法益,任何人對生命法益均享有不受任何妨害或阻礙的權利。
我國目前受學者歡迎的是以楊立新教授為主要代表提出的人身權延伸保護說,認為當民事主體享有民事權利能力時,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通過人身權而享有、維護、支配;當民事主體還未出生前以及消滅以后,作為權利主體是不存在的,但圍繞人身權而存在的先期人身利益和延續(xù)人身利益是客觀地存在于世的,這些法益與人身權利相互銜接,構(gòu)成自然人完整的人身利益。立法者不承認其為權利,但承認其為合法利益,并予以法律保護,因而成為法律保護的客體。 其核心思想仍是法益說。
(三)權利說
該說從民法保護胎兒的目的出發(fā),既然法律保護胎兒是為了保護未來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結(jié)合胎兒與自然人之間的關聯(lián)性,考慮到司法實踐中關于胎兒利益保護的案件多數(shù)是自然人就其胎兒期的損害提起的,因此,不規(guī)定胎兒的權利能力,法律可直接規(guī)定胎兒的民事權利,同樣可達異曲同工之效果。 前提是胎兒須在活著出生后方可行使其在胎兒期的權利。該學說在部分國家民法典中得到印證,如《德國民法典》第1條規(guī)定:“人的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的完成。”堅持人的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第884條卻規(guī)定:“撫養(yǎng)人被殺時,其應受撫養(yǎng)之第三人,雖于其時尚為胎兒,對于加害人亦有賠償請求權。”承認了胎兒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德國著名法學家Larenz認為:“一個生物有機體于出生前所受之侵害,對此發(fā)展中生物體之形成及功能所生不利之影響,于其出生后,仍會繼續(xù)。于此情形實可認為一個人因受出生前不利影響之作用,致其健康遭受侵害。民法第一條僅規(guī)定,人之權利能力始于出生,并未規(guī)定其作為生物體之存在,亦始于出生。關于此種對人之生命于出生前階段所為自然侵害而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須有一個因出生而取得權利能力、權利主體之存在,固不待言。” 當侵權行為發(fā)生時,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不是胎兒所受損害的賠償,而是一個生而患有疾病、殘障的人所受損害的賠償。因此,法律可根據(jù)胎兒懷于母體期間所可能遭受損害之情形,確定胎兒相關人身權利和財產(chǎn)權利,當胎兒活著出生后,即可以其名義就胎兒期所遭受的侵害請求損害賠償。
二、對民法學界學術觀點的評析
(一)權利能力說評析
以權利能力作為民法胎兒利益保護的理論基礎,符合大陸法系民法傳統(tǒng),堅持了民事權利能力制度根基,有利于維持法律體系的完整,易于為大陸法系學者所接受,而且該說無需確定胎兒利益的具體范圍,解決問題方式相對簡單,能更為全面保護胎兒利益。因此該學說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成為學界主流觀點,現(xiàn)在仍有較多學者贊成該學說。但胎兒畢竟是尚未出生的“人”,賦予胎兒權利能力,在現(xiàn)今權利能力制度下會產(chǎn)生許多問題:
1、我國《民法通則》第9條明確規(guī)定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始于出生,以“出生”的法律事實作為自然人享有民事主體資格的條件,尚未出生的胎兒屬于母體的一部分,當然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若承認胎兒具有民事權利能力顯然與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相矛盾;
