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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經濟發展的階段和水平的不同,以及社會經濟制度和歷史過程的差異,各國(地區)形成了適合自己市場實際情況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制度。這些制度可以概括地歸結為兩大類,市場化融資融券模式和專業化融資公司模式。在市場化融資模式中,證券公司主要通過貨幣市場向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通過信貸、回購和票據融資,融資融券交易均表現為典型的市場行為,歐美的主要工業化國家實行的就是這種市場化的融資融券制度。在專業化融資公司的模式中,證券公司必須向經過特批的證券融資公司籌借資金,亞洲的一些國家和地區,如日本、臺灣等實行的是這種專營的融資公司模式。
(一)美國的融資融券制度
在美國現行體制中,對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活動進行管理的部門是聯邦儲備委員會。美聯儲的管理是建立在《1933年證券法案》和《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基礎之上的,此外美聯儲還先后頒布了4個有關信用交易的規定。除美聯儲外,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協會等自律機構也從自身的角度制訂了一系列的規則和條例來約束市場參與者的行為,作為對聯儲的法規和行政監管的重要補充。如紐約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有關信用交易賬戶操作的細則,以保證聯邦有關法規的實施。證券公司在融資交易方面的自律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對客戶進行融資時,嚴格遵守聯儲和交易所的有關規定,要求自己客戶信用賬戶中的保證金比率一般都高于聯儲所規定的比例,常規保證金維持率也高于交易所的規定。二是證券公司在向銀行申請轉融通時,必須嚴格按照聯儲和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挪用凍結的證券。另外,為了加強整個證券公司的規范水平、防范各種法律合同風險,證券公司協會還制訂了標準化的信用交易賬戶開戶合同和借券合同,對賬戶的操作和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活動通過法律的條款加以界定。
美國的市場化信用交易模式,是建立在發達的金融市場,以及包括證券公司在內的金融機構比較完整的自主性基礎之上的。在美國信用交易體系下,基本上呈現出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1、美國融資融券交易的最大特征就是高度的市場化在美國的信用交易模式中,監管當局從活躍市場同時又要有效地防范風險的目標出發,制訂了一套較為完整的規則。在制度所限定的范圍內,融資融券交易完全由市場的參與者自發完成。在融資融券的資格上,幾乎沒有特別的限定,只要是資金的富裕者,就可以參與融資,只要是證券的擁有者,就可以參與融券。而證券公司之間,同樣可以相互融資融券;證券公司與交易客戶之間,只要建立在“合意”的基礎上,實際上也可以進行融資融券的活動,比如出借證券、使用客戶保證金等等;銀行的參與方式則以資金轉融通為主,同時也向證券公司提供借券,而其他金融機構(養老金、保險公司等)則積極參與借券的轉融通。這種信用交易主體的廣泛性,源于美國金融市場的發達。
2、信用交易體系與貨幣市場回購市場緊密聯系
在美國的信用交易中,不僅融資融券主體之間有著直接的聯系,同時信用交易體系與貨幣市場、回購市場緊密結合。美國的貨幣市場基本上是對機構開放的,各個機構都能夠在貨幣市場上進行交易,獲得開展信用交易所需的資金或者證券。而在貨幣市場中,使用最為廣泛的工具就是債券回購。回購工具的廣泛使用,源于美國透明的貨幣市場以及完善的信用基礎。另外對于證券公司的短期資金需求而言,抵押貸款和融券也是廣為采用的方法。
(二)日本的融資融券制度
日本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制度最大的特點就是證券抵押和融券的轉融通完全由專業化的證券金融公司完成。在這種專業化證券金融公司的模式中,證券公司與銀行在證券抵押融資上被分隔開,由證券金融公司充當中介,證券金融公司居于排它的壟斷地位,嚴格控制著資金和證券通過信用交易的倍增效應。
為什么日本選擇了由證券金融公司主導的專業化模式呢?應該說,金融體系和信用環境的完善程度,往往與信用交易模式的專業化(或者市場化)程度密切相關,大凡金融市場越不發達、信用環境越薄弱,對專業化機構監控的依賴性就越大,這就是日本在戰后發展中選擇專業化模式的內在原因。
日本的專業化融資融券模式具有以下特征:
1.證券金融公司的壟斷專營地位
從負債結構來看,日本的證券金融公司主要是通過向資金和證券的擁有者融借證券和資金,來維持自己的轉融通業務。同時日本證券金融公司的自有資本的比例很小,為2.5%。如此小的自有資本規模,只有在政府支持和壟斷專營的基礎上,才能夠維持業務的正常運行。實際上,由于證券公司不能夠直接向銀行、保險基金等機構融取證券,其它金融機構如果需要借出證券,一般是要將其轉借給證券金融公司,再由證券金融公司附加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后將證券融借給證券公司。而在融資方面,由于證券公司可以部分參與貨幣市場以及從銀行獲得抵押貸款,證券金融公司對融資方面的壟斷性要小一些,是一種“準壟斷”的狀態。
2.信用交易操作層級分明
在日本的專業化信用交易模式中,客戶不允許直接從證券金融公司融取資金或者證券,而必須通過證券公司來統一進行。證券公司除了部分資金以外,也不能夠直接從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那里,獲得信用交易所需要的證券或資金。這樣,證券金融公司便成為整個信用交易體系中證券和資金的中轉樞紐。大藏省只要通過控制證券金融公司,就可以調控進出證券市場的資金和證券流量,控制信用交易的放大倍數。
3.日本證券金融公司在證券公司資券轉融通中的地位正在逐步下降
導致證券金融公司轉融資比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銀行與貨幣市場的資金使轉融通需求發生分流,證券公司越來越多地通過短期借款、回購等方式從其他渠道獲取所需資金。但與轉融資的情況相反,證券金融公司為證券公司提供的借券額占證券公司總借券交易額的比重卻越來越高,導致這種結果的原因在于證券金融公司在轉融券業務中的壟斷地位。
像日本這種職能分工明確的結構形式,確實便于監管,也與金融市場的欠發達相適應。但其在一定程度上損失了資源快速配置的效率。
(三)臺灣的融資融券制度
臺灣的融資融券制度雖然是與日本相似的專業化證券金融公司模式,但是有一個重要的差異,就是實行了對證券公司和一般投資者同時融資融券的“雙軌制”。
在臺灣所有的證券公司中,只有一小部分是經批準可以辦理融資融券業務的機構,其余的證券公司則沒有營業許可。獲得融資融券許可的證券公司可以給客戶提供融資融券的服務,然后再從證券金融公司轉融通。而沒有許可證的證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戶的委托,代客戶向證券金融公司申請融資融券。這樣證券金融公司實際上一面為一部分證券公司辦理資券轉融通,同時又直接為一般投資者提供融資融券服務。
在“雙軌制”的結構中,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既可以通過證券抵押的方式從證券金融公司獲得資金,也可以將不動產作抵押向銀行和其他非銀行機構融資,因此,證券金融公司并不是資本市場和貨幣資金市場之間的唯一資金通道,而是專門以證券質押的方式獲取資金的特殊通道。
從臺灣信用交易制度的歷史進程和現實狀況來看,基本上體現了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
1.證券金融公司處于既壟斷又競爭的地位
在臺灣的信用交易模式中,一方面根據臺灣金融市場的欠發達現狀,采取了專業化集中信用的形式,另一方面又力圖在各個方面充分體現出市場競爭的特點。臺灣有四個證券金融公司,但并不象日本那樣,一家幾乎完全壟斷市場,而是在信用交易提供轉融資上展開市場競爭。另外,從資本規模上也比較接近。這種四家競爭的形式促進了證券金融公司的效率。由于近似有效的市場競爭,證券金融公司比較注重市場運作與風險的控制。
2.客戶信用交易并非必然集中于證券公司,證券金融公司的職能逐步從轉融資過渡到直接融資
臺灣的證券公司只有一小部分具有信用交易資格,可以為客戶直接提供融資和融券的信用交易支持,而大部分的證券公司只能接受信用交易客戶的委托,轉而向證券金融公司辦理轉融通。而客戶也可以選擇,是從證券公司直接獲得融資和融券,還是直接向證券金融公司申請融資和融券。所以,證券金融公司在資券轉融通業務日漸萎縮的情況下,更多地轉向直接為個人投資者提供資券融通,成了一個市場化的融資公司。
3.證券金融公司的資券轉融通業務日漸萎縮
臺灣的證券公司,尤其是有信用交易資格的證券公司,在信用交易中越來越多地利用貨幣市場的融資工具,而逐漸減少對證券金融公司的依賴,這導致了證券金融公司轉融通業務的萎縮。
二、我國證券公司融資融券現狀分析
(一)我國證券公司融資融券的現狀
證券公司可支配資產的多少是決定其市場競爭力的重要參數之一。因此,國內外券商都非常重視融資融券業務。由于我國股票市場還沒有做空機制,因此目前國內券商尚無法進行融券交易。
證券市場發達國家的券商融資渠道比較通暢,券商的資產負債率相當高。如美林公司的資產負債率為95%,所有者權益僅為5%,這意味著95%的資金來自于別的融資渠道。一般說來,公開上市是國外許多知名證券公司融資的重要渠道。美國的十大券商都是在紐約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的股份公司,其中不少還在多個交易所同時上市。此外,國外券商的融資渠道還有發行金融債券、進行特種信用貸款、同業拆借、票據融資、國債回購和抵押債券等方式。
相比之下,國內券商的融資渠道就顯得乏善可陳。除自有資金外,我國券商融資的主要方式有:
一是同業拆借。1999年8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發《證券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管理規定》,為證券公司同業拆借業務提供了一條合法通道。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成員總數已經由1998年的171家、1999年的319家增加到2000年的464家,目前已經達到495家。2000年,信用拆借全年成交6728.07億元,較上年增長104%。
二是國債回購。目前,我國國債市場由銀行間市場與交易所市場兩個相互分割的市場組成,大部分證券公司只能在交易所市場交易,而國債的最大買家——商業銀行只能在銀行間市場交易。從1997年起,我國國債市場就一直以銀行間市場為中心。交易所市場雖然交易活躍,但由于發行量小,債券供不應求,導致回購利率高企,特別是在新股發行時尤為明顯,券商融資成本較高。2000年,我國國債回購全年成交15781.74億元、較上年增長299%,現券買賣全年成交682.68億元、較上年增長782%。
三是股票質押貸款。2000年2月13日,央行和證監會聯合《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允許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以自營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券作抵押向商業銀行借款,從而為證券公司自營業務提供了新的融資來源。股票質押貸款具有的乘數效應使券商能以低成本擴張并獲取高收益,但券商提高了收益的同時負債也相對上升,風險也自然增加。因此管理層對該項業務作了較嚴格的資格認定,目前我國只有部分券商獲準進行股票質押貸款業務。
總體而言,我國券商的融資業務存在渠道窄、數量少、比例小的特點。融券業務至今還沒有開展,債務融資也只處于起步階段。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嚴格限制。1999年的《證券法》第35、36、141條明確規定:證券交易以現貨進行交易,證券公司不得從事向客戶融資或者融券的證券交易活動;證券公司接受委托賣出證券必須是客戶證券帳戶上實有的證券,不得為客戶融券交易;證券公司接受委托買入證券必須以客戶資金帳戶上實有的資金支付,不得為客戶融資交易。《證券法》第133條規定:禁止銀行資金違規流入股市,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必須使用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也就是說,在我國當前的法律框架下,強調現貨交易,既限制券商通過融資融券進行自營業務,也限制其向客戶提供融資融券服務。
(二)拓展融資融券渠道的必要性分析
在證券市場的起步階段,券商自身的風險內控機制尚未健全,各種配套的監管措施尚未完善,因此從微觀層次上看,嚴格的分業經營勢所難免,但從宏觀層次上看,銀行與證券、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必須在最高層次上融合,這也是當今國際金融業的整體趨勢。隨著市場的進一步發育,以及應對加入WTO后國外券商的激烈競爭,拓展券商的融資融券渠道已是擺在管理層及券商面前的當務之急。
1、券商擴大可支配資源、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需要
證券業是一個資金密集型產業,資產規模直接決定了券商的競爭力。我國券商與國外同行相比,其一大劣勢是自有資本金不足,總資產規模小。如2000年我國101家券商的資產總額為5753億元(含客戶保證金),凈資產總額為236.4億元,平均每家券商的總資產、凈資產分別僅為57億元和2.34億元。從1999年起我國券商掀起了一波大規模的增資擴股運動,但截止2001年底,券商總資本金才剛剛突破800億元,平均每家不到7億元。相比之下,美國1998年底券商總資本金達1045億美元,總資產達19739億美元(不含客戶保證金)。2000年我國券商業務價值量排名第一的海通證券的營業收入為28.94億元人民幣,而同期美國最大的摩根斯坦利添惠公司營業收入為454.13億美元,前者僅為后者的0.77%。現在我國已經加入WTO,國內券商很快就要和國外的投資銀行“巨無霸”在同一平臺上展開公平競爭,這樣小的資產規模,如果沒有一條通暢的融資融券渠道的話,如何能與國際大投行競爭。
2、現有融資渠道的有效程度不足
從美國、臺灣的融資融券制度看,券商的債務融資主要來自銀行、證券金融公司和貨幣市場。其中,回購協議正在成為券商融資的一個越來越重要的渠道,逐步代替傳統的證券抵押融資方式。而我國目前階段由于貨幣市場的發展相對落后,交易工具的種類少,交易規模小,參與機構也少,而且證券公司自營帳戶中以股票持倉為主,可以用來作回購交易的債券數量有限,因此,回購市場尚不能很好地滿足我國券商的融資需求。拆借市場上融資不用證券作抵押,融資風險比較高,銀行出于自身安全性考慮對融資額度有較嚴格的限制,因此同業拆借所能獲取的資金是有限的。另外,同業拆借和國債回購都不能滿足券商對中長期資金的需求。證券質押融資具有一定的風險,尤其是銀行很難對券商或投資者融資取得的資金投向進行有效的監控,加之我國股票市場實際運行過程的不規范性,因此監管部門對證券質押融資作了嚴格的資格認定和比例限制,使其至今仍處在起步階段,市場規模很小。因此,我國現有的幾種券商融資渠道,都由于其本身的缺陷性或政府管制行為,而不能很好地滿足券商對資金的需求。因此,我們有必要尋找一種新的券商融資方式,或者改進現有的融資手段,使其能更好地為券商融資服務。
3、有利于活躍交易市場
與證券交易相關的融資融券屬于信用交易,而信用交易可利用保證金比率這一杠桿,有效地放大參與市場交易的資金量,從而活躍交易市場。總體上說,我國股票市場的交投一直比較活躍。以1998年為例,紐約和東京交易所的換手率分別為69.9%和34.1%,臺灣證券交易所的換手率為314%,而我國1998年為515%(上海A股,下同),1999年為428%,2000年為498%,遠遠高于美國和日本,也高于臺灣。我國股票市場能維持活躍的交易,主要得益于三個方面:一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和政府對股市的大力支持;二是我國金融體系的封閉性使投資者缺乏其他高效的投資渠道;三是我國股市正處于起步階段,市場運行尚不規范,散戶比例大,做莊盛行,投機性強。隨著我國加入WTO后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以上三個有利于股市活躍的因素將逐漸淡化,同時一些新的市場變數已開始顯現:一是市場監管力度加強,大量違規資金將撤離股市;二是市場擴容速度加快,對資金的需求增加;三是我國即將推行國有股流通方案,雖然方案還沒有最終確定,但大量國有股的流通,無疑需要巨額承接資金。因此,未來我國股市的資金面并不寬裕,市場交投將逐漸趨于平和。而證券市場要實現其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維持一定的交易活躍程度是前提。從這個意義上說,拓展券商的融資融券渠道,進而活躍股市交易,是應時之需。
4、建立完善的融資融券制度,能起到價格穩定器的作用
我國股票市場屬于典型的單邊市,只能做多,不能做空。也就是說,投資者要想博取價差收益,只有先買進股票然后再高價賣出,由此導致市場一味地追高,市盈率高企,股價遠遠脫離基本面。一旦市場出現危機時,往往又出現連續的“跳水”,股價下跌失去控制。據統計,從1996年到2001年,我國股票市場的年平均波動幅度達40%(按上海綜合指數計算)。而在完善的融資融券制度下,市場本身具備了價格穩定器的作用。其原理是:當市場過度投機導致某一股票價格暴漲時,投資者可通過融券,沽出這一股票,從而引致股價回落;相反,當某一股票被市場過度低估時,投資者可通過融資買進該股票,從而促使股價上漲。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完善的融資融券制度下,價格穩定器才能發揮作用。在沒有融券交易的配合下,融資交易不僅不會起到價格穩定器的作用,反而會制造市場虛假信息,破壞市場供需平衡。因此,我國在建立融資融券制度時,應注意兩者的協調發展。
5、從長期來看,通過融資融券溝通資本市場與貨幣市場,有利于釋放金融市場風險。
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是兩個既相對獨立又緊密相關的金融子系統,供需的變化和市場的割裂將不可避免地在這兩個系統中產生風險積累,如果風險長期得不到分散和消弭,將使整個金融市場的風險過度膨脹而危及國民經濟的發展。當前,我國的金融風險已經不可忽視。一方面,銀行存款大量增加,目前已超過7萬億元,且每年的增量在8000億元以上,存款的迅速增加與銀行“惜貸”形成了強烈的對比,導致銀行單位資產贏利下降和總體資產質量惡化。另一方面,證券市場因其快速發展和高額回報所引致的對資金的大量需求得不到很好地解決,于是違規事件時有發生且屢禁不止,如銀行資金違規入市、券商挪用客戶保證金及向客戶融資融券進行非法交易等。這些狀況說明我國的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都已具有相互滲透的需要和沖動,人為的割裂非但不能解決這種矛盾,反而會引發更大的風險和危機。因此,當前應逐步放開對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管制,使銀行資金能合法、受控制地進入證券市場,從而緩解和釋放整個金融系統的風險。
三、建立“有中國特色”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制度
(一)主導思想:建立過渡性專業化證券金融公司
從美國、日本和臺灣的制度比較中可以看出,一國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制度的選擇從根本上說是由該國的證券市場發展水平和經濟制度的結構特征決定的。美國的制度是在市場的歷史進程中自發地形成和發展,并由法規制度加以限定和完善的。日本和臺灣的制度都是戰后在證券市場欠發達、交易機制不完善、整個金融制度不健全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因而其制度從一開始就有別于美國,具備中央控制的性質。
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市場運行機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完善,市場參與者的自律意識和自律能力也相對較低,因此難以直接采用市場化的融資融券模式,而應吸取日本和臺灣的經驗和教訓,建立過渡性專業化的證券金融公司模式,等時機成熟后再轉為市場化模式。同時,應注意到我國屬于“轉軌經濟國家”這一現實,證券市場中仍有許多地方有別于他國,如國有股問題,A、B股問題,銀行、券商、上市公司以國有控股為主等等,因此在建立自己的模式時,應充分考慮到我國的特殊國情,制定有中國特色的證券金融公司制度。
建立我國的證券金融公司應充分注意到其過渡性。從日本和臺灣的經驗來看,證券金融公司曾在活躍市場、融通資金和控制風險等方面發揮過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證券市場的逐步成熟,這種專營性的證券金融公司已越來越難以適應市場進一步發展的需要。一方面它在融資融券市場中的份額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它越來越難以勝任日漸增多的市場職能,在運行中出現了業務大、責任重、風險集中的狀況。因此,我國在建立融資融券制度時,從一開始就應明確市場化的融資融券制度才是最終的選擇,建立證券金融公司只是一個過渡的橋梁。在制度設計中,應使其盡量精干并易于調整和過渡。在數量上,宜控制在3家左右;在功能上,應盡可能采取市場化的運行方式,減少政府過度干涉,防止權力和責任過于集中。
(二)建立證券金融公司的意義
1、有利于監管部門對融資融券活動進行監督控制
我國證券市場是建立在公有經濟基礎之上的,國家對包括證券市場在內的所有市場都進行調控,這與美國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上的自有市場經濟有著本質的不同。在美國模式中,風險的控制由市場參與者以自律為原則自發地實現。證券公司和銀行直接發生個別融資融券交易,中央監管部門對市場整體的融資融券活動難以有及時而全面的了解,也難以對交易活動實行有效的監督;證券交易所作為第三者可以對融資融券活動的結果進行監督,但很難對交易過程實行監控,也難以防止交易雙方發生不規范的內部交易。而專業性的證券金融公司,作為融資融券市場的唯一窗口,可以隨時掌握整個市場的融資融券情況,并在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完成對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服務。公司的性質、地位及其與監管部門的關系決定了它在提供服務時將履行嚴格的自律準則,降低風險和防范不規范行為的發生。