2、民事權利能力又稱為民事權利義務能力,包括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義務能力,承認胎兒有民事權利能力,根據(jù)權利義務一致性原則,確定胎兒享有民事權利的同時,為胎兒設定義務成為可能,而使胎兒承擔法律義務與法律保護胎兒利益的初衷不符;
3、確認胎兒權利能力,全面保護胎兒利益可能動搖我國計劃生育國策:胎兒具有權利能力,其生命利益當然受法律保護,其結(jié)果將意味著胎兒中途夭折時(流產(chǎn))會將引起侵害生命權(甚至殺人罪)的法律運用,這顯然與我國計劃生育國策和優(yōu)生優(yōu)育的政策導向不相容。
基于對胎兒權利能力引發(fā)的種種問題的擔憂,有學者反對將民法保護胎兒的基礎建立在權利能力之上,認為“如果在胎兒利益的保護上仍固守權利能力制度,不僅難以周到地保護胎兒的利益,而且會因固守權利能力制度而限制法律的進步與發(fā)展。” 有學者甚至因而對權利能力存在的合理性提出懷疑,如曾世雄先生認為,權利能力的設置并非為民法上不可或缺的制度。
(二)法益說評析
法益說理論來自于司法實踐,具有實效性優(yōu)勢,且該理論有較強的“理性主義”傾向,具有自然法的特點,適用范圍靈活,英美法系國家和部分大陸法系國家運用該理論在個案中成功解決了胎兒損害賠償問題,我國司法實踐中也曾以此為基礎,較為成功地解決了死者利益保護問題。但筆者以為,該學說也存在許多問題:
1.法益說理論過于抽象,與法律規(guī)范所要求的嚴謹性不符。學者目前在“法益”的界定及其與“權益”、“權利”、“利益”之間的關系上還存在很大分歧,尚未形成共識。“法益”一詞本身抽象性強,難以準確界定其適用范圍,將其作為法律術語用于保護胎兒利益,與法條本身的嚴謹性要求不符。
2.法益說可操作性差,給司法實踐帶來難題。該說來自于司法實踐,為解決現(xiàn)實問題而形成的理論,缺乏理論根基。其以胎兒為生物學上的生命及胎兒與人的關系作為論證基礎,過于理論化,與倫理道德的聯(lián)系過于緊密,難以在訴訟中得到正確運用。而且該說適用范圍的廣泛性使得法官自由裁量權缺乏有效規(guī)制,在我國目前法官專業(yè)素質(zhì)普遍不高的情況下,很難在司法實踐中正確運用該理論解決實際問題。
3.法益說理論所解決的重點問題是法律為何要保護胎兒利益,強調(diào)因胎兒享有法定利益而當然受法律保護,而就如何保護問題卻始終未能明確說明。民法如何確認胎兒該項法益,胎兒該項法益存身何處,在大陸法系國家立法傳統(tǒng)下,法益說難以給出確定答案,其理論也難以融于大陸法系民法體系之中,使得其所謂胎兒“法定利益”師出無名。
(三)權利說評析
“權利說”得到部分學者贊同,也在部分國家的立法中得到肯定,原因在于此觀點繞開了權利能力制度因“出生”的限制在胎兒保護問題上所表現(xiàn)出的無能乏力的窘境,通過比較分析各國司法判例和實踐經(jīng)驗,根據(jù)胎兒利益保護的實際需要,明確、具體地解決了胎兒哪些利益應受法律保護的問題,個案上彰顯了公平與正義的法律理念。但此觀點也并非無懈可擊:
1.權利說理論以英美法系國家判例法為基礎,有針對性地解決胎兒的權利范圍問題,對于以成文法為傳統(tǒng),在人格、權利能力體系下構(gòu)建人法制度的大陸法系國家而言,權利說并未從根本上說明胎兒何以能夠享有該權利,缺乏理論基礎,其是否能真正解決胎兒利益保護問題,在大陸法系國家充分發(fā)揮實際作用還值得懷疑。
2.權利說難以全面保護胎兒利益。該說大致確定了胎兒的權利范圍,在法律適用上簡單明了,但畢竟立法者受立法水平及社會發(fā)展狀況的限制,難以窮盡對胎兒權益的羅列。各國法律條文的多寡,內(nèi)涵的大小體現(xiàn)出各國胎兒利益受保護的范圍的不同:《德國民法典》規(guī)定了2項(繼承權、損害賠償請求權)、《日本民法典》規(guī)定了3項(損害賠償請求權、繼承權、受遺贈權)。實踐中德、法等國家司法不斷突破原有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范圍,人們圍繞胎兒到底應該享有哪些權利而爭論不休,由此可見該說具有明顯的適用局限性。
3.權利說中提及的權利主要為請求權,如胎兒損害賠償請求權,是以侵權責任法為切入點,以侵權責任的構(gòu)成要件為標準來判斷是否構(gòu)成對胎兒利益的侵害,胎兒是否具有權利能力問題似乎并不在討論范圍內(nèi),但實際上仍存在一個類似問題,即侵權責任的成立,是否以侵害行為發(fā)生時存在一個具有權利能力的被侵權人為要件。享有民事權利應以取得民事權利能力為前提,自然人何以享有胎兒期的民事權利是法律確認胎兒權利時必須明確的。