2、有利于融資融券活動的順利進行
在證券金融公司模式下,各個銀行將資金或證券貸給證券金融公司,再由后者轉融給各個證券公司,這使融資融券活動的傳遞鏈單一化,在機制上比較容易理順。相反,如果各個銀行將資金或證券直接貸給證券公司,由于參與主體繁多,可能導致融資融券市場的無序化,不利于市場監管,尤其是對銀行現有的管理水平及其人員的技能素質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此外,銀行與證券的存管、清算、登記等業務機構分屬不同的管理系統,在協調上存在一定的難度和障礙,這也限制了銀行和券商之間進行直接的融資融券活動。
3、有利于降低融資融券的系統性風險
融資融券不可避免地含帶著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在我國目前融資融券制度和有關法律制度欠完備的情況下,銀行出于對貸款安全性的考慮,對券商的融資融券需求可能顯得不夠熱心。通過建立專業化的證券金融公司,憑籍其高于券商的信用水平以保證貸款和利息收入的安全性,可大大消除銀行的顧慮,增強銀行乃至整個社會對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安全性的信心,從而有力地擴大券商的融資融券通道。
(三)證券金融公司的制度框架和運作機制探討
1、自有資本的籌集
從股東結構上看,日本和臺灣的證券金融公司的最大股東都是各類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和交易所,這使證券金融公司具備了較高的信用水平和中立性,值得我國借鑒。未來我國的證券金融公司,可由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以及其它有實力的投資公司、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共同投資建立。
證券金融公司資本充足率的設定,直接影響到其資產規模、信用水平和運行質量。臺灣要求證券金融公司的負債總額不能超過其資本凈值的11.5倍,相當于最低資本金充足率8%;相比之下,日本證券金融公司的同一比率僅為2.5%,其資本金比率很低,且債務中幾乎全部為短期債務,要求高效率的流動資金管理技能。考慮到金融機構的性質及本著穩健的原則,我國證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資本金充足率設定在8%比較適宜。
2、明確不同部門的職能權限
融資融券的交易過程比較復雜,牽涉面也較廣,因此美國、日本、臺灣都對此作了非常細致和具體的規定。我國證券市場發育程度尚低,市場參與者自律性較差,因此更應事先制定較完備的法律法規加以規范,明確各方的權限和職責。我國法規的結構設計可以從兩方面著手: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商業銀行的主管機構,制定有關銀行向證券金融公司提供資金的渠道、方式和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作為中央證券監管機構,制定證券金融公司向證券公司或投資者提供資券轉融通的管理辦法,并由證券交易所對有關交易、存管、結算等方面制定出細則作為補充。證券金融公司成立后,再根據以上兩個方面的總體法規制定出具體的操作規程,這樣就形成了一個較為完整的制度氛圍。
3、業務職能的設定
證券金融公司是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之間的資金通道之一。日本的證券金融公司只能向證券公司進行融資融券,而與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必須通過證券公司轉融通;臺灣實行對證券公司和一般投資者同時融資融券的“雙軌制”,并對證券公司進行分類,只有約三分之一的證券公司有辦理融資融券業務的許可,其它的證券公司只能為客戶辦理資券轉融通。我國在設定證券金融公司的職能時,可同時借鑒日本、臺灣的經驗,并根據我國實際情況,考慮制定以下分階段的實施步驟:
(1)對券商的融資融券資格設限,只有那些具備一定規模、資產質量良好、守法經營的券商才有資格申請融資融券業務。券商規模控制在近期無重大違規行為的綜合類券商。
(2)在證券金融公司建立之初,規定其只能向證券公司進行融資,而不得向后者進行融券,也不得直接向投資者進行融資融券。證券公司可以向投資者融資,但不得融券。
(3)在運行一段時間后(如1年后),放開證券金融公司直接向投資者進行融資,但仍不得向券商或投資者從事融券業務。
(4)在我國的做空機制建立起來后,放開證券金融公司向券商和投資者從事融券業務,同時券商也可以向投資者融券。
當融資融券制度最終建立起來后,其運作機制如下圖所示:
4、建立信用管理機制
融資融券交易有較強的倍乘效應,能在短時內大規模增加交易額度,從而增加市場風險。因此,為防止交易信用的過度膨脹,應設立一套有效的機制對其進行管制。考慮到我國的證券公司尚無辦理證券抵押融資業務的經驗而且自律程度低,與早期的臺灣證券市場相仿,因此在設計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制度時,可較多地參照臺灣的管理辦法,注重對各個級別的信用額度的控制,強調以保證金比率為基礎控制因市價變動形成的市場風險,以及以資本金比率為基礎控制證券公司的債務風險。同時,對美國、日本的成功之處,也要有選擇地學習參照。具體措施包括:
(1)可用作融資融券交易的證券的資格認定
不同證券的質量和價格波動性差異很大,將直接影響到信用交易的風險水平,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證券都適合作融資融券交易,而應對其進行資格認定。資格認定權可歸屬證券交易所。現階段,可考慮規定流通股本在3000萬股以上,股東人數在2000人以上,具有一定交易規模的公司股票才可以用來作融資交易或抵押。融券用的證券資格應比融資的證券更高,可規定流通股本在4000萬股以上,股東人數在3000人以上。當然,在運行過程中,交易所應根據股票的市場表現和公司的情況隨時修訂具有融資融券資格的股票名單。
(2)對市場整體信用額度的管理
包括對融資保證金比率和融券保證金比率的動態管理。融資保證金比率包括最低初始保證金比率和常規維持率,借鑒臺灣的經驗,現階段我國這兩個比率可考慮設定在60%和30%。也就是說,券商在融入資金購買證券時,必須交納60%的保證金,并把購得證券交給證券金融公司作抵押。當證券價格下跌導致保證金比率低于60%時,證券金融公司將停止向該券商繼續融資,當保證金比率低于30%時,證券金融公司將通知券商補交保證金,否則將強行賣出抵押證券。券商的保證金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符合條件的證券。當用證券作保證金時,還應設定另外兩個指標:一是現金比率,即券商的保證金不能全部是證券,而必須包含一定比例以上的現金。現金比率可設定為20%;二是擔保證券的折扣率,即用作保證金的證券不能按其市值來計算,而應扣除一定的折扣率,以降低證券價格過度波動帶來的信用風險。擔保證券的折扣率與證券的類型有關,政府債券可按10%計,上市股票可按30%計。
融券保證金比率也包括最低初始保證金比率和常規維持率,可分別定在70%和30%。其含義和融資保證金的最低初始比率和常規比率一致。
(3)對證券機構信用額度的管理
包括對證券金融公司的管理和對證券公司的管理。借鑒臺灣的經驗,對證券金融公司的信用額度管理可通過資本凈值的比例管理來實現:一是規定證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資本充足率為8%;二是規定證券金融公司從銀行的融資不得超過其資本凈值的6倍;三是證券金融公司對任何一家證券公司的融資額度不能超過其凈值的15%。
對證券公司的管理同樣可通過資本凈值的比例管理實施:一是規定證券公司對投資者融資融券的總額與其資本凈值的最高倍率,臺灣規定為250%,考慮到我國證券公司的資本金比率遠不及臺灣,因此可考慮將這一倍率定200%;二是每家證券公司在單個證券上的融資和融券額分別不得超過其資本凈值的10%和5%。
(4)對個別股票的信用額度管理
對個股的信用額度管理是為了防止股票過度融資融券導致風險增加。可規定:當一只股票的融資融券額達到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25%時,交易所將停止融資買進或融券賣出,當比率下降到18%以下時再恢復交易;當融券額已超過融資額時,也應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復平衡后再重新開始交易。
5、建立嚴格的抵押證券存管制度
證券存管是融資融券的一個關鍵環節,直接關系到資券借出方的資產安全。在美國、日本和臺灣的制度中,美國的存管制度是最完善的,相反,臺灣的制度過于僵死。因此,在設計我國的融資融券制度中有關抵押品存管的機制時應更多地參鑒美國的運作機制。其關鍵步驟包括:
(1)農產品流通體制研究 (2)社會主義所有制與產權問題研究 (3)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問題研究 (4)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問題研究 (5)公有制實現形式問題研究 (6)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市場機制與宏觀調控關系研究 (7)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地區轉移研究 (8)聯產承包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研究 (9)企業經營機制問題研究 (10)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問題研究 (11)現代公司的治理結構研究 (12)企業兼并的理論與實踐研究 (13)企業管理創新及其機制研究 (14)企業家隊伍建設問題研究 (15)中小企業發展與融資問題研究 (16)鄉鎮企業發展問題研究 (17)企業集團發展問題研究 (18)集團公司內部母子公司關系及產權管理研究 (19)國有企業改革問題研究 (20)我國企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問題研究 (21)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行為研究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行為研究 (22)農業產業化問題研究 (23)欠發達農區工業化、城市化問題研究 (24)加快中小城鎮建設問題研究 (25)農村費改銳問題研究 (26)減輕農民負擔和提高農民收入問題研究 (27)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公有制的有機結合問題研究 (28)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政府與企業關系研究 (29)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所有制結構演變和發展趨勢研究 (30)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行為研究
同學們不見常見經濟學畢業論文的問題
問:這2個題目網上都已經有人寫了,再寫老師會說是抄襲了吧?
寫文章要有技巧,更要有新意,就如一個人說話,要說能讓人記住的話。
方法有這樣幾條: 別人在正方,你就讓站在反方,還會有人說你抄襲嗎?所謂研究,就是探討,理念研究、學術研究永遠沒有標準答案,知道這一點很重要。 別人是大題目,你就以小見大、小題大作。大題目不好寫,要有深度,要研究透徹,要形成體系,但是,化時間搞清楚一個點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容易的,只要有亮點就行。
舉例:《中小企業發展與融資問題研究》這個題目
有人將中小企業融資難歸結為處于融資競爭的弱勢,這是完全錯誤的,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源還在于中小企業本身,原因有幾個:
1、企業產權制度不完善導致企業產權不明晰,如虛假注冊資本、股權設置、企業的設立與清算;
2、現代企業制度不完善導致經營不規范、風險成本加大,如偷漏稅、財務管理、企業行為和個人行為界限不清,政府、稅務、銀行“三表”的現象;
3、法律環境不完善導致企業信用極度惡化,如:商業信用缺失、逃廢債;
4、家屬企業和職業經理的推行,如一代企業的接班人問題、職業經理的社會認同和自律,要知道喬布斯也不是老板,是CEO。
提綱:
一、家族式企業的的產生及其意義
二、家族企業財務管理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一)股權狀況不明晰,企業家族化
(二)資信度較低,融資難,抗風險能力較差
1. 從銀行信貸方面
2. 從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方面
(三)投資能力較弱,缺乏科學性
(四)財務管理觀念淡薄,財務控制薄弱,財務管理混亂
(五)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缺乏社會審計監督
三、改善家族企業財務管理問題的對策
(一)明晰股權,明確責任:決定家族企業興衰的杠桿
1. 股權集中的方法
2. 分散化股權安排。
(二)積極開拓融資渠道,提高家族企業的資信度
(三)規范投資程序,建立項目評估體系,提高資產回報率
(四)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強企業的財務控制
1. 建立規范的會計核算體系,遵守相關法律。
2. 加強對存貨和應收賬款的管理,降低企業風險。
3. 進行合理避稅,樹立企業形象
(五)建立科學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企業的財務監督
1.是要設置企業的會計、出納、保管機構,明確各自職責,形成有效的內部牽 制,做到“統而不死,分而不亂”
2.是要加強內部稽查工作
3.是要加強對民營企業財會工作的檢查監督及審計工作。
4.嚴格區分家務事與公司事務,建立以契約關系為主要管理方式的企業管理制度,增加財務管理的透明度。
5.投資要面向市場,正確進行投資決策,努力降低投資風險:應以對內投資方式為主;分散資金投向,降低投資風險;擴大投資范圍,力爭實現全球化。
6.家族式企業要苦練內功,強化資金管理,加強財務控制;這就要求提高認識,強化資金管理;努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使資金運用產生最佳的效果;加強財產控制;加強對存貨和應收賬款的管理;保持財務資料完整。
關鍵詞:企業家,資本市場
資本市場為企業提供了融資場所,也是促進企業發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公司治理的重要推動力。本次調查了解了企業家對資本市場的認識和評價、企業家參與資本市場的動機和企業家進行產融結合的主要動機三個方面的內容。
(一)企業家對資本市場的認識和評價
本次調查了解了企業家對資本市場的基本態度、對風險的認知以及對政策環境和中介服務的評價。
1、企業家認為參與資本市場的機會和風險并存
調查發現,目前企業家對資本市場的認識還是比較客觀的,這體現在:首先,企業家比較認同“借助資本市場可以實現企業跨越式發展”(3.74,括號內數值為得分均值論文格式范文數學小論文,下同。);其次,企業家也比較認同“資本運作存在很大風險”(3.73);最后,多數企業家并不認同“企業上市就是獲得了成功”(2.37)這一說法(見表16)。調查表明,多數企業家認為,參與資本市場是機遇與挑戰并存的經營戰略,因此如何趨利避害、揚長避短,并做好收益和風險之間的權衡和評價,是企業家應當思考的重要問題。
2、企業家認為資本市場政策環境和中介服務都有待提高
調查結果顯示,就制度建設方面來說,企業家不太認同“政府在企業融資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環境”(2.82)以及“中介咨詢機構在企業資本運作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服務”(2.77)的說法(見表16)。這表明,在制度建設和服務方面,政府有關部門和中介咨詢機構還有待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論文格式范文數學小論文,上述分析都具有較強的穩健性和一致性,相關結論在不同地區、不同規模、不同經濟類型和不同行業的企業中基本上都成立。其中,大型企業對“政府在企業融資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環境”這一問題的判斷更為正面(3.07),而中小企業的評價值僅分別為2.84和2.76,這可能與我國政府更重視對大企業的服務、對中小企業的服務還不是很到位有一定關系;不同行業對“政府在企業融資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環境”這一問題的判斷也存在一定的差異,評價最高的是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評價值為3.11,評價最低的是房地產業,評價值為2.53(見表16)。
表16企業家對資本市場的基本認知(認同程度,5分制)
企業上市
就是獲得了
成功
借助資本市場,可以
實現企業
跨越式發展
政府在
企業融資
方面提供了
良好的
政策環境
資本運作存
在很大風險
中介咨詢機構在企業資本運作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服務
總體
2.37
3.74
2.82
3.73
2.77
東部地區企業
2.38
3.72
2.81
3.73
2.77
中部地區企業
2.45
3.78
2.93
3.68
2.81
西部地區企業
2.29
3.79
2.72
3.79
2.78
東北地區企業
2.22
3.68
2.81
3.79
2.63
大型企業
2.21
3.71
3.07
3.66
2.94
中型企業
2.33
3.75
2.84
3.74
2.75
小型企業
2.43
3.75
2.76
3.74
2.76
國有獨資企業
2.32
3.71
2.91
3.73
2.90
vs 非國有獨資企業
2.38
3.75
2.81
3.74
2.76
國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屬企業
2.35
3.77
2.90
3.68
2.85
vs 民營企業和家族企業
2.37
3.76
2.80
3.74
2.75
農林牧漁業
2.42
3.77
3.02
3.60
2.75
采礦業
2.58
3.81
2.83
3.62
2.94
制造業
2.36
3.74
2.84
3.75
2.74
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2.42
3.67
3.11
3.68
2.73
建筑業
2.29
3.76
2.70
3.63
2.81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2.31
3.69
2.90
3.73
2.99
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
2.32
3.83
2.83
3.68
2.83
批發和零售業
2.34
3.81
2.72
3.85
2.83
住宿和餐飲業
3.09
3.81
3.03
3.73
2.71
房地產業
2.50
3.81
2.53
3.64
2.91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2.47
3.51
2.80
3.60
2.75
(二)企業家參與資本市場的主要動機
本次調查了解了企業家參與資本市場的主要動機,這些動機既包括日常經營層面的論文格式范文數學小論文,也包括戰略層面的:擴大現有產能、開發新產品、進入新行業、開拓新市場、提升品牌價值、改善企業財務狀況、重組產權和兼并收購、改善公司治理、吸引優秀人才、改進企業管理水平、為創業資本提供退出機制等。
1、多數企業的融資動機仍處于日常經營層面,還沒有提升到戰略層面
調查結果顯示,從總體上來看,企業進行融資的動機主要有擴大現有產能(65.1%)、開發新產品(59.3%)、開拓新市場(51.7%)、提升品牌價值(35.8%)、改進企業管理水平(31.4%)、吸引優秀人才(28.8%)、改善企業財務狀況(27.7%)等。這些融資動機大多屬于企業日常經營層面的融資需求。同時,多數企業的融資動機還沒有提升到戰略層面,只有19.9%的企業認為進行融資是為了“進入新行業”,只有14.9%的企業認為進行融資是為了“改善公司治理”,只有12.9%的企業認為進行融資是為了“重組產權和收購兼并”,只有2.6%的企業認為進行融資是為了“為創業資本提供退出機制”(見表17)。
表17企業進行融資的主要動機(%)
總體
擴大現有產能
65.1
開發新產品
59.3
開拓新市場
51.7
提升品牌價值
35.8
改進企業管理水平
31.4
吸引優秀人才
28.8
改善企業財務狀況
27.7
進入新行業
19.9
改善公司治理
14.9
重組產權、收購兼并
12.9
為創業資本提供退出機制
2.6
其他
2.5
2、大型企業的戰略融資動機比中小企業更強
從不同規模看,調查結果顯示,大型企業選擇“進入新行業”(25.9%)、“開拓新市場”(55.9%)、“重組產權和收購兼并”(27.9%)、“改善公司治理”(17.9%)等戰略融資動機方面的比重要明顯地高于中小型企業(見表18)。調查表明,大型企業的戰略融資動機更強。
表18不同規模企業進行融資的主要動機(%)
大型企業
中型企業
小型企業
擴大現有產能
66.8
67.0
63.2
開發新產品
54.7
59.0
60.2
開拓新市場
55.9
51.1
51.6
提升品牌價值
32.4
36.6
35.6
改進企業管理水平
27.9
31.4
31.9
吸引優秀人才
22.6
26.8
31.5
改善企業財務狀況
27.1
27.2
28.2
進入新行業
25.9
19.8
19.0
改善公司治理
17.9
15.7
13.6
重組產權、收購兼并
27.9
14.3
9.3
為創業資本提供退出機制
2.1
3.1
2.2
其他
0.9
2.8
2.4
3、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融資動機各有側重
從不同經濟類型看論文格式范文數學小論文,調查結果顯示,23.3%的國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屬企業選擇了“重組產權和收購兼并”,要明顯地高于民營企業和家族企業;35.1%的國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屬企業選擇了“改善企業財務狀況” ,要高于民營企業和家族企業。而民營企業和家族企業選擇“擴大現有產能”(66.3%)、“開發新產品”(59.7%)、“提升品牌價值”(37%)、“吸引優秀人才”(30.1%)的比重要高于國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屬企業(見表19)。
表19不同經濟類型企業進行融資的主要動機(%)
國有獨資企業
非國有獨資企業
國有控股公司和
中央直屬企業
民營企業和
家族企業
擴大現有產能
62.5
65.4
60.4
66.3
開發新產品
49.1
60.1
46.5
59.7
開拓新市場
49.1
51.9
49.8
51.6
提升品牌價值
26.0
36.6
27.3
37.0
改進企業管理水平
30.2
31.5
29.2
32.3
吸引優秀人才
16.8
29.7
17.3
30.1
改善企業財務狀況
33.0
27.3
35.1
27.1
進入新行業
18.2
20.0
19.0
20.3
改善公司治理
15.4
14.9
15.3
14.9
重組產權、收購兼并
21.4
12.3
23.3
11.4
為創業資本提供退出機制
1.4
2.7
1.8
2.5
其他
3.2
2.5
3.3
2.3
調查還發現,不同地區企業之間的融資動機差異并不明顯。由于行業特征的原因,不同行業的融資動機存在一定差異,其中,制造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企業進行融資時,“開發新產品”的動機非常強烈,選擇比重分別為69.5%和70.7%;而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批發和零售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進行融資時,“開發新產品”的動機不明顯,選擇比重分別為20.6%、21%和19%(見表20)。