三、我國民法保護胎兒應采用的理論基礎
法益說和權利說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未能以法律主體為核心構(gòu)建解決機制,與近現(xiàn)代民法所極力捍衛(wèi)的主體人格獨立、權利本位的理念相悖。相比之下,筆者認為權利能力說更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我國未來民法典可采權利能力說解決胎兒保護問題,但需就權利能力作技術處理,即堅持“活著出生規(guī)則”,胎兒只有在活著出生后,方可取得其在胎兒期間的權利能力。理由如下:
1.肯定胎兒的權利能力,確認其民事主體地位,是現(xiàn)代民法民事主體制度發(fā)展的必然趨勢。權利能力的演變過程就是人類解放的過程,即人從完全不具有權利能力(奴隸),到具有部分權利能力(“半人”),到具有完全權利能力(民法自然人)。 從民法確認民事主體的進程來看,民法并非自始就將現(xiàn)實世界的一切實體都確立為法律關系主體,都賦予其權利能力的,而是在立法政策的作用下,依其特殊認識選擇一定的實體。 民法確認胎兒的民事主體地位,是因為胎兒雖在母體之中,但他終究要脫離母體而獨立,成為民法上的獨立“人”,對胎兒利益予以保護實際上就是對法律“人”的保護。隨著現(xiàn)代人權理論的發(fā)展,部分國家或地區(qū)已經(jīng)在立法上確立了胎兒的主體地位。
2.部分學者基于權利能力的束縛所主張的權利能力無用論,筆者不能茍同。“權利能力”概念始創(chuàng)于德國,是對古羅馬法中“人格”這一更偏重于哲學意味的概念的替代,“任何人……既有權要求別人尊重他的人格,也有義務尊重別人。” 只是權利能力相對于人格而言,含有更多技術上的考慮,權利能力的本質(zhì)內(nèi)涵是體現(xiàn)法律對人性的尊重與肯定,而非簡單的哪些主體適用民法,哪些主體不適用民法的問題。胎兒盡管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人”,但從受孕時起,他就是一個獨立的,區(qū)別于母親的生物體,其與母親的相對獨立性決定了法律不能否認其具有部分人格,不能否認對其利益進行保護。
3.以“活著出生規(guī)則”限定胎兒的權利能力符合理論及實踐需要。探討胎兒的權利能力問題并非純粹為了保護胎兒,而是保護未來民事主體的民事權益。法律作為沖突的處理規(guī)則,若其不能有效地保護公認的需要保護的利益,就應質(zhì)疑其設計的合理性,并予以完善。在胎兒利益保護問題上,我們無需狹隘地理解權利能力始于出生規(guī)則,也無需為保護胎兒而對權利能力制度肆意地摧毀,僅需在胎兒權利能力問題上附加“活著出生規(guī)則”即可使因賦予胎兒權利能力所帶來的諸多問題引刃而解。
(1)有學者認為賦予胎兒民事權利能力有悖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的法律邏輯。事實上,在胎兒權利能力問題上,堅持“活著出生規(guī)則”,使其與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的傳統(tǒng)說法相吻合,既保護了胎兒利益,也維護了大陸法系民法概念的嚴謹性和民法理論體系的完整性。分析大陸法系國家民事立法就會發(fā)現(xiàn),只要涉及胎兒利益保護,都無一例外地附加規(guī)定“出生”或“非死產(chǎn)”條件。
(2)有學者認為賦予胎兒權利能力,就有可能為胎兒設定義務,而胎兒承擔法律義務有違法律保護胎兒的初衷。筆者認為這種擔憂完全沒有必要:首先,迄今為止各國就胎兒問題的爭論僅限于對胎兒利益保護問題,立法、學說及司法實踐中從不討論胎兒的義務能力問題,即對胎兒利益的保護當然地排除義務的承擔。其次,在“活著出生規(guī)則”限定下,胎兒活著出生后,就其胎兒階段所獲得的權利能力,與自然人權利能力并無差異,既然剛出生的嬰兒(自然人)具有權利能力,可以承擔法律義務,那么已出生的自然人承擔其在胎兒階段所產(chǎn)生的法律義務當然無法律障礙了。最后,自然人在胎兒階段所能產(chǎn)生的法律義務都是法定義務而非約定義務,細數(shù)起來少之又少,若確實有失公正完全可以通過法律規(guī)定予以排除掉。