表20不同地區和行業企業進行融資的主要動機(%)
擴大現有產能
開發新產品
進入新行業
開拓新市場
提升品牌價值
改善企業財務狀況
重組產權、收購兼并
改善公司治理
吸引優秀人才
改進企業管理水平
為
創業資本提供退出機制
東部地區企業
63.9
60.7
19.7
52.7
34.6
26.8
11.1
15.4
28.3
29.7
2.6
中部地區企業
70.6
58.9
19.8
52.6
40.9
26.7
15.6
13.5
28.2
32.4
2.5
西部地區企業
62.5
53.9
22.1
47.9
33.9
31.9
16.1
15.5
28.1
34.1
1.7
東北地區企業
65.2
61.1
16.2
49.0
34.0
28.3
12.1
13.4
36.4
36.4
4.9
農林牧漁業
63.6
60.2
17.0
51.1
42.0
27.3
8.0
12.5
37.5
31.8
1.1
采礦業
73.6
41.5
39.6
26.4
18.9
28.3
26.4
24.5
13.2
30.2
3.8
制造業
69.9
69.5
18.8
49.8
37.8
25.5
11.8
13.3
28.0
30.7
2.6
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68.3
20.6
23.8
39.7
17.5
27.0
28.6
12.7
14.3
39.7
1.6
建筑業
70.3
30.9
28.5
57.6
21.8
39.4
5.5
22.4
32.1
33.9
3.0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61.9
32.1
21.4
64.3
23.8
32.1
22.6
19.0
22.6
34.5
1.2
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
41.3
70.7
24.0
62.7
42.7
20.0
12.0
12.0
53.3
32.0
1.3
批發和零售業
42.3
21.0
22.1
65.2
27.3
39.0
16.1
18.7
27.7
34.1
2.2
住宿和餐飲業
30.6
33.3
8.3
55.6
55.6
27.8
16.7
30.6
19.4
30.6
2.8
房地產業
57.6
25.8
18.2
59.8
27.3
43.2
20.5
18.9
27.3
32.6
1.5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21.4
19.0
31.0
54.8
35.7
26.2
11.9
19.0
38.1
19.0
7.1
(三)企業家進行產融結合的主要動機
本次調查了解了企業家進行產融結合的主要動機論文格式范文數學小論文,包括四個方面:為剩余產業資本尋求出路、獲取更高利潤,進行多元化經營、降低風險水平,獲得更多信貸支持、增強財務靈活性,以及提高企業家的學習創新能力。
1、企業家進行產融結合的主要動機是獲得更多信貸支持、增強財務靈活性
調查結果顯示,關于企業持有金融機構股份的動機,總體來說,超過半數(50.2%)的企業家選擇了“獲得更多信貸支持、增強財務靈活性”(見表21)。這表明,目前很多企業進行產融結合的動機往往是為了獲得關聯貸款。這一趨勢如果任其發展,可能會產生諸多不利影響,例如:企業系族內部的關聯交易和關聯貸款會導致整個經濟體系的運行質量下降、銀行的不良貸款比例增加、經濟運行風險加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受損。因此,政府的金融監管是非常必要的。
其他主要的產融結合動機還包括:“進行多元化經營、降低風險水平”(35.1%)、“為剩余產業資本尋求出路、獲取更高利潤”(22.2%)、“提高企業家的學習創新能力”(21.5%)等(見表21)。調查表明,有不少企業家已經認識到了產融結合所具有的戰略價值論文格式范文數學小論文,即降低資本風險、提升資本回報,并通過參與資本市場、進行產融結合來強化自己的學習創新能力。
表21企業持有金融機構股份的動機(%)
總體
獲得更多信貸支持、增強財務靈活性
50.2
進行多元化經營、降低風險水平
35.1
為剩余產業資本尋求出路、獲取更高利潤
22.2
提高企業家的學習創新能力
21.5
其他
8.9
2、中西部地區企業產融結合的信貸融資動機比其他地區更強
從不同地區看,中西部地區企業選擇“獲得更多信貸支持、增強財務靈活性”的比重分別為65.4%和63.2%,要明顯地高于東北地區;選擇“為剩余產業資本尋求出路、獲取更高利潤”的比重分別為16.8%和14.8%,要明顯低于東部和東北地區企業;選擇“進行多元化經營、降低風險水平”的比重分別為30.3%和29.7%,要低于東部和東北地區企業;選擇“提高企業家的學習創新能力”的比重分別為17.8%和19.4%,要明顯低于東部和東北地區企業(見表22)。
表22不同地區企業持有金融機構股份的動機(%)
東部地區企業
中部地區企業
西部地區企業
東北地區企業
為剩余產業資本尋求出路、獲取更高利潤
25.7
16.8
14.8
26.2
進行多元化經營、降低風險水平
37.5
30.3
29.7
45.2
獲得更多信貸支持、增強財務靈活性
43.3
65.4
63.2
28.6
提高企業家的學習創新能力
23.2
17.8
19.4
23.8
其他
9.0
6.3
11.0
11.9
3、多元化經營是大型企業產融結合的首要動機
從不同規模看,大型企業選擇“進行多元化經營、降低風險水平”的比重最高,為50.4%,選擇“為剩余產業資本尋求出路、獲取更高利潤”的比重為28.8%,均高于中小企業;而選擇“獲得更多信貸支持、增強財務靈活性”的比重為40.8%,要低于中小企業(見表23)。
表23不同規模企業持有金融機構股份的動機(%)
大型企業
中型企業
小型企業
為剩余產業資本尋求出路、獲取更高利潤
28.8
22.5
20.4
進行多元化經營、降低風險水平
50.4
35.9
30.4
獲得更多信貸支持、增強財務靈活性
40.8
51.6
51.1
提高企業家的學習創新能力
20.0
20.1
23.3
其他
8.0
9.3
8.7
從不同經濟類型看論文格式范文數學小論文,民營企業和家族企業選擇“為剩余產業資本尋求出路、獲取更高利潤”的比重為21.5%,要低于國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屬企業;選擇“進行多元化經營、降低風險水平”的比重與國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屬企業沒有明顯差別;選擇“獲得更多信貸支持、增強財務靈活性” 和“提高企業家的學習創新能力”的比重分別為52.5%和22.4%,要高于國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屬企業(見表24)。
從不同行業看,由于行業特征的原因,不同行業的產融結合動機存在一定差異。其中,農林牧漁業和采礦業選擇“提高企業家的學習創新能力”的比重相對較低,分別為4.2%和5.3%;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企業選擇“為剩余產業資本尋求出路,獲取更高利潤”的比重相對較低,為7.1%(見表24)。
表24不同經濟類型和行業企業持有金融機構股份的動機(%)
為剩余產業
資本尋求
出路、獲取
更高利潤
進行多元化
經營、降低
風險水平
獲得更多
信貸支持、
增強財務
靈活性
提高企業家
的學習創新
能力
其他
國有獨資企業
23.0
31.1
57.4
16.4
9.8
vs 非國有獨資企業
22.0
35.3
50.1
21.6
8.7
國有控股公司和中央直屬企業
26.4
37.3
45.5
14.5
14.5
vs 民營企業和家族企業
21.5
35.4
52.5
22.4
6.8
農林牧漁業
12.5
33.3
83.3
4.2
12.5
采礦業
31.6
52.6
57.9
5.3
5.3
制造業
21.2
31.0
52.1
22.8
8.7
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7.1
35.7
57.1
14.3
14.3
建筑業
20.0
53.3
40.0
28.9
8.9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29.4
23.5
35.3
23.5
11.8
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
41.2
76.5
17.6
17.6
11.8
批發和零售業
27.5
39.2
45.1
15.7
3.9
住宿和餐飲業
16.7
66.7
16.7
41.7
8.3
房地產業
19.6
39.1
60.9
17.4
8.7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33.3
50.0
16.7
1998年7月到現在,也只有3年多的時間。從時間維度來看,回顧似乎跨度太短;難以形成有意義的結論;但如果從實證研究的數量、涉及的研究、遞增的速度來看,并評價過去,不僅有充足的論文為依據,對未來我國實證會計研究的走向,也有一定的價值。
鑒于國內一些學者已經對實證會計研究的成果作了歸納與總結,本文不再重復這一工作。我希望在這篇短文中;就我國實證會計研究已有的成果和現象,作一些評論與討論。
如果對我國過去三年實證會計研究作一個總結評價的話,我個人認為,截止到目前的所有賣證會計研究,主要仍停留在模仿階段,即運用西方成熟的實證會計研究的方法,以我國資本市場的數據來驗證西方已有的實證會計研究的假設,甚至,一些研究問題也是模仿性的。比如,趙宇龍的論文(1998)模仿Ball and Brown(1968),開我國實證會計研究之先河,但后續的很多研究也是如此。
理論是繼承性的實證研究的核心就是通過大量的經驗證據驗證或修正前人的理論與假設。以我國資本市場數據來驗證西方已有的成果,有些適合,有些不適合。但是;理論的重要作用就是對現象提供有依據的解釋,從而能為現象的未來提供有依據的預測。這樣,僅僅是驗證西方現有的理論,何者在我國的資本市場環境下具有解釋能力,何者不具備解釋力,顯然不能形成真正基于我國市場環境的理論與假設,從而也就無法形成對我國經濟現象具有解釋、預測能力的理論。遺憾的是,由于我國過去三年的實證會計研究,主要是模仿因而,絕大部分研究問題都是‘引進的”,真正基于我國市場環境的理論與假設,為數極少,其中;10%現象是其中最為突出的假設。
10%現象是指上市公司通過盈余管理,使其凈資產收益率達到配股及格線要求的10%。這一現象的產生,與我國資本市場特有的制度環境有關,即;證監會1996年起要求上市公司連續三年凈資產收益率不得低于10%方可申請配股。有學者發現,這一制度出臺后,上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的分布朝10%的區間集中,且略大于10%的比率顯著高于往年。10%現象的提出,不僅對實踐具有較好解釋力,也可用以預測上市公司的未來行為:那些距離配股及格線不遠的上市公司;總是力圖通過各種方式;將凈資產收益率提高到10%;以達到配股的目的。該研究的政策性意義也很明顯中國證監會接受了學者有關10%的研究成果,逐步降低配股的門檻要求(如最低6%);甚至基本取消這一要求(增發新股)。
10%現象的研究成果對我們的啟示是進行實證會計研究,不僅需要有規范的研究方法,更重要的是關注理論與方法背后的制度。經濟學研究的一個主目標就是對現象提出合理、有效的解釋,而現實世界的各種現象又與相應的制度環境密不可分,如果不關注現象背后的制度與制度環境,解釋就難以做到充分、有效。就筆者對已有實證會計研究的觀察,目前一些實證會計研究中應當特別關注的制度因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關于市場有效性的驗證有效市場假設是實證會計研究的前提,因為,有關會計盈余有用性的研究必須以相對有效的資本市場為理論前提。否則,一個無效的資本市場上,即使發現會計盈余與股價報酬之間存在統計意義上的相關性,也不能就據此認為會計盈余數據被市場有效利用了。但是,我國資本市場上很多現象表明,單純從方法上檢驗我國資本市場的有效性問題;而忽視相應的制度環境,其結論將是令人懷疑、甚至是誤導的。我國資本市場的特殊的制度環境包括上市公司的主體是國有,資本市場上大量的資金來自國有資本;資本市場規模與容量有限,交易方式單一;資本沒有其他盈利渠道,無路可退;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機構投資者;它們在資本市場上都不承擔責任,或承擔極小的法律責任;這更助長其非理性行為或操縱市場的行為。基于這樣的制度環境,或者,不討論上述特殊的制度環境對資本市場效率的可能;而直接采用諸如事項法、隨機游走、公開信息等公式來檢驗我國資本市場的效率,其結論的有效性是令人懷疑的。
我國資本市場所發生的一些案例可為上述猜測提供部分支持,比如, 1999年5月 19日所出現的‘5.19”行情;記安2000年初的股價過百元游戲;2001年初中科創業事件;紅光實業、鄭州百文等虛假上市事件,等等。這些事件對資本市場效率的影響有多大,是否足以損害到資本市場的效率;尚缺乏有效的研究。另外,在近乎于零的法律責任下;一些上市公司配合機構投資者操縱股價,包括不乏利用虛假的會計盈利消息。這種會計盈利信息與超額市場回報之間的關聯性,究竟是“功能鎖定”,還是‘沛場有效”,仍需要嚴謹、的研究。
關于資本結構從MM定理產生之日起,資本結構的就一直是熱點話題之一;并形成了多個假說;如信號傳遞、融資優序等等。但是,這一理論的前提是:成熟的資本市場;使得可以相對自由地選擇融資方式;有效的市場監督與治理機制,使得企業必須謹慎地選擇融資方式。但是我國包括上市公司在內的幾乎所有企業,都不能自由選擇融資方式;且融資制度的成本與不確定性都很高。這樣,資本結構的選擇本身失去其信號傳遞的功能,包括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內的各機構,尚未很好地解決自身的問題,因而,金融機構對企業的監督能力不強;除少數上市公司效益好、內源融資能力強外,絕大部分上市公司效益相對較差;缺乏內源融資的能力。未來關于我國企業資本結構的研究,應當充分關注這種制度背景的差異,提出真正屬于我國制度環境的資本結構理論。
關于成本理論成本理論和作為其進一步的“契約成本”理論,激發了豐富的實證研究成果,其中,專門討論政策選擇的實證研究就是在成本理論之上發展起來的。很多實證會計研究的成果中,都能發理理論的痕跡。在我國,成本顯然也是適用的,但是,其表現形式將顯著是不同于美國。比如,基于契約成本理論所形成的實證會計三大假設之一的“成本”假設認為,企業規模越大,越有動機降低利潤。在我國;企業只有做大,才能引起政府重視,才能得到各種政策扶持,前一段政府主導性的企業合并和”500強”情結,充分說明了這一點。此時,簡單地套用西方的假設,將是不確當的。又如,西方的理論主要關注經理人員與股東之間的利益不一致,在我國,絕大部分國有上市公司改組上市時;都有一個同名的、國有控股母公司,這樣,在大、小股東之間也存在利益不一致的現象,討論諸如股利政策、公司治理等問題時,就必需要關注我國這種特殊的制度安排。
對制度與制度環境的關注,將會引導我們去研究那些真正屬于我國環境下的問題,并因此而采用一些確當的研究。比如;我國資本市場較短,公開信息披露不足;因此;對一些特定的問題;通過案例研究的方式,追蹤個案,將比試圖采用大數據量的經驗更為有效。又如,針對我國制度變遷過程中的各種現象,通過構建確當的理論,對現實世界所發生的現象提供個案似的解釋、說明,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方法。只有真正從我國的制度環境入手分析、討論我國的經濟現象,才能形成基于我國經濟環境的實證理論與假設,這應當是實證研究的根本涵義之所在。
作者簡介:劉峰,男,19 6 6年2月生于安徽省無為縣,1994年畢業于廈門大學會計系,獲經濟學(會計學)博士學位,1997年晉升為教授。現為中山大學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山大學現代會計與財務研究中心主任。
論文關鍵詞: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公司特征
一、引言
IPO的成功發行對企業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它不僅可以使公司籌集大量資金投資新項目,擴大經營規模,實現公司戰略目標,且有助于改善公司資本結構和公司治理,實現公司可持續發展,從而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的目標。上市公司募股功能的發揮,對促進上市公司快速發展金融論文,提升上市公司的社會貢獻水平也產生了重大影響。但是其發展也存在諸多問題和弊病有待解決,IPO上市公司變更募股資金投向就是其中的問題之一。這是因為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時的《招股說明書》,實際上都是對投資者的一種承諾,投資者據此做出投資與否的判斷。如果投資者決定投資,就等于與上市公司簽訂以招股說明書為內容的投資合同,約定投資人出資,公司方面負責經營管理。所以IPO上市公司變更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實際是一種違約行為,這不僅直接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也嚴重影響了證券市場資源配置功能的發揮。而近年來,中國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行為越來越頻繁,其用途變更已引起了各方人士的高度關注論文參考文獻格式。因此,本文擬在股權分置改革背景下,通過采用公司特征作為主要研究變量,對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進行了實證研究,試圖從中找出某些規律,為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和推動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提供一些幫助和建議。
二、文獻綜述
國外理論界對于證券市場和上市公司的研究已經非常成熟和深入,但是由于國外的股票市場比較健全,監管得當金融論文,幾乎沒有隨意變更IPO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現象,所以國外文獻對此的研究也很少,未發現西方關于募資投向變更問題的相關研究成果。國外的大量研究都集中在融資的資本結構、成本、融資順序等方面。但我們可以借鑒國外學者的研究方法和理論基礎。國內對此問題的研究也始于1997年后,市場上出現大量變更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現象之后。
關于國內對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我國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的原因進行分析,并從客觀因素和非客觀因素兩個方面進行分析論證。
2、研究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向變更與變更前后公司業績之間的關系,以此分析上市公司募集資金變更是“善意”還是“惡意”以及募集資金投向變更對公司業績影響是積極還是消極的。
3、分析了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向變更引起的市場反應,檢驗公眾對上市公司募集資金變更的反應以及影響這種反應的因素有哪些,并對不同種類募集資金變更的顯著影響因素是否不同進行對比分析。
4、從戰略與績效的視角對我國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向的多元化與變更的關系進行了研究。分析募集資金投向的多元化程度與變更程度相關關系。
5、對上市公司面對的制度約束分析的較多,缺乏對這些制度約束的形成機制及其歷史演變進行分析。
三、研究假設
張為國、翟春燕(2005)得出了因主觀因素發生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的比例大于因客觀因素變更的比例。并進一步說明上市公司變更募集資金投向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中國特殊的制度背景和現實因素所造成的。要改變目前這種現狀,需要改變我國“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完善我國的公司治理結構論文參考文獻格式。2005年4月29日,經國務院批準,中國證監會向各上市公司及其股東、保薦機構、滬、深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下發了《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宣布正式啟動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股權分置改革的實行使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手中的股票價值與小股東一樣伴隨著二級市場的價格波動,大小股東的利益基礎一致,這必然促使大股東關心公司二級市場的表現。段特奇(2003)認為上市公司發出的募集資金變更投向公告會在證券市場上產生傳導效應金融論文,引起該公司股價下跌。據此,我們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一: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與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呈正相關。
如何防止內部人控制及大股東操縱、完善董事會的職能與結構,從而重樹投資者的信心,成為全球范圍內企業所關注和需要解決的問題。于是,人們開始意識到引入獨立董事會制度以強化董事會的職能,確保董事會運作的公正、透明的必要性。從股東投資者層面來看,獨立董事制度有利于制衡控股股東,監督經營者。獨立董事有助于保持董事會獨立性,維護所有股東利益,增加股東價值。董事會中的獨立董事能為董事會提供知識、客觀性、判斷和平衡,從全體股東利益出發監督和監控公司管理層。因此,獨立董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會抑制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行為的發生,我們提出下面假設:
假設二: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與獨立董事比例呈負相關。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現象非常普遍。但在所有發生變更的行業中,以傳統制造業所占比例最大,這是由于傳統制造業處于完全競爭狀態和微利狀態,該行業主營業務利潤率較低,如果把募集的資金用于主業金融論文,給企業帶來的利潤會很小,受高額利潤的驅使,這就使得這些上市公司紛紛放棄原來擬投資項目,而改投其他收益率更高的項目或轉向非實業投資領域以期獲得高利潤。而對于新興行業來說本身主營業務具有很好的前景,公司處于高速發展時期,沒有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動機。因此,可以得出以下假設:
假設三: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與行業具有相關性論文參考文獻格式。
募集資金變更實際上是對IPO公司《招股說明書》中可行性項目的否定,這是上市公司投資決策的失誤,從實質上反映了我國上市公司普遍沒有建立起細致有效的投資決策程序和規范。但這種規范化的決策程序的建立與公司規模是具有相關性的,我們知道公司規模越大,其公司治理結構越完善,也會有科學的規范投資決策機制為其提供支持,對可行性項目的論證相應的較充分。另外,公司規模越大,其受到各項監管也越多,所以不會輕易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據此,我們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四: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與公司規模呈負相關。
如果上市公司負債較多金融論文,很可能會盲目的拼湊一些項目,來解決資金短缺的燃眉之急,募集資金到手后,又找各種理由來說明原來的項目效益差,另外的項目好等來變更募集資金投向。同時,債較多、財務狀況較惡劣的公司在遇到其他投資項目或是應對公司發展的其他需要時,沒有其他渠道獲得資金,只好使用募集來的資金。也就是說為了“圈錢”欺騙廣大投資者。根據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五: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與公司資產負債率呈正相關。
從以上假設定義本文的變量,如下表:
變量定義
變量
代碼
變量說明
預計符號
因變量
1
發生募集資金投向變更
0
沒有發生募集資金投向變更
解
釋
變
量
FS
變更年末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
+
DS
變更年末獨立董事比例
―
INS
傳統行業為1,新興行業為0
LnTA
變更年末資產總額對數
―
DA
關鍵詞:小額信貸;小額貸款公司;發展模式;實踐分析
一、國外小額貸款發展的主要模式
小額貸款起源于20世紀70年代孟加拉國著名經濟學家?尤努斯教授的小額貸款試驗。經過若干年的探索和完善,形成了兩大主流模式。
1、GB模式為代表的福利主義模式
1976年8月,尤里斯教授基于自己在鄉村研究,在吉大港大學附近村莊做了一個試驗――利用他自己的財產擔保說服當地銀行向貧困農民提供一些貸款。實踐證明,這些貸款受到了這些人的歡迎,促進了貧困農民的生產自救,還款率也比較高。
GB模式下,以小組為基礎的農民互助組織是其支柱。互助組織是按照“自愿組合,親屬回避,互相幫助”原則建立起來的,形成了“互助、互督、互保”的組內制約機制――即一個組員不還款,整個小組就失去再貸款資格。整個模式兩大塊機構中,自身機構與一般金融機構構建無異,貸款人機構也是從基層向上疊加構建。
2、BRI-UD