論文關鍵詞 兒童權益 最大利益原則 人格尊嚴 非歧視 參與權
兒童,在國際法中一般指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他們充滿好奇,充滿生氣,充滿希望。兒童時代應該是快樂學習,單純生活,健康成長的階段,但是,對于許多兒童來說,童年的現(xiàn)實卻與此大不相同。佛山一五金城里,年僅2歲零4個月的小悅悅先后兩次遭車碾壓,后送往醫(yī)院搶救無效身亡,貴州畢節(jié)市,5名男孩被發(fā)現(xiàn)死于街頭垃圾箱內(nèi),當?shù)鼐秸{(diào)查后表示,5名男孩是因在垃圾箱內(nèi)生火取暖導致一氧化碳中毒而死。深度反思該事件背后所呈現(xiàn)的國家法律所存在的問題。怎樣將孩子安全做到最好,從而避免悲劇的此次重現(xiàn)?我認為,對于社會上頻頻出現(xiàn)的兒童因缺少看護而意外死亡的事件,不能停留在道德批判,只呼吁通過立法來懲罰”見死不救”,而完全忽視另一個最重要的方面:應該真正把孩子作為一個權益主體來對待,這樣才能全面體現(xiàn)全社會對兒童的保護。中國作為聯(lián)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簽字國,應該使該公約條例具體化并在我國真正得以實施。
《兒童權利公約》于1989年11月20日獲得聯(lián)合國大會通過,是第一部有關保障兒童權利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性約定,明確了各國兒童應當享有的各項基本權利。兒童權利,也即兒童人權,是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有專門條款規(guī)定了對兒童權利的保護,另外還有不少條款與兒童權利有密切聯(lián)系。傳統(tǒng)上兒童被看做是法律保護的客體,而兒童人權的觀念則是將兒童看做是權利的主體。
我國之前也熱情的參與了公約的起草,并于1990年8月29日簽署,1992年3月2日向聯(lián)合國遞交批準書。同時聲明,中國將在符合其憲法第25條關于計劃生育的規(guī)定的前提下,并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條的規(guī)定,履行公約第6條所規(guī)定的義務。該公約1992年4月2日對中國生效。我國至今已出臺多部法律規(guī)范予以執(zhí)行公約的精神。從國內(nèi)立法方面來看,中國制訂了以《憲法》為核心,包括《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殘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在內(nèi)的一系列與兒童的生存、保護和發(fā)展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為兒童應享有的各項權利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保證。但是也不可忽視其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處,有些法律看上去很完美,但從來就沒真正適用,或者說它們基本無法適用。要想在國內(nèi)尋找能夠維護兒童權利,保障兒童人權,將國際公約落實到實處,我們要首先對照國際公約中一系列原則來審視國內(nèi)兒童權利保護之現(xiàn)狀。
一、兒童最大利益原則
該原則深入表意有三個角度理解。第一,明確指出兒童應作為個體出現(xiàn)在人們?nèi)后w中,受到加倍的保護和優(yōu)先權,兒童雖說是父母生育培養(yǎng)下的幼小群體,但是不應該當成是父母的財產(chǎn)對待,子女和父母在法律面前享有公平公正的權利,是彼此平等的,禁止父母憑你溺愛或疼愛的理由對兒童實行暴力毆打等過激行為;第二,此項原則權威在各國兒童保護立法和司法提出的階級之上。實際上,兒童最大利益原則已經(jīng)貫穿于兒童權利保護的有關條款之中,落實到了兒童權利、權益的各環(huán)節(jié)當中,針對點滴行動均在法律保護的范圍之中,具有法律效力。有一點不容置疑,孩子夭折,長輩所經(jīng)受的磨難和艱辛絕對超出所有人,然而也不能出現(xiàn)輕視或不在乎的態(tài)度,存在部分兒童盡管身處家長的身邊同樣會出現(xiàn)意想不到的突然事件,特別是常年外出拼搏的農(nóng)民的孩子,得不到家長的指導和關心,成長教育道路更為挫折。