它是小額信貸起步階段的兩大類型之一:制度主義模式的小額貸款。1983年,印尼開始金融改革。印尼唯一一家農村國有商業銀行,BRI也引進了新的小額貸款管理辦法。在1984年成立鄉村信貸部(BRI-UD),成為獨立運營中心。通過5年的運營,在保證較高的還款率的基礎上,它不僅成為了印度尼西亞最大的小額貸款機構,同時也使BRI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商業化。
BRI-UP模式下,最基本的單位是村鎮銀行。它是進行獨立核算,自定貸款規模、期限和抵押,具體執行貸款發放與回收的單位。
3、兩種主流模式的特色
二、中國小額信貸公司的發展模式
1、小額貸款公司在中國的發展
我國小額信貸的發展大致可以劃分為四個階段:
其一(1993年底至1996年10月)小額信貸技術初步傳入,相關機構進行了小規模試點,NGO小額信貸得到了初步發展。
在此階段,我國引入了小組聯保貸款為主的信貸技術。社科院發農所與商務部先后進行了小規模的試點活動,在農村引導了建立了聯保小組,以小組為單位進行了小額的短期貸款。根據技術差距理論,由于外援資金的限制和技術的有限流入性,我國仍然要經歷一段模仿滯后期。因此在這一階段,小額信貸的規模很小,收益不明顯,覆蓋面有限。
其二(1996年10月至1999年)“政策性小額信貸”扶貧項目擴展,我國開始主要采取GB聯保模式。
更多的相關機構(國務院扶貧辦系統、民政部門、社會保障部門、殘疾人聯合會、婦聯和工會等)參與到小額信貸領域,政策性小額信貸扶貧項目獲得發展。
此階段,我國主要采用GB模式,但與已經發展成熟的GB不同,此時小額信貸還是以國家財政資金和各界貸款為資金來源,沒能成為真正自負盈虧的商業機構。小額信貸的積極作用在這一階段還未能完全顯現,僅僅是作為扶貧多樣化的一種措施而存在。
其三(1999年至2005年6月)RCC(農村信用合作社)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逐漸發展。
此階段,我國度過了掌握滯后期,將小額信貸技術與國情密切聯系。在RCC開辟和擴大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業務,此外還得到了中央銀行支農再貸款的支持,擴大了小額信貸的影響力和業務深度。這是我國首次將小額貸款技術運用到正式金融機構。順利開創了中國式的正式金融機構與農民互助組織相結合的小額貸款模式。但這仍然只是對已有主流模式的進一步吸收和改造。
其四(2005年6月以后)小額信貸多樣化,小額貸款公司出現。這一階段至今,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小額信貸技術的日臻成熟,我國開始培育多種形式的小額信貸。2005年6月我國開始了第一批試點,小額貸款公司應運而生。
而我國小額貸款公司的運營和監管則是以2008年的《意見》為藍本的。《意見》中提出了一些方向性措施:
A本省的省級政府有明確成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的方可成立小額貸款公司。
B應建立發起人承諾制度:即公司股東應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承諾書,承諾自覺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并承擔風險。
C按照《公司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貸款管理制度、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其經營活動。
D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撥備制度,確保全面覆蓋風險。
E實行信息披露制度并接受社會監督,杜絕非法集資。
F中國人民銀行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資金流向進行跟蹤監測,并將其納入信貸征信系統。
2、小額貸款現行模式存在的及潛在的問題
A發展呈現違背最初宗旨的傾向,福利性效用未能較好實現。在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過程中,尋租問題也不可避免地出現。政府的介入和公司背景的控制,使得信息更加不對稱,小額貸款公司悖離了其公益性宗旨,愈發地商業化。
B覆蓋的范圍有限,我國的貧窮人口未能獲益。原因有二:其一,市場經濟欠完善,許多貧困的地區的市場機制尚未成形。這從某種程度上制約了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它們融入市場經濟的程度不夠深,在“三農”問題上發揮的效用也相應打了折扣。其二,由于我國小額貸款公司試點仍然在探索階段,貸款發放的條件相對也較為嚴格,能參與到這個市場中的人群也相對有限。最貧窮的人依然只能依靠國家的援助,而無法從小額信貸上發家脫貧。
C收益無法較好覆蓋運營成本,長期發展受限。主要表現有二:其一,資金短缺且資金來源單一。融資形式缺乏多樣性。據《意見》的規定,小額貸款公司必須“只貸不存”。具體而言,如基金儲蓄、代扣罰金和吸收入股等方式在中國小額貸款公司中都比較少或者沒有。其二,理論與實際收益率出現偏差,受到稅收及利率等問題的限制,許多小額貸款公司并未達到預期收益率。從目前的試點結果來看,現行格局下,農村閑置資金無法得到充分吸收,小額貸款公司的信貸規模不可能快速擴張。
D內部機制仍需完善。其一,中小企業普遍面臨著無力承擔不足的內部控制以及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意外損失的瓶頸。相應的,小額貸款應對此類風險的能力也很弱。其二,內部決策和監督機制欠完善。其三,小額貸款公司高層并未有明確的計劃和目標,僅僅知道從小項目做起,不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
在對小額公司的監管中,現行的政策框架也存在很多漏洞和疏失:
A監管主體的不明確性。盡管《意見》指出小額公司要有一個明確的主管部門,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往往出現了是人民銀行還是銀監局,是金融辦還是縣政府進行管理的懸疑之爭。
B征信系統覆蓋還不夠完善。第一,員工的信息缺乏全面性,信息出現不對稱性,公司在博弈上處于不利地位,道德風險系數更高。第二,在這種模式下客戶群狹窄,長此以往,并不利于公司業務的擴大。
C缺乏具體的規范文本和制度。相關主管部門并未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財務匯報材料及監管細節要求給出明確規范。
三、我國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模式的完善方向
1、中央進一步推進新農村建設和城市化戰略,給小額貸款公司創造良好的市場載體時,還應給予小額貸款公司有力的政策和資金傾斜。國家應該充分認識到小額貸款公司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推手。此外,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也將為城市中小企業和薄弱產業提供更多樣化的融資方式。
2、國家有層次地進行規劃,再補充相應政策支持:首先,給予不同類型的小額貸款公司給與不同的政策優惠。公益性的商業性的小額貸款公司在其發展初期,我國應區別對待,在政策扶助資金及稅收政策上對公益性的公司有所傾斜。其次,逐步放松其利率及融資方式、規模限制。與市場化進程同步,小額貸款公司的控制也應相應改變,促進其長遠發展。此外,小額貸款公司的正名問題,一直保守爭議。作為非經融機構,其業務相對不易展開。在鼓勵經營效益好的小額貸款公司向村鎮銀行轉型的同時,我國應該相應放寬準入和限制,允許其參加一些簡單的金融活動。再次,為小額貸款公司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國家及公司自身都應加強對就業人員的培訓及考核。同時,人民銀行應盡快將其納入征信體系,部分有障礙的地區可以與公安部門的征信信息綁定。
3、加大力度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在推進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的同時,也應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農村金融多層次服務體系進行規劃。而現行的銀行類金融服務,特別是資金融通服務和資金管理服務,主要關注點在大眾城市和大中型企業,所以中小企業和中小資金需求的農村客戶需要一個龐大的專門服務體系。今后的農村金融的發展不僅需要繼續完善補充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聯社等金融機構,同樣也不能忽略小額貸款公司及其他的金融服務機構的不斷完善。此外,目前農村金融服務的現狀,限制了閑散資金的吸收,小額貸款公司的運營缺乏良好的環境。具體而言,實現農村金融服務的多樣化,需要完善相應的基礎設施,扶植一些輔助金融機構的成立,并且實現農村的征信體系與相應更多金融機構的綁定。
4、建立健全內部機制,從控制風險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良性發展。其一,從放貸程序到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均要嚴格規范。其二,設立風險控制部門,加強對放貸資產的管理,在降低運營成本的基礎上確保一定的收益率。其三,咨詢相關人才,并聘請法律顧問保證公司日常的文件材料及一些行為的合法性及嚴謹性。再次,公司的決策部門要形成嚴格的責任負責制,權責明確。
5、避免小額貸款公司的的服務宗旨和管理目標的偏離。其一,完善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體系,防止公司背景及政府官員的操縱。在探索階段,我國尚未形成完善的監管體系,各部門的監管出現重疊和偏差。結合社會各界的監督,我國應出臺具體的條例輔助監管,并劃出各監管部門的職責范圍,有主有次,層次鮮明。其二,嚴格監督小額貸款公司對國家扶助資金的運用,在保證一定收益率的同時,應真正惠及廣大貧農及城市弱勢產業。
6、擴大業務的覆蓋面。一方面,小額貸款公司應該繼續多樣化,地域上從農村向城市繼續拓展,服務領域不只局限于農業領域等;另一方面,小額貸款公司在發展步入正軌后也應該參考GB模式下的自動瞄準機制小額貸款,發揮自己的效用。
7、實現小額貸款與小額保險的結合,進一步加強風險控制。拓展小額信貸的保險市場,一方面可以拉動內需,有利于保險業業務的創新和拓展;此外,也利于小額貸款公司承擔道德風險或意外因素引起的損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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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湯文東 對小額信貸組織可持續發展的思考[期刊論文]-金融理論與實踐 2009,1
[4]杜慶鑫 發展農村小額保險支持農村小額信貸持續健康發展[期刊論文]-成人高教學刊 2008(5)
[5]鄭 論農村小額保險與農戶小額信貸的結合[期刊論文]-福建金融 2009(6)
[6]葉揚等 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需求狀況分析[期刊論文]-生產力研究 2009(5)
[7]趙小晶等 我國商業性小額貸款公司的運營探析[期刊論文]-南方金融 2009(4)
論文關鍵詞:海峽西岸,基礎設施,信托年報分析,信托融資
信托與銀行、保險、證券并稱金融行業的四大支柱,隨著2002年《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相繼頒布和實施,信托行為的法律關系被確定,信托業明確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主業。信托公司的資本實力得到加強,資產質量得到了較大改善。信托公司成為目前唯一一類業務領域橫跨資金市場、資本市場、產業投資市場的可跨領域經營的金融機構,可操作的業務空間已經明確得益于信托制度的規范性和靈活性,近三年來,信托行業的盈利和資產規模迅猛增長。截至2010年4月30日,51家信托公司按照規定時間披露了年度報告,其中50家實現盈利,信托業管理的信托資產規模一舉突破2萬億元,行業凈利潤達120億元,信托業愈來愈呈現出在當前金融宏觀形勢復雜多變情況下靈活的適應能力。
通過對信托公司公開披露的年度報告分析,研究信托行業主流業務模式及業務結構,分析各家信托投資公司的收入來源結構及資產結構信托年報分析,進而從財務分析視角為海峽西岸經濟區基礎設施融資提供可行的信托融資路徑。
一、信托業及信托融資模式簡介
(一)發展歷程
信托與銀行、保險、證券并稱金融行業的四大支柱,從1979年10月中國第一家信托投資公司――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成立至今,信托行業經歷了20多年的發展歷程。隨著《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出臺,揭開了信托業變革的序幕。新辦法對信托公司自有資金的投資范圍、信托業務的發展方向、信托資金的管理模式等涉及信托業發展、定位的核心問題做出了新的規定,目前正常經營的51家信托公司已大部分完成的新牌照的換證工作。