對于兒童的保護并不是一個家庭個體的問題,對兒童應有的保護和監(jiān)護應上升到社會的層面,國家的層面,家庭親權應上升到一種“國家親權”。當家庭沒有能夠及時承擔好保護孩子的責任,國家和社會要予以介入,保護社會弱勢者的個體權利和尊嚴,是國家的責任和義務。《兒童權利公約》全面確立了對兒童監(jiān)護的社會支持和國家公力救濟原則。同時,這與兒童監(jiān)護中父母首要監(jiān)護原則并不矛盾,它反映了在對兒童監(jiān)護中兒童最大利益原則的本質(zhì)要求。我們再看”小悅悅”事件中小悅悅被碾壓之后醫(yī)院的高額醫(yī)療費,以及如今中小學高額學費下導致農(nóng)民工子女失學,國家與政府在兒童權益保護方面的失職可見一斑。我們需要憲法和法律去保護和調(diào)整,同時法律能為保護兒童權益做多少,很大的程度取決于社會的一種共識,而這種共識又是一個逐步形成的過程。這就需要整個社會去不斷的努力,使我們的下一代都能享受他們應有的利益。
二、生命、存活與發(fā)展權原則
1924年,《日內(nèi)瓦兒童權利宣言》首次規(guī)定了兒童需要特殊照顧的條款。兒童為什么如此被重視和愛護,關鍵在于兒童權利和成年人不一樣,比如:兒童的辯解和爭論能力較差,其自身權利難以保護,極易被侵犯;所有權利必須由成年全體協(xié)助維護才可以得以長久;因為年齡緣故,某些權利無法親自享受;在我們生活的實際實行中,兒童享有的法律保護同別的成年社會群體的權利是同樣的,沒有特別明顯的差異,造成司法人員不容易分別出而哦它能夠好成人的權利界限,經(jīng)常依照同樣的思維模式執(zhí)行和對待,所以,造成,兒童權利出現(xiàn)嚴重的忽略。
除了生命安全全,兒童的心理健康也應受到保護。兒童心理脆弱,作為人的尊嚴極易受到傷害。諸如體罰、諷刺、侮辱、侵犯隱私等對其尊嚴的侵犯,致使兒童體驗到不公平、焦慮及自卑。長期如此,兒童的精神世界難以健康成長。對兒童生命尊嚴的維護,應成為兒童保護的重要方面。身處國內(nèi)戶外時,時常發(fā)現(xiàn)大多數(shù)家長習慣在露天或人群中發(fā)為孩子隨地大小便,一方面在不知不覺中侵犯了兒童應有的相關權益保護,另一方面給兒童健康成長道路抹上了污點,失去了人生價值觀、尊嚴觀。兒童也是我們公民中的一員,也有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應在一定區(qū)域和空間上保證兒童的地位、形象以及個人尊嚴。《兒童權利公約》第16條規(guī)定:“兒童的隱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擾,其榮譽和名譽不受非法攻擊。”該法律條紋明確指出,中國兒童應具有和享有一定的個人生命尊嚴不遭受外界侵犯和約束的權利。不允許在未經(jīng)兒童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各位家長私自通過某些不合理行為約束兒童、限制兒童,這是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侵犯了兒童權利公約法。所以,成人應以兒童的生存和未來成長道路為出發(fā)點,尊重兒童所具有的基本尊嚴,為兒童未來鋪平健康道路。
三、非歧視原則
在剛剛討論的內(nèi)容中,已經(jīng)涉及到兒童機會平等和分配正義的問題,這就關乎非歧視原則的落實了。由于中國的貧困并未消除,不夠發(fā)達的經(jīng)濟狀況導致了一部分兒童難以獲得平等的健康權和受教育權,地區(qū)之間,城鄉(xiāng)之間兒童的生存、保護的發(fā)展的條件與水平存在很大差異,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發(fā)展仍很不平衡。在許多經(jīng)濟落后地區(qū)還依然存在嚴重的“重男輕女”的現(xiàn)象,一些女孩面臨著被遺棄,虐待,失學的危險。這便涉及到整個社會更新觀念的問題,更新觀念是完善法律保護的基礎。同時,立法和司法實踐中貫徹非歧視原則,以法律形式確立相關的制度救濟,建立系統(tǒng)的兒童福利制度,將兒童權益的保護進一步的社會化,公法化。
四、兒童參與原則
兒童最大利益原則的性質(zhì)決定了兒童應當享有社會生活的參與權。兒童是活動者,是通過活動來反思學習發(fā)展自身的,同時兒童也是社會生活的一員,是積極主動參與社會生活的主體。保障兒童的社會參與權是兒童健康成長的基礎。在《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第一款中規(guī)定了尊重兒童意見的原則:“締約國應確保有主見能力的兒童有權對影響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項自由發(fā)表自己的意見,對兒童的意見應按照其年齡和成熟程度給以適當?shù)膶Υ!眱和毩⒁庵颈磉_的最大障礙來自成人的固有看法:兒童是不成熟不完善的,其想法是幼稚的。這些偏見不僅造成了兒童的話語權被剝奪,更導致屢見不鮮的無視兒童人格的狀況。
[關鍵詞]兒童 食品包裝 交互設計
中圖分類號:TIM8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35-0398-02
當今時代經(jīng)濟的飛速發(fā)展和科學技術的不斷改革創(chuàng)新,以及物質(zh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升都讓人們開始更為重視對精神生活水平的需求,這一廣大前提使得各個產(chǎn)物在商品經(jīng)濟和市場經(jīng)濟下開始看重與用戶需求之間的緊密聯(lián)系。交互設計-----強調(diào)人與商品之間交流互動的設計,通過對人的行為習慣和心理動向的分析,了解人們的心理需求和行為特征,以此來設計用戶與產(chǎn)品交互時的行為狀態(tài)。其設計質(zhì)量評估則以設計的有效性,可用性及情感因素為依據(jù)。美國Jennifer Preece等人在《交互設計―超越人機交互》中曾經(jīng)將交互設計定義為:設計用于支持人們?nèi)粘9ぷ鳌⑸畹慕换ギa(chǎn)品。交互設計也曾經(jīng)由美國知名心理學家和計算機學家Donald A. Norman在其著作《The Design of Everyday Things》(設計心理學)和《Emotion Design》(情感設計)中進行詳明而透徹的理論分析,并基于大量清晰有力的事實根據(jù)為交互設計這一概念做出基本定義,使得設計開始越來越傾注于產(chǎn)品的可用性與情感因素之間的聯(lián)系。
包裝設計發(fā)展至今,其概念應在保護商品和促進銷售等作用之上探索出更深層的意義。尤其是在包裝生命周期的初級時段,包裝設計策略應以用戶的需求和感受為主要前提和目標,而并非把包裝作為附屬品或是一種主要市場競爭手段而為之。尤其是在當代包裝用途不斷發(fā)展和更新的過程中更不能本著包裝為“一次性用品”的想法就將設計做得隨意而粗劣。在這個不斷開拓創(chuàng)新的時代里,與時俱進不僅是用戶的需求,更應該是設計中重要的原則和精神。隨著用戶對包裝的要求不斷提升,可見了解用戶的需求在包裝設計策略中是何等重要。如果包裝設計基于用戶需求,那我們除了需要保護產(chǎn)品的包裝之外還應要求其包裝本身能表達出一定的精神功能。就食品包裝來說,人們不但能從包裝設計中了解商品的基本內(nèi)容,也能從某種意義上獲得一些情感格調(diào),從而產(chǎn)生適當?shù)慕换ンw驗。
兒童作為食品市場中龐大的消費群體,其消費力量自然不容小覷。兒童是指0-14歲以感性思維為主的一類人群,他們正在發(fā)育的大腦還不足以理性地進行消費,常常因為某個食品包裝的奇特造型或鮮亮色彩而刺激產(chǎn)生購買欲望。兒童幾乎沒有能力去辨別一個商品對自己適合與否,正因如此,設計應該傾注更多的人文關懷,了解兒童的心理感受,讓他們在一個安全,舒適且滿足的過程中完成交互體驗。兒童食品包裝設計通過童趣的造型結(jié)構(gòu),特殊機理材質(zhì),不同的色彩搭配等各種必要因素綜合而成,并通過各部分相互配合和調(diào)節(jié)來表達設計師的情感初衷,或表達天真爛漫的趣味感,或體現(xiàn)耐人思考的教育性,或新奇趣味的氛圍追求,或提倡綠色環(huán)保而給人的思想啟迪等,所有的一切形式和狀態(tài)除了激發(fā)孩子食欲之外,還創(chuàng)造了一種輕松愉快的情境和藝術品質(zhì),讓兒童在交互的過程中受到熏陶和感染。