隨著我國金融機構“分業經營,分業監管”制度的明確,以及信銀分離、信證分離的實施,信托投資公司成為目前唯一一類業務領域橫跨資金市場、資本市場、產業投資市場的可跨領域經營的金融機構,可操作的業務空間已經明確得益于信托制度的規范性和靈活性,近三年來,信托行業的盈利和資產規模迅猛增長。
(二)主要信托業務模式簡介
以信托公司在業務融資過程中的作用劃分,信托業務可分為以下三類[1]:
(1)直接融資類信托――包括直接貸款類及結構性融資類,公司擔任受托人和貸款服務商,主要擔任融資項目盡職調查、篩選推薦、交易結構設計、債權及擔保管理職能。目前信托公司主要開展房地產融資業務及結構化證券融資業務。
(2)資產管理類信托――公司將該類業務作為重點發展方向,著力提高產品創新含量、設計水平和管理能力,將自身定位從融資工具轉變為個性化產品及基金的設計者和管理者。公司擔任受托人和投資管理人,對信托資金的投資運作效果承擔責任。目前信托公司主要開展證券投資類信托(即“陽光私募”)業務。
(3)居間類業務――該類業務包括單純受托管理和財務顧問等。公司主要擔任受托人、賬戶管理人和財務顧問,按照信托文件約定和委托人指令執行或提出建議,包括財務顧問、信托融資服務、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托、企業年金基金信托、債券承銷等。目前信托公司主要開展與銀行理財產品對接的銀信合作業務。
二、2009年度信托公司財務報表分析
2009年我國經濟發展經歷了自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最為困難的一年,在國際經濟危機尚在延續以及國內宏觀環境復雜多變的同時,2009年銀信合作業務、房地產信托業務、證券投資業務相繼出臺新規,面對種種外部環境壓力,信托公司經受住全面的考驗,信托業整體大盤仍然基本穩定,增長幅度進入穩定期,核心指標實現平穩增長,就信托公司的整體經營而言,環比業績仍然驕人。行業管理資產規模在2009年成功突破2萬億大關,凈利潤120億元,較上年增長13%。平均信托資產達到歷史高點的386億元,比上年增長57%,平均信托收入20億元信托年報分析,經上年增長70%,平均信托利潤17億元,比上年增長99%。從信托資產投向看,基礎產業資產占比達36%,一直居于信托資產首位。現將信托公司主要財務指標情況及信托資產分布情況分析如下:
(一)主要指標行業平均水平變動情況
指標
2008
2009
變動率
一、盈利水平
1、凈利潤
2.2
2.4
9%
2、資本利潤率
14.7%
13.5%
-8.2%
二、資產規模
3、自有資產
17.2
21.7
26%
4、信托資產
242
386
59.5%
三、收入構成
5、營業收入
3.3
3.8
18%
其中:自有業務收入
1.5
2.2
46.7%
信托業務收入
1.8
1.6
-11%
[論文關鍵詞]中外企業;融資制度;融資方式
[論文摘要]中小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融資制度的建設是中小企業能否存續發展的必要前提。隨著中國加入WTO,我國的企業將與外國的中小企業在國際舞臺上正面競爭,因此,正確對中外中小企業的融資制度進行必要的比較,發展我國的中小企業的融資制度是推動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必要途徑。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狀況分析
盡管我國理論界和現實經濟實踐中沒有形成真正的融資制度概念,但從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現狀基本可以歸納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制度的現狀:從政策目標看,我國的中小企業融資制度的目標主要是就業目標,目的是穩定社會經濟秩序,經濟發展和技術創新都在次要地位,并未充分重視;從融資體系看,銀行是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機構,財政以被動方式對國有中小企業資本金進行補充(當影響到中小企業生存);從融資方式看,間接融資是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形式;從風險控制看,中小企業融資風險沒有一個完善的釋放和控制體系。
二、國外中小企業融資制度分析
(一)美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主要構成
1.政策性金融機構。美國中小企業管理局(SBA)是美國對中小企業進行間接融資扶持的主要政策性金融機構。
2.商業性的融資機構。在美國,由于受到法律限制,地方商業銀行必須將融資額度的25%左右投向中小企業,除了商業銀行以外,互助基金也是中小企業的重要融資渠道,個人和中小企業投資入股形成的這種機構,可以看作合作社,主要為成員提供貸款,儲蓄是貸款的先決條件。
3.風險投資公司。之所以將風險投資公司與政策性金融機構和商業性金融機構分開,是因為風險投資公司的性質介于政策性與商業性之間。美國的風險投資公司的特點是:勇于對新建企業投資,在首次公開招股的企業中,約有1/3是風險投資公司的投資對象。
(二)日本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構成
1.政策性的融資機構。日本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國民金融公庫、環境衛生公庫、商工組合中央金庫以及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均為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它們具有不同的分工。目的和宗旨都是為保證中小企業獲得充足資金。
2.商業性的融資機構。在日本,從20世紀80—90年代開始,商業銀行逐漸向中小企業增加貸款發放,到20世紀90年代初,對中小企業融資額度占融資總額的65.8%,比20世紀8O年代增加了25個百分點,以后隨著泡沫經濟的破滅,該比率略有下降。除了商業銀行體系,日本也有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即互助銀行、信用金庫等,這些金融機構的特點是:地方性強;互助、合作性質強。
(三)美國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方式
1.進入金融市場進行直接融資。與其它國家中小企業資金來源結構比較,美國中小企業發行有價證券(公司債券、股票)的比例最高。美國中小企業長期資金的供給主要來源于公司債券,短期資金則依賴于銀行信貸。這與美國資本市場的發達程度不無關系。
美國的公司債券發行市場發展較早,規模較大,企業籌資的順序為公司債券、股票、銀行貸款,債券發行的比例大大超過銀行融資。這是因為:除商業銀行、公共事業外,企業發行債券的原則比較自由,在法律上對發行債券形成的負債總額不作限制;可發行債券種類多,中小企業能夠方便地發行資信評估低等級或無等級債券;企業與作為主承銷商的證券公司對發行總額、發行條件進行協商,即可作出發行決定。
中小企業由于受企業形態、組織規模、股東人數、資本金規模等各種條件限制,其股票往往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但具有一定規模的中小企業仍可以在柜臺市場進行交易。柜臺市場相對于組織嚴密的證券交易市場而言,通常被稱為非組織的市場。柜臺市場的主要經濟功能有:非上市企業可以通過將其股份在柜臺市場上公開出售以獲得資本,增加資本金;為一些在證券交易所下市的企業提供一定期間的流動性。
美國的中小企業股權融資主要通過柜臺市場。中小企業柜臺市場包括:通過計算機中心。把各證券公司用通信網絡相聯系的NASTAQ系統;柜臺交易市場主要由全美證券協會(NASD)管理。在該協會開發的NASrAQ系統上登記的企業,分為NMS和SMALLCAP。引入NASTAQ系統以前,主要由PINKSHEET傳播股價、成交量等信息,1972年引入NASTAQ系統之后,實現了買賣自動化,大大提高了處理能力,市場規模也迅速擴大,成交量僅次于紐約證券交易所,居全美國第二位,并在美國、日本、新加坡等國實現了網上掛牌交易。
風險投資公司對中小企業提供的融資,從本質上是一種股權融資。但是,風險投資公司融資與一般上市融資存在區別:首先,風險投資公司通常僅對創業或者發展期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而上市融資的中小企業一般已經進入成長期;其次,風險投資公司獲取的股權通常比較集中,有改變中小企業治理結構的要求,會要求對中小企業的實際控制權,而上市后新增的股權一般比較分散,不會影響原管理層的實際控制權;最后,風險投資公司所獲取的股權一般暫時不會流通,待進入柜臺市場或正式上市后才會流通。
2.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間接融資。商業銀行體系仍然是美國中小企業的最重要資金來源之一。商業銀行主要為美國中小企業提供短期流動資金。
(四)日本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方式
1.間接融資。日本中小企業是以銀行信貸為主要資金來源籌措長短期資金的。日本的中小企業自有資本比率平均為l3%,只相當于大企業的60%左右,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依存度又比大企業高得多。
2.直接融資。日本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方式也有債券融資和股權融資兩種,不過,占主導地位的是債券融資。在日本,中小企業一般只具有發行私募債券的資格和能力,私募債券由于透明度低,不利于保護投資者利益,被認為是不正規的債券。
柜臺市場在日本稱為店頭市場。1991年,日本也開始啟動本國柜臺市場網上交易系統(JASTAQ),但在市場規模、股票流通性方面都不如美國。美國和日本的柜臺市場,對經濟的差異影響迥異,美國新經濟可以說是NASTAQ獨力支撐的。對高科技的發展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日本柜臺市場與美國的區別在于:首先,管理機構管理的側重點不同。美國注重資金分配的市場效率性,強調企業信息的公開性、規章制度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強調投資者自己負責的原則,從而以較低的管理成本管理市場。日本側重于行政指導,規范市場行為,嚴格控制進入柜臺市場的標準,以此達到保護投資者的目的。其次,它們登記基準方面的實質性不同。日本店頭市場的登記基準形式上雖與美國NASTAQ中以小規模企業為對象的SMALLCAP相近,但其實質基準遠遠高于形式標準。再次,企業進入柜臺交易的目的不同。由于企業公開發行股份的第一目的在于籌措資金,而NASTAQ的各種費用大大低于紐約證券市場,因此,美國有大量的已經具備進入紐約證券交易所資格的大企業仍然留在NASTAQ的NMS柜臺市場中。在日本,只有在東京、大阪證券交易所一部或二部上市的企業,才能得到公眾的信任。進入一部或二部,通常必須從店頭市場開始。最后,投資者觀念不同。在美國,證券持有者主要是家庭經濟和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個人金融資產中50%以上是投向證券和非法人企業的,其中股票約占69.9%。這種敢于冒險的投資態度,給柜臺市場帶來了活力。而在日本股市上,個人投資者所占股份只有23.5%,其余均為金融機構、事業法人等掌握,對高風險的柜臺市場,個人投資者很少。
日本以美國的中小企業投資法為藍本,于1963年制定了中小企業投資育成公司法。成立了三個由政府、地方公共團體以及民間企業共同出資的中小企業投資育成公司。對于有助于產業結構高度化,或有助于加強產業國際競爭的中小企業,經過認定以后,該公司實行股份投資,給以經營、技術上的指導,并把企業一直扶持到能在證券市場上市籌資。日本的風險投資公司的特點為:幾乎不參與創建企業的投資,對創建l0年以上的中小企業的投資約占2/3,對創建未滿5年的企業的投資僅占16%;參與企業投資的幾乎都是證券、金融機構下屬的子公司型投資公司;融資比投資多;從投資領域看,非高新技術產業占較大比率。由此可見,日本的風險投資公司盡量避免風險,力求將失敗率控制在最低程度。
三、中外中小企業融資制度的比較
(一)融資體系的比較
從直接融資看,我國中小企業的債券市場和股權交易市場發育不足,造成了中小企業融資過于依賴間接融資體系;從間接融資看,中小企業的政策性融資還未建立,直到1997年擔保機構才剛剛發育,所以,商業銀行體系承擔了全部中小企業融資重任,這是不正常現象;從商業銀行體系的運作看,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并不適應中小企業融資的要求,因此,需要改革。
(二)融資方式的比較
到目前為止,我國股票市場的流通股總市值還不到GDP的20%,債券市場也受到嚴格的金融管制,中小企業難以通過直接融資渠道獲得資金。從間接融資看,中小企業主要通過抵押和擔保手段向商業銀行融資,并且,難以得到政策性的擔保支持,融資手段的單一,造成了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
(三)融資風險控制系統的比較