1. 兒童的基本特征
1.1兒童的消費心理特征
兒童這樣一群特殊的消費群體隨著社會的進步也越來越有自主行為,在充滿著信息化科學技術的今天,孩子們獲取各式各樣信息知識的方式已經(jīng)遠遠超過80年代或90年代。相比之下,如今的孩子對這個世界有著非凡的敏感度和成熟性,在好奇之余他們總能用那看似正常的邏輯去分析事實現(xiàn)狀,但由于發(fā)育的不完善,兒童跟成人之間確實還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
(1)模仿性。兒童在成長過程中具有思維性的第一步便是模仿,他們會本能的去模仿一切他們感興趣的事物,他們的心理行為活動和調(diào)節(jié)分析能力都處于比較低的水平,獲得對外界事物的認知取決于周圍人們的行為和思想表現(xiàn)。由于兒童極強的模仿性和從眾性,導致他們經(jīng)常看到別的孩子正在吃的食物或看到別的小朋友手里新鮮的食品包裝就會要求父母購買相同的物品,從而表現(xiàn)出孩子們與生俱來的攀比和炫耀心理。
(2)求奇性。兒童對一切新鮮、有趣且未知的事物,總是抱著極大的好奇感和想象力,他們會比成人具有更強烈的排斥感和認同感,且對于事物的認識是非常直觀的。如果讓他們反復接受同樣的東西就會失去興趣。孩子有著愛玩的天性,不喜歡循規(guī)蹈矩,對有趣味性的東西感到有吸引力。
(3)不穩(wěn)定性。兒童的生長發(fā)育的不成熟注定了他們的情感上的不穩(wěn)定性和非理性,他們擁有豐富的喜怒哀樂卻也總是復雜多變,對一件事物的持久度和專注度不高且轉(zhuǎn)變很快,特別是在食品的消費上表現(xiàn)出極強的沖動性,什么食品包裝引起了他們的好奇,他們便會想去拆開包裝吃到里面的食物。兒童在消費過程中的思維一般不具有邏輯性,在選擇購買食品的過程中,不會考慮食品的價格,品牌,質(zhì)量等因素,僅僅是依照食品包裝上的圖案等交互信息來判斷食品的味道,這便要求食品的包裝設計要十分符合兒童的審美和認知程度,并以他們的心理角度去契合食品包裝內(nèi)容。
1.2 兒童的認知心理特征
按照兒童心理學家皮亞杰的兒童認知發(fā)展理論看,兒童的認知發(fā)展可以劃分為感覺運動階段(0-2歲)、前運算階段(2-7歲)、具體運算階段(7一11歲)、形式運算階段(11歲以后)。由于第一階段兒童的行為和認知還處于形成期,僅依靠感官和動作來學習和理解他們的環(huán)境,因此他們還不能成為消費者。基本上從第二階段開始,兒童能擁有自己的思維能力,能以自我為中心的進行表達需求,并能逐漸獲得大量的心理操作能力從而慢慢獲得與食品包裝的交互行為。特別是到第四階段,兒童在心理成熟度和認知能力上有了較大的提高,此時的兒童能夠進行包括抽象和邏輯推理在內(nèi)的思維活動。一個兒童食品擺在超市的貨架上,兒童基本上只能通過對食品包裝的認知去判斷食品本身,那么這就要求兒童對包裝上的顏色、文字、圖案甚至是包裝形態(tài)和開啟方式有基本的認知,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符合兒童心理特征的食品包裝交互設計。
1.3 兒童的行為特征
兒童的行為是在參與食品包裝交互過程中的主要方面,但在食品選擇和購買中,我們經(jīng)常會以成人的主觀想法去決定兒童的想法,并且讓他們來聽從我們的決定。其實,我們“強加于”孩子的想法導致我們忽視了兒童自身的發(fā)展規(guī)律,并且限制了他們行為上的自主性。他們有自己的一套行為習慣,并在不同年齡層次上表現(xiàn)得不同。因此我們要從兒童本身的行為特點出發(fā),尊重他們的行為意愿,根據(jù)他們的思維和行為習慣來對食品包裝進行設計。
兒童在生長過程中,生理與心理的逐漸成熟,表現(xiàn)出一定的行為習慣特點。在接觸食品時,觸發(fā)兒童的首個交互行為便是拿起和開啟食品包裝。事實上,兒童從嬰幼兒階段開始,便有了一定的抓握行為和初步的手眼協(xié)調(diào)的擺弄物體的動作,但是這些動作往往還不夠準確和靈活。 在日常生活和教育中,他們會不斷的模仿成人的行為來逐步熟練接觸物品的動作,并強調(diào)“我自己拿”“我自己吃”等自主性的行為。比如當具有熟練操作運用物品的能力的兒童初次拿到食品包裝時,常常會因為著急吃到包裝內(nèi)的食物而遇到包裝開啟困難的情況,于是他們會去尋找尖銳鋒利的工具或直接放進嘴里用牙齒來協(xié)助開啟,或者完全不能自己開啟只能尋求家長的幫忙。不管是借助工具還是直接咬開都是既不安全又不衛(wèi)生的情況,很多時候由于包裝的開啟過于困難,孩子常常粗暴的撕扯包裝導致食物灑落出來,這也使孩子們本來對食品的期望變成了失望,使他們瞬間失去了愉快享用食品的過程,并且還有可能受到家長的批評。因此,就包裝開啟方式這一方面來說,必須時刻考慮到兒童的行為習慣,食品包裝的交互設計需以保護他們的安全和健康為主。
2.兒童食品包裝設計中交互信息傳達方式
2.1 包裝結(jié)構(gòu)的安全易用性
進行交互式包裝設計,有三個原則必須要注意,即:可用性(accessible),易用性(usable)和宜人性(engaging)。[1]就兒童這一弱勢群體而言,他們各方面處于生長發(fā)育階段,人體的各項功能還不完善,這將更高地要求兒童食品包裝的安全性和易用性。兒童的手掌大小和用力程度都不及成人,在開啟一些需高密封度包裝的食品時,則完全不能依靠自己的能力來進行這一行為,于是他們常常借助牙齒去幫助開啟包裝。然而,很多兒童食品包裝材料是塑料制品,例如果凍、棒棒糖、冰激凌等這些食品需要特殊密封度和保質(zhì)性,導致兒童不能獨立完成開啟動作,常常需要成人的幫助進行開啟。如果他們下意識的放入嘴里用牙齒咬開,則會接觸到包裝表面的灰層和塑料制品的毒性,因此,方便容易的包裝開啟方式,能讓孩子們在與包裝的交互過程中更加安全從而使得家長們更放心。
1. 根據(jù)物質(zhì)在生物體內(nèi)的功能進行分類,正確的組合是( )
A. 胰島素、葉綠素、纖維素
B. 氨基酸、丙酮酸、吲哚乙酸
C. 激素、遞質(zhì)、抗體
D. 淀粉、麥芽糖、淀粉酶
2. 下列物質(zhì)中都含有肽鍵的一組是( )
A. 酶、雄性激素、抗體
B. 胰島素、抗體、生長激素
C. 雄性激素、載體、酶
D. 維生素、甲狀腺激素、雌性激素
3. 下列各項組成細胞有機物的描述,正確的是( )
A. 細胞質(zhì)中的核酸均為核糖核酸
B. 淀粉和纖維素的單體都是葡萄糖
C. 多肽鏈一旦形成便具有生物活性
D. 蛋白質(zhì)的氧化產(chǎn)物是二氧化碳和水
4. 下列無機鹽的含量、存在形式和生理作用的敘述中錯誤的是( )
A. 無機鹽在細胞內(nèi)含量很少,主要以離子形式存在;具有維持滲透壓、酸堿度及細胞正常生命活動的功能
B. 人體內(nèi)Na+主要存在于細胞內(nèi)液,K+主要存在于細胞外液,血液中Ga2+缺乏時導致肌肉抽搐
C. 某些無機鹽是細胞內(nèi)一些大分子物質(zhì)的組成成分,如Fe參與血紅蛋白的構(gòu)成,Mg參與葉綠素的形成
D. 氮是植物體內(nèi)的重要元素之一,酶、核酸、ATP中都含有氮元素
5. 下列有關細胞成分和基本結(jié)構(gòu)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 原核細胞中的RNA可作為遺傳物質(zhì)直接為合成蛋白質(zhì)提供模板
B. 氨基酸、葡萄糖和核苷酸分子均可自由通過核孔
C. 變形蟲對食物的攝取與體內(nèi)線粒體有關
D. 水浴加熱煮沸時,DNA中氫鍵和蛋白質(zhì)中的肽鍵都會斷裂,導致分子的空間結(jié)構(gòu)改變
6. 關于如圖中曲線Ⅰ、Ⅱ的敘述,正確的是( )
A. 在種子成熟過程中,Ⅱ可表示自由水變化,Ⅰ表示干重變化
B. 在人體生命活動中,如果Ⅱ表示紅細胞運氧量,那么Ⅰ可表示細胞內(nèi)某種含鐵元素的大分子化合物的變化
C. 對越冬植物來說,Ⅰ表示越冬前細胞內(nèi)液濃度變化,Ⅱ可表示抗凍能力變化
D. 對于鱷魚來說,如果Ⅱ表示外界溫度從高到低變化,那么Ⅰ可表示其耗氧量